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i)
修订证明书
的
成立法团证明书
休斯顿美国能源公司。
********
HOUSTON AMERICAN ENERGY CORP.(“公司”)是一家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根据DGCL第228和242条组建和存在的公司,特此证明:
第一: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根据DGCL第141(f)条行事,正式通过一项决议,载列经修订的公司注册证书(“公司注册证书”)的拟议修订,如下所述,宣布上述修订是可取的,并建议公司股东批准该修订以供考虑,公司股东已根据DGCL第228条正式通过该修订。
第二:现将《公司注册证书》第六条第二款全文修改重述如下:
“2.董事。
截至将于2025年举行的公司股东年会(或为此目的召集并召开的该等股东特别会议)之日止的公司每位董事的任期将于将于2025年举行的公司股东年会届满,尽管该董事此前可能已当选,其任期将延长至将于2025年举行的该公司股东年会之日之后。在2025年举行的该等公司股东年会及其后的每次公司股东年会(或为此目的召集并举行的该等股东特别会议)上,公司每名董事的任期应在下一次公司股东年会上届满,每名该等董事的任期至其继任人获得正式选举和资格为止,但须视该董事的先前死亡、辞职、退休、丧失资格或被免职而定。此外,除本公司注册证书或任何优先股指定另有规定外,在公司股东年会上选出的每名董事,以及为填补董事会空缺或新设立的董事职位而临时选出或委任的每名董事,任期至该董事当选或委任的任期届满为止,直至该董事的继任人正式当选并符合资格,或至该董事先前去世、辞职、退休、丧失资格或被免职为止。凡任何类别或类别的股票或其任何系列的持有人有权依据本公司注册证书或任何优先股指定选举一名或多于一名董事,而除本文或其中另有规定外,该类别或类别或系列的空缺和新设立的董事职位可由该类别或类别或系列当时在任的董事过半数填补,由如此选出的唯一留任董事或经有权选举该等董事的此类或类别或系列的大多数已发行股份的一致书面同意或赞成票。”
第三:本修订法团注册证明书证明书(本“修订证明书”)乃根据总务委员会第228及242条的规定而妥为采纳。
Fourth:本修订证明自纽约时间下午5:00起生效,日期如下。
作为证明,公司已安排由其首席执行官于2025年10月9日签署此证书。
| Houston American Energy Corp. | ||
| 签名: | /s/爱德华·吉莱斯皮 | |
| 姓名: | 爱德华·吉莱斯皮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