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工产品贸易
双氟磺酰亚胺锂(固体) 、 双氟磺酰亚胺锂(液体) 、 二氟草酸硼酸锂 、 消费电池用功能性添加剂R005 、 四氟硼酸锂 、 含氟聚酰亚胺单体材料2,2-双(3,4-二甲苯基)六氟丙烷6FXY 、 精细化工产品贸易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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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8.76万元、7.43万元和7.43万元,主要是租金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类型构成及变动分析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内主要厂商提供多款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型锂盐及功能性添加剂等产品,是国内少数具备多品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制造和创新能力的供应商。同时,发行人也是业内率先具备钠离子电池电解液钠盐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并在高端电子化学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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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8.76万元、7.43万元和7.43万元,主要是租金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类型构成及变动分析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内主要厂商提供多款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型锂盐及功能性添加剂等产品,是国内少数具备多品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制造和创新能力的供应商。同时,发行人也是业内率先具备钠离子电池电解液钠盐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并在高端电子化学品等新材料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
此外,发行人还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贸易业务,为市场开拓和主业拓展积累了良好的客户资源。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新材料领域的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电子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业务以及精细化工产品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精细化工产品贸易业务收入规模较为稳定,随着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发行人产能的逐步扩张,发行人新材料业务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持续上升,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1)新材料业务
1)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
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电池行业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和下游客户需求的持续增长,发行人作为国内少数具备多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制造和创新能力的供应商,为国内主要厂商提供多款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型锂盐及功能性添加剂产品,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的销售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度至2022年度,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业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7,655.70万元、41,747.33万元和54,571.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2.42%、62.13%和67.08%。发行人的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产品得到了市场客户的广泛认可,除覆盖天赐材料、瑞泰新材、新宙邦、浙江中蓝等国内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头部企业外,也实现了对终端知名电池制造厂商宁德时代的销售。此外,珠海赛纬、香河昆仑、杉杉股份、广东金光、天津金牛等国内知名电解液厂商以及Enchem等国际知名电解液公司均为发行人的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的主要产品包括LiFSI、LiODFB、R005、LiBF4等,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型锂盐或功能性添加剂产品,其销售收入占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的比例合计分别为73.36%、73.16%和88.15%。其中,发行人在LiFSI(固体)产品的基础上,推出LiFSI(液体)产品,2021年起实现收入金额大幅增长。
发行人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主要产品中,LiFSI作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最大的产品,其销售收入及占比持续上升。LiODFB主要作为业内配合LiFSI使用的锂盐添加剂,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占比亦保持上升态势。LiBF4是一种改善电池性能的锂盐添加剂,R005为主要应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功能性添加剂,两者销售金额相对稳定,同时由于LiFSI和LiODFB销售收入的增长,其收入占比均有所下降。此外,作为国内少数具备多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型锂盐和功能性添加剂制造和创新能力的供应商,发行人还向客户销售多种锂盐及功能性添加剂,产品丰富,种类较多。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结合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增加的影响,发行人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收入增加的原因如下:
①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LiFSI产品销量不断
上升,带动收入迅速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的主要产品包括LiFSI、LiODFB、R005、LiBF4等。其中,LiFSI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型锂盐在导电率、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电池性能等方面较传统锂盐六氟磷酸锂具有明显的优势,预计未来将部分代替六氟磷酸锂作为主盐用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等领域,下游市场需求处于快速增长态势。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LiFSI的收入金额分别为4,660.24万元、13,997.28万元和29,532.18万元。其中,2021年,发行人在LiFSI(固体)产品的基础上推出LiFSI(液体)产品,产品面世后销售迅速放量,收入快速增长。
2021年度和2022年度,LiFSI(液体)产品的销量分别为682.40吨、2,798.80吨,同比增长310.14%。同时,2022年度,随着LiFSI(液体)产品的放量,产品受到客户的接受和认可,发行人减少了LiFSI(固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LiFSI(固体)产品的销量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作为新型锂盐的LiFSI相较于传统锂盐化学性能优异、合成工艺复杂,制备技术门槛较高,其较高的销售价格导致早期产品商业化规模应用比例较低。
随着工艺的不断改进完善以及生产规模的增加,LiFSI生产成本不断下降,产品使用和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同时,为顺应市场需求,扩大应用规模,提升其在下游行业的渗透率,发行人在保持合理利润的同时下调产品价格,以进一步提升LiFSI对传统锂盐的替代率。因此,LiFSI销量持续上升。
②报告期内其他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或变动,亦受到销量变动的影响
发行人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产品线覆盖了动力、消费和储能等锂电池三大应用领域,其中动力电池可同时覆盖三元电池体系和磷酸铁锂电池体系电池应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下游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凭借较强的产品优势以及产能的持续提升,发行人的新材料业务收入整体保持较快增长趋势。
发行人产品线丰富,不同产品之间组合使用可应用于多个场景,具备可以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需求的研发技术和工业化生产的能力。由于单一组分的锂盐难以同时满足客户多方位的需求,锂电池电解液通常使用复合锂盐体系。
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LiODFB为一款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的锂盐添加剂,由于具有抑制LiFSI对铝集流体腐蚀的作用,同时在提升锂离子电池的循环寿命、倍率性能以及抑制电池内阻上升等方面也有明显功效,业内通常将LiODFB配合LiFSI使用。因此,随着LiFSI在电解液配方中的渗透率增加,LiODFB等新型锂盐的下游市场需求也同步增长,带动发行人相关产品的销量及收入增长。2020年度至2022年度,LiODFB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027.10万元、7,120.13万元和10,401.47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同比增长251.25%和46.09%。2020年度至2022年度,LiODFB的销量分别为39.88吨、170.22吨和249.82吨,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同比增长326.79%和46.76%。报告期内,LiODFB的收入增长主要由销量增长带动。其中,2021年度销量增长略高于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由于2021年度LiODFB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下降。
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R005为一款应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的锂电池电解液功能性添加剂,具有市场细分程度高、参与者较少、合成难度大等特点。2020年度至2022年度,R005的收入金额分别为4,085.41万元、5,983.61万元和5,307.87万元。报告期内,R005的销售单价较为稳定,销量分别为89.08吨、139.39吨和127.99吨,收入变动主要受销量变动影响。
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LiBF4为一款提升锂离子电池的耐温特性、循环特性的锂电池电解液锂盐添加剂。2020年度至2022年度,LiBF4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180.14万元、3,441.20万元和2,860.80万元。报告期内,LiBF4的销售单价较为稳定,2020年度至2022年度,LiBF4的销量分别为45.90吨、78.09吨和66.58吨,收入变动主要受销量变动影响。
随着产品使用、普及程度和产能供给的不断扩大,以及锂盐等部分原材料价格的变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的销售价格预计将有所下降。
2)电子化学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电子化学品领域的主要产品为含氟聚酰亚胺单体材料等,并实现了对业内知名企业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电子化学品主要产品为6FXY,6FXY主要用于合成含氟聚酰亚胺单体,广泛用于制造含氟无色透明聚酰亚胺光学膜。
在高端电子化学品领域,发行人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受限于总体产能,报告期内发行人将主要产能和资源投向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电子化学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85.39万元、3,304.85万元和1,158.0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5%、4.92%和1.42%,报告期内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小。未来随着融资渠道拓宽以及产能的进一步扩张,借助已有的丰富客户资源,发行人在电子化学品领域的技术储备有望迅速实现工业化落地。
报告期内,2020年度至2022年度,6FXY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280.57万元、3,179.70万元和681.42万元,占电子化学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93%、96.21%和58.84%。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6FXY的销售单价分别为71.11万元/吨、69.77万元/吨和68.14万元/吨,价格较为稳定,销量分别为32.07吨、45.58吨和10.00吨,主要受自身产能安排及下游客户需求情况影响有所波动。报告期内,6FXY的收入变动主要受其销量影响。
(2)精细化工产品贸易
发行人子公司凯路化工及香港凯路从事精细化工产品贸易业务,主要为国内外化工行业企业提供精细化工产品,种类较多,下游客户包括北兴化学、爱沃特、富士胶片、大金工业、菅井化学等全球知名精细化工企业。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精细化工产品贸易收入分别为21,278.83万元、22,146.20万元和25,620.88万元,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为稳定,占比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精细化工产品贸易业务产品种类较多,收入较为分散。
报告期内,发行人精细化工贸易业务产品种类较多,主要产品包括三苯基膦、镁屑、氯化苯、3-甲基-4-丁酰氨基-5-硝基苯甲酸甲酯、4-(3-丙烯酰氧基丙氧基)苯甲酸2-甲基-1,4-苯酯等,产品种类较为分散。
3、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收入为主。2020年度至2022年度,向境内销售的收入金额分别为30,668.81万元、55,672.84万元和72,594.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69%、82.85%和89.24%,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发行人新材料业务收入随产销量增加而增加。发行人在国内市场的客户主要包括瑞泰新材、天赐材料、新宙邦、浙江中蓝、宁德时代等知名的锂电池产业链厂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境外收入以精细化工产品贸易业务和电子化学品业务收入为主,外销客户包括富士胶片、大金工业、菅井化学等在内的化工领域国际知名客户。
4、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通常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占比略低,为销售淡季,主要受春节假期等因素的影响。除此之外,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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