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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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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920200

详细情况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Zenkung Heavy Industry(Jiangsu)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力设备 — 风电设备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zenkungforging.com
主营业务: 锻造风电主轴和其他大型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锻件 、板材 、受托加工
控股股东: 赵正洪 (持有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83%)
实际控制人: 赵正洪 (持有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83%)
最终控制人: 赵正洪 (持有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83%)
董事长: 赵正洪 董  秘: 李佳宾 法人代表: 赵正洪
总 经 理: 赵智杰 注册资金: 1.02亿元 员工人数: 540
电  话: 86-0510-86219090 传  真: 86-0510-86218523 邮 编: 214421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芙蓉大道东段888号
公司简介: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锻造风电主轴和其他大型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锻件、板材、受托加工。公司已取得了欧洲PED认证、美国API认证以及CCS、ABS、KR、RINA、NK、LR、DNV、RS等多个船级社认证,还取得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军工业务需要的相关资质,拥有进入特定市场或行业所需取得的相应资质认证。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赵正洪 董事长,董事
4654万
3646(估)
2 赵正林 董事
250万
--
3 徐建东 职工董事
0
9.872万(估)
4 周伟 董事
190万
--
5 韩木林 独立董事
0
--
6 陈尚龙 独立董事
0
--
7 汪瑞敏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1-26 发行数量:2291.00万股 发行价格:20.58元
上市日期:2026-05-07 发行市盈率:14.9900倍 预计募资:4.28亿元
首日开盘价:- 发行中签率 0.04% 实际募资:4.71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有限公司前身为江阴振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由赵正洪等5名自然人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
  2005年1月26日,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阴分所出具了“锡普澄内验字(2005)0031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5年1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
  2005年1月26日,公司取得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2125053),公司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龙山路,法定代...查看全部▼

  (一)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有限公司前身为江阴振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阴振宏重型锻造有限公司”),由赵正洪等5名自然人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
  2005年1月26日,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阴分所出具了“锡普澄内验字(2005)0031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5年1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
  2005年1月26日,公司取得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12125053),公司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龙山路,法定代表人为赵正洪,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冷轧带钢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行政审批后方可经营)”。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2年3月1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6-34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振宏有限账面净资产为333,375,985.15元。
  2022年3月20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华评报字【2022】第H029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振宏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41,250.89万元。
  2022年4月25日,振宏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将振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333,375,985.15元,折合股本7,765万股,其余255,725,985.1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4月26日,全体股东签署了《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
  2022年5月21日,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股份公司成立事宜。
  2022年5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情况出具了“天健验【2022】6-38号”《验资报告》并确认:全体发起人已按约定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698615719的《营业执照》。
  2024年5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审[2024]8838号”《审计报告》,对有限公司历史上股权变动产生的股份支付等事项对股改基准日账面净资产的影响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振宏有限账面净资产为333,788,538.36元,较原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增加412,553.21元。
  2024年5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了出具“中汇会鉴[2024]8860号”《关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并确认:截至公司改制时点,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认缴的出资。
  2024年5月31日,振宏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经中汇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333,788,538.36元,折合股本7,765万股,其余256,138,538.36元计入资本公积的改制方案调整。该等调整事项不影响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登记的注册资本以及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存在影响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2024年5月31日,振宏股份全体发起人签署了《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经中汇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333,788,538.36元,折合股本7,765万股,其余256,138,538.36元计入资本公积的改制方案调整,并确认上述调整事项不影响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登记的注册资本及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22年5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2022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765万元增加至7,86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由吉盛新能源认缴,增资价格为8元/股。同日,吉盛新能源与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
  2022年12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2〕6-8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12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吉盛新能源缴纳的货币出资800万元。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2024年5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4年5月31日,卞丰荣与采纳股份、孙亚渊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卞丰荣分别将持有的500万股、2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采纳股份、孙亚渊,转让价格为8元/股。
  (三)股权激励情况或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吉盛新能源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设立目的系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吉盛新能源的设立和份额变动情况如下:
  (1)2021年10月,吉盛新能源设立
  2021年9月30日,徐建东等14名自然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吉盛新能源由14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建东,其余13名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
  2021年10月28日,吉盛新能源取得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环东路302号,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建东,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1年11月,吉盛新能源第一次增资
  2021年11月5日,吉盛新能源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吸收赵正洪、花松源、赵军波、裴国涛、王连富、张保燕为新合伙人。新合伙人出资情况为:赵正洪出资390万元、花松源出资240万元、赵军波出资80万元、裴国涛出资80万元、王连富出资80万元、张保燕出资40万元。本次出资完成后,吉盛新能源认缴出资额由1,170万元变更为2,080万元。
  同日,包括新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
  (3)2021年11月,吉盛新能源合伙人实际出资
  2021年11月15日,赵正洪等合伙人与吉盛新能源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所持有的振宏有限股权转让给吉盛新能源。
  (4)2022年12月,吉盛新能源合伙人第二次增资、第一次份额转让
  2022年11月25日,吉盛新能源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吸收许亮等13名自然人为新合伙人,同意余海洋等5名原合伙人向吉盛新能源增资。
  同日,许亮与赵正洪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由许亮受让赵正洪持有的吉盛新能源312万元出资。
  截至2022年12月14日,前述合伙人已完成对吉盛新能源的出资。本次出资完成后,吉盛新能源出资额由2,080万元变更为2,880万元。
  2、员工持股价格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吉盛新能源持有公司365万股。
  3、员工持股管理的相关约定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以吉盛新能源为员工持股平台,对33名公司员工实施员工持股,已实施履行完毕,不存在预留份额或授予计划的情况,就该等员工持股事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其他情况
  公司历史上曾存在傍股情形,该傍股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关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不一致情况下的相关要件,具有“股份代持”的特征,其形成、演变、解除情况具体如下:
  1、傍股关系的形成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正洪控制的另一企业振宏印染成立于1999年,2005年振宏有限设立时,振宏印染已发展为一家具有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良企业,员工待遇和发展预期均优于刚设立的振宏有限。而振宏有限处于在从无到有的发展初期,公司各部门岗位有较为急迫的人才需求。因此,公司负责人赵正洪一方面积极吸引外部人才,另一方面鼓励振宏印染部分骨干员工、老员工能参与到振宏有限的发展建设。为保障转入振宏有限的原振宏印染骨干员工、老员工的福利待遇,同时兼顾留在振宏印染的骨干员工、老员工,赵正洪于2006年12月15日分别向14名傍股人员出具了《傍股出资说明书》并形成傍股安排,约定该等14名员工分别出资,傍于股东赵正洪持有的公司股权之中。《傍股出资说明书》还约定,退股时由受傍股东与傍股出资人一次性结算本息,结息的标准为确保年息10%,但不享受资产增值。在企业章程规定的合作经营期间,傍股出资部分同样享受按股分摊红利,且一直至期满的同样享受资产增值。当企业发展需要增资扩股时,傍股出资人有相对优先出资并申请成为独立股东的权利。
  2、傍股关系的演变、解除过程
  因员工离职、员工存在资金需求等原因,2010年至2015年期间,赵正洪与傍股出资人的傍股关系陆续解除,并根据《傍股出资说明书》受让了傍股出资人的全部出资并向其支付了对应款项,包括傍股出资的转让对价以及期间利息。
  截至2015年2月,参与傍股的14名员工已全部退出傍股,傍股关系解除。至此,公司历史上具有“股权代持”性质的持股情况已全部解除,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情况。
  对于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傍股关系,参与傍股的14名员工以及赵正洪均出具《确认函》,确认傍股关系缔结、傍股关系解除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傍股出资款及对应退股款、傍股期间利息已完全结清,傍股关系解除前后,傍股出资人与受傍股东、公司各方均不具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纠纷。参与傍股的14名员工还确认,在傍股期间,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未就傍股期间相关事宜向公司行使过任何权利或向公司提出任何主张;本人就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亦不会就傍股期间相关事宜向公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698615719的营业执照,总股本为7,86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地:无锡江阴市,法定代表人:赵正洪。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6-04-14
参股或控股公司:3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0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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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5.00% 500.00万 137.31万 未披露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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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3.46% 280.26万 -1206.55万 未披露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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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1.54% 100.10万 -77.37万 未披露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