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8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
- 1.审议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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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7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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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核查回复意见》 等2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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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7 |
投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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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3条关于韩建河山公司投资者动态互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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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0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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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韩建河山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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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0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某一期工程管材采购一标段管材采购合同;中标金额3.875亿元;中标进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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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署方发包人(买方或甲方):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卖方或乙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合同范围:本合同乙方的供货范围为包括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及其配件总长度为35.7478km,管径DN4000mm、DN3000mm、DN2400mm;压力钢管及其配件总长度为6.3711km。服务范围包括PCCP管材的结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以及装车、运输、交货、售后服务等;压力钢管的材料采购、设计(配管、工艺等)、制造、内外壁防腐、检验验收、包装、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
3、合同价格与支付3.1签约合同价:387,513,511元人民币。
3.2合同价款的支付: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等阶段分期支付。
4、供货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30年4月29日,具体时间按监造监理人审核并经招标人审批的供货计划执行。
5、交付5.1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3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安装承包人指定的地点,采用车上交货,现场卸货由安装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派人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5乙方运输的管材如遇无法运至安装承包人指定交货地点的特殊情况,经甲方、安装承包人同意后,乙方可将管材运输至安装承包人指定的临时存放地点,安装承包人负责卸货、存放,因安装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管材无法运至指定交货地点,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转运、吊装、看护等)及损失由安装承包人承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管材无法运至指定交货地点,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转运、吊装、看护等)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听从甲方、安装承包人指挥随意卸车,甲方、安装承包人有权拒绝收货。
5.6供货前监造监理人向乙方发出供货指令,乙方应按监造监理人指令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若乙方的供货时间晚于监造监理人指令的供货时间,则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7乙方在本合同货物交接时应按单节和批量验收分别提供相关出厂验收资料,出具产品合格证书。
5.8管材交接时须填写交接清单,清单应由甲方、安装监理人、乙方、监造监理人、安装承包人共同签字确认。
6、违约责任6.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2因乙方生产能力不足、货物质量缺陷、运输受阻等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且乙方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纠偏措施,除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交货外,货物未能按约定的时间交货或无法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正常供货,延迟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1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交货超过14天的,甲方有权协调本工程内其它管材厂家向安装承包人供货,由此造成的货物差价(包含管材运输费用差价)以及因此增加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无法协调的,甲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安装承包人窝工等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如不能按时收货,应于原定交货日期前28天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仓储保管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
6.3乙方违约6.3.1质量管理违约6.3.1.1乙方生产的上道工序未经监造监理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乙方必须整改,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
6.3.1.2乙方擅自选用未经监造监理人审核的原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同时甲方有权弃用该批次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并要求乙方返还相应货款。若前述批次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已用于工程,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检验,由此所产生检验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1.3乙方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原材料未检先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按照前述当批次材料价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1.4乙方资料归档不规范或未按照甲方及监造监理人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0.1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6.3.1.5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甲方及监造监理人发出的指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2万元/次。在甲方及监造监理人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并执行指令的通知后,乙方仍未在甲方及监造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内执行有关指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倍支付违约金等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3.1.6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货物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予以修补或更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万元/天支付违约金,但本项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6.3.2贴牌、假冒、伪劣货物若证实乙方货物是贴牌、假冒、伪劣货物,或原材料、配件是贴牌、假冒、伪劣货物的,乙方应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还应按照当批次货物价款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3服务延迟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其在本合同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的,或者乙方不派员到场提供服务(包括联络会议)或乙方不更换不合格服务人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5000元/次/人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的服务延误而引起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万元/天支付违约金。
6.3.4生产信息系统及智慧工厂建设、使用违约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位置安装摄像头、未将视频监控信号接入甲方智慧监管平台、因摄像头故障导致其信号不能接入甲方智慧监管平台,且乙方未在48小时内修复、网络带宽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项/次。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试生产前)按要求开发完成并投运PCCP管材生产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维护系统。系统出现故障的,乙方应于48小时内完成修复,逾期修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
乙方未安排专人维护系统、上传数据,未按要求将系统数据接入甲方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接入的数据不完整或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
6.3.5资金监管违约发生乙方未按照约定在甲方选定的银行开立、变更或新增履行本合同专款专用的监管账户的,或不配合按照上述条款约定使用甲方或其选定银行(及/或相关机构)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履行监管账户资金收支功能等各类违约事项的,甲方有权延后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乙方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事项,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等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6.3.6本合同生效后2年内,乙方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或乙方更换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获得发包人认可的,甲方有权按如下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金,同时,原履职人员应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职:
6.3.6.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2年内更换项目经理的,每更换1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100万元;2年后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金为50万元。
6.3.6.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2年内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每更换1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40万元/人次;2年后更换技术负责人的,违约金为20万元/人次。
6.3.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购功能管生产、安装及施工后监测等所需的各类材料、软件、设备等,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采购,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按采购价格扣留相应工程价款;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功能管,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生产制造或生产制造的功能管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由于功能管未及时安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6.3.8其他违约除本条明确约定的违约情形外,如乙方发生其它违反合同约定内容情形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在0.5万元~2万元的范围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咨询费、鉴定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损失和其他开支,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给予赔偿。
6.3.9甲方有权从本合同应付款项或履约担保金额、预付款担保金额、质量保证金中扣减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赔偿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争议的解决7.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在双方协商、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各自的义务,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8、合同的生效及变更8.1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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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03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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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等7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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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03 |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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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99.9%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收起▲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或“标的公司”)99.9%股权协议转让给河北清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为人民币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清青环保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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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7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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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韩建河山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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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0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某供水一期工程管材采购一标段;中标金额3.875亿元;中标进度: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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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某供水一期工程管材采购一标段;2、招标人:某集团有限公司;3、中标价格:387,513,511元;4、供货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30年4月29日,具体时间按监造监理人审核并经招标人审批的供货计划执行;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6、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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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4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
-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撤销监事会及免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废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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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5 |
龙 虎 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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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买入-3345万元; 买入总计5086万元 ,占总成交额比7.05%;
卖出总计8431万元 ,占总成交额比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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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4 |
异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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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09:30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2.07亿合同+PCCP+村级集体控股
涨停分析 ▼收起▲
2.07亿合同+PCCP+三季报扭亏 1、据2025年11月4日公告,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签署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07亿元人民币(含税)。该合同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6.29%,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据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营收5.48亿元,同比增长37.39%,归母净利润97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3、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主营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及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产品用于南水北调、引江济淮等国家大型引调水工程,处于行业第一梯队。
4、据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经济合作社。
(免责声明:本内容由AI技术搜集公开信息总结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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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4 |
龙 虎 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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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买入6643万元; 买入总计7913万元 ,占总成交额比56.04%;
卖出总计1269万元 ,占总成交额比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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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4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华兴基础设施事业部陆域取排水项目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常规采购(标段一);中标金额2.068亿元;中标进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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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署方甲方: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总金额(含税):206,796,333元人民币;
3、合同范围:徐圩陆域取排水项目一标段线路全长13.3km,包含8座工作井和7座接收井,包含2条取水管道和2条排水管道,需制作三种规格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包括DN3200、DN3000以及DN2800,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供货、检验、试验、包装、装车、运输(含卸货)、交货、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内容。
4、价款支付方式:按照预付款、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分期支付。
5、交付:
5.1交货时间及供货要求:分批交付,在发货前30天,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发出月供交货通知,乙方收到月供交货通知后2天内,应向甲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甲方认为需要调整,乙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预计最早一批交货计划为2026年1月份,持续到2028年1月。
5.2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核能供热发电项目部陆域取排水管线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卸货地点;甲方有权另行指定交货地点(连云港区域),但应当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本合同项下产品单价及内容均不变。
6、质量保证期: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产品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应符合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后续有新标准,则自动按照新标准执行)、施工图纸、核电厂质量管理要求等技术条件的约定。本材料缺陷质保期为2年;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材料缺陷、加工粗糙、无法正常使用等)、安全等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甲方发出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到现场无条件维修。否则,由甲方组织维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支付(如还在缺陷责任期内费用直接从乙方的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若乙方存在异议,以业主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鉴定单位的鉴定结果为依据,由责任方承担修复责任和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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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
业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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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976.1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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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
股东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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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5-06-30)减少5192户,幅度-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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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30 |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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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收起▲
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新材料”或“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北吉泰智能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智能装备”)拟将所持有的吉泰新材料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协议转让给自然人冀延彬,转让金额为3,500万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作为持有吉泰新材料剩余40%股权的股东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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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
限售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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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292.5万股(实际值),占总股本比例0.75%,股份类型:股权激励限售股份
具体解禁▼收起▲
公告符合解禁条件的值为292.5万股,除去因股权质押、高管禁售等原因无法出售的部分,实际可以在市场出售为29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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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
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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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类型(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其他),处分类型(其他),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田玉波,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雪,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魏良彬,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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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5 |
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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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类型(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其他),处分类型(通报批评),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田玉波,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海峰,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魏良彬,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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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6 |
股权质押:
公司大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3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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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9 |
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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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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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9 |
业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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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637.6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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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9 |
股东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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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5-03-31)增长1.44万户,幅度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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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9 |
参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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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控北京韩建河山(赞比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
- 参控山西九河新材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河南泽中管业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河南韩建河山管廊开发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海南韩建河山管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湖北源水六局华浙韩建管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9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韩建河山(河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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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31 |
龙 虎 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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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买入-3256万元; 买入总计6865万元 ,占总成交额比6.26%;
卖出总计1.012亿元 ,占总成交额比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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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2 |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550.0万元至800.0万元,增长幅度为1.16倍至1.23倍
变动原因 ▼▲
- 原因:
- (一)主营业务影响:2025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系公司已签订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销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在报告期内正常履约,合同订单稳定交付,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较大,公司业务整体毛利有所提升。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非经常性损益对本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会计处理对本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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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4 |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2起,合计涉案金额:72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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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3 |
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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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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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2 |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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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30 |
业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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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61元,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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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30 |
业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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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1元,净利润385.5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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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30 |
非标审计意见:
2024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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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30 |
股东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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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4-12-31)减少3287户,幅度-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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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30 |
股东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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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4-09-30)减少499户,幅度-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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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30 |
参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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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控北京韩建河山(赞比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
- 参控山西九河新材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河南泽中管业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河南韩建河山管廊开发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海南韩建河山管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湖北源水六局华浙韩建管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9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韩建河山(河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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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5 |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
- 1.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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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5 |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2.1亿元至-1.4亿元,增长幅度为32.35%至54.90%
变动原因 ▼▲
- 原因:
-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预亏系由于公司PCCP业务、环保业务经营亏损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实施不足且固定成本支出持续发生,故公司2024年度仍处于经营性亏损状态;
2、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约为5,500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减少约为5,500万元;
3、公司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由于业务萎缩,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公司2024年度拟冲销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约为3,100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减少约为3,100万元。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非经常性损益对本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会计处理对本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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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3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某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Ⅰ标;中标金额7.950亿元;中标进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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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署方发包人(买方):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卖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合同范围:现地建厂、PCCP管材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出厂、运输、服务等。3、合同价格与支付3.1签约合同价(含税):795,024,426.18元人民币;3.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的全部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价格波动而调整合同价格。3.3合同价款的支付:按照预付款、工程进度付款、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分期支付。4、供货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厂土建及生产设备安装,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及试生产,达到批量生产条件,满足供货需求,供货时间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排产计划,2025年4月20日前向土建承包人开始供货,暂定供管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最终根据监理批准的供管结束日期为准)。5、交付承包人应在供货期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材料的交付。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制造监理人及发包人,制造监理人及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制造监理人及发包人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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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某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Ⅰ标;中标金额7.950亿元;中标进度: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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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8 |
中标信息:
2024-02-28共中标2个项目,涉及金额共计2.5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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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项目名称: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管材(PCCP及配件)采购I标;中标金额1.175亿元;中标进度:签订合同
中标项目名称: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管材(PCCP及配件)采购II标;中标金额1.409亿元;中标进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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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3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管道采购标2标;中标金额5.172亿元;中标进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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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管道采购标2标管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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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3 |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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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49%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收起▲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或“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物流”)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北京乾景宏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宏海”或“受让方”),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8,000,000元,全部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韩建河山不再持有鸿运物流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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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06 |
高管增持:
付立强(董事)、孙雪(董事)等累计增持25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64%,成交均价为2.630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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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立强2023-09-06增持2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5%,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 孙雪2023-09-06增持2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5%,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 田春山2023-09-06增持3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8%,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 田广良2023-09-06增持4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1%,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 田艳伟2023-09-06增持3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8%,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 田玉波2023-09-06增持5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13%,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 张春林2023-09-06增持2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5%,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 张海峰2023-09-06增持2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5%,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 隗合双2023-09-06增持2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5%,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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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06 |
高管及相关人员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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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乔增持2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5%,成交价2.63元,股份变动原因:股权激励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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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
股权激励: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为995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2.62%,每股转让价2.63元,激励方案有效期4年,当前进度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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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2 |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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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韩建河山(河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存货、设备、在建工程,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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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山环境自2021年8月成立以来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根据其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管理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拟将河山环境涉及的存货、设备、在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相关资产出售给关联方吉泰河山,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了《韩建河山(河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27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评估(含税)价值为人民币2,538.71万元。双方于2023年3月21日签署了《韩建河山(河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与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53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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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1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引绰济辽二期工程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一标(PCCP管)管材采购合同;中标金额2.026亿元;中标进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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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5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PCCP管材采购001标段;中标金额3.068亿元;中标进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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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1 |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引绰济辽二期工程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一标(PCCP管);中标金额2.026亿元;中标进度: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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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DN2000(工作压力0.4-1.2MPa,覆土4-6m)55.04km,包括管材及配件的设计、制造、检测、运输、防腐、相关技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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