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随附的SemiLED Corporation(“注册人”)截至2025年5月3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季度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I,注册人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rung Tri Doan特此根据18 U.S.C. § 1350(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反映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日期: |
202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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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ung Tri Do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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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Trung Tri Do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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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