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以下业务:(a)销售可再生能源产品;(b)提供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及(c)向中华电力销售电力。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200,000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并无录得任何收入。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毛利为43.7%,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为零。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订立买卖协议,以买卖仓顶天面太阳能板发电系统及相关设备及机器。收入乃由营运太阳能板发电系统、参与上网电价计划并向中华电力有限公司销售电力产生。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于报告期间,集团继续专注于其核心业务分部: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及销售电力以及可再生能源产品销售。尽管宏观经济环境充满挑战,集团在获取新合同及扩展服务供应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未来产生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销售可再生能源产品销售业务主要涉及光伏安装支架、太阳能追踪器、太阳能发电站护栏及太阳能相关产品以及风力发电机塔筒之研发及销售。就此,集团亦会在若干情况下提供(i)有关其所销售光伏安装支架的若干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光伏安装支架设计服务),(ii)若干现场服务(包括现场协助客户卸载货物、整理产品、存货盘点、验收前进行最后的产品测试),及(iii)风力发电机塔筒产品的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意见、支持及培训)。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概无任何销售可再生能源产品产生的收入(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无)。此乃主要由于中国市场可再生能源产品零售价格持续面临下行压力及利润率微薄。
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及销售电力业务提供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业务主要涉及作为其客户的新电站项目承包商、协助其客户整合彼等之设备、功能及资料至已连结之统一协调系统。集团亦负责提出项目设计建议、进行实地考察、采购建造材料、开展建造工作及协助试运行。集团亦向其客户的新能源电站提供后期营运、检查、维护及系统管理服务。
集团透过拥有及营运中国香港上网电价计划的太阳能板发电系统持续发展其下游销售电力业务。集团位于天水围及元朗的两个仓顶天面项目合并总装机容量为554.72千瓦,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为集团产生收入约人民币1,160,000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无)。1.与河北沣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运维(‘运维’)服务合约,年度服务费为人民币6,400,000元。
2.与张北恒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运维服务合约,年度服务费为人民币14,000,000元。
3.与敖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检修及维护(‘检修及维护’)服务协议,年度服务费不少于5,0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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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霆晞工程有限公司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两份合约,内容有关提供工程、采购与施工服务,以建造位于中国香港观塘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总合约金额为6,500,000港元。
业务展望:
展望未来,集团将继续优先发展及扩大其核心业务分部,重点关注经常性收入来源及战略多元化。尽管全球新能源行业面临著不断变化的贸易政策及供应链转型带来的重大挑战,但其仍持续快速发展。于该背景下,集团坚持致力于在复杂的环境中进行战略定位,而把握住新兴机遇。
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的扩张集团将运用其既有的专业知识,以及近期在获取运维与检修合约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更多服务协议。此类合约能提供稳定且可预测的收入基础,增强集团应对市场波动的韧性。集团亦正积极磋商多份工程、采购及施工合约,其中包括与中国香港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的项目。该等举措符合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管制计划协议》推动绿色运输及能源多元化的政策方向。
电力销售业务的增长顺应《中国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为于2035年前将可再生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提升至7.5-10%,集团将积极寻求新屋顶太阳能项目及收购机会。上网电价计划仍是产生稳定、长期收益的关键机制,集团将持续借助政府的支持性政策,扩大其分散式能源业务组合。
战略性国际扩张为应对国内市场挑战与全球贸易形势变化,集团正积极探索海外市场机遇,包括东南亚等区域。该地区可再生能源需求旺盛且政策环境有利,为业务增长提供显著潜力。目前,集团正就可再生能源项目与当地合作伙伴进行积极磋商,并对特定国际市场的潜在发展机会展开评估。该等举措预计将进一步多元化集团的收入来源,强化其国际布局,从而在全球市场环境变动中提升长期增长动能与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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