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制药

i问董秘
企业号

A06209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艾滋病、乙肝、新冠等抗病毒药物领域的化学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

  • 产品类型:

    艾滋病类制剂产品、乙肝类制剂产品、其他类制剂产品、原料药及中间体

  • 产品名称:

    依非韦伦片 、 齐多拉米双夫定片 、 恩曲他滨替诺福韦片 、 拉米夫定替诺福韦片 、 齐多夫定片 、 拉米夫定片 、 奈韦拉平片 、 恩替卡韦分散片 、 甲硝唑片 、 盐酸司来吉兰胶囊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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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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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1,060.98万元、35,781.40万元、53,646.58万元和17,728.4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8%、95.31%、98.22%和94.72%。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制剂产品收入分别为41,637.56万元、23,506.08万元、48,112.42万元和14,386.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54%、65.69%、89.68%和81.15%,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制剂产品业务。  (1)制剂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制剂...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1,060.98万元、35,781.40万元、53,646.58万元和17,728.4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8%、95.31%、98.22%和94.72%。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制剂产品收入分别为41,637.56万元、23,506.08万元、48,112.42万元和14,386.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54%、65.69%、89.68%和81.15%,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制剂产品业务。
  (1)制剂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制剂产品收入结构有所调整,抗乙肝制剂产品收入及比重有所减少,抗艾滋制剂产品收入及比重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受集采影响,乙肝药物售价大幅下降,市场规模大幅减少,发行人抗乙肝制剂产品收入随之减少;公司前期布局的治疗艾滋药物依非韦伦片(0.6g)获得药品批文并中标国家疾控中心招标采购,抗艾滋制剂产品收入相应增长。
  ①依非韦伦片(0.6g)
  该产品于2019年取得药品批件,收入主要来自国家疾控中心招标采购。公司依非韦伦片(0.6g)收入变动主要来自销量变动影响。公司该产品2020年中标国家疾控中心招标采购29,772.48万元,故2021年销量及收入大幅增长;2021年因原料药产线升级改造未投标,故2022年的收入有所下降。
  ②齐多拉米双夫定片
  该产品于2013年取得药品批件,收入主要来自国家疾控中心招标采购。公司齐多拉米双夫定片收入无重大变化。
  ③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
  该类产品自2018年开始每年被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根据公开中标信息,2018年该产品其他厂商首次中标价格为0.62元/片,此后年度中标价格继续下降。发行人该产品于2013年取得药品批件且已取得一致性评价,但一直未曾中标国家集中采购;公司通过自主渠道将产品销售至集中采购不覆盖的市场。受国家集采影响,市场整体销售价格随之下跌,销量亦有所下滑,收入随之下降。
  ④替诺福韦片(0.3g)
  该类产品自2018年开始每年被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根据公开的中标信息,2018年该产品其他厂商首次中标价格为0.3元/片,此后年度中标价格继续下降。发行人该产品于2018年取得药品批件且已取得一致性评价,但一直未中标国家集中采购,产品通过自主渠道销售;受国家集采影响,市场整体销售价格随之下跌,销量亦有所下滑,收入随之下降。
  (2)原料药及中间体
  公司产品覆盖“原料药+制剂”全产业链,原料药及中间体优先保障自身制剂产品生产需求;总体来看,公司中间体及原料药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原料药及中间体各产品收入波动较大,主要系客户需求变动影响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布分析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性分类
  从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6、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公司其他业务包括药品代理业务、贸易及材料销售、薄荷脑中间体和房屋租赁。医药产品代理业务收入主要系公司利用自身业务渠道获得的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代销或代理服务收入,该类业务总体规模不大。贸易及材料销售主要系齐多夫定原材料β-胸苷销售收入。薄荷脑残留物收入系公司因技术改造从反应设备中回收了薄荷脑残留物对外出售,客户可精练提纯再利用。房屋租赁收入系对关联方贝金基因的办公场所房租收入。
  7、第三方回款情况
  公司存在回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同情形。
  上述情况中,疾控中心集中采购和同一集团内支付属于正常回款。第三方个人回款属于第三方回款,该情形系部分药品销售平台客户业务员向公司直接回款所致,金额较小、占比较低;公司已积极整改,2021年及2022年已无该类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及合理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第三方回款所对应营业收入具有真实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