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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2005年9月,华戈医药设立
沧州华光化工有限公司(2006年8月更名为河北华戈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戈精细”)、澳大利亚奥斯卡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卡通讯”)、美国休斯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休斯敦贸易”)于2005年9月5日签署了《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合同》以及《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章程》,申请设立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戈医药”)。根据该合营合同及章程,华戈医药的投资总额为1,868万元(折合231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308万元(折合161.88万美元),其中华戈精细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奥斯卡通讯以现汇出资50万美元(折...查看全部▼
1、2005年9月,华戈医药设立
沧州华光化工有限公司(2006年8月更名为河北华戈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戈精细”)、澳大利亚奥斯卡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卡通讯”)、美国休斯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休斯敦贸易”)于2005年9月5日签署了《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合同》以及《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章程》,申请设立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戈医药”)。根据该合营合同及章程,华戈医药的投资总额为1,868万元(折合231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308万元(折合161.88万美元),其中华戈精细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奥斯卡通讯以现汇出资50万美元(折合404万元),休斯敦贸易以现汇出资50万美元(折合404万元)。
根据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沧州市发改委”)于2005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沧州华光化工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奥斯卡通讯责任有限公司、美国休斯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合资生产丁二酸二异丙脂、叔丁醇钠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沧发改外资核字[2005]044号),沧州市发改委同意华戈精细与奥斯卡通讯、休斯敦贸易合资生产丁二酸二异丙脂、叔丁醇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868万元(折合231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308万元(折合161.88万美元),其中华戈精细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奥斯卡通讯以现汇出资50万美元(折合404万元),休斯敦贸易以现汇出资50万美元(折合404万元);合资经营期限为15年。
根据沧州市商务局于2005年9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合资企业“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的批复》(沧商外资字[2005]176号),沧州市商务局同意:
(1)华戈精细与奥斯卡通讯、休斯敦贸易于2005年9月5日签订的合同和章程;
(2)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868万元,注册资本为1,308万元,其中华戈精细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奥斯卡通讯以现汇出资50万美元(折合404万元),休斯敦贸易以现汇出资50万美元(折合404万元);
(3)经营范围为生产丁二酸二异丙脂(DIPS)、叔丁醇钠(TBONa)等医药中间体及相关化学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
(4)合资经营期限为15年。
根据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1月2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冀华所外验字[2005]第029号),截至2005年10月24日,华戈医药已收到股东缴付的货币出资13,079,230.46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9月23日向华戈医药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冀沧市字[2005]0055号)。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9月23日向华戈医药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冀沧总字第130900100360号)。
2、2007年3月,华戈医药第一次增资
华戈医药于2007年1月23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华戈医药的投资总额由1,868万元增加至5,116万元,注册资本由1,308万元增加至2,558万元,其中,华戈精细增加出资710.68万元,奥斯卡通讯增加出资190.12万元,休斯敦贸易增加出资349.2万元。本次增资每股价格约为2.6元。
华戈医药股东华戈精细、奥斯卡通讯以及休斯敦贸易于2007年1月23日签署《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增加投资并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同意此次增资并相应修改合同及章程。华戈医药相应签署了《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沧州市商务局于2007年1月29日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变更的批复》(沧商外资字[2007]16号),同意此次增资。
根据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1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冀华所验字[2007]第093号),截至2007年3月5日,华戈医药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12,491,375.49元,变更后的华戈医药累计注册资本为2,558万元,实收资本为25,571,375.49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1月29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冀沧市字[2005]0055号)。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3月21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7年6月,华戈医药第一次股权转让
华戈精细与河北华戈化学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5月更名为华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戈集团”)于2007年6月21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华戈精细同意将其持有的华戈医药47.33%的股以1,622.5049万元的价格转让至权转让至华戈集团,每股股权转让价格约为1.34元。华戈医药于2007年6月1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华戈集团、奥斯卡通讯和休斯敦贸易于2007年6月21日签订《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并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同意对华戈医药合同及章程进行相应变更。华戈医药相应签署了《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沧州市商务局于2007年6月28日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法人的批复》(沧商外资字[2007]101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根据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7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冀华所验字[2007]第262号),此次股权变更后华戈医药的注册资本仍为2,558万元,实收资本仍为25,571,375.49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6月28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冀沧市字[2005]0055号)。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7月10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1年2月,华戈医药第二次股权转让
休斯敦贸易、万世丰有限公司(2015年1月更名为彩客化学(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客中国香港”)、华戈集团及奥斯卡通讯于2011年1月16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休斯敦贸易同意将其持有的华戈医药29.44%的股权以5,284,199美元的价格转让至彩客中国香港,每股股权转让价格约为4.63元。华戈医药于2011年1月16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华戈集团、奥斯卡通讯和彩客中国香港签订《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同意对华戈医药合同及章程进行相应变更。2011年1月20日,华戈集团、奥斯卡通讯与彩客中国香港相应签订了新的《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合同》和《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章程》。
沧州市商务局于2011年2月23日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沧商外资字[2011]11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根据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冀华所验字[2012]第294号),截至2011年2月23日,华戈医药的注册资本仍为2,558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2,558万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2月23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冀沧市字[2005]0055号)。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2月25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1年4月,华戈医药第三次股权转让
奥斯卡通讯、彩客中国香港与华戈集团分别于2011年4月11日和2011年5月6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奥斯卡通讯同意将其持有的华戈医药23.23%的股权以6,144,373美元的价格转让至彩客中国香港,同时彩客中国香港同意将其持有的华戈医药27.67%的股权以7,318,585美元的价格转让至华戈集团,每股股权转让价格均为6.76元。华戈医药于2011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此次转让。
2011年4月11日,华戈集团、奥斯卡通讯与彩客中国香港相应签订了新的《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合同》和《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章程》。
沧州市商务局于2011年4月15日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沧商外资字[2011]26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根据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冀华所验字(2012)第295号),截至2011年5月27日,华戈医药的注册资本仍为2,558万元,实收资本仍为2,558万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5月20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冀沧市字[2005]0055号)。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5月11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4年7月,华戈医药第二次增资
2014年7月10日,华戈医药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投资总额增加至8,558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其中,华戈集团以土地评估作价及未分配利润增加出资2,581.50万元,彩客中国香港以未分配利润增加出资860.50万元。本次增资每股价格为1元。
2014年7月10日,华戈医药相应签订了《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合同修正案》和《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石家庄万汇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11日,华戈集团出资所涉及的土地的评估价值为25,148,248元。
鉴于石家庄万汇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程序,公司于2021年12月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对上述土地出资事项进行了追溯评估,根据坤元评估的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11日,华戈集团出资所涉及的土地的评估价值为22,067,650元。
彩客中国香港于2021年12月19日出具出资人决定,同意彩客中国香港以应收彩客科技的分红款对上述土地追溯评估结果与原评估价值25,148,248元之间的差额进行补足。同日,公司与彩客中国香港签署《账务处理协议》,约定彩客中国香港以应收公司股利偿还所欠公司的出资款,公司根据上述出资人决定及协议进行了账务处理,以应向彩客中国香港支付的股利充实了公司的实收资本。
沧州市发改委于2014年7月22日向华戈医药出具《关于核准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沧发改外资核字[2014]31号),同意华戈医药此次增资。
沧州市商务局于2014年7月22日向华戈医药出具《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董事会成员的批复》(沧商政务中心字[2014]81号),同意华戈医药此次增资。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22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冀沧市字[2014]0045号)。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7月22日向华戈医药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14年10月,华戈医药更名并进行第四次股权转让
华戈医药于2014年9月22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华戈医药名称变更为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客沧州”),并同意华戈集团将其持有的华戈医药75%的股权以8,800万元的价格转让至彩客中国香港,每股股权转让价格约为1.96元。彩客中国香港与华戈集团于2014年9月2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9月25日,彩客沧州签订了新的《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章程》。
沧州市商务局于2014年10月10日向彩客沧州出具《关于“沧州华戈医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和企业名称的批复》(沧商政务中心字[2014]105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22日向彩客沧州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冀沧市字[2014]0052号)。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0月10日向彩客沧州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4年12月,彩客沧州第三次增资
2014年12月15日,彩客沧州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投资总额增加至19,058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2,500万元。本次增资每股价格约为1.62元。
2014年12月15日,彩客沧州相应签订了《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河北东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9日向彩客沧州出具《关于外资企业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备案的通知》(冀东经开管备[2014]1号),对彩客沧州增资项目准予备案。
河北东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9日向彩客沧州出具《关于外资企业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冀东经开管复[2014]2号),同意彩客沧州此次增资。
根据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华狮验资(2015)01002号),截至2015年1月7日,彩客沧州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5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12,500万元,实收资本12,500万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1月20日向彩客沧州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冀沧(东开)字[2014]0001号)。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2月25日向彩客沧州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7年9月,彩客沧州存续分立
2017年7月28日,彩客沧州在燕赵都市报上刊登了《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存续分立公告》,彩客沧州拟进行存续分立,彩客沧州注册资本由12,500万元变更为5,500万元,新设派生公司彩客化工(沧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原彩客沧州债务由分立后存续的彩客沧州承担,彩客化工(沧州)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彩客沧州债权人可在公告日起45日内要求彩客沧州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彩客沧州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彩客沧州分立按法定程序实施。
2017年8月2日,彩客中国香港作出《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同意公司存续分立的决议》,决议:
1、同意公司存续分立方案。存续公司为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分立公司为彩客化工(沧州)有限公司。
2、分立后存续的公司及分立后派生的公司均由彩客中国香港100%控股,其中存续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500万元变更为5,500万元,分立后派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
3、分立前后的净资产依据为分立前彩客沧州的2017年8月31日的财务报告,即分立前净资产49,036万元;分立后存续的公司保留15,074万元净资产,分立后派生的公司接受33,962万元净资产。
4、存续的公司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分立后派生的公司从事化工产品的销售(危化品除外)。
5、分立后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存续的公司及分立后派生的公司双方拥有各自的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并管理。存续的公司有义务配合分立后派生的公司完善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手续,协助分立后派生的公司追缴债权。
6、存续的公司及分立后派生的公司分别制定各自的公司章程。
7、存续的公司及分立后派生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存续的公司原有治理结构不变,分立后派生的公司重新产生相关机构。
彩客沧州与分立后派生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了《分立协议》,就彩客沧州存续分立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7年9月16日,彩客沧州就上述存续分立事项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9月28日向彩客沧州换发了《营业执照》。
2017年10月17日,彩客沧州就本次变更进行备案,并取得冀沧东光经开外资备201700005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10、2021年12月,彩客沧州第五次股权转让
彩客沧州于2021年12月3日通过出资人决定,同意吸收天津汇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汇华”)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彩客中国香港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至天津汇华,每股股权转让价格约为5.45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彩客中国香港持有公司9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4,950万元),天津汇华持有公司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
2021年12月13日,彩客中国香港、天津汇华共同签署《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通过新的《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彩客中国香港、天津汇华相应签订了新的《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章程》。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4日向彩客沧州换发了《营业执照》。
11、2021年12月,彩客科技成立
2021年12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80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彩客沧州的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149,377,801.99元。
2021年12月22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彩客化学(沧州)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851号)。
根据该评估报告,彩客沧州截至2021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71,527,164.65元。
2021年12月22日,彩客沧州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
(1)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149,377,801.99
元,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扣除账面专项储备8,567,510.87元后的余额140,810,291.12元,按照1:0.3906的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55,000,000元人民币的总股本。超出总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12月22日,彩客沧州的2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日,彩客科技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净资产中的人民币5,500万元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共计折合股本5,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同日,彩客沧州的2名股东签订了《公司章程》。
2021年12月23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00779198582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00779198582P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357.1427万元,股份总数6,357.1427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57.1427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8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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