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从事以下主要活动:透过管道向住宅、工商业用户输配及销售天然气、销售燃气设备及提供管道接驳服务、经营车用压缩天然气(‘CNG’)及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以及相关增值服务(譬如维修及保养服务);以批发商的角色向工商业用户贸易及配送CNG、LNG、燃油及其他相关油副产品以及透过直供设施向工业用户销售LNG;及发展及经营综合性清洁能源及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收益人民币1,019.6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792.4百万元),较2024年上半年增加28.7%,主要归因于天然气贸易及配送业务的收入增加。
报告期业务回顾: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2025年上半年’或‘本期间’),集团持续发挥全产业链优势,深耕客户需求场景,保障天然气业务平稳运行,同时加速推进新能源业务。截至2025年上半年,集团总销气量为324.9百万立方米(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2024年上半年’):263.4百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23.3%,主要是因为本期间贸易及配送销气量大幅增加。
本期间,集团收益为人民币1,019.6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792.4百万元),较2024年上半年增加28.7%,主要是由于天然气贸易及配送业务的收入增加。集团毛利总额为人民币12.3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
人民币15.2百万元),较2024年上半年减少18.8%。而毛利率则为1.2%(2024年上半年:1.9%)。
就2025年上半年而言,期内溢利为人民币47.8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37.8百万元),较2024年上半年上升26.5%。此乃主要由于(i)本期间行政开支与2024年上半年比较有所下降;及(ii)本期间融资成本与2024年上半年比较有所下降。
发展及经营城市燃气业务2025年上半年,集团紧跟国内外市场政策变化,动态调整战略部署,通过优化和整合城市燃气业务组合,推动业务平稳发展。目前,集团拥有6个城市燃气项目,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山西省等地区。
销售予居民用户及非居民用户的天然气气量达131.7百万立方米(2024年上半年:141.9百万立方米),较2024年上半年减少7.2%,主要是由于工商业用气量减少。本期间,集团燃气管道新增接驳用户14,386户,累计用户数达583,755户,其中居民用户新增14,333户,累计居民用户达579,800户;非居民用户新增53户,累计非居民用户达3,955户。LNG及CNG加气站业务方面,集团录得销气量为0.4百万立方米(2024年上半年:2.4百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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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集团城市燃气业务录得收入人民币441.0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480.6百万元),较2024年上半年减少8.2%。其中,天然气销售收入录得约人民币414.3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447.5百万元),较2024年上半年减少7.4%。集团录得接驳收入人民币26.7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33.1百万元),较2024年上半年减少19.3%。接驳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工业用户接驳服务较2024年上半年减少所致。
LNG及CNG贸易及配送业务集团2025年上半年全年录得总贸易量192.3百万立方米(2024年上半年:114.9百万立方米),较2024年上半年全年增加67.4%。而于2025年上半年,集团向工业客户直供销售的天然气为0.5百万立方米(2024年上半年:
4.2百万立方米)。
贸易及配送业务的分部销售额人民币570.2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310.5百万元)。业务分部销售额增加主要由于集团加强开拓位于浙江省与广东省的贸易及配送业务市场所致。
2025年上半年,国际形势持续扰动市场格局,欧洲LNG进口需求增加且价格表现坚挺,对国内LNG进口量增加形成一定阻力。但供暖季期间相对温和的天气减缓了天然气的库存消耗速度,在LNG调峰补库需求较为温和的情况下,我国LNG市场供需宽松局面依然较为稳定。全力深化与上游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优化采购结构,提升气源供应稳定性与成本优势。2023年10月,集团与控股股东北京燃气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北京燃气集团(天津)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燃气集团(天津)’)订立总协议(‘该协议’),据此,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或其指定附属公司或联系人)同意出售而公司(或其指定附属公司)同意购买天然气,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止期间。通过该协议的签订,集团的天然气供应得到有力保障,为业务拓展提供强大支撑,同时也反映了北京燃气集团作为坚实后盾对集团业务发展的支持。
LNG接收站项目截止2025年6月30日,集团拥有中石油京唐的29%股权。中石油京唐的LNG接收站是京津冀地区主要的冬季调峰保供站,是国内存储能力最大、调峰能力最强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了配套专用码头及外输管线等设施,存储能力达1.28百万立方米,每年可向京津冀地区供应天然气约40亿立方米,最高峰时中石油京唐输送北京的该等设施的供气量能占北京总量的40%左右。
中石油京唐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LNG的接卸总量达2,959.9百万立方米(2024年上半年:3,320.3百万立方米),较2024年上半年减少10.9%,主要原因是本期间北京用气需求量下降。
发展及经营综合性清洁能源及新能源业务能源转型趋势下,传统能源行业正面临著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积极推进能源转型,已成为传统能源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集团适新应变、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转型之策,加快布局储能、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等新能源业务,实现与天然气主业的协同发展,推动公司向创新型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转型。从2024年年度起,集团通过收购、自有建设等方式推进综合性清洁能源及新能源业务布局。2025年上半年,集团的综合性清洁能源及新能源业务实现进一步突破,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方式进行合作开发,发挥与合作方的协同效应。
(i)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优奈特’)集团持有北京优奈特49%的股权。北京优奈特为一家主要从事燃气、供热、综合能源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规划、设计和咨询等技术领域的公司。北京优奈特的业务有助集团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业务及扩展清洁能源赛道,从而为集团业务带来新动力。
(ii)北七家商务园能源中心项目(‘北七家资产’)北七家资产主要是向北七家商务园能源中心项目的入驻者提供制冷及供暖服务。商业区域(非居民)及住宅区域(居民)制冷及供暖面积分别达超过131,000平方米及超过51,900平方米;商业区域(非居民)及住宅区域(居民)制冷及供暖服务户数分别约211户及约698户。
本期间北七家资产为集团综合性清洁能源及新能源业务带来收益人民币6.7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1.2百万元),以及贡献分部溢利人民币2.0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人民币1.1百万元)。
(iii)储能业务集团附属公司浙江博信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扬州五亭桥缸套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扬州项目’)已于2024年第四季度正式投入营运。于本期间,其他储能业务亦在不同地区开始投入营运。
(iv)成立合资公司发展综合性清洁能源业务于2025年5月19日,集团公告与北京新奥新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2688)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合资公司合作协议,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集团拥有51%的股权。成立合资公司旨在从事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综合能源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及综合能源智慧管理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此将有助于集团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综合能源市场及发展节能业务,实现能源业务多元化发展,并构建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集团可持续发展能力及企业竞争力。截至本报告日期,合资公司已正式成立,预计于本年内开展业务经营。
业务展望:
2025年上半年,集团在履行ESG原则及在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表现上继续得到正面回应。在格隆汇主办的ESG金格奖评选活动中,继于2024年荣获‘ESG环境友好卓越企业’奖项后,再次获颁发‘ESG创新实践卓越企业’奖项,表彰公司在绿色金融产品、以创新技术与模式推动ESG理念落地,并加速向商业价值转化的先锋企业。
展望2025年下半年,中国经济将在外部压力与内部动能的交织中延续温和复苏态势,实现稳中有进。宏观政策预计仍将保持战略定力,适时加力,确保经济运营保持在合理区间。随著政策效应的持续显现,经济运行有望在更均衡、更可持续的轨道上稳步前行。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向深拓展,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和市场驱动的多重推动下,清洁能源占比将持续提升。
集团将积极响应‘双碳’战略,在综合能源领域全力深耕,巩固天然气业务优势,加速新能源布局,向综合性清洁能源服务商转型。在天然气业务上,借助行业国产气增产、进口结构优化契机,强化与控股股东协同,拓展全产业链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综合能源业务方面,顺应国家能源规划与全球能源转型趋势,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业务布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能源转型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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