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材料、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
焊接材料、金属材料
焊接材料 、 金属材料
焊接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重稀有金属)的加工销售、技术服务、铸件的生产加工、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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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河南途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33.32万 | 16.47% |
| 兰州大宏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377.99万 | 14.36% |
|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70.10万 | 6.46% |
| 甘肃博睿交通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48.27万 | 5.63% |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 |
123.32万 | 4.6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北京金威焊材有限公司 |
568.12万 | 25.69% |
| 兰州协力铝业有限公司 |
275.98万 | 12.48% |
| 浙江众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1.00万 | 9.99% |
| 上海甘投中铸科技有限公司 |
198.00万 | 8.95% |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71.40万 | 7.7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兰州大宏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345.96万 | 14.35% |
| 苏州八极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184.43万 | 7.65% |
| 甘肃博睿交通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75.28万 | 7.27% |
| 青海烨华硅业有限公司 |
147.36万 | 6.11% |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 |
144.71万 | 6.0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北京金威焊材有限公司 |
491.63万 | 23.67% |
| 兰州协力铝业有限公司 |
245.63万 | 11.83% |
| 酒钢集团兰州长虹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84.45万 | 8.88% |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71.78万 | 8.27% |
| 上海甘投中铸科技有限公司 |
146.26万 | 7.0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陕西省军工(集团)陕铜有限责任公司 |
420.73万 | 17.74% |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 |
414.27万 | 17.47% |
| 西宁恒谊商贸有限公司 |
225.02万 | 9.49% |
| 兰州大宏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193.10万 | 8.14% |
| 甘肃博睿交通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11.31万 | 4.6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甘投中铸科技有限公司 |
516.59万 | 23.63% |
| 北京金威焊材有限公司 |
299.99万 | 13.72% |
| 兰州协力铝业有限公司 |
290.15万 | 13.27% |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36.39万 | 6.24% |
| 府谷县文众峰镁业有限公司 |
106.86万 | 4.8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 |
994.46万 | 44.16% |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 |
254.15万 | 11.29% |
| 兰州大宏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134.45万 | 5.97% |
| 兰州长征机械有限公司 |
109.54万 | 4.86% |
| 甘肃建投钢结构有限公司 |
54.32万 | 2.4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甘投中铸科技有限公司 |
703.58万 | 34.90% |
| 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 |
328.75万 | 16.31% |
| 北京金威焊材有限公司 |
223.40万 | 11.08% |
| 兰州协力铝业有限公司 |
219.72万 | 10.90% |
| 北京思成铁合金厂 |
110.86万 | 5.5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 |
1224.39万 | 32.68% |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铸锻分公司 |
645.33万 | 17.22% |
| 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 |
339.08万 | 9.05% |
| 甘肃建投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9.66万 | 4.26% |
| 兰州大宏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134.29万 | 3.5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甘投中铸科技有限公司 |
1224.60万 | 35.05% |
| 北京金威焊材有限公司 |
398.20万 | 11.40% |
| 甘肃昱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7.67万 | 9.09% |
| 北京思成铁合金厂 |
293.97万 | 8.41% |
| 兰州协力铝业有限公司 |
137.99万 | 3.95%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立足于焊接材料和合金材料生产细分行业,依托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国内领先的技术工艺水平,生产轨道交通、船舶制造、航空航天、电力、化学、食品等行业焊接工艺中所需的各类材料。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在长期运营过程中,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创造高附加值的经营模式。同时注册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启动网络营销模式。自电子商务公司成立至今,网上供应等级达到十星。 近几年,公司为获得产品进出口自营权,发展对外贸易业务,已于2016年12月28日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017年1月6日取得《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立足于焊接材料和合金材料生产细分行业,依托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国内领先的技术工艺水平,生产轨道交通、船舶制造、航空航天、电力、化学、食品等行业焊接工艺中所需的各类材料。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在长期运营过程中,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创造高附加值的经营模式。同时注册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启动网络营销模式。自电子商务公司成立至今,网上供应等级达到十星。
近几年,公司为获得产品进出口自营权,发展对外贸易业务,已于2016年12月28日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017年1月6日取得《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目前公司已开通了跨境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由其代理产品出口中的运输、报关、港口存储、出口退税等业务,一方面解决了通过中介机构代理出口产品而导致销售利润减少的问题,另一方面借助其强大的海外推广营销能力,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外市场的占有率。
公司响应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关于民企参军的号召,联合兰州理工大学等建立军民融合创新平台,积极投身到军工装备协作配套建设中。2018年1月公司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同年4月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资格证书,公司建立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新标准GJB001C-2017换版审核,2019年3月,公司相关产品入选《军民两用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及产品推荐目录(第八册)》,2021年4月公司顺利通过“GJB9001C-2017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公司Al-Si-Sc焊丝、铝锂合金焊丝入选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目前,公司军工资质齐全,公司军民融合项目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公司将尽快实现产品在军工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2019年,公司通过甘肃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评并备案。2020年4月,申请的发明专利“一种高性能镁锂合金焊丝及其制备方法”获得授权,2020年10月,申请的发明专利“一种GH4169合金焊丝短流程制备方法”获得授权,2024年7月3日,申请的发明专利“一种消除铝合金焊丝内应力不均匀的方法”获得授权,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3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外观设计专利1件。公司制定了铝锂合金焊丝企业标准,并被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组评审通过,拟推为国家标准。公司研发项目“航空航天燃料贮箱用铝锂合金TIG焊丝”获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70万元的创新基金支持、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专利“SAL8090铝锂合金TIG/MIG焊丝及其制备方法”获兰州市人民政府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中国第17届专利优秀奖及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发明二等奖;公司研发生产的“兰光牌”铝及铝合金焊丝于2019年被甘肃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复评为甘肃省名牌产品;专利“一种铝锂合金焊丝的加工方法”荣获甘肃省专利二等奖;铝锂合金TIG/MIG焊丝研发项目获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届科技成果二等奖;专利“金属丝材的电化学拉拔工艺及其装置”获兰州市安宁区技术发明一等奖;公司“年产万吨铝及铝合金焊丝生产线”项目入选兰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十大科技项目;公司“高强新型有色金属焊接材料转化基地”被兰州市科技局成果处授予“产学研科技合作基地”;公司严格执行采购流程以及各类生产标准,生产出合格产品,发展大城市“产品+营销代理人+用户”、小城市“产品+用户”的模式进行市场销售。公司通过以上有针对性的销售业务模式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并对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从而获得收入、利润和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是铝材、钢材,其在产品制造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较高,目前国内铝材、钢材市场货源充足,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大宗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虽多次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依然存在。应对措施:为保障原材料供应、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将继续与经营状况良好的原材料供应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原材料采购渠道,保证原材料供应;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的变化,加强存货管理,控制采购成本,尽量减少价格的波动,降低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焊接材料行业是对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比较敏感的行业,国民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直接影响到焊接材料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同时也难以排除由于少数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导致焊接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应对措施: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强化管理,挖潜堵漏,双增双节,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同时利用公司已有的营销网络,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和定价机制拓宽销售渠道;实现高新产品在军工领域的规模化应用;通过以上三个措施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环保因素的影响
本公司十分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经过处理后,达到了国家现行环保要求,能够达标排放。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标准会越来越高,可能会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针对生产工序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善环保设施,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和规定,致力于提高公司全员环保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制度,不断加大对环保的投入,提高环保治理水平,对在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积极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对其它行业的依赖性风险
焊接材料主要应用于机械制造、造船、冶金、水利、电力等行业,因此,这些行业的发展状况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济的分析预测,切实作好预测工作,在品种选择上,注意选取需求稳定,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及市场适销的品种,同时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减小对单一行业的依赖性,从整体上降低行业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据2016年1月29日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公司未来无法保证持续的研发投入导致公司不能继续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分析,适时根据政策导向调整公司的经营战略,以减少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可能给本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风险
公司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净值为1374.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达15.11%,具有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稳定,资信情况较好,账龄较短,坏账风险较小。但是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或者个别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则存在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风险,一旦发生大规模坏账,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加强客户财务风险监控,加强客户信用评估,及时应对个别客户因财务恶化而无法偿还货款所带来的风险,针对行业不景气的影响。公司适当调整信用政策,对欠款超过十二个月的客户,由销售总监和财务总监负责启动司法程序追讨欠款,否则追究以上人员责任,以避免坏账风险的产生。
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2024年6月30日存货余额为152.25万元,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6.02%,库存铝材、铝丝等产品金额大、比例高,主要系行业特征和公司经营模式所致。但如果铝材、钢材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可能出现存货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加快存货周转速度,坚持按订单式生产,努力降低库存,减小存货跌价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3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外观设计专利1件,2件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于2022年11月20日、12月19日已到期,2024年7月新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创业和成长过程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保持做出了重大贡献。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应对措施: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严格约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保密责任;公司还采取了多种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实行了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颇具竞争力的薪酬制度,这种将个人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紧密联系的做法有力的保证了技术研发团队的稳定;公司还申请专利权、商标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避免了公司核心技术的泄密。
自建房屋无法取得权利证照的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集体土地一宗,在其土地上自建形成厂房、车间、办公楼等,建造原值为514.89万元,虽然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但因该宗土地为集体性质,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证照,可能存在未来被拆除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在兰州新区购置土地114亩,并于2016年11月29日举行了开工及奠基仪式,随后开始进行地质勘查及土方回填工程,2017年6月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7年12月22日完成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条件备案,2018年1月3日完成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1#-1库房主体框架结构已封顶,1#-2库房主体框架结构已封顶,2#车间的钢结构主体框架结构建设完成,3#车间的地基及基础梁处理完成,4#车间已完成地基处理,5#车间因施工现场土方运转尚未动工,检测中心及展示展销楼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并封顶,门房、围墙、配电室工程施工完毕,尚未验收,配电设备已到位等待安装调试。公司生产线若迁入兰州新区后将会释放更大的产能,并且使公司有能力将专利池中的高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成为甘肃省军民融合改革的先行者。
涉及担保责任上诉风险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开武及朱丽玲与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事项,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承担股东傅开武、朱丽玲向该公司借款的连带还款责任,该担保事项未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涉及借款也未进入本公司账户。依据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2024年7月5日作出的(2024)甘0105民初184号一审判决书,本公司的担保责任未解除,公司存在潜在担保义务。目前对于担保责任效力问题,本公司、傅开武及朱丽玲将在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程中,提出抗辩,若二审法院判定维持原判且公司担保义务有效,短期内则会增加公司债务偿付义务。但若二审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还重审,则短期内暂时不会增加公司债务偿付义务。若二审法院判定公司担保义务无效,则前述债务偿付义务不存在。应对措施:2024年7月19日,本公司及傅开武、朱丽玲已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依据《民事上诉状》对本公司担保效力提出抗辩,内容如下“一方面,在借款合同效力不确定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无法认定,另一方面,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借款发生时,被上诉人并没有要求上诉人出具该公司同意为股东提供保证担保的文件,而且也未经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的担保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股权被司法冻结风险
本报告期内,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开武及朱丽玲与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事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依据原告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做出(2024)甘0105民初184号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2月2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本公司、朱丽玲、傅开武名下银行存款838.7466万元,2024年3月29日公司、朱丽玲及傅开武向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提交置换保全申请书,并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甘0105民初184号之二,裁定冻结朱丽玲名下持有公司的股权255万元,并解除对公司、朱丽玲及傅开武银行存款冻结。2024年4月17日股东朱丽玲持有公司股份2,550,000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48%。应对措施:目前,涉及的案件处在上诉过程中,暂未被执行,案件结果本公司暂无法判断。同时,案件相关人员傅开武及朱丽玲亦在积极筹措资金,若败诉,将与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还款事宜。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风险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开武及朱丽玲与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纠纷,依据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2024年7月5日作出的(2024)甘0105民初184号一审判决书,2022年9月30日公司向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款项共计240万元,被认定为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开武及朱丽玲向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归还的借款。上述事项,形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应对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开武及朱丽玲已向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承诺将最晚于2024年12月31日归还上述占用的资金。同时,公司财务部门做相应账务调整,调整减少“在建工程”科目,增加“其他应收款”科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开武及朱丽玲亦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前述占用的资金。
一致行动人被被依法批准逮捕风险
2024年8月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傅开武、朱丽玲通知,其一致行动人傅新尧因涉嫌贪污犯罪,经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4年8月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白银区看守所。傅新尧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傅开武、朱丽玲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且与傅开武先生系父子关系,但未被本公司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目前,傅新尧一案现由司法机关正在审理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随案件审理进程,有可能会发生变化,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持续跟进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公司经营情况不会受到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傅开武及朱丽玲,将视傅新尧案件审理及进展情况,解除与傅新尧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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