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中新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设计、装修及工程服务,包括设计、装修、工程及采购家具及相关产品服务,(ii)租赁建筑设备及提供相关安装服务,(iii)美酒采购及营销以及(iv)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证券及放债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总收益约为164,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7,600,000港元),相当于较去年增加约76,900,000港元或87.8%。
报告期业务回顾:
设计,装修及工程服务业务预计集团将缩减公共房屋维修、改善及空置单位翻新工程及服务的规模,目前正重新规划设计、装修及工程服务业务的组合,并重新分配资源以寻求其他项目以维持集团的设计、装修及工程服务业务。
集团的战略是发展与现有承建商及客户的业务关系,以协调及洽谈进一步工程及服务以及引介新承建商及客户。集团预计有关探索及发展将进一步扩充及加强集团设计、装修及工程服务业务的收入来源及可持续性。
建筑设备租赁业务于年内,建筑设备租赁业务的收益因上文所述集团通架设备的出租率下降而有所减少。
集团一直致力促进及维持与现有客户的业务关系及合作,以获得现有客户的经常性订单。集团亦与现有客户协调引荐新客户,以扩阔集团的客户基础及实现通架设备租赁的稳步发展及可持续经营。
美酒营销业务集团将继续与现有客户洽谈,以销售美酒及寻求潜在客户。集团将适度开展美酒营销业务。
金融服务业务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包括证券业务及放债业务。
证券业务集团从事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监察的持牌证券业务,营运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由于经济不明朗及本地股票市场波动,集团继续以审慎的管理方式开展证券业务。
放债业务专注于潜在企业或个人借款人,包括已确立企业及富有且声誉良好的个人,包括行政人员、商人及专业人士。潜在借款人一般由(i)集团管理团队介绍;(ii)潜在借款人的直接接触;及(iii)现有借款人的推荐。集团采取审慎态度开展放债业务,其资金来自内部产生的现金资源。
向潜在借款人授出贷款前,集团使用内部信贷评估程序评估潜在借款人的信贷质素,并厘定给予借款人的信贷限额。给予借款人的限额会由管理层定期检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贷款组合包括一项初始本金3,000,000港元之无抵押个人贷款。该贷款于过往年度授出,并且已续期及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延期1年(为无抵押及以年利率9%计息)。所有未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如适用)均为集团的独立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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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制订放债政策╱手册(‘手册’),包括实施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有关的程序,以及信贷评估程序来规范放债业务的运作,以确保全面的风险管理,从而保障集团,尤其是股东的利益。
一般来说,每宗贷款申请在授予借款人之前必须经过三个阶段,即(i)文件收集和验证;(ii)信贷风险评估;及(iii)批准。手册列出(其中包括)(i)每宗贷款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清单;(ii)信贷评估过程的总体框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背景、财务和还款能力、信贷状况和贷款用途等需要考虑的因素;及(iii)每类贷款申请的批准授权。
业务展望:
展望未来,公司仍然致力于探索机会,为更广泛的社区创造意义和可持续价值,继续朝著一个更共融及具韧性的未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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