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公司主要从事风能发电、光伏发电、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71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41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7万千瓦,生物质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0万千瓦;新型储能控股装机容量20.7万千瓦/40.7万千瓦时。 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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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公司主要从事风能发电、光伏发电、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71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41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7万千瓦,生物质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0万千瓦;新型储能控股装机容量20.7万千瓦/40.7万千瓦时。
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新型储能业务部署储能设施,通过充放电调节供需平衡,获取电量交易等收益。另外,公司在运的生物质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可向当地其他生产企业销售蒸汽和热水。
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特定区域的项目开发,项目考察评估后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项目投资申请,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项目建设阶段,公司按采购招标程序组织设备和工程施工的采购和招标,工程建设完成、验收调试合格后,项目并网运行;项目运营阶段,由下属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公司对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控,并对各下属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考核。
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上网电价、资金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1)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配套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结算环节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机制电价结算;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2)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在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发展质量效益方面,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3)多措并举推动绿证市场提质发展
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总体要求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5年1-6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13.71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9.58亿个;全国共计交易绿证3.48亿个,同比增长1.18倍,其中单独交易绿证2.42亿个、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绿证1.07亿个。
(4)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适用范围、规划引导、运行管理、价格机制、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明确发展绿电直连项目的具体要求。明确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连线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2、报告期内我国主要行业数据
(1)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实现新突破
2025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约占新增装机的91.5%。其中,水电新增393万千瓦,风电新增51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71万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9.2%,其中,水电装机4.4亿千瓦,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
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5139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90万千瓦,海上风电249万千瓦。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73亿千瓦,同比增长22.7%,其中陆上风电5.28亿千瓦,海上风电4420万千瓦。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3.2%。
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2.12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约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13亿千瓦。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约11亿千瓦,同比增长54.1%,其中集中式光伏6.06亿千瓦,分布式光伏4.93亿千瓦。今年上半年,全国光伏累计发电量55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9%,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4%。
(2)新型储能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
2025年6月末,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9491万千瓦/2.22亿千瓦时,较2024年底增长约29%。其中,内蒙古、新疆装机规模超过1000万千瓦,山东、江苏、宁夏装机规模超过500万千瓦。河北、浙江、云南、甘肃、广东、安徽、广西、山西、湖南、河南、湖北、青海、贵州等13省区装机规模超过200万千瓦。
分区域来看,华北、西北、南方地区是上半年新型储能主要增长区,占全国新增装机80%以上。其中,华北、西北地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分别占全国29.7%、25.7%,占比与2024年底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南方地区增速较快,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占全国15.4%,与2024年底相比增加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广西、云南等水电占比较高、调节资源相对充裕的省份,由于新能源快速发展,调节能力逐步趋紧,新型储能发展需求不断增加。此外,华东、华中、东北地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分别占全国16.6%、12.2%、0.4%。
3、报告期内江苏省主要行业数据
截至2025年6月底,江苏省发电装机容量22816.93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10716.88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6.97%,占比同比提高8.50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44.80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0.28%,占比同比降低1.83个百分点;光伏装机8372.08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6.69%,占比同比提高10.33个百分点。
1-6月份,全省新增发电能力2487.96万千瓦,其中风电新增23.60万千瓦;光伏新增2208.33万千瓦。
1-6月份,全省发电量3215.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量720.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78%,占全省发电量的22.41%,占比同比提高4.94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发电量279.0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23%;光伏发电量441.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47%。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风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风电装机的5.71%,省内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光伏发电装机的0.23%。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4亿元,同比增长0.48%;毛利率52.17%,同比下降1.50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亿元,同比下降3.62%。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公司控股新能源发电项目总发电量17.8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7%,上网电量16.9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76%。风电方面,公司1-6月累计发电量16.3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26%,其中:陆上风电累计发电量11.6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09%;海上风电累计发电量4.6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58%。今年上半年,光伏发电项目1-6月累计发电量1.50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9亿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4.90%和0.93%。报告期内,生物质项目仍处于停运转型阶段,四家生物质项目中,现仅淮安生物质仍承担着为当地园区企业供热的社会责任,2025年1-6月累计供热量18.92万吨,同比下降17.31%。2025年6月,公司投资的国信溧阳100MW/200MWh储能项目顺利并网,目前公司共运营2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累计上网电量0.46亿千瓦时。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锚定主责主业,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稳求进、以进固稳,锚定年度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生产经营总体平稳、改革发展稳中提质,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呈现向好发展态势。
一是深挖经营促增效。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行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基本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受政策推动,今年以来,公司新能源项目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鉴于公司已投产项目主要位于江苏省内,目前省内配套方案未出台,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尚不明朗,投资不确定性增加,对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及投后运营管理形成挑战。对此,公司积极研究部署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相关工作,建立电力市场交易组织管理架构体系,优化所属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内部控制和决策程序,通过气象大模型、人工智能决策优化算法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功率预测、交易价格预测和交易决策水平,力争实现各类市场交易的“量价双优”。此外,公司加快推进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CCER开发,目前已正式启动减排量登记工作,待主管部门签发后即可参与CCER交易,预计这将成为公司收益增长的新突破。
二是精益管理提效能。公司持续做好精细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运营效能,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向更高绩效目标迈进。一方面,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加大指标管控,健全设备可靠性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开展专题技术攻关,组建专业技术协作组,攻关生产技术难题,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和运行可靠性。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QC课题荣获江苏省电力行业质量管理成果一等奖2项和二等奖1项。
三是项目推进稳发展。公司坚持把优质项目开拓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生命线,在新的发展阶段,严格把控项目入口关,积极推动优质项目储备,扩大有效投资,严控在建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程,以确保项目成本及效能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年初,公司控股股东牵头联合体中选并获得15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权,公司全力协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上半年,靖江整县新时代船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实现绿色能源与制造业的有效融合;国信溧阳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投产,进一步助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
四是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公司联合国信研究院开展制氢相关技术研究,进行海上风电项目制氢方案论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聚焦未来海上风电重点发展方向,开展海上风电智能运维技术研究。在生产运营关键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坚持以需求牵引强化科技创新,联合行业内领军企业,针对风机叶片故障诊断困难、光伏组件巡检及清扫效率低等生产运营痛点,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推进新技术新手段落地,目前项目立项10项。
五是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抓细抓实风险防控各项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组织所属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部署开展安全体系专项排查暨夏季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持续夯实公司安全管理基础;聚焦重点业务领域,推进《合规风险识别清单》《关键业务流程管控清单》《重点岗位合规职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新能源发电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处在不断的技术更新和技术进步过程中,也是具有较高技术门槛的产业。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时代下,行业技术要求更高,公司一直关注和跟踪发电领域相关电气设备发展和运维相关前沿技术,并进行大胆的实践和创新,在风电、光伏发电等业务领域都建立起完善的开发以及运维管理体系与技术体系,项目管理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公司投资的多个项目被评为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在中电联历年举办的全国风电场和全国太阳能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统计指标对标及竞赛中,公司投资的项目每年都榜上有名。
2、人才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领域的企业,多年来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的专业队伍,在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运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熟悉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管理、维护运营等关键环节,能够保障公司在发展、运营、管理等各方面人员需求,同时,公司的专业人才能够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快速应对行业的新变化、新要求。
3、资源优势
公司的四个发起人股东均为江苏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其中,国信集团是江苏重要的省属能源投资集团,在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人才;沿海集团是江苏沿海滩涂围垦以及资源综合开发的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风能、光能等新能源资源;国能投资是履行主导盐城市能源基地建设职责的盐城市属国有企业,对公司在盐城的项目选择、开发具有重要支持作用;农垦集团下属国有农场中具有大量可供开发风电、光伏的土地资源。股东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4、区位优势
公司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基本位于江苏,在省内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江苏是沿海省份,具有漫长的海岸线,风力资源丰富,风资源可开发量巨大。江苏经济规模大,人均用能基数高,能源低碳化、绿色化是江苏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时,江苏又是能源消耗大省,电力消费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消纳能力强,弃风弃光限电的风险较小。
5、资金优势
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尤其是在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大额的资金投入。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强,已投产的各项目为公司持续带来稳定的利润,资信状况良好,与各类金融机构有较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资金成本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91%,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风险
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仍存在缺口,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不断滞后,若此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的投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补助资金拨付速度、拨付比例等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目前,新能源发电已全面进入无补贴时代,新增项目不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用完后亦不再享受补贴,长期来看,补贴滞后情况待存量项目补贴到期后将逐渐得到缓解。公司方面,现金流状况总体保持在健康水平,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8亿元,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3.91%,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持健康的现金流状况,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保障公司新项目投资及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新能源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相关政策可能导致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优质资源获取、快速实现装机规模增长的难度加大,同时,如果新能源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项目投资收益率的不确定性增加。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我国仍将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做好研究判断,积极把握机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多措并举获取项目资源,加大新能源项目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力度,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实力,积极探索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调研和论证,加强项目运维管控,从严从细控制成本,提升项目收益。
3、电力市场风险
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的不断增长,国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不断提升,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目前,国家电力中长期市场、绿电市场、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一步换挡提速,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市场环境复杂多变,新能源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变动风险加大,将给项目的盈利状况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公司将认真研判电力市场有关政策变化、规则调整、市场动态等信息,建立健全电力市场营销工作体制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储备和培养力度,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电力营销策略,积极拓展优质电力用户。同时,通过参与绿电交易、绿证交易、CCER交易、绿电直连等途径,积极推进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兑现,将绿色电力的环境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降低电价波动的不利影响。
4、自然条件变动风险
公司风电、光伏项目的盈利状况与项目所在地的风速、风向、光照强度和时间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公司在项目投资前均对相关资源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可行性研究,然而,风速、风向、光照强度和时间等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实际每年的资源状况可能会存在波动。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也可能给公司发电设备、运营设施等造成损坏,给公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风电项目附近新建其他风电场、防护林建设等不可控因素也会影响项目所在地风资源状况。由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随风、光等自然资源以及天气和气候条件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自然条件的变动大多为不可控因素,公司一方面通过加大投资前的可行性研究深度,充分评估资源变动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日常管理中加强运营维护和应急预案管理,保障项目运营效率,尽力使项目在既定的资源条件下“应发尽发”。另外,公司投资范围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多种新能源业务,未来公司将立足江苏,走出省外,聚焦海上,择优开发项目资源,进一步探索零碳园区、新能源制氢等领域,多举措降低自然条件变化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
5、新能源电力消纳风险
消纳问题是新能源大规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与用电负荷中心区域不匹配,加上风能、太阳能资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等自然特性,当电网的可调节资源不足时,或者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消纳,将产生“弃风”、“弃光”等限电情况,影响项目收益。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显著增长,消纳需求大幅增加,传统依赖大电网的新能源消纳模式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风光高比例接入电力系统的需求,截至2025年3月底,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已历史性超过火电,新能源消纳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公司目前投资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位于江苏,江苏省电力需求大,电网消纳能力强,限电风险相对较低。公司在投资新项目时,会对选址区域进行严格的论证,尽量减少项目建成后的弃风、弃光等限电风险。未来,新能源发展规模预计仍将保持增长态势,对于高速发展带来的消纳挑战,国家也出台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全力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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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长期目标与短期任务,在攻坚克难中推动质效双提升,顺利完成年度产能目标与改革任务,守住了发展“基本盘”与“安全线”,迈出了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2024年,公司控股新能源发电项目总发电量35.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1%,上网电量33.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8%。风电方面,公司全年累计发电量32.52亿千瓦时,同比上涨6.33%,其中:陆上风电累计发电量22.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海上风电累计发电量10.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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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长期目标与短期任务,在攻坚克难中推动质效双提升,顺利完成年度产能目标与改革任务,守住了发展“基本盘”与“安全线”,迈出了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2024年,公司控股新能源发电项目总发电量35.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1%,上网电量33.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8%。风电方面,公司全年累计发电量32.52亿千瓦时,同比上涨6.33%,其中:陆上风电累计发电量22.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海上风电累计发电量10.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89%,风电毛利率56.09%,较去年增加1.70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光伏板块新增装机约4万千瓦,项目总体运行平稳,全年发电量2.8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2.11亿千瓦时,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89.12%和78.73%,毛利率43.27%,较去年减少9.2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生物质项目仍处于停运转型阶段,四家生物质项目中,现仅淮安生物质仍承担着为当地园区企业供热的社会责任,期间,为保证供热负荷稳定,发电机组带动锅炉运转产生少量电量,公司全年累计供热量47.58万吨,同比下降10.66%。报告期内,公司新投运1座电化学储能电站,全年等效充放电次数约289次,等效利用小时1,154小时,累计上网电量0.53亿千瓦时。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9亿元,同比增长7.88%;毛利率51.43%,同比增长1.71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亿元,同比下降11.75%。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及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6亿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亿元。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
1、聚焦主责主业,抓好项目开发建设
公司围绕增强核心功能,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抓手,建立重大项目例会督查机制,坚持强化项目储备,狠抓项目建设,以项目之“进”促发展之“稳”,不断稳固发展底盘。2024年,公司新增投资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渔光一体项目、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国信盐城储能项目、国信溧阳储能项目、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并于报告期内实现公司首个新型储能项目(国信盐城储能项目)并网及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项目首批并网,公司累计新增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约4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
2、加强精细管理,提升生产经营质效
公司秉承“向管理要效率,向经营要效益”的管理理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管理质效不断提高。公司持续加强生产运营管理,全面排查梳理各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风险事件,组织开展风机叶片巡视检查、缺陷处理研讨、QC小组技术攻关,设备性能得到有效提升,项目运营效果良好,2024年,公司海上风电风机可利用率较上年提升1.75个百分点,国信盐城储能项目综合转换效率在盐城范围内储能电站对标中排名第一,生物质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扭亏为盈,在盐城生物质项目原厂址改建的国信盐城储能项目还被国家发改委列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典型案例。公司积极研判电力市场政策,及时布局参与市场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开展如东海上风电CCER开发,顺利完成公司第一单绿电交易,首次参与省内双边协商并签订年度意向协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取得绿证约10万张。
3、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稳固。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修编发布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规范完善各所属企业应急组织、预案和保障体系,组织开展海上风电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提高应急联动能力;持续开展环保专项督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活动,增强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4、深化改革创新,释放发展内生动力
公司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赋能转型发展,释放发展内生动力。2024年,公司被确定为江苏省国资委直接挂钩的全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基层企业改革联系点单位。公司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决策事项清单、修订权限指引、完成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持续推动议事决策程序科学高效运转。积极开展数智化管理转型升级,改造办公系统一体化平台,搭建财务报表平台,提高管理效能。强化ESG管理实践,编制发布公司ESG指标管理手册,助力可持续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年内新立项科技项目11项,新增授权专利4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一)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出台
2024年11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的出台为我国能源领域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将有效促进我国新能源发展,为能源科技进步提供支持,推进高标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而为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能源法》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
2、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对2024年能源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要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
3、进一步规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行为
2024年4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中指出,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是指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一)符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沼气发电除外);(二)项目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三)符合并网技术标准。办法中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4、更高水平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明确,一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二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三要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5、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
2024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准确掌握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条件,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决定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重点做好摸清开发现状、评估资源禀赋、明确开发条件、评估可开发量四方面工作。
6、多措并举做好新能源消纳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针对各方关注、亟待完善的重点方向,提出做好消纳工作的举措,明确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等重点任务。《通知》的出台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7、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方案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提出在2024—2027年重点开展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9项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落实上述行动方案有关内容,2024年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8、规范电力市场交易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部署要求,即各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等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依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市场力或串通其他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中进行排他性行为、不正当竞争。同月,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组织下,中电联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发布《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首次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即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基本完善,实现全国基础性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基本规范统一;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到2035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二)报告期内我国主要行业信息
1、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与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基本持平,远超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419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86%。
(1)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6%,其中陆上风电7,579万千瓦,海上风电404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5%。截至2024年12月,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2024年,全国风电发电量9,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9%。
(2)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其中集中式光伏1.5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18亿千瓦。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86亿千瓦,同比增长45%,其中集中式光伏5.1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3.75亿千瓦。2024年,全国光伏发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
2、新型储能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30%。平均储能时长2.3小时,较2023年底增加约0.2小时。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水平持续提升,据统计,2024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约1,000小时。分地域看,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5的省区分别为:内蒙古1,023万千瓦/2,439万千瓦时,新疆857万千瓦/2,871万千瓦时,山东717万千瓦/1,555万千瓦时,江苏562万千瓦/1,195万千瓦时,宁夏443万千瓦/882万千瓦时。河北、浙江、甘肃、广东、湖南、广西、河南、安徽、湖北、贵州等10省区装机规模超过200万千瓦。华北地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占全国30.1%,西北地区占25.4%,华东地区占16.9%,华中地区占14.7%,南方地区占12.4%,东北地区占0.5%。从单站装机规模看,新型储能电站逐步呈现集中式、大型化趋势。截至2024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装机占比62.3%,1万—10万千瓦项目装机占比32.8%,不足1万千瓦项目装机占比4.9%。从储能时长看,4小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逐步增加,装机占比15.4%,2—4小时项目装机占比71.2%,不足2小时项目装机占比13.4%。
3、江苏省新能源行业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底,江苏省发电装机容量20,409.26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8,486.1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1.58%,占比同比提高6.99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321.4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1.37%;光伏装机6,164.7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0.21%。
2024年,江苏省新增发电能力2,571.13万千瓦,其中风电新增40.09万千瓦;光伏新增2,240.05万千瓦。
2024年,全省发电量6,703.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1%。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量1,143.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72%,占全省发电量的17.06%,占比同比提高2.79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发电量560.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5%;光伏发电量583.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97%。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风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风电装机的5.76%,省内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太阳能发电装机的0.29%。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7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41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0万千瓦;新型储能控股装机容量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特定区域的项目开发,项目考察评估后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项目投资申请,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项目建设阶段,公司按采购招标程序组织设备和工程施工的采购和招标,工程建设完成、验收调试合格后,项目并网运行;项目运营阶段,由下属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公司对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控,并对各下属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考核。
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上网电价、资金成本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新能源发电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处在不断的技术更新和技术进步过程中,也是具有较高技术门槛的产业。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时代下,行业技术要求更高,公司一直关注和跟踪发电领域相关电气设备发展和运维相关前沿技术,并进行大胆的实践和创新,在风电、光伏发电等业务领域都建立起完善的开发以及运维管理体系与技术体系,项目管理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公司投资的多个项目被评为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在中电联历年举办的全国风电场和全国太阳能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统计指标对标及竞赛中,公司投资的项目每年都榜上有名。
2、人才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领域的企业,多年来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的专业队伍,在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运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熟悉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管理、维护运营等关键环节,能够保障公司在发展、运营、管理等各方面人员需求,同时,公司的专业人才能够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快速应对行业的新变化、新要求。
3、资源优势
公司的四个发起人股东均为江苏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其中,国信集团是江苏规模最大的省属能源投资集团,在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人才;沿海集团是江苏沿海滩涂围垦以及资源综合开发的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风能、光能等新能源资源;国能投资是履行主导盐城市能源基地建设职责的盐城市属国有企业,对公司在盐城的项目选择、开发具有重要支持作用;农垦集团下属国有农场中具有大量可供开发风电、光伏的土地资源。股东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4、区位优势
公司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基本位于江苏,在省内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江苏是沿海省份,具有漫长的海岸线,风力资源丰富,风资源可开发量巨大。江苏经济规模大,人均用能基数高,能源低碳化、绿色化是江苏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时,江苏又是能源消耗大省,电力消费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消纳能力强,弃风弃光限电的风险较小。
5、资金优势
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尤其是在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大额的资金投入。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强,已投产的各项目为公司持续带来稳定的利润,资信状况良好,与各类金融机构有较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资金成本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17%,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控股新能源发电项目累计上网电量33.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8%;全年营业收入20.99亿元,同比增长7.88%;营业成本10.20亿元,同比增长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亿元,同比下降11.75%;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0亿元,同比增长7.7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6.24亿元,较年初增长7.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00亿元,较年初增长4.42%。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在当前能源发展新形势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义重大,是应对好电力转型挑战的有效举措,是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关键载体,也是长远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
“十四五”以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低碳化,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下降1.6个百分点;二是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已过半,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8.89亿千瓦,约占我国总装机容量的56%,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6万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超前完成部分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三是新型储能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25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明确规定,要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
2025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撑,正加速向清洁低碳方向转型。当前政策导向持续聚焦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新型储能技术突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构建及绿色能源监管强化,行业基本面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要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坚持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开发利用。根据中电联关于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的分析预测,预计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突破4.5亿千瓦,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增量超过3亿千瓦。至2025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有望超过38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4%,其中,煤电装机占比预计降至三分之一左右,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成效显著。
2005年,公司踏上了新能源发展之路,二十年来,公司在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新的起点上,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新能源主业,加快项目拓展、强化科技创新、深化机制改革、规范合规治理,奋力谱写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项目开发为基础、以资本运作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战略,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公司总体的发展目标是:瞄准海上风电、特高压清洁能源基地、“光伏+”综合利用、陆上风电等方向,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力争“十四五”期间装机容量实现突破性增长;关注新能源技术变革,适时做好储能、新能源制氢、零碳园区等领域布局,做强做大主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推动新能源大数据等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研发及应用;拓展新型能源业务布局,做好电力市场化交易、碳交易等领域研究,探索布局新增长点;建设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产业协同发展为导向的一流新能源上市公司,为我国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做出更多贡献。
(三)经营计划
2025年度,公司计划完成售电量约36.86亿千瓦时,供热约45万吨,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聚焦项目开拓,推动规模增长。加快常州、连云港等地光伏项目建设,严格把控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廉洁五大关口。紧盯政策导向,把握发展趋势,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全力谋划争取省内外优质项目资源,跟踪送江苏特高压输电通道规划建设,争取配套项目开发权。
2、抓牢安全生产,提升经营质效。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工作。紧盯基建项目,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已投产项目设备可靠性管理,积极争创行业一流无故障风电场、光伏场站。推动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数智化转型和智能化应用。
3、强化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对照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清单,高标准谋划推进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改革目标。持续关注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强电力现货市场、绿电绿证市场及碳市场的政策理论和规则研究,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加大行业共性及前沿技术攻关,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推进工程示范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特别提示:上述经营计划、工作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业绩、投资等情况的预测或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行业发展前期,我国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实行基于固定电价下的补贴政策,项目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由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收入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不断滞后,若此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的投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补助资金拨付速度、拨付比例等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目前,新能源发电已全面进入无补贴时代,新增项目不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用完后亦不再享受补贴,长期来看,补贴滞后情况待存量项目补贴到期后将逐渐得到缓解。公司方面,现金流状况总体保持在健康水平,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0亿元,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5.17%,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持健康的现金流状况,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保障公司新项目投资及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相关政策可能导致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资源获取、快速实现装机规模增长的难度将加大,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如果新能源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我国仍将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做好研究判断,积极把握机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多措并举获取项目资源,加大新能源项目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力度,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实力,积极探索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调研和论证,加强项目运维管控,从严从细控制成本,提升项目收益。
3、电力市场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受上网电价显著影响。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的不断增长,国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不断提升,目前,国家绿电、绿证、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持续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已基本常态化运行,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市场环境复杂多变,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可能存在上网电价变动风险,将给项目的盈利状况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公司将认真研究分析电力市场有关政策变化、规则调整、市场动态等信息,主动适应市场化改革要求。建立健全电力市场营销工作体制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储备和培养力度。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电力营销策略,积极拓展优质电力用户。同时,积极推进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兑现,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储备优质平价项目资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加大新项目开发力度,多举措降低电价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
4、自然条件变动风险
公司风电项目的盈利状况与项目所在地的风速、风向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光伏项目的盈利状况与当地的光照强度、光照时间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公司在项目投资前均对相关资源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可行性研究,然而,风速、风向、光照强度、光照时间等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实际每年的资源状况可能会存在波动。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也可能给公司发电设备、运营设施等造成损坏,给公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风电项目附近新建其他风电场、防护林建设等不可控因素也会影响项目所在地风资源状况。由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随风、光等自然资源以及天气和气候条件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自然条件的变动大多为不可控因素,公司一方面通过加大投资前的可行性研究深度,充分评估资源变动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日常管理中加强运营维护和应急预案管理,保障项目运营效率,尽力使项目在既定的资源条件下“应发尽发”。另外,公司投资范围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多种新能源业务,未来将进一步探索开发零碳园区、新能源制氢等领域,而且,公司还将立足江苏,走出省外,积极寻求全国优质项目资源,通过业务类型、投资区域的多样化,分散特定地区自然条件变化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
5、新能源电力消纳风险
消纳问题曾是困扰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与用电负荷中心区域不匹配,加上风能、太阳能资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等自然特性,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或者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消纳,或者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工期与接网工程建设工期不匹配等情况下,将产生“弃风”、“弃光”等限电情况,影响项目收益。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限电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未来,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压力将会增加,公司可能存在项目所发电力无法全额上网的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公司目前投资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位于江苏,江苏省电力需求大,电网消纳能力强,限电风险相对较低。公司在投资新项目时,会对选址区域进行严格的论证,尽量减少项目建成后的弃风、弃光等限电风险。另一方面,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18.89亿千瓦,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6%,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是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就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做出了明确任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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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主要从事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等新能源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7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41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7万千瓦,生物质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0万千瓦;新型储能控股装机容量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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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主要从事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等新能源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7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41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7万千瓦,生物质项目权益装机容量10万千瓦;新型储能控股装机容量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另外,公司部分生物质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可向当地其他生产企业销售蒸汽和热水。
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特定区域的项目开发,项目考察评估后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项目投资申请,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项目建设阶段,公司按采购招标程序组织设备和工程施工的采购和招标,工程建设完成、验收调试合格后,项目并网运行;项目运营阶段,由下属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公司对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控,并对各下属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考核。
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上网电价、资金成本、生物质燃料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1)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对2024年能源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要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
(2)进一步规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行为
2024年4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中指出,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是指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一)符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沼气发电除外);(二)项目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三)符合并网技术标准。办法中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3)更高水平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明确,一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二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三要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4)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
2024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准确掌握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条件,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决定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重点做好摸清开发现状、评估资源禀赋、明确开发条件、评估可开发量四方面工作。
(5)多措并举做好新能源消纳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针对各方关注、亟待完善的重点方向,提出做好消纳工作的举措,明确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等重点任务。《通知》的出台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报告期内我国主要行业数据
(1)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
2024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1.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占全国新增电力装机的88%。其中,水电新增499万千瓦,风电新增2584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1.0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16万千瓦。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6.53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发电总装机的53.8%,其中,水电装机4.27亿千瓦,风电装机4.67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7.1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4530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合计装机(11.8亿千瓦)已超过煤电装机(11.7亿千瓦)。2024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5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2%,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1%;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9007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20%,同比增长23.5%,超过了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8525亿千瓦时)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757亿千瓦时)。
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2584万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陆上风电2501万千瓦,海上风电83万千瓦。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4.67亿千瓦,同比增长20%,其中陆上风电4.29亿千瓦,海上风电3817万千瓦。2024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50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1%。
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1.02亿千瓦,同比增长31%,其中集中式光伏49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288万千瓦。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13亿千瓦,同比增长52%,其中集中式光伏4.03亿千瓦,分布式光伏3.1亿千瓦。2024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量39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7%。
(2)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稳步增长
截至2024年上半年,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4444万千瓦/9906万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40%。从地区分布看,西北、华北地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占全国超过50%,其中,西北地区27.3%,华北地区27.2%,华中地区15.3%,南方地区15.2%,华东地区14.6%,东北地区0.4%。从技术路线看,多个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项目投产,构网型储能探索运用,推动技术多元化发展。截至2024年上半年,已投运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97.0%,压缩空气储能占比1.1%,铅炭(酸)电池储能占比0.8%,液流电池储能占比0.4%,其他技术路线占比0.7%。从应用场景看,独立储能、共享储能装机占比45.3%,新能源配建储能装机占比42.8%,其他应用场景占比11.9%。
3、报告期内江苏省主要行业数据
截至2024年6月底,江苏省发电装机容量18980.36万千瓦。全省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7302.1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8.47%,占比同比提高6.73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2298.89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2.11%,占比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光伏装机5003.2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6.36%,占比同比提高8.11个百分点。
1-6月份,全省新增发电能力1126.17万千瓦,其中风电新增17.52万千瓦;光伏新增1074.43万千瓦。
1-6月份,全省发电量3177.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7%。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量555.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36%,占全省发电量的17.47%,占比同比提高1.90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发电量288.3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90%;光伏发电量266.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25%。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风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风电装机的5.83%,省内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太阳能发电装机的0.36%。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9亿元,同比下降3.90%;毛利率53.67%,比上年同期下降2.44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亿元,同比下降13.60%。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新能源项目总发电量18.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8%,上网电量17.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2%。风电方面,江苏地区一季度江苏地区风资源较好,但二季度风资源状况不及上年同期,公司1-6月累计发电量16.88亿千瓦时,同比上涨1.81%,其中:陆上风电项目累计发电量11.6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35%;海上风电累计发电量5.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4%。今年上半年,光伏板块新增装机约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6月累计发电量1.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00%,上网电量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0.00%。报告期内,生物质项目仍处于停运转型阶段,四家生物质中,现仅淮安生物质仍承担着为当地园区企业供热的社会责任,期间,为保证供热负荷稳定,发电机组带动锅炉运转产生少量电量,2024年1-6月累计供热量22.88万吨,同比下降29.43%。2024年6月,公司盐城储能项目顺利并网,截至7月底,该项目等效利用小时数约243小时、等效充放电次数约61次。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向好。一是项目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公司坚持强化项目储备、狠抓项目建设,以项目之“进”促发展之“稳”,取得一系列进展,报告期内,新增光伏控股装机约4万千瓦,公司首个新型储能项目国信盐城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正式并网。二是生产经营提质增效。公司牢固树立“向管理要效率,向经营要效益”的管理理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绿证申领工作进展顺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取得绿证共计4837张;生产运营管理持续加强,上半年完成12家风电光伏项目的年度全停检修预防性试验,组织开展2024年度QC小组技术攻关,设备性能有效提升,项目运营效果良好。三是风险防控抓细抓实。公司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开展风机叶片覆冰专项检查和指导工作,制订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整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三、风险因素
1、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行业发展前期,我国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实行基于固定电价下的补贴政策,项目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由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收入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不断滞后,若此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的投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补助资金拨付速度、拨付比例等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目前,新能源发电已全面进入无补贴时代,新增项目不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用完后亦不再享受补贴,长期来看,补贴滞后情况待存量项目补贴到期后将逐渐得到缓解。公司方面,现金流状况总体保持在健康水平,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亿元,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4.84%,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持健康的现金流状况,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保障公司新项目投资及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相关政策可能导致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资源获取、快速实现装机规模增长的难度将加大,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如果国家支持新能源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我国仍将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预计未来新能源发展将保持大规模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多措并举获取项目资源,加大新能源项目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力度,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实力,积极探索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调研和论证,加强项目运维管控,从严从细控制成本,提升项目收益。
3、生物质发电项目运营风险
根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82500小时用完后,或者并网满15年后,项目所发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上述合理利用小时数低于生物质设备设计使用时间,而上述文件中提出的,用以替代财政补贴的配额制下的全面绿证交易政策仍在健全完善。未来生物质项目绿证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都还存在不确定性。在当前生物质发电的政策形势、生物质燃料价格高难收购的市场环境下,电价补贴结束后,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收入可能无法覆盖燃料成本,继续运营不再具有经济价值。电价补贴未结束的项目,亦面临因燃料价格过高,运营持续亏损的风险。公司全资及控股的四家生物质发电企业项目并网时间较早,并网年限均已满15年,为了优化资产配置、减少运营亏损,公司部分生物质项目已暂停运行。虽然停运有利于减少亏损,但仍会带来公司收入下滑的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能源发电权益装机容量中,风光装机占比进一步提升,占比为92.91%,生物质发电项目仅占7.09%,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小。“十四五”期间,公司将持续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新项目的推进速度,生物质发电对公司的影响将进一步降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4个生物质项目中,盐城、如东、泗阳生物质项目已停运,仅淮安仍承担地方园区企业供热社会责任。公司按照“一企一策”“以发展解决困难、增量化解存量”原则,多渠道谋求生物质电厂停运后转型路径。
4、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受上网电价显著影响。当前,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已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30年,新能源将全面参与市场交易。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的不断增长,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不断提升,目前,国家绿电、绿证、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可能存在上网电价变动风险,将给项目的盈利状况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为实现双碳目标,国家在多渠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以绿证为基础的绿电消费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平稳有序,市场化交易有益于促进消纳,有益于体现绿电的能量和环境价格,电力市场价格较高时可以提高平价项目收益。公司将认真研究政策变动,加大专业人才储备,做好随时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准备。同时,积极储备优质平价项目资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加大新项目开发力度,多举措降低电价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
5、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新能源发电项目需要获取项目所在地区电网公司的许可才能将电厂连接至当地电网,并通过与地方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进行电力销售,因此地方电网公司是本公司的主要购电客户。公司目前已投产的项目主要分布在江苏地区。如果未来江苏地区的新能源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江苏省新能源资源丰富,电网消纳能力强,属于发展新能源风险相对较低的区域。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了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供热、新型储能多种新能源业务,在业务类型方面有一定的分散风险作用。同时,公司在巩固江苏优势市场的同时,积极采取灵活的方式,探索开发省外市场。
6、自然条件变动风险
公司风电项目的盈利状况与项目所在地的风速、风向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光伏项目的盈利状况与当地的光照强度、光照时间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公司在项目投资前均对相关资源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可行性研究,然而,风速、风向、光照强度、光照时间等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实际每年的资源状况可能会存在波动。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也可能给公司发电设备、运营设施等造成损坏,给公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风电项目附近新建其他风电场、防护林建设等不可控因素也会影响项目所在地风资源状况。由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随风、光等自然资源以及天气和气候条件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自然条件的变动大多为不可控因素,公司一方面通过加大投资前的可行性研究深度,充分评估资源变动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日常管理中加强运营维护和应急预案管理,保障项目运营效率,尽力使项目在既定的资源条件下“应发尽发”。另外,公司投资范围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供热、新型储能等多种新能源业务,未来将进一步探索开发能源微网、新能源制氢等领域,而且,公司还将立足江苏,走出省外,积极寻求全国优质项目资源,通过业务类型、投资区域的多样化,分散特定地区自然条件变化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
7、新能源电力消纳风险
消纳问题曾是困扰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与用电负荷中心区域不匹配,加上风能、太阳能资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等自然特性,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或者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消纳,或者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工期与接网工程建设工期不匹配等情况下,将产生“弃风”、“弃光”等限电情况,影响项目收益。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限电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未来,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压力将会增加,公司可能存在项目所发电力无法全额上网的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公司目前投资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位于江苏,江苏省电力需求大,电网消纳能力强,限电风险相对较低。公司在投资新项目时,会对选址区域进行严格的论证,尽量减少项目建成后的弃风、弃光等限电风险。另一方面,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16.5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3.8%,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是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就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做出了明确任务规划。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新能源发电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处在不断的技术更新和技术进步过程中,也是具有较高技术门槛的产业。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时代下,行业技术要求更高,公司一直关注和跟踪发电领域相关电气设备发展和运维相关前沿技术,并进行大胆的实践和创新,在风电、光伏发电等业务领域都建立起完善的开发以及运维管理体系与技术体系,项目管理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公司投资的多个项目被评为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在中电联历年举办的全国风电场和全国太阳能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统计指标对标及竞赛中,公司投资的项目每年都榜上有名。
2、人才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领域的企业,多年来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的专业队伍,在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运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熟悉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管理、维护运营等关键环节,能够保障公司发展、运营、管理等各方面人员需求,同时,公司的专业人才能够准确的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快速应对行业的新变化、新要求。
3、资源优势
公司的四个发起人股东均为江苏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其中,国信集团是江苏规模最大的省属能源投资集团,在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人才;沿海集团是江苏沿海滩涂围垦以及资源综合开发的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风能、光能等新能源资源;国能投资是履行主导盐城市能源基地建设职责的盐城市属国有企业,对公司在盐城的项目选择、开发具有重要支持作用;农垦集团下属国有农场中具有大量可供开发风电、光伏的土地资源。股东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4、区位优势
公司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基本位于江苏,在省内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江苏是沿海省份,具有漫长的海岸线,风力资源丰富,风资源可开发量巨大。江苏经济规模大,人均用能基数高,能源低碳化、绿色化是江苏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时,江苏又是能源消耗大省,电力消费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消纳能力强,弃风弃光限电的风险较小。
5、资金优势
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尤其是在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大额的资金投入。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强,已投产的各项目为公司持续带来稳定的利润,资信状况良好,与各类金融机构有较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资金成本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4.84%,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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