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乃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下文连同公司称为‘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药品。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2025年首九个月录得收入人民币198.91亿元及公司股东应占呈报溢利人民币35.11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12.3%及7.1%。撇除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及以股份为基础之雇员酬金开支后,公司股东应占基本溢利为人民币30.79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0%。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成药业务于2025年首九个月实现收入人民币154.50亿元(包括授权费收入人民币15.40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7.2%,主要是由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价格调整等行业政策的持续影响所致。
集团坚持以创新为先并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著力加速创新研发管线兑现,进一步夯实并提升整体产品管线的长期竞争优势。围绕‘创新+国际化’双轮驱动战略,集团依托丰富的创新资产,通过对外授权、自主开发及研发合作等多元化模式,继续稳步推进国际化布局。
原料产品业务于2025年首九个月,原料产品业务录得销售收入人民币30.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3%。
维生素C维生素C产品于2025年首九个月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7.8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2.3%,主要是因为海外市场需求有较大幅度增加,带动销售收入上涨。集团未来将专注于产品质量,继续布局海外销售网络,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抗生素抗生素产品于2025年首九个月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2.18亿元,较去年同期略为减少3.7%,主要是由于青霉素类产品价格下降。
功能食品及其他业务
功能食品及其他业务于2025年首九个月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4.3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2%,主要是由于期内果维康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
研发本期的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9%至人民币41.85亿元,约占成药业务收入27.1%。
目前有近90个产品在临床试验的不同阶段,其中14个已递交上市申请,超30个重点产品处于注册临床阶段。
注册审批进展自年初至今,集团在中国的注册审批进展为:3款新产品获批上市;8款产品上市申请获得受理;获得5项突破性治疗认定;获得42项临床试验批件;以及9款仿制药药品获得注册批件。此外,集团在北美地区获得10项创新药临床试验批件及1项快速通道资格。
2025年3月,集团的‘高端制剂用新辅料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成果二等奖。
2025年7月,集团的‘盐酸决奈达隆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荣获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025年1至10月,集团共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41件,专利申请324件(国内187件和国外137件);此外,集团获得专利授权62件(国内22件、国外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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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31日,集团累计共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249件,专利申请2,409件(国内1,542件和国外867件);此外,集团获得专利授权1,040件(国内666件和国外374件)。
集团持续强化内部创新能力,研发投入逐年增加,目前已形成丰富的研发管线,并积累了众多优质创新资产。近年来,公司通过对外授权创新产品以及与跨国制药企业达成战略合作,积极推动研发管线的国际化布局,加速创新成果的全球转化。
对外授权SYS6005(ADC)2025年2月,集团与RadianceBiopharma,Inc.签订了独家授权协议,向其授出SYS6005(ADC)在美国、欧盟、英国、瑞士、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阿尔巴尼亚、黑山、北马其顿、塞尔维亚、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开发及商业化权利。集团将收取1,500万美元的首付款,并有权收取最高1.5亿美元的潜在开发里程碑付款及最高10.75亿美元的潜在销售里程碑付款,以及分层销售提成。
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2025年5月,集团与CiplaUSA,Inc.签订了独家授权协议,向其授出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在美国的商业化权利。集团将收取1,500万美元的首付款,并有权收取最高2,500万美元的潜在首次商业销售和监管里程碑付款及最高10.25亿美元的潜在额外商业销售里程碑付款,以及根据在美国的年度销售净额计算的双位数分层销售提成。
AI药物发现平台战略研发合作。
2025年6月,集团与AstraZeneca签订了战略研发合作协定,以利用集团的AI引擎双轮驱动的高效药物发现平台,发现和开发新型口服小分子候选药物。集团同意为AstraZeneca所选定的多个靶点发现具有多适应症疾病治疗潜力的临床前候选药物(‘PCC’),包括一种用于免疫疾病的临床前小分子口服疗法。对于每个PCC项目,AstraZeneca将有权行使选择权,以获得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独家授权。集团将收取1.10亿美元的预付款,并有权收取最高16.20亿美元的潜在研发里程碑付款和最高36.00亿美元的潜在销售里程碑付款,以及分层销售提成。
SYH2086。
2025年7月,集团与MadrigalPharmaceuticals,Inc.签订了独家授权协议,向其授出集团口服小分子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SYH2086在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独家授权,同时保留集团在中国开发和商业化其他口服小分子GLP1受体激动剂产品的权益。集团有权收取最高可达20.75亿美元的总代价,包括1.2亿美元的预付款、最高可达19.55亿美元的潜在开发、监管及商业里程碑付款,以及高达双位数的销售提成。授权费收入(i)于某一时间点确认的收入集团向客户提供其专利知识产权或商业化授权,于客户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控制权时,按某一时间点确认授权费收入。所收取的代价包括固定部分(预付款)及可变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里程碑付款及销售提成)。
对于属于客户使用权相关的授权,所收取的预付款初始列作合约负债,并仅于客户具备使用该授权的能力时确认为收入;可变代价仅在极有可能其纳入不会导致未来重大收入回转的范围内予以确认。
(ii)随时间确认的收入集团订立合作协议以开展研发活动并向客户提供授权。收入依据完成相关履约义务的进度,以系统化的方式随时间予以确认,使其反映客户对相关利益的取得与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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