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从事(i)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业务牌照之金融服务,(ii)放债人条例(‘放债人条例’)项下持牌业务之信贷及借贷服务,(iii)其他金融服务,(iv)物业投资及租赁及(v)战术及策略投资。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本期间之整体收益约为45,300,000港元,较上一期间减少约8,100,000港元。金融服务收入,包括其他金融服务,合共约为19,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6,200,000港元)。集团放债业务之利息收入增加至约2,3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600,000港元)。本期间租金收入轻微减少至约5,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700,000港元)。本期间战术及策略业务收益约为17,9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此乃由于集团出售部分金融资产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中国香港经济出现复苏迹象。一个月的中国香港银行同业拆息由4.2%大幅下降至0.7%。
受市场气氛向好以及科技及金融业表现强劲带动,恒生指数上扬,由19,933点上升至24,072点,升幅约20%。该等指标显示中国香港金融市场的流动资金及投资者信心于该段期间有所改善。
集团之主要业务分为以下业务分部:
(1)金融服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持牌经营的业务集团多年来一直从事提供证券交易(包括向客户提供孖展贷款)、期货合约交易及资产管理服务,并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分别授出之第1类、第2类及第9类牌照。集团进一步涉足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自动化交易服务及证券保证金融资服务,并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类、第5类、第6类、第7类及第8类牌照。
于本期间,并无资产管理服务收入(二零二四年:约1,200,000港元)。于本期间,孖展贷款利息收入跌至约6,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5,600,000港元)。孖展贷款利息收入减少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孖展贷款利率由过往期间的8%下调至本期间的2%。
集团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受规管活动(即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集团来自该服务的收益增至约3,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800,000港元)。本期间收益增加乃主要由于在股市复苏背景下,需要财务咨询服务的客户增加。
因此,分部收益约为13,900,000港元,较上一期间的相应数字约39,100,000港元减少64.5%。
分部溢利由上一期间的约22,600,000港元增加至本期间的约46,600,000港元,主要由于应收孖展贷款减值亏损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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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所获发的牌照,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之全套规管活动,包括第1类、第2类、第4类、第5类、第6类、第7类、第8类及第9类受规管活动。董事会预期,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更全面的牌照组合将创造有利于集团发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之协同效应。
为进一步扩展该分部,集团已成功申请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进行第3类(杠杆式外汇交易)受规管活动之牌照。集团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收到证监会正式书面批准。
(2)信贷及借贷服务—根据放债人条例持牌经营的业务集团根据《放债人条例》(‘放债人条例’)持有一项放债人牌照以进行其放债业务。集团之客户主要包括企业及高净值个人在内的优质客户组成。该等客户主要透过公司高级管理层、业务伙伴或客户的业务转介及介绍获得。除遵守放债人条例项下施加之所有规则及法规外,集团亦制定内部放债政策,以引导其放债团队进行放债业务。贷款条款经过考虑综合因素后厘定,包括现行市场利率、借款人财务实力、作为借款人在集团的过往信用记录提供的抵押品,并按情况所需与借款人通过公平磋商后作出调整。于本期间,集团严格遵守其相关内部监控程序。
于本期间,信贷及借贷服务的分部收益增加,由上一期间约1,600,000港元增至约2,300,000港元。该增加乃主要由于本期间贷款增加所致。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金总额及应计利息约232,800,000港元,其中应收最大借款人及五大借款人之应收贷款金额合共分别占该总额约21.5%及66.8%。此外,应收贷款及利息结余由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约119,000,000港元增加至本期间末约232,800,000港元。因此,分部溢利由上一期间400,000港元增加至本期间的约2,400,000港元。
持续的宏观经济挑战已经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客户。为应对彼等的需要,公司已向若干客户提供临时纾困措施。公司的重点仍然是建立长期、可持续的关系,同时维持公司贷款组合的健康。公司正积极与客户合作,开发灵活且量身订制的解决方案。
公司已委聘独立专业估值师对各报告期末日之未偿还贷款进行减值评估,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就未偿还应收贷款计提减值拨备约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约2,000,000港元)。
(3)其他金融服务为了令集团之金融服务更多元化,集团亦由二零二零年十月起在中国香港从事提供企业顾问相关服务之业务。于本期间,分部收益约为6,3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200,000港元),而该分部录得亏损约为1,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溢利约2,000,000港元)。咨询服务收入减少主要反映本期间分部竞争加剧及个案处理时间延长。此外,由于营运成本及员工成本增加,导致行政开支上升。
(4)物业投资及租赁于本期间,分部收益约为5,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700,000港元)及分部亏损约为67,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1,600,000港元)。分部收益轻微减少乃主要由于一名租户的财务困难。分部亏损增加乃主要由于本地物业市场疲弱导致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与上一期相比增加67,000,000港元所致。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于中国香港持有4项商业物业以租赁予独立第三方租户赚取租金收入,总公平值为340,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约495,800,000港元)。
(5)战术及策略投资集团于本期间分配至该分部的资源金额(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之形式)约189,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110,300,000港元)。集团于本期间来自本分部的收益约为97,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000港元)。于本期间,分部溢利约为140,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亏损约88,200,000港元),主要由于(i)联营公司(主要从事持有上市股权投资)应占溢利约44,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亏损约46,400,000港元);及(ii)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收益净额约为79,1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亏损约39,900,000港元)。
业务展望:
公司正积极探索投资机会,以确保长期增长并为股东提升回报。
董事会知悉中国香港政府正致力推动科技发展,包括加快金融科技企业之审批流程。中国香港作为通往中国内地的门户,可接通全球最大科技市场之一,成为科技驱动型企业的理想枢纽。中国香港金融业正经历数码转型,对创新解决方案及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
据董事会所知,公司很可能是唯一一间非银行上市企业,其附属公司获证监会发牌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至第9类全套受规管活动。为把握金融科技机遇并支持业务增长,公司计划强化集团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并拓展至创新科技驱动的金融服务领域,例如加密货币融资、投资及交易业务。
董事会相信,集团聚焦人工智能晶片业务发展及金融科技相关服务,将为股东创造可观的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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