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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公司的设立及历次股本演变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2009年8月,有限公司设立
华电福新发展前身福清风电由华电新能源发展出资设立。
2009年7月27日,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股东决定,通过了《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章程》,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2009年8月5日,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华茂验字(2009)第5042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8月5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
(2)2010年10月,第一次增...查看全部▼
(一)公司的设立及历次股本演变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2009年8月,有限公司设立
华电福新发展前身福清风电由华电新能源发展出资设立。
2009年7月27日,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股东决定,通过了《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章程》,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2009年8月5日,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华茂验字(2009)第5042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8月5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
(2)2010年10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9月20日,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1,300万元由华电新能源发展认缴。
2009年12月21日,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华茂验字(2009)第5071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12月18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800万元。2010年8月26日,福建正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CPA正元[2010]Y596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7月29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1,500万元。
2010年10月15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
(3)2010年12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10月26日,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加至2,5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华电新能源发展认缴。
2010年12月2日,福建闽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08)闽兴所验字第286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12月2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
2010年12月22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万元。
(4)2011年4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3月20日,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2,500万元增加至3,5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华电新能源发展认缴。
2011年1月7日,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中一验字(2011)第5001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12月21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
2011年4月1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3,500万元。
(5)2011年12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12月20日,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3,500万元由华电新能源发展认缴。
2011年12月22日,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中一验字(2011)第5046号),经审验,截至2011年12月22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500万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7,000万元。
2011年12月23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7,000万元。
(6)2012年11月,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的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华电新能源发展认缴。
2012年10月12日,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中一验字(2012)第5028号),经审验,截至2012年10月12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
2012年11月5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万元。
(7)2013年9月,第六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年8月23日,华电新能源发展出具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至14,0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华电新能源发展认缴。
2013年8月27日,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中一验字[2013]第5033号),经审验,截至2013年8月23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新能源发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
2013年9月22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14,000万元。
(8)2015年10月,股权划转
2012年9月13日,中国华电印发《关于调整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关系的通知》(中国华电人[2012]572号),调整内容包括:注销华电新能源发展,其所属企业现有资产全部上划至华电福新直接管理。
2015年9月20日,华电新能源发展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福清风电100%股权上划至华电福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5年9月21日,华电新能源发展与华电福新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约定将华电新能源发展持有的福清风电100%股权划转给华电福新,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价款支付,双方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为依据进行账务调整。
2015年10月14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9)2016年10月,第七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6年9月26日,华电福新出具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14,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华电福新认缴。
2016年10月20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16,000万元。
2022年1月30日,立信出具《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0428号),对华电福新发展截至2021年12月20日历次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截至2016年10月20日,福清风电已收到股东华电福新缴纳的新增出资额2,000万元。
(10)2019年3月,第八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9年1月31日,华电福新出具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增加至18,19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2,190万元由华电福新认缴。
2019年3月28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18,190万元。
2022年1月30日,立信出具《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0428号),对华电福新发展截至2021年12月20日历次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截至2019年3月28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福新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190万元。
(11)2020年6月,第九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6月8日,华电福新出具股东决定,同意福清风电注册资本由18,190万元增加至30,19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12,000万元由华电福新认缴。
2020年6月18日,福清风电取得了福清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30,190万元。
2022年1月30日,立信出具《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0428号),对华电福新发展截至2021年12月20日历次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截至2020年6月18日,福清风电已经收到华电福新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2,000万元。
(12)2020年11月,公司名称变更及第十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11月3日,华电福新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公司股东名称由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7,2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7,010万元由华电福新认缴。
2020年11月3日,公司取得了福清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7,200万元。
2022年1月30日,立信出具《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0428号),对华电福新发展截至2021年12月20日历次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截至2020年11月3日,华电福新发展已经收到华电福新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7,010万元。
(13)2021年5月,第十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11月6日,华电福新出具股东决定,根据新能源发电资产重组方案,同意以股权(资产)划转、协议转(受)让等方式向华电福新发展注入新能源发电资产。其中,无偿划转的新能源发电资产包括华电福新控股的新能源股权、参股的核电股权和风电股权及分公司的风电资产,将该等新能源发电资产的实收资本部分按照实际划转日账面值转增为华电福新发展的注册资本。
2020年11月16日,华电福新出具股东决定,以货币2,500万元对华电福新发展出资。
2021年5月17日,华电福新发展取得了福州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996,000万元。
2022年1月30日,立信出具《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0428号),对华电福新发展截至2021年12月20日历次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截至2021年5月17日,华电福新发展已经收到华电福新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500万元,并已将资本公积956,3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
(14)2021年12月,第十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5月24日,华电福新发展与华电国际和华电福新三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华电福新发展拟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585,747.3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89,747.35万元。华电国际拟出资2,123,741.78万元(通过其持有的27家新能源公司的股权作价不高于1,360,941.78万元、现金出资不低于762,800万元)认购华电福新发展589,747.3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589,747.35万元作为华电福新发展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金额1,533,994.43万元作为溢价出资计入华电福新发展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华电国际取得华电福新发展增资后37.19%的股权。现金出资的认购方式为分期缴足:第一笔付款为于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认购方缴付现金出资的70%;第二笔付款为于协议生效后180日内,认购方缴付现金出资的30%。华电福新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021年5月31日,华电福新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华电福新发展新能源资产整合重组方案,最终标的资产的无偿划转账面价值以审计报告为准、出资入股公司及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准。
中企华等评估机构对华电国际作价出资的股权涉及的27家新能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5日,中国华电已对该等评估报告完成备案。
2021年4月30日,中联评估出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增资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888号),经其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华电福新发展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586,700.00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中国华电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2525ZGHD2021022)。
2021年6月11日,中国华电出具《关于同意华电国际非公开协议增资华电福新发展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1]283号),中国华电同意华电国际以现金和持有的27项新能源公司股权非公开协议增资华电福新发展,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6月30日,华电福新发展与华电国际和华电福新签订《交割确认书》,约定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于2021年6月30日进行交割,自交割日起华电国际成为华电福新发展的股东。
2021年6月30日,华电福新发展的股东华电福新、华电国际共同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华电福新发展注册资本由996,000万元增加至1,585,747.35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589,747.35全部由华电国际认缴。
2021年12月20日,华电福新发展取得了福州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1,585,747.35万元。
2022年1月30日,立信出具《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0428号),对华电福新发展截至2021年12月20日历次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截至2021年12月20日,华电福新发展已经收到华电国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89,747.35万元,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11,823.91万元,以原旗下27家新能源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377,923.44万元。
(15)2021年12月,第十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8月30日,华电福新发展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及授权的议案》。
2021年8月31日,华电福新发展的股东华电福新、华电国际共同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华电福新发展增资方案,同意放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本次华电福新发展增资的权利。
2021年8月31日,华电福新发展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信息(项目编号:G62021BJ1000078),广泛征集意向投资方。
2021年11月1日,中联评估出具《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336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华电福新发展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848,900.00万元。2021年11月29日,中国华电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
2021年12月1日,中国华电作出《关于同意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引战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1]576号),同意华电福新发展以公开挂牌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150亿元,引入的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约16.57%,其中:中国人寿增资20亿元,持股2.21%,国新建信、国新中鑫、山东发展分别增资16亿元,各持股1.77%,影响力基金增资14.995亿元,持股1.66%,南网双碳绿电增资10.505亿元,持股1.16%,国家绿色基金、特变电工分别增资10亿元,各持股1.10%,福建海丝、浙能投资分别增资9亿元,各持股0.99%,农银投资增资8亿元,持股0.88%,平安人寿增资5.5亿元,持股0.61%,诚通工银增资5亿元,持股0.55%,原股东华电福新和华电国际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52.40%和31.03%,增资引战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8.6亿元增加至190.1亿元;同意华电福新发展以经中国华电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增资价格,且增资价格不低于评估值;同意华电福新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企业增资、产权变动登记和工商变更等相关工作,确保程序完备、依法合规。
2021年12月7日,华电福新发展与中国人寿、国新建信、国新中鑫、山东发展、影响力基金、南网双碳绿电、国家绿色基金、特变电工、福建海丝、浙能投资、农银投资、平安人寿、诚通工银共同签署了《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之增资协议》,约定上述投资者分别以人民币4.76元/注册资本的增资对价取得增资后华电福新发展16.57%股权(对应3,150,491,424元注册资本);各方同意将华电福新发展的注册资本由15,857,473,500元增加至人民币19,007,964,924元,中国人寿等13名投资者向华电福新发展支付增资对价15,000,000,000元,其中3,150,491,424元作为华电福新发展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1,849,508,576元计入华电福新发展的资本公积。
2021年12月10日,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投融资各方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签署了增资协议,并向华电福新发展出具了“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增资凭证》。
2021年12月21日,华电福新发展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900,796.49万元。
2021年12月21日,华电福新发展取得了福州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2年2月25日,安永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722625_A0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华电福新发展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出资方式为货币。
(16)2021年12月,股东吸收合并
2021年11月25日,中国华电作出《关于同意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1]568号),同意华电福瑞吸收合并华电福新,并承接华电福新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等,吸收合并完成后注销华电福新法人资格。
2021年12月7日,华电福瑞与华电福新签订《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由华电福瑞吸收合并华电福新。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电福瑞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承继和承接华电福新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与义务,华电福新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予以注销。
2021年12月22日,华电福新按约定注销法人主体资格,华电福新持有的华电福新发展股权由华电福瑞进行承继。
2021年12月23日,华电福新发展取得了福州市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2022年2月18日,安永出具《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722625_A01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54,135,084,758元。
2022年2月18日,中联评估出具《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193号),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华电福新发展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8,529,542.97万元。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2022年3月3日经中国华电备案。
2022年2月18日,华电福新发展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报告》,并选举产生了公司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本次改制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员工与有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对股份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在股份公司的劳动时间与其在有限公司的劳动时间连续计算。
2022年2月18日,华电福新发展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3月3日,中国华电出具《关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22〕70号),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22年3月7日,华电福新发展全体15名股东华电福瑞、华电国际、中国人寿、国新建信、国新中鑫、山东发展、影响力基金、南网双碳绿电、国家绿色基金、特变电工、福建海丝、浙能投资、农银投资、平安人寿、诚通工银,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关于设立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22年3月7日,华电福新发展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整体变更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190.079649亿元变更为360亿元。同意华电福新发展以54,135,084,758元母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折合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为360亿股,折股比例为1:0.6650,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54,135,084,758元母公司净资产中的36,000,000,000.00元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8,135,084,758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折股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360亿元,股份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意公司现有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并成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改前后公司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变。
2022年3月8日,安永出具《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722625_A02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3月8日,华电新能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投入的股本36,000,000,000.00元。
2022年3月9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华电福新发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694368538K)。登记的企业名称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动,华电福瑞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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