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00元/股。1,价格确定方式及合理性(1)每股净资产: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审字(2021)第02610081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348,453.89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63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57元。从每股净资产角度看,本次股票发行价格高于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二级市场价格:公司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自2015年8月19日挂牌转让以来,共有55个交易日存在交易,总成交量为3,464,500股,成交金额4,441,770.00元(复权后)。截至审议本次定向发行的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股票前收盘价为15.30元(成交日为2021年3月2日),当日成交量仅有100股。综上,公司挂牌以来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未能形成连续交易价格,价格不具有参考意义。(3)前次发行价格:公司2020年12月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价格为3.30元/股。前次发行完成至本次发行期间,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在考虑2020年半年度的权益分派后,前次发行除权除息后的实际价格为1.94元/股。本次价格不低于前次发行价格。2,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及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次股票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因如下:(1)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认购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中约定认购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无需向公司提供其他服务,不以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为前提;(2)公司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份,不以获取职工,其他方服务或以激励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