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物业发展、物业投资(包括拥有及租赁投资物业)、证券及其他投资及贷款融资业务,而物业发展和物业投资为集团之核心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股东(‘股东’)应占集团之综合亏损约为365,299,000港元,相比上个财政年度(2024年)亏损约为213,149,000港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综合亏损及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综合亏损分别录得约为357,778,000港元及7,521,000港元,而上个财政年度(2024年)则分别为亏损约218,804,000港元及盈利约5,655,000港元。本财政年度综合亏损增加主要由于(其中包括)(i)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亏损增加;(ii)投资物业出售亏损增加;(iii)持有作出售发展物业及持有作出售物业的撇销增加;(iv)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亏损净额增加;(v)修订可换股票据条款亏损增加;及(vi)融资成本增加,部分被税项开支减少抵销。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录得营业额约为44,857,000港元,而上个财政年度(2024年)则约为30,693,000港元,较上个财政年度(2024年)增加约14,164,000港元或约46.1%。本财政年度毛利率录得约59.8%(2024年:约88.5%)。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公司每股(‘股’)基本及摊薄亏损分别为0.81港元及0.81港元(2024年:经重列的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分别为2.42港元及2.42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i)物业发展集团的核心业务之一是物业发展。
集团在物业重建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尤其是收购旧楼以进行翻新及重建。以下是集团的主要项目。
(a)(b)勿地臣街项目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拥有位于中国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1号,名为‘THEHEDON’之物业。该物业地盘总面积约为2,857平方尺,提供总建筑面积约为42,854平方尺之楼高27层全新银座式楼宇。
于2024年2月取得占用许可证。
琼林街项目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拥有位于中国香港九龙琼林街121号,名为‘OneTwoOne’之物业。该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7,326平方米。该物业为全新甲级工业大厦,楼高28层,共有47个单位。于2024年5月取得占用许可证。
(c)(d)坚尼地城项目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拥有(i)中国香港坚尼地城爹核士街1B及1C号及1D及1E号(‘爹核士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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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ii)中国香港吉席街93及95号(‘吉席街’)之全部单位。爹核士街及吉席街之合并地盘面积约为7,122平方尺,该地盘将发展为商业及╱或住宅综合发展项目,以发挥其最大用途。现正开展上盖工程,而该项目预期将于2025年最后季度完工。
丰华项目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拥有位于九龙青山道646、648及648A号之地盘。该地盘总面积约为9,206平方尺。鉴于目前市场状况,集团或会考虑调整发展计划。
(ii)物业投资集团的另一项核心业务为物业投资。
于本财政年度内,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录得租金收入总额约为32,354,000港元(2024年:约28,751,000港元),较上个财政年度增加约12.5%。
中国香港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于中国香港拥有住宅、商业及工业单位,以及有附属结构之土地,总账面值约为1,057,900,000港元(2024年:约1,176,600,000港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录得物业租金收入及物业管理费收入分别约为31,558,000港元(较2024年增加约15.1%)及816,000港元(2024年:分别约27,423,000港元及12,000港元),该增加主要由于来自勿地臣街项目的租金收入。
新加坡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于新加坡拥有零个(2024年:一个)住宅单位,账面值为零(2024年:约73,843,000港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由于在2024年10月出售余下唯一物业,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收取物业租金收入约为796,000港元(2024年:约1,328,000港元),较上个财政年度减少约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根据集团与镇政府于2022年10月5日签订的土地收储协议书,位于湖州的土地及建筑物已由镇政府收回。
于中国的物业投资的财务业绩已被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务。于2024年2月,集团已全数收取补偿金额,而湖州物业已交回湖州政府;因此,于2025年3月31日,湖州物业不再计入集团的财务报表。
(iii)证券及其他投资集团对其具多元化的证券投资采取谨慎态度。于本财政年度内,集团购入及出售上市证券及其他投资产品。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录得证券及其他投资之公平值亏损约为20,427,000港元(2024年:亏损4,391,000港元)。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内,集团并无录得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证券及其他投资之公平值收益(2024年:收益约204,000港元)。因此,于本财政年度内,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录得分部亏损约为20,530,000港元(2024年:分部亏损约4,600,000港元)。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内,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从上市证券投资中获得股息收入约为37,000港元(2024年:约1,373,000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于中国香港上市之权益证券投资金额约为41,531,000港元(2024年:约47,124,000港元)。
该投资价值对应的投资组合包括八只(2024年:八只)于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之权益证券。
于本财政年度内之变动为(a)净购入证券投资之公平值约为5,753,000港元;及(b)证券投资市值金额净减少约7,565,000港元。
业务展望:
集团将继续集中发展其现有主要业务,包括物业发展、物业投资、证券及其他投资及贷款融资业务,以及开拓其他潜在机遇及项目,期望为股东提供稳定而有利的回报,并为集团持份者带来更多的增值。
尽管全球经济增长的宏观环境现有不明朗因素连同不确定的通胀率及利率变动,以及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但集团继续密切关注现今的情况,并对中国香港物业及证券市场的前景仍持审慎乐观的态度,并认为该等市场长远将持续增长。
根据其投资策略及政策,公司在面对这段挑战时期将继续抓紧及寻找合适的投资及撤资机会,以符合公司之目标及投资标准,并将继续物色具吸引力的机遇补充其作为一项持续业务活动之物业投资组合。董事会将审慎行事,以在可预见未来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业绩带来长远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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