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5元/股。1、定价方法及合理性。(1)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公司股票自正式挂牌以来采用协议转让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经查询Choice查看公司在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2021年10月25日前30个交易日内无股票交易,前60个交易日内交易均价为1.56元/股(区间成交额/区间成交数量),公司二级市场交易并不活跃,成交量小,未能形成连续交易价格,不具有参考意义。(2)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3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10551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2,492,339.5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41元、每股收益0.02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2,693,579.22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41元、每股收益0.0025元。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前述每股净资产与每股收益。(3)前次股票发行价格。公司自挂牌以来,于2018年5月完成过一次股票发行,发行价格为6.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与前次发行价格相同。(4)权益分派情况。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过权益分派情形。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价格系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多方面因素,并经与发行对象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根据认购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定价方式合理,发行价格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发行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定向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次发行价格不涉及公司换取其他方服务以及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履约条件,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不适用股份支付。3、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份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