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1

我们的refVSL/773179-000001/25925270v2
iHuman公司。
B座8层,
望京东路1号
北京市朝阳区10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4年4月25日
尊敬的先生们
iHuman公司。
我们曾就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担任iHuman Inc.(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开曼群岛法律法律顾问。
特此同意在“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E.股份所有权——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和“第10项。年度报告中的附加信息— E.税务—开曼群岛税务”,我们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将我们在这些标题下的意见摘要纳入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提交的表格S-8(文件编号:333-254990)上的登记声明中,该声明与公司的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我们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s/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