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主要从事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投资。
报告期业绩:
期内,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并无录得营运收益(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公司的营运收益主要包括银行利息收入、于损益表按公允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及股息收入。其他收入期内,并无录得其他收入,而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其他收入约2,240,000港元。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约1,670,000港元而集团于期间并无有关其他收益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公司为一间投资公司,而集团主要从事投资于上市及非上市公司之多元化投资组合。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集团于上市股本证券的投资组合约为22,830,000港元(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约40,020,000港元),而于非上市股本证券的投资约为36,990,000港元(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40,970,000港元)。
集团期内录得出售持作买卖上市股本证券之销售所得款项约41,77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1,670,000港元)。
期内,于损益表按公允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的已变现收益净额及未变现亏损净额分别约为41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亏损约370,000港元)及11,68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亏损约18,270,000港元)。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集团完成Medisun Holdings(Overseas)Limited之出售,公司此前以总代价20,000,000港元间接持有Medisun Holdings(Overseas)Limited约29.997%权益。买方应付代价之余额合共10,000,000港元,将分为三期(3,000,000港元、3,000,000港元及4,000,000港元)并每隔四个月(即分别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清。
然而,买方并无支付第一期及第二期款项总计6,000,000港元。公司将就自买方收回该欠款向其法律顾问寻求意见。
期内,公司继续出售上市证券资产以偿还其尚未偿还之债务及作一般营运资金之用。
业务展望:
公司的理念是成为中国香港知名投资公司。公司计划投资高质素上市及非上市证券,力求来自所投资企业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本升值的短期及中期获利,亦对主要经营策略及收入来源采用同样计划。
展望未来,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将面临更多挑战。二零一九冠状病毒病的爆发令人始料未及,已对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状况造成了负面影响。董事将密切关注事态,并持续评估公司营运及财务状况所受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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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将继续实施多元化投资策略,旨在识别合适并具资产升值潜力之投资机遇,为集团及公司股东带来更佳回报。集团亦将持续采取及维持审慎而积极投资方式,并将密切监察投资组合之表现,旨在为公司股东带来投资组合的回报及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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