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州药物

i问董秘
企业号

874790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药物的发现、临床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妥拉美替尼胶囊

  • 产品名称:

    妥拉美替尼胶囊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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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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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1大客户:共销售了3524.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3524.45万 100.0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133.5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8.75%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 比逊(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11.34万 19.01%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96.62万 10.58%
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641.80万 7.57%
比逊(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42.03万 6.39%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41.77万 5.21%
前1大客户:共销售了208.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208.90万 100.0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645.3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9.48%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肿瘤医院
  • 深圳市海普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33.43万 30.13%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4.43万 8.4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6.13万 7.81%
北京肿瘤医院
206.95万 7.48%
深圳市海普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4.39万 5.58%
前1大客户:共销售了224.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罗氏(上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罗氏(上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224.51万 100.0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529.6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4.69%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肿瘤医院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20.64万 22.19%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10.09万 11.09%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4.85万 8.40%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17.34万 7.77%
北京肿瘤医院
146.70万 5.25%
前2大客户:共销售了342.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罗氏(上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JWM PHARMACEU TICAL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罗氏(上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286.39万 83.71%
JWM PHARMACEU TICAL
55.72万 16.2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144.7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7.53%
  •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34.84万 11.11%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9.20万 10.2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57.38万 9.94%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46.50万 9.77%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26.82万 6.45%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药物发现、临床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专注于抗肿瘤药物的小分子创新药企业。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人才等优势进行创新药的研发及产业化,并通过药品研发、药品生产和药品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核心产品MEK抑制剂妥拉美替尼(Tunlametinib,商品名:科露平)为我国自主研发创新、全球首个且目前唯一获批用于治疗NRAS基因突变黑色素瘤的精准靶向治疗药物,也是我国首款拥有100%自主知识产权并获批上市的国产MEK抑制剂。此外,妥拉美替尼与BRAF抑制剂维莫非尼(Vemurafenib)的联合疗法治疗BRAFV600E基因突变的非小...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药物发现、临床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专注于抗肿瘤药物的小分子创新药企业。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人才等优势进行创新药的研发及产业化,并通过药品研发、药品生产和药品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核心产品MEK抑制剂妥拉美替尼(Tunlametinib,商品名:科露平)为我国自主研发创新、全球首个且目前唯一获批用于治疗NRAS基因突变黑色素瘤的精准靶向治疗药物,也是我国首款拥有100%自主知识产权并获批上市的国产MEK抑制剂。此外,妥拉美替尼与BRAF抑制剂维莫非尼(Vemurafenib)的联合疗法治疗BRAFV600E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正在开展关键注册临床试验,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全部患者入组;联合疗法治疗BRAFV600E基因突变的转移性结直肠癌适应症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全部患者入组,该联合疗法已被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认定。妥拉美替尼还在同步拓展BRAFV600基因突变实体瘤、BRAFV600E/V600K基因突变黑色素瘤、成人丛状神经纤维瘤病1型(NF-1)等适应症,未来拥有更加广阔的应用前景。
  除MEK抑制剂妥拉美替尼外,公司在研的肿瘤治疗过程中的放化疗保护剂HL-003正处于I期临床阶段,同时还有多个MAPK通路上的靶点抑制剂新药项目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商业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I类创新药的研发,可分为以下研究阶段:药物发现及开发、临床前研究、申请进行临床试验(IND)、临床研究、申请药品上市(NDA)和上市后研究及监测。各研究阶段均建立相应的立项、审核、评估等控制环节,严格把控创新药的研发质量。
  2、采购模式
  公司目前采购项目主要为药品临床前和临床试验研究服务、原料药以及制剂委托生产服务等。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并建有合格供应商清单,确保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针对试剂耗材类采购,公司采购人员会综合考虑采购申请需求、用量、采购频率、市场供需状况、交易习惯、价格及质量稳定性等因素遴选供应商。针对研发服务类采购及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业务需求部门发出需求申请,根据公司内部规定的流程完成审批及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在产品上市后短期内委托具有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公司会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检查,确认符合质量部门的相关要求,与受托生产企业签署委托生产协议。公司会适时派驻相关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公司针对委托生产实施全流程的质量控制,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核心产品妥拉美替尼胶囊主要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产品推广方式上,公司主要通过自建专业学术推广团队,以自行举办学术会议等方式直接开展市场推广活动;针对自建团队尚未能覆盖的部分市场区域,委托第三方推广服务商开展相应推广活动。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小分子创新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0)”。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5年7月联合印发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我国创新药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5方面16条措施,强调对创新药研发、准入、入院使用和多元支付进行全链条支持,推动形成“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格局。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4年7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发展创新药关系医药产业发展,关系人民健康福祉。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上述支持政策出台有效激发了中国创新药行业发展的动力,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公司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和发展机遇,从而使公司不断释放发展潜力。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医药行业是我国重点发展行业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两票制、药物临床数据核查、医保控费、分级诊疗、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多项行业政策和法规相继出台,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医药企业经营模式、技术研发及产品售价等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医药行业监管政策的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风险
  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可由社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因此,列入目录的药品更具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核心产品妥拉美替尼已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医保价格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预计2026年四季度再次进行医保价格谈判。未来,若妥拉美替尼医保价格在2027年后进一步下降,或公司开发出的新产品或公司产品的新适应症未能成功被列入目录,或已列入目录中的产品或适应症谈判失败被调出目录,则可能导致相关产品的销售不能快速增长或者销售额出现下降。
  核心产品研发进展及后续商业化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是一家创新药研发企业,聚焦于肿瘤等重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物的研发,目前公司核心产品妥拉美替尼已在中国附条件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用于治疗含抗PD-1/PD-L1治疗失败的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但其他拓展适应症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若公司的核心产品在其他适应症临床试验中未能获取良好的临床数据、临床开发速度落后、无法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均会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公司产品上市需要经历市场拓展过程,上市初期的销售收入可能增长缓慢且存在营销不及预期的风险。
  单一核心产品依赖风险
  公司目前核心产品为小分子靶向抗肿瘤新药妥拉美替尼,已在中国附条件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用于治疗含抗PD-1/PD-L1治疗失败的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但肺癌、结直肠癌等其他拓展适应症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除妥拉美替尼外,目前公司其他主要在研产品均处于I期临床或临床前研究阶段,距离产品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尚需一定时间。公司在一段时间内将面临单一核心产品依赖的市场风险。
  药品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的研发和商业化领域竞争激烈,公司在创新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目前已有其它公司竞品正在同步开展临床试验,若公司产品的临床进展、审批进度、商业化进展落后于其他竞品,或部分适应症在产品未纳入一线治疗的情况下二线治疗市场空间受限,导致产品的销售收入无法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临床试验的相关风险
  临床试验的完成进度取决于主管部门审批、与临床试验机构等第三方的合作、临床试验中心的启动、试验所需资金的筹集情况、研究过程中方案执行、药物供应、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过程中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多方面的因素,任何监管机构政策变动、临床方案调整或变更、临床试验效果不及预期或失败等,都可能对临床试验和在研药物开发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临床试验在患者入组和确定临床试验机构时可能因患者人群的人数、性质、竞争对手同时进行类似临床试验等因素而遇到困难,从而阻碍临床试验的如期完成,对推进在研药品的开发造成不利影响。
  附条件批准后的确证性临床试验及完全获批风险
  2024年3月,公司的核心产品妥拉美替尼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含抗PD-1/PD-L1治疗失败的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公司需要在妥拉美替尼上市后四年内完成III期确证性临床试验,在完成上述确证性临床试验后,妥拉美替尼方能获得完全批准。创新药的研发受到患者入组、政策变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能否如期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满足国家药监局在附条件批准妥拉美替尼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则可能存在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后不能申请药品再注册、药品监管机构撤销附条件上市许可等风险。
  研发技术服务采购相关风险
  公司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机构采购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相关的研发技术服务,需要CRO、SMO和医院等根据公司需求提供研发技术支持及服务,包括对公司在研药物的监测、支持、进行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等。如果由第三方来开展的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未能遵守协议或未能按照监管规定,或第三方履行工作方式不合格,或第三方损害其获得的临床试验数据质量、准确性,将对公司在研药物的研发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及其他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工作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生因技术泄密所导致的经营风险。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防止公司核心技术对外泄露,但若公司上述人员离开本公司或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目前采取委托生产的方式生产妥拉美替尼药品制剂,同时针对委托加工实施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未来如果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将对公司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发生产品大规模召回或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经营亏损的风险
  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核心产品妥拉美替尼已在中国附条件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用于治疗含抗PD-1/PD-L1治疗失败的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但其他拓展适应症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创新药物产品研发,项目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持续大量的研发支出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公司未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及其他生产和运营开支等均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持续处于未盈利状态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继续扩大,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来一定时期内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如无法持续融资或转亏为盈,将存在一定持续经营亏损风险。
  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新药研发包括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药上市后药品的生产及后续的商业化推广也离不开资金投入。公司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不利影响,而公司无法保证可从其他来源获取足够现金作为营运资金。同时,新适应症能否顺利获批上市、上市后药品销售是否能达预期及公司未来能否取得外部融资均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公司融资受阻或无法通过产品销售获得充足资金,可能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进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HONGQI TIAN直接持有公司17.05%的股份,由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昶学持有公司6.72%的股份,因此,HONGQI TIAN合计控制公司23.7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HONGQI TIAN控股比例较低,未来持续增资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被稀释,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