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制造及买卖中药产品。
报告期业绩:
集团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0.8%。注射液产品的营业额为人民币565,628,000元,减少27.4%,占集团总营业额的34.2%。软胶囊的营业额为人民币217,383,000元,减少24.7%,占集团总营业额的13.2%。颗粒剂的营业额为人民币272,695,000元,减少21.0%,占集团总营业额的16.5%。中药配方颗粒的营业额为人民币487,717,000元,减少12.1%,占集团总营业额的29.5%。集团其他剂型(包括丸剂及片剂等)药品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109,275,000元,占集团营业额的6.6%。
报告期业务回顾:
存货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存货比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减少11.2%。根据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存货类别分析,原材料、在制品及制成品分别占存货17.7%、47.3%及35.0%(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别为14.6%、47.9%及37.5%)。二零二五年首六个月制成品存货周转期为110.0日(二零二四年同期98.0日)。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于二零二五年首六个月,集团购入价值人民币763,000元的租赁�u自置物业、价值人民币17,128,000元的厂房及机器、价值人民币1,746,000元的办公室设备和新增在建工程项目合共约人民币59,126,000元。另外,随着遵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应用,物业、厂房及设备已包括租赁土地、租赁物业、租赁汽车及租赁机器。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其账面净值分别为人民币161,123,000元、人民币1,844,000元、人民币1,822,000元及人民币4,211,000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人民币69,511,000元,而去年同期则为人民币75,634,000元。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指具有确定可用年期的专利权及生产许可证。于审阅期内,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为人民币4,424,000元。
商誉
商誉是由于集团于二零零五年收购神威药业营销有限公司股本余下20%股权权益,二零一零年收购神威药业(张家口)有限公司及神威药业(四川)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及分别于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二一年收购神威药业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云南神威施普瑞药业有限公司及神威药业(昆明)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权益所产生。
贸易应付款项
于审阅期内,贸易应付款项周转期为146.0日(二零二四年同期167.2日)。
银行借款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的银行借款为人民币328,477,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30,000,000元),借款年息率范围按贷款优惠利率减61个基点至减200个基点计息且须于一至两年内偿还。该银行借款已用于为集团日常营运提供资金。根据计息债项计算的负债资本比率为4.2%(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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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展望:
展望二零二五年,集团将继续秉承创新、品质、合作的发展理念,推动中药行业的转型升级和高品质发展。让公司携手共进,为中药行业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公司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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