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非流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31.82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242.83亿元,主要是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增长人民币189.94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非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3.27亿元,较年初下降人民币174.93亿元,主要是由于长期债券下降人民币183.38亿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集团所属行业是证券行业,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与资本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密切关联。集团的主营业务始终围绕资本市场服务开展,业绩表现受境内外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
集团是一家行业领先的科技驱动型证券集团,拥有高度协同的业务模式、先进的数字化平台以及广泛且紧密的客户资源。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集团搭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架构及机制,通过平台化、一体化、国际化的运营方式,为境内外个人、企业及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证券及金融服务,并致力于成为兼具本土优势和全球影响力的一流投资银行。
1、财富管理业务
依托移动客户端APP与PC端专业平台、证券期货分公司与营业部、华泰国际及其下属境外子公司,以线上线下和境内境外联动模式,向各类客户提供多元化财富管理服务,包括证券期货期权经纪、金融产品销售、基金投资顾问、资本中介等业务。证券期货期权经纪业务方面,主要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及期权等,提供交易服务。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方面,主要向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销售服务和资产配置服务,相关金融产品由集团及其他金融机构管理。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方面,主要是接受客户委托,在客户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协议约定为客户做出投资基金的具体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选择,并代替客户进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资本中介业务方面,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多样化融资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等。
2、机构服务业务
以投资银行为牵引,以机构销售为纽带,整合投资银行、机构投资者服务和投资交易业务资源,为各类企业及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主经纪商业务、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
(1)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境内外股权融资业务、债券融资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场外业务等。股权融资
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权再融资、存托凭证等发行承销服务。债券融资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境内外各类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发行承销服务。财务顾问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包括产业并购、股份收购、融资顾问、企业重整以及公募REITs发行等专业服务。场外业务方面,为客户提供新三板挂牌及后续融资服务,以及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从事的相关场外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股票、债券及并购业务的承销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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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经纪商业务主要包括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包括结算、清算、报告和估值等。此外,亦向主经纪商客户提供交易、融资融券、金融产品销售、衍生品研究和其他增值服务。
主经纪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基金托管费及服务业务费。
(3)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主要包括研究业务和机构销售业务。研究业务方面,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各种专业
化研究咨询服务。机构销售业务方面,向各类境内外机构客户推广和销售多元化证券产品及服务。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各类研究及其他机构服务收入等。
(4)投资交易业务主要包括权益交易、FICC交易及场外衍生品交易。集团开展权益类、FICC类及其他
金融工具交易,通过各类交易策略和交易技术降低投资风险并提高投资回报。同时,为满足客户投融资与风险管理需求,亦从事做市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权益交易方面,开展股票、ETF和衍生工具的投资与交易,并从事科创板股票、金融衍生品及金融产品等做市服务。FICC交易方面,开展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各类FICC和衍生工具的投资与交易,并从事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做市服务,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等。场外衍生品交易方面,为客户创设及交易OTC金融产品,主要包括权益类收益互换、场外期权和收益凭证等。
投资交易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权益、FICC产品及衍生产品的投资收入等。
3、投资管理业务
接受客户资金委托,依托专业化的投资研究平台和庞大的客户基础,创设和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并管理客户资产,有效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资管公司参与经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与集团旗下基金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差异化经营)。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方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开展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与管理。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集团持有两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南方基金和华泰柏瑞)的非控股权益,通过其参与经营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管理费收入及投资收入等。
4、国际业务
在境外市场,集团以华泰国际作为拓展海外业务的控股平台,通过其持有的华泰金控(中国香港)、华泰证券(美国)、新加坡子公司等运营主体经营国际业务,以中国香港市场为依托,稳步布局美国、欧洲及东南亚等主要市场。
(1)集团中国香港业务主要由华泰国际全资子公司华泰金控(中国香港)经营,全方位对接集团全业务链体系。
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一站式跨境综合金融服务。
(2)华泰证券(美国)拥有美国经纪交易商牌照与美国自营交易牌照,获得在加拿大与机构投资者开展证
券交易的业务资格,获得欧洲主要证券交易所的市场准入,成为美国期货产品的介绍经纪商,获得美国国债经纪经销商资格以及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有限承销会员资格,并获得非美国主权债经纪经销商资格。
(3)新加坡子公司拥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发的资本市场服务牌照和豁免财务顾问资质,并已获得新加坡
交易所授予的主板保荐人资质,在新加坡开展证券交易及投资银行业务。
国际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财富管理收入、投资银行收入、投资收入、资产管理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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