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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公司历史沿革
1.长江有限设立
2003年3月,江苏三星化工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化工(原)”或“三星科技”)与江苏三星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环境”)签署《有限责任制企业设立协议书》,拟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长江(扬中)电脱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有限”),其中三星化工(原)以货币出资700万元,三星环境以货币出资300万元。
2003年4月1日,长江有限已收到股东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出资方式均为为货币资金,该次出资业经扬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扬正会验(2003)第106号《验...查看全部▼
公司历史沿革
1.长江有限设立
2003年3月,江苏三星化工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化工(原)”或“三星科技”)与江苏三星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环境”)签署《有限责任制企业设立协议书》,拟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长江(扬中)电脱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有限”),其中三星化工(原)以货币出资700万元,三星环境以货币出资300万元。
2003年4月1日,长江有限已收到股东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出资方式均为为货币资金,该次出资业经扬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扬正会验(2003)第106号《验资报告》审验。
2、长江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4年9月,长江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全部由三星科技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4年9月,长江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三星科技以未分配利润4,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三星环境放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2014年9月,江苏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正会验内(2014)第17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9月20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4,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3、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长江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三星科技以3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三星环境持有的长江有限300万元出资额;同意三星科技以1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长江有限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潍坊喜金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喜金堂”)。
2015年6月,三星科技分别与三星环境、喜金堂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4、长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10月,长江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由长江有限股东三星科技、喜金堂作为发起人,以长江有限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756.87万元折合为股本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长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能科”)。
2015年10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5)547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江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756.87万元。
2015年10月,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苏银信评报字(2015)第14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09月30日,长江有限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4,460.20万元。
2015年10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会验字(2015)第547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已经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与股本相关的净资产11,756.87万元,其中5,000万元作为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长江能科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5、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变更
2018年7月,喜金堂与三星环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喜金堂将其持有长江能科的1万元股权以人民币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三星环境。
2018年9月,长江能科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喜金堂将持有的长江能科1万股股份以1万元价格转让给三星环境。
6、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0年12月,长江能科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部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5,000.00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9.20股,合计转增4,600.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9,600.00万股。
2021年1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验字(2021)第0285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4,6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7、股份公司第二次股东变更
2020年12月,为了完善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长江能科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对长江能科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将刘家诚及镇江星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江星丰”)通过三星科技间接持有的长江能科股份调整为直接持股。
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前,三星科技直接持有长江能科99.98%的股份,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环境间接持有长江能科0.02%的股份。因此,三星科技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长江能科100.00%的股份。同时,刘家诚与镇江星丰分别持有三星科技78.36%、21.64%的股份,进而实际分别间接持有长江能科78.36%、21.64%的股份。
本次调整完成后,刘家诚通过三星科技间接持有长江能科40.00%股份,直接持有38.36%股份,合计持有78.36%股份;镇江星丰直接持有长江能科21.64%股份。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的目的仅在于将原间接股东变更为直接股东,调整完成后刘家诚及镇江星丰持有长江能科的股份比例情况未发生变化。
8、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21年6月,长江能科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长江能科股本由9,600.00万元增至10,62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张继跃、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疌泉毅达”)、丹阳高投毅达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阳毅达”)、姜军炎分别以每股5.73元共认购963.94万股;由镇江长江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壹号”)以每股3.90元认购64.06万股。
2021年6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验字(2021)第0653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6月24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9、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23年4月,长江能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有关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公司股东三星科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0.00万股。
2023年4月,长江能科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年5月9日,长江能科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函〔2023〕925号《关于同意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2023年5月,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亚镇验[2023]第00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5月12日,长江能科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三星科技缴纳的出资款1,031.4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180.00万元,余额851.4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3年5月19日,长江能科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3年5月25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10、股份公司第三次股东变更
2024年10月,三星科技与扬中市鑫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鑫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三星科技将其持有长江能科的330万元股权转让给扬中鑫城。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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