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石英制品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 、 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 、 石英制品
一般项目:晶体硅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及其主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光伏电站运营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业务名称 | 2025-12-31 |
|---|---|
|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项) | 13.00 |
|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发明专利(项) | 3.00 |
|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项) | 10.00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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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6353.29万 | 34.81% |
| 铜陵爱能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02.27万 | 6.59% |
| 润马光能科技(金华)有限公司 |
290.06万 | 1.59% |
| 嘉兴市永泉织染有限公司 |
285.30万 | 1.56% |
| 无锡松煜科技有限公司 |
242.26万 | 1.3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甘肃佳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79.73万 | 26.43% |
| 丽瀑光能(常熟)有限公司 |
2268.73万 | 17.74% |
|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30.70万 | 7.28% |
| 嘉兴通联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646.85万 | 5.06% |
| 宿迁火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1.82万 | 3.92% |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核心,并开展石英制品制造等业务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16年起,公司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拓展,从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的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和服务,已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为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目前已拥有专利76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通过...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核心,并开展石英制品制造等业务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16年起,公司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拓展,从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的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和服务,已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为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目前已拥有专利76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通过如下销售模式开拓业务获得收入。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
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以项目公司为载体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并在建设完工后自持运营电站并取得长期电费收入。公司首先与屋顶资源业主方进行沟通,向其推介光伏电站建设方案、屋顶资源业主方可获得的诸如屋顶租金收入或电费折扣优惠等权益,从而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或屋顶租赁协议等。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后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在并网发电后,由电网公司按照规定电价收购项目电站所发上网电量。
公司“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站项目通常采用能源合同管理方式,在此模式下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按照当地电网公司同一时段电价的一定折扣由用电方向公司支付电费。“余电上网”部分由国家电网按照脱硫煤标杆电价收购。在能源合同管理方式下,通常不涉及屋顶租赁。公司“全额上网”的电站项目通常采用屋顶租赁方式。在此模式下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公司向屋顶资源业主支付租金。所发电量全部由国家电网按照脱硫煤标杆电价收购。
公司参与绿电交易,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余电上网部分和“全额上网”模式的发电量,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绿电交易。绿电交易价格由虚拟电厂参加市场交易,绿电交易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
公司电站部接到客户建设光伏电站或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需求后,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复杂程度、装机规模等因素预估项目整体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通过投标、商务谈判与客户确定项目整体价格或电站物资出售价格,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司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电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完成交付,实现销售。同时,公司利用自己的智能运维系统和电站工作人员,为客户提供后期运维服务。
3.石英制品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直接向光伏设备生产商、电池片生产商等直接用户销售石英制品,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利润空间。石英制品在光伏太阳能领域诸多关键流程上应用广泛,每个规格型号的产品需求不同,公司采用合同或订单形式与客户确定销售产品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公司通过市场询价、参加展会等方式积极获取石英制品业务领域的市场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公司一直将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作为核心战略发展方向,以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业务为未来发展重点。报告期内,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加快在手电站项目建设、并网节奏,同时凭借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能力、设计能力、运维管理能力和业主方开发能力等方面所具有的竞争优势,积极开发、储备优质屋顶资源,进一步提升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的规模。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营业收入18,252.81万元,同比增加18.11%;利润总额4,769.40万元,同比增加15.44%;实现净利润4,519.52万元,同比增加28.28%。
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1,024.45万元,同比增加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821.54万元,同比增加5.44%。2025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2%,较上年同期6.18%增加1.34个百分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27元,上升0.08元。
(二)行业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供应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输配电及控制设备(C382)-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D4416太阳能发电”。
2.行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995年12月28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自1996年4月1日起实施。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该法案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该法案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2009年12月26日,国家颁布了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2018年10月26日,国家颁布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2024年1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第四次修订。该规范条件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为基本原则,从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有关要求,旨在发挥“规范企业”名单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光伏制造行业提质增效。通过提高技术指标要求、加强质量管控、提升项目资本金比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绿色制造等关键举措,积极规范行业秩序,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减少行业“内卷”,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为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1)光伏领域
储能技术进一步完善,提高发电收入
光伏能源渗透率不断提高,但受制于消纳空间与电力波动性等影响,国内多个省份要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配套储能设施,储能技术的发展将成为未来产业发展的新趋势。通过应用储能技术可以平抑电网、电源和负荷侧的波动,光储电力可以按照负荷需求进行需量管理。未来将有更多的光伏电站配置储能,这些光伏电站能够根据电力市场的电价和上网电价调节供电状态,在提升客户用电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电站发电收入。
多场景技术融合促进光伏应用进一步多元、多样化
目前,我国大型地面电站占据光伏装机总量的主导地位,近年来,基于光资源的广泛分布和光伏发电应用灵活性等特点,我国光伏发电在应用场景上与不同行业相结合的跨界融合趋势愈发凸显,水光互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应用模式不断推广。未来,各场景应用技术的不断升级促进光伏发电在各领域应用逐步深入,“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光伏+新能源汽车”“光伏+建筑”“光伏+煤改电”等应用将进一步多样化。光伏应用的多元、多样化将进一步拓展光伏市场的需求空间。
(2)石英领域
石英玻璃产品正逐渐向“纯、精、净、大、专”方向发展,基础材料的纯度更高,器件产品的加工精度更高,产品生产和应用环境洁净度更高,产品器型尺寸更大,产品对各种专门应用场合的适应性更强。未来石英产业可以更好服务于半导体、光伏、光纤、航空航天等领域,向高性能、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发展。
三、未来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2025年以来,我国多项重要政策均表明,“十五五”时期,能源消费增量将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满足,能源结构和系统形态将发生深刻变革,必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例,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分布式光伏是我国“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重要支撑,是我国满足快速增长用电需求的关键方式。
近年来,随着光伏渗透率迅猛增长,叠加电力市场改革逐步推进,我国逐步引导分布式光伏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陆续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等多个与分布式光伏相关的行业政策,行业发展逐渐呈现以下趋势:
1.新项目开发以负荷为核心: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缓解配电网压力,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将更加注重自发自用、就近消纳,新项目开发更加注重“以需定容”,而非一昧追求规模。
2.系统造价基本趋于稳定:技术进步仍然会推动分布式光伏核心设备成本下降,但在主动破除“反内卷”竞争的政策引导下,整体造价将维持在合理水平。与此同时,为提升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网友好性,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接入要求将更加规范,也将带来投资成本的小幅提升。
3.项目收益不确定性增强:随着电力市场特别是现货市场逐步建设,分布式光伏自用和上网两部分电量的收益都愈发受电力市场价格影响,不确定性有所增强。此外,分布式光伏也能够作为独立主体公平参与多种市场,市场收益渠道逐渐多样化。
4.绿色电力需求快速提高:虽然电费节省仍然是分布式光伏开发的核心动力,但伴随着行业绿色电力最低消费比重持续提高、上市公司ESG披露比例不断上升等因素,工商业用户对绿色电力的需求也在增强,有效刺激分布式光伏发展。
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5-2026年)》所载光伏装机量和应用市场发展趋势如下:
1.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
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预计在580GW,继续保持上升态势。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在《Renewable2025》中的预测,由于此前光伏装机处于非常规高速增长态势,叠加美国、中国等主要市场政策的阶段性变动,2026年将进入调整期,出现负增长或增速放缓的迹象。但2026年后,受印度、中东北非等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需求拉动,新增装机将回调至持续增长态势。2025年11月22日第二十次G20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约翰内斯堡峰会宣言》,宣布支持通过现有目标与政策,共同推动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至2022年的三倍,整体而言,全球光伏市场仍有很大增长空间。
2.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
2025年,我国国内光伏新增装机315GW,同比增加13.3%,主要受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十四五规划期末年光伏项目节点要求带来的抢装等因素影响。2026年,预计新增装机量相较2025年有所回调。
2026年后,随着十五五期间新能源融合集成发展、绿电直连项目等政策实施效果显现,新增装机量预期重新回到上升态势,增速逐渐放缓,增量趋于平稳。
3.光伏应用市场
2025年光伏新增装机315GW,其中集中式占比51.7%,分布式占比48.3%。在国家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保障分布式项目公平接网的基调下,预计分布式与集中式市场占比后期将持续规模相近的局面。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业务为未来发展重点的战略规划,持续加大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的力度,进一步丰富在分布式光伏应用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已成为一家在浙江省内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全资子公司艾特石英进行石英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以进一步发挥公司在行业的优势,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类别,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积极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持续以自投、EPC模式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同时公司将凭借十余年深耕光伏行业的背景,充分利用业务联动性开拓石英制品业务市场,抢占市场份额。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力争抓住市场和政策红利,同时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更新技术水平,提高研发设计能力,巩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经营规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力争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中小企业能源管理和新能源开发综合利用服务商。公司具体发展计划如下:
1、技术发展计划
创新技术研发是保障公司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将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团队建设,为企业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公司将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促进公司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公司将依托现有的研发体系,加快高效率产品的研制,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全面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更好更全面地服务于客户。
2、市场开发计划——加强营销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公司将以现有营销体系为基础,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充分发掘中小企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市场潜力,聚焦细分市场,并结合公司现有客户资源、销售订单和战略发展规划加强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客户满意度,加强品牌形象建设。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更加深化与客户互利互信的合作关系。具体计划如下:
(1)优化营销体系,完善销售考核制度,加强销售团队管理,提高业务人员业务能力。
(2)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营销和服务网络组织架构,优化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售后服务体系的培训,提升整体售后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通过提升售后服务效率来提升用户体验提升客户产品体验。
(3)完善客户反馈机制,广泛收集客户需求和建议,调查客户满意度,并成立专门小组对客户反馈进行分析,跟踪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3、人力资源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员工、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将员工利益、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将通过建立良好的人才开发、培养和激励机制以及全方位、多维的量化绩效考核体系,优化人才选拔程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如下:
(1)重视人才引进。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继续引进和储备工艺研发设计、质量控制、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人才,优化人才结构。
(2)加强员工培训。公司将继续完善员工培训计划,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通过内部授课、外部培训、课题研究等方式,有步骤地对公司各类员工进行持续培训教育,提升员工整体素质。
(四)不确定性因素
石英项目受产业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未来订单获取不及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波动性影响,若公司无法通过加强技术研发、质量控制、提高经营效率、严控成本等手段应对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分布式光伏电站持续运营的风险
公司在业主屋顶建设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的持续运营以其所在屋顶及建筑物稳定存续为前提。尽管公司采取主动筛选经营状况良好、土地及厂房产权明晰的业主进行合作,并在与其签署的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等措施规避风险,但若未来当地政府对用地规划产生重大变化、屋顶资源业主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拆除厂房、变卖厂房、因厂房抵押导致权属变更或进入破产程序,相对应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可能面临无法持续运营的风险。
在屋顶资源业主发生重大经营不善等情况导致厂房控制权变更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时,公司可通过与变更后的产权所有人或破产管理人沟通,继续对相关电站提供保养维护。对于无法持续运营的电站,公司需拆除电站并承担相关拆除费用,但可依据合同约定向屋顶资源业主主张赔偿或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公司可通过进行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关注破产业主的资产清收和债权清偿情况,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少损失,但仍存在无法实际全部取得拆除赔偿的风险。
应对措施:严格筛选经营状况良好、土地及厂房产权明晰的业主进行合作,并
在与其签署的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等措施规避风险。
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太阳能光伏行业系国家重点扶持领域,行业的景气程度与政策扶持力度密切相关,对于产业政策的变化高度敏感。近年来,在产业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产业之一。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我国光伏行业已进入平价上网的无补贴时代,为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系列指导政策,调整光伏电价政策,可能对公司未来开发的光伏电站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响。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并要求各地要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届时,对于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起投产项目),因上网电量原则上需参与市场化交易,项目的收益水平受到一定影响。未来,随着电力产业结构调整和电价市场化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交易电价的波动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立足自身,提升市场化交易能力与电价风险管控水平,加强技术研发及管理,严控成本,积极应对新政带来的影响,已在生产实践中取得一定经验与成效。
光伏标杆电价及补贴退坡风险
我国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实施。近年来,随着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和光伏电站建造成本的下降,我国政府逐渐加速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步伐,多次对光伏标杆电价和补贴金额进行调整,整体呈下降趋势。根据《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件,虽然公司部分前期已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补贴标准及标杆电价已确认,国贴期限原则上持续20年不会改变,但根据《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政府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步伐,未来新投运并网项目将面临低补贴甚至无补贴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未来新增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应对措施:公司将立足自身,加强技术研发及管理,严控成本,积极应对光伏标杆电价及补贴退坡带来的影响。
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房屋建筑物及石英制品的机器设备等构成,其中主要为自持光伏电站。未来如发生下游需求下滑、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生产工艺技术革新、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收益不及预期等情形均可能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出现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
应对措施: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外部审计等手段。
募投项目效未达预期风险
本次 50MW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对现有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该项目系公司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也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但项目的预计经济效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价格等现有状况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心收益来源于电费收入在当前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工商业电价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则可能对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电站运维,提升电站发电效益,保障电站长期稳定运行,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收入下降的风险
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核心收益来源于电费收入,在当前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工商业电价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导致收入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实时跟踪工商业电价变动情况,同步测算公司拟建待建分布式项目收益率水平,保证公司新增分布式电站项目的经济性;同时加强电站运维,提升电站发电效益,保障电站长期稳定运行。
税收优惠的风险
目前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结束后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使得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少,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做好研发立项规划,争取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后电费收益下降风险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核心收益来源于电费收入。电站所发电量业主自用部分在跟用电业主结算电费时,参照资源所在地工商业用电价格给予一定折扣,该方式既能给予客户电价优惠,又能使公司售电价格更具弹性。在工商业用电价格上涨的时候,公司的综合度电收入将提高,从而增加发电收益。而若用电价格下降的时候,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率将会出现下滑。在当前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工商业电价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导致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风险,但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工商业企业用能方面,能耗双控政策更趋严格,传统能源使用受限,但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因其自发自用经济性强成为工商业主更经济的用能选择,有利于拉动工商业装机需求。同时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目录电价被取消,电力被还原商品属性,电价随供需形势变动。根据现阶段一般工商业、大工业交易电价水平测算,“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具备较好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及占比的提高,配套新型储能将是一种有效平抑可再生能源处理波动的解决方案,而电价上行以拉大峰谷电价差是驱动新型储能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有效途径。未来可再生能源将逐步取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电力供应的主体能源,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持续提高,但面对日益增长的庞大用电需求,电力供需仍然趋紧,且为推动新型储能的应用,电价大幅下调的可能性较小,预计电价将在当前位置上合理波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率大幅降低的可能性较小。
应对措施:公司将实时跟踪工商业电价变动情况,同步测算公司拟建待建分布式项目收益率水平,保证公司新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项目的经济性。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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