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呼吸保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空气呼吸器、气瓶及背板总成、面罩、一站式服务平台、配件销售
空气呼吸器 、 气瓶及背板总成 、 面罩 、 一站式服务平台 、 配件销售
消防设备及器材、仪器仪表、通讯器材、空气压缩机、一般、特种劳防用品(凭经营许可证经营)的研制、生产及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塑制品、消防设备及器材零部件的生产、加工、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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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救援总队1 |
1230.10万 | 10.80% |
| *******救援支队 |
845.00万 | 7.42% |
| *******有限公司 |
782.52万 | 6.87% |
| *******救援总队 |
742.17万 | 6.52% |
| *******急管理局 |
693.90万 | 6.0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沈阳********有限公司 |
1221.30万 | 20.82% |
| 南京********有限公司 |
782.59万 | 13.34% |
| 辽宁********有限公司 |
495.86万 | 8.45% |
| 宁波**********五金厂 |
406.86万 | 6.94% |
| 乐清**********仪器厂 |
374.04万 | 6.3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空**************局 |
890.17万 | 15.60% |
| 北京**********支队 |
404.41万 | 7.09% |
| 北京**********总队 |
273.50万 | 4.79% |
| 朝阳**********支队 |
196.74万 | 3.45% |
| 新疆**********总队 |
187.60万 | 3.2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浙江************限公司 |
617.27万 | 22.98% |
| 南京************限公司 |
358.61万 | 13.35% |
| 宁波************五金厂 |
197.09万 | 7.34% |
| 北京************限公司 |
143.40万 | 5.34% |
| 铁岭************限公司 |
126.22万 | 4.7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
1161.46万 | 17.65% |
| 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945.73万 | 14.37% |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
760.00万 | 11.55% |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555.13万 | 8.43% |
| 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
528.96万 | 8.0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浙江******有限公司 |
822.89万 | 21.12% |
| 南京******有限公司 |
334.14万 | 8.58% |
| 宁波******厂 |
209.56万 | 5.38% |
| 铁岭******有限公司 |
135.36万 | 3.47% |
| 丹阳******有限公司 |
133.33万 | 3.4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
1184.37万 | 23.41% |
|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
1107.60万 | 21.89% |
|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
486.50万 | 9.61% |
|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
253.50万 | 5.01% |
| 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
187.59万 | 3.7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浙江******有限公司 |
379.83万 | 18.37% |
| 南京*****有限公司 |
203.60万 | 9.85% |
| 铁岭*****有限公司 |
133.86万 | 6.47% |
| 乐清市*****厂 |
98.53万 | 4.76% |
| 宁波*****厂 |
87.75万 | 4.2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
914.35万 | 14.95% |
|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
736.81万 | 12.04%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228.18万 | 3.73% |
| 甘孜州消防支队 |
125.58万 | 2.05%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物 |
94.18万 | 1.5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浙江******有限公司 |
354.14万 | 18.69% |
| 南京*****有限公司 |
163.73万 | 8.64% |
| 铁岭*****有限公司 |
145.82万 | 7.70% |
| 乐清市*****厂 |
112.45万 | 5.93% |
| 宁波*****厂 |
101.49万 | 5.36%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上海宝亚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亚)所处行业为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C3595);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公司秉承“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定位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化呼吸保护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于提供最专业的呼吸保护供气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方式,根据公司年度目标或市场需求调研结果制定自主型研发计划、预测型生产和采购计划以及结合营销计划,并组织相应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专业的技能与服务,将自主生产的各类空气/...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上海宝亚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亚)所处行业为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C3595);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公司秉承“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定位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化呼吸保护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于提供最专业的呼吸保护供气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方式,根据公司年度目标或市场需求调研结果制定自主型研发计划、预测型生产和采购计划以及结合营销计划,并组织相应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专业的技能与服务,将自主生产的各类空气/氧气呼吸器产品销售给消防队、企业等客户,从而获取自身持续、稳定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宝亚一直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目前宝亚累计获得过16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项。荣获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消防及与应急救援“国家工程实验室”参建单位、应急管理部南京消防训练总队“试验教学基地”多项资质及荣誉。主营产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被上海市科委认定为“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荣获过“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创新一等奖”。宝亚拥有独立研发实验室,检测检验设备完备,核心团队由国内外呼吸防护领域的资深专家和高级工程师组成,参与了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承接并完成了三个“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项目”。
本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定位为专业呼吸保护供气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呼吸器、防毒面具等人体呼吸系统安全防护装备,但由于国内行业中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生产设备落后,工艺粗糙,专业化程度低,企业大多采用小批量生产方式,仿制其他企业的产品或者生产伪劣产品,有些小企业基本没有研发能力,只是直接购买零配件拼凑组装后便用于销售,给行业秩序带来不利影响。而且这类产品往往价格偏低,在某些招标过程中,给类似宝亚这样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生产自制率高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风险,而且低价中标已成为这个行业的主流,行业竞争愈加激烈。
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公司品牌声誉及经营状况的风险
由于公司空气呼吸器等产品主要面向消防安全领域,且主要用于人体呼吸系统的防护,对危险环境中的生命保护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实际产品使用人员遭受损伤的情形,但并不能避免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因使用方式有误、现场环境复杂等而导致人体损伤等情形,若发生此类重大安全事故且外界对导致事故的原因了解并不透彻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公司品牌声誉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治理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三会制度和相关制度章程,明确了“三会”的职责划分。由于新三板政策不断变化以及对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公司在把握新政策有不全面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守政实际持有超过50%的公司股份,可对公司施加实际控制。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但如果实际控制人以其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对公司施加影响并做出不利于公司中小股东的决策,则可能给公司经营和中小股东带来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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