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6 次,其中成功 3 次,失败 2 次,进行中 1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3.36亿 元。
方案进度:
证监会注册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3-10-23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2023-09-13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7307.75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3-05-08 |
预案募资金额:
57258.63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04-25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19.13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444.59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
预案募资金额:
8505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7-06-07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
预案募资金额:
6748.5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7-06-07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24.89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7-03-07 |
实际发行数量:718.68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17-03-08 |
实际募资净额:1.73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6-11-16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2016-08-04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6-02-18 |
预案募资金额:
17888.06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6-02-02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28.71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5-12-31 |
实际发行数量:175.38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16-01-04 |
实际募资净额:5035.10万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5-11-12 |
预案发行价格:
28.71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5-10-21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75.38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5-06-15 |
预案募资金额:
5035.1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5-05-29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39.24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5-12-31 |
实际发行数量:296.50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16-01-04 |
实际募资净额:1.12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5-11-12 |
预案发行价格:
39.24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5-10-21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296.5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5-06-15 |
预案募资金额:
11634.56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5-05-29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
定价方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用途说明: |
1、基于企业级建模和实施工艺的金融业务系统建设项目;2、“星云”数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3、云原生数字生产力平台建设项目;4、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