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组成,主要从事(i)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不包括中国香港)汽车贸易、提供代理服务及配件代购及(ii)在中国香港买卖上市证券。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六个月,集团录得未经审核之收益约4.50百万港元,与二零二四年同期未经审核之收益约20.34百万港元比较,减少约15.84百万港元或77.8%。收益减少主要是中国经营之汽车贸易及提供代理服务业务减少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收益约4.50百万港元及溢利约7.03百万港元,与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收益约20.34百万港元及亏损约12.98百万港元比较,收益减少约15.84百万港元及获溢利约7.03百万港元。诚如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之公布所披露,集团录得溢利的原因主要归因于录得购买汽车的预付款项减值亏损拨回约18.64百万港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由于集团业务分部表现欠佳,导致集团销售显著下跌,主要由于中国市场激烈的价格战,以及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及全球贸易限制迫在眉睫的威胁等更广大范围的挑战推动所致。这些因素共同扰乱市场环境、抑压销售,并对财务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集团录得集团担任主事人身份之汽车贸易收益约4.50百万港元及没有录得来自配件代购之代理及服务费收入。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分别录得集团担任主事人身份之汽车贸易收益约19.71百万港元及来自配件代购之代理及服务费约0.63百万港元。
集团于中国投资新药开发市场,集团之有限合伙企业与其业务伙伴合作,联合开发四种治疗淋巴瘤、细胞瘤、结直肠癌及耐药性肺结核的新药。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其中一种新药已进入临床试验第二阶段,其他新药仍处于研究阶段。
就买卖上市证券而言,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集团并无录得收益或亏损,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则录得未变现收益约24,000港元及已变现亏损约77,000港元。
业务展望: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收益来自中国汽车贸易、提供代理服务及配件代购分部。
诚如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之通函所披露,汽车业务存在依赖少数客户之风险。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重庆盛渝泓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盛渝泓嘉’)已改善其客户数量及增加至135名客户,且正与44名客户处于磋商过程。盛渝泓嘉将努力增加更多客户,于日后降低依赖程度。
诚如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之公布所披露,由于中国政府有关进口国六标准汽车的政策变动,中国政府要求汽车平行进口商在中国市场出售有关进口国六标准汽车前获得中国生态环境部管理的认证(‘生态环境认证’)。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有六款进口国六标准车型获得生态环境认证,其余车型仍在走认证程序。集团一直密切监察进口国六标准汽车的认证程序。为改善汽车贸易分部的业务表现,集团计划利用全球汽车产业的绿色转型及技术进步,为客户引进更多新能源汽车,推动汽油车及新能源汽车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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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直改革药品行业之规管环境,令该行业于过去数年取得稳定增长,尤其是主要的新药物开发,如推动将更多救命及安全药物列入清单并纳入医疗保险。因此,公司将继续留意中国的新药开发市场,以实现集团业务的多元化。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公司与独立第三方优势置业有限公司就出售华亿地产有限公司之所有股权及其之贷款分别订立一份有条件初步协议(‘初步协议’)及一份正式协议(‘正式协议’),总代价为29百万港元(‘该出售’)。华亿地产有限公司之主要资产为中国香港干诺道中64号及德辅道中133号中华厂商会大厦16楼及洗手间A及B之物业(‘该物业’)。根据初步协议,公司或集团一间成员公司(作为‘租户’)将向华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业主’)租回该物业,期限为自该出售完成日期起计两年,每月租金为130,000港元(‘租回安排’)。租回安排项下之每月租金将低于该物业按揭贷款之当前每月利息支出。该出售及租回安排须待初步协议及正式协议所载之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截至本报告日期,该出售及租回安排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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