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于华北、华南及华东地区经营大型超市。
报告期业绩:
卜蜂莲花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报告期’)录得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净额人民币40,100,000元(二零一八年上半年:约人民币137,700,000元)。
收入与二零一八年同期比较增加约人民币8,600,000元或0.2%,至约人民币5,265,500,000元(二零一八年上半年:约人民币5,256,900,000元)。其中,同比店铺销售下降5.3%,但二零一八年下半年开设的八家新店铺及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另外开设的八家新店所产生的收入整体平衡了同比店销售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业务回顾:
区域及业态扩充;
本报告期内,集团新新开设8家店铺,其中位于山东省开设5家大型超市,令集团在山东省的大型超市的数量增加到6家。另外,为了进一步探索发展新业态,集团在北京开设1家邻里便利店,在西安开设1家精品超市,在广东开设1家生鲜超市。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集团在中国拥有及经营合共87家零售店铺及3家购物中心,包括大型超市79家,精品超市4家,生鲜超市1家,邻里便利店3家。
优化商品组合,销售空间及保持与供应商的紧密合作本报告期内,根据二零一九年年初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制定的商品策略,集团致力以生鲜与食品为产品核心持续推进商品组合优化。
本报告期内,集团继续致力加强基地直采能力,全国生鲜从源头基地直采的新鲜产品种类增加到149个,品类从水果蔬菜扩展到五谷杂粮,禽畜肉类及海鲜水产。加大进口商品引进力度,从总共82个国家和地区引进近14,000个进口商品,相比去年同期新增约4,000个不同种类商品。此外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多样性,集团继续发展自有品牌,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已开发了335个自有品牌商品,涉及熟食、海鲜、冷冻食品、食用油、罐头食品、衣物清洁用品、膨化食品、冲调产品、家用品等。
集团继续以生鲜与食品为中心,进行店铺销售空间的改善及优化,将更多的空间重新分配予新鲜食品、优质食品及家居用品,打造良好的社区型体验及优质的顾客体验。
集团继续保持与供应商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及分享商品策略和行业趋势,并通过供应商意见调研得到供应商的意见,为促进与供应商的合作及发展业务关系。
提升营运、服务及系统效率;
集团继续调整优化店铺人力架构,运用最新技术提升运营效率,调配更多的资源在卖场前端提供面对面的顾客服务。安装新增的无人结账设备,不但有效地提升结账效率及减少顾客排队时间,而且降低人工成本。
集团不断提高线上线下(‘O2O’)到家服务效率。随着顾客消费方式和偏好的转变,集团重视通过O2O发展提高店铺对周边社区的覆盖。以持续加强O2O到家的服务能力与效率,集团为店铺附近3公里的顾客提供O2O一小时到家服务,店铺内增设前置仓,配送方式除自有O2O服务外,还联合协力厂商平台,为顾客提供其他更多样、优质的服务及商品。
...
本报告期内,集团继续优化资讯系统。积极筹备并计划新的资讯系统于本年内上线,届时,资讯系统将整合多条产业和零售业务,增强系统应用的灵活性并更好地服务和支援整个企业营运。与此同时,集团完成新的OA协同办公系统的招标流程,未来将实现业务系统流程和办公应用流程整合,以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
提升顾客忠诚度及提高品牌认知;
于本报告期内,集团继续举办‘感恩五折’及‘均一价’等品牌活动。通过向顾客提供高质优价的商品,为顾客带来愉快的购物体验,从而提升顾客的满意度和品牌认知。
集团继续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技术,利用直播、短视频等进行互动及推广,提升集团在市场中年轻的品牌形象以及在店铺范围内顾客群中的品牌曝光度。
集团继续进行集中组织调查以评价顾客意见及满意度。
法律及法规之遵守;
集团致力于遵守各方面被视为对集团有显著影响的之相关的法律及规例,并于本报告期内概无无重大违反或未能遵守之情况。
业务展望:
本报告期内,集团依据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发展策略,在优化商品组合方面取得成效。集团也将在下半年拓宽销售管道及方式,配套开设店铺并优化店铺布局。但集团仍然面临租金成本、人力资源成本上涨及竞争环境的压力,董事会对集团于二零一九年下半年的表现仍持谨慎态度。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C.P.
Holding(BVI)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CPH’)及公司发出联合公告(‘联合公告’),当中CPH要求董事会提出将公司私有化的建议,其中将涉及(i)实施普通股计划以注销计划及向计划普通股股东以每股0.11港元支付其注销价,以及撤回公司普通股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和(ii)实施可转换优先股计划以注销计划可转换优先股及向计划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以每股0.11港元支付其注销价。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