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向中国内地客户销售清洁能源电力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本年度内,集团录得收入约77,450,000港元,而比较年度则为收入约74,250,000港元。收入增加主要由于大部分发电厂的电力销售稳定增加。
报告期业务回顾: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为集团主要业务。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装机容量约为74.8兆瓦(‘兆瓦’)(比较年度:72兆瓦),全部为光伏发电项目,分布于安徽、江西及山东三省。
于本年度,并网售电量约为74,832,000千瓦时(‘千瓦时’)(比较年度:约71,684,000千瓦时)及产生收入约为77,450,000港元,而比较年度的收入约为74,250,000港元。
于本年度录得毛利约38,267,000港元,而于比较年度录得溢利约33,838,000港元。销售收入约为7,164,000港元,较比较年度收入约6,822,000港元增加5.0%。
山东德州宏祥8兆瓦项目:本年度,销售电量约为7,571,000千瓦时,较比较年度销售电量约7,561,000千瓦时增加0.1%。销售收入约为7,501,000港元,较比较年度收入约6,984,000港元增加7.4%。
山东德州金德5兆瓦项目:本年度,销售电量约为5,365,000千瓦时,较比较年度销售电量约5,498,000千瓦时减少2.4%。销售收入约为4,971,000港元,较比较年度收入约4,704,000港元增加5.7%。
山东德州佳阳10兆瓦项目:本年度,销售电量约为9,947,000千瓦时(比较年度:约9,869,000千瓦时),增加0.8%。销售收入约为8,030,000港元(比较年度:约9,303,000港元),减少13.7%。
安徽长丰红阳20兆瓦项目:本年度,销售电量约为21,918,000千瓦时(比较年度:
约21,099,000千瓦时),增加3.9%。销售收入约为24,836,000港元(比较年度:约23,876,000港元),增加4.0%。
江西高安金建20兆瓦项目:本年度,销售电量约为22,366,000千瓦时(比较年度:
约20,298,000千瓦时),增加10.2%。销售收入约为24,948,000港元(比较年度:约22,560,000港元),增加10.6%。
于本年度内发电量稳定,而公司的太阳能发电厂平均利用时数约为1,330小时。
于本年度内,集团继续将资源重点用于扩充太阳能发电业务并物色进一步增长机会。
集团亦积极寻求可为集团提供最佳资本架构的再融资机会,以寻求进一步增长及发展,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业务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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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世界正式承诺,绿色发展与碳中和是中国重要的长期宏观主题,其目标是在二零六零年前实现‘碳中和’,二零三零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二零二零年的15.9%提高到二零二五年的20%,二零三零年进一步提高到25%,从而于二零六零年前达致‘碳中和’。
十四五期间将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及18%。政府计画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这意味着经济结构会向着能源集约转型,能源利用效率有望提高,能源结构也会向低碳强度转变。
中国的十四五规划要求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中国二零二四年电力行业统计数据,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截至二零二四年底,太阳能光伏总装机容量达8.86亿千瓦,同比增长45.5%。这期间,中国将‘合理控制’煤电项目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同时,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等传统高能耗行业的绿色化改造。其他措施还包括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等的市场化交易。
在新能源领域内,储能及综合能源服务也将有非常大的成长空间,除了传统的削峰填谷和电网调频的储能以外,中国至少有超过8个省份明确要求新建风电和太阳能电站必须配套5%-20%不等的储能设施,对于存量电站,鼓励企业分期适量配置;
综合能源服务是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的重要路径,对于提升能源系统效率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准具有重要作用,电力领域,创新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增量配电业务、发展分散式能源、微电网、储能、电动汽车智慧充放电、需求侧回应等智慧高效用能模式,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用能场景的智慧化和绿色化提升。以电力系统为中心,加快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能源产、运、储、销、用各环节设施的数字化升级,实施煤矿、油气田、电厂、电网等的数字化建设与改造。
推动基于供需衔接、生产服务、监督管理等业务关系的各类数字平台建设,包括资料中心、调度中心、交易平台等。
中国的绿色发展政策,不仅仅给中国的新能源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会带动全球的新能源及其综合利用的发展,公司也将抓住这次历史机遇,在原有光伏发电业务和能源贸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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