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及与中国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合作经营过港直通车旅客列车运输业务,并受委托为国内其他铁路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公司亦经营铁路设施技术综合服务、商业贸易及兴办各种实业等与公司宗旨相符的其他业务。
报告期业绩: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6.8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0.90亿元增长5.89%;营业成本为人民币270.6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53.83亿元增长6.64%;营业利润为人民币17.9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73亿元增长2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2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60亿元增长34.4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0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铁路企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公司运输安全保持总体稳定,客货运输业务加快转型升级,铁路委托运输服务范围更加广泛,经营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5年,公司完成旅客发送量6,385.87万人,同比下降7.59%,完成货物发送量1,548.12万吨,同比增长9.80%;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6.86亿元,同比增长5.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26亿元,同比增长34.4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0元。
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全体董事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致力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改善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全年召开2次股东会、6次董事会会议、6次审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对涉及利润分配、财务预决算、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董事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积极落实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条例》和《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重要治理制度修订,取消监事会,并增加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人员配置,以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能;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办法》,重新制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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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开展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信息披露流程,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回应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问询,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公告均按规则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规范,未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企业价值,始终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5年,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7元,共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4.96亿元,公司自1996年上市以来已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132亿元,派息率为62.71%。
业务展望:
在此提醒各位股东,公司在本报告中包括一些预期性描述,例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铁路运输市场的某些预期性描述,对公司2026年乃至未来工作计划的描述。这些预期性描述受限于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与公司的预期性描述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立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的目标定位,坚持安全托底,坚持优化供给,坚持提质增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党建赋能,全力保稳定、抓改革、促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展望新的一年,董事会成员相信,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新的进步,为股东创造新的价值,为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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