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石油勘探及生产、太阳能、放债及投资证券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集团之石油勘探及生产业务贡献溢利7,9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7,182,000港元),太阳能业务录得溢利1,63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998,000港元),惟放债业务录得亏损20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14,000港元),以及集团之证券投资录得亏损28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532,000港元)。整体而言,集团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1,11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1,034,000港元),及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15,90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全面开支总额1,389,000港元),当中包括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值列账之债务工具之公允值亏损30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350,000港元),及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所产生之汇兑收益4,7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汇兑亏损2,423,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期间,相对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国际油价于较窄的区间内交易。国际油价指标之一的西德克萨斯中质(WestTexasIntermediate)原油价格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为每桶(‘每桶’)约70美元,于二零二五年一月达至每桶76美元的高位,并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回落至每桶约68美元,对比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油价处于每桶74美元至每桶85美元的区间。受美国对贸易盟友加征关税、OPEC+成员国逐步解除自愿减产措施的步伐、发达及发展中经济体的需求、产油地区政局不稳及政治冲突、中东内部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及俄乌战争持续等多项因素影响下,全球供应及需求持续变化,预期二零二五年余下时间国际油价持续波动。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期间,集团继续其于二零二二年七月收购位于加拿大艾伯塔省卡尔加里市附近地区的油田(‘加拿大石油资产’)的石油勘探及生产业务及其发展计划。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加拿大石油资产为集团之业绩贡献收入33,45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32,605,000港元)、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EBITDA’)19,21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18,865,000港元)及经营溢利7,9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7,182,000港元)。
为实行集团发展多元化及均衡能源业务组合之策略举措,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及八月订立了两份协议,以投资参与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计划(‘上网电价计划’,为一项由中国香港政府推动的计划,旨在鼓励私营界别生产洁净能源,并出售予中国香港之两家电力公司)之太阳能发电项目。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已根据上述两项协议投资合共58,265,000港元于太阳能发电项目。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太阳能业务为集团之业绩贡献收入4,34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3,759,000港元)、EBITDA4,27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3,638,000港元)及经营溢利1,63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998,000港元)。
...
业务展望:
集团之业务策略是继续发展其石油勘探及生产业务,同时透过营运可再生能源项目,将其能源领域业务多元化,引领集团达至可持续业务发展,并为股东创造新价值。为实现该等策略举措,集团已成功收购加拿大石油资产,并发展太阳能业务。
加拿大石油资产位于加拿大艾伯塔省卡尔加里市附近,当地拥有稳定的政治环境、成熟的石油法规及产业政策体系、完善的石油行业商业基建,以及拥有全球第四大的石油储量。集团认为,加拿大仍然可提供庞大之商机以发展其石油业务。
集团营运之太阳能发电项目参与上网电价计划,而该计划是中国香港政府推出之一项政策举措,旨在鼓励私营界别参与生产洁净燃料及开发可再生能源技术。根据上网电价计划,计划参与者安装太阳能或风能发电系统后,可将产生之可再生能源以较高于正常电价之价格出售予中国香港之两家电力公司,直至二零三三年年底为止。透过投资于上述太阳能发电项目,集团能够从项目所赚取之电价收入获得长期及稳定之收入来源。
整体而言,集团之业务策略为建立多元化及均衡能源业务组合,包含石油及太阳能资产,这将为集团带来长远有利之前景,并可配合集团壮大其收入来源之可持续发展企业策略,以实现可持续且吸引的股东回报。
展望未来,集团将继续积极发展其石油及太阳能业务,惟有鉴于美国对贸易盟友加征关税、OPEC+成员国逐步解除自愿减产措施的步伐、发达及发展中经济体的需求、产油地区政局不稳及发生政治冲突、中东内部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及俄乌战争持续引致国际油价波动,为业务带来不确定性,集团将以保守及严谨之方式管理其业务。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