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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力

i问董秘
企业号

920218

详细情况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Otor 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轻工制造 — 家居用品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otor.cn
主营业务: 食品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塑料食品容器 、纸制食品容器 、其他产品
控股股东: 浙江新天力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7.26%)
实际控制人: 何麟君、王卫兵 (持有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51、44.59%)
最终控制人: 何麟君、王卫兵 (持有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51、44.59%)
董事长: 何麟君 董  秘: 郭晓勤 法人代表: 何麟君
总 经 理: 何麟君 注册资金: 7025.34万元 员工人数: 1155
电  话: 86-0576-88127777 传  真: 86-0576-88127777 邮 编: 318000
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台州湾新区蓬北大道2199号
公司简介: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食品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塑料食品容器、纸制食品容器、其他产品。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塑料包装三十强企业,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已成为国内热成型食品容器行业的领先企业。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何麟君 董事长,董事
857.8万
2410万(估)
2 王卫兵 副董事长,董事
817万
2315万(估)
3 江磊 职工董事
0
2.74万(估)
4 李洋 独立董事
0
--
5 王瑜 独立董事
0
--
6 刘颖斐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8-16 发行数量:2341.78万股 发行价格:12.19元
上市日期:- 发行市盈率:14.9900倍 预计募资:2.5亿元
首日开盘价:- 发行中签率 0.03% 实际募资:2.85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年8月11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编号为“(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05]第016150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为“浙江新天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投资人为何麟君,王卫兵。
  2005年8月15日,新天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天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章程》。
  2005年8月16日,台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台安会验(2005)第215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注册资本518.00万元已于2005年8月15...查看全部▼

  (一)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年8月11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编号为“(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05]第016150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为“浙江新天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投资人为何麟君,王卫兵。
  2005年8月15日,新天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天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章程》。
  2005年8月16日,台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台安会验(2005)第215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注册资本518.00万元已于2005年8月15日缴足。上述出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复核并出具了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824号”的《验资复核报告》。
  2005年8月16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并核发了“33100000003420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公司系由新天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2022年5月7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2022年4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立信会计师为审计机构,银信评估为评估机构。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855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为339,230,909.59元。
  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1132号”《浙江新天力容器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55,649.87万元,评估增值21,726.78万元,增值率64.05%。
  2022年6月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确认审计,评估结果,并同意新天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同意以2022年4月30日作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人民币339,230,909.59元,按照约4.8287: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70,253,430元,净资产折股后超出注册资本的余额部分268,977,479.59元均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根据立信会计师2022年7月出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浙江新天力容器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4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339,230,909.59元,按4.8287: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70,253,4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股本70,253,430元投入,由原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原比例分别持有。
  2022年7月11日,新天力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天力有限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等事项。
  2022年7月14日,新天力股份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0779356747H的《营业执照》。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22年4月,报告期内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如下:
  (1)同意为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对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6,887.9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25.3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7.36万元,全部由第二期员工持股平台台力企业管理以货币方式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686.80万元。
  2022年4月26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828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4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台力企业管理以6,868,005.00元的价格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373,601.00元。
  2,2022年7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权激励情况或员工持股计划
  新天力股份分别于2021年5月,2022年4月以设立员工持股平台以及于2023年11月持股平台份额转让的方式对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1,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2,内部决策程序及入股价格2021年5月28日,新天力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37.98万元,由员工持股平台新天力企业管理按照每注册资本4.39元的价格以605.74万元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上述价格系参考上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金额,同时也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并经实际控制人与持股平台参与人员协商后最终确定。
  2022年4月22日,新天力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37.36万元,由员工持股平台台力企业管理按照每注册资本5元的价格以686.80万元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上述价格系参考上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金额,同时也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并经实际控制人与持股平台参与人员协商后最终确定。
  2023年11月12日,新天力股份召开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同意由何麟君先生将所持有的台力企业管理的107.854万元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朱群等5名参与对象,从而间接持有相应数量的公司股份。本次股权激励不涉及增资,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对象入股价格为每股6.05元,系参考公司2023年10月末公司的每股净资产金额,同时也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并经实际控制人与持股平台参与人员协商后最终确定。
  3,股份支付的具体情况2021年8月31日,银信评估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1802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新天力有限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新天力有限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6,800.00万元,注册资本6,750万元。参考《评估报告》中股东权益评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本次新天力企业管理以605.74万元认购137.9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每注册资本公允价值为8.41元。本次增资构成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将此次持股平台入资股权实际价格与公允价值差额分摊确认各期股份支付费用。
  2022年12月21日,银信评估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1133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新天力有限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新天力有限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8,900.00万元,注册资本6,887.98万元。参考《评估报告》中股东权益评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本次台力企业管理以686.80万元认购137.36万股新增注册资本,每注册资本公允价值为8.55元。本次增资构成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将此次持股平台入资股权实际价格与公允价值差额分摊确认各期股份支付费用。
  2023年12月,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台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朱群等5名员工,转让完成后,相关员工通过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台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参考银信评估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1133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股权公允价值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2022年12月增资后的投后估值,对应每股公允价值为8.48元。本次增资构成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将此次持股平台入资股权实际价格与公允价值差额分摊确认各期股份支付费用。
  4,股权激励对象情况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核心管理和骨干人员,并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方案所列的具体条件,主要以职位的重要性,工作能力及历史贡献等综合因素作为选定激励对象的依据,其出资额均为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新天力企业管理,台力企业管理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
  5,权益流转与退出机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约定了新天力企业管理,台力企业管理合伙人权益转让,退伙及上市后合伙份额转让等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①除另有规定外,参加对象自取得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之日起服务未满五年且公司尚未实现上
  市的,不得将其持有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进行转让,出售,赠与,与他人交换,设定信托,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②除另有规定外,参加对象自取得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之日起服务满五年但公司尚未实现上市
  的,参加对象拟转让所持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的,只能向股权激励委员会指定或认可的员工转让(包括因参加对象对上述财产份额或股权设置担保,偿还债务等导致的转让)。
  ③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以及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36个月内,持
  股平台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权,参加对象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变相对外转让持有的股权平台的财产份额,但在取得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之日起服务满五年且不违反监管要求或参加对象向监管机构作出的锁定承诺情形下向股权激励委员会指定或认可的同一员工持股计划内的其他参加对象转让的除外。
  ④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且相关法定和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持股平台及参加对
  象应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地所在交易所(以下二者合称“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适用监管规定(包括减持方式,程序,价格,比例以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按照本办法取得(不论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总数的25%。参加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管的,并应同时遵守针对其身份的特殊减持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退出方式包括内部退出以及外部退出:
  (1)内部退出。参加对象将其持有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按照本办法规定通过员工内部转让
  退出的,须向股权激励委员会提交申请及依法所需的书面转让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转让协议及配套文件)。股权激励委员会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书面通知转让双方并在内部办理备案。转让双方在收到股权激励委员会的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交易,但公司有权选择在每年的6月或12月集中办理与此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外部退出。于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且适用的锁定期届满后,参加对象拟减持持
  有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的,应向股权激励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在遵循监管机构有关减持规定及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股权激励委员会原则上应根据参加对象的申请在适当的期限内统一安排减持,并将获得的净收益(已扣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缴纳的税费)按减持比例分配给参加对象;在该轮减持中未提出减持申请的参加对象应放弃参与该等收益分配。如果参加对象所持的财产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已减持完毕,参加对象应签署相应文件从持股平台退出投资。
  ⑤在以下任一购回情形发生时,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决定:
  (a)促使持股平台将
  参加对象强制退伙或除名;或(b)要求参加对象或其监护人/继承人在任一购回情形发生后15日内将其持有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股权激励委员会指定或认可的员工(即“受让人”),参加对象应无条件配合。
  (1)正常购回情形:参加对象自取得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之日起为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且(i)
  参加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ii)参加对象在职期间提出辞职,或公司认为参加对象不胜任所在岗位而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iii)劳动合同届满不再续签;
  (iv)参加对象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的,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v)本办法或执行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2)异常购回情形:即参加对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被取消参加资格的。
  ⑥发生前述任一购回情形的,参加对象或其监护人/继承人应在任一购回情形发生后的15日内
  按照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作出的决定,将参加对象持有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无论是否已经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按以下价格回售给受让人:
  (1)因上述正常购回情形进行回售的,若公司未实现上市的,则回售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的
  价格确定;若公司已实现上市但持股平台尚在锁定期内的,在不违反监管要求或参加对象向监管机构作出的锁定承诺情形下,则回售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的价格与回售财产份额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之孰高金额确定;若公司已上市并锁定期已满的,参加对象或其监护人/继承人可按照本办法前述规定路径退出。
  回售价格=原始取得价格×(1+5%×参加对象实际出资日至购回情形发生日之间经历的天数/365)
  (2)因上述异常购回情形进行回售的,无论相关参加对象自取得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之日起
  是否服务满五年以及公司是否上市,回售价格均按回售财产份额的原始取得价格与回售财产份额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之孰低金额确定。参加对象同意回售款应优先用于偿付其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款。
  (四)其他情况
  (1)公司报告期外吸收合并子公司塑胶公司
  塑胶公司系于2014年10月11日由新天力有限全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避免资源分散,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新天力有限全体股东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由新天力有限吸收合并塑胶公司,新天力有限和塑胶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吸收合并存续的新天力有限承继。
  截止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5.343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均已实际出资。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6-04-30
参股或控股公司:7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7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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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台力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20亿 169.30万 食品容器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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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力欧特广东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537.14万 食品容器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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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天力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213.47万 食品容器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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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天力食品容器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50.00万 197.65万 食品容器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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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力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万 24.79万 食品容器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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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鲜保诺保鲜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万 -85.46万 食品容器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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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or USA, INC

子公司 100.00% 10.00万 -36.24万 食品容器的销售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