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公司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之主要业务为(i)煤炭开采及销售;(ii)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及(iii)资讯科技(‘资讯科技’)外包、咨询及技术服务(统称‘资讯科技服务’)。
报告期业绩:
于报告期间,集团录得收益约193,65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78,204,000港元)。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5,448,000港元或约8.67%。
报告期业务回顾:
煤矿业务于报告期间,煤矿业务收益约为191,690,000港元,与去年同期173,906,000港元相比增加约17,784,000港元或约10.23%。收益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间之煤炭销售量上升。集团于报告期间销售约2,179,834吨(二零二四年:约1,391,693吨)煤炭,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788,141吨或约56.63%。收益增加乃由于销售量增加与平均每吨售价下降之净影响所致。于报告期内,平均每吨售价下降约37.02港元(即约29.63%)至约87.94港元(二零二四年:每吨约124.96港元)。平均售价下降主要归因于本地市场竞争激烈。
可再生能源业务于报告期间,可再生能源业务录得收益约1,96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814,000港元)。收益轻微增加约148,000港元或约8.16%乃主要由于报告期间汇率带来的影响。
资讯科技服务业务于报告期间,资讯科技服务业务未产生任何收益(二零二四年:约2,484,000港元),由于全球持续恶劣的经济环境对该业务分类构成重大挑战,导致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约2,484,000港元或100%。集团透过精简营运、裁减员工及终止不良服务项目,全面缩减资讯科技服务业务规模,以控制成本并减轻进一步亏损。
已售服务及货品成本煤矿业务报告期间内煤矿业务之销售成本约117,3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8,595,000港元)。成本主要包括直接劳动成本、爆破工程成本、折旧、摊销以及服务及材料成本等。报告期间的销售成本上升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间销量增加以及生产成本及地方资源相关征收费用增加所致。
可再生能源业务于报告期间,可再生能源业务之服务成本约1,0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924,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服务成本于报告期间并无重大变动。
资讯科技服务业务于报告期间,资讯科技服务业务之已售服务及货品成本为零(二零二四年:约2,514,000港元)。与去年同期比较,销售成本下降至零与报告期间收益减幅一致。
业务展望:
自二零一一年以来,集团积极进行了经扩大凯源煤矿新采矿权之优化升级方案。收购事项已扩大集团之煤矿资源,使集团提升发展其将来就凯源煤矿的销售营运。董事认为,该交易与集团扩大其煤矿业务之战略一致。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凯源公司成功重续并获新疆自然资源厅签发经重续新采矿许可证,据此,经扩大凯源煤矿的采矿权期限重续期为十年,由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至二零三一年十月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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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凯源公司分别在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三年实现取得完整文档及许可证(包括新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展望将来,公司将致力进一步提升产能、维持财务稳定性以及同时继续确保妥善合规及管治。于未来数年,(i)将就资本资产(尤其是新厂房、机器及设施)产生合理预期开支,以供持续环保工程及潜在未来产能升级以及可持续发展之用;及(ii)将就安全局要求维持煤矿的安全标准所作工作支付合理开支。预期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集团之煤炭销售收益及外部银行融资(如需要)。
尽管集团曾于科技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业务覆盖范围开拓新市场,现阶段集团正将策略重点转向巩固及扩展核心煤矿业务,该业务仍为推动可持续增长及创造价值的主要动力。
由于全球经济环境持续低迷,公司面临艰困的经营环境,对资讯科技服务业务造成负面影响。为此,集团于该业务分类维持有限的资源,以节省员工及经营费用,同时董事将优先考虑各资讯科技项目的盈利能力,并将不时于此市场寻求机会。采纳此方法将符合公司优化服务组合、将资源集中于最能支持长期业务目标领域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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