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外币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回业务。
货币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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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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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1860.21万 | 3.04% |
| 客户二 |
320.36万 | 0.52% |
| 客户三 |
242.82万 | 0.40% |
| 客户四 |
81.60万 | 0.13% |
| 客户五 |
20.59万 | 0.0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2.09亿 | 53.94% |
| 供应商二 |
1.32亿 | 34.22% |
| 供应商三 |
2698.76万 | 6.97% |
| 供应商四 |
703.93万 | 1.82% |
| 供应商五 |
395.85万 | 1.0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189.40万 | 0.37% |
| 客户二 |
144.03万 | 0.28% |
| 客户三 |
34.99万 | 0.07% |
| 客户四 |
34.07万 | 0.07% |
| 客户五 |
26.07万 | 0.0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89亿 | 39.28% |
| 供应商二 |
9654.72万 | 20.04% |
| 供应商三 |
5838.51万 | 12.12% |
| 供应商四 |
3174.93万 | 6.59% |
| 供应商五 |
2079.02万 | 4.3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上海携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13.58万 | 4.09%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63万 | 1.25% |
| 龚*军 |
17.19万 | 0.62% |
| 周* |
17.19万 | 0.62% |
| 夏*履 |
17.19万 | 0.6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85.67万 | 43.8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6.84万 | 16.26% |
| 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 |
317.06万 | 10.8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2.75万 | 7.59%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2.16万 | 2.4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 |
319.14万 | 14.20% |
| 上海携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61.29万 | 2.73% |
| 张*彦 |
14.48万 | 0.64% |
| 蒲*晴 |
13.29万 | 0.59% |
| 庄*炜 |
13.15万 | 0.5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80.24万 | 35.4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9.49万 | 19.0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7.18万 | 9.86%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94万 | 0.63% |
| 杨*彬 |
9.50万 | 0.4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23.95万 | 17.13% |
| 上海携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71.09万 | 5.63% |
| 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 |
177.48万 | 3.69% |
| 上海易兑外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 |
176.51万 | 3.67% |
| 夏x俊 |
18.08万 | 0.3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57.38万 | 25.3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60.50万 | 18.8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55.65万 | 12.14% |
| 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 |
344.47万 | 7.53%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9.09万 | 6.32%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J金融业—J69其他金融业”。公司是其他金融业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特许经营机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数据,全国经批准设立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共51家。截止目前,全国范围内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机构共9家,主要分布于北京、天津、上海、厦门、广东五省市。 公司拥有全国范围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资质、互联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资质、自助兑换机具兑入业务资质和批发调钞业务资质。公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主要为出入境旅游、留学生、游学...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J金融业—J69其他金融业”。公司是其他金融业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特许经营机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数据,全国经批准设立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共51家。截止目前,全国范围内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机构共9家,主要分布于北京、天津、上海、厦门、广东五省市。
公司拥有全国范围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资质、互联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资质、自助兑换机具兑入业务资质和批发调钞业务资质。公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主要为出入境旅游、留学生、游学生、商务探亲、境外工作等客户群体提供本币与外币双向兑换服务。
公司拥有外币牌价自主定价权,目前主要经营港币、美元、欧元、日元、韩元、泰铢、越南盾等40余种外币兑换业务,并可在特许机构及备付金银行间开展同业调剂业务。公司通过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多样化的币种、充足的现钞、更长的工作时间以及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吸引客户。客户可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平台访问宇鑫货币线上平台(小程序)并在平台上购买外币,客户支付人民币后,可在公司营业网点提取所购买的外币现钞。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是外币兑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是赚取汇率差。公司的经营资质不存在有效期限,但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或其他创新的特许业务,必须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的批准。资本规模对公司未来设立分支机构以及经营规模和创新业务的开展有所影响,钞源及钞源成本将影响公司的经营规模与利润。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管理办法》关于股东资格的特殊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许机构在持续经营特许业务期间发生变更持有股份总额10%(含)以上的股东事项的,应事前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备案,由外汇管理局出具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办理。在未出台新规定之前,如果投资者违反上述限制规定取得本公司10%(含)以上的股份,存在股东资格不符合监管规定,导致投资目的落空的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并积极做好投资者和外汇管理局的备案工作。
公司客户为个人且现金交易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主要客户为个人且现金交易占比较高,个人客户销售占比达到兑换收入的99%以上,也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向银行机构及同业机构采购外币,占公司采购总金额的75%以上。除此之外,公司向其他单一供应商采购、单一客户销售占比均不超过当期采购、销售总额的1%,公司不存在对个别客户、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银行和同业机构合作等方式强化钞源渠道的建设,公司目前已在北京、上海、重庆、武汉、威海、宁波、福州、珠海、杭州、郑州等地开立了分支机构。公司积极开拓采购渠道,一方面增加向银行及同业机构的采购通道,另一方面通过自助兑换机增加个人外币现钞兑换人民币现钞的采购通道。对于现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建立了《出纳管理制度》、《备付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现金交易过程作出严格规定,由风控合规、结算、财务等部门对资金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盘点与检查,同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培训提升现金交易人员的素质、真假币的辨别能力及风险意识,降低现金交易风险。
公司处于业务拓展期,存在经营规模较小的风险
目前公司共有分公司及营业厅37家,公司业务尚处于拓展期,仍存在经营规模较小的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推进国内主要城市营业网点和合作网点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增设了上海第二分公司、上海第三分公司、昆明第一分公司。另一方面,公司积极进行业务创新,在互联网货币兑换及货币兑换相关业务积极探索,获取新的业务资质,提升经营规模。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度、2024年度上半年度以及2025年度上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3.94万元、19.18万以及1,133.4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主要为结售汇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库存管理,加速运营资金的周转率等因素,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数,但仍不能排除公司因进行全国业务布局而相应增加了外币备付金(存货),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数的风险。随着公司分支机构运营资金投入的增加,如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继续为负,公司运营资金的充足程度将有所下降。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不断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运营资金良好运转。
汇率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汇率波动可能给公司带来库存外币贬值的经营风险。未来伴随着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公司的库存备付金将增加,风险敞口将增大,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汇率研究团队建设,研究团队通过判断汇率走势和市场供需关系来决定外币备付金的库存量以降低公司的汇率风险敞口,未来公司也将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购买远期结售汇产品等手段来控制汇率波动风险。
政策风险
现阶段我国货币兑换行业受到监管部门监管,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如将来监管机构对于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准入门槛降低,将加剧行业竞争,对公司本外币兑换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领域的金融业务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政府不断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立法,给公司的“线上”经营环境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一、公司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和创新服务方式在行业内建立良好声誉及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第二、公司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有序开展货币兑换业务。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够充分和有效的风险
公司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制度和政策随时进行补充及完善,以符合政策监管要求,同时将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和改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公司无法保证该系统能够防范、识别和管理所有风险,且制度的全面完善需要实践的过程,以全面评估其充分性和有效性,员工对新政策和制度的要求也无法保证及时准确地理解和遵循,从而为公司带来业务风险甚至监管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首先,公司将持续保持与监管机构的紧密沟通,关注政策走向并及时改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其次,公司积极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加强风险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和风险意识,有效降低相关风险。
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货币兑换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出入境游客、留学生、商务人士、探亲者以及境外工作人员。我国综合实力、国民生活水平和消费理念的变化,都将对上述客户群体的数量及人均消费能力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我国货币兑换行业的市场需求总量。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开拓新的市场、扩大市场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与监管机构持续沟通,以获取更多的业务经营资质,扩展业务维度,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操作风险
公司现阶段采取网上兑换系统、实体营业厅、合作银行提钞等方式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公司在经营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因人员操作不当、互联网系统故障导致交易不成功、公司备付金及信誉发生损失的操作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筛选,在合作银行自身风险控制体系下,加强双方的沟通,降低外部风险,同时在公司内部不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了《宇鑫货币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规程》、《宇鑫货币外币现钞买卖定价管理办法》、《宇鑫货币备付金管理办法》、《宇鑫货币财务管理办法》、《宇鑫货币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宇鑫货币统计报告管理办法》、《宇鑫货币风险及内控管理办法》、《宇鑫货币档案管理办法》、《宇鑫货币印章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培训与督导。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互联网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在服务器间架设防火墙,设置安全策略,进行异地数据备份。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程向阳、严幼眉夫妇及其儿子程宇榕,三人合计控制公司64.98%的股权。严幼眉担任公司董事长、程向阳担任公司董事,程宇榕担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经营决策可施予重大影响。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经营、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仍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带来不利影响。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为降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在《公司章程》里制定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条款,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调整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明确各事项的审批、执行流程,提高公司职业化、专业化管理水平,降低了经营风险和因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导致的风险。
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公司作为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特许经营机构,目前从事的货币兑换业务是非定向兑换,即购销是两笔不确定交易主体的业务,由公司自主决定外币品种及兑换价格和自行承担库存跌价、被盗等风险,因此,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即以换出外币时获得的本币金额总额确定收入;公司本外币兑换业务结转的成本为该外币的移动加权平均金额(外币的移动加权平均金额是根据外币买入时的实际所付出的本币金额,加上库存外币折算成本币的库存成本,进行移动加权平均所得)。公司和会计师认为,根据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的修订精神,企业可针对本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自主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且能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经营业务业态的特点、更完整地反映公司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及营业支出、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业务的实质和兑换业务毛利率水平。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即以换出外币时获得的本币金额总额确定收入;公司本外币兑换业务结转的成本为该外币的移动加权平均金额(外币的移动加权平均金额是根据外币买入时的实际所付出的本币金额加上库存外币折算成本币的库存成本进行移动加权平均所得)。
目的地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主要为出入境旅游、留学生、游学生、商务探亲、境外工作等客户群体提供货币兑换服务。行业受突发事件不可抗力风险的影响,目的地发生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发生“甲流”、“禽流感”等流行性疾病,局部地区或国家发生政治动乱或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都会影响本公司客户群体的外出行程,从而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针对相关权威机构每年发布的出境旅游、留学等热门目的地数据择机增加更多目的地国家的可兑换币种,以应对单一国家发生突发事件不可抗力风险对公司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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