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体外诊断仪器、体外诊断试剂与耗材
全自动酶免仪 、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 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 、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 CDMO 模式下的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模块 、 血型检测系列 、 化学发光系列 、 胶体金系列产品 、 吸头 、 微孔板 、 条壳 、 卡壳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的销售;国内贸易;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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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基于微升级精密液体处理技术平台开发的核酸提取模块在2020年收入增长较快,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公司血站实验室流水线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同时试剂业务快速扩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受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与公司职工薪酬增长的影响,研发费用同比增加742.31万元,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296.54万元,导致公司整体净利润水平有所下滑。扣除核酸提取模块产品的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金额分别为23,652.80万元、29,070.20万元、34,646.21万元和9,578.90万元,毛利金额分别为15,123.41万元...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基于微升级精密液体处理技术平台开发的核酸提取模块在2020年收入增长较快,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公司血站实验室流水线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同时试剂业务快速扩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受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与公司职工薪酬增长的影响,研发费用同比增加742.31万元,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296.54万元,导致公司整体净利润水平有所下滑。扣除核酸提取模块产品的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金额分别为23,652.80万元、29,070.20万元、34,646.21万元和9,578.90万元,毛利金额分别为15,123.41万元、20,023.35万元、23,134.13万元和5,996.47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仪器、耗材、试剂产品及配件的销售收入及售后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913.80万元、36,950.44万元、39,652.33万元和10,124.6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9.95%、99.81%、99.82%和99.79%。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9%,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按产品分类构成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生产销售专业的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耗材,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此外,公司通过CDMO模式为客户提供核酸提取仪等产品和模块的定制化开发和生产服务。公司仪器类产品主要包括全自动血型分析仪、全自动酶免仪、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以及CDMO模式下的核酸提取模块和全自动加样系统模块等;试剂类产品主要包括微柱凝胶法血型检测系列产品、化学发光系列产品、荧光层析系列产品;耗材类产品主要为移液吸头、96孔板、试剂卡壳等体外诊断常用耗材。报告期内,公司仪器、耗材及试剂业务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62%、96.31%、95.68%和94.31%,系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2019-2021年仪器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73%以上,是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在原有业务稳健增长的基础上,陆续推出的新产品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在诊断仪器领域多年发展积累的经验、技术、客户资源的基础上于2016年开始试剂产品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试剂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另外,耗材业务规模随着公司仪器装机量的不断增加也保持稳定增长。
1)仪器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仪器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247.93万元、30,034.12万元、29,017.36万元和5,838.0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6.31%、81.28%、73.18%和57.66%。按应用领域分类,公司仪器产品可分为酶免仪、血型分析仪、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核酸提取模块、加样系统和其他等多个类型,产品线较为丰富,能全方位满足终端客户尤其是血站客户的需求。
①酶免仪销售收入受价格和数量的影响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酶免仪销售收入占仪器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49%、50.41%、43.62%和43.61%,系公司仪器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全自动酶免仪采用酶联免疫法(ELISA),在技术成熟度,批量检测效率和成本上较其他检测方法具备优势。对于批量检测场景,如血站、临床类检验检疫机构如医院的检验科和输血科、疾控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生物制品公司等,酶联免疫技术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近年来,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产厂商已明显缩小与国际厂商的差距,国产品牌全自动酶免仪凭借性价比优势、贴合本土需求的能力以及售后服务优势,逐步渗透国际厂商占据的市场,国产替代进口趋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酶免仪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3.64万元/台、33.35万元/台、33.75万元/台和33.94万元/台,单价相对稳定;销售数量分别为301台、454台、375台和75台。其中,2020年华大基因抗体筛查业务拓展对公司全自动酶免仪的需求上升,发行人销售数量随之快速增长;2022年1-3月酶免仪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季节性的影响。
②血型分析仪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血型分析仪销售收入占仪器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54%、10.38%、14.32%和15.86%,2020年占比下降主要系销售结构变化,公司为推广试剂业务,将体积相对较小、单价相对较低的Aigel系列血型分析仪的销售模式转为联动销售,2020年开始Metis系列全自动血型分析仪收入金额及占比上升。
报告期内,血型分析仪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1.54万元、26.43万元、51.29万元和34.29万元,平均单价上涨主要系单价较高的Metis系列产品销售占比增加所致,报告期内Metis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15.27万元、127.54万元、120.42万元和101.70万元,Aigel系列全自动血型分析仪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4.60万元、9.20万元、12.46万元和7.97万元。
报告期内全自动血型分析仪销售数量分别为174台、118台、81台和27台,销售数量减少主要系公司Aigel系列全自动血型分析仪转为投放所致,投放数量分别为80台、108台、120台和20台。
③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收入变动分析
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一般由全自动酶免仪、全自动血型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标本转移系统、标本冷藏库组成。报告期内,公司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243.80万元、1,159.82万元、3,576.92万元和1,080.35万元,占仪器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2%、3.86%、12.33%和18.51%,占比持续增长。公司流水线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发行人敏锐地捕捉市场需求与发展动向,于2019年推出了国内第一条血站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并持续对该产品进行研发投入和升级改造,逐渐受到血站方面的认可,自2021年起血站实验室流水线业务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公司推出的血站全实验室流水线可提升批量检测效率、降低人工差错与污染风险,目前已经应用于国内多家血液中心及血站,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建立市场口碑,形成示范效应,预计未来将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每条流水线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连接的检测仪器数量及仪器种类不同,各条流水线的销售单价不同。
④核酸提取模块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酸提取模块设备销售收入占仪器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0%、26.48%、17.50%和9.72%。
报告期内,核酸提取模块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0.94万元、11.03万元、10.36万元和10.91万元,单价较为稳定。
2020年,作为疫情相关的重要诊断医学设备,核酸检测设备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公司基于微升级精密液体处理技术平台,快速开发出相关前处理模块,并成为圣湘生物、仁度生物等抗疫企业的主要设备模块供应商,核酸提取模块产品销量大幅增加。2021年受客户需求影响,公司核酸提取模块销量开始下降。
2)耗材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耗材产品主要包括吸头、血型板和样本采集管,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864.07万元、3,953.76万元、5,514.39万元和1,928.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6.16%、10.70%、13.91%和19.04%,2021年销售收入金额大幅上涨主要系吸头销售量随下游医学诊断机构检测量增加所致。公司耗材产品主要搭配全自动酶免仪、加样系统、全自动血型分析仪、核酸提取等仪器或模块使用,随着公司现有仪器客户装机量不断增加,以及在体外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背景下公司对其他非现有仪器客户的拓展,公司耗材业务规模逐渐扩大。
3)试剂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试剂产品主要包括血型卡试剂、化学发光试剂和新冠相关试剂,应用范围较广,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53.42万元、1,600.69万元、3,408.79万元和1,782.2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15%、4.33%、8.60%和17.60%。报告期内,除新冠相关试剂外其他试剂销售金额分别为753.42万元、1,411.32万元、2,726.69万元和844.60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同时,公司已有107个境内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
4)配件及售后服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配件及售后服务的收入分别为1,048.37万元、1,361.87万元、1,711.79万元和576.23万元。配件及售后服务收入随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扩大有所增长。
(2)按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14,411.50万元、25,190.89万元、20,285.55万元及5,083.95万元,占比分别为60.26%、68.17%、51.16%和50.21%,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直销模式下销售客户以CDMO客户、试剂公司、生物制品公司和医学诊断机构为主,CDMO客户主要向发行人采购核酸提取模块、酶免仪模块等产品,配套自有的试剂产品进行使用;试剂公司向发行人采购酶免仪等仪器产品;生物制品公司主要为天坛生物、华兰生物、派斯双林、上海莱士等,其向公司采购仪器用于下属血浆站的血液检测;医学诊断机构向发行人采购酶免仪等仪器产品。剔除CDMO客户、试剂公司、生物制品公司和医学诊断机构后,公司血站、医院和疾控中心直销业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1.56%、10.49%、12.78%和16.14%,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9,502.29万元、11,759.55万元、19,366.78万元及5,040.73万元,占比分别为39.74%、31.83%、48.84%和49.79%,收入金额及占比在报告期内有所增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产品线的丰富,由于体外诊断设备具有客户区域分布广泛且采购需求分散的特点,公司从成本控制和营销推广效果角度出发,更加注重依托经销商的渠道资源优势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营销渠道建设,以实现新客户的不断开拓与新产品的快速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利用经销商的渠道资源优势覆盖各省市的血站、不同层级的终端医院客户,持续扩大了经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前员工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经销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经销商的交易定价与向其他经销商销售差异较小,具有公允性。
(3)按销售区域分析
1)境内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在境内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3,262.59万元、36,119.00万元、35,746.25万元和8,474.1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7.28%、97.75%、90.15%和83.70%,是公司收入来源的主要区域。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全国主要省份,各区域实现收入相对较为均衡,不存在严重依赖某一区域的情况。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空间、营销网络成熟程度等因素影响,境内销售收入以华东、华南、西南及华中地区为主。
2)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在境外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51.21万元、831.44万元、3,906.08万元和1,650.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2%、2.25%、9.85%和16.30%,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逐年提升,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初公司主要通过海外销售服务商Wolfgang进行品牌推广,在部分重点区域市场形成了一定知名度,2021年公司成立国际销售部全面开拓海外市场,市场开拓情况良好;(2)2021年境外收入增长较多主要系开拓奥地利独立检验室客户ProcomcureBiotech当期销售酶免仪及相关耗材、试剂产品2,806.27万元。
(4)按季度分析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不存在单季度收入占比超过50%或两个季度收入占比超过70%的情形。整体而言,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受春节假期影响,订单量和出货量减少;公司第三、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受血站、公立医院采购流程或习惯影响,采购收货、安装调试、组织验收及付款等多集中在下半年完成。其中,2020年第三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CDMO客户大量采购核酸提取模块所致。
3、退换货情况
发行人产生收入退换货的原因多为根据合同约定,由于客户需求等原因,对设备、试剂、耗材、配件产品的退换。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合计金额分别为264.59万元、459.04万元、349.59万元和76.9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96%、1.05%、0.75%和0.62%,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需求变动,公司同意客户退换货要求所致。
4、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形包括:①政府采购项目指定专门部门(主要包括遵义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咸宁市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洛阳市财政局、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等);②客户所属集团指定相关公司;③境外关联方;④因付款便捷性等原因客户指定第三方付款。境外关联方及客户指定第三方付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2%、3.40%、0.27%和1.79%,自2021年度起开始逐步规范了相关第三方回款情形,后续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情形;境外关联方香港康达代收货款形成第三方回款,相关交易已经充分披露,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上述销售涉及第三方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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