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品牌产品研发、设计。
艺术创作、数码电子、运动户外、家居庭院
艺术创作 、 数码电子 、 运动户外 、 家居庭院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及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业务名称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 核心技术产品营业收入(元) | 19.65亿 | 16.49亿 | 13.87亿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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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Amazon.com,Inc.,NASD |
16.81亿 | 85.55% |
| 独立站 |
1.12亿 | 5.68% |
| Michaels Stores |
5478.39万 | 2.79% |
| 速卖通 |
2147.69万 | 1.09% |
| Tiktok |
1150.57万 | 0.5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青岛康美联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2.01亿 | 34.39% |
| 东莞市上源电子有限公司 |
2741.44万 | 4.68% |
| 深圳市航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04.22万 | 4.11% |
|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65.58万 | 2.67% |
| 深圳市盈圳科科技有限公司 |
1536.85万 | 2.6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Amazon.com,Inc.,NASD |
14.89亿 | 90.30% |
| 独立站 |
6240.80万 | 3.78% |
| 速卖通 |
1986.45万 | 1.20% |
| Michaels Stores |
1515.21万 | 0.92% |
| Tiktok |
594.70万 | 0.3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青岛康美联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1.03亿 | 18.35% |
| 深圳市航世科技有限公司 |
4363.05万 | 7.75% |
| 东莞市上源电子有限公司 |
3726.49万 | 6.62% |
|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17.73万 | 5.01% |
| 深圳市盈圳科科技有限公司 |
2734.02万 | 4.8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Amazon.com,Inc.,NASD |
12.96亿 | 93.42% |
| 独立站 |
3127.19万 | 2.25% |
| 速卖通 |
1101.23万 | 0.79% |
| Dino Q Audio |
350.65万 | 0.25% |
| SPOTTER GLOBAL,INC. |
285.76万 | 0.2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青岛康美联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6224.08万 | 15.18% |
| 深圳市航世科技有限公司 |
3531.01万 | 8.61% |
|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14.65万 | 6.86% |
| 东莞市上源电子有限公司 |
2740.23万 | 6.68% |
| 深圳市盈圳科科技有限公司 |
1871.27万 | 4.5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Vanguard Packaging,I |
1160.34万 | 0.75% |
| Dino Q Audio |
282.75万 | 0.18% |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200.39万 | 0.13% |
| Tech Smart Philippin |
199.10万 | 0.13% |
| GCT CORPORATION COMP |
184.32万 | 0.1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深圳市航世科技有限公司 |
4232.92万 | 9.43% |
|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31.58万 | 9.43% |
| 青岛康美联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3814.90万 | 8.50% |
| 东莞市上源电子有限公司 |
3121.21万 | 6.95% |
|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29.36万 | 3.85% |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00%以上,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和服务费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8,696.21万元、164,893.27万元和196,451.90万元,2024年和2025年分别同比增长18.89%和19.1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具体如下:
1、艺术创作类
报告期内,公司艺术创作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4,496.61万元、53,788.42万元和82,366.22万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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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00%以上,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和服务费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8,696.21万元、164,893.27万元和196,451.90万元,2024年和2025年分别同比增长18.89%和19.1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具体如下:
1、艺术创作类
报告期内,公司艺术创作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4,496.61万元、53,788.42万元和82,366.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87%、32.62%和41.93%。报告期内,公司艺术创作类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024年同比增长55.92%,2025年同比增长53.13%。
公司艺术创作类产品以Ohuhu品牌为主,主要产品为绘画笔,是公司着力发展的主要品类之一,具备叠色效果好、出墨流畅、色泽稳定性高、质感细腻等特点,深受海外消费者喜爱,产品毛利率较高;同时,在公司对Ohuhu品牌建设的大力推进下,Ohuhu品牌关键词搜索热度在亚马逊主要站点中保持在较高水平,品牌的消费者粘性不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Ohuhu品牌建设和销售运营,并通过持续研发提高绘画笔产品的使用体验,实现了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
2、数码电子类
报告期内,公司数码电子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2,895.17万元、44,996.00万元和40,092.2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93%、27.29%和20.41%,报告期内收入相对稳定。
公司数码电子类产品以Tribit和iClever品牌为主,主要产品包括蓝牙音箱、儿童耳机、键盘鼠标等,其中,儿童耳机产品采用自研的安全音量控制技术保护儿童听力,为儿童打造多彩有趣又安全舒适的学习和娱乐生活,在欧美市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蓝牙音箱产品的音频处理饱满逼真,为用户带来高品质的聆听体验;键盘鼠标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便携办公等多种需求,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
3、运动户外类
报告期内,公司运动户外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0,288.48万元、37,765.89万元和44,338.7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84%、22.90%和22.57%,其中2024年收入同比增长24.69%,2025年收入同比增长17.40%。
公司运动户外类产品以Sportneer品牌为主,产品主要包括训练器材、户外用品、自行车用品等。
公司精准定位各类户外和健身爱好者差异化与专业化的功能需求,并积极挖掘健身行业未来趋势,为用户提供更安全、便捷、舒适的健身选择。2024年以来,公司运动户外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负重沙包、室内单杠等健身用品及折叠床等户外用品销售情况良好,收入增长较快。
4、家居庭院类
报告期内,公司家居庭院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1,015.96万元、28,342.97万元和29,654.7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36%、17.19%和15.10%,其中2024年同比减少8.62%,2025年同比相对稳定。
公司家居庭院类产品主要包括家居用品、庭院用品、儿童玩具等。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其中主要对家居庭院类产品进行优化,对部分盈利能力较低的产品进行精简。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北美洲及欧洲地区,报告期各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88%、89.02%和89.30%。北美洲为公司第一大销售地区,报告期各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21%、62.40%和62.6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地区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公司以线上B2C为主要销售模式,报告期内线上B2C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134,694.60万元、159,024.34万元和184,795.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11%、96.44%和94.0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销售旺季在第四季度,主要原因为公司的主要销售地区为欧美,而黑色星期五、感恩节、圣诞节等欧美主要购物节集中在第四季度。
6.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平台分类
公司主要的销售平台为亚马逊,报告期内在亚马逊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9,564.90万元、148,893.19万元和168,062.8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42%、90.30%和85.55%。报告期内,公司在稳步运营亚马逊市场外,不断加强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多措并举开拓其他平台市场,扩大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7.前五名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Amazon实现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通过Amazon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42%、90.30%和85.55%,集中度较高,主要与公司的业务模式、所处行业情况、主要销售地区和主要消费群体相关。公司主要销售模式为线上B2C,主要依托境外电商平台向欧美地区消费者进行销售,而Amazon系海外知名电商平台,拥有大量具有购买力的活跃用户,公司主要在Amazon平台开设店铺向海外消费者提供产品,因此通过Amazon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已加大独立站、线下B2B等非亚马逊销售渠道的拓展力度,在Amazon平台的销售占比呈逐渐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持有权益。
8.其他披露事项
(1)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线下B2B业务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710.97万元、1,031.60万元和1,034.78万元,占线下B2B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21%、18.92%和9.07%。公司线下B2B业务以外销为主,销售地区包括东南亚、南美洲等地,双方结算以美元为主,部分客户出于大额外汇便利因素,使用汇兑公司代为付款,部分客户出于付款习惯或付款便利因素,由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采购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等代为付款,符合当地惯例,具有合理性。
此外,公司线上B2C业务存在通过第三方开设店铺的情况,第三方店铺的注册主体为第三方公司,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店铺的运营由公司全权负责,除个别第三方店铺的销售款项由公司自主提款至自身账户外,其余主要第三方店铺的销售款项由第三方公司提现,双方定期对账无误后,第三方公司将扣除佣金后的结算款项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报告期内,上述第三方店铺回款金额分别为2,242.65万元、2,781.04万元和3,254.82万元,占线上B2C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6%、1.75%和1.76%。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合计金额为138,696.21万元、164,893.27万元和196,451.9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3%、2.31%和2.18%,占比较低。
(2)现金交易
①现金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收款的情况,主要系海外B2B客户收款以及境外仓库出租收款,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7%、0.01%、0.00%,占比较小。
②现金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付款的情况,主要系外海子公司支付装卸费及劳务费、包装费、仓储费、办公费等,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00%、0.00%和0.02%,占比较小。
9.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9,985.68万元、166,714.39万元和198,092.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8,696.21万元、164,893.27万元和196,451.9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8%、98.91%和99.17%,主营业务突出。
2024年和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8.89%和19.14%,主要原因为公司持续加大对盈利能力较强产品的开发投入和销售运营,通过技术创新优化产品性能和用户体验,聚焦明星产品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响应细分市场需求,并不断加强品牌建设,核心品类产品收入持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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