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污水处理以及相关建造服务;(ii)开发及销售可再生能源;(iii)物业投资及发展;及(iv)废物管理及回收业务。
报告期业绩:
(iv)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集团总收益及毛利分别录得118,050,000港元及1,67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跌198,000,000港元及55,47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收益316,050,000港元及毛利57,140,000港元)。该跌幅主要由于出售宜春水务集团及可再生能源业务表现明显倒退。后者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i)由于本地焚化项目的发展及营运中的垃圾填埋场数目减少,致使上网电量大幅减少;及(ii)获授的堆填区沼气收集服务合约数目减少。这些负面因素被其他分部的业绩改善部分抵销,包括:由于采用新水费,污水处理业务的收入增加;及废物管理及回收业务的收入增加。
报告期业务回顾:
1.1供水业务: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完成宜春水务集团出售事项后,集团不再参与中国的供水业务。
1.2污水处理业务:
宜春水务集团持有两个项目(即宜春方科及宜春明月山)(统称‘宜春污水处理项目’)的股权。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完成宜春水务公司出售事项后,该等项目不再为集团的营运带来贡献。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有三个污水处理项目,位于广东省及山东省(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五个项目),而每日污水处理总能力约80,000吨(二零二四年上半年:240,000吨)。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集团收益及毛利分别为27,930,000港元及13,230,000港元。于中期期间,集团处理废水合共14,120,000吨(二零二四年上半年:38,030,000吨),较去年同期减少62.87%。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比较,集团的收益及毛利分别减少18,510,000港元及4,950,000港元。收益及毛利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宜春水务集团出售事项。撇除宜春水务集团出售事项的影响,集团的收益及毛利分别增加4,970,000港元及3,260,000港元。该改善主要是由于济宁海源项目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完成升级及改造工程后,污水处理费增加所致。集团的平均污水处理费介乎每吨1.43港元至2.26港元不等(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每吨0.98港元至2.13港元)。
1.3污水处理基建设施建造服务:
于中期期间,集团提供的建造服务为污水处理项目的基础设施建造。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集团录得收益及毛损60,000港元及880,000港元,而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则录得收益及毛利92,380,000港元及20,2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收益及毛利均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i)二零二四年九月完成宜春水务集团出售事项︰(ii)二零二四年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升级及改造工程;及(iii)二零二五年的建造活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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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发及销售可再生能源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集团有二十四个项目正在营运,总装机容量为84.47兆瓦。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集团的收益及毛损分别录得58,560,000港元及16,860,000港元。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比较,集团的收益减少41,720,000港元,而毛损扩大12,100,000港元。
业务表现倒退主要是由于(i)营运中的垃圾填埋场数目减少;(ii)本地焚化项目投入营运,导致上网电量因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发电的新垃圾减少而大幅下降;及(iii)大部分经营开支属非可变性质,跌幅与收益跌幅不一致。于中期期间,集团有二十四个营运中的项目(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三十六个项目),产生约137,800.90兆瓦时的上网电力,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减少16.76%(二零二四年上半年:165,551.70兆瓦时)。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累积总装机容量84.47兆瓦,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减少29.80%(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120.33兆瓦)。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集团平均电费为每千瓦时0.39港元,而平均压缩天然气费为每立方米2.57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集团平均电费为每千瓦时0.55港元及平均压缩天然气费为每立方米2.62港元)。
收益包括分别从向地方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及政府电价补贴所产生的收益48,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
63,300,000港元)及4,9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25,160,000港元)。
1.5物业投资及发展:
宜春水务集团持有两个物业项目(即文笔峰办公楼及供水公司大楼水质化验调度大楼建设)的股权。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完成宜春水务公司出售事项后,上述物业项目已不再为集团的营运带来贡献。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物业项目的数目由四个减至两个,分别位于南京市及惠州市(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两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6,884平方米。
1.6废物管理及回收:
于二零二三年,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香港玻璃资源有限公司(‘玻璃资源’)在九龙及新界地区从中国香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获授两份处理玻璃管理合约(‘玻璃管理合约’),为期五年,合约总值约319,000,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二月,玻璃资源从环保署获授为期39个月的服务合约(‘厨余合约’),在九龙西提供厨余收集服务,合约总值约87,000,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集团录得收益31,500,000港元及毛利6,180,000港元,而二零二四年同期则录得收益23,860,000港元及毛利7,230,000港元。收益增加主要是受厨余合约在二零二四年三月开始运作所带动。虽然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只录得三个月的营运表现,惟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反映了该合约全部六个月的贡献。
业务展望:
化压力为动力,聚焦核心,突破创新:
展望2025年下半年,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但绿色转型的机遇更加清晰。集团将面对挑战,围绕核心战略,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全力化解应收账款危机,保障现金流生命线。将清收巨额电费补贴及污水处理费欠款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高层级专项工作组,整合内外部资源。对济宁海源、海晟水务等重灾区,在持续催收的同时,务实评估并推进政府回购或资产处置方案,盘活存量资产,回笼宝贵资金。
坚定不移推进核心战略—‘中国生物质燃气运营服务商’。加速海外布局,依托胜策投资有限公司,全力推动印尼等重点签约项目(三宝龙、北干巴鲁、诗都阿佐)的正式协议签署与落地建设,确保海外拓展取得里程碑式成果。积极推进菲律宾、阿联酋项目。优化与壮大新中水板块。在保障存量项目稳定运营基础上,紧密追踪补贴政策动向,穷尽办法争取补贴早日到位。深度挖掘碳资产价值精准对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方法学等政策窗口,科学管理并交易存量碳资产实现资产溢价。探索‘沼气发电+农业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理模式,提升资源化效率。
巩固中国香港环保桥头堡。支持中国香港玻璃资源深化本地运营,并以东南亚为突破口,实质性落地技术输出与资源整合项目,形成稳定海外收益。
综合水处理:持续深耕工业废水、有机固废,强化技术定制化与项目执行力。重点突破膜技术(AQP,膜蒸馏)的创新应用验证与商业化,打造新的增长引擎。
寻求农业板块破局,严控风险。确保霍邱项目稳定运行,落实银行贷款与燃气销售合同,推动餐厨项目落地。积极为勃利项目寻找有效合作方(如城投公司),破解融资困境。对无望项目(如成武)果断完成清算,及时止损。
为确保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及满足发展过程的资金需求,集团主动拓展其融资管道,并增强其融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新股及向多间国内及国际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融资,以便为旗下项目的未来发展做好充分准备。集团的财务状况维持良好,资产负债比率处于合理水平。
强化内部管理,凝聚发展合力。深化‘以公司为家、以业绩为荣、以团结为和、以奋斗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和成本管控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海外业务、技术创新及资本运作方面的人才储备。
巨大的应收账款压力是挑战,更是倒逼公司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动力。集团董事会与管理层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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