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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富士达

i问董秘
企业号

603468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

  • 产品类型:

    整车类产品、零配件类产品

  • 产品名称:

    自行车 、 电助力自行车 、 共享单车 、 车架 、 前叉 、 以散件形式打包销售的其他零部件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行车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玩具制造;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户外用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家具制造;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6-07-16 
业务名称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产能:设计产能:共享单车(辆) 200.00万 160.00万 160.00万
产能:设计产能:自行车(辆) 370.00万 370.00万 370.00万
产能:设计产能:电助力自行车(辆) 40.00万 31.00万 21.00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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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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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2.5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4.91%
  • Lectric Ebikes LLC
  • Specialized Bicycle
  • Decathlon Group及其关联企
  • 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上海钧丰网
  • Pon Holdings B.V.及其关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Lectric Ebikes LLC
6.17亿 12.30%
Specialized Bicycle
6.04亿 12.04%
Decathlon Group及其关联企
4.32亿 8.61%
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上海钧丰网
3.75亿 7.48%
Pon Holdings B.V.及其关
2.25亿 4.4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1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0.59%
  • SHIMANO INC.及其关联企业
  • 天津诺镁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FALCONCYCLE TECH CO.
  • 金亨通车料有限公司与晟盟(芦台)电机制造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SHIMANO INC.及其关联企业
2.80亿 8.08%
天津诺镁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1.48亿 4.26%
FALCONCYCLE TECH CO.
1.43亿 4.13%
金亨通车料有限公司与晟盟(芦台)电机制造
7439.87万 2.14%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6846.39万 1.9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4.3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0.45%
  • Specialized Bicycle
  • Lectric Ebikes LLC
  • Pon Holdings B.V.及其关
  • Decathlon Group及其关联企
  • 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上海钧丰网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Specialized Bicycle
7.23亿 14.98%
Lectric Ebikes LLC
5.28亿 10.94%
Pon Holdings B.V.及其关
4.55亿 9.44%
Decathlon Group及其关联企
3.72亿 7.71%
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上海钧丰网
3.56亿 7.3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6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18.68%
  • SHIMANO INC.及其关联企业
  • FALCONCYCLE TECH CO.
  • 天津诺镁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金亨通车料有限公司与晟盟(芦台)电机制造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SHIMANO INC.及其关联企业
2.42亿 6.83%
FALCONCYCLE TECH CO.
1.40亿 3.94%
天津诺镁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1.24亿 3.49%
金亨通车料有限公司与晟盟(芦台)电机制造
8986.33万 2.53%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6676.79万 1.8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7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83%
  • Lectric Ebikes LLC
  • Specialized Bicycle
  • Pon Holdings B.V.及其关
  • Decathlon Group及其关联企
  • Samchuly Bicycle Co.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Lectric Ebikes LLC
4.94亿 13.74%
Specialized Bicycle
3.03亿 8.44%
Pon Holdings B.V.及其关
2.88亿 8.01%
Decathlon Group及其关联企
2.58亿 7.19%
Samchuly Bicycle Co.
2.32亿 6.4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5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19.16%
  • SHIMANO INC.及其关联企业
  • 天津诺镁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金亨通车料有限公司与晟盟(芦台)电机制造
  • 富士达电动车(江苏)有限公司
  • 电全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SHIMANO INC.及其关联企业
1.84亿 7.72%
天津诺镁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7391.47万 3.10%
金亨通车料有限公司与晟盟(芦台)电机制造
6976.65万 2.93%
富士达电动车(江苏)有限公司
6671.48万 2.80%
电全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221.97万 2.61%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2,123.71万元、488,016.13万元和506,082.7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海运费、加工费以及废品等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基本保持稳定,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共享单车三大类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98%、83.45%、79.28%,为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1)自行车
  自行车已从传统的基础代步转向对健康生活、休闲娱乐、个性化体验的追求,涵盖了轻便通勤...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2,123.71万元、488,016.13万元和506,082.7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海运费、加工费以及废品等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基本保持稳定,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共享单车三大类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98%、83.45%、79.28%,为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1)自行车
  自行车已从传统的基础代步转向对健康生活、休闲娱乐、个性化体验的追求,涵盖了轻便通勤、运动休闲、山路越野、专业竞技、儿童骑行等多种应用场景。
  报告期内,自行车作为公司的主力产品。
  公司自行车产品主要面向Specialized(闪电)、Decathlon(迪卡侬)、Pon、Samchuly(三千里)等全球著名自行车品牌商。报告期内,公司自行车收入分别为162,636.36万元、239,234.71万元和219,133.77万元。
  报告期内,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2024年度较2023年度相比,公司自行车收入增长47.10%,其中销量增长29.15%、单价增长13.90%。公司自行车销量同比增长较大,主要原因为经历了2023年阶段性调整后,下游自行车品牌运营商库存压力逐步消化,自行车市场呈现出复苏态势,客户采购需求增加;在销售单价方面,2024年价格较高的车型销量占比增加,带动平均售价同比增长。
  2025年度,自行车销售收入同比减少20,100.94万元,下降8.40%,主要系销量同比减少36.43万辆,下降11.31%所致。2025年美国市场由于贸易政策、关税等不利因素影响,自行车进口量同比下降了约21%,受此影响,公司向美国的自行车销量同比减少45.79万辆,进而收入减少。
  (2)电助力自行车
  报告期内,公司电助力自行车收入分别为89,626.70万元、98,704.45万元和117,078.04万元,销售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电助力自行车销量分别为22.55万辆、28.98万辆和32.50万辆,呈增长趋势。电助力自行车相较于传统自行车,其通过搭载电池、电机、电控等三电系统,构建了更具智能化、长路途、多功能且适用群体更为广泛的绿色出行解决方案。在出行替代需求升级、户外运动热潮兴起、低碳环保理念深化及政策支持推动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电助力自行车产品在欧洲等地区仍保持较高热度,同时在美国等市场的终端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带动公司销量稳定提升;同时,公司持续深化客户合作,积极开拓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与Lectric、Specialized(闪电)等核心客户的合作不断深化,并积极开拓赛维时代等客户,为公司电助力自行车产品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5年度,电助力自行车收入同比增加18,373.59万元,增长18.61%,主要系销量同比增加3.52万辆,增长12.13%所致,主要原因为受电助力自行车市场热度增长的影响,Lectric等主要客户采购规模有所增长;另外,公司加大对市场的持续开拓,NiuTechnology、Velec等新客户通过前期产品验证后实现批量采购,整体采购规模增加。
  报告期内,电助力自行车销售单价分别为3,975.12元/辆、3,405.61元/辆和3,602.92元/辆。电助力自行车的核心部件如电池、电机、电控等采购成本较高,且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受不同型号产品销量波动的影响,销售均价有所波动。
  (3)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竞争格局稳定,整体来看未来需求可观,但不同年度之间存在一定波动,符合所属行业特征。目前我国共享单车市场已步入存量竞争阶段,出于消费者日益旺盛的“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用户规模和城市覆盖数量不断增长。此外,随着早期投放车辆陆续达到使用年限,基于安全性、使用体验、运营效率与监管合规等多维度需求,共享单车的“置换性投放”需求同样较大。共享单车的使用寿命通常为3年左右,且运营主体市场集中度高,每年共享单车投入受主要经营主体自身经营政策影响较大,整体而言没有固定的周期性规律,不同期间存在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共享单车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市场,主要客户为哈啰、青桔、美团,三者合计收入占共享单车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90%。
  报告期内,公司共享单车销量分别为93.24万辆、129.66万辆和121.62万辆。其中:2023年及2024年,受哈啰、青桔等已投放市场的存量共享单车更新及替换需求增加,公司当期共享单车销售增长;2025年度,公司共享单车销量较上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市场集中度高,每年共享单车投入受主要经营主体自身经营政策影响较大,不同期间存在一定波动,符合所属行业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共享单车销售单价分别为414.18元/辆、499.18元/辆和506.01元/辆,平均单价的波动主要受不同车型销售规模变动的影响。
  (4)零配件
  自行车零配件包含了自行车车身所有零部件及附件。在市场需求方面,既有专业自行车品牌商为降低成本、实现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而采购零部件进行组装,也有维修市场对替换零部件的稳定需求。同时,随着骑行运动的普及,个人DIY组装和升级自行车的需求也在增长,推动了对高品质、个性化零部件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自行车零配件产品收入分别为61,461.18万元、73,174.17万元和90,986.08万元,零配件整体收入变动趋势与整车收入变动趋势相同。
  结构系统配件收入是零配件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入贡献达到50%以上。结构系统配件主要为车架,是自行车的骨架和主体,主要由公司进行自主生产,作为半成品对外销售。报告期内,结构系统配件收入主要来自于Decathlon(迪卡侬)、MFC(法国领先的自行车品牌运营商)、Cycleurope(拥有Bianchi等知名自行车品牌,为欧洲领先的品牌运营商)等著名自行车品牌商的定制化组装的采购需求,上述客户相关收入占结构系统配件收入的比重约为60%。
  其他配件主要包括传动部件、电器部件、组合类产品、车轮组等零配件产品。报告期内,其他配件销售收入分别为27,599.15万元、31,253.43万元和36,485.01万元,其中:2024年收入规模增长主要系组合类产品受客户自身对自行车组装的多样化采购需求增加以及电助力自行车客户对电器部件采购规模增加所致。2025年其他配件收入增长,一方面系新收购的电动车(常州)销售电器部件等配件产品实现收入3,242.22万元;另一方面系主要面向欧洲地区销售的组合类产品销售规模增加2,374.78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直销收入占比达到90%以上。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4.42%、69.26%和72.12%。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
  自行车消费市场遍布全球,分布区域广泛,整体销售受季节影响较小,因此公司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6、营业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分析
  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幅度与久祺股份、上海凤凰基本一致;巨大机械受当期自有品牌在欧美市场销售疲软、中国市场销售持续向好以及其代工业务下降等因素综合影响,销售收入当期略有下滑;美利达收入规模增长主要得益于中国自行车市场热度持续,但受其自主品牌通过促销活动及降价策略减少库存等因素影响,年度营业收入增长3.87%。
  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3.98%,基本保持稳定。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同行业巨大机械、美利达存在差异,主要当期收购电动车(常州)当期贡献主营业务收入38,666.17万元,剔除相关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基本一致。
  7、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33%、11.53%和11.58%。其中,同一集团内关联方付款占第三方回款的比重分别为74.51%、96.39%和90.08%。除此之外,部分客户因外汇管制、支付便利等考虑由其他第三方回款,整体占比较小。
  (1)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直销模式下,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自行车品牌运营商,在全球多地设立分、子公司经营业务,客户规模较大,基于集团内付款安排,指定其关联方回款;少数境外客户所在国家受外汇管制的影响而委托第三方代付。公司贸易商销售模式下,基于交易的便捷性,部分个体工商户由实际经营者或其亲属、员工等回款,部分境外贸易商指定其下游客户直接向发行人回款。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第三方回款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2)规范情况
  公司为控制和规范第三方回款,制定并完善销售回款相关的管理制度,原则上公司不允许客户通过非自身账户支付货款,对于个别由于客户的原因需要通过第三方进行回款的,应当了解付款方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及代付款的原因,并取得相关说明或证明,经公司复核无误后确认,第三方回款与相关收入确认及回款具有可验证性。公司第三方回款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未发生过因客户第三方回款产生的相关纠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