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机及微型传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微型传动系统、微型电机
扫地机器人传动系统 、 割草机器人传动系统 、 灵巧手传动系统 、 智能汽车传动系统 、 机械臂传动系统 、 伺服舵机传动系统 、 正齿轮减速传动系统 、 行星齿轮减速传动系统 、 蜗轮蜗杆减速传动系统 、 直流有刷电机 、 直流无刷电机 、 空心杯电机
研发、生产、销售:电机及组件、减速箱、智能控制系统、智能传动系统(不含特种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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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 |
1.64亿 | 20.55% |
|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 |
1.23亿 | 15.40% |
| 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 |
5757.98万 | 7.23% |
| 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 |
4196.35万 | 5.27% |
|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4066.98万 | 5.1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深圳市旭益达无刷电机有限公司 |
2042.50万 | 3.76% |
| 太仓市新创机电有限公司 |
1484.85万 | 2.74% |
| 东莞龙麟马达科技有限公司 |
1458.12万 | 2.69% |
| 东莞市合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26.29万 | 1.89% |
| 苏州市盛海辉电子有限公司 |
1010.65万 | 1.8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科沃斯 |
4039.78万 | 16.90% |
| 石头科技 |
3753.51万 | 15.70% |
| 追觅科技 |
1483.24万 | 6.21% |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47.47万 | 6.06% |
| 精研科技 |
1288.88万 | 5.3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东莞龙麟马达科技有限公司 |
1050.33万 | 5.94% |
| 深圳市旭益达无刷电机有限公司 |
783.47万 | 4.43% |
| 东莞市合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
723.94万 | 4.09% |
| 住友塑料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660.71万 | 3.74% |
| 深圳晶鼎科实业有限公司 |
573.96万 | 3.2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科沃斯 |
2.18亿 | 36.52% |
| 双环传动 |
3103.56万 | 5.19% |
|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79.60万 | 4.32% |
| 追觅科技 |
2551.12万 | 4.27% |
| 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 |
2210.55万 | 3.7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泓欣电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2790.00万 | 7.48% |
| 东莞龙麟马达科技有限公司 |
2101.88万 | 5.64% |
| 东莞市合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14.34万 | 4.60% |
| 东莞市鑫大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1406.18万 | 3.77% |
| 苏州市盛海辉电子有限公司 |
1254.78万 | 3.3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昆山鑫泰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19.61万 | 4.71% |
| 环晟电机 |
1378.49万 | 4.57% |
| 鑫力(深圳)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179.96万 | 3.91% |
| 双环传动 |
1165.71万 | 3.87% |
| 追觅 |
1118.73万 | 3.7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东莞市鑫大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1047.48万 | 6.35% |
| 惠州市博晟电机有限公司 |
1026.62万 | 6.23% |
| 东莞市合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
675.98万 | 4.10% |
| 东莞龙麟马达科技有限公司 |
506.00万 | 3.07% |
| 惠州市登高达电业有限公司 |
493.97万 | 3.0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1253.68万 | 13.01% |
| 客户一 |
1253.68万 | 13.01% |
| 客户二 |
712.56万 | 7.39% |
| 客户二 |
712.56万 | 7.39% |
| 客户三 |
583.01万 | 6.05% |
| 客户三 |
583.01万 | 6.05% |
| 客户四 |
562.67万 | 5.84% |
| 客户四 |
562.67万 | 5.84% |
| 客户五 |
343.29万 | 3.56% |
| 客户五 |
343.29万 | 3.56%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43.14万元、59,743.47万元和79,646.9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468.74万元、58,813.85万元和78,538.03万元,占比均超过97%。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模具销售收入、零星材料销售收入等,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主要有微型电机和微型传动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微型传动系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由63.60%增长至86.40%...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43.14万元、59,743.47万元和79,646.9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468.74万元、58,813.85万元和78,538.03万元,占比均超过97%。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模具销售收入、零星材料销售收入等,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主要有微型电机和微型传动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微型传动系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由63.60%增长至86.40%,主要系公司抓住下游智能清洁服务机器人领域产品集成化、模组化发展趋势,不断拓宽微型传动系统的形态及功能,并受到下游客户认可,实现批量出货所致。微型传动系统系公司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收入占比不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485.84万元、58,157.51万元和77,390.4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66%、98.88%和98.54%,内销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82.90万元、656.34万元和1,147.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4%、1.12%和1.46%,公司整体外销收入规模较小。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8.49%、55.55%和51.69%。公司下游智能清洁服务机器人等领域存在一定消费电子属性,受双十一、春节期间备货以及客户销售结构等因素影响,通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较上半年略高。
5.前五名客户情况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资源优质,主要客户覆盖科沃斯、石头科技、追觅科技、美的集团、大疆及小米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6,262.50万元、32,263.17万元和42,651.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78%、54.00%和53.55%,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过程中,所签署的合同、订单均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员工向客户提供商业贿赂、利益输送等情形。
6.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249.16万元、50.62万元和464.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3%、0.08%和0.58%。
2023年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多,主要是客户集团内部回款安排,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司的货款债务248.01万元转让至其集团内同控关联方柳州优必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并代为支付。2025年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高,主要是客户集团内部合作主体切换,公司对双环传动下属公司浙江三多乐智能传动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418.34万元由其切换后的同控关联方浙江环驱科技有限公司继受并代为支付。
公司的第三方回款性质以同一集团或关联方代付为主,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的商业理由,不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况,相关营业收入真实。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曾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7.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43.14万元、59,743.47万元和79,646.94万元。营业收入逐年增长,主营业务突出。随着公司持续拓展新客户以及对现有客户的持续深化合作,公司收入逐年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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