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汽车玻璃销售及安装╱维修服务、汽车玻璃贸易、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服务、商业顾问服务及融资租赁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该期间’),集团收益总额约为人民币67,155,000元,较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收益约人民币57,606,000元按增幅16.6%增加约人民币9,549,000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该期间’),集团收益总额约为人民币67,155,000元,较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收益约人民币57,606,000元按增幅16.6%增加约人民币9,549,000元。于该期间,整体毛利由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17,900,000元按增幅1.2%增加约人民币213,000元至约人民币18,113,000元。该期间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约31.1%减少至约27.0%。
收益及毛利增加乃主要由于集团汽车玻璃业务的业务量增加所致。于该期间,汽车玻璃分部录得收益约为人民币58,940,000元,毛利约为人民币9,971,000元,而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收益约为人民币48,702,000元,毛利约为人民币9,369,000元。
于该期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10,291,000元,较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亏损约人民币5,915,000元增加约人民币4,376,000元。
于该期间,集团毛利由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17,900,000元按增幅1.2%增加约人民币213,000元至约人民币18,113,000元。
展望未来,董事会将专注于巩固其现有业务地位,并继续尽最大努力寻求合适的并购机会及╱或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