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泡技术在肿瘤预防和治疗方面的研发与应用。
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
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
生物产品研发、生物产品营销咨询;经营本企业研究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生物制品市场研究策划;囊泡技术在肿瘤预防和治疗方面的研发与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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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京齐皓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21.19万 | 64.98% |
| 元致臻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7.06万 | 21.66% |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4.36万 | 13.3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武汉源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9万 | 64.26% |
| 武汉菲优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700.00 | 23.02% |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0 | 12.7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31.81万 | 37.06% |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6.49万 | 30.86% |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13.21万 | 15.39% |
| 天津南开医院 |
11.77万 | 13.7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武汉源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9.37万 | 55.12% |
| 武汉菲优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3.32万 | 21.65% |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
13.53万 | 12.56% |
| 英潍捷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9.65万 | 8.96% |
| 武汉捷诚宇恒科技有限公司 |
1.85万 | 1.7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93.91万 | 46.24% |
| 天津市南开医院 |
66.72万 | 32.86% |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18.54万 | 9.13% |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12.20万 | 6.01% |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6.04万 | 2.9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武汉源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4.41万 | 60.08% |
| 英潍捷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26.08万 | 13.69% |
| 武汉捷诚宇恒科技有限公司 |
17.96万 | 9.43% |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
16.42万 | 8.62% |
| 武汉菲优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57万 | 8.1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12.20万 | 30.04% |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11.70万 | 28.80% |
| 山东齐鲁医院 |
10.30万 | 25.37% |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6.42万 | 15.7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武汉源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4.33万 | 50.58% |
| 武汉捷诚宇恒科技有限公司 |
48.79万 | 18.37% |
| 英潍捷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37.33万 | 14.06% |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
26.99万 | 10.16% |
| 上海吉泰依科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40万 | 3.9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9.81万 | 100.0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武汉源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44.69万 | 17.61% |
| 武汉德盟科技有限公司 |
103.30万 | 12.58% |
| 英潍捷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55.62万 | 6.77% |
|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创新基地有限公司 |
39.11万 | 4.76% |
| 武汉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7.94万 | 4.62%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主营业务:囊泡技术在肿瘤预防和治疗方面的研发和应用。 产品或服务:公司核心技术“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机理研究透彻,用于恶性肿瘤及其并发症治疗,目前已在癌性胸水、胆管癌及恶性肿瘤术野喷涂及术后灌注治疗等临床领域实现临床应用收费。 客户类型:公司的目标客户是已获批省市的三甲医院,公司向医院提供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服务,由医院向符合适应症的患者进行治疗,再根据公司与医院签署的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关键资源:技术是支撑公司发展的关键资源。公司拥有独创的“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已取得中国、中国香港、美国和欧盟专利授权,并获得湖北省2021年度技术...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主营业务:囊泡技术在肿瘤预防和治疗方面的研发和应用。
产品或服务:公司核心技术“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机理研究透彻,用于恶性肿瘤及其并发症治疗,目前已在癌性胸水、胆管癌及恶性肿瘤术野喷涂及术后灌注治疗等临床领域实现临床应用收费。
客户类型:公司的目标客户是已获批省市的三甲医院,公司向医院提供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服务,由医院向符合适应症的患者进行治疗,再根据公司与医院签署的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关键资源:技术是支撑公司发展的关键资源。公司拥有独创的“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已取得中国、中国香港、美国和欧盟专利授权,并获得湖北省2021年度技术发明一等奖,搭建高技术壁垒。该技术以肿瘤细胞释放的嚢泡作为天然载体包裹化疗药物输注至患者体内,利用载药囊泡特异性杀伤肿瘤干细胞、提高化疗药物疗效、降低毒副作用等特性,靶向治疗恶性肿瘤。且,经大量临床研究表明,该技术安全、有效,且毒副作用低,能显著改善患者生存质量,有望实现带瘤生存。
销售渠道:公司采取的销售模式包括直营和区域代理商两种。在公司已深耕多年有深厚用户基础或是具有战略地位的省市,公司设立销售办事处,建设营销团队;其他目标省市,公司将考虑寻找合适的代理商,充分利用代理商资源实现市场准入和推广应用。
收入模式:公司向医院提供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服务,由医院向符合适应症的患者进行治疗,再根据公司与医院签署的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目前,该技术已在八个省市获得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批件,并在湖北省肿瘤医院、山东齐鲁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南开医院等多家医院实现临床应用,应用于恶性胸腔积液、胆管癌、恶性肿瘤术野喷涂及术后灌注治疗等临床领域,将逐步实现规模化销售,同时公司也正在积极开拓营销渠道,开发新客户资源,同步进行市场培育。随着技术的广泛推广和应用,公司将形成良性造血功能,销售收入有望实现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严重依赖股东投资的风险
公司虽然已经产生主营业务收入,但市场销售仍处于推广期,因此存在较严重的依赖股东投入的风险。公司核心技术已在天津、湖北、深圳、安徽、湖南、山东、河北和河南八个省市获得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批件,可开展临床应用。目前,该技术已在多家医院实现上市销售,并应用于恶性胸腔积液、胆管癌、恶性肿瘤术野喷涂及术后灌注治疗等临床领域,将逐步实现规模化销售,同时公司也正在积极开拓营销渠道,开发新客户资源,同步进行市场培育。随着技术的广泛推广和应用,公司将形成良性造血功能。
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生物医药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来自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各种扶持和配套政策,为公司项目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不排除未来可能面临国家政策调整的风险。公司将时刻关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况,及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调整公司经营、研发等模式,充分利用有助于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业务发展主要依靠研发团队的研发成果,研发能力是公司竞争力的基础。公司将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在发展的过程中,健全培训机制,深挖人才潜力,激发创新活力,打造结构合理、学风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形成“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人才培养体系良性循环。
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失败风险
公司“载药囊泡治疗肿瘤技术”属具有首创性的医疗新技术,目前尚无该技术产业化的先例,因此存在着后期产业化发展失败的风险。但该技术在八个省市物价获批,并在多家医院开展临床应用,已实现临床转化的商业闭环。同时,公司也正在办理获批省市的入院收费工作,进一步拓展销售医院,并同步进行市场培育,以实现技术的广泛推广和应用。
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生物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为了保护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并与所有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还采用持股平台方式,让核心技术人员可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为保护研发成果,公司还积极申请专利,将公司核心技术以专利方式予以保护。
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任何一名单独股东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未超过30%,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这使得公司有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从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了规范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三会"为中心的治理机制,保证和提高决策效率,有效防范内控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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