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经营两大业务条线,即跨境物流服务及船舶出租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的收入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54.2百万元增加约20.0%至本期间的人民币905.0百万元。该增加主要归因于跨境物流服务产生的收入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89.0百万元增加至本期间的人民币861.2百万元,原因为(a)服务量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140,355TEUs增加至本期间的197,195TEUs;及(b)海外仓储业务呈现增长。公司基于外部市场以及自身战略的变化,于2025年暂停集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项下的进口货物贸易。
报告期业务回顾:
跨境物流服务
凭藉集团管理层团队的经验及行业知识,集团能及时调整服务供应策略并调整业务重心,以不时灵活分配跨境物流服务及船舶出租服务两条业务条线之间的运输资源。于本期间,自营跨境物流服务约占跨境物流服务收入的4.7%。公司自营跨境物流服务为散杂货运输服务,散杂货运输航线往来中国与非洲。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的自营跨境海运的服务量为50,733计费吨。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的自营跨境海运每计费吨的平均价格为人民币836.5元。
于本期间,集团主要通过第三方船运公司提供覆盖全球目的地的跨境物流服务。于本期间,集团由第三方提供的跨境海运的服务量为197,195TEUs,高于2024年同期的138,335TEUs,主要是由于公司于本期间的业务扩张。集团由第三方提供的跨境海运每TEU的平均价格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4,129.8元减少至本期间的约人民币3,774.9元,主要是由于市场运价下跌。为进一步扩大其在揽件、仓储分拣、清关、仓储中转及尾程配送的能力,集团于本期间提供海外仓储服务。
船舶出租服务
集团参考市场状况及租船费率制定灵活的业务计划以利用公司在船舶出租服务方面的运力。于本期间,集团已出租三艘船舶并产生收入人民币43.8百万元。于本期间的日均租船费率约为人民币101,262.7元,高于2024年同期的约人民币81,865.7元,主要是由于2024年出售日租费较低的两艘船舶。集团收取的租船费率受集团与客户订立合约时的整体市场费率及需求影响,因此经常会有所波动。
业务展望: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创新业务模式,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巩固行业地位,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