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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9 3 ef20060908 _ ex19.htm 展览19

附件 19

Johnson Outdoors Inc.
内幕交易政策

Johnson Outdoors Inc.(“公司”)董事会已采纳此内幕交易政策,该政策适用于公司及其指定子公司的所有员工、高级职员、董事和顾问,涉及公司证券的交易,以及公司与其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证券的交易,包括客户和供应商。
 
该政策旨在防止内幕交易或内幕交易指控,并保护公司的诚信和道德行为声誉。了解并遵守这项政策是您的义务。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公司总法律顾问。
 
政策的适用性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证券的所有交易,包括普通股、普通股期权和公司可能不时发行的任何其他证券,例如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与公司证券有关的衍生证券,无论是否由公司发行,例如交易所交易期权。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和顾问,他们收到或有机会获得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定义见下文)。这类人群及其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在本政策中有时被称为“内部人”。该政策也适用于从任何内部人士处收到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人。
 
任何拥有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人,只要该信息未被公开知晓,即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政策的管理

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和总法律顾问将担任本保单的合规官,在其不在时,由董事会指定的另一名员工负责本保单的行政管理。合规干事与本政策有关的所有决定和解释应为最终决定,不受进一步审查。
 
政策声明
 
1.重大非公开信息交易.任何内幕人士在掌握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期间内,不得从事任何涉及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交易,包括任何购买或出售要约。此外,任何内幕人士不得购买或出售任何其他公司的任何证券,不论是否由公司发行,同时拥有在其参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过程中获得的有关该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

1

2.卖空.任何内幕人士不得从事买卖公司证券的卖空活动。“卖空”是指出售不属于卖方的证券,或者,如果拥有,则不是在其后20天内针对此类出售而交付的证券(“对着盒子做空”)。公司证券的某些看跌期权和看涨期权的交易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卖空。
 
3.小费.任何知情者如知悉有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均不得向其工作或角色并不要求其拥有该信息的公司内部任何其他人或向公司以外任何有关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人(包括家庭成员或朋友)披露(“提示”)重大非公开信息,亦不得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由该内幕人士或相关人士根据重大非公开信息就买卖公司证券作出建议或发表意见。
 
4.套期保值交易.某些形式的对冲或货币化交易,例如零成本项圈和远期销售合同,允许内部人士锁定其所持股票的大部分价值,通常是为了换取股票的全部或部分上涨潜力。这些交易允许内幕人士继续拥有担保证券,但没有所有权的全部风险和回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知情人可能不再拥有与公司其他股东相同的目标。因此,这几类交易是本政策所禁止的。
 
5.保证金账户.如果您未能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保证金账户中持有的证券可能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被经纪商卖出。由于在内幕人士知悉重大非公开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不被允许交易公司证券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融资卖出,因此禁止所有内幕人士在保证金账户中持有公司证券。然而,公司可在个案基础上给予本禁止的例外,并允许内幕人士在保证金账户中持有公司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质押公司证券作为贷款的抵押品。任何此类例外情况必须事先得到合规官的批准。合规官在决定是否批准保证金账户或质押时可考虑其认为相关的任何因素,包括内幕人士在不诉诸质押股份的情况下履行任何义务的财务能力,以及根据保证金账户或质押承担的义务是否对内幕人士具有充分追索权。如果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制于本政策的增编,则任何此类保证金账户或质押不得在增编中规定的任何季度停电期间或特定事件停电期间设立。
 
6.困苦无例外.个人财务紧急情况的存在,并不能成为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本政策的借口。
 
7.非公开信息的保密性.与公司有关的重大非公开信息为公司财产,禁止擅自披露。如果公司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顾问收到公司外部的任何查询,例如股票分析师的信息查询(尤其是财务业绩和/或预测),则应将查询提交给公司的首席财务官,他负责协调和监督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向投资大众、分析师和其他人发布此类信息。

2

8.停电和预先清零程序.为帮助防止无意中违反联邦证券法,甚至避免出现基于内幕消息的交易,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本政策的增编,适用于公司董事、受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约束的执行官(“执行官”),以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某些指定雇员和顾问,他们有权获得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本公司将通知你,如果你受制于该增编。
 
该增编一般禁止其覆盖的人员在季度停电期间以及在某些特定事件和特定事实停电期间交易公司证券。季度停电期间与合并和分配每个财政季度第二个月的财务业绩相重合。这些财务业绩将随附一份来自首席财务官的通知,宣布交易窗口立即关闭,该窗口将在公司该季度收益发布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开始时重新打开,除非有任何其他特定于事实或特定于事件的停电。该增编涵盖的人士还必须预先清算公司证券的所有交易。

3

潜在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和/或纪律处分
 
1.内幕交易责任.根据联邦和州证券法,对涉及此类非法行为的个人及其雇主和主管而言,利用或传播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潜在处罚可能是严厉的,可能包括监禁、刑事罚款、民事处罚和民事执行禁令。鉴于潜在处罚的严重性,遵守这一政策是绝对强制性的。在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从事公司证券交易,违反内幕交易法的,可判处实质性监禁,并需支付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金额数倍的刑事处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还可以向任何在内幕交易违规时“直接或间接控制实施该违规行为的人”的人寻求实质性民事处罚,这将适用于公司和/或管理和监督人员。即使是导致微利或没有利润的违规行为,SEC也可以作为控制人向一家公司和/或其管理和监督人员寻求处罚。

2.付小费的法律责任.内幕人士还可能对其向其披露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或其根据此类信息就交易公司证券向其提出建议或表达意见的任何人(通常称为“tippee”)的不当交易承担责任。举报人可能会受到与举报人相同的处罚和制裁,即使在披露者没有从交易中获利的情况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实施了巨额处罚。美国证交会、证券交易所和金融业监管局使用复杂的电子监控技术来发现内幕交易。
 
3.可能的纪律处分.公司还可能对未能遵守本政策的行为进行制裁,包括因故解雇,无论您未能遵守本政策是否导致违法。
 
4.个人责任.每名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及顾问均有个别责任遵守本政策,打击内幕交易,并对有关公司的资料保密,在掌握重大非公开资料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公司证券交易。内幕人士可能会不时不得不放弃公司证券的拟议交易,即使他或她计划在获悉重大非公开信息之前进行该交易,即使内幕人士认为他或她可能因等待而蒙受经济损失或放弃预期利润。每个人都有责任确保自己遵守本政策,其交易受本政策约束的任何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或实体也遵守本政策。在所有情况下,确定个人是否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责任在于该个人,公司、合规官员或任何其他雇员或董事根据本政策(或其他)采取的任何行动绝不构成法律建议或使个人免于根据适用证券法承担责任。

4

政策适用于有关其他公司的内幕消息
 
本政策和此处描述的指南也适用于与其他公司有关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包括公司的分销商、供应商或供应商(“业务合作伙伴”),当该信息是在受雇于公司或其子公司期间或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期间或由公司或其子公司或代表提供服务期间获得的。就有关公司业务伙伴的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或进行任何交易,可能会导致民事和刑事处罚,以及终止雇佣关系。所有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和顾问应以与公司直接相关的信息所需的同等谨慎对待有关公司业务合作伙伴的重大非公开信息。

重大非公开信息的定义
 
有市场意义的信息,即其公开传播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应当视为(1)材料,或者如果有合理的可能性认为投资者在就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或公司业务合作伙伴的证券作出投资决定时具有重要意义,以及(2)如果该信息之前未向公众披露,并且在其他方面无法向公众提供,例如在新闻稿或SEC文件中(此类信息被称为“重大非公开信息”)。
 
任何可以预期会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无论是利好还是利空,都应被视为重大信息。评估重要性并没有明线标准;相反,重要性是建立在对所有事实和情况的评估基础上的,往往由执法当局在事后进行评估。虽然根据这一标准可能难以确定特定信息是否重要,但有各种类别的信息特别敏感,作为一般规则,应始终被视为重要信息。这类信息的例子可包括:
 

财务结果

财务指引的变化

已知但未公布的未来收益或损失

与分销商、客户、合作者和其他商业伙伴的重大合同的执行或终止

关于未决或拟议合并或其他收购的消息

重大资产的处置、建设、取得、质押或许可的消息

涉及公司的网络安全风险或事件,包括与客户、供应商、员工或任何公司数据有关的风险或事件

即将破产或出现财务流动性问题

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里程碑

来自研究工作的科学成就或其他发展

涉及公司关系的重大发展

股息政策的变化或股票回购计划

具有重要性质的新产品公告

重大产品缺陷或修改

5


股票分割

新的股票或债券发行

未决诉讼的积极或消极发展

因实际或威胁诉讼而导致的重大诉讼风险敞口

高级管理层重大变动
 
正面或负面的信息都可能是重要的。

此外,向少数公众披露信息的事实并不是出于内幕交易目的而将其公开。要做到“公开”,信息的传播方式必须是设计成一般能接触到投资者的,必须给投资者吸收信息的机会。即使在公开披露有关公司的信息后,也必须等到第二天营业 信息公开披露后的交易日前,您可以将该信息视为公开。

非公开信息可包括:


属于谣言主题的未公开事实,即使谣言广为流传;以及

以保密方式委托给公司的信息,直至对该信息进行公开公告,并经过足够的时间让市场对该信息的公开公告作出回应(通常为两个交易日)。

如果您不确定信息是否被视为重要和/或公开,您应该咨询公司的总法律顾问,或者假设信息是重要和非公开的,并将其视为机密。
 
终止后交易
 
本政策继续适用于内幕人士对公司证券进行的交易,即使该内幕人士对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一的雇用或服务已终止,直至该内幕人士截至终止日期所拥有的有关公司的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已公开为止。内幕交易后的交易不受该增编的约束。
 
某些例外

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项下交易
 
公司内幕交易政策不适用于公司授予的员工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项下股票增值权的行权、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单位的授予或其他股权奖励(但不是出售在此类行使或授予时发行的任何股份)或行使预扣税权利,据此,您选择让公司在满足预扣税要求的前提下预扣股份。也不适用于你向本公司交回先前拥有的股份以支付期权行使价。然而,该政策确实适用于作为经纪人协助的无现金行使期权的一部分或在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的任何股票出售,或任何其他市场出售。换言之,虽然员工股票期权的行使不受该政策的约束,但任何出售在行使时获得的股份(公司除外)均受该政策的约束。

6

博纳信德礼物
 
就本政策而言,公司认为公司证券的善意赠与不受本政策的约束,除非作出赠与的内幕人士有理由相信,在内幕人士知悉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接受者有意出售公司证券。
 
员工股票购买计划
 
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不适用于因您定期扣留计划选举表格下的补偿款以购买公司股票为目的而在公司员工股票购买计划中购买公司股票。相反,您根据该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受购买时有效的计划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查询
 
你遵守这项政策对你和公司都极为重要。如果您对本政策或其应用有任何疑问,请向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咨询。不要试图自行解决不确定性,因为内幕交易相关规则复杂,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本内幕交易政策日期为2023年3月1日,取代公司以往任何有关内幕交易的政策。

7

Johnson Outdoors Inc.
 
内幕交易政策增编–
预先清理和黑名单程序
 
这是Johnson Outdoors Inc.(“公司”)内幕交易政策的增编。您应与本增编一起仔细查看内幕交易政策,了解与本增编相关的重要术语和定义,包括重大非公开信息的定义。本增编是对内幕交易政策的补充和补充。
 
为帮助防止无意中违反联邦证券法,甚至避免出现内幕消息交易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了这份增编。本增编适用于受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约束的董事、执行官(“执行官”)以及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某些指定员工(统称“涵盖人员”)。受本增编规限的有关人士名单载于附表1。公司可根据需要不时修订附表1,以反映其认为适当的任何变动,例如任何个人的委任、辞职或地位变动。
 
本增编还包括旨在解决第16条下的两个工作日表格4提交要求的额外程序。
 
停电程序
 
1.受保人的季度停电期.从每个财政季度第二个月的财务业绩合并和分配开始,到该季度财务业绩公开披露之日后第二个交易日开始结束的期间,从遵守适用证券法的角度来看,是公司股票交易特别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性是由于以下事实:在此期间,相关人员通常会拥有有关该期间该季度预期财务业绩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因此,这段时间被称为“季度停电期”。所有被覆盖人士均被禁止在季度停电期间交易或从事任何涉及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交易。
 
2.特定事件停电期.除了季度停电期外,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可能会不时出现。在该等信息待处理期间,公司可能会施加特殊事件特定的禁售期,在此期间,公司证券的交易将适用相同的禁令。公司将通知那些受制于任何特定事件禁售期的人员。促请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高级人员、董事、雇员、顾问及承建商牢记,即使他们不受季度或特定事件的禁售期限制,他们仍被禁止擅自披露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及在证券交易中滥用重大非公开信息.

8

3.获批准的10b5-1计划的例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5-1条规定了对符合特定要求的交易计划(简称10b5-1计划)的联邦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交易责任的肯定性抗辩。一般来说,10b5-1计划必须在禁售期之外以及在您没有关于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时间签订。为了拥有有效的10b5-1计划,您必须:

(i)订立具有约束力的合约以购买或出售该证券;
 
(ii)指示另一人为你的帐户购买或出售该证券;或
 
(iii)采纳买卖证券的书面计划。
 
此外,合同、计划或指示必须:
 
(i)指明买卖证券的金额、出售证券的价格及交易日期;
 
(ii)包括厘定金额、价格及日期的公式;或

(iii)不允许交易者对如何、何时或是否进行交易施加任何影响,并且实际上不得行使此类影响。
 
如果您订立的10b5-1计划是书面的,并事先获得公司首席财务官及其总法律顾问的批准,那么您可能会在禁售期内以及在拥有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根据该10b5-1计划交易公司的证券。见内幕交易政策增编–规则10b5-1交易计划。

公司批准备兑人士的规则10b5-1计划并不构成对备兑人士的任何建议或保证,即该计划符合规则10b5-1或将导致规则下的有效肯定抗辩,且此类批准不得减少或消除任何备兑人士根据《交易法》第16条承担的义务,包括该人在其下的披露和短线交易责任。如果出现任何问题,这类人应在实施细则10b5-1计划时咨询其自己的律师。
 
获覆盖人士对交易的预先清查

公司已确定,所有被覆盖人士必须避免交易公司证券或从事与公司证券相关的任何交易,即使在禁售期之外也是如此,而无需首先遵守公司的预先审批程序。这一预先许可要求适用于股票期权行使、善意赠与和内幕交易政策除外的其他交易。在开始任何与公司证券相关的交易或交易之前,包括签订10b5-1计划之前,每位此类人员必须联系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及其总法律顾问。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及其总法律顾问将在清算任何拟议交易之前根据需要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协商。

9

附加信息-董事和执行官
 
公司董事和执行官还必须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规定的报告义务和对短线交易的限制。这些规定的实际效果是,在六个月期限内买卖公司证券的董事和执行人员,无论是否知悉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都必须向公司上缴全部利润。根据这些规定,只要某些其他标准 都满足了,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收到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期权、股票增值权或任何其他股权奖励,或行使该期权、股票增值权或其他股权奖励,均不被视为第16条规定的购买;但是,任何此类股份的出售均为第16条规定的出售。第16条禁止执行人员和董事做空公司股票。卖空是指出售不属于卖方的证券,如果拥有,则未交付(“卖空对箱”)。公司证券的看跌期权和看涨期权交易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卖空或可能导致对做空波段利润的责任。公司内幕交易政策禁止所有此类交易。

这份内幕交易政策增编的日期为2023年3月1日。

10

Johnson Outdoors Inc.
 
内幕交易政策增编–
细则10b5-1交易计划

本政策为《Johnson Outdoors Inc.内幕交易政策》的增编;是对内幕交易政策的补充和补充。定义的术语与内幕交易政策中给出的含义相同,除非另有说明。
 
该政策旨在让内部人士有机会根据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0b5-1条要求的书面计划交易公司股票。更具体地说,它旨在让内部人员有机会在季度停电期间和特定事件停电期间交易公司股票,而不会有违反公司政策或联邦证券法的风险,前提是此类交易符合本增编的条款。它旨在为内部人士在计划公司股票交易时提供更大的确定性,并在管理其个人财务事务方面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规则10b5-1的背景
 
该法第10条和第10b5-1条规则禁止根据重大非公开信息购买或出售证券。规则10b5-1明确了何时“基于”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并以规则10b5-1交易计划(“计划”)的形式提供了“安全港”。根据在不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时善意建立的计划执行预先计划的交易的人对内幕交易的指控有肯定的抗辩,即使根据该计划进行的实际交易是在个人可能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时间执行的,否则将违反适用法律。因此,规则10b5-1计划被认为对内部人士特别相关。
 
政策的适用性
 
本政策适用于内部人士根据符合SEC规则10b5-1的要求和下文概述的计划要求的预先设定的交易计划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收到的公司普通股和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或其他股权奖励的所有交易。制定符合本政策的计划并不否定公司内幕交易政策中包含的禁令,包括第2至7段,包括在内。

计划要求
 
1.该计划必须善意订立,而不是作为避免联邦证券法禁令的计划的一部分,内幕人士必须就其计划善意行事。

11

2.设立该计划的人在该计划设立时不得知悉有关公司或其证券的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

3.该计划的条款必须规定交易的金额、价格和日期,或包括确定金额、价格和日期的书面公式。

4.交易的人不得对如何、何时或是否进行交易施加任何后续影响。

5.交易必须根据该计划进行。

政策声明
 

1.
制定计划.当内幕人士不知道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时,他们可能会在季度停电期和特定事件期之外制定计划。此类个人必须证明,作为建立该计划的一部分,她/他没有拥有重要的非公开信息。该计划必须是善意进入的,而不是作为避免联邦证券法禁令的计划的一部分。制定计划需要公司批准,总法律顾问被授权负责审查所有提议的计划,以确保每个计划完全符合本政策的要求。只有自由拥有且没有任何和所有限制和责任的股份才可能受到计划的约束。根据计划订立的股份不得在该计划之外转让。内幕人士可能在任何时候只有一个计划,不可能有多个重叠的计划。内部人士可能只依赖单一贸易计划的肯定抗辩至每十二个月期间只有一个单一贸易计划.
 

2.
计划条款.该计划必须规定交易金额、价格和日期,或包括确定交易金额、价格和日期的书面公式。该计划应根据制定该计划的内部人员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a.
金额:金额可以是特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是特定美元价值的股份。金额可以与外部因素挂钩,例如特定学院公布的学费成本。
 

b.
价格:计划可以设定最低或最高价格或随时间变化的价格,但价格目标或价格目标的确定方法在计划中有规定。
 

c.
日期:计划可以设计为在触发事件时启动交易,例如特定财务义务的到期日。
 

d.
持续时间:计划的持续时间应设计为满足内部人的需求,也应避免出现操纵行为。因此,没有计划的最短期限,但计划必须在不迟于其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终止。对于公司董事和第16节高级职员而言,根据计划开始交易的时间不得少于该计划被采纳或修改之日起的90天或以表格10-Q或表格10-K披露该计划被采纳的季度的公司财务业绩后的两个工作日(但不得超过计划被采纳或修改后的120天),以较晚者为准。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以外的人所采纳的计划进行的交易,不得在该计划成立之日或当时的当前季度禁售期结束之日起不少于45天开始,以较晚者为准。计划可能会规定某些特定事件的停牌,包括合并、重大收购、公司重组或建立该计划的内幕人士死亡。
 

3.
计划的修改及终止.强烈不鼓励在没有令人信服的情况下修改计划,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制定计划的内部人不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才在季度停电期和特定事件期之外修改计划。在没有异常情况的情况下,也强烈不鼓励在计划期结束前终止计划。过早终止计划的内部人士不得早于该等提前终止日期起计六个月成立后续计划。

12


4.
计划的第三方执行.将根据计划执行交易的第三方(“管理经纪人”)不得对如何、何时或是否交易受计划约束的公司股票拥有酌处权或行使任何影响力。一旦制定了计划,内幕人士可能不会就该计划与管理经纪人有进一步联系(通知交易已执行除外)。
 

5.
监管报告要求.公司股票的交易仍必须遵守其他监管报告要求,包括表格3、4和5、附表13D和13G。
 

6.
计划外的交易.强烈劝阻建立计划的内部人在该计划存续期内不得在该计划之外进行公司股票交易。


7.
披露.公司保留披露与内幕人士设立的任何计划的采纳、修改、终止或中止有关的相关信息的权利。
 
查询
 
你遵守这项政策对你和公司都极为重要。如果您对本政策增编或其应用有任何疑问,请向总法律顾问提出。不要试图自行解决不确定性,因为有关内幕交易和规则10b5-1计划的规则很复杂,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本政策增编日期为2023年3月1日。

13

     

日期  

附表1
 
Johnson Outdoors Inc.
高级人员、董事及其他受
第16节和事先澄清


1.
董事:


姓名

 
 
 
 
 
 
 
 
 
 

2.
军官(包括兼任董事的高级职员):


姓名
标题

 
 
 
 
 
 
 
 
 



3.
额外雇员须受禁售期及预先清仓交易限制:


姓名
标题


 
 
 
 
 
 
 
 

2

Johnson Outdoors Inc.
内幕交易合规计划
预先清点清单

个人建议买卖或订立任何涉及公司证券的交易:
 

拟议交易或交易,包括股份有限公司:
 

 
贸易或交易方式:
 

建议交易日期或交易日期:
 

请审查以下要求,并酌情确认。如果您正在确认对账单,请选中该框,如果对账单不适用,请选中该框。
 
停电期间.确认交易或交易将在公司的“禁售期”之外进行或进入。已确认☐
 
第16款遵约.确认,如果该个人是受第16条约束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则拟议的交易或交易不会因匹配的过去(或预期的未来)交易而产生第16条下的任何潜在责任。 已确认☐ N/A ☐
 
表格4.确认,如果需要提交表格4,已经或将要完成并将及时提交。已确认☐ N/A ☐
 
禁止交易.确认,如果个人是受第16条约束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则提议的交易不是“卖空”、看跌、看涨或其他被禁止或强烈劝阻的交易。已确认☐ N/A ☐
 
细则144遵守情况.如果第144条不适用,请在此处查看☐
 
确认,如果适用第144条的遵守情况:

一、已满足当前公开信息要求(,最近十二个月内所有10-K、10-Q等报告均已备案);已确认☐
 
ii.股份不受限制,或如受限制,则已满足适用的持有期;确认☐
 
iii.不超过交易量限制(超过已发行普通股的1%或过去四周的平均每周交易量中的较大者)(确认该个人不属于聚合组);已确认☐

1

iv.卖出要求的方式已经满足(“券商异动”或直接与做市商);并确认☐

v.表格144通知已填写并存档。已确认☐
 
规则10b-5关注.确认:
 
i.该个人已被提醒,当管有任何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且未向公众充分披露时,禁止交易;已确认☐
 
ii.该个人已与合规干事讨论该个人或合规干事所知悉的、且该个人认为可能具有重大意义的任何信息;并确认☐

iii.不存在任何对该个人实施特别禁止而使该个人无法交易或进行涉及公司证券的任何交易的事件。已确认☐

 
 
首席财务官签名
 
 
日期:
 
 
   
 
总法律顾问签字
   
 
日期:
 

我不是在重大非公开信息上交易,或在适用的情况下赠送礼物。

 
 
个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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