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2026年3月3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申报文件
注册号:333-290742
美国
证券与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前的修正案2
为了
表格S-4
注册声明
在……之下
1933年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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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普托鲁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人名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开曼群岛* |
2834 |
不适用 |
||
|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
(主要标准行业) |
(I.R.S. 纳税人) |
汉诺威广场17号
英国伦敦W1S 1BN
+44 20 80929299
注册人各主要办事处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通信文件的副本,包括寄给代理进行送达的邮件,都应被发送至以下地址:
| 路易斯·陶布曼律师 亨特·陶布曼·费舍尔与李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大道950号,19层 纽约州纽约市,邮编10022 电话:(917) 512-0827 |
乔纳森·德布林格律师 约翰·J·哈特律师 埃伦奥夫·格罗斯曼与斯科尔律师事务所 美洲大道1345号 纽约州纽约市,邮编10105-0302 电话: (212) 370-1300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拟向公众出售的日期:在本次注册说明书生效日之后,尽快进行出售活动;同时,还需满足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其他所有条件。
如果在此表格上注册的证券是作为组建控股公司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发行的,并且符合《通用指南》的要求,请勾选以下复选框:☐
如果提交此表格是为了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的规定,为某项发行申请注册额外的证券,请勾选此选项,并列出该次发行的先前已生效的注册报表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规定,对先前已生效的注册声明进行的修改,请勾选此选项,并列出同一次发行相关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请用勾号表示该注册企业是大型加速申报企业、加速申报企业、非加速申报企业、小型报告企业,还是新兴成长企业。有关“大型加速申报企业”、“加速申报企业”、“小型报告企业”以及“新兴成长企业”的定义,请参阅《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的规定。
| 大型快速上市企业 |
☐ |
加速申报的发行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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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加速型融资人 |
☒ |
规模较小的报道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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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兴成长型企业 |
☐ |
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型企业,请在该选项上打勾,表示注册方选择不遵守《证券法》第7条(a)(2)(B)款所规定的新准则或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从而不享受延长的过渡期。☐
如果适用,请在相应的方框中打上“×”,以标明在进行此交易时所依据的相应规则条款:
《证券交易法》第13e-4(i条)规定(跨境发行者公开募股)☐
《证券交易法》第14d-1(d)条(跨境第三方要约收购)☐
注册人兹决定在必要时调整本注册声明的有效日期,以推迟其生效时间。该日期可由注册人另行提交一份修正文件来明确指定,该修正文件应明确规定本注册声明自该文件提交之日起依据1933年《证券法》第8(a)条开始生效;或者直到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第8(a)条的规定确定其他具体日期后,本注册声明才正式生效。
____________
在本文所述的合并完成之前,注册人计划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06条(经修订后)申请撤销注册,并依据特拉华州通用公司法第388条申请将公司的注册地迁至特拉华州。这样一来,注册人的公司注册管辖权将从开曼群岛转移到特拉华州。所有已注册的证券将在注册完成后由新的实体发行,而该新实体的名称将在合并完成后进行更改(具体变更内容请参阅附带的委托书/公司章程)。
这份初步代理声明/招股书中的信息并不完整,可能会发生变化。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登记文件生效之前,我们不得出售该初步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提到的证券。这份初步代理声明/招股书并非出售要约,也不适用于那些不允许进行出售或要约活动的司法管辖区。
初步Proxy声明/说明书
截至2026年3月30日,待相关事宜完成后再行处理。
临时股东大会的声明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特批的开曼群岛公司)
招股说明书/章程
阿普托鲁姆集团有限公司的普通股股份
在成为特拉华州注册的公司之后,公司名称也将进行相应更改,具体变更细节将在与此次更名相关的程序中确定。
致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和DiamiR生物科学公司的股东们:
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开曼群岛的豁免责任有限公司(“Aptorum”、“APM”、“Aptorum集团”或“公司”),以及DiamiR生物科学公司,一家位于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DiamiR”)于2025年7月14日签署了一份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Aptorum将在特拉华州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Merger Sub”),该子公司将与DiamiR合并,而DiamiR则继续作为Aptorum的全资子公司存在。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被称为“合并公司”。Aptorum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其业务由其在香港的子公司负责运营——详见“风险因素——与我们企业结构相关的风险”和“风险因素——在香港开展业务所面临的风险”。
在合并协议生效的同时,DiamiR公司与Aptorum Therapeutics有限公司(该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了一份管理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Aptorum Therapeutics每月需支付87,500美元的服务费用,并承担DiamiR公司的相关开支。作为交换,DiamiR公司的员工将为Aptorum Therapeutics开发一种用于早期检测及监测胶质母细胞瘤进展的诊断测试,该工作将在合并完成之前或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此外,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DiamiR公司、其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以及Aptorum Therapeutics还签署了一份有限临时专利和知识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非独家地将其各自的知识产权授权给该公司,同时需支付5,000美元的预付款,并在合并完成之前或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支付1,200美元的费用。随着各方继续努力满足合并的完成条件,他们同意将合并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终止日期从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双方签署了关于延长管理服务协议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的修正案,并将每月的服务费用提高至105,000美元;2026年3月,双方又签署了一项修正案,将协议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在合并完成之前,Aptorum将通过持续经营的方式将其业务转移并组建为一家位于特拉华州的公司(以下简称“本土化过程”);在本土化过程完成后、合并完成之前,该公司将被称作“Aptorum Delaware”。在本土化过程中,当时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AptorumA类普通股将自动按1:1的比例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同时,当时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AptorumB类普通股也将自动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以及一份无表决权且不可转换的A系列优先股。如果此次股份发行发生在2026年3月30日,那么总共9,536,034股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以及1,796,934份不可转换的A系列优先股将分配给Aptorum现有的股东们。
在合并生效之时(“生效时间”或“终止日”),所有尚未转让的DiamiR普通股股份,除了那些持有异议的股份外,都将转换为与转换比例相对应的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股份。该转换比例的计算方式如下:首先,将Aptorum普通股的总数除以DiamiR普通股的总数,再将其结果乘以七分之三(3/7)。具体计算方法详见“合并协议——转换比例”部分的描述。如果合并发生在2026年3月30日,那么DiamiR的现有股东将获得共计19,917,413股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股份,而没有任何DiamiR优先股会被分配给现有股东。
在合并完成后,DiamiR的股东以及Aptorum现有的股东将分别持有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票中约70%和30%的股份。如果任何一方在合并前发行额外的证券,这些比例将会相应调整。由Jurchen投资公司负责管理Aptorum事务,该公司完全由Jurchen先生拥有,他同时也是Aptorum的现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Jurchen投资公司将成为1,606,147股A级优先股票的实益持有人。
Aptorum的A类普通股目前在纳斯达克市场的证券代码为“APM”。合并完成后,该公司将被更名为“Niki BioSolutions, Inc.”,而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市场的证券代码为“NIKI”下进行交易。2026年1月8日,Aptorum的A类普通股的最终交易价格为每股1.08美元。
Aptorum的股东们被诚挚地邀请参加此次特别会议,会议时间定为2025年[ ]日,东部时间上午9:30。除非会议被推迟或改期举行,否则必须出席此次会议,以获得完成合并及相关事务所需的股东批准。会议将在香港干诺道中148号广东投资大厦17层举行。在会议上,Aptorum将向股东们提出以下决议(统称为“提案”):
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批准公司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合并操作。每股的面值为0.00001美元,这些股份均计入公司的授权股本中(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合并比例可为[2-1]、[3-1]、[4-1]、[5-1]、[6-1]、[7-1]、[8-1]、[9-1]或[10-1]。具体的合并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在“本土化”操作生效日期前的一天自行决定。(该合并方案也被称为“合并提案”或“第1号提案”)
2. 通过特别决议,批准Aptorum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版)以及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在开曼群岛注销注册资格。同时,允许Aptorum以 Delaware州法律为准,继续作为一家公司存续。决议还授权Aptorum的董事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以注销Aptorum在开曼群岛的注册资格。该注销程序应在合并完成前至少一天进行,具体步骤如下:Aptorum需向Delaware州国务卿提交一份企业本土化证书以及拟议中的新公司章程,并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注销申请。一旦本土化程序生效,Aptorum将继续作为一家Delaware州的公司存在。Aptorum所有未偿还证券将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未偿还证券,具体细节请参阅随附的代理声明/章程文件(“本土化方案”或“第2号提案”)。
3. 通过普通决议,批准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向DiamiR的股东发行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股票。这些股票的数量应占本次发行前Aptorum Delaware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以上。该决议的副本作为附件A附在随附的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上(“纳斯达克股票发行提案”或“第3号提案”)。
4. 通过普通决议,批准实施新的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涉及[ ]股普通股,称为“2025年激励计划”。该计划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附在本文件之后(即“激励计划提案”或“第4号提案”)。
5. 通过普通决议,批准任命五名董事的提议。这五名董事分别是:Kira Sheinerman、Ian Huen、Justin Wu、Dougals Arner和Laura A. Philips。该任命计划在合并完成后生效(以下简称“董事任命提议”或提案5)。
6. 如有必要,通过普通决议批准延长特别会议的会期,以便争取更多支持者,尤其是在赞成第1项至第4项提案的投票人数不足时采取此措施(该决议被称为“延期决议”或“第6项提案”);
7. 处理在特别会议上或任何会议延期或暂停期间需要由股东们审议的其他事项。
如随附的Proxy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所描述的,Aptorum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了投票协议。根据该协议,他同意对各项提案进行投票支持。因此,Ian Huen的投票权足以使这些提案获得通过,无需其他股东的支持。所以,在Ian Huen提交其投票结果之后,所有提案都将获得批准;虽然不需要公众股东的投票来通过这些提案,但如果你愿意,仍然有资格进行投票。
Aptorum采用双类投票结构,包括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在这种结构中,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股东每股拥有1票表决权,而持有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的股东每股则拥有100票表决权。这一结构可能导致持有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于集中,形成不平衡的表决权分配。Aptorum现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通过持有Jurchen公司的大量股份,实际上控制了超过160万份Aptorum Class B普通股,这使他拥有Aptorum中约86.8%的表决权。
经过仔细考虑后,Aptorum和DiamiR的董事会均批准了该合并协议以及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交易。他们认为完成这次合并是明智之举。Aptorum的董事会已批准这些提议,并建议其股东们对附带的委托书/章程中所描述的提议进行“赞成”投票。
Aptorum恳请您签署并邮寄或在线提交您的授权书或投票指示。如果您无法出席特别会议,这些文件将确保您的股份在会议中得到代表。您可以在特别会议投票之前随时更改或撤销您的授权书。
有关Aptorum、DiamiR、合并协议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交易情况的更多信息,请参见随附的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并完整了解该文件的内容。特别是,您应该仔细考虑“风险因素”部分中所讨论的各项内容。
Aptorum和DiamiR对此次合并给两家公司的股东带来的机遇感到非常兴奋,感谢各位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谨致问候,
| 伊恩·惠恩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
| 首席执行官 |
首席执行官 |
|
| 阿普托鲁姆集团有限公司 |
DiamiR生物科学公司 |
无论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是任何州级证券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否决此次合并、与合并相关的Aptorum证券发行行为,也未对附带的委托书/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交易内容进行审批,更未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确认。任何与此相反的表述均属违法行为。
随附的Proxy声明/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6年,将于2026年或前后向Aptorum的股东们邮寄发送。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股东大会
将于[ ]年2025年举行
股东大会特别会议通知
致Aptorum的股东们:
特此通知:Aptorum Group Limited的股东大会特别会议将于2026年[具体日期]上午9:30在纽约东部时间举行,除非会议被推迟或改期。会议地点为香港干诺道中148号广东投资大厦17楼。
诚挚邀请您参加此次特别会议,会议的目的如下:
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批准对公司A类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份的合并操作。每股的面值均为0.00001美元。合并后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授权股本的[2-1]、[3-1]、[4-1]、[5-1]、[6-1]、[7-1]、[8-1]、[9-1]或[10-1]比例。具体的合并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在“本土化实施日”之前自行决定。该合并提案也被称为“反向股票合并提案”或“第1号提案”。
2. 通过特别决议,批准Aptorum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版)以及该公司的章程细则,从开曼群岛的注册表中注销登记,并以 Delaware州法律为准,继续作为一家公司进行注册(“本土化程序”)。同时,授权Aptorum的董事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以注销该公司在开曼群岛的注册资格。该“本土化程序”应在合并完成前至少一天实施,具体步骤如下:Aptorum向Delaware州的州务卿提交一份企业本土化证书以及拟议中的新公司章程证书,并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注销申请的文件。一旦“本土化程序”生效,Aptorum将继续作为一家Delaware州的公司存在。Aptorum所有未偿还的证券将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未偿还证券,具体细节请参阅随附的代理声明/招股书(“本土化程序说明”或“第2号提案”)。
3. 通过普通决议,批准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向DiamiR的股东发行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股票。这些股票的数量应占本次发行前Aptorum Delaware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以上。该决议的副本作为附件A附在随附的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上(“纳斯达克股票发行提案”或“第3号提案”)。
4. 通过普通决议,批准实施一项新的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涉及[ ]股普通股(以下简称“2025激励计划”),相关方案详见本文件附件H(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第4号提案”)
5. 通过普通决议批准一项提议,即在合并完成后,任命五名董事——Kira Sheinerman、Ian Huen、Justin Wu、Dougals Arner和Laura A. Philips——担任联合公司的董事职务。该任命自合并完成之日起生效。(该提议被称为“董事任命提案”,编号5)
6. 通过普通决议,必要时可以暂停本次特别会议的进行,以争取获得更多支持者们的投票支持;如果提案1至5未能获得足够的赞成票,则必须采纳该暂停会议决议,即“暂停会议决议”或“第6号提案”。
7. 处理在特别会议上或任何会议延期或推迟期间,股东们认为有必要讨论的其他事项。
您的代理人选正在接受Aptorum董事会的审议。在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会议上,在场的董事们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1) 确认该合并协议以及其中涉及的各项交易都是公平合理的,符合Aptorum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2) 批准并宣布该合并方案为可行的选择。
关于本协议所涵盖的各项协议与交易,包括合并事宜;(iii) 指示将合并协议提交给Aptorum股东的会议进行投票;(iv) 建议Aptorum的股东批准合并协议以及由此产生的各项交易,包括合并本身;(v) 批准Nasdaq的股票发行方案;(vi) 批准股份合并方案的实施;(vii) 批准2025年激励计划。所有董事均出席了此次董事会会议。因此,我们的董事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建议,股东们应投票支持第1号到第6号提案。
我们的董事会已确定2026年[ ]日为确定有权获得有关特别会议的通知并参与投票的Aptorum股东们的记录日期(“记录日期”)。只有在该记录日期时持有Aptorum股票的股东才有资格获得有关特别会议的通知并参与投票。
上述事项在本次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有更为详细的说明。该文件还附有一份合并协议副本,作为附件A提供。建议您仔细阅读整个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包括所有附件以及随附的财务报表。
在特别会议上,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们,必须以简单多数的方式投票来决定提案1、3、4和5的通过。也就是说,只要出席并拥有投票权的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要求,那么这些提案就能获得通过。而对于提案2的通过来说,则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投票支持才行。因此,要完成这次合并交易,必须获得提案2和提案3的批准。根据Huen先生的持股比例,他拥有86.71%的股份;此外,由于他签署了投票和支持协议(该协议的具体内容将在本说明书的其他部分详细说明),因此所有提案都将在他的投票支持下获得通过。我们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就能让这些提案得以实施。
关于2026年[日期]上午9:30,香港中环康诺特路148号广东投资大厦17层举行的特别会议的代理材料获取情况的公告。请务必注意此信息。
根据Aptorum董事会的命令,
伊恩·惠恩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2025年
关于其他信息的参考内容
此份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包含了关于Aptorum的重要业务、财务及其他信息。这些信息源自Aptorum向SEC提交的文件,这些文件通过引用方式被纳入了此份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如需查看通过引用方式纳入此份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的各类文件,请参考该文件中的“何处可获取更多信息”部分。您可以在SEC的公开资料室进行查阅,地址为:100 F Street, N.E., Room 1580, Washington, DC 20549;也可以通过SEC的官方网站www.sec.gov来获取这些信息。
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请求获得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的副本,以及所有被引用进入本文件的相关文件,或有关Aptorum的其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请求:书面或电话联系Aptorum,地址为17 Hanover Square, London W1S 1BN, 英国。联系人:Ian Huen,电话:+44 20 80929299。
关于此委托声明/招股说明书
本文件是Aptorum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S-4表格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5条的规定,本文件构成了对Aptorum特拉华州普通股的说明性文件,这些股票将根据合并协议分配给DiamiR的股东。同时,本文件也是Aptorum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4(a)条编制的委托书,同时还作为Aptorum股东特别会议的通知文件,该会议代替了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
Aptorum已提供了关于Aptorum的所有信息,而DiamiR则提供了关于DiamiR的所有信息。Aptorum和DiamiR都为这份关于合并情况的说明文件提供了相应的信息。
您应仅依据本Proxy声明/招股书中的信息行事。Aptorum和DiamiR并未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Proxy声明/招股书中记载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本Proxy声明/招股书的日期为2026年3月[ ]日,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您不得认为本Proxy声明/招股书中记载的信息在任何其他日期都是准确的。
此外,您不应认为这份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所包含的信息在除指定日期之外的任何时间都是准确的。无论是将这份代理声明/招股书发送给Aptorum的股东,还是根据合并协议由Aptorum特拉华州公司发行普通股,都不会产生任何相反的含义。
此代理声明/招股书并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向那些在该司法管辖区进行此类销售或要约邀请行为被禁止的人士提供证券的要约,也不构成向他们发出购买证券的邀请。
Aptorum是一家位于开曼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业务运营地点及大部分员工都位于香港。Aptorum并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任何重大资产或开展任何重大业务活动,但其主要业务确实是在香港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不断演变,可能会发生变化。此外,中国政府有权根据本国法律对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实施监管,也可能对海外发行或外国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进行监管。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中国境内企业的运营状况或其证券的价值发生显著变化。另外,中国政府对任何关于海外发行或外国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投资的监管措施,都可能严重限制或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从而导致这些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监管措施可能会对Aptorum的业务运营及其证券的价值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通过拥有97.27%的经济权益以及31.51%的表决权,Aptorum在Libra Sciences Limited中保持着一定的控制地位。Libra Sciences Limited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公司。不过,Aptorum并非Libra的实际控制人,因为Aptorum并没有权力指挥Libra的日常运营。
正如本代理声明/招股书其他地方所解释的那样,这一情况显著影响了该公司的经济业绩。虽然Aptorum的一家子公司此前曾与Libra签订过一份管理服务协议,但该协议已于2023年3月31日终止。
关于Aptorum在中国大陆开展业务时所面临的风险,请参阅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第27页的“风险因素”部分。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和声明,以提前较少的时间来规范中国的商业活动。这些措施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行为、加强对采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出台新的措施以扩大网络安全审查的范围,以及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监管措施和声明都是全新的,因此很难预测立法或行政监管机构何时会作出回应,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法规是否会发生变化,或者是否会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此外,这些变更可能对我们在香港的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的能力,以及在美国或其他外国市场上市的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如果立法或行政监管机构将注意力转向我们所处的行业,那么这可能会影响到我们开展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美国及其他外国市场上市的能力。
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了解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发布了《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与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应的五项配套指南。这些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规定要求,那些希望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发行或上市证券的境内公司,必须在提交保密或公开注册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完成相关申报程序。我们的企业架构基于我们对子公司的股权控制权。我们的企业架构并非旨在让投资者能够间接参与对中国境内公司的外国投资,因为根据中国法律,外国直接投资于运营中的中国企业是不被允许的。不过,您对Aptorum的投资实际上是投入了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而非Libra公司;因此,您可能永远无法拥有Libra或任何其他子公司的任何股权。因此,我们认为无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许可,因为我们的普通股在Nasdaq的上市并不属于“中国境内公司间接在境外进行证券发行和上市的行为”。同时,由于公司的大部分业务活动并未在中国大陆开展,其主要营业地点也并不位于中国大陆,因此我们也不需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相关申报程序。然而,如果我们认为无需遵循《暂行办法》中的申报程序是错误的,或者《暂行办法》确实适用于我们的情况,我们无法保证能够及时获得《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许可。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完成申报程序,那么这将严重限制或阻碍我们继续发行普通股的能力,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受到重大影响,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甚至丧失价值。有关在中国大陆开展业务以及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详细描述,请参见“风险因素——与我们企业架构相关的风险”和“风险因素——与在香港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关于我们整个组织内的资金流动情况,我们的管理层直接负责监督现金管理事务。资金通常在以下方式下在各个子公司之间转移:母公司可以通过资本投入或公司间贷款的方式向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而子公司则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股息或其他形式向母公司返还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Aptorum已将该金额转至上述子公司。
| 子公司 |
美元 |
|
| Aptus管理有限公司 |
62,719,786.14 |
|
| 阿普托鲁姆医疗有限公司 |
1,624,166.03 |
|
| Aptorum Therapeutics有限公司 |
15,369,903.99 |
|
| Acticule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4,972,079.05 |
|
| 阿普托鲁姆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
15,087.11 |
|
| Aptorum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
442,201.61 |
|
| 阿普托鲁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337.75 |
|
| 克维斯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331,959.92 |
|
| 西皮奥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151,710.07 |
|
| Signate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319,385.76 |
|
| 阿普托鲁姆制药开发有限公司 |
7,300.00 |
我们的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各部门及运营实体之间的现金管理政策与流程。大部分现金由Aptorum负责管理。每个部门或运营实体都会通过提交付款申请表来提出现金需求,该表格明确说明了所需的现金金额及时间节点。随后,这些申请表会提交给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由他们根据资金来源和需求优先级来决定是否批准该笔资金的使用。经审核同意后,相关款项会被提交给财务部门的出纳员进行再次审核。目前,我们还没有其他关于现金管理的政策和流程来规范资金的转移方式。在我们开展业务的各个地区,包括中国在内,没有任何政府当局对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的行为设置任何限制或约束。我们确认,在组织内部进行资金转移时并未遇到任何困难或延误。然而,如果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我们未能遵守相关规定,那么我们可能会面临资金转移方面的限制,这将会对我们的运营资金供应、履行财务义务以及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为所有子公司实施了现金管理政策。这些政策要求相关财务人员确认由审批部门批准的、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的文件是有效的,然后才能在相关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将款项支付给出纳员。所有支付凭证在付款完成后都会被盖章确认,收款人也会在收据上签名确认收到款项。此外,除了某些特定的现金支付情况外,所有支付都应通过电汇方式完成,使用未经背书的转账支票是不可取的。在跨集团资金转移时,所使用的现金管理程序与上述针对外部支付的现金管理政策相同。
我们的集团打算将所有可用资金以及未来的收益(如果有的话)用于业务的运营和扩展,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进行分红或支付任何股息。我们计划通过银行贷款及相关方的借款来偿还所持有的资产。目前我们没有制定具体的分红政策,未来是否分红将由董事会根据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需求、业务前景等因素来决定,同时需遵守未来融资工具中的相关限制条款。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或其子公司从未向美国投资者支付过股息或分配任何投资回报,投资回报可能仅限于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值。我们计划将未来的收益用于支持业务增长。除了已披露的情况外,我们的控股公司、子公司或投资者之间并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分红或分配。如果我们决定在未来对普通股票进行分红,作为控股公司,我们将依赖香港子公司的资金来支持这一行动。如果Libra或其子公司将来自身负债,相关的债务条款可能会限制它们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迄今为止,Libra或其子公司尚未向中国以外的子公司支付过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款。此外,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Libra及其子公司或投资对象从未向中国以外的股东支付过任何股息或分配款。
根据《外国公司责任法案》(“HFCAA”),注册会计师监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指出,注册会计师监管委员会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那些总部位于以下地区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
(1) 中国内地,以及(2) 香港地区。这是由于中国当局在这些地区的立场所决定的。此外,PCAOB的报告还列出了那些需要接受这些审查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我们目前的独立会计事务所Marcum Asia CPAs LLP的审计报告也包含在此报告中。该事务所总部位于纽约曼哈顿的7 Penn Plaza大楼,地址为7 Penn Plaza, Suite 830, New York, New York 10001。我们的审计师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因此,在本报告中没有将我们的审计师列为需要接受PCAOB审查的事务所。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和PCAOB签署了一份协议,规定了对中国和香港地区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的程序。根据该协议,PCAOB有权自行选择需要检查或调查的发行人,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将信息传输给SEC。然而,PCAOB是否能够继续顺利地对中国和香港地区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进行核查,仍然存在不确定性,这取决于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在2022年期间,它能够完全访问并核查在中国和香港地区注册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PCAOB董事会撤销了之前关于PCAOB无法完全核查这些事务所的决定。不过,PCAOB是否能够继续顺利地对中国和香港地区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进行核查,仍然存在不确定性,这取决于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PCAOB继续要求在中国和香港地区获得完全的核查权限,并从2023年3月开始定期开展核查工作。PCAOB将继续进行现有案件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启动新的调查。PCAOB表示,如有必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根据HFCAA发布新的规定。因此,如果我们任命的审计师无法得到PCAOB的彻底核查,那么我们的证券可能会被禁止交易,甚至被摘出市场。2022年12月23日,《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正式生效,该法案修改了HFCAA的规定,要求SEC禁止那些审计师连续两年未接受PCAOB检查的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不是原来要求的三年。2022年12月29日,拜登总统签署了《2023年综合拨款法》,其中包含了与AHFCAA相同的条款,并修改了HFCAA的规定,要求SEC禁止那些审计师连续两年未接受PCAOB检查的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这样就能缩短证券被禁止交易或被摘出市场的时间。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如果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无法按照《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的要求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核查,那么SEC将会禁止我们的A类普通股进行交易。这种交易禁令或潜在的交易禁令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此外,如果PCAOB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核查,那么我们的投资者将无法享受到这种核查带来的好处。”以及“SEC、Nasdaq提出的拟议规则变更,以及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的法案,都要求对新兴市场公司实施更加严格的标准。这些发展可能会给我们的股票发行、业务运营、股价和声誉带来不确定性。”
中国法律法规的释义与执行可能会限制我们所能获得的法律保护,进而阻碍我们继续提供A类普通股的机会;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损害我们的声誉。长此以往,A类普通股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招股说明书摘要》中的“风险因素——在香港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部分,以及“需获得中国当局的许可”一节。
常用定义术语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对以下内容的引用均指:
“505(b)(2)申请”指的是那种,申请人用于获得批准的一项或多项调查并非由申请人自己进行或为其目的而进行的申请;同时,申请人也没有从进行这些调查的相关方那里获得使用或引用这些调查结果的权限。(美国法典第21篇第355(b)(2)条)
• “A*STAR”指的是科学、技术与研究局。
“Acticule”指的是Acticule Life Sciences Limited,该公司是Aptorum集团持股80%的子公司。
• “AD”指的是阿尔茨海默病。
“Aeneas集团”指的是Aeneas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Aeneas有限公司由Jurchen投资公司持有76.8%的股份。由于董事Huen先生拥有Jurchen投资公司的100%股权,因此我们将其视为Aptorum集团的子公司。
• “AML”指的是Aptorum Medical Limited,该公司是Aptorum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90%。此信息截至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
• “Aptorum Class A普通股”指的是Aptorum公司的Class A普通股,每股的面值为零点零一美元。
• “Aptorum Class B普通股”指的是Aptorum公司的Class B普通股,每股面值为零点零一美元。
“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指的是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普通股,每股的面值为零点零美元。
• “Aptorum普通股”指的是Aptorum类A级普通股以及Aptorum类B级普通股。
• “CAP”指的是获得临床病理学学院认可的实验室。
• “cGCP”指的是各相关监管机构所采纳的现行良好临床实践准则。
• “cGLP”指的是由相关监管机构所采纳的现行良好实验室规范。
• “cGMP”指的是各相关监管机构所采纳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
• “合并后的公司”指的是在合并完成后紧接着出现的这家公司。
• “CLIA”指的是《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
• “公司”、“我们”以及“我们的”这些词指代的是Aptorum Group Limited。该公司在目前是注册于开曼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不过,在完成本土化进程后,该公司将注册于特拉华州。
• “CMC”指的是化学、制造以及控制领域的相关内容。
• “Covar”指的是Covar Pharmaceuticals Incorporated,该公司是一家受本公司委托进行合同研究的机构。
• “CROs”指的是合同研究组织。
• “CTA”指的是临床试验申请。
• “DiamiR”指的是DiamiR Biosciences Corp.,一家位于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而DiamiR, LLC则是DiamiR Biosciences Corp.的全资子公司,同样是一家位于特拉华州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指的是根据2025年7月14日由公司与DiamiR签署的合并协议所预期的合并操作。通过此次合并,公司将收购DiamiR所有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以换取相应的股份支付款;之后,DiamiR……
该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有的DiamiR股东将在合并后公司的股份中分别持有约70%和30%的份额(如果任何一方在合并之前发行额外的证券,这些比例将会相应调整)。
• “EEA”指的是欧洲经济区。
• “EMA”指的是欧洲药品管理局。
• “EMEA”指的是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
• “EPO”指的是由欧洲专利局运营的欧洲专利组织。
• “欧洲专利”指的是由欧洲专利局颁发的专利。
• “EU”指的是欧洲联盟。
• “证券法”指的是1934年修订的《美国证券交易法》。
• “FDA”指的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FDCA”指的是美国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 “财政年度”指的是从每个日历年的1月1日持续到同一日历年的12月31日的期间。
• “HKD”指的是港元。
• “香港”或“H.K.”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IND”指的是研究用新药申请。
• “IP”指的是知识产权。
• “IPO”或“公开发行”指的是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进行的首次公开募股活动,此次募得76,142股A类普通股份。
• “IVD”指的是体外诊断设备。
“Jurchen”指的是Jurchen投资公司,这家公司完全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Ian Huen拥有,同时它也是Aptorum集团的控股公司。
• “实验室”指的是DiamiR位于康涅狄格州纽黑文的实验室,除非另有说明。
• “LDT”指的是由实验室自主研发的检测试剂。这是一种体外诊断试剂,其在实验室内完成研发、生产及测试过程。这类检测试剂的研发包括专门的检测方法设计以及测试系统的验证工作,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 “主导项目”指的是ALS-4和SACT-1。
“Libra”指的是Libra Sciences Limited公司,该公司属于VIE类型企业,我们在该企业中持有97.27%的经济权益以及31.51%的投票权。Libra公司依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出于会计目的,我们并不被视为Libra公司的主要受益者。
• “LIMS”指的是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 “主要专利管辖区”指的是美国、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 “MCI”指的是轻度认知障碍。
• “微小RNA”(miRNA)指的是那些不编码蛋白质的小型核酸分子。
“Nativus”指的是Nativus Life Sciences Limited,该公司是Aptorum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NMPA”指的是中国的国家药品管理局,以及其前身——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ND”指的是神经退行性疾病。
• “NDA”指的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申请文件。
• “NIH”指的是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
• “PD”指的是帕金森病。
• “PRC”和“中国”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重组”指的是该公司从一家拥有管理股份及可赎回优先股的投资基金,转变为一家拥有运营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过程,这一变革自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
• “研发”指的是研究和开发工作。
• “研发中心”指的是位于香港科技园的国内制药研发机构。
在临床测试中,“风险分类”指的是根据某些因素或诊断测试得出的参数,将个体或患者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组。其目的是识别出那些因检测结果而具有较高患病风险或容易出现特定后果的人群。风险分类通常涉及评估各种临床变量、生物标志物、人口统计信息、病史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确定个体患某种疾病的风险水平。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疗专业人员根据每个风险组的特定需求来制定个性化的管理策略、干预措施和随访计划。例如,在脑健康领域,风险分类可能会考虑 miRNAs 谱型、蛋白质生物标志物状态、APOE 基因型以及阿尔茨海默病的家族史等因素,从而将患者分为低风险、中风险或高风险组。这些信息有助于指导关于治疗方案、生活方式调整以及预防措施的决策。
• “SBIR”指的是小型企业创新研究项目,这是一个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管理的资助计划。
•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或类似术语均指证券交易委员会。
•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指的是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Scipio”指的是Scipio Life Sciences Limited公司。该公司原本是一家VIE企业,我们持有其97.93%的经济权益以及35.06%的投票权。从会计角度来看,Aptorum被视作为Scipio的主要受益方。在2024年11月,该集团收购了Scipio公司1万股A类普通股和5,850,000股B类普通股,从而控制了该公司的经营权。由于此次收购,Scipio不再被归类为VIE企业,而是成为该集团的子公司。
• “证券法”指的是1933年制定的《证券法》。
• “UK”指的是英国。
• “United States”、“U.S.”和“US”均指美国。
• “Videns”指的是Videns Incorporation Limited,该公司是Aptorum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VIE”指的是可变权益实体。
说明/注释
Aptorum Group Limited正在提交这项名为“预生效修正案2”的文件,该文件适用于S-4表格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号:333-290742),旨在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意见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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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服务标志及商业名称
此代理声明/说明书中包含了一些他人的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这些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均归各自所有者所有。为了方便起见,本文中出现的这些商标、服务标志、logo和商号并未使用®或™符号来表示其所有权归属。据我们了解,本文中出现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均归其各自所有者所有。我们并不希望通过使用其他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版权或商号来暗示与这些公司或无关方存在任何关系,也不希望借此表示得到这些公司的认可或赞助。
二
关于合并的问题与解答
除非另有说明,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所包含的所有信息均不意味着本代理声明/招股书第1号提案中所述的股份合并计划得以实施。
以下部分提供了关于此次合并以及特别会议的常见问题的解答。不过,这部分内容仅包含简要信息而已。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回答或更多相关信息,请参考相关章节的内容。
问:为什么我会收到这份代理声明/招股书?
您收到这份Proxy声明/说明书是因为您在记录日期时已被确认为Aptorum的股东,因此您有权投票同意此处所列的各项事项。本文件的作用如下:
• 关于Aptorum的代理声明,该声明用于收集Aptorum董事会成员的投票意见,以便就此处列出的事项进行表决;
• 这份文件是Aptorum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其目的是向投资者出售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普通股股份,这些股份将在合并过程中作为交换获得DiamiR公司的普通股股份(不包括那些持有异议的股份)。
问:什么是代理?
A:代理人是指您依法指定的、有权代表您行使股票投票权的人。如果您通过书面文件指定了某个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那么该文件也被称为“代理证书”或“代理人授权书”。如果您是普通股东,那么在特别会议上行使投票权时,必须获得您的经纪人或指定代理人的授权书才能投票。
问:什么是代理声明?
A:代理声明是SEC要求的一种文件,当我们要求您签署代理卡以便在特别会议上投票时,我们必须向您提供这份文件。
问:什么是合并呢?
Aptorum和DiamiR于2025年7月14日签署了合并协议。该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A附在本次Proxy声明/招股书之中。合并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此次合并的条款与条件。根据合并协议,Merger Sub公司将与DiamiR合并,而DiamiR将继续作为Aptorum的全资子公司存在。本次交易在本Proxy声明/招股书中被简称为“合并”。关于此次合并,Aptorum将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Niki BioSolutions, Inc.”。
问:DiamiR的持有者在合并后将会获得什么好处?
在生效时间,根据合并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当时存在的每一股DiamiR普通股将转换为相应数量的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具体的转换比例将在“合并协议——转换比例”部分详细说明。关于合并过程中DiamiR证券的具体处理方式,请参考“合并协议——合并对价”和“合并协议——转换比例”这两部分内容。
问:在合并过程中,Aptorum的安保人员将获得什么报酬?
在合并完成之前,Aptorum公司将立即将其公司形式转变为特拉华州法人实体。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当时已发行但未履行义务的Aptorum类A普通股将自动按1:1的比例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普通股;同时,当时已发行但未履行义务的Aptorum类B普通股也将自动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普通股以及一份无投票权且不可转换的A系列优先股票。在生效时间时已发行且未履行义务的每份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将继续保持发行状态,不过这些股份仍需遵循所提议的股份合并方案进行处理。
iii
此次合并不会对Aptorum的证券处理产生任何影响。关于合并过程中Aptorum普通股的处理方式,请参阅“合并协议——Aptorum普通股的处理方式”相关章节。合并完成后,截至合并前,Aptorum的股东将持有合并后Aptorum总股本约30%的股份;而DiamiR的股东则预计将持有合并后Aptorum总股本约70%的股份。不过,如果任何一方在合并前发行额外的证券,上述百分比将相应进行调整。
问:这两家公司为什么要合并呢?
Aptorum和DiamiR认为,将这两家公司合并能够带来协同效应、创新成果以及运营效率的提升,从而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合并后,合并后的公司将利用DiamiR的生物标志物检测技术,参与各种临床研究,包括与美国的学术机构及临床中心的合作。通过首席执行官广泛的全球医疗网络,合并后的公司将在治疗领域和地理覆盖范围上取得更大的发展。关于此次合并的详细原因,请参阅“合并——Aptorum的理由”和“——DiamiR的理由”部分。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与DiamiR的合并未能成功完成,那么Aptorum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Aptorum已经投入了大量时间,并且预计还会继续承担与DiamiR合并相关的巨额开支。如果这次合并未能成功完成,Aptorum将难以继续其当前的业务运营。虽然Aptorum的董事会可以选择尝试进行另一项战略交易,但如果与DiamiR的合并仍然失败,他们可能无法找到愿意提供比现有协议更优厚条件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在这种情况下,Aptorum的董事会可能会选择出售全部或部分业务。如此一来,Aptorum的股东们所获得的补偿可能不如根据合并协议应获得的补偿那么有吸引力。
问:为什么阿普托鲁姆提议进行驯化行为呢?
Aptorum董事会认为,将Aptorum的注册地变更至特拉华州后,该公司将获得诸多优势。这些优势包括:(i)特拉华州公司法中规定的明确、可预测且灵活的法规体系;(ii)特拉华州成熟的公司治理原则;(iii)特拉华州公司更容易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董事。此外,Aptorum董事会认为,特拉华州公司法所带来的直接利益也会间接惠及公司的股东,因为股东才是公司的所有者。以上几点都在本委托书/招股书中的“本土化提案——本土化的理由”部分有详细阐述。
为了完成公司本土化过程,Aptorum将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撤销注册的申请,同时提交必要的文件及相关费用。此外,Aptorum还需向特拉华州的国务卿提交公司章程证明以及公司本土化证书。通过这些手续,Aptorum将被正式纳入特拉华州的公司体系,继续作为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存在。
批准《 domestication 提案》是依据合并协议完成合并的必要条件。该提案的批准需要特别决议的支持,即至少拥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股东,必须以集体形式进行表决。这些股东必须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出席特别会议,并拥有表决权。至于弃权或代理人的投票情况,虽然在这些情况下被视为出席者,但这些行为并不计入特别会议的投票总数中。
问:在特别会议上将讨论哪些提案?
A:
• 提案1——以普通决议方式批准公司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合并操作。每股的面值为0.00001美元,这些股份将计入公司的授权股本中(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合并比例可为[2-1]或[3-1]。
四
[4-1]或[5-1]或[6-1]或[7-1]或[8-1]或[9-1]或[10-1],具体的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在“本土化”实施日期前的一天自行决定(以下简称“股份合并提案”、“反向股票提案”或“第1号提案”);
• 提案2——通过特别决议,批准Aptorum公司根据开曼群岛的《公司法》(修订版)以及该公司的公司章程,从开曼群岛注销注册状态,并以 Delaware州的法律规定方式继续作为一家法人公司存在。同时,授权Aptorum公司的董事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以注销该公司在开曼群岛的注册资格。这一变更应在合并完成前至少一天进行,具体步骤如下:Aptorum公司向Delaware州的州务卿提交一份企业本土化证书以及新的公司章程草案,并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注销申请的文件。一旦上述变更生效,Aptorum公司将继续作为一家Delaware州的公司存在。Aptorum公司所有的未偿还证券将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未偿还证券,具体细节请参阅随附的代理声明/章程细则(“本土化方案”或“提案2”)。
• 提案3——通过普通决议批准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向DiamiR的股东发行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这些新发行的股票数量应占本次发行前Aptorum Delaware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以上。该合并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A附在随附的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上(“纳斯达克股票发行提案”或“提案3”)。
• 提案4——SIP提案建议以普通决议方式批准实施一项新的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涉及[ ]股普通股(以下简称“2025激励计划”),该计划的相关内容作为附件H附在本文之后(以下简称“SIP提案”或“提案4”);
• 提案五号——关于任命董事的决议。经普通决议通过一项提案,同意在合并完成后任命五名董事,分别是Kira Sheinerman、Ian Huen、Justin Wu、Dougals Arner和Laura A. Philips。这些董事的任期自合并完成之日起开始生效。(该提案也被称为“任命董事的提案”,简称提案五号)
• 提案6——延期提案。该提案旨在以普通决议方式,决定是否在必要时暂停本次特别会议的召开,以便在支持提案1至4的投票人数不足时,寻求更多代表的支持。该提案也被称为“延期提案”或“提案6”。
批准提案2和提案3是完成此次合并的必要条件。除了获得Aptorum股东同意的要求之外,合并的完成还取决于满足或免除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关于合并协议下各项条件的更详细描述,请参考“合并协议——合并完成的必要条件”这一章节。而提案1、提案4和提案5的批准并非合并的必要条件。
问:所需的会议出席人数是多少?
有资格投票的股东两人,或者两名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代为投票的股东,或者如果股东是一家公司,则必须有其中一名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这些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即可构成有效的会议召集条件。只有当你提交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者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人为你提交了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当你亲自出席特别会议并进行投票时,你的股份才会被计入会议的法定人数中。如果有任何缺席的情况,或者代理人未投票的情况,这些情况也会被计入法定人数的要求中。如果无法达到法定人数,那么特别会议可以推迟到董事会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继续进行。
v
问:在特别会议上通过这些提案,需要多少股东的投票支持呢?
A:提案1——股份合并/反向分割方案
需要由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们所投票数的简单多数来表示同意。这些股东必须在特别会议上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且必须拥有投票权才能对提案1进行表决。任何弃权或投反对票的情况都不会影响提案1的通过结果。
提案二——驯化计划
要批准提案第2号,就需要至少有三分之二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持有者以及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持有者的投票支持。在特别会议上,这些有权投票的持有人必须以个人身份或通过代理人进行投票。任何弃权或弃权的行为都不会影响提案第2号的通过结果。
提案3——纳斯达克股票发行方案
需要由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们所投票数的简单多数来表示赞成意见。这些股东必须在特别会议上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出席,并且必须拥有投票权才能对提案3进行表决。任何弃权或弃权的行为都不会影响提案3的通过结果。
提案4——SIP提案
需要由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们所投票数的简单多数通过该提案。参与表决的股东必须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且必须拥有投票权才能支持该提案。任何弃权或投反对票的情况都不会影响该提案的最终通过结果。
提案第5号——关于董事任命的提议
需要由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们所投票数的简单多数来表示同意。这些股东必须在特别会议上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代为投票,并且必须拥有投票权才能对提案5进行表决。任何弃权或持票但未参与投票的情况,都不会影响提案5的通过结果。
提案第6号——延期建议
需要由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们所投票数的简单多数来支持该提案才能获得通过。参与特别会议的股东必须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且这些股东必须拥有投票权才能对提案6进行表决。任何弃权或弃权的行为都不会影响提案6的通过结果。
我们的首席执行官Huen先生目前持有Aptorum类A股普通股票的507,967股股份,以及类B股普通股票的1,606,147股股份。在签署合并协议的同时,他还签署了一份投票和支持协议。根据该协议,他同意对合并协议中的交易事项进行投票,并且这些投票将在特别会议上进行。他所持有的这些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86.71%,足以使他在没有其他Aptorum股东投票支持的情况下,就能通过这些提案。因此,我们不需要其他股东的投票来支持这些提案的通过。
问:谁来统计投票数呢?
A:投票结果将由专门召开此次特别会议所任命的选举监督员进行统计。Aptorum的首席执行官Ian Huen将担任此次选举的监督员职务。
vi
问:为什么Aptorum需要在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才能向现有的DiamiR股东发行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呢?
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35(a)条,在发行Aptorum证券时,需要获得股东的批准。具体来说,当发行的股份是用于收购其他公司的股票或资产时,且这些股份在发行前占Aptorum普通股在册股份的20%或以上时,就必须获得股东批准。在此次合并的情况下,Aptorum预计将发行约[ ]百万份Aptorum特拉华州普通股,这占发行前该公司流通在册股份的20%以上。因此,Aptorum希望根据纳斯达克规则,获得股东对此次合并相关证券发行的批准。
问:合并后的公司的普通股会在交易所上市吗?
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目前在纳斯达克市场的股票代码为“APM”。合并完成后,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预计将在纳斯达克市场的股票代码为“NIKI”下进行交易。合并条件的之一是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必须继续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如果这一上市条件未得到满足,那么合并将无法完成,除非该条件被放弃。根据合并协议中的规定,纳斯达克的这一条件预计不会被相关方放弃。2026年1月8日,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最终成交价格为每股1.08美元。
问:在合并之后,联合公司的董事们会由谁担任呢?
在合并完成后,合并公司的董事会将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由DiamiR的主要股东方指定,三名成员则由Aptorum指定。自生效时间起,如果董事选举提案获得通过,那么以下由DiamiR指定的人员:Kira Sheinerman博士、MBA学位,以及Laura A. Philips博士、MBA学位,以及以下由Aptorum指定的人员:Ian Huen、Justin Wu和Douglas Arner将被任命为合并公司董事会的成员。预计Ian Huen将担任合并公司董事会的主席职务。Alidad Mireskandari博士、MBA学位将被任命为合并公司董事会的非投票观察员。在合并完成后,Aptorum董事会目前的轮任制度将改为合并公司只有一个董事会席位。如需更多信息,请参考“合并完成后合并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这一章节。
问:在合并之后,联合公司的执行职务将由谁担任?
在合并完成后,合并后公司的管理团队将由Aptorum和DiamiR公司原有管理团队的成员组成,具体包括:
| 名称 |
标题 |
|
| 伊恩·惠恩 |
首席执行官 |
|
| 加里·安东尼 |
财务总监 |
|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总裁,首席运营官 |
问:作为Aptorum的股东,Aptorum董事会建议我如何投票呢?
Aptorum董事会在与法律顾问及管理层的协商后,对合并协议及相关交易条款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i) 合并行为以及合并协议中规定的相关交易符合Aptorum及其股东的利益,是公平且明智的决策;(ii) 董事会已批准合并协议及相关交易,包括为实施合并而发行的Aptorum普通股;(iii) 建议Aptorum的股东投票支持提案2和3。同时,董事会还建议股东投票支持提案1、4和5。
七
问:如果还有其他事项需要被提交到特别会议上讨论的话,该怎么办呢?
截至提交此代理声明/招股书的日期,Aptorum董事会并未发现有任何其他需要在这次特别会议上审议的事项。如果将来有需要股东投票表决的其他事项,那些被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士会根据他们的判断来对这些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问:在决定是否投票支持这次合并时,我应该考虑哪些风险呢?
您应仔细查阅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的“风险因素”部分,以及所有引用过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详细描述了与合并相关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以及合并后公司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同时还包括Aptorum和DiamiR这两家独立公司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
问:您预计合并何时能够完成呢?
预计合并将在2027年之前完成,但具体时间尚无法预测。如需更多信息,请参考“合并协议——合并完成的条件”这一章节。
问:我现在应该做什么?如何投票呢?
Aptorum建议您仔细阅读并完整理解这份Proxy声明/招股书的内容,包括所有附件以及通过引用方式引用的相关文件。同时,请考虑此次合并对您的影响。
记名股东:这些股份以您的名义登记在册。
如果您是已登记在册的股东,您可以参加特别会议进行投票。您也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或使用代理卡来投票,具体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B。无论您是否打算亲自出席会议,Aptorum都建议您选择代理投票的方式,这样您的投票才会被计入统计结果。即使您已经通过代理方式投票了,您仍然可以参加会议并继续进行投票。
• 要参与特别会议的投票,请亲自前往香港干诺道中148号广东投资大厦17楼,按照指示进行投票。
• 要使用代理卡进行投票,请填写好代理卡上的信息,签名并注明日期,然后将其放入提供的信封中带回。如果您在特别会议之前退回了已签名的代理卡,Aptorum将按照代理卡上的指示来投票您的股份。
• 若希望通过电话投票,请拨打代理卡上标注的免费电话号码,并按照录音中的提示进行操作。系统会要求您提供代理卡上的公司代码和控制号码。
• 若希望通过互联网进行投票,请按照代理卡上提供的说明进行操作。系统会要求您输入代理卡上的公司编号和控制号码。
您的签名过的代理卡、电话代理说明或互联网代理说明必须在2026年[日期]东部时间下午11:59之前收到,才能被计入有效代理记录中。
受益所有人:以经纪商、银行或其他代理机构的名称持有股份
如果您是那些以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的名义注册的股票的实益持有人,那么您应该已经收到了来自该机构的投票指示,而不是来自Aptorum。请按照所提供的投票指示进行投票,以确保您的投票能够被计入总数。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方式投票,具体方式由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指定。若要在特别会议上投票,您需要联系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并获取有效的法律授权书,才能参加并在特别会议上投票。请遵循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提供的投票指示,或者直接联系他们以获取进一步的指示。
八
问:什么是记录日期?
只有截至2026年[ ]日营业结束时的Aptorum股东才能参加此次特别会议。在记录日期当天,已发行并流通的AptorumA类普通股数量为[ ]股,B类普通股数量为[ ]股。要参加这次特别会议,您需要持有有效的控制号,该控制号会印在您的代理卡上。如果您没有收到控制号,请联系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人寻求帮助。
问:作为注册股东和实际权益持有人,两者有什么区别?
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以您的名义注册的股份
如果您持有的股份是直接以您的名义在Aptorum的过户代理机构——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进行注册的,那么对于这些股份而言,您就被视为注册股东。因此,这些授权委托书会直接寄送到您的手中。
受益所有人:以经纪商、银行或其他代理机构的名称持有股份
如果您持有的股票是由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机构管理的,那么您就被视为这些股票的实际所有者。因此,这些有关股票的资料正由该经纪人或代理机构转交给您。
问:如果我不投票会怎么样呢?
记录中的股东:这些股份以您的名义登记在册。
如果您是注册股东,但未能通过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那么您的股份将不会在特别会议上被计入投票总数,也不会被计入达到法定人数所需的股份数量中。
受益所有人:以经纪商、银行或其他代理机构的名称持有股份
如果您是实际的所有者,而您没有指导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人如何投票您的股份,那么他们的投票行为仅限于对“常规性”提案的投票。对于“非常规性”提案,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人无权进行投票。Aptorum将这种非投票行为称为“经纪人拒绝投票”。某项提案是否属于常规性或非常规性,取决于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最终决定。即便对于常规性事项,有些经纪人也可以选择不行使自主投票权。因此,Aptorum建议您明确指示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人如何投票您的股份,以确保您的投票被计入总数。
如果我签署了代理卡并进行了投票,但没有明确选择具体的选项,该怎么办?
记录中的股东:这些股份以您的名义登记在册。
每一份已签署并退回的授权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将由授权委托书上所列出的代理人按照授权委托书上的指示在特别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
不过,如果您是注册股东,并且在未给出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就签署并退回了授权委托书,那么授权卡上所标注的代理人将根据Aptorum董事会的建议来投票表决您的股份。您的股份将被计入法定人数要求中。
受益所有人:以经纪商、银行或其他代理机构的名称持有股份
如果您是实际的所有者,但并未指导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人如何投票您的股份,那么他们的投票范围将仅限于那些被认定为“常规”的提案。对于非常规的提案,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人无权进行投票,因此他们通常会对这些提案投反对票。因此,如果您以街名方式持有股份,请务必指示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理人如何投票,以确保您的投票能够在所有相关提案中被考虑进去,同时遵循他们提供的程序。
ix
问:我在提交代理声明或提供代理指示之后,是否可以撤销或更改我的投票意见?
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以您的名义注册的股份
在特别会议上进行代理投票之前,Aptorum的股东可以随时以四种方式撤销或更改自己的投票意见:
• 您可以通过邮件或互联网方式,再次提交一份填写完整的代理授权书,并注明更晚的提交日期。
• 您可以稍后通过电话来提供您的代理信息说明。
您可以书面形式向Aptorum的公司秘书提交一份撤销代理权的通知,或者提交一份日期更晚的、经过正式签署的其他代理授权书。该撤销通知或后续代理授权书必须在2026年[ ]日[ ]时之前送达Aptorum,以美国东部时间为准。此类撤销通知或后续代理授权书应寄至Aptorum的主要办公地址:Aptorum Group Limited,英国伦敦汉诺威广场17号,邮编W1S 1BN。收件人:Ian Huen。
• 您可以参加这次特别会议,并在会议期间进行投票。
您的签名确认的代理卡、电话代理说明、互联网代理指南或书面通知必须在2026年东部时间晚上11:59之前送达至[ ]处,才能被计入有效时间内。
受益所有人:以经纪商、银行或其他代理机构的名称持有股份
如果持有Aptorum股票的股东通过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来行使投票权,那么该股东必须遵循其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的指示,对原有的指令进行更改或撤销。
问:对于特别会议上将要讨论的任一事项,我是否有任何异议或评估的权利呢?
A:不。根据开曼群岛法律,Aptorum的股东在合并过程中或特别会议上需要投票表决的任何事项上,均没有异议权或评估权。
问:我拥有多少票?
A:每枚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在特别会议上拥有一次投票权,用于表决每一项提案。而每枚Aptorum Class B普通股则拥有一百次投票权,同样用于表决每一项提案。
问:如果我收到多套代理材料,这意味着什么?
如果您收到了多套代理材料,那么您的股份可能会登记在多个姓名下,或者保存在不同的账户中。请您针对所收到的每一套代理材料进行投票,以确保所有的股份都能得到有效的投票处理。
问:我如何可以得知投票结果呢?
最终投票结果将在特别会议结束后四个工作日内,以表格6-K的形式发布在《当前报告》中,该报告需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问:对于持有Aptorum股票的美国投资者来说,此次合并会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产生什么影响?
根据“合并——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考虑——合并事宜”一节中的限制和条件,DiamiR与Aptorum双方均希望此次合并能够符合《公司法》第368(a)条对“重组”的定义。如果合并确实符合这一定义,那么持有Aptorum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在转让股票时不会产生任何税务收益或损失。关于此次合并在美国产生的联邦所得税问题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合并——本土化与合并对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影响”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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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将Aptorum公司的资本股票过户给美国的持有者来说,这会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产生什么影响?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影响:本土化合并”一节中的限制和条件说明,本土化合并符合《公司法》第368(a)(1)(F)条对“F类重组”的定义。如果本土化合并确实符合这一定义,那么持有Aptorum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在合并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收益或损失。关于本土化合并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详细规定,请参考“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影响:本土化合并”这一章节。
问:对于持有DiamiR股票的美国投资者来说,此次合并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会产生哪些影响?
根据“合并——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考虑——合并事宜”部分中所描述的限制和条件,DiamiR与Aptorum双方均希望此次合并能够符合《公司法》第368(a)条对“重组”的定义。如果合并确实符合这一定义,那么持有DiamiR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在将其DiamiR股票兑换成Aptorum股份时,不会产生任何税务收益或损失。关于合并对美国联邦所得税影响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合并——本土化与合并对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影响”部分。
问:对于将Aptorum普通股的股份进行反向分割这种情况,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有哪些规定?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事宜——股票反向分割”部分中的限制和条件说明,持有Aptorum普通股的美国投资者在股票反向分割过程中不应确认任何收益或损失。如需更详细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信息,请参考提案1中“股票反向分割对美国投资者的某些重要税务影响”部分的内容。
问:什么是“住房持有”?它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
我们以及一些美国的经纪商采用了“家庭式分发”的方式。这种方式下,所有地址相同的股东会收到一份统一的代理材料,除非有股东明确表示希望继续收到各自的代理材料。如果您选择参与这种分发方式,并希望获得单独的代理材料,或者需要单独获取未来的通知、年度报告和代理文件,请直接联系您的经纪人,或联系我们:英国汉诺威广场17号,邮编W1S 1BN。联系人:Ian Huen,电话:+44 20 80929299。
嘻
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摘要仅列出了与本次合并相关的重要信息,可能并未包含对所有重要信息的全面介绍。为了更好地理解此次合并以及特别会议上审议的提案,请仔细阅读整个代理声明/招股书,包括合并协议以及其他附件内容,以及其中引用的所有相关文件。如需更多信息,请参见“何处可获取更多信息”部分。除非另有说明,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列出的信息均不意味着本次合并中提出的反向分割安排的实施。
各方当事人
阿普托鲁姆
Aptorum是一家专注于发现、开发及商业化治疗药物的临床阶段生物制药公司,其主要致力于解决那些尚未被充分治疗的疾病问题,尤其是在肿瘤学领域(包括罕见肿瘤适应症)和传染病领域。
Aptorum现在将所有精力集中在研发上;它已不再提供任何临床服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仅专注于一个业务领域进行运营。
Aptorum的目标是开发多种新颖且可重新应用的疗法以及诊断技术,这些技术和疗法适用于各种疾病或治疗领域。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策略包括:(有关Aptorum战略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关于Aptorum——Aptorum的战略规划”)
• 在多种疾病/治疗领域里开发新的治疗方法和诊断手段;
• 有选择地扩展Aptorum的产品组合,其中包括那些有可能获得孤儿药资格认证的产品,或者能够满足当前未被满足的医疗需求的产品;
• 与顶尖学术机构及CROs合作;
• 扩大Aptorum内部的药物研发中心;
• 利用Aptorum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经验以及商业网络资源;
• 获取并利用政府拨款来资助项目的开发工作。
Aptorum的主要项目分别是ALS-4和SACT-1。ALS-4是一种小型药物分子,似乎能够针对那些由细菌基因产生的物质发挥作用——这些物质有助于细菌在体内的成功定植和生存,或者会对人体系统造成损害。这些由细菌基因产生的物质被称为“毒力因子”。针对细菌的毒力进行干预,是一种替代性的抗菌疗法方式,有望有效应对抗生素耐药菌的出现及其日益严重的传播问题。SACT-1是首个通过Smart-ACT®药物发现平台开发的重新利用的药物候选物。SCAT-1是公司独有的技术之一。我们的第一个目标适应症是神经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是一种罕见的癌症,属于孤儿疾病范畴,通常发生在某些类型的神经组织中,最常见于肾上腺、脊柱、胸部、腹部或颈部,主要发生在儿童身上,尤其是5岁及以下的儿童。
2023年3月,Aptorum宣布已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ALS-4项目完成了前期审查工作。由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整体开发策略表示满意,该公司决定继续推进ALS-4项目的注册申请流程。同年3月,Aptorum还宣布已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SACT-1项目的第一阶段研究结束会议达成一致意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学制造控制方面的策略以及Aptorum提出的SACT-1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试验的临床开发计划表示认可。不过,推进ALS-4项目第二阶段临床试验以及SACT-1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试验的时机和范围,仍取决于能否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并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公司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会成功。目前,Aptorum正在积极寻找能够提供资金支持和临床经验的战略合作伙伴,以推动这些治疗项目的进展。Aptorum预计将在2027年前提交ALS-4项目的注册申请,并在获得资金支持后尽快开始第二阶段临床试验。
1
在2023年第二季度,Aptorum决定精简运营流程,关闭部分诊所业务,并暂停那些并非以研发为导向的项目。这一举措旨在优化Aptorum资源的分配,使力量集中在那些最具商业潜力和影响力的项目上。这一决策符合其提升股东价值的目标,有助于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效实现核心目标。
与香港作为基地相关的风险
我们面临着一些法律与运营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源于我们的主要业务所在地以及大多数员工都位于香港这一事实。香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设立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通过并颁布,并于1997年7月1日生效,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对香港的主权。根据《基本法》,香港被授权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可以行使行政、立法和独立的司法权力,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仅适用于《基本法》附件三中所列举的领域,即与国防、外交以及其他不属于自治范围的事项相关的法律。然而,我们无法保证香港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不会发生变化。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以及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变动,《基本法》可能会被修订,因此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业务时仍可能面临相同的法律与运营风险。如果中国大陆与香港之间的政治安排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相关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动,香港的子公司可能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机构的约束。这样一来,我们在香港的业务可能会面临巨大的合规成本,可能被处以罚款,证券价值下降或失去上市资格,无法向外国投资者进行融资,也无法继续当前的业务运营。请参阅第80页中的“风险因素——与我们在境内子公司所在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其中提到:“我们的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以及普通股的价值,或者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都可能受到现行或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严重影响。”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与上市试点管理办法》以及五项配套指南,这些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试点管理办法》要求,在中国大陆的公司在境外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发行与上市时,必须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根据《试点管理办法》,对于“境内公司间接在境外进行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认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体而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发行人就必须按照《试点管理办法》提交申请:(i)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有50%以上的营业收入、总利润、总资产或净资产是由中国大陆的公司所构成的;(ii)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活动在中国大陆进行,或者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中国大陆,或者负责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大多是中国公民或居住在中国大陆。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与上市申请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i) 在《试点管理办法》生效之日或之前,已经提交有效申请但尚未获得境外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境内公司,应在境外证券发行与上市完成之前完成相关申请手续;(ii) 在《试点管理办法》生效之日之前已经获得境外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批准,且无需重新履行相关手续的境内公司,如果尚未完成间接境外上市,则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上市手续。如果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上市手续,这些公司将面临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的义务。根据我们的管理层评估,由于我们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其子公司则注册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等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并且我们在香港没有子公司,也没有在中国大陆有任何业务运营或办公场所或人员。因此,我们不受《试点管理办法》的影响。不过,由于《试点管理办法》及配套指南是刚刚发布的,我们仍需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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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实施与适用,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自此次合并以来,相关法规和政策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我们未来的证券发行以及在纳斯达克上市被认定为“中国内地公司的间接海外发行和上市行为”,那么我们可能需要完成与此次合并相关的文件提交手续,以及未来任何证券发行的注册程序。如果我们需要遵守这些注册要求,我们无法保证能够按时完成这些手续,甚至可能无法完成。请参阅第76页的“风险因素——与我们在境内子公司所在司法辖区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及/或我们的子公司需要获得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许可或批准,以进行此次合并或未来的证券发行活动,我们及/或我们的子公司可能会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而我们的子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也可能受到严重不利影响。”
此外,中国内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其在香港的实施情况,可能会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发生变化。因此,香港的法律体系存在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法律保护的可用性,进而导致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运营状况或所注册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香港法律》第619章《竞争条例》禁止各行业采取任何旨在阻止、限制或扭曲香港市场竞争的行为。该条例在三个主要领域对反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分别被称为“第一行为准则”、“第二行为准则”和“合并准则”。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及香港的子公司已遵守了所有与反竞争法律相关的要求。香港的反垄断法律和法规并未限制我们接受外国投资的能力,也未对我们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施加任何限制。请参阅第77页的“风险因素——与我们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及/或我们的子公司被迫遵守与数据相关的中国内地法律法规,而我们无法遵守这些法规,那么我们的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严重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外国公司责任法案》,如果美国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开始的三年内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审计,那么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在国家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市场被禁止交易。我们目前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Marcum Asia CPAs LLP,其审计报告已附在本文件中。该事务所位于纽约曼哈顿的7 Penn Plaza大楼830室,地址是7 Penn Plaza, Suite 830, New York, New York 10001。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必须遵守美国法律。根据这些法律,PCAOB会定期进行检查,以评估该事务所是否遵守PCAOB发布的专业标准。如果由于PCAOB认为未来的审计师无法接受检查或进行全面调查,导致我们的普通股被禁止交易,那么Nasdaq可能会决定取消对这些股票的上市资格,从而禁止这些股票的交易。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快外国公司责任法案》。2022年12月29日,拜登总统签署了《2023年综合拨款法》,其中包含了与《加快外国公司责任法案》相同的条款,并修改了《外国公司责任法案》,要求SEC禁止那些审计师连续两年未能接受PCAOB检查的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从而缩短了触发交易禁令的时间期限。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和PCAOB签署了一份协议,规定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审计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这是让PCAOB能够检查和调查这些事务所的第一步。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该协议的资料,PCAOB有权独立选择需要检查和调查的发行人,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将信息传输给SEC。2022年12月15日,PCAOB决定能够获得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查的权利,并投票撤销之前相反的决定。然而,如果未来中国当局继续阻碍或无法为PCAOB提供访问权限,PCAOB将考虑重新做出决定。请参阅“风险因素——如果美国公共公司会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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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的要求,监管机构PCAOB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监管。因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会禁止交易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对于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交易禁令,或者潜在的交易禁令,都可能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此外,PCAOB无法对审计师进行监管的情况,也会使投资者无法享受到此类监管带来的好处。详见第64页。
达米阿尔
DiamiR生物科学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开发用于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以及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以及癌症的微创诊断技术公司。DiamiR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基于对血浆中富含特定器官的微小RNA进行定量分析。DiamiR的长期目标包括利用其经CLIA认证实验室开发的检测方法,根据已识别的miRNA表达特征来开发和商业化这些检测手段。同时,DiamiR还扩展其服务范围,为那些致力于开发治疗产品企业提供相关检测服务。这些生物标志物检测可用于患者筛选和分层、疾病及治疗效果监测,以及更好地选择和调整临床试验中的患者群体。目前,DiamiR最备受期待的检测产品是CogniMIR®——一种专门用于早期检测和评估轻度认知障碍及阿尔茨海默病风险的分层检测工具。
DiamiR于2014年6月16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其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开展。DiamiR, LLC则于2009年9月17日在特拉华州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0月,DiamiR与DiamiR, LLC签署了股份交换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以4,282,000股DiamiR的普通股作为交换,获得了DiamiR, LLC所有已发行股份的100%所有权。此后,DiamiR, LLC成为DiamiR的完全子公司。此次股份交换被认定为一种企业合并,因为无论是DiamiR, LLC还是DiamiR,都由同一组股东共同控制。
自成立以来,DiamiR每年都出现净亏损。具体来看,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净亏损分别为743,235美元和614,405美元;而在2025年11月30日结束的六个月内,净亏损为409,955美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DiamiR的累计赤字达到6,232,526美元,主要归因于运营费用。DiamiR将其大部分财务资源用于研究富含器官成分的miRNA生物标志物,以及建立专利库。截至目前,DiamiR尚未从产品销售中获得任何收入。由于开发DLTs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DiamiR无法准确预测未来费用增加的时间和金额,也无法确定是否能够实现或维持盈利状态。不过,鉴于联邦法院在2025财年上半年对新的DLT法规作出的裁决,DiamiR认为,在完成分析和临床验证后,将CogniMIR®作为DLT推出是一个可行的选择。目前,CogniMIR®正在两条并行路径上进行商业化开发:短期内,该公司可能会将CogniMIR®作为仅用于研究的分析验证产品提供;将来,DiamiR计划为CogniMIR®的诊断版本制定临床使用策略和报销政策。目前处于分析验证阶段的CogniMIR®即将在2026财年开始临床验证工作。一旦临床验证完成,CogniMIR®的临床版本将受到与任何其他DLT相同的CLIA监管。最终,我们预计CogniMIR®将同时作为分析验证产品和临床测试产品提供。在进行临床研究期间,DiamiR预计会面临更高的费用支出。此外,DiamiR还需要投入更多资源来建设额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招聘更多人员),以支持CogniMIR®的研发和运营。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DiamiR将继续出现净亏损和负现金流。这些净亏损和负现金流已经并对DiamiR的股东权益和营运资金产生了负面影响,未来这种影响仍将持续下去。
DiamiR为制药和生物技术领域的客户提供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这些服务不受监管机构的约束,因为它们并不用于患者的治疗或护理。DiamiR还提供使用商业供应商提供的“仅用于研究”的试剂进行的蛋白质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在2025年,DiamiR的一位生物技术客户委托其进行约200个样本中的11种蛋白质靶点的检测,不过截至目前,DiamiR并未通过这项APOE基因分型检测获得任何显著的业务成果或收入。未来,DiamiR可能会将APOE基因分型检测作为独立检测项目提供,或者将其作为CogniMIR检测的附加服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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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DiamiR一直通过各种形式的资助来支撑其运营,其中包括约970万美元的SBIR拨款、来自阿尔茨海默病药物发现基金会(ADDF)的49.2万美元奖励资金,以及向创始人出售部分股权所获得的35万美元收入。此外,DiamiR还从创始人处获得了总计107.5万美元的借款。虽然DiamiR目前还没有从主要业务中获得任何收入,但它偶尔会从商业实体那里获得用于特定临床测试等服务的费用。不过,自2022年3月以来,DiamiR就再也没有收到过这样的费用。DiamiR未来的净亏损金额将取决于其成本的增长速度以及其创收能力。如果DiamiR无法成功开发并商业化CogniMIR®或任何其他产品,或者如果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不足以弥补成本,那么DiamiR将无法实现盈利。即使DiamiR能够实现盈利,它也可能无法持续或提升盈利能力。
自成立以来,DiamiR已经从政府机构和疾病研究基金会获得了超过970万美元的资助。2020年10月1日,DiamiR宣布获得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提供的两项资助,总金额约为386万美元。美国国家老龄化研究所作为小型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一部分,向DiamiR提供了约336万美元的资助。这笔资金支持了DiamiR与顶尖学术机构合作开展的早期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开发CogniMIR®——DiamiR主打的用于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及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产品。另外,美国国家神经疾病与中风研究所还向DiamiR提供了498,572美元的资助,用于名为“循环中的器官富集微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生物标志物”的项目。
合并
根据合并协议,在满足合并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后,Merger Sub公司将与DiamiR合并,成为其全资子公司。而DiamiR则将继续作为Aptorum的完全控股子公司,成为此次合并后存续的公司。
合并补偿金
在生效时间,DiamiR的所有剩余普通股股份(不包括异议股份)都将按照规定的转换比例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股份。合并完成后,DiamiR的股东以及Aptorum现有的股东将分别持有合并后公司的约70%和30%的股份。如果任何一方在合并前发行额外的证券,上述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Aptorum和DiamiR双方同意在必要时通过出售和发行Aptorum的股票来筹集更多资金。双方还约定,在合并协议生效之后,任何关于Aptorum股票的销售行为都将使Aptorum的持股比例分别减少30%,而DiamiR的持股比例则相应减少70%。因此,转换比率需要进行调整以反映这些股份发行和稀释的影响。截至本文签署之日,关于其他股票销售和发行的唯一协议是《市场发行协议》,该协议由Aptorum与H.C. Wainwright & Co., LLC于2021年3月26日签署。根据该协议,Aptorum可以通过H.C. Wainwright & Co., LLC定期出售其A类普通股,总发行价格最高可达15,000,000美元,相关详细信息请参阅F-3表格上的注册声明附件。截至2026年3月30日,Aptorum已根据该协议发行了215,959股A类普通股。
在生效时间,只要米雷斯坎达里先生仍在合并后的公司任职,他就有权利选择购买相当于400,000乘以转换比率的Aptorum普通股股份,其执行价格则定为Aptorum普通股在合并当日的最终交易价格。这些期权的具体行权条件将按照合并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实施。如果Aptorum在合并协议签署日至合并完成期间出售任何股权证券,那么Aptorum还需要向米雷斯坎达里先生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具体金额介于0美元到60,000美元之间,这一金额取决于Aptorum通过此类股权转让所获得的收益。
相关协议
在合并过程中,各方签署了若干协议,具体包括管理服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投票与支持协议以及股东协议。这些协议均作为本委托书/招股书的附件予以提供。当然,各参与企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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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这些协议的参与方,DiamiR的某些人员可能拥有额外的利益。Sheinerman博士是H.C. Wainwright & Co., LLC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该公司与DiamiR之间存在财务咨询协议,根据该协议,Wainwright在合并过程中担任DiamiR的独家财务顾问。此外,Kira Sheinerman博士持有Aptorum类A股股票的比例不足1%,她将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DiamiR现任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Mireskandari博士以及Anthony先生也将分别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运营总监和财务总监。随着各方继续努力满足合并的完成条件,他们同意将合并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终止日期从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双方签署了一项修改管理服务协议的协议,将协议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并將每月的管理服务费用提高到105,000美元;2026年3月,双方又签署了一项补充协议,将协议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管理服务协议
在合并协议生效之际,Aptorum Therapeutics与DiamiR签署了一份管理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Aptorum Therapeutics需每月向DiamiR支付87,500美元的服务费用,并承担DiamiR的所有开支。作为交换,DiamiR的董事和员工将为Aptorum Therapeutics提供相关服务,以开发一种能够早期检测胶质母细胞瘤进展的诊断测试。这些人员的职位如下,具体职位可能会根据协议进行调整:Alidad Mireskandari,总裁或首席执行官;Gary Anthony,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Gyanendra Kumar,检测开发部门副主管;Kenny Ablordeppey,检测开发部门主管;Jacob Goldman,数据科学家;Sydney Finkelstein,医学总监。
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在合并协议生效之际,DiamiR、DiamiR LLC和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签署了一份有限的临时专利与技术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和DiamiR LLC将其各自的知识产权以非独占方式授权给该公司,作为交换,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需支付前期费用及定期付款,这些付款将在合并完成或2026年6月30日之间发生的较早日期进行支付。前期费用金额为5,000美元,且不可退还,但前提是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必须履行其在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所有义务。此外,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还须向DiamiR支付每月1,200美元的费用,直至2026年6月30日或合并完成为止。该协议的生效时间最晚为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发生之时。
投票与支持协议
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伊恩·胡恩拥有公司总投票权的86.71%,他在签署合并协议的同时签署了支持该协议的承诺书。根据这份协议,他同意投票支持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交易。伊恩·胡恩在签订此协议时并未获得任何补偿。
股东协议
在合并完成后,Aptorum与DiamiR的股东将签署一份股东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至少为以下两种情况中的较早一种:(i) 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后;(ii) DiamiR的股东实际持有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数量达到合并后公司当时在市面上的股票总数至少25%之时。这种实际持有股份的情况被称为“DiamiR股东实际持股情况”;该期限则被称为“任命期”。双方同意,在任命期内,他们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五人。此外,DiamiR的联合创始人兼股东Kira S. Sheinerman及其关联方有权提名两名董事候选人进入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其中至少有一名候选人的独立性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条(c)(2)(A)款的要求。当然,DiamiR股东的实际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6%。同时,DiamiR的关联方还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进入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但这一提名人的持股比例也必须不低于25%。
6
关于联合公司董事的选举:
此外,DiamiR还将任命Alidad Mireskandari为合并公司董事会的无投票权的观察员。该观察员的任期自合并完成之日起开始,最长可达以下期限之一:(i) 自合并日期起两年后;(ii) 观察员死亡、丧失行为能力、退休或辞职之后;或者(iii) 由合并公司中大多数被指定为主要股东董事确定为止。
此外,只要DiamiR股东的实际控制权占比达到25%以上,合并后的公司在进行某些重大决策时,必须获得DiamiR主要股东的书面批准。这些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⑴ 合并后公司或其任何重要子公司的自愿解散、清算或破产;⑵ 在六个月内发行超过合并后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10%的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证券;⑶ 对合并后公司管理文件的任何修改,而这些修改可能会对公司主要股东或合并后公司履行《股东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产生不利影响;⑷ 任何资产收购、出售、合并或整合行为;⑸ 更换合并后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财务总监。
如果在任何时候,DiamiR公司的实际股东持股比例低于25%,那么这些主要股东就无权再提名任何候选人进入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也无权对《股东协议》中规定的重大企业决策进行否决。
韦恩赖特金融咨询协议
2025年7月7日,在经过DiamiR首席执行官的审议、审核和批准之后,DiamiR与H.C. Wainwright & Co., LLC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Wainwright将被任命为DiamiR在与Aptorum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作为对服务报酬,在合并完成后,Wainwright将获得普通股购买权证,可以购买相当于50万美元数量的合并公司普通股股票。这些权证的行使价格为每股0.01美元,有效期为五年。举例来说,由于最终获得的权证数量将基于合并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来计算,因此根据2025年12月31日Aptorum类A股的收盘价计算,Wainwright将获得最多可购买247,525股合并公司普通股的权证。如果DiamiR(或合并公司)在合并协议签署后90天内完成一项或多项融资交易,且总融资额至少为400万美元,那么Wainwright将获得25万美元的现金报酬。这笔现金报酬可以替代前述条款中所述的若干份权证(如果之前已经发放了权证,则这些权证将被取消)。此外,Wainwright还将获得合理费用的经济补偿,包括法律费用等。
7
与财务咨询协议相关的费用,由Wainwright承担。截至2026年3月30日,Wainwright并未产生任何实际支出。DiamiR的联合创始人Kira Sheinerman博士目前担任Wainwright的管理总监,并将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Aptorum进行合并的理由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许可和收购那些具有科学价值且能够在商业化后获得可观市场价值的先进技术来最大化股东价值。我们认为,针对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开发的治疗性药物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这些疾病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和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以及胶质母细胞瘤和神经母细胞瘤等癌症。由于这些疾病的异质性,患者的临床表现和预后也各不相同。因此,迫切需要能够准确反映这些疾病病理生理过程的生物标志物,以便监测疾病的进展和治疗效果。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DiamiR的创新技术和专有技术具有巨大的价值。
DiamiR的平台技术基于对富含特定器官的microRNA的精准筛选与定量分析,这些microRNA可以在血浆中检测到,尤其是那些富含脑细胞的microRNA。该技术具有强大的潜力,可以为临床试验中的神经疾病及其他疾病的风险评估与监测提供分子诊断解决方案,相信这将有助于更有效地开发针对这些疾病的药物。DiamiR的实验室已获得CLIA/CAP认证,未来还将提供更多的用于临床试验的基因和蛋白质标志物。例如,DiamiR验证过的APOE基因分型测试可以作为一种筛查工具,用于确定哪些患者适合参加针对APOE e4携带者的临床试验。该公司非常了解这种检测的需求,因为该公司持有Alzheon公司的股份,而Alzheon是一家专注于开发针对APOE e4携带者患者的治疗药物的私人生命科学公司。公司在Alzheon中的投资包括622,600股优先股票,这可能会为合并后的公司带来协同效应,使其能够提供一种包含APOE基因型和microRNA检测在内的诊断工具。此外,DiamiR的技术和生物标志物面板还可以帮助识别新的药物用途,比如我们的研发项目SACT-1,该药物具有之前未被发现的抑制MEK5/ERK5信号通路的作用,在神经母细胞瘤治疗中显示出良好的效果。
正如下文所描述的那样,公司在通过收购和内部努力构建自身业务体系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研究和服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我们认识到有效的生物标志物在药物开发中的重要性,因此认为DiamiR提供的技术与服务与我们的业务非常契合。作为合并后的联合企业,公司计划利用DiamiR提供的生物标志物分析工具,参与各种临床研究,包括与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学术机构及临床中心的合作。通过公司首席执行官广泛的全球医疗网络,联合企业的治疗领域和地理覆盖范围都将得到进一步扩展。
在批准该合并意向书及合并协议时,公司的董事会已经对此次合并与其他替代方案进行了权衡比较。如果合并未能成功实施,那么公司A类普通股可能会从纳斯达克市场退市;同时,合并也带来了相应的机会与风险。
具体来说,公司的董事会在批准此次合并时考虑了以下因素、事实及情况:
• DiamiR的候选产品在脑健康、癌症和炎症性疾病领域的应用潜力,能够为公司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 当公司将公司现有的针对神经母细胞瘤治疗的SACT-1项目与DiamiR的技术相结合时,可以产生协同效应;这些适应症还可能包括其他领域。
• 通过更广泛的潜在产品组合,有望提升融资能力;
• 公司预计的现金状况,以及公司在独立筹集足够资金时所面临的困难;
继续以独立经营的方式运营公司的风险包括:公司产品开发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未来在临床研究和商业化发展过程中需要筹集大量额外资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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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单独估值时的价值较低,这一点可以从该公司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中看出;
• 合并的多种战略方案,包括公司管理层和顾问们之前与其他潜在合作伙伴进行的讨论情况,以及目前尚未找到任何可行的替代方案;
• 公司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对公司的A类普通股股东而言,该报酬是公平的。
以下是关于意向书以及最终合并协议的各项实质性条款的讨论情况,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关键协议内容。
• 意向书中的各项条款:意向书明确了此次合并的初步条件,包括交易结构、基于Diamir股东获得合并后实体70%普通股的初步转换比例,以及合并后实体的治理框架。意向书中还包含了关于独家使用权、保密条款以及完成尽职调查并签署最终协议的时限等非约束性条款。此外,意向书指出,各方估计新合并后的实体内部价值约为5000万美元,这一数值受市场状况影响,属于管理层的自行判断,并非由第三方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果。
• 关键谈判条款与交易进程的变化:在最终合并协议的谈判过程中,有多个重要条款得到了细化,其中包括:
i. 估值与转换比例:最初的意向书中明确规定了此次交易的转换比例,并反映了各方对于新合并公司未来价值的共同认知。经过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和讨论后,各方对预期价值进行了调整,以反映最新的财务和运营数据,包括DiamiR的知识产权资产、开发项目进度、市场潜力以及市场状况等。截至合并协议签署之日,基于Aptorum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所计算出的新合并公司的价值已经得到确认,因此并未对提出的转换比例进行任何调整。
ii. 合并实体的治理结构:该谅解备忘录包含了关于合并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初步框架,其中包括董事会的组成方式。这些条款经过进一步协商,以确保双方都能获得均衡的代表权,同时符合合并实体的战略目标。
iii. 关闭条件:关闭所需的各项条件,如监管审批、股东同意以及最低现金要求等,都在谈判过程中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这些条件的确定是为了应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风险和问题。
iv. 辅助协议:各方协商了若干辅助协议以支持合并进程,其中包括针对DiamiR核心员工的雇佣协议、知识产权协议以及过渡期服务协议等。这些协议旨在确保合并后各项业务的顺利整合。
从初步协议到最终合并协议的变更:虽然初步协议为本次交易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在谈判过程中某些条款发生了调整。例如,最终合并协议中对Aptorum所持有的A类优先股票在交易结构中的角色进行了调整,同时明确了成交条件,这些调整反映了各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的协商结果。此外,初步协议中规定的独家授权期限也被延长,以便能够顺利完成谈判工作。
公司的董事会认为,通过与DiamiR进行公平合理的谈判,公司及其管理团队为股东们争取到了最有利的估值和股权分配方案。根据协议内容,DiamiR同意接受的最有利条件实际上对公司的整体利益最为有利。在签署合并协议之前,公司股票的股价为每股0.94美元,这一数据来自2025年7月11日纳斯达克的报价。因此,根据约定的转换比例,DiamiR在合并完成后拥有1870万美元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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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各种战略方案的全面评估,并与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及法律顾问进行讨论后认为,此次合并对股东而言更为有利。如果合并未能实现,那么公司A类普通股可能会从纳斯达克市场退市,而通过其他战略方案可能带来的价值则未必如此。
2023年3月27日,Aptorum签署了非约束性的意向书和条款协议,旨在收购URF Holding Group Limited及其下属企业全部股份(统称为“U集团”)。然而,这次收购并未实际发生。Aptorum随后与YOOV Group Holding Limited签订了合并协议,该公司依法设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不过,该合并协议也在2024年10月25日被终止。这些交易被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状况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在谈判和尽职调查阶段,市场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这影响了双方的战略规划,最终双方未能就支付的对价达成一致意见。
除了可能与U集团和YOOV进行的交易之外,Aptorum在与DiamiR签署意向书之前,并未接触过任何其他潜在的合并对象。
在考虑了这些及其他因素之后,公司董事会批准了此次合并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这一合并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的成功发展。
DiamiR进行合并的原因
DiamiR决定与Aptorum集团进行战略合并,是基于以下考虑因素:
DiamiR Biosciences在microRNA生物标志物检测与验证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在miRNA的测试、特性分析以及定量测定方面具有专业能力。DiamiR的合作伙伴和客户多为开发治疗性药物的生命科学公司。Aptorum则在药物开发流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储备,深知生物标志物作为评估药物疗效、疾病进展及靶点结合能力的工具的重要性。
Aptorum和DiamiR在将治疗计划与精确且微创的生物标志物检测相结合以改善患者治疗效果方面有着共同的愿景。药物研发的成败部分取决于是否拥有能够招募到“合适”患者的工具和技术,以及监测研究参与者药物反应的能力。DiamiR可以帮助Aptorum开发并运用多种诊断平台来实现这一目标。DiamiR丰富的知识产权资产将使这项工作的开展保持保密性,从而让合并后的公司在相关服务领域占据优势地位。
DiamiR的专利保护平台技术已被证明在识别与区分神经退行性疾病、癌症以及炎症性疾病方面非常有效。我们认为,该技术与Aptorum的项目之间可以产生协同效应,尤其是与SACT-1药物重新应用项目之间的合作潜力巨大。
Aptorum及其高管团队在临床服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而DiamiR则采用临床检测与生物制药服务相结合的双重商业模式。
DiamiR的实验室获得了CLIA认证和CAP认可,拥有经验丰富的检测开发团队,这些人员在开发分子检测和生物标志物检测解决方案方面具有多年经验。他们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协助Aptorum开展其临床研发项目。
与Aptorum集团的合作将使DiamiR能够作为一家全球性的公司不断发展,从而拥有更广泛的专家网络以及重要的意见领袖支持。
与一家上市公司的合并预计将为DiamiR提供更多的资源,包括资金,从而推动其针对大脑健康、癌症和炎症性疾病的研究工作,并为股东创造价值。
DiamiR的旗舰项目专注于检测、监测并预测与大脑健康相关的疾病进展风险,例如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这类检测解决方案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而采用上市公司平台来推进这一项目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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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虑了上述这些因素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之后(包括上文提到的那些影响Aptorum决定参与合并的因素),DiamiR的董事会终于批准了这次合并。DiamiR的董事会认为,这一合并将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的成功发展。
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过程中的利益关系
在审议Aptorum董事会关于在合并过程中发行Aptorum特拉华州普通股的提议以及其他需要由Aptorum股东在特别会议上决定的事项时,股东们应当意识到,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过程中所涉及的利益,可能与普通股东的利益有所不同,甚至可能是相互冲突的。这些利益冲突可能会给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带来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例如,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完成后仍然有资格享受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所提供的赔偿和保险覆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共持有Aptorum类A普通股总股份的10.28%。
Aptorum董事会意识到这些潜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并在做出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交易的决策时考虑了这些问题。同时,董事会还建议Aptorum的股东们审议通过将在特别会议上提交给他们的提案,正如该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所描述的那样。
DiamiR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次合并中的利益关系
在考虑DiamiR董事会关于批准此次合并的建议时,股东应当意识到,DiamiR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过程中所拥有的利益,可能与普通股东的利益有所不同,甚至可能是相互冲突的。这些利益冲突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实际或潜在的问题。以下将对这些利益冲突进行详细说明。
从2020年6月到2023年4月,DiamiR的创始人之一兼执行董事Kira Sheinerman担任Aptorum公司的高级战略顾问。她的职责包括评估治疗与诊断方面的机会,以及为Aptorum公司牵线搭桥,促进其与业界及学术界的合作。目前,Sheinerman博士持有Aptorum公司2,772股A类普通股。
Sheinerman博士同时担任Wainwright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并将被任命为联合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目前担任DiamiR公司首席执行官及董事之一的Mireskandari博士,将担任联合公司的运营总监职务。自2022年11月以来一直担任DiamiR公司财务顾问的Gary Anthony先生,自2025年8月起担任该公司首席财务官,他将出任联合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职务。
如其他地方所提到的,DiamiR将依据合并协议签订管理服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以及股东协议。这些协议的具体内容将在本文中详细说明,而DiamiR因此可以获得一些好处。
DiamiR董事会意识到这些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做出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行动的决策时考虑了这些问题。同时,董事会还建议DiamiR的股东们按照本次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的设想来批准此次合并。
合并后公司的治理机制
总部
Aptorum和DiamiR已经达成一致,决定该联合公司的总部将设在DiamiR位于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现有办公地点。
章程与议事规则修正案
在获得宪章提案的批准之后,Aptorum Delaware宪章将被修改并重新制定成现行版本的宪章。随后,Aptorum Delaware将按照《特拉华州宪法》的相关规定,向特拉华州的州务卿提交该新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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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特拉华州的其他相关法律。有关拟议的章程草案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委托书/招股书中的以下章节:“本土化提案(提案2)”以及“股本结构说明——Aptorum Delaware”。
此外,在交割日期之前,Aptorum Delaware将修改并重新制定其公司章程,将这些修改后的章程以附件的形式附在合并协议中,作为证据文件B,同时作为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的附件A。这些修改后的章程将于交割日期生效。
董事会
在合并完成后,新成立的公司董事会将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由DiamiR指定,三名成员由Aptorum指定。
自生效时间起,Aptorum董事会将任命以下DiamiR指定人员为联合公司董事会成员:Kira Sheinerman博士、MBA学位,以及Laura A. Philips博士、MBA学位。同时,Aptorum还任命了以下人员作为联合公司董事会成员:Ian Huen、Justin Wu和Douglas Arner。预计Ian Huen将被任命为联合公司董事会主席。Alidad Mireskandari博士则被任命为联合公司董事会的无投票权观察员。在合并完成后,Aptorum董事会当前的分层结构将调整为仅由一名董事组成。
执行管理层
在合并完成后,合并后公司的管理团队将由Aptorum和DiamiR公司原有管理团队的成员组成。具体人员包括:
| 名称 |
标题 |
|
| 伊恩·惠恩 |
首席执行官 |
|
| 加里·安东尼 |
财务总监 |
|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总裁,首席运营官 |
谢纳曼博士是Wainwright公司的董事总经理。DiamiR与Wainwright公司之间存在财务咨询协议,根据该协议,Wainwright公司将担任DiamiR公司在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此外,基拉·谢纳曼博士持有Aptorum公司A类普通股的持股比例不足1%,她将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DiamiR的现任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米雷斯坎达里先生以及安东尼先生也将分别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运营总监和财务总监。
监管审批
SEC及其他相关文件
关于此次合并,各方计划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特拉华州州务卿以及纳斯达克等机构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此外,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外国、州或当地政府机构提交必要的文件。
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各方均同意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采取或促使他人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并按照任何适用的法律要求,完成所有必要的、适当的或可行的操作,以促成合并的生效。这包括准备并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注册手续、通知等,以获得任何必要的许可、批准、解除等待期、授权、命令、无异议或批准,以及任何政府部门的豁免许可。此外,还需签署并交付所有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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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完成的必要条件
各方在完成合并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取决于各当事方是否在合并协议签署时或之前,依法放弃履行某些条件。
• 确认驯化提案的通过,以及驯化过程的完成;
• 纳斯达克对本次发行提案的批准;
• 将所有未偿还的Aptorum和DiamiR可转换债务转换为普通股;
• 纳斯达克已经完成了对Aptorum关于发行更多证券的上市申请的审核工作,目前Aptorum的股票仍在纳斯达克上市;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宣布,根据合并协议,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普通股注册声明已生效,该注册声明是以S-4表格的形式提交的。
• 联合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构成已通过DiamiR和Aptorum之间的协议确定。合并后担任职务的高管和董事们将与Aptorum签订雇佣合同。
• 各交易方必须按照《股东协议》的规定执行并交付相关物品;
在合并完成时,Aptorum应保持至少2,260,000美元的现金余额,以及至少1,644,000美元的流动资本(即“合并金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Aptorum拥有约350万美元的现金,以及约360万美元的流动资产。因此,为了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完成合并过程,Jurchen表示打算将2023年9月的票据转换为其他形式。公司计划通过公开或私人融资方式来弥补任何资金缺口。
• 没有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下达过任何禁止此次合并实施的命令;同时,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颁布或实施过任何禁止或使此次合并无效的规定。
此外,Aptorum完成合并义务的履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合并完成之前或之时,这些条件必须得到满足;或者,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ptorum可以放弃这些义务。
• 关于DiamiR在合并协议中所作出的各项陈述和保证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这些陈述和保证应在合并协议签署之日以及交易完成之时生效(除非某些陈述或保证仅适用于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陈述或保证应在该特定日期起才具有真实、完整和正确的效力)。不过,这些情况都需遵循某些特定的重要性标准来进行判断。
• DiamiR必须履行的所有义务的履行情况,以及DiamiR必须遵守的所有协议和承诺的遵守情况。这些情况均应在合并协议签署时或之前得到确认。
• Aptorum收到了DiamiR的一名高管签署的证书,该证书确认了前两项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 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没有任何事件、情况、发展或变化对DiamiR产生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或者将来也不会产生这样的影响。
此外,DiamiR在完成合并义务方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这些条件必须在合并完成之前得到满足,或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免除。
• 在合并协议签署之日以及合并完成之时,Aptorum所作出的各项陈述和保证均为真实且准确(除非这些陈述或保证仅适用于某个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陈述或保证在該特定日期起即视为真实、完整且正确)。不过,这须符合某些特定的重要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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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torum必须履行的所有义务的履行情况,以及根据合并协议,Aptorum在交易完成时或之前所应遵守的所有协议的遵守情况;
• DiamiR收到了Aptorum的一名高管签署的证明文件,该文件确认前两项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 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没有任何事件、情况、发展或变化对Aptorum产生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无论是单独来看还是综合起来考虑,都没有这样的影响发生或预期会发生。
关于在合并完成之前必须满足或免除的那些条件,请参阅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的“合并协议——合并完成的必要条件”部分。
评估或异议者的权利
持有DiamiR普通股的股东,不包括那些投票支持合并的股东,根据特拉华州法律,享有评估权的权利。有关DiamiR普通股股东在合并过程中的评估权的具体规定,请参阅《DGCL》中关于“评估权或异议权”的部分。
持有Aptorum类A级普通股份和B级普通股份的人士,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在特别会议上所讨论的这些事项上,并不具备任何评估权或异议权。
禁止招揽销售行为
在过渡期间,DiamiR承诺不会采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促使其子公司以及其下属的官员和董事不得提出或鼓励提出任何涉及DiamiR或其子公司的合并、业务整合或其他类似交易的相关提议或建议,这些提议或建议可能会与“合并”计划产生冲突或形成替代方案。此外,DiamiR还承诺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相关讨论、谈判或交易,也不得签署任何包含此类替代方案的协议或文件。如果DiamiR或其子公司及其下属的官员和董事收到任何有关替代方案的提议或信息,该公司承诺立即通知Aptorum,并详细向Aptorum通报相关条款和内容。同时,DiamiR还将要求其子公司及其下属的官员和董事立即停止与任何除Aptorum及其子公司及其下属的官员和董事之外的个人或团体的所有相关谈判或讨论。
在过渡期内,Aptorum承诺不会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合并、业务整合或其他类似交易的行为。同时,Aptorum及其子公司、高管和董事也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起、寻求或鼓励任何此类行为,包括提供机密或非公开信息。此外,Aptorum还将尽合理努力,确保其子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代表也不进行此类行为。如果Aptorum或其任何子公司、高管和董事收到与“替代ListCo交易提案”相关的任何提议或信息,Aptorum承诺立即通知DiamiR,并详细向DiamiR通报相关条款和内容。同时,Aptorum将立即停止与任何个人或团体的所有谈判或讨论,这些个人或团体不包括DiamiR及其子公司、高管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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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协议的终止
合并协议可以在合并完成前的任何时间被终止,无论是否在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或之后。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协议被终止:
• 通过Aptorum和DiamiR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
• 通过DiamiR或Aptorum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如果存在以下情况:(i) 适用的法律或(ii) 政府发布的命令(但排除临时禁令),则会导致以下后果:对于条款(i)和(ii)中的情形,此类命令将永久性地限制、禁止、使合并行为变得非法,或以其他方式阻止合并的完成;而对于条款(ii)的情况,该政府命令应被视为最终决定,不得上诉。
• 如果DiamiR违反了或未能履行其任何承诺、保证或协议,那么Aptorum有权向DiamiR发出书面通知。此类违反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可能导致任何成交条件无法得到满足;或者,即使该问题可以在终止日期之前得到解决,但DiamiR在收到Aptorum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仍未能解决问题。不过,如果Aptorum当时严重违反了其任何承诺、保证、协议或其他条款,则Aptorum无权终止合同。
• 如果Aptorum或Merger Sub违反了其任何承诺、保证、契约或其他协议,或者未能履行这些承诺、保证、契约等,且这种违反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会导致相关协议的执行无法达成,并且该问题在终止日期前无法得到解决——或者,即使可以在终止日期前解决,但在收到DiamiR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Aptorum或Merger Sub仍未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如果DiamiR当时严重违反了其任何承诺、保证、契约或其他协议,那么DiamiR就没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 如果DiamiR未能获得股东们的批准,那么Aptorum必须通过书面通知通知DiamiR。
• 如果Aptorum在正式召开的特别会议上(或在其会议结束后或延期后的股东大会上)未能获得股东的批准,那么DiamiR必须向Aptorum发出书面通知。
• 如果交易未能在终止日期或之前完成,则应由Aptorum或DiamiR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终止日期”指2026年6月30日;不过,如果Aptorum和DiamiR双方书面同意,则终止日期可以延长。
如果合并协议因非由于DiamiR的违约或不履行行为而终止,且Aptorum在过渡期内通过发行股权证券筹集了资金,那么Aptorum同意向DiamiR支付一笔费用,该费用的金额等于以下较高的一项:(i) Aptorum在协议终止之日所拥有的现金金额的70%;(ii) 2,000,000美元(“终止费”)。如果合并协议确实因上述原因而终止,且Aptorum在过渡期内并未通过发行股权证券筹集到任何资金,那么各方均应承担与合并及相关交易相关的所有费用。
该交易的会计处理
Aptorum现在按照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来编制财务报表。此次合并将按照《会计准则编码》中的第805条进行会计处理,其中Aptorum被视为会计收购方,而DiamiR则被视为被收购方。因此,Aptorum会将所收购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公允价值来计量,包括所有可辨认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截至合并日已发生的负债。不过,根据第805条的规定,某些被收购的资产和负债的除外情况除外。任何超出所收购资产及负债价值的购买价款将作为商誉进行记录。
15
风险因素总结
投资我们的证券伴随着较高的风险。您必须仔细考虑以下列出的风险。这些风险的详细内容可以在本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中找到。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与合并相关的风险
如果与DiamiR的合并协议未能达成,Aptorum的股价可能会下降。
如果合并协议中的各项条件未得到满足,那么合并就不会发生。
一些Aptorum和DiamiR的官员及董事在此次合并中的利益与您不同,这些利益可能会促使他们支持或批准这次合并,而完全不顾及您的利益。
在合并过程中,并未获得任何关于公平性的意见报告。
由于合并的原因,联合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
Aptorum和DiamiR的股东可能无法从此次合并中获得与其所承受的股份稀释程度相称的收益。
在合并进程进行期间,Aptorum和DiamiR必须遵守合并协议中所规定的合同条款限制,这些条款限制了双方与其他方进行业务合并交易的能力。
合并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可能会让第三方不愿提出替代的收购方案,包括那些比合并协议所设想的安排更为优厚的方案。
由于此次合并,Aptorum和DiamiR可能会涉及各种证券诉讼或股东派生诉讼。这种情况可能会分散Aptorum和DiamiR管理层的注意力,从而损害联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此外,现有的保险覆盖范围可能不足以承担所有相关的成本和损失赔偿费用。
如果“与DiamiR的业务运营相关的风险”中所描述的任何情况发生,那么合并带来的潜在好处就有可能无法实现。
这些预估财务报表仅用于说明目的,并不能反映公司在合并完成后实际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
DiamiR至今从未从产品销售中获得过任何收入。目前,DiamiR所有候选产品都仍处于预商业化阶段。在可预见的未来,DiamiR可能会继续面临较大的亏损,并且永远无法从产品销售中获得收入。
联合公司需要通过发行证券或债务,或者通过许可协议或其他战略安排来筹集更多资金。然而,这些做法可能会让联合公司的股东面临股份稀释的问题,或者限制联合公司的运营,甚至影响其专有权利。
根据拟议的章程和议事规则中的反收购条款,以及特拉华州法律的规定,对合并后公司的收购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这可能会阻碍股东们更换或罢免合并后公司的管理层的尝试。不过,对于合并后公司的股东来说,这种状况或许反而是一种好处。
在合并完成后生效的新的章程规定,德克萨斯州衡平法院将成为联合公司股东提起某些诉讼的专属审判地;而美国的联邦地区法院则成为根据《证券法》引发的诉讼的专属审判地。这一规定可能会限制联合公司股东在解决与联合公司之间的纠纷时获得有利司法途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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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ptorum公司其候选药物临床前和临床开发相关的风险
目前,我们并未通过产品销售来赚取收入,未来也可能无法实现盈利。除非我们能够通过进一步的融资来筹集更多资金,但这一点也不可保证。
临床前研发是一个漫长、昂贵且充满不确定性的过程,我们可能会终止其中一个或多个当前正在进行的临床前研发项目。
管理层有权随时终止任何项目的开发工作。
我们可能无法成功找到更多的候选药物。由于资源有限且资金不足,我们必须继续优先开发某些候选药物;但这些决策可能会出错,并可能对Aptorum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在招募临床试验参与者方面遇到困难,那么我们的临床开发活动可能会受到延误或负面影响。
临床药物开发是一个漫长且成本高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任何阶段都可能出现失败。我们在进行临床试验方面的经验有限,之前的研究和试验的结果可能无法在未来的临床试验中重现。
如果我们所研发的候选药物在临床试验中未能达到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认可标准,即无法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或者试验结果并不理想,那么我们可能会面临额外的成本支出,或者延误药物的研发和商业化进程,甚至有可能无法完成这些工作。
与Aptorum公司为其候选药物获得监管批准相关的风险
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等类似监管机构的审批流程往往耗时较长且充满不确定性。如果我们最终无法获得当前或未来研发出的药物的注册批准,那么Aptorum的业务将会受到严重损害。
如果监管机构需要更多时间或进行额外的研究来评估Aptorum候选药物的安全性或有效性,那么这些药物的注册审批可能会严重延迟,甚至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Aptorum的候选药物可能会引发一些不良副作用,或者具有其他特性,从而延迟或阻碍其获得监管批准的过程。此外,这些药物还可能限制已获批准产品的商业前景,甚至在获得监管批准之后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即使我们获得了Aptorum候选药物的监管批准,我们仍然需要持续履行各种监管义务,并面临持续的监管审查。这可能会导致额外的巨大开支,如果我们未能遵守监管要求,或者Aptorum候选药物出现意外问题,我们还可能会面临处罚。
尽管FDA同意我们采用505(b)(2)开发途径来推进SACT-1项目的研发工作,但我们可能无法按照计划成功完成针对儿童患者使用的SACT-1药物的505(b)(2)开发流程。这将严重影响我们获得FDA批准的可能性。
如果我们或我们的第三方供应商未能遵守FDA关于良好生产规范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及时地对FDA的483号调查通知或后续警告函作出回应,那么这将影响我们以经济高效且及时的方式销售产品的能力,甚至可能导致FDA采取执法措施。
与Aptorum的候选药物商业化相关的风险
即使我们的任何候选药物获得了监管部门的批准,也可能无法获得医生、患者、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医学界其他相关人士的广泛认可,从而无法实现商业上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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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所研究的候选药物的成功成果作为我们的主要项目。如果我们无法获得这些药物的许可或转授权、无法将其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实现商业化,或者在实现商业化的过程中遇到重大延误,那么我们的业务将会受到严重损害。
与Aptorum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知识产权组合中,有相当一部分包含一些待审批的专利申请,这些申请尚未获得正式的专利授权。如果这些涉及我们产品候选技术的专利申请未能获得批准,那么我们的业务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或我们的许可方无法为我们的技术和药物获得并维持专利保护,那么竞争对手就有可能开发出与我们类似或完全相同的技术和药物,从而影响到我们成功商业化我们技术和药物的能力。
如果我们无法获得并保持对专利的适当保护,我们的竞争对手就有可能开发出与我们类似或完全相同的技术和药品,从而对我们的技术成果的商业化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在全球范围内有效保护和执行自己的知识产权。
我们可能需要参与诉讼以保护或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但这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且成功率较低。如果我们针对所研发的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专利权在法庭上提出质疑,或者这些专利被美国专利局或其他非美国相关机构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那么我们将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我们可能会面临一些索赔,这些索赔涉及到对我们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提出质疑。
如果我们因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而被起诉,此类诉讼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并且还可能阻碍或延迟我们研发出新的药物候选产品的进程。而这类诉讼的结果并不确定,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可能有一些专利申请尚未被我们知晓,但这些申请所涉及的产品与我们试图授权或开发的产品类似。这可能导致时间和金钱的浪费,さらには法律纠纷也可能随之产生。
获得并维持我们的专利保护取决于我们是否遵守各种程序要求、文件提交规定、费用支付要求等由政府专利机构制定的条款。如果违反这些要求,我们的专利保护可能会受到削弱或丧失。
我们的专利条款可能不足以有效保护我们的药物及诊断技术相关候选项目以及整个业务。
美国专利法的变更可能会降低专利的整体价值,从而削弱我们保护药物和诊断技术候选项目的能力。
如果我们无法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那么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就会受到损害。
我们可能会面临这样的指控:我们的员工擅自使用或泄露了他们之前所在公司的商业秘密。
如果我们无法通过收购或许可协议获得或保持对某项技术开发的必要权利,那么我们可能无法实施某个或某些现有产品候选方案的优化开发计划。
如果我们未能履行相关协议中的义务,即无法从其他方获得知识产权许可,或者我们的与授权方的业务关系受到干扰,那么我们可能需要支付金钱赔偿,甚至可能会失去那些对业务至关重要的许可权利。
我们可能无法完全掌控专利申请书的准备、提交以及后续处理工作,也无法确保从其他方获得的专利权的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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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Aptorum依赖于非关联方进行合作而带来的风险
我们依赖那些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来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以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创新成果以及已获得许可的技术。如果这些第三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按时完成相关工作,那么我们可能无法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也无法将我们的候选药物商业化,进而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所使用的某种药物候选品的临床试验需要大量使用该候选品,那么我们预计需要依赖其他第三方来生产该候选品。如果这些第三方无法提供足够数量的该候选品,或者提供的质量或价格不符合要求,又或者无法持续保持必要的cGMP认证,那么我们可能无法生产出足够的该候选品来进行必要的人体试验。此外,如果第三方机构在该候选品获得上市批准之前或之后出现故障,我们可能会无法像预期那样迅速获得收益,而且这些收益的盈利能力也可能不如预期。
对我们所研究的候选药物的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可能会引发延迟,因为这需要额外的监管审批流程。
与Aptorum所处行业、业务及运营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不遵守有关保护环境、健康与人类安全的法律法规,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的未来成功取决于我们能否留住首席执行官、科学及临床顾问团队,以及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同时,我们还需要能够吸引、保留并激励具备资质的人才。
我们需要扩大组织的规模并提升其能力,同时,在应对组织成长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我们打算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战略联盟或收购行为,或者签订相关授权协议。不过,我们可能无法充分享受到这些安排带来的好处。
我们的员工、独立承包商、顾问、商业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可能会从事不当行为或其他不合法的活动,包括违反各种监管标准和要求的行为。
我们的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可能无法预防或检测所有错误或欺诈行为。
如果我们无法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内部财务报告机制,那么我们就可能无法编制出准确的财务报表,也无法遵守相关法规的要求。
如果获得批准,我们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我们的产品。不过,这样做的话,我们就必须承担国际商业运营所带来的风险。
如果我们未来进行收购或战略合作,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资本需求,导致股东权益被稀释,使我们面临债务负担或潜在负债,同时还会带来其他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遵守《美国反贿赂法》或其他相关反贿赂法规,包括英国的《2010年反贿赂法案》,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同时我们还可能面临罚款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英国退出欧盟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开始对某种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进行临床试验,那么就有可能面临产品责任诉讼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承担巨大的法律责任,而这类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也可能受到严重影响。
我们的保险覆盖范围可能不足以保护我们免受损失。
汇率的波动可能导致外币兑换损失。
我们的投资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导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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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着与计算机硬件、网络安全以及数据存储相关的风险。
业务中断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未来收入和财务状况,同时还会增加我们的成本和开支。
我们可能会面临与中国制药行业监管环境相关的各种风险。
如果美国公共公司审计委员会无法按照《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的要求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监管,那么SEC将会禁止交易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对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实施交易禁令,或者威胁要实施此类禁令,都可能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此外,如果PCAOB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监管,那么我们的投资者将无法享受到这种监管带来的好处。
SEC可能会认为我们是一家“投资公司”,因此需要遵守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的各项严格要求。这种认定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合规要求,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被归类为适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那么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可能会面临不利的联邦所得税后果。
与Aptorum公司架构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董事之一拥有我们公司大部分的股份表决权。
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规定,作为一家“控制型公司”,我们有权选择免除某些可能对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治理要求。
我们可能无法合并一些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而这种合并行为可能会对我们自身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开曼群岛的相关经济法规可能会对我们或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与Aptorum证券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持续列出的要求,就有可能被摘牌。这样一来,我们的股票将在公开市场上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会使我们未来获得债务或股权融资变得更加困难。
如果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成功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或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那么未来有大量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在公开市场上被出售的情况,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大量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的出售可能会导致这些股票的价格下降。
大量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出售,或者市场对于此类出售的预期,都可能导致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股价下跌。
我们发行额外的证券可能会影响到我们对公司的所有权和投票权。此外,如果发行优先股或购买这些优先股的期权或权证,那么由于这些优先股持有者享有优先分红权、转换权、赎回权以及清算权,这可能会对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过去没有支付过股息,未来也预计不会支付股息。任何投资回报可能仅限于我们股票的市值而已。
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的表决权高于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因此,某些现有股东对我们公司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们的利益可能会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
筹集额外的资金可能会导致我们股东的权益被稀释,同时也会限制我们的业务发展,甚至使我们不得不放弃对我们所拥有的技术或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品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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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是开曼群岛的免税公司,因此我们的股东权利可能比在美国注册的公司中的股东权利要有限一些。
您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而且通过美国联邦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公司,目前我们的大部分业务活动都发生在美国境外。此外,我们的一些董事和高管也居住在国外。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在公司治理方面采用一些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公司治理标准截然不同的做法。这些做法或许无法为股东提供与完全遵循公司治理标准相对应的保护。
我们的审计师对我们是否能够继续作为一家盈利企业存在重大疑虑。我们可能无法以有利的条件获得额外的资金。
我们可能无法维持一个活跃、流动性强且秩序良好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交易市场,因此我们的股价可能会出现波动。
与Aptorum在香港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在香港开展业务时可能面临的政治风险。
如果我们直接面临近期针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各种批评、指责和负面报道,我们可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来调查并解决这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运营、股价以及声誉,甚至可能导致您对我们的股票的投资损失。尤其是当这些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时,情况会更加糟糕。
最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拟议规则变更,以及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的相关法案,都要求对新兴市场公司实施更为严格的标准。这些发展可能会给我们的股票发行、业务运营、股价以及公司声誉带来不确定性。
如果我们和/或我们的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需要在合并交易或未来的融资活动中获得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许可或批准,或者需要向其他中国政府机构提交相关文件,那么我们和/或我们的子公司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此外,我们子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也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和/或我们的子公司必须遵守与数据相关的网络安全、数据隐私、数据保护等相关法规,而 ourselves 或我们的子公司无法遵守这些法规,那么我们的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严重负面影响。
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融资活动以及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内地上市公司在香港的融资行为实施监管和控制。此类措施可能会严重限制或阻碍我们向投资者发行普通股票的能力,从而导致我们的普通股票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在中国大陆,法律法规的实施可能会迅速发生变化,而且通常无需提前通知。同样,适用于香港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情况也可能发生快速变化,且这种变化往往无需提前通知。因此,香港的法律体系存在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法律保护的可用性,进而导致我们所控制的子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我们所发行的证券的价值发生显著变化。
在香港开展业务伴随着一定的政治风险。
纳斯达克可能会对我们继续上市提出更严格的标准,因为我们的内部人士持有我们上市证券的很大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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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以及我们的普通股价值,或者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都可能会受到中国现行或未来法律法规的显著影响。
中国政府对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成立的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决策权。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经营方式和/或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值发生显著变化,从而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可能会对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产生影响。
香港的法律体系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法律保护的效力。
目前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即我们是否需要获得中国相关机构的批准才能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未来是否还需要继续提供这些证券。如果确实需要获得批准的话,我们无法保证一定能成功获得批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以及税收制度存在不确定性,包括法律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此外,中国境内政策、法律和规章的突然或意外变化也可能对我们有负面影响。
对于海外股东和/或监管机构来说,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可能会很困难。
我们已经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公司”的资格了,因此将会面临更高的成本。
与DiamiR的业务运营相关的风险
DiamiR可能无法完成此次合并,或者合并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迟。
如果研究人员、临床医生以及医疗管理人员不采用DiamiR的筛查和诊断产品,那么DiamiR就无法实现未来的销售增长。
新产品的开发和临床验证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DiamiR可能无法及时将CogniMIR®或其他产品商业化,甚至根本无法将其商业化。
DiamiR在其测试和服务中使用的某些材料,都依赖于单一供应商提供。因此,DiamiR可能无法及时找到替代供应商或转向其他供应商来解决问题。
如果DiamiR无法建立并维持新的临床合作项目,那么其将CogniMIR®商品化的努力以及其他产品的开发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误。
如果DiamiR在验证测试中的表现不符合预期,那么DiamiR可能无法在医生群体中获得广泛的应用,这将对其业绩、声誉以及业务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DiamiR将其研发出的诊断产品商业化能力,取决于其与实验室服务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其产品的持续支持。
DiamiR打算将其中的一些测试产品标榜为“低剂量测试产品”。而未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类产品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时,可能会给DiamiR的运营带来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DiamiR的运营历史较短,因此难以预测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财务表现。
关于DiamiR是否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存在很大的疑问。
如果DiamiR无法筹集到额外的资金,那么其实施业务模式与战略的能力就会受到威胁。
如果DiamiR为了扩展业务而借款,那么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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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DiamiR的业务、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DiamiR面临着非常激烈的竞争环境,如果该公司无法妥善应对这一竞争局面,那么将会对其业务、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DiamiR未来可能会进行一些收购活动,这些收购可能成本高昂且耗时较长,而且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好处。
DiamiR的运营依赖于其核心人员。如果这些关键人员突然离职,DiamiR可能无法顺利执行其商业计划。
DiamiR已经发现了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缺陷。如果这些缺陷得不到纠正,将会影响到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并带来其他不良后果。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DiamiR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需承担个人责任;同时,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还享有一定的赔偿权利。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支出负担。
DiamiR的主要股东和管理层拥有该公司大量股份,能够对其业务决策以及需要由股东批准的各项事务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即使其他股东希望发生某些变化,他们仍然可以掌控公司的运营。
DiamiR的信息技术系统或数据,以及其服务提供商、客户或用户的数据,都可能面临网络攻击或其他安全威胁。这些威胁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知识产权被盗用、法律纠纷、监管调查、巨大赔偿责任、声誉损害以及其他不良后果。
网络安全事件可能导致《健康保险可移植性和责任法案》(HIPAA)以及各州关于消费者隐私法的违反,进而破坏客户和患者的隐私安全,或带来其他负面影响。
与DiamiR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风险
如果研究人员、临床医生以及医疗管理人员不采用DiamiR的筛查和诊断产品,那么该公司就无法实现未来的销售增长。
新产品的开发和临床验证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DiamiR可能无法及时将CogniMIR®或其他产品商业化,甚至根本无法将其商业化。
如果DiamiR无法获得或联系第三方以获取更多的血浆样本,那么其研究和开发工作将会受到阻碍。
DiamiR在其测试和服务中使用的某些材料,都依赖于单一供应商提供。因此,该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找到替代供应商或转向其他供应商来满足需求。
如果DiamiR无法建立并维持新的临床合作项目,那么其将CogniMIR®商品化的努力以及其他产品的开发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误。
如果DiamiR在临床测试中的表现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它可能无法在医生群体中获得广泛的应用,这将导致其业绩、声誉以及业务发展受到负面影响。
DiamiR将其开发的诊断产品商业化能力的实现,依赖于其与实验室服务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其产品的持续支持。
DiamiR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合作方来帮助我们开发、验证或推广任何新产品。然而,如果这些合作未能成功,那么DiamiR推广这些产品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阻碍或延迟。
如果DiamiR无法参与新的临床研究合作项目,那么其产品的开发以及后续商业化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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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DiamiR无法找到愿意与我们合作开展临床实用性研究的合作伙伴,或者这些研究的结果未能证明该分子诊断测试不会对患者治疗或医生的行为产生任何影响,那么这种测试的商业应用可能会非常缓慢,这将对其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未来,DiamiR可能会委托第三方来处理和传输与临床服务相关的支付请求。如果处理或传输过程出现任何延迟,都可能会对公司的收入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DiamiR意识到,与第三方建立合作关系存在固有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其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DiamiR无法有效使用或维护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名称,也无法在目标市场中建立品牌知名度,那么其业务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DiamiR可能无法开发出新的产品和服务,也无法以有利的条件获得相关产品或服务。
如果DiamiR的实验室因任何原因而无法正常运行,那么DiamiR将无法进行相关的测试工作,其业务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如果DiamiR的房东不再续签租赁合同,那么该公司的临床检测和测试业务将不得不暂停,直到DiamiR能够找到一个新的实验室并开展业务为止。
如果DiamiR的信息技术或通信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其运营受到严重干扰,那么DiamiR的声誉、业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都可能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与DiamiR相关的监管风险
DiamiR现在或将来可能会受到与实验室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这可能会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如果DiamiR的产品被批准上市,那么能否持续获得稳定的销售业绩,取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包括Medicare和Medicaid等政府项目、私人保险计划以及管理式护理计划——是否能够为其产品提供足够的报销支持。
如果其任何候选产品获得批准,DiamiR可能会受到医疗政策的变动影响,包括进一步的医疗改革以及医疗管理方式的改变。
适用于其产品和业务的监管流程既昂贵又耗时,且结果难以预测。这些因素可能会阻碍DiamiR获得将其产品商业化所需的许可。
DiamiR及其供应商、合同制造商和客户都必须遵守各种政府法律法规。DiamiR可能会因这些法规而面临巨大的成本负担,同时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也可能因此受到延误。
如果DiamiR未能满足联邦、州以及国外实验室的许可要求,那么DiamiR可能会失去进行测试的能力,或者其业务运营会受到干扰。
与DiamiR的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相关的风险
DiamiR可能无法保护或获取相关专利权。
其他公司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可能导致昂贵的诉讼费用,并会限制DiamiR销售其产品的能力。
如果DiamiR遭到产品责任诉讼的起诉,该公司可能会面临巨大的债务负担,甚至可能不得不限制或停止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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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瞻性声明的警示声明
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以及通过引用方式纳入本代理声明/招股书的各项文件,均包含某些“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旨在使Aptorum和DiamiR在合并后所从事的业务、战略计划以及联合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业绩表现符合《证券交易法》所规定的免责条款。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包含的并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关于Aptorum和DiamiR管理层信念和预期的陈述,均属于前瞻性陈述。
无论何时使用“可能会带来”、“有信心认为”、“预期”、“应该”、“可能”、“将继续”、“相信”、“认为”、“预计”、“预测”、“估计”、“计划”、“潜力”、“打算”等类似词汇来描述前瞻性声明,这些表述都属于前瞻性陈述。这类前瞻性声明基于管理层对未来事件、业务状况以及Aptorum、DiamiR和合并公司未来发展的当前看法和假设,并基于现有信息得出。当然,这些表述的负面含义同样也属于前瞻性声明的一部分。
这些前瞻性陈述并非未来业绩、条件或结果的保证。其中涉及许多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假设以及其他重要因素,而这些因素大多无法由Aptorum的管理团队掌控,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的描述存在重大差异。实际结果可能会与Aptorum和DiamiR当前的预期产生显著偏差,这取决于多种影响其业务的因素,以及合并成功实施后的整合过程及其后续表现所面临的挑战。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Aptorum在SEC的定期公开文件中详细列出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以及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中“风险因素”部分所讨论的内容,还有Aptorum在2025年提交的20-F表格及后续向SEC提交的文件中提到的风险因素。
• 与此次合并相关的各种监管审批手续以及其他必要批准程序,可能会阻碍或显著延迟合并的完成;
• 此次合并需要满足许多条件,如果这些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或被免除,那么合并就可能无法完成;
• 合并协议的终止可能会对Aptorum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合并完成之前,Aptorum和DiamiR公司将面临一些运营上的限制;在合并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内,业务发展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 完成此次合并可能需要获得某些协议的同意,或者对这些协议中的控制权或其他条款进行修改。Aptorum正是这些协议的参与方之一。
在合并进程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会让供应商、客户或其他商业合作伙伴推迟或中止关于Aptorum的决策,或者与我们重新协商协议。而合并的完成则可能导致这些合作伙伴终止或与联合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或者重新协商相关协议。
• 可能对Aptorum、DiamiR、Merger Sub以及Aptorum董事会成员提起的诉讼,可能会阻碍或延迟合并过程的完成,甚至导致在合并完成后需要支付赔偿金。
• 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所提供的未经审核的合并财务信息及预期财务数据,仅用于说明目的而已。实际上,合并后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可能会存在显著差异。
• Aptorum可以在不重新获得股东批准的情况下,放弃其中一项或多项条件以促成此次合并;
• 该合并交易必须在获得“本土化提案”和“纳斯达克股票发行方案”的批准后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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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torum的高管和董事在此次合并中拥有的利益,可能与Aptorum股东的权益有所不同,甚至可能与股东的利益完全相反;
如果Aptorum对DiamiR的尽职调查不够充分,或者由于与DiamiR业务相关的意外风险而引发问题,那么这将对Aptorum股东的投资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 在合并完成后,合并后的公司可能无法实现预期中的收益和成本节约效果。这可能会对合并后合并公司普通股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 在合并完成后,Aptorum的股东们在合并后成立的公司的规章制度下,将拥有与目前在Aptorum内部规章制度下所享有的权利不同的权利。
• 在合并之后,目前的Aptorum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和投票权将会减少,他们对合并后公司的管理决策的影响力也会减弱。
如果合并后的公司未能有效管理其扩大的业务运营,那么该公司未来的业绩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 Aptorum和DiamiR都预计在完成合并过程中会面临相当大的开支,同时还需要整合Aptorum和DiamiR的业务;
• 合并后,Combined公司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与当前或历史上影响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市场价格不同的因素的影响。
因此,Aptorum或DiamiR在本文件中所做出的所有前瞻性陈述都受到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所包含信息的限制。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本文件中的相关内容;(ii)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所讨论的内容;以及(iii)Aptorum在2025年提交的20-F表格中“风险因素”部分所描述的信息。如需更多信息,请参考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的“更多信息来源”部分。
Aptorum和DiamiR均无需承担任何义务,并且明确拒绝履行任何更新、修改或调整这些前瞻性陈述的义务。这些陈述可能是书面的或口头的,无论是由于新信息的出现还是其他原因而做出的,除非法律要求如此。阅读此代理声明的人士应谨慎对待这些前瞻性陈述,因为这些陈述仅适用于声明发布的日期,而非之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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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
在投票之前,您应仔细考虑以下风险,以及《Aptorum 2025年年度报告》中“风险因素”部分所描述的风险因素。请参阅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的“更多信息来源”和“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声明”部分,以及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或其他通过引用纳入本代理声明/招股书的Aptorum文件中所包含的其他信息。除了这些风险之外,还可能不时出现新的风险,而无法预测所有风险因素。无论是Aptorum还是DiamiR都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在合并事件发生后对公司的影响,也无法预测任何因素或这些因素的组合是否会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的内容有重大差异。
与合并相关的风险
如果与DiamiR的合并协议未能达成,Aptorum的股价可能会下降。
此次与DiamiR的合并完成还需满足若干条件,其中包括完成本土化进程、转换我们和DiamiR所有未偿还的可转换债务、获得股东的批准、纳斯达克对Aptorum关于发行更多股份申请进行审批,以及满足其他常规性结束程序。此外,在合并完成当天,Aptorum必须拥有不少于2,260,000美元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同时其营运资金(根据合并协议定义)也不得少于1,644,000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Aptorum拥有约350万美元的现金,以及约360万美元的流动资产。我们计划通过公开或私人融资来弥补任何不足。该公司计划在2027年前完成这一交易。
如果DiamiR的合并未能成功实现,Aptorum可能会面临一系列重大风险,其股价也可能因此受到负面影响。具体来看如下:
• Aptorum已经承担了大量与DiamiR合并相关的费用,并且预计将继续承担这些费用,即使DiamiR的合并并未真正完成。
该合并协议中包含若干条款,限制Aptorum在合并协议签署日至合并完成期间提出竞争性收购提议或开展业务活动。因此,在合并完成之前,许多重要的商业决策和交易都需要得到DiamiR的同意。这样一来,Aptorum可能无法抓住那些作为独立公司时本可以把握的商业机会。Aptorum已经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投入了大量时间和资源,如果合并协议被终止,Aptorum将无法在没有额外融资的情况下继续其现有业务。
• Aptorum的合作伙伴以及其他商业伙伴和投资者可能会认为,DiamiR合并未能成功完成,这对其业务状况或未来前景来说是一个负面的影响。
• 由于合并的完成或未能完成而引发的后果,Aptorum的一些合作伙伴及其他商业伙伴可能会试图改变或终止与Aptorum的关系。
由于合并事件的发生,当前及未来的员工可能会对其在合并后公司的职位安排感到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到Aptorum留住关键员工的能力,因为这些员工可能会寻求其他就业机会。
由于此次合并,Aptorum的管理团队可能会受到干扰,从而影响日常运营。
• 纳斯达克可能会决定撤销Aptorum的A类普通股上市资格,这可能会对Aptorum普通股的价值以及公司未来筹集资本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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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并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Aptorum可能需要向DiamiR支付一笔终止费用,该费用的金额应为以下较高数值:要么是在终止日期时Aptorum所拥有的现金金额的70%,要么就是2,000,000美元。
此外,如果合并协议被终止,而Aptorum的董事会决定寻求另一种业务整合方式,那么他们可能无法找到一家愿意提供与合并协议规定的条件相当或更优厚条件的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Aptorum的董事会可以选择出售全部或部分业务。不过,在这种情况下,Aptorum所获得的补偿可能会低于根据合并协议应获得的补偿水平。
如果合并协议中的各项条件未得到满足,那么合并就不会发生。
即使Aptorum和DiamiR的股东同意了这次合并,要完成合并还需要满足某些条件或放弃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在合并协议中有所规定。Aptorum和DiamiR无法保证所有条件都能得到满足。如果某些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或被放弃,那么合并就无法进行,或者会延迟进行。在这种情况下,Aptorum和DiamiR都可能失去部分或全部的合并带来的好处。
一些Aptorum和DiamiR的官员及董事在此次合并中的利益与您不同,这些利益可能会促使他们支持或批准这次合并,而完全不顾及您的利益。
Aptorum和DiamiR的某些高管和董事参与了各种安排,这些安排使他们能够获得与您不同的合并利益。这些利益包括继续担任合并后公司的高管或董事职务、持续获得赔偿保护,以及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有机会出售更多合并后公司的股票。这些利益可能会促使Aptorum和DiamiR的高管和董事支持或批准这次合并。
在合并过程中,并未获得任何关于公平性的意见报告。
在合并相关事宜的决策过程中,Aptorum并未委托任何独立的投资银行家或其他专业人士来提供公平价值评估意见。Aptorum与DiamiR之间就合并过程中各方应获得的补偿金额进行了协商,而该补偿金额被Aptorum的董事会认为对Aptorum的股东是公平的。在决定是否需要获得此类公平价值评估意见时,Aptorum的董事会考虑到了获取此类意见的成本,同时也考虑了与DiamiR进行的广泛谈判过程、董事会基于DiamiR的知识产权评估所做出的预测,以及DiamiR在先前融资过程中的估值情况。所有这些因素都经过了仔细考量,同时也参考了Aptorum当前的市场价值和财务状况。
由于合并的原因,联合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
由于合并的原因,联合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具体原因包括:
• 该合并企业并未像金融界或行业分析师所预期的那样迅速实现合并带来的好处;其效果也远远低于预期。
• 此次合并对合并后公司的业务和前景的影响与金融或行业分析师的预期不符;或者
• 投资者对此次合并对合并后公司的业务和前景所产生的影响持负面态度。
Aptorum和DiamiR的股东可能无法从此次合并中获得与其所承受的股份稀释程度相称的收益。
如果联合公司无法实现从此次合并中预期的战略和财务收益,那么Aptorum的股东们的持股将会大幅稀释,而他们却无法获得任何相应的好处。为此,需要管理层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和资源来运作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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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家公司之间的整合过程存在延迟的可能性,这可能会对合并后新公司的业务、财务业绩、财务状况以及股价产生不利影响。即便新公司能够成功运营这两家企业,也无法保证一定能充分享受到此次整合所带来的协同效应、创新成果以及运营效率的提升,而且这些好处能否在合理的时间内实现也不确定。
在合并进程进行期间,Aptorum和DiamiR必须遵守合并协议中所规定的合同条款限制,这些条款限制了双方与其他方进行业务合并交易的能力。
合并协议中的条款限制了Aptorum或DiamiR进行收购或完成其他交易的能力,这些限制在合并完成之前一直有效。因此,如果合并未能完成,双方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无法与竞争对手竞争。此外,在合并协议生效期间,除非有特定的例外情况,任何一方都不得寻求、发起、鼓励或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与第三方进行特殊交易的行动,例如出售资产、收购Aptorum的证券、对Aptorum证券进行要约收购,或者进行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的合并或其他商业整合。任何此类交易都可能对相关方的股东有利。
合并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可能会让第三方不愿提出替代的收购方案,包括那些比合并协议所设想的安排更为优厚的方案。
合并协议的规定禁止Aptorum和DiamiR任何一方提出替代的收购提案,也不得与那些主动提出收购建议的方进行合作。由于DiamiR的股票缺乏公开交易市场,因此很难评估此次合并的公平性。因此,DiamiR的股东在合并过程中可能获得的补偿低于DiamiR股票在公平市场价值之下。
由于此次合并,Aptorum和DiamiR可能会涉及各种证券诉讼或股东派生诉讼。这种情况可能会分散Aptorum和DiamiR管理层的注意力,从而损害联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此外,现有的保险覆盖范围可能不足以承担所有相关的成本和损失赔偿费用。
在某些重大商业交易被公布之后,比如出售某个业务部门或宣布合并计划时,往往会引发证券诉讼或股东派生诉讼。Aptorum和DiamiR可能会因此次合并而卷入此类诉讼,未来合并后的公司也可能面临类似的诉讼。这类诉讼通常成本高昂,还会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这可能会对Aptorum、DiamiR以及合并后公司的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与DiamiR的业务运营相关的风险”中所描述的任何情况发生,那么合并带来的潜在好处就有可能无法实现。
在合并完成后,DiamiR的业务预计将占据合并后公司的业务规模中的很大一部分。因此,第87页开头部分所提到的“与DiamiR的业务和运营相关的风险”是合并后公司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之一。如果上述风险中的任何一项发生,那么合并带来的潜在好处可能无法实现,同时合并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也可能下降。
这些预估财务报表仅用于说明目的,并不能反映公司在合并完成后实际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
这份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所包含的预计财务报表仅用于说明目的,并不能真实反映公司在合并完成后实际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这些预计财务报表是根据Aptorum和DiamiR的历史财务数据编制而成的,其中对合并后的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假设处理。然而,这些调整和假设所基于的信息仍然属于初步阶段的结论,而且这种调整和假设很难做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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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合并完成后联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可能与这些预计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不一致,或者从这些数据中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在编制预计财务信息时所使用的假设可能并不准确,此外还有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合并公司合并后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联合公司财务状况或运营成果的任何下降,都可能导致其证券在市场中的价格出现显著波动。
DiamiR至今从未从产品销售中获得过任何收入。目前,DiamiR所有候选产品都仍处于预商业化阶段。在可预见的未来,DiamiR可能会继续面临较大的亏损,并且永远无法从产品销售中获得收入。
DiamiR是一家专注于开发用于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以及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以及癌症的微创检测方法的分子诊断公司。该公司所拥有的技术基于对血浆中富含特定器官的microRNA进行定量分析。公司的短期目标包括在其获得CLIA许可的实验室中,根据已确定的miRNA表达特征来开发实验室自制的检测手段。这些检测方法还可以用于患者筛查和分层分析,以及疾病监测和治疗效果评估。DiamiR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研究富含特定器官的miRNA生物标志物的分析,并建立了相应的专利组合。目前,DiamiR尚未从产品销售中获得任何收入。其能否成功开发出产品并推向市场,取决于多个因素,其中一些因素超出了公司的控制范围,更多细节请参阅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虽然DiamiR过去曾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过检测服务并获得了一定的收入,但未来是否仍能持续获得此类收入则难以确定。因此,DiamiR可能需要等到其候选产品开始盈利之后才能实现盈利,而这可能永远不会发生。
联合公司需要通过发行证券或债务,或者通过许可协议或其他战略安排来筹集更多资金。然而,这些做法可能会让联合公司的股东面临股份稀释的问题,或者限制联合公司的运营,甚至影响其专有权利。
联合公司可能需要比原计划更早地筹集额外资金。如果在合并完成之际,Aptorum或DiamiR持有的现金量低于各方预期,那么联合公司就需要在比预期更早的时间筹集更多资金。在需要时,联合公司可能无法获得所需的额外融资,或者这些融资的条件可能并不理想。如果联合公司通过发行股权证券来筹集额外资金,这种发行行为可能会显著稀释股东的权益,而且新发行的股权证券的条款可能优于联合公司的普通股。联合公司所涉及的任何债务融资都可能包含一些限制其运营的条款。这些限制性条款可能包括对额外借款的限制、对联合公司资产使用的特定限制,以及禁止联合公司设立抵押权、支付股息、赎回股票或进行投资等行为。此外,如果联合公司通过许可协议、合作伙伴关系或其他战略安排来筹集额外资金,那么它可能需要放弃一些技术和产品候选方案的权益,或者以对联合公司不利的条款来授予许可。
如果联合公司无法在需要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这将对其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也会影响其开发并商业化管道项目的能力,进而阻碍联合公司执行其商业战略。最终,联合公司可能难以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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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拟议的章程和议事规则中的反收购条款,以及特拉华州法律的规定,对合并后公司的收购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这可能会阻碍股东们更换或罢免合并后公司的管理层的尝试。不过,对于合并后公司的股东来说,这种状况或许反而是一种好处。
拟议中的章程草案和议事规则草案,在合并完成后将开始生效。而《企业治理与合同法》中有些条款可能会让第三方收购联合公司变得更加困难,即便这样的收购可能对联合公司的股东有利。这些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允许联合公司董事会授权发行无特定条款的优先股。这些优先股的条款可以由董事会自行制定,且无需获得股东们的批准即可发行。这些优先股可能包含超多数投票权、特殊审批权、股息分配权,以及其他优于其他股东的权利或优惠待遇。
• 规定:董事只有在出现特定情况下,才能被撤换。而这一决定必须获得至少占联合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投票权66 2/3的股东的赞成票,这些股东必须共同投票决定此事;
• 通过书面同意的方式,禁止股东采取任何行动;
• 规定特别会议的召集权只能属于联合公司董事会主席、联合公司董事会或首席执行官。
• 规定:如果联合公司的股东对拟议的章程细则进行任何修改、更改或废除,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内容,都需要获得至少拥有联合公司所有可投票普通股股份66⅔%表决权股东的赞成票;这些股东需共同投票表决,形成一个单一的投票群体。
• 对联合公司董事会的选举提名以及提议可在股东大会上付诸表决的事项,必须实行提前通知制度。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第203条,特拉华州的公司在该条款生效后的三年内,不得与任何有利益的股东进行任何形式的业务合并。Combined Company明确表示不遵守特拉华州公司法第203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Combined Company的选择将自动被撤销,此后该公司将受到特拉华州公司法第203条的约束。这些规定可能会阻碍、延迟或阻止涉及Combined Company控制权变更的交易。此外,这些规定还可能引发代理权争夺战,使得Combined公司的股东难以选出他们认为合适的董事,从而无法实施其他符合他们意愿的公司行为,包括那些被股东认为有利的行为。另外,由于Combined公司的董事会负责任命管理团队成员,因此这些规定也可能影响股东们更换当前管理团队的尝试。
这些反收购条款,以及《拟议章程》、《拟议议事规则》和特拉华州法律中的其他相关规定,可能会让股东或潜在收购方难以控制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无法采取那些遭到现任董事会反对的措施。这些条款还可能延迟或阻碍涉及合并后公司的合并、要约收购或代理权争夺等行动。这些条款的存在可能会对合并后公司普通股的股价产生负面影响,并限制股东在企业交易中实现价值增值的机会。此外,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收购未能完成,合并后公司可能会面临金融市场的负面反应,包括对普通股的股价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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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完成后生效的新的章程规定,德克萨斯州衡平法院将成为联合公司股东提起某些诉讼的专属审判地;而美国的联邦地区法院则成为根据《证券法》引发的诉讼的专属审判地。这一规定可能会限制联合公司股东在解决与联合公司之间的纠纷时获得有利司法途径的能力。
根据拟议的章程,合并后的公司将在合并完成后采纳该章程。除非该公司书面同意选择其他审判地点,否则特拉华州的衡平法院(或者,如果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缺乏管辖权,则选择特拉华州内的任何州法院进行审判;如果所有州法院均缺乏管辖权,则选择特拉华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以及该法院的上诉法院,将作为唯一且专属的审判机构,负责处理以下事务:(i) 由合并后的公司提起的任何派生诉讼或程序;(ii) 涉及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管、员工或股东对合并后的公司或其股东负有信托义务违反行为的诉讼;(iii) 依据《德克萨斯州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合并后的公司或其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管、员工或股东提出的任何索赔诉讼;(iv) 旨在解释、适用、执行或确定拟议章程及议事规则有效性的任何索赔或诉讼;(v) 那些根据《德克萨斯州公司法》的规定,应由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审理的诉讼或程序;(vi) 按照《德克萨斯州公司法》第115条定义的“内部公司权利”相关的任何索赔。不过,为避免歧义,上述审判地点选择条款不适用于《证券交易法》项下产生的索赔,也不适用于由联邦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的其他索赔。
该宪章还规定,除非联合公司书面同意选择其他诉讼地点,否则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将作为解决依据《证券法》而产生的任何诉讼的专属法庭。此外,该宪章还规定,任何购买或取得联合公司股票权益的人士或实体,均被视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宪章的内容。
《拟议的章程》中关于诉讼管辖地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抑制针对联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其他公司的公司章程中类似的规定在司法诉讼中被质疑过,因此法院是否会执行此类规定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投资者无法免除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义务。如果联合公司的这些管辖地选择条款被认定为不可执行,那么该公司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虽然联合公司目前没有理由认为这类挑战会成功,但如果法院认定这些条款不适用于某些类型的诉讼或程序,那么联合公司可能需要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诉讼,这将会耗费该公司的时间和资源,并对其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与Aptorum公司其候选药物临床前和临床开发相关的风险
目前,我们并未通过产品销售来赚取收入,未来也可能无法实现盈利。除非我们能够通过进一步的融资来筹集更多资金,但这一点也不可保证。
我们能否实现收入增长并达到盈利状态,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成功完成候选药物的研发工作,并获得必要的监管审批。目前,我们还没有任何药物可以上市销售。我们预计在候选药物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药物上市之前,仍将持续面临亏损。我们的任何候选药物都尚未在美国、欧洲、中国或其他地区获得上市许可,可能永远无法获得这样的批准。我们能否实现收入增长和盈利目标,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成功完成这些候选药物以及未来研发出的药物的研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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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所有必要的监管批准,并确保我们正在研发的药物能够成功制造并上市销售。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具有确定性。在那些候选药物变得盈利之前,我们可能无法实现利润。
即使我们获得了针对一种或多种候选药物的监管批准以及上市许可,或者未来任何候选药物都能获得上市许可,但除非我们能够成功推出这些产品并从中获利,否则这些产品可能根本无法创造收入。
• 开发一种可持续且可扩展的制造流程,用于我们的候选药物和已获得批准的产品的生产。同时,还需要建立并维持与第三方方的商业上可行的供应关系;
· 在获得监管批准和上市许可后,直接或通过合作伙伴或经销商来推出并商业化这些候选药物;
• 让我们的药物候选方案被市场认可,成为可行的治疗选择;
• 应对任何相关的技术和市场发展变化;
• 在我们获得必要的批准和上市许可后,与各方进行谈判并维护有利的合作条件,以将相关药物候选产品商业化;以及
• 持续维护、保护并扩展我们的知识产权组合,包括专利、商业秘密和技术知识。
此外,我们能否实现并维持盈利状况,取决于我们何时以及需要承担多少费用。如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我们进行额外的研究,那么我们的支出将会大幅增加。即便我们的候选药物能够获得上市许可,我们预计在产品商业化过程中仍会面临相当大的成本开支。
我们能否持续盈利,取决于我们能否创造收入。即便我们能够从所开发或授权的产品中获得收益,但我们可能无法实现可持续的盈利状态,甚至可能无法盈利。如果我们无法持续盈利,那么公司的价值将会下降,而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也会受到影响,这可能会阻碍我们筹集资金、扩展Aptorum的业务或继续运营的能力。
临床前研发是一个漫长、昂贵且充满不确定性的过程,我们可能会终止其中一个或多个当前正在进行的临床前研发项目。
传统上,药物的发现与开发是一项耗时、成本高昂且风险巨大的工作。平均而言,一种新药的研发成本约为26亿美元,而使其进入市场的周期则需要大约12年时间。(药物重新定位的四大优势。(无日期)。来源:http://www.totalbiopharma.com/2012/07/04/4-key-benefits-drug-repositioning/)。尽管投入巨大,但在美国进行临床前测试后,只有大约千分之一的潜在药物能够进入人体临床试验(Norman, G. A. 药物、医疗器械与FDA:第一部分。《JACC:基础到转化科学》,1(3),170-179,2016年)。此外,接近86.2%进入第一阶段试验的药物候选物未能获得批准。(Wong C. H., Siah K. W. & Lo A. W. 2019年4月,《临床试验成功率的估算及相关因素》,来源:https://academic.oup.com/biostatistics/article/20/2/273/4817524)。即使药物已经上市,仍有许多因素影响着其销售情况,包括未满足的需求/疾病负担(68.2%)、临床疗效(47.3%)、比较药物的选择(36.4%)以及价格(35.5%)(Sendyona, S., Odeyemi, I., & Maman, K. “影响药品市场准入的感知因素:来自文献综述及不同领域利益相关者调查的结果”。《市场准入与健康政策杂志》,4(1),31660,2016年)。最终,平均而言,只有20%的获批新药能够带来超过研发投资水平的收入。(Rosenblatt, M. 2014年12月19日,《“高价”药物的真实成本》,来源:https://hbr.org/2014/11/the-real-cost-of-high-priced-drugs)。我们可能会发现,某些临床前候选产品或项目缺乏足够的潜力,不足以值得投入资源。因此,我们可能会决定终止这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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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失去对这些产品候选或项目的开发权。如果我们终止了那些已经投入了大量资源的临床前项目,那么我们就相当于在一项无法带来足够回报的项目上浪费了资源,从而错失了将这些资源用于更有成效的机会。
管理层有权随时终止任何项目的开发工作。
考虑到时间和成本方面的投入,以及临床前研究的成果和整体业务状况,管理层决定无需发布公告即可终止某个临床前项目的研究。管理层在做出决策时,始终以对公司资源最有效的利用方式作为依据,从而最大程度地提升股东的价值。因此,投资者可能无法随时了解那些已经宣布要进行的研究或试验的终止情况。公司将继续在符合要求的SEC备案文件或新闻稿中更新其正在进行的临床前项目的进展情况。
我们可能无法成功找到更多的候选药物。由于资源有限且资金不足,我们必须继续优先开发某些候选药物;但这些决策可能会出错,并可能对Aptorum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虽然我们打算探索除当前正在研发的药物之外的其他治疗途径,但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其他有效的药物候选者。原因可能包括:我们的研究方法可能无法识别出潜在的药物候选者;或者我们发现的那些候选药物可能存在有害副作用或其他无法接受的缺点,导致其无法上市或难以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我们进行的研发项目旨在开发适用于更多适应症的药物候选物,同时寻找新的药物候选对象和疾病靶点。无论最终能否取得成功,这些项目都需要大量的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我们的研究项目在初步阶段或许能够找到一些潜在的适应症或药物候选对象,但由于多种原因,可能无法取得临床开发方面的成果。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 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可能在识别潜在的候选药物和靶点方面并不成功;
• 一些潜在的药物候选物,在经过进一步研究后,可能会被发现具有有害的副作用或其他特性,这表明它们不太可能成为有效的药物;或者
• 为了寻找更多的治疗机会,或者通过内部研究项目开发出合适的候选药物,可能需要更多的人力和资金资源。然而,我们目前可能缺乏这样的资源,这将会限制我们丰富和扩展药物组合的能力。
由于我们的财务和管理资源有限,我们目前决定专注于三个主要项目。不过,这些项目可能最终并不会取得成功。因此,我们可能会放弃或延迟对其他潜在药物候选品的开发工作,或者推迟那些后来被证明具有更大商业潜力或更高成功几率的项目。即便我们决定继续开发其他治疗性或诊断性药物候选品,这些项目也可能最终失败。简而言之,我们的资源分配决策可能导致我们无法抓住那些具有商业价值的机会。
因此,我们无法保证一定能够通过内部研究项目开发出合适的候选药物。这可能会对我们未来的增长和前景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在招募临床试验参与者方面遇到困难,那么我们的临床开发活动可能会受到延误或负面影响。
虽然我们已经获得了CTA/FDA的批准,可以开始对核心项目的临床试验,但无法保证临床试验能够按照既定计划顺利进行。能否按时完成试验,取决于我们能够招募到足够数量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并且这些患者能够持续参与试验直至结束。由于多种原因,我们在招募和保留符合条件的受试者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 患者群体的规模与特征;
• 临床方案中规定的患者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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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试验主要终点统计分析所需的研究对象规模;
• 患者与试验地点的距离较近;
• 试验的设计以及试验设计的修改情况;
• 我们能够招募到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研究员来参与临床试验;
• 目前存在着许多针对类似疗法或其他新疗法的临床试验,这些试验会减少我们能够获得的患者数量和种类;
• 临床医生和患者对于所研究的候选药物与其他现有疗法相比所具有的潜在优势及副作用的看法,包括那些可能获批用于我们正在研究的适应症的新药或治疗方法;
• 我们获取并保留患者同意书的能力;
• 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可能无法完成整个试验过程;并且
• 存在一些经过批准的疗法,这些疗法的效果与我们正在研究的候选药物类似。
即使我们能够招募到足够数量的患者参与临床试验,但患者招募的延迟仍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者影响临床试验的进度和结果。这可能会阻碍这些试验的完成,进而对我们的药物研发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临床药物开发是一个漫长且成本高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任何阶段都可能出现失败。我们在进行临床试验方面的经验有限,之前的研究和试验的结果可能无法在未来的临床试验中重现。
对于我们的候选药物来说,临床试验的成本非常高,而且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完成。此外,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失败情况。动物实验和早期临床试验的结果可能无法预测后期临床试验的结果。即使候选药物已经通过了动物实验和初步临床试验,但在后期的临床试验中,仍有可能无法展现出预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征。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同一候选药物的不同试验之间在安全性和/或有效性方面可能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因素包括试验方案中的程序变化、患者群体的规模与类型差异(包括遗传上的差异)、患者对用药方案的遵守程度以及患者的退出率等。此外,由于临床试验地点的增多,以及涉及的国家和语言种类增加,后期试验的结果也可能与早期试验有所不同。另外,临床试验的设计方式也会影响其结果是否能支持该药物的批准。而临床试验设计中的缺陷往往只有在试验进行到一定阶段、且已投入大量资金之后才会被揭示出来。
许多从事制药和生物技术领域的公司由于未能证明产品的有效性或存在严重的副作用问题,而在高级临床试验中遭遇了重大挫折。尽管在早期试验中取得了一些令人满意的结果,但这些情况仍然导致了这些公司的研发工作无法进行下去。此外,如果我们的临床试验未能达到预定的统计和临床标准,那么这些药物就难以获得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重新进行临床试验,这将带来巨大的成本负担,并导致商业化进程严重延迟,进而对Aptorum的业务、财务状况、现金流以及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所研发的候选药物在临床试验中未能达到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认可标准,即无法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或者试验结果并不理想,那么我们可能会面临额外的成本支出,或者延误药物的研发和商业化进程,甚至有可能无法完成这些工作。
在申请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销售我们的任何候选药物之前,我们必须进行广泛的临床试验,以证明这些药物在人体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试验成本高昂,设计和实施起来也很困难,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完成,而且还有可能出现失败。在我们的任何一项临床试验过程中,都可能出现失败的情况。因此,即使某项临床试验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也并不意味着最终的结果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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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及我们的外包服务供应商必须遵循当前关于良好临床实践的标准要求。这些标准是由FDA、NMPA、EMA、Health Canada等监管机构制定的,适用于所有处于临床开发阶段的药物。这些监管机构会通过定期检查试验发起人、主要研究人员及试验地点来监督是否遵守这些标准。遵守这些标准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成本负担;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外包服务供应商未能遵守相关标准,那么我们临床试验中获得的临床数据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可靠。在这种情况下,FDA、NMPA、EMA、Health Canada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可能会要求我们进行额外的临床试验,才能批准我们的上市申请。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或之后,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获得监管批准,或者使我们的药物候选产品无法上市销售。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 监管机构、机构审查委员会或伦理委员会不得授权我们或我们的研究人员在拟定的临床试验地点开始或进行任何临床试验;
我们的候选药物在临床试验中可能会得到负面或不确定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决定进行更多的临床试验,或者由监管机构要求我们放弃该药物的研发计划。
• 我们用于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数量可能比我们预计的要多;患者的注册进程可能会慢一些,或者注册人数不足;此外,患者中途退出的情况也可能比我们预计的要频繁。
• 我们的承包商和调查人员可能会违反监管要求,或者无法按时履行对我们的合同义务,甚至完全无法履行这些义务。
• 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可能需要暂停或终止我们的候选药物的临床试验。这些原因包括患者未能产生临床反应,或者确定参与者面临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
• 监管机构、伦理委员会或道德委员会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要求我们或我们的研究人员暂停或终止临床研究,其中包括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
• 我们这些候选药物的临床试验成本可能会高于预期;
• 我们用于临床试验的候选药物或其他相关材料的供应或质量可能不足或不符合要求;
我们的候选药物可能会引发不良反应或不良副作用,甚至具有其他意想不到的特性。这些情况可能导致我们、研究人员或相关监管机构不得不暂停或终止相关试验。
如果我们需要开展更多的临床试验或其他测试,而这些测试超出了我们目前的计划范围;或者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完成这些临床试验或其他测试;又或者这些测试的结果并不理想,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的话,那么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我们的药物候选产品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 根本无法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 获得批准的相关适应症范围并未达到预期的范围;
• 在获得监管批准之后,将某种药物从市场上撤下;
• 需要遵守额外的上市后测试要求;
• 在药物的分发或使用方式上受到限制;或者
• 无法获得因使用某种药物而产生的赔偿。
测试或审批的延迟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药物开发成本增加。目前我们还不清楚是否有任何临床试验能够按计划进行,或者是否需要对现有试验进行重新安排,甚至可能是所有试验都无法顺利完成。
临床试验可能会得出负面或不确定的结果。此外,这些试验的实施可能会延迟,或者进展速度不如预期。如果临床试验完成时间推迟,将会增加我们的成本,减缓药物候选产品的研发和审批进程,从而威胁到我们开始产品销售并获取收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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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缺乏足够的资金来完成测试和审批流程。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可能对Aptorum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发展前景造成严重影响。此外,这些问题还可能导致我们的候选药物无法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者让竞争对手在我们之前就将相关药物推向市场。一旦我们的药物获得批准,这些情况将会削弱我们将其商业化销售的能力。
重大的临床试验延迟可能会缩短我们拥有独家销售权的期限,或者让竞争对手在我们之前将产品推向市场。这将削弱我们商业化候选药物的能力,并可能对Aptorum的业务和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与Aptorum公司为其候选药物获得监管批准相关的风险
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等类似监管机构的审批流程往往耗时较长且充满不确定性。如果我们最终无法获得当前或未来研发出的药物的注册批准,那么Aptorum的业务将会受到严重损害。
在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类似监管机构的批准之前,我们无法将候选药物商业化销售。在获得针对特定适应症的药物销售许可之前,我们必须通过动物实验和严格控制的临床试验来证明该候选药物在该适应症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还需要满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类似监管机构的要求,确保生产设施、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措施都符合标准。
获得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等相关监管机构审批所需的时间难以预测,通常至少需要数年时间才能获批。这一过程取决于诸多因素,其中包括监管机构的主观判断。
此外,不同监管机构对于产品的审批政策、相关法规以及获得批准所需提供的临床数据类型和数量都可能有所不同。在药物研发过程中,这些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目前,我们尚未获得任何候选药物的监管批准。我们的现有候选药物,以及未来可能发现或获得的候选药物,都有可能无法获得监管批准。即使我们在某个司法管辖区获得了批准,也可能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无法获得批准。
Aptorum的候选药物可能因多种原因而无法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 在临床试验的设计或实施方面与监管机构存在分歧;
• 未能证明该药物候选产品在其拟定的适应症下是安全有效的,或者证明其安全性、纯度及效力符合要求;
• 临床试验的结果未能达到批准所要求的统计显著性水平;
• 未能证明该药物候选产品的临床益处及其他优势能够抵消其安全风险;
• 与监管机构在对动物研究或临床试验数据的解读上存在分歧;
• 从Aptorum的候选药物临床试验中收集到的数据不足以支持新药申请或其他相关文件的提交,也无法获得市场批准;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任何类似的监管机构对与我们进行临床和商业供应合作的第三方制造商的制造流程或设施存在的缺陷所做出的认定;以及
• 审批政策或法规的变更,导致我们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数据无法满足审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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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来自FDA、NMPA、EMA、Health Canada或其他类似监管机构的机构都可能要求提供更多资料,包括额外的临床前研究或临床数据,以支持药物的审批。这些要求可能会延迟或阻止药物的审批及商业化计划的实施。或者,我们也可能决定放弃该研发项目。如果能够获得批准,监管机构可能会批准Aptorum的候选药物,但批准的适应症范围可能会比我们要求的要小或有限。此外,监管机构还可能要求在昂贵的上市后临床试验之后才能获得批准,或者批准某种在商业上并不理想的药品。另外,如果Aptorum的候选药物产生不良副作用或其他安全问题,FDA可能会要求制定风险评估与缓解策略,而NMPA、EMA、Health Canada或其他类似监管机构也可能要求制定类似的策略。这样的策略可能会限制Aptorum候选药物的销售,要求对患者或医生进行相关教育,或者给我们带来其他繁重的实施要求。
如果监管机构需要更多时间或进行额外的研究来评估Aptorum候选药物的安全性或有效性,那么这些药物的注册审批可能会严重延迟,甚至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Aptorum目前还没有任何药物候选产品获得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国家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该公司也无法保证未来能够开发出可供销售的药物。尽管SACT-1获得了孤儿药资格认定,但这并不意味其已经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销售许可。Aptorum的业务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及时完成药物候选产品的研发、获得市场批准并成功将其商业化。如果没有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等机构的批准,Aptorum就无法将药物候选产品商业化。在美国,该公司希望为旗下的主要项目提交新药申请,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就会开始人体阶段的1期临床试验。ALS-4的2期临床试验以及SACT-1的1/2期临床试验的推进时机和规模,取决于能否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并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公司正在积极寻找能够提供资金支持和临床经验的战略合作伙伴,以推动这些治疗项目的进展。即便Aptorum能够开始这些临床试验,也可能无法取得成功,而且监管机构可能不同意我们对临床试验数据的分析结果。
可能无法完成Aptorum候选药物的研发工作,或者无法按照预期时间表启动或完成未来可能研发出的候选药物的研发工作。虽然我们相信现有的资金应该足以支持我们至少一项当前重点项目的临床前研发工作,但该项目的最终临床开发、生产及上市过程将需要更多的时间,并且可能需要超出现有资金的额外资金支持。此外,如果监管机构要求进一步的时间或研究来评估Aptorum候选药物的安全性或有效性,那么我们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完成这些必要的审批流程。
在动物身上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以及在人体中进行의临床试验,都是为了验证Aptorum候选药物的 안전性和有效性。但这些过程既耗时又昂贵,通常需要数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在临床前或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延误,或者在美国、欧洲、中国或其他市场获得监管批准时的延迟,可能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我们无法获得进行或继续审判所需的足够资金,包括由于不可预见的成本或其他业务决策而导致的资金不足;
• 向其他分析师提供相关报告、数据资料、临床前研究以及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
· 未能与相关机构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无法遵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监管机构对于临床试验范围或设计所设定的要求;
• 关于数据及研究结果解读的法规问题,以及关于Aptorum候选药物或其他产品的新信息的发展情况;
• 在获得开展临床试验的许可方面出现延迟或失败的情况;或者无法满足监管机构关于临床试验范围或设计的相关规定;
• 由于护理标准的改变或某个临床试验机构不符合参与我们临床试验的条件,导致该机构被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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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试验以及支持性非临床研究的结果并不理想,甚至出现了一些负面结果;其中包括在临床试验中,某些候选药物的效力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
• 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难以继续与患者保持联系,从而导致数据不完整;
• 我们无法获得伦理委员会或研究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以便在各自的地点进行临床试验;
• 我们无法招募并留住足够数量的符合纳入和排除标准的患者参加临床试验;
• 我们无法按照监管要求或临床试验方案进行临床试验;
• 临床试验地点或研究人员违反试验方案,未能按照监管要求开展试验,中途退出试验,或者失去参与试验的资格的情况;
• 我们的临床试验负责人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也无法按时完成任务;
• 制造方面的问题,包括制造过程中的问题,或者无法及时从第三方获得足够数量的用于临床试验的候选药物;
• 不确定的或负面的中期结果,或者与前期结果不一致的结果;
来自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伦理委员会、数据安全监测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的反馈意见;以及关于Aptorum候选药物的早期阶段或临床试验结果,其中包括那些可能需要修改试验方案的药物候选物。
• 不可接受的风险收益比,或无法预见的安全问题以及潜在的不良反应;以及
• 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相关伦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或者由数据安全监测委员会或类似的监管机构,基于安全性问题或其他原因,随时决定暂停或终止临床试验。
此外,相关的监管要求和指南也可能发生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对提交给相关监管机构的临床试验方案进行修改,以反映这些变更。这类修改可能需要我们再次向伦理委员会或监管机构提交临床试验方案进行审批,这可能会增加完成临床试验所需的成本或时间。
如果我们遇到任何关于Aptorum候选药物的临床试验延期或终止的情况,那么Aptorum这些候选药物的商业前景将会受到负面影响,我们从这些药物中获得销售收入的能力也会因此延迟。此外,任何导致临床试验未能按时完成的延误情况,都会增加我们的成本,减缓Aptorum候选药物的研发和审批进程,从而威胁到我们开始产品销售并获取收入的能力。所有这些情况都可能对Aptorum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发展前景造成严重影响。另外,许多可能导致临床试验无法按时开始或完成的因素,最终也可能导致监管机构拒绝批准Aptorum候选药物。
如果我们不得不对Aptorum的候选药物进行额外的临床试验或其他研究,而这些研究超出了我们最初的计划范围;或者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完成这些临床试验或研究,或者研究结果并不理想,那么我们可能会延迟获得该药物的监管批准。甚至有可能根本无法获得监管批准,或者只能获得一些并非预期的广泛适用性的批准。如果测试和审批过程出现延误,我们的产品开发成本也会增加,而且我们可能缺乏足够的资金来完成整个测试和审批流程。严重的临床试验延误可能会导致竞争对手在我们之前将产品推向市场,从而削弱我们在药物获得批准后将其商业化的能力。一旦发生这种情况,Aptorum的业务将会受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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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orum的候选药物可能会引发一些不良副作用,或者具有其他特性,从而延迟或阻碍其获得监管批准的过程。此外,这些药物还可能限制已获批准产品的商业前景,甚至在获得监管批准之后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由Aptorum的候选药物或我们未来可能开发出的其他药物引发的不良事件,可能会导致我们或监管机构中断、延迟或终止临床试验。这种情况还可能导致药品标签变得更加严格,或者导致FDA、NMPA、EMA、Health Canada等类似监管机构的审批被拒绝。如果我们参与的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过高且无法接受,那么这些试验可能会被暂停或终止。此外,这些监管机构还可能要求我们停止对Aptorum候选药物的进一步研发,或者拒绝批准这些药物的任何适应症。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还可能影响患者的招募情况,以及入选受试者完成试验的能力。这些情况还可能导致产品责任纠纷,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业务状况及发展前景。
此外,如果我们目前或未来研发的任何药物获得监管批准之后,我们或其他人发现这些药物存在不良副作用,那么将会产生许多严重的负面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 暂停该药物的销售;
• 相关监管机构撤销了该药物的审批;
•在标签上添加警示信息;
• 为该药物制定专门的REMS;如果已有REMS机制,则可以在REMS的基础上添加更多要求;或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策略。
• 进行市场后的研究;
• 因对研究对象或患者造成的损害而被起诉并承担法律责任;以及
• 对我们声誉的损害。
这些事件可能会阻碍我们获得或保持该药物候选产品的市场认可,如果该产品最终获得批准的话。这将会对Aptorum的业务、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前景造成严重影响。
即使我们获得了Aptorum候选药物的监管批准,我们仍然需要持续履行各种监管义务,并面临持续的监管审查。这可能会导致额外的巨大开支,如果我们未能遵守监管要求,或者Aptorum候选药物出现意外问题,我们还可能会面临处罚。
如果Aptorum的候选药物或我们未来开发的任何其他候选药物获得批准,这些药物将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生产、标签标注、包装、储存、广告宣传、样品测试、记录管理、上市后研究以及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的提交等。此外,还需要满足美国各联邦和州政府的监管要求,以及海外相关监管机构的法规要求。
制造商及其生产设施必须遵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等相关监管机构的严格要求。在美国,企业还需要确保自身的质量控制与制造流程符合现行的质量管理规范。因此,我们的合同制造商需要定期接受审查与检查,以确认其是否遵守了这些规范,同时也需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所有相关协议、市场推广文件以及以往检查中提出的要求。为此,我们以及与我们合作的其他各方必须持续投入时间、资金和精力来保障在监管合规方面的表现,包括制造过程、生产环节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
我们获得的关于Aptorum候选药物的任何监管批准,都可能受到一些限制:例如,该药物可以在特定的适应症下使用,或者审批条件相当严格;此外,还可能需要进行昂贵的上市后测试,包括第四阶段的临床试验以及持续监测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管机构还可能要求制定风险管理计划,这是Aptorum候选药物获得批准的必要条件(例如FDA要求的REAMS计划以及相关风险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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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包括对患者进行长期随访的要求、用药指南的制定、医生之间的沟通计划,以及确保安全使用的其他措施,例如限制药品的分发方式、建立患者登记制度等风险最小化手段。此外,如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或类似的监管机构批准了Aptorum的候选药物,那么我们就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例如提交安全性数据及其他上市后信息报告、进行注册手续,同时继续遵循cGCP和cGMP标准,以适用于在批准之后进行的任何临床试验。
如果药品未能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与标准,或者在药品上市后出现问题,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权实施相关措施,包括要求企业获得同意后方可继续生产,或者撤销其批准。此外,如果后来发现Aptorum的候选药品存在未知问题,比如出现严重或频率不明的不良反应,或者我们的第三方制造商或生产工艺存在缺陷,或者企业未能遵守法规要求,那么可能需要对批准的标签信息进行修改,添加新的安全信息;同时可能需要进行上市后研究或临床测试,以评估新的安全风险;还可能被实施分销限制或其他相关限制措施。其他可能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 对Aptorum的候选药物进行销售或生产方面的限制;将产品从市场中撤出;或者强制性或自愿性的产品召回措施;
• 罚款、未获得批准的通知或警告函,以及临床试验的暂停处理;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拒绝批准我们提交的相关申请或补充文件,或者暂停或撤销已获得的许可;
• 没收或扣押Aptorum的候选药物;拒绝允许这些药物的进口或出口;以及
• 采取禁令或民事/刑事处罚措施。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那些上市产品的营销、标签标注、广告宣传等行为。企业只能针对批准的适应症来推广药品,并且必须遵循标签上的说明进行推广,不得用于未经批准的用途——即那些未在产品标签中注明、且与监管机构批准的适应症不符的用途。不过,医生可以为非批准适应症开具药品,而这类非批准使用在某些医学领域是很常见的。因此,他们可能会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的产品用于特定的治疗目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等监管机构都会积极执行相关法规,禁止此类推广行为。如果我们被发现违反了这些法规的要求和限制,我们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和行政赔偿以及刑事处罚。此外,产品被用于非批准用途还可能增加产品责任索赔的风险。另外,这还可能导致管理层无法专注于Aptorum的业务运营,进而损害我们的声誉。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以及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无法预测未来立法或行政措施可能带来的监管变化的性质、程度以及影响范围,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是如此。如果我们无法适应现有要求的变更,或者无法采纳新的要求或政策,又或者无法保持合规状态,那么我们可能会失去已经获得的任何监管批准,甚至可能无法维持盈利状况。
尽管FDA同意我们采用505(b)(2)开发途径来推进SACT-1项目的研发工作,但我们可能无法按照计划成功完成针对儿童患者使用的SACT-1药物的505(b)(2)开发流程。这将严重影响我们获得FDA批准的可能性。
尽管FDA允许我们使用505(b)(2)监管途径来申请批准我们的产品候选项目,但我们仍需进行更多的临床试验,提供更多的数据和信息,并满足额外的监管标准才能获得批准。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情况,那么获得FDA批准所需的时间以及所需的资金将会大幅增加。我们无法保证能够成功获得必要的、及时的批准以将产品候选项目商业化。如果我们无法获得产品候选项目的监管批准,那么我们将大大限制自身的收入来源;而如果不能为所有我们认为合适的适应症和标签要求获得批准,那么我们的潜在收入也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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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或我们的第三方供应商未能遵守FDA关于良好生产规范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及时地对FDA的483号调查通知或后续警告函作出回应,那么这将影响我们以经济高效且及时的方式销售产品的能力,甚至可能导致FDA采取执法措施。
我们以及我们的第三方供应商必须遵循FDA现行的良好生产规范(cGMP)。这些规范涵盖了产品设计、测试、生产、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标签标注、包装、灭菌、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FDA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来监督这些要求的执行情况。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可能违反《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或FDA相关规定的问题,FDA检查员会出具483号通知,列出这些发现问题。
请注意,如果某个机构未能满足FDA在483调查中的要求,FDA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实施以下任何一种处罚:
• 无标题的信件、警告函、罚款、禁令、协议条款以及民事处罚措施;
• 客户相关通知或召回信息;我们产品的扣留或没收情况;
• 运营受限、部分生产暂停或完全停止;
• 拒绝或拖延对新产品进行市场前审批的请求;
• 撤销已经授予的上市前批准;
• 拒绝批准我们产品的出口许可;或者
• 刑事起诉。
上述任何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与Aptorum的候选药物商业化相关的风险
即使我们的任何候选药物获得了监管部门的批准,也可能无法获得医生、患者、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医学界其他相关人士的广泛认可,从而无法实现商业上的成功。
在我们完成临床试验并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之后,虽然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但我们意识到,这些候选药物可能最终无法获得医生、患者、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医学界其他人士的认可。如果市场上出现新的产品或技术,而这些新产品的接受度更高、成本更低,或者让我们的药物变得过时,那么我们的产品就可能无法持续获得市场认可。此外,我们还将面临来自其他制药公司的竞争,这些公司也在开发针对相同疾病/治疗领域的产品,以及从事特种药品和生物技术的公司。与我们竞争的许多公司拥有更丰富的资金资源,在研发、生产、动物实验、临床试验、获取监管批准以及产品营销方面具有更强的专业能力。医生、患者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会更倾向于使用其他创新产品,这意味着我们的产品可能无法实现可观的销售收入,甚至可能无法盈利。我们的候选药物在获得商业销售批准后能否获得市场的认可,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我们的候选药物被批准用于治疗的临床适应症;
• 医生、医院以及患者都认为我们的药物候选产品是一种安全且有效的治疗方法。
• 我们的药物候选方案相对于其他治疗方法的潜在优势及感知上的优点;
• 任何副作用的普遍程度及严重程度;
• 需符合FDA、NMPA、EMA、Health Canada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对产品标签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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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标签上所标注的限制或警告信息;
• 我们的候选药物以及竞争药物在市场上的推出时间;
• 各种治疗方法的成本,以及这些方法的相对优势;
• 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提供充足的保险覆盖、报销服务以及合理的价格;
• 我们在开展有效的销售和营销活动方面的经验不足,同时还存在财务及其他方面的限制;此外,我们的销售和营销合作伙伴也缺乏相应的能力来开展这些活动。
• 立法和监管要求的变更可能会阻碍或延迟我们候选药物的审批过程,从而限制或监管批准后阶段的活动,进而影响我们在获得监管批准后销售这些药物的能力。
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所研究的候选药物的成功成果作为我们的主要项目。如果我们无法获得这些药物的许可或转授权、无法将其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实现商业化,或者在实现商业化的过程中遇到重大延误,那么我们的业务将会受到严重损害。
我们的业务以及通过产品销售获得收入的能力,是否能够实现,将取决于我们所研发的药物候选产品能否成功上市、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这些药物候选产品能否被许可或分许可使用,或者能否实现商业化。我们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这些药物候选产品的研发,未来我们可能会继续投资其他药物候选产品的研发。这些药物候选产品以及其他潜在药物候选产品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成功完成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中的各项研究;
• 其他各方是否能够安全、高效地开展我们的临床试验,并遵循既定的方案;
• 我们的候选药物已获得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 通过与第三方制造商合作,我们能够建立起商业制造能力;
• 依赖其他各方来迅速且有效地进行我们的临床试验;
• 一旦我们的候选药物获得批准,我们将立即开始其商业销售工作;
• 获取并维护专利、商业机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权益,同时保护我们在自身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
• 确保我们不会侵犯、盗用或违反其他方的专利、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
• 获得医生和患者对我们所提出的候选药物的认可;
• 如果我们的药物候选产品获得批准,我们将向第三方支付机构申请赔偿;
• 我们与其他药物候选物和现有药物竞争的能力;以及
• 在获得监管批准之后,将持续监控我们的候选药物的安全性状况,以便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我们可能无法及时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也无法成功将我们的药物候选产品商业化。如果获得批准的进程出现严重延误,或者无法成功将产品商业化,那么我们的业务将会受到重大损害,我们甚至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收入和现金流来继续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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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ptorum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知识产权组合中,有相当一部分包含一些待审批的专利申请,这些申请尚未获得正式的专利授权。如果这些涉及我们产品候选技术的专利申请未能获得批准,那么我们的业务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或我们的许可方无法为我们的技术和药物获得并维持专利保护,那么竞争对手就有可能开发出与我们类似或完全相同的技术和药物,从而影响到我们成功商业化我们技术和药物的能力。
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为每种候选药物获得并维持专利保护以及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如果无法获得或维持这些保护,或者无法有效执行或扩展现有的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那么我们就可能无法开发和销售这些候选药物。此外,我们还依赖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来开发并维护每项候选药物的知识产权地位。如果未能妥善保护与特定药物或诊断技术相关的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那么这些产品的市场潜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的发布日,该公司已通过各项许可协议,获得了针对其部分或全部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专利权及相关专利申请。这些专利申请已在美国、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以及中国等主要司法管辖区提交,同时也在其他国家提交了相关申请。我们还提出了若干临时申请,以提前启动某些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具体细节目前属于保密内容。如果我们未能在某个特定司法管辖区获得专利保护,那么我们就可能没有商业动机去寻求该地区的市场授权。不过,其他方可能会使用我们产品的仿制版本或副本进入这些市场,并且能够在无需投入与该公司相当的研发成本的情况下获得监管批准。如需了解有关我们知识产权组合的更多信息,请参考下面的知识产权部分。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例如美国和欧洲专利局管辖范围内,如果我们满足相关要求,我们有权申请专利期限延长,以延长专利的有效期。我们试图通过与许可方合作,以许可方的名义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并通过PCT途径对相关药物候选项目进行专利申请,以此来支持我们的专利主张。未来,我们计划针对由许可技术衍生出的补充性或改进性知识产权申请专利,这些知识产权将完全或共同归公司所有,符合各许可协议的条款。然而,在多个国家同时申请涉及多种技术的专利既耗时又昂贵,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及时完成所有必要的专利申请。此外,我们也可能无法在错过获得专利保护的最佳时机之前,识别出我们研发成果中具有专利性的部分。
我们无法确定那些正在等待审批的专利申请是否能够获得专利授权;同样,也无法确保已经获得的专利不会后来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
生物技术和制药公司的专利地位通常并不稳定,因为这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事实问题。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及国外各专利局在授予专利时所遵循的标准并不总是统一或可预测的。例如,关于可授予专利的主题范围以及生物技术和制药领域专利中允许使用的权利要求内容,全球并没有统一的政策。因此,我们的待审专利申请可能无法获得专利授权;即便获得了专利,这些专利也可能无法有效防止他人制造出竞争产品。所以,我们无法确定自己拥有的专有产品和技术的未来保护程度如何。
此外,专利的授予并不能作为该发明的所有权、适用范围、有效性或可执行性的最终证明。我们的专利可能会受到美国境内外法院或专利局的质疑。即使专利最终获得批准,并且确实涵盖了我们的候选药物,其他方仍有可能在2013年3月16日之前申请的专利(即《America Invents法案》实施之前)提起异议或重新审查程序;而在2013年3月16日之后申请的专利则可能需要通过授权后审查、双方审查、无效宣告等程序,在法庭或专利局进行相关程序,或者采取类似的行动来质疑这些专利的有效性、可执行性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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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问题可能导致专利权利要求被缩小或被视为无效。成功辩护这些专利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相当大的成本负担。根据BlueIron发表的一篇报道(https://finance.yahoo.com/news/current-patent-litigation-costs-between-120200165.html),根据涉及的价值不同,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在《2019年经济报告》中指出,专利诉讼的平均成本在230万美元到400万美元之间。
此外,虽然公司拥有防止他人使用专利技术的独占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无限制地使用这项技术。其他方可能拥有关于我们当前或未来产品(或其组成部分)的制造、使用或销售相关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这可能会使这些其他方能够针对我们行使他们的专利或知识产权,从而影响到我们产品的商业化或自身技术的开发利用。我们努力及早发现可能阻碍产品或技术开发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并通过在项目进行之前及期间进行相关技术的检索来降低这种风险。然而,仍有可能遗漏某些相关文件、尚未发布的资料或未被发现的潜在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相关资产的商业化进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无法成功通过诉讼来撤销或使相关知识产权无效,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与知识产权持有者达成许可协议,那么我们可能无法开发出或商业化相关产品或候选药物。
如果我们无法获得并保持对专利的适当保护,我们的竞争对手就有可能开发出与我们类似或完全相同的技术和药品,从而对我们的技术成果的商业化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在这些专利中获得足够的保护范围,以阻止其他方成功使用我们的药物与诊断技术成果。即便我们的专利申请最终获得授权,这些专利也可能无法为我们提供有效的保护,也无法阻止竞争对手与我们竞争,或者给我们带来任何竞争优势。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通过开发类似或替代的技术,或者以不侵犯我们专利的方式,来规避我们的专利保护。专利的授权并不能确定其保护范围、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我们的专利可能会在美国及国外的法院或专利局受到质疑。这样的质疑可能导致专利保护范围被缩小、专利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这可能会限制我们阻止他人使用或商业化类似或相同技术的能力,也可能缩短我们技术的专利保护期限。考虑到新药物与诊断技术成果的研发、测试以及监管审批所需的时间,这些成果的专利可能在它们商业化之前或之后就到期了。因此,我们的专利组合可能无法为我们提供足够的权利,以阻止他人商业化与我们类似或相同的技术成果。
此外,我们以及当前或未来的许可方、合作方的专利权利的性质、范围、有效性、可执行性以及商业价值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及许可方正在申请中的专利,可能并不会获得能够完全或部分保护我们技术或产品的专利授权;同时,这些专利申请也可能无法有效阻止他人将竞争性的技术和产品商业化。
我们可能无法在全球范围内有效保护和执行自己的知识产权。
我们的商业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有效保护那些我们计划开发并推向市场的药物候选产品的知识产权。虽然我们主要通过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合同约束措施来保护与品牌、产品及其他专有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但这些法律手段所能提供的保护其实非常有限。
为候选药物申请专利,并在全球范围内维护这些专利的有效性(如果遭到质疑的话),可能会让我们付出高昂的成本。此外,我们在那些主要专利管辖区之外的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可能不如在主要专利管辖区那样强。另外,世界上一些国家,比如印度的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不如主要专利管辖区的法律。因此,尽管我们努力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但可能无法阻止其他方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我们的发明。竞争对手可能会在我们没有或尚未获得专利保护的地区使用我们的技术来研发自己的药物,甚至可以将侵犯我们专利权的药物出口到我们有专利保护的非美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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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许可方或合作伙伴的专利申请所涉及的专利权利,无法针对那些正在使用这些技术的一方进行维权。除非这些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否则这些权利仅能在获得专利授权的范围内对相关方产生法律效力。此外,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也无法保护我们的技术或药物候选物,如果其他方(包括我们的竞争对手)在未经侵权、盗用或违反我们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利用我们的受保护技术来开发相关产品,那么这些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同样无法保护我们的权益。
此外,随着我们研发工作的持续进行,我们的部分专利和专利申请目前或将来可能会与其他方共同持有。某些许可协议明确规定,未来开发出的技术及其相关专利将与其他许可方共同所有;而我们可能从其他方获得的或开发出的技术所对应的专利也可能由各方共同拥有。如果我们无法获得对这些专利或申请的独家许可权,那么这些共同持有者可以将自己的权利授权给其他方,包括我们的竞争对手。这样一来,我们的竞争对手就可以销售竞争性的产品和技术,而我们则无法将这些共同拥有的技术授予潜在的购买者或合作伙伴。另外,为了对第三方行使这些专利,我们可能需要这些共同持有者的合作,但未必能够得到这种合作。上述情况都可能限制我们从专利中获得的收益,从而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发展前景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为专利申请在提交后的一段时间内是保密的,而且有些专利直到获得授权后才公开。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自己或我们的许可方或合作伙伴是否是第一个提交与药物及诊断技术相关的专利申请的。此外,在美国,如果其他方的专利申请在2013年3月16日之前就已经提交,那么该方可以提起纠纷诉讼,以确定谁才是第一个发明上述专利所涵盖的技术。如果其他方的专利申请在2013年3月16日之后才提交,那么他们可以提起派生诉讼,以确定我们的发明是否源自他们的发明。
即使我们拥有有效且可执行的专利,我们也可能无法阻止他人使用我们的发明。因为第三方有可能在我们的专利申请日期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该发明,或者该发明本身就可以通过强制许可获得使用许可。此外,我们还可能面临其他关于我们对其知识产权独占权的质疑。如果第三方成功挑战我们对这些知识产权的独占权,那么我们就可能失去使用这些知识产权的权利;而该第三方则有可能将这些知识产权授权给其他方,包括我们的竞争对手。这样一来,我们的竞争对手就可以推出竞争性的产品和服务了。上述任何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前景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许多公司在主要专利保护区域之外的司法管辖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遇到了严重的问题。一些国家的法律体系并不利于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执行,这导致我们在这些地区很难阻止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也难以制止那些违反我们专利权的行为,比如销售侵犯我们专利权的药品。
迄今为止,我们并未试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执行任何已获得的专利权益。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提起相关诉讼可能会带来巨大的成本,同时也会使我们无法将精力集中在企业的其他业务方面。
此外,此类诉讼可能会让我们的专利面临被认定为无效、无法执行或被狭义解释的风险;同时,也可能使我们的专利申请难以获得批准。此外,这些诉讼还可能引发其他方对我们提出侵权或滥用行为的指控。在我们在这些国家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取得胜利,而且即使能够获得赔偿或其他救济措施,其实际价值也可能微不足道。不同国家的专利授权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欧洲的一些国家、中国以及包括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存在强制许可制度,即专利所有者可能被强制授予许可给其他方。在这些国家,如果我们的专利被侵犯,或者我们或我们的许可方被迫向其他方授予许可,那么我们的专利价值将会大大降低。这可能会限制我们获得收入的机会。因此,我们在全球范围内努力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可能不足以让我们从自己所开发的知识产权中获得显著的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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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需要参与诉讼以保护或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但这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且成功率较低。如果我们针对所研发的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专利权在法庭上提出质疑,或者这些专利被美国专利局或其他非美国相关机构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那么我们将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竞争对手可能会侵犯我们的专利权,或者擅自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为了应对这种侵权行为或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我们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商业机密,或者确定自己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及范围,以及他人所拥有的产权。这一过程可能会非常昂贵且耗时。如果我们对涉嫌侵权方提出索赔,这些方也有可能会提出反诉,声称我们的专利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目前许多竞争对手,无论是现有的还是潜在的竞争对手,都拥有比我们更多的资源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因此,尽管我们付出了努力,仍可能无法完全防止其他方侵犯或滥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诉讼可能会导致巨大的成本投入,并分散管理资源,从而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财务表现。此外,在专利纠纷中,法院可能会裁定我们拥有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无效或不可执行,或者因为我们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并未涵盖相关技术而拒绝阻止对方使用该技术。任何不利的诉讼结果都可能使我们的专利,以及未来从待审专利申请中获得的任何专利,面临被认定为无效、不可执行或被狭义解释的风险。另外,由于专利诉讼通常需要大量的证据收集工作,因此存在部分机密信息可能在诉讼过程中被泄露的风险。
如果我们对另一方提起法律诉讼,以执行我们的专利,或者未来可能因我们的专利申请而获得的任何专利,而这些专利与我们的药物及诊断技术相关,那么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声称这些专利权是无效的或不可执行的。在美国的专利诉讼中,被告提出关于专利权无效或不可执行性的反诉是很常见的现象。此外,另一方还可以向美国境内外的行政机构提出类似的主张,甚至可以在非诉讼场合提出此类主张。这些机制包括单方面重新审查、双方审查、授权后审查,以及在非美国司法管辖区进行的派生程序或等效程序,比如异议程序。这些程序可能导致我们的专利被撤销或修改,从而使我们的药物及诊断技术不再受到保护。例如,关于我们专利的有效性,可能存在一些我们在申请专利时、我们的专利律师以及专利审查员都未曾知晓的无效现有技术。如果被告成功提出了关于专利权无效或不可执行性的主张,那么我们将至少部分,甚至全部失去对我们药物及诊断技术的专利保护。这种专利保护的丧失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完全防止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被滥用,尤其是在那些法律对这些权利的保护不如美国那么完善的国家。此外,由于知识产权诉讼通常需要大量的证据收集工作,因此在这些诉讼中,我们的部分机密信息仍有可能因披露而遭到泄露。
我们可能会面临一些索赔,这些索赔涉及到对我们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提出质疑。
虽然目前我们没有遇到任何关于我们的专利所有权或知识产权归属的争议,但未来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前员工、合作方或其他相关方可能以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的身份主张对我们有权拥有某些专利或知识产权。例如,由于那些参与研发我们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顾问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他们可能没有明确签署协议将他们所拥有的权利转移给公司。此外,对于我们获得的许可专利,虽然大多数许可方都从发明人那里获得了确认其所有权的文件,但那些未被列入专利名单的第三方或许可方的前员工/合作伙伴仍可能质疑我们对某项或多项专利的所有权。为了应对这些及其他有关专利所有权的争议,我们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们无法成功辩护,除了需要支付赔偿金之外,我们还可能会失去对某些专利或知识产权的独占权或使用权。这样的结果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即使我们能够成功辩护,诉讼过程也会带来巨大的成本负担,同时还会分散管理层和其他员工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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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因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而被起诉,此类诉讼可能会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并且还可能阻碍或延迟我们研发出新的药物候选产品的进程。而这类诉讼的结果并不确定,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们的商业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避免侵犯其他方的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在生物技术和制药行业,涉及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非常多。在我们正在研发候选药物的领域,存在着大量由其他方拥有的已授权专利、临时专利以及待审的专利申请。随着生物技术和制药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专利被授予,因此我们的候选药物有可能引发他人对专利权的侵犯指控的风险也在增加。
其他方可能会声称我们未经许可就使用了他们的专有技术。此外,可能还有其他专利,而我们目前尚未知晓这些专利的内容,这些专利涉及与我们的药物候选物相关的材料、配方、制造方法或治疗方法。由于专利申请可能需要多年才能获得批准,因此可能存在一些待定的专利申请或临时专利,这些专利将来可能会被转化为正式专利,而我们的药物候选物可能会侵犯这些专利的权利。另外,其他方在未来也可能获得专利,并声称使用我们的技术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益。如果某个法院认定某项专利适用于我们的药物候选物的制造过程、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分子,或是最终成品药物,那么持有该专利的方可能会阻止我们将该药物候选物商业化,除非我们获得相应的许可,或者直到该专利到期,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同样,如果某个法院认定某项专利适用于我们的配方、制造方法或使用方法,包括联合疗法或患者选择方法,那么持有该专利的方也可能会阻止我们开发和商业化该药物候选物,除非我们获得许可,限制使用范围,或者直到该专利到期,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无论如何,这样的许可可能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得,甚至根本无法获得。
其他提出侵权索赔的方机构也可能获得禁令或其他衡平法上的救济措施,这可能会阻碍我们开发并商业化某一或几种候选药物。无论这些索赔是否成立,相关的诉讼都将带来巨大的成本负担,同时还会占用大量员工资源来应对这些纠纷。如果我们的确存在侵权行为或被盗用知识产权的情形,我们可能需要支付巨额赔偿金,包括三倍赔偿费用以及律师费;此外,我们还可能需要从其他方机构获得许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者重新设计那些存在侵权问题的候选药物。然而,这一切都可能难以实现,或者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投入。如果此类诉讼以失败告终,或者即使成功进行诉讼,我们也可能需要从其他方机构获得许可才能继续我们的研究或推动候选药物的商业化进程。而任何必要的许可都可能无法获得,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款获得。如果我们无法获得这样的许可,那么我们就无法进一步开发并商业化某些候选药物,这将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严重的损害。此外,我们也可以选择通过签订许可协议来解决专利侵权问题或避免在诉讼之前就解决争议,但这样的许可协议可能会要求我们支付大量的特许权使用费等费用,这将会显著降低我们相关产品的盈利能力,从而进一步损害我们的业务。
即使此类诉讼或法律程序的结果对我们有利,它们仍可能导致我们承担巨大的开支,并干扰我们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此外,有关听证会、动议或其他临时程序的结果可能会被公开报道。如果证券分析师或投资者认为这些结果并不乐观,那么这可能会对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此类诉讼或法律程序可能会大幅增加我们的经营损失,同时减少我们用于开发活动或未来销售、营销及分销活动的资源。我们可能缺乏足够的财务资源来妥善处理这类诉讼或法律程序。由于拥有更多的财务资源,一些竞争对手或许能够更有效地承担此类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成本。而专利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引发的不确定性,则可能对我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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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一些专利申请尚未被我们知晓,但这些申请所涉及的产品与我们试图授权或开发的产品类似。这可能导致时间和金钱的浪费,さらには法律纠纷也可能随之产生。
有可能我们未能识别出那些相关的、尚未被公开保护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例如,那些在2000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以及在那之后提交但并未在美国以外地区公开的某些专利申请,都将在获得专利授权之前保持保密状态。而在2000年11月29日之后在美国提交的专利申请,通常会在该申请最早提交日期后的约18个月内被公开,这个最早提交日期通常被称为“优先权日期”。因此,我们的产品相关的专利申请可能已被他人在未经我们知情的情况下提交。此外,那些已经公开的待审专利申请,在某些限制条件下,可能会被修改,从而包含对我们产品或我们产品使用方式的引用。任何此类未被预料到的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所有者都可能提起侵权诉讼,其法律后果与本代理声明/招股书其他地方所述的情况相同。这些情况都可能要求我们投入大量财务和管理资源,而这些资源本可以用于我们的业务发展。
获得并维持我们的专利保护取决于我们是否遵守各种程序要求、文件提交规定、费用支付要求等由政府专利机构制定的条款。如果违反这些要求,我们的专利保护可能会受到削弱或丧失。
任何已授予的专利都需要在其有效期内的多个阶段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及其他相关专利机构缴纳定期维护费。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程序性要求、文件提交规范以及费用支付等方面的规定。虽然在某些情况下,通过支付滞纳金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可以弥补因疏忽导致的违规行为,但有些情况下,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导致专利或专利申请被撤销或失效,从而使得当事人在相关司法管辖区丧失部分或全部专利权。可能导致专利或专利申请被撤销或失效的不合规行为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官方通知作出回应、未支付相关费用,以及未能正确提交请求延长处理时间的文件等。在任何此类情况下,我们的竞争对手都可能进入市场,这对我们的业务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们的专利条款可能不足以有效保护我们的药物及诊断技术相关候选项目以及整个业务。
在我们提交申请的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通常从非临时专利申请首次提交之日起算,为20年。虽然可以申请多次延长保护期,但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例如,根据我们候选药物的FDA监管审批的时间、持续时间和具体要求,如果我们获得了美国的某项专利,那么根据1984年颁布的《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期限恢复法》——即哈奇-瓦克斯曼修正案,该专利有可能获得有限的专利期限恢复。该修正案允许将专利保护期限延长最多5年,以弥补药物研发和FDA监管审批过程中所损失的专利保护时间。不过,专利保护期限的延长最多不能超过从FDA批准药物之日起14年,并且同一药物只能有一个专利获得延长。申请专利期限延长需要得到USPTO与FDA的共同批准。然而,由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相关专利到期前未提出申请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我们可能无法获得延长保护。此外,专利保护期限或范围也可能低于我们的要求。如果我们无法获得专利期限延长,或者延长的期限低于我们的要求,那么我们能够独家销售该药物的期间将仅限于原始专利所规定的期限。
即使我们的某款候选药物获得了专利保护,从而拥有该药物的独家生产和销售权,但在这些专利到期后,我们仍然无法对潜在的竞争对手提出专利诉讼。这些竞争对手可能会开始销售我们药物的仿制产品,这将会对我们的业务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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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法的变更可能会降低专利的整体价值,从而削弱我们保护药物和诊断技术候选项目的能力。
美国最近颁布并正在实施一系列广泛的专利改革法案。美国最高法院最近的裁决在某些情况下缩小了专利保护的范围,并在某些情况下削弱了专利持有人的权利。除了增加未来获得专利的不确定性之外,这一系列事件还使得一旦获得专利,其价值也变得不确定。根据美国国会、联邦法院以及美国专利局的决策,美国关于专利的法律和法规可能会以不可预测的方式发生变化,这将会削弱我们获得新专利或执行现有专利的能力。例如,在最近的一起案件“Assoc. for Molecular Pathology v. Myriad Genetics, Inc.”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某些针对天然物质的专利是不可以申请专利的。虽然我们认为我们拥有或许可使用的任何专利都不会因这一决定而被认定为无效,但未来法院、美国国会或美国专利局的决策仍可能影响我们专利权的价值。其他国家的法律也可能发生类似的变化,从而影响到我们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价值。
此外,美国最近通过的专利改革法案,包括《Leahy-Smith美国发明法》,可能会增加这些不确定性和成本。该法案于2011年9月16日签署成为法律,其中许多实质性变更则于2013年3月16日开始生效。《美国发明法》通过将该美国的专利制度从“先发明者优先”改为“先申请者优先”的制度,扩大了现有技术的定义范围,并建立了授权后的审查机制,从而改变了美国的专利法律体系。这一变化可能导致那些在2013年3月16日后提交的专利申请难以获得美国的专利保护。此外,《美国发明法》还规定了新的程序来质疑已授予专利的有效性,包括授权后审查和跨部分审查程序。一些第三方已经利用这些程序来撤销竞争对手的某些或所有专利权利要求。对于有效申请日期为2013年3月16日以后的专利,另一方可以在专利颁发后的九个月内提出授权后审查申请;如果专利的有效申请日期在2013年3月16日之前,则可以立即提出跨部分审查申请。而对于有效申请日期为2013年3月16日以后的专利,则必须在提交授权后审查申请的九个月期限过后才能提出跨部分审查申请。授权后审查程序可以基于任何无效理由进行,而跨部分审查程序只能基于已公开的现有技术和其他专利来提出无效主张。与美国联邦法院的诉讼相比,USPTO在审查专利权利要求时并不假定专利的有效性,且所需的证明标准也更低。因此,对于竞争对手或其他方来说,在美国USPTO的授权后审查或跨部分审查程序中使美国专利无效通常比在美国联邦法院进行诉讼更容易。如果我们的任何专利在USPTO的此类程序中受到质疑,我们无法保证能够成功维护该专利权益,这将导致我们失去被质疑的专利权。
如果我们无法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那么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就会受到损害。
除了我们已经获得的专利、临时专利以及待审批的专利申请之外,我们还依赖商业秘密来维护我们的竞争优势,保护我们的药物与诊断技术候选项目。我们通过与那些能够接触这些商业秘密的各方签订保密协议来实现这一点,这些方包括员工、企业合作伙伴、外部科学合作者、受资助的研究人员、合同制造商、顾问等。此外,我们还与员工和顾问签订了保密协议以及发明或专利转让协议。然而,这些方有可能违反这些协议,泄露我们的商业秘密,而我们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补救措施来应对这种违规行为。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可能非常困难、成本高昂且耗时较长,而且结果也难以预测。如果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的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获取,那么我们的竞争优势就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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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面临这样的指控:我们的员工擅自使用或泄露了他们之前所在公司的商业秘密。
虽然我们努力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不使用他人的专有信息或技术,但仍然存在被指控使用或泄露了员工原雇主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信息的可能性。此外,虽然我们通常要求参与知识产权开发的员工、顾问和承包商签订协议,将相关知识产权转让给我们,但有时我们无法与那些实际上开发出我们认为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各方达成此类协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面临有关该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诉讼。目前,我们尚未发现任何关于我们的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信息被滥用的指控,但在未来的诉讼中,我们可能需要应对这些指控。如果我们无法成功辩护,除了支付金钱赔偿外,我们还可能失去宝贵的知识产权。即使我们能够成功辩护,诉讼也会带来巨大的成本,并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
如果我们无法通过收购或许可协议获得或保持对某项技术开发的必要权利,那么我们可能无法实施某个或某些现有产品候选方案的优化开发计划。
我们现有的项目目前使用一些技术,未来也可能使用其他由他人拥有的技术,例如特定的配方、制造方法、治疗方法或应用方式。知识产权许可与收购是一个竞争激烈的领域,那些规模较大、资金充足且在临床开发及商业化方面具有更强能力的公司,可能会采取各种策略来获取这些知识产权。这些公司由于其规模、资金实力以及更强的开发能力,可能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此外,那些认为我们是竞争对手的公司可能不愿意将相关权利授权给我们。同样,我们也可能无法以能够让我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条件来获得或许可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果我们无法成功从其他方获得或维持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许可或其他权利,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成长前景都将受到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履行相关协议中的义务,即无法从其他方获得知识产权许可,或者我们的与授权方的业务关系受到干扰,那么我们可能需要支付金钱赔偿,甚至可能会失去那些对业务至关重要的许可权利。
我们的许多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都是基于从其他方获得的知识产权而开发的。(请参阅“知识产权”部分)这些许可协议要求我们履行一系列义务,例如:在药物候选产品上市后,需按净销售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如果被许可产品被再次许可,则需分享相应的转授权收入;还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关款项,以及支付许可维护费用等。此外,我们还必须尽最大努力推进项目的商业化进程。具体来说,许多许可协议还要求我们遵守特定的开发时间表,以维护相关许可的有效性。尽管我们付出了努力,但被许可方仍有可能认为我们严重违反了这些协议中的义务,因此可能会试图终止这些协议。如果某个被许可方不顾我们的努力而成功终止了协议,那么我们就无法继续根据该协议开发、制造或销售任何药物候选产品,并且可能会面临经济赔偿或其他处罚。这种情况将大大降低该项目的价值,即使我们能够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也可能面临更不利的条款条件。根据知识产权的 중요성以及相关项目的性质,这种发展状况可能会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前景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此外,关于受许可协议约束的知识产权方面,也可能出现争议,具体包括:
• 根据许可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范围,以及其他与解释相关的问题;
• 我们的技术和流程在多大程度上侵犯了许可方不受许可协议约束的知识产权;
• 根据我们的合作开发关系,对专利及其他权利的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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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根据许可协议所承担的尽职调查义务,以及哪些活动符合这些尽职调查要求;
• 由我们的许可方以及我们的合作伙伴共同创造或使用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发明和专有技术的相关权益归属问题;以及
• 专利技术的优先权。
此外,我们目前与其他方签订的关于许可知识产权或技术的协议都非常复杂,这些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可能存在多种解释方式。任何关于协议解释的争议都可能导致我们对自身权利的认定范围产生变化,或者增加我们在相关协议下的财务或其他义务。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前景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所持有的知识产权相关的争议导致我们无法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件继续维持当前的许可安排,那么我们就可能无法成功开发并商业化那些受影响的药物和诊断技术,这同样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前景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完全掌控专利申请书的准备、提交以及后续处理工作,也无法确保从其他方获得的专利权的有效维护。
本公司已获得一些专利的许可,未来也可能继续获得其他方拥有的或控制的专利许可,以用于我们的开发计划。此外,我们还可能在与其他方的合作中,将其拥有的或控制的专利进行再许可或分许可,以推动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进程。无论哪种情况,对专利申请的制作、提交以及专利权的维护拥有控制权,都属于可协商的事项;而我们并不总能成为拥有这种控制权的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依赖于我们的许可方、合作伙伴或分许可方来制定相关策略。对于现有的许可协议,虽然我们与大多数持有专利申请管理权的许可方都达成了协议,并且我们已经共同指定了由我们推荐的专利代理人来处理这些事务,但我们无法保证这些许可方或合作伙伴一定会接受我们或我们的专利代理人提出的申请处理方案。因此,这些专利和申请的办理和执行方式可能无法完全符合我们企业的利益。如果当前或未来的许可方或合作伙伴无法有效维护或保护这些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那么这些权利就有可能被削弱或丧失。如果我们的许可方或联合开发伙伴在专利权的申请、维护或执行方面不尽全力或存在分歧,那么这些专利权就有可能受到威胁。
由于Aptorum依赖于非关联方进行合作而带来的风险
我们依赖那些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来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以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创新成果以及已获得许可的技术。如果这些第三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按时完成相关工作,那么我们可能无法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也无法将我们的候选药物商业化,进而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们一直依赖CRO公司和合作机构来负责我们正在进行中的临床前研究和项目的数据管理工作。我们将这些机构视为执行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的合作伙伴,但仅对它们的某些活动进行监管。不过,我们仍有责任确保每项研究都遵循相关的协议、法律、监管要求以及科学标准进行。尽管我们依赖这些CRO公司和合作机构,但这并不免除我们的监管责任。如果CRO公司、合作机构或临床研究人员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或按时完成任务,那么我们的产品开发可能会受到延误,进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我们的首席运营官以及合作机构还需遵守众多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涉及实验室操作规范,以及危险物质与废物的处理、储存、使用等环节。如果我们因使用危险物质而引发污染或人员受伤的情况,我们可能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而所需的赔偿金额可能会超出我们的承受能力。此外,我们还可能面临民事或刑事罚款,以及相应的高昂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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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所使用的某种药物候选品的临床试验需要大量使用该候选品,那么我们预计需要依赖其他第三方来生产该候选品。如果这些第三方无法提供足够数量的该候选品,或者提供的质量或价格不符合要求,又或者无法持续保持必要的cGMP认证,那么我们可能无法生产出足够的该候选品来进行必要的人体试验。此外,如果第三方机构在该候选品获得上市批准之前或之后出现故障,我们可能会无法像预期那样迅速获得收益,而且这些收益的盈利能力也可能不如预期。
许多药品的生产过程,尤其是大规模生产的情况,往往非常复杂,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资金投入。如果还需要开发先进的制造技术和工艺控制手段的话,那么这种复杂性就会进一步增加。我们打算委托外部承包商来负责药品的生产和加工工作。目前,我们的某些候选药物尚未准备好进行大规模生产或加工,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对任何候选药物进行这样的处理。
由于我们需要与合同制造商进行合作,因此公司将面临以下风险:
• 我们可能无法以符合要求的条款来识别这些制造商,甚至可能根本无法找到这样的制造商。因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以及其他相关的监管机构都必须批准那些被我们选定的制造商。而任何潜在的制造商都可能无法满足联邦、州或国际层面的监管标准。
虽然我们会选择那些拥有最适合我们药物候选产品所需经验的制造商,但我们的合同制造商可能无法执行我们制定的独特制造流程以及其他后勤支持需求。因此,他们可能需要我们得到大量的协助,以建立并维护生产这些特定药物候选产品所需的基础设施与流程。
• 我们的合同制造商可能在我们需要这些药品的时间段内,无法提供符合我们临床和商业需求的产品数量与质量;
我们的合同制造商可能会违反与我们的协议,例如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来研发我们的候选药物。此外,他们也可能因为在提供临床试验所需的产品支持方面存在困难,或者因为无法成功生产、储存和分发产品而终止合同制造业务。
即使制造商最初获得了监管机构的认可,他们仍然需要定期接受无事先通知的检查,以确保严格遵守cGMP标准以及其他政府法规。不过,我们的合同制造商有可能违反这些法规和要求,从而导致cGMP许可证被撤销,我们因此无法继续与其合作,不得不寻找新的制造商来替代他们。
• 根据我们与制造商签订的协议条款,我们可能并不拥有或必须共享那些由制造商在药物候选产品的制造过程中所做出的改进的知识产权;
• 我们的合同制造商可能拥有不可接受或不稳定产品质量水平,其生产效率和产量也令人担忧。
这些风险中的每一种都可能导致我们的临床试验无法顺利进行,或者我们的药物候选产品无法获得FDA、NMPA、EMA、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此外,这些风险还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者对我们药物的商业化进程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还需负责监督制造商的质量控制工作。我们希望那些非本公司的第三方制造商能够在药物候选产品交付给患者之前,对其进行必要的质量保证测试。如果这些测试未能得到妥善执行,且测试数据不可靠,那么患者就有可能面临严重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公司施加严格的限制,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药品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困难,尤其是在扩大生产规模、验证生产过程以及确保生产过程的高可靠性方面。这些问题还包括物流和运输方面的挑战,生产成本和产量方面的问题,以及产品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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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面包括产品的稳定性、产品测试、操作人员的准确性、合格人员的可用性,以及遵守严格的联邦、州级和非美国地区的法规。此外,如果我们的候选药物在供应过程中或生产设施中出现污染问题,那么这些生产设施可能需要被关闭一段时间以进行调查和处理。未来,我们的候选药物在制造过程中仍可能出现稳定性问题或其他问题。另外,我们的制造商可能会因资源限制、劳资纠纷或政治不稳定而面临制造困难。如果制造商遇到这些问题,或者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我们向临床试验患者提供候选药物的能力就会受到威胁。临床试验用品的制造出现任何延误或中断,都可能导致临床试验的完成时间推迟,增加维持临床试验项目的成本,并根据延误的时间长短,我们可能需要重新开始新的临床试验,或者不得不完全终止现有的临床试验项目。
对我们所研究的候选药物的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可能会引发延迟,因为这需要额外的监管审批流程。
在我们某款候选药物的制造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变更——比如制造地点的变化或承包制造商的更换——都需要获得FDA、NMPA、EMA、Health Canada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此外,这些变更还必须符合FDA、NMPA、EMA或Health Canada的法规要求。这种审批过程可能会非常昂贵且耗时,从而可能导致产品上市时间的延迟或无法上市。新工厂在投入使用之前还需要接受验收检查。另外,我们还必须证明在新工厂生产的产品在物理和化学特性上与原工厂生产的产品等效,但这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此外,FDA、NMPA、EMA、Health Canada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可能还要求进行临床测试以证明产品的等效性,这同样会增加成本并延长开发周期。
与Aptorum所处行业、业务及运营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不遵守有关保护环境、健康与人类安全的法律法规,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的研发活动涉及使用各种危险物质、化学品以及放射性化合物/辐射源。我们的研发中心在设施内会储存一定数量的易燃和有毒化学品,这些化学品是我们进行研发和制造活动所必需的。我们必须遵守所在地区关于这些危险物质及医疗废物的使用、储存、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这些规定主要适用于香港地区。我们相信,我们关于这些材料的储存、处理及处置程序符合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尽管我们认为我们的安全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但仍然存在因这些材料导致意外污染或伤害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我们可能会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此外,我们还必须遵守众多与环境、健康和工作场所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关于实验室操作、血液传播病原体控制以及生物危害物质和处理医疗废物的规定。
我们并不拥有任何针对员工赔偿的保险,也不具备应对与生物、危险或放射性物质储存和处理相关的环境责任或有毒物质损害责任的保险。未来可能会有新的联邦、州级及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出台,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如果我们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成本负担,甚至被处以高额罚款或处罚。
我们的未来成功取决于我们能否留住首席执行官、科学及临床顾问团队,以及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同时,我们还需要能够吸引、保留并激励具备资质的人才。
我们非常依赖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伊恩·休恩,以及管理团队、科研团队中的其他核心成员,还有那些担任科学和临床顾问的人士。虽然我们与所有高管人员都签订了正式雇佣协议,这些协议被称为“任命书”,但这些协议本身并不具备什么实质性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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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努力确保我们的高管人员不会在任何时候被解雇,尽管需要遵守相关的通知期限。不过,如果其中任何一位人士无法继续为我们服务,那么无疑会阻碍我们在研究、开发和商业化方面的目标实现。
为了留住优秀的员工,除了提供薪资和现金激励之外,我们还提供了逐步归属的股权奖励。不过,这些股权奖励对员工的价值可能会受到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价格变动的影响,而股价变动则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因此,这些奖励可能在任何时候都不足以抵消其他公司提供的更有利的报酬条件。虽然我们与关键员工签订了长期雇佣合同,但任何员工都可以在任何时间辞职,只需提前1到3个月书面通知,或者支付一定的替代通知金即可。
招募并留住具备相关资质的管理人员、科研人员、销售及市场营销人员或顾问对于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此外,我们还依赖各种顾问和专家的帮助,包括科研和临床领域的专家,以协助我们制定研发计划以及商业化策略。如果我们的高管或其他关键员工及顾问无法继续为我们服务,那么我们就可能无法实现研发和商业化目标,从而严重影响我们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
此外,替换那些担任高级职务的关键人员或顾问可能非常困难,而且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为在我们这个行业中,能够拥有成功开发、获得监管批准并商业化药物与诊断技术所需技能和经验的人才数量有限。从这一有限的候选人中选拔人才的过程竞争非常激烈,鉴于众多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之间对于类似人才的激烈竞争,我们可能无法以合理的条件来招聘、培训、保留或激励这些关键人员或顾问。
我们还面临着来自大学和研究机构在招聘科学和临床人才方面的竞争。我们的顾问和咨询师可能受雇于其他机构,他们与其他实体的咨询或顾问合同有关,这可能会限制他们为我们服务的机会。如果我们无法继续吸引并留住高素质的人才,那么我们实施增长战略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
我们需要扩大组织的规模并提升其能力,同时,在应对组织成长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截至本日期,我们共有2名全职员工,其中一名担任首席执行官职务,另一名负责一般行政工作,其办公地点位于亚洲。此外,我们还聘请了若干独立顾问来协助我们的运营工作,未来可能会继续聘请这些顾问。随着我们的开发及商业化计划和策略的推进,我们将需要建立并维护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与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调整我们的公司治理方式。我们需要招聘大量具备相关公共公司经验和技术知识的管理人员、运营人员、销售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等,而能否成功招募并留住这类人才将取决于多种因素。未来的增长将给管理层带来巨大的责任压力。
• 识别、招募、整合现有员工,并持续激励他们发挥最大潜力;
• 有效管理我们的内部开发工作,包括对我们的药物和诊断技术候选产品进行临床测试、符合FDA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流程,同时履行我们对承包商及其他方的合同义务;
• 改进我们的运营、财务和管理方面的控制措施、报告系统以及相关流程。
随着我们不断完善运营策略以优化工作流程,我们也调整了员工雇佣方式。公司已经从直接雇佣员工的方式转变为外包一些关键职能,包括研发和后台运营工作。虽然这种方式能够让我们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但也带来了对第三方供应商的依赖。这种依赖关系可能会带来新的风险,比如质量控制、数据安全以及运营连续性方面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应对这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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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未来财务表现以及能否成功将药物候选产品商业化,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有效管理未来的发展。此外,管理层可能还需要投入大量精力来管理这些发展事务,从而不得不将部分注意力从日常工作中转移出来。
目前,我们在选择和评估新产品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些独立的组织、顾问和咨询专家的帮助。不过,这些第三方机构可能在需要时无法继续及时为我们提供服务,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方案。此外,如果我们无法有效管理外包业务,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顾问提供的服务质量或准确性下降,那么我们的临床试验可能会被延长、推迟或终止。这样一来,我们可能就无法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也无法继续推进我们的业务发展。更糟糕的是,我们甚至可能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聘请到合适的顾问或承包商来协助我们工作。
如果我们无法通过招聘新员工、外包部分业务或扩大顾问和承包商团队来有效扩展我们的组织规模,那么我们就可能无法成功实施那些有助于发展和商业化我们的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相关任务。因此,我们或许无法实现自己的研究、开发以及商业化目标。
我们打算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战略联盟或收购行为,或者签订相关授权协议。不过,我们可能无法充分享受到这些安排带来的好处。
我们计划建立或寻求战略联盟,共同开展合资企业或合作项目,收购相关产品、知识产权、技术或业务,或者与那些我们认为能够补充或增强我们关于药物和诊断技术研发及商业化努力的第三方方签订进一步的许可协议。所有这些合作关系都可能要求我们承担一些一次性费用和其他开支,增加短期和长期的支出,发行证券从而稀释现有股东的利益,或者对公司的管理和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在寻找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方面,我们将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谈判过程可能会非常耗时、成本高昂且复杂。此外,我们可能无法成功与某些药物或诊断技术领域的候选项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或其他形式的合作安排,因为这些项目的开发阶段可能还过于早期,不适合进行合作;同时,也可能有其他机构认为我们的候选药物缺乏足够的潜力来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如果我们最终与某个合作方或次级许可方就药物的研发和商业化达成协议,那么我们将不得不将该候选药物未来发展的控制权部分或完全转移给第三方。
此外,即使我们与任何候选药物和诊断技术公司开展合作,这种合作也面临着诸多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 这些合作方在决定为这项合作投入哪些资源以及采取何种措施方面,显然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 该合作方最终可以选择不继续开发或商业化我们的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或者,根据临床试验的结果,或者由于收购了竞争对手的产品而导致战略重点发生变化,或者由于资金不足,或者由于其他外部因素(如企业合并导致资源分配发生变化或出现新的优先事项),该合作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或延长开发及商业化项目。
• 合作方可能会推迟临床试验的进行,为临床试验提供不足的资金支持,甚至停止临床试验。他们还可能放弃某个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此外,合作方还可能需要重新进行临床试验,或者要求对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进行新的配方调整,以便进行临床测试。
• 该合作方可以独立开发药物,也可以与无关方合作开发那些能够直接或间接与我们公司的药物或候选药物竞争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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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拥有一种或多种药物的市场营销和分销权的人,可能无法投入足够的资源来开展这些药物的市场营销和分销工作;
• 该合作方可能无法妥善维护或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会以某种方式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或专有信息,从而导致实际或潜在的诉讼纠纷。这些纠纷可能会危及我们的知识产权或专有信息,甚至使我们面临法律责任。
• 我们与合作伙伴之间可能会出现各种纠纷,这些纠纷可能导致我们的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研发或商业化进程受到延误或终止。此外,这些纠纷还可能会引发昂贵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从而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并耗费资源。
• 这种合作可能会被终止。如果合作终止,公司可能需要额外的资金来支持相关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进一步开发或商业化进程。
• 合作方可能拥有或共同拥有与我们合作所产生的一系列知识产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拥有对这些知识产权的独家商业化权利。
• 这种合作可能会带来更高的运营成本,或者导致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债务或潜在负债;
• 这种合作安排可能导致关键人员的流失,同时也会让我们在维持重要业务关系方面面临不确定性。
因此,如果我们签订合作协议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者将我们的药物进行授权销售,我们可能无法从中获得预期的好处。这可能会延迟我们的项目进度,或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在完成某项战略交易或授权之后,我们可能无法实现预期的收入或净利润。如果我们无法及时与合适的合作伙伴达成协议,或者以可接受的条件达成协议,那么我们就可能需要暂停某种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研发工作,减少或推迟其研发计划,甚至暂停其他研发项目的进展。此外,我们还可能不得不推迟该产品的商业化进程,或者缩小销售和营销活动的规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将不得不增加支出,自行承担研发和商业化工作的成本。
如果我们无法与他人合作,那么我们可以尝试自行筹集资金并开展相关的研发或商业化活动。但是,我们可能缺乏足够的资金或专业知识来实施这些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进一步开发我们的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产品,也无法将其推向市场以创造销售收入,这将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以及运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员工、独立承包商、顾问、商业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可能会从事不当行为或其他不合法的活动,包括违反各种监管标准和要求的行为。
我们面临的风险包括员工、独立承包商、顾问、商业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可能实施的欺诈行为、不当行为或其他非法活动。这些人的不当行为可能包括故意的、鲁莽的或疏忽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会违反FDA及其他类似非美国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无法向FDA及其他类似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不符合我们所制定的制造标准;违反美国的医疗欺诈与滥用相关法律,以及类似的非法行为法规;或者未能准确报告财务信息或数据,或未向我们披露未经授权的活动。如果我们成功获得FDA对某些药物和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批准,并在美国开始销售这些产品,那么根据美国法律,我们的潜在风险将会显著增加,同时遵守这些法律的成本也会上升。这些法律可能会影响到我们与研究负责人之间的合作、临床研究对象的招募过程,以及我们在临床试验中获得的用户信息的使用情况,还会影响我们未来的销售、市场营销和教育计划。特别是,医疗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促销活动、销售策略,以及医疗行业中的某些商业安排,都受到旨在防止欺诈、回扣、自我交易和其他滥用行为的严格法律约束。这些法律和规定可能会限制或禁止各种定价方式、折扣政策、营销手段、结构安排、佣金制度、某些客户激励计划以及其他商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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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总能识别出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不当行为并加以阻止。我们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无法有效控制那些未知或难以预测的风险或损失,也无法保护我们免受政府调查或其他因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法律诉讼的困扰。如果因此对我们采取任何行动,而我们未能成功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这些行为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导致我们必须支付巨额罚款或其他形式的制裁措施。
我们的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可能无法预防或检测所有错误或欺诈行为。
我们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旨在确保:根据《证券交易法》要求,我们在提交的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得到妥善收集并传达给管理层;同时,这些信息还需在SEC规定的时限内被记录、处理、汇总并报告出来。
我们认为,无论这些控制与程序设计得多么完善、执行得多么有效,它们也只能提供合理的保证,而无法确保控制系统的目标一定能够得以实现。
这些固有的局限性包括:在决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判断错误的情况,而且由于简单的失误或错误而导致数据失真。此外,某些人的不当行为、两人或多人之间的串通行为,以及未经授权的干预,都可能破坏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因此,由于我们的控制系统存在这些局限性,可能会出现因错误或欺诈而导致的虚假陈述,而这些情况可能不会被及时发现。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发布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反过来,这可能会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的能力,影响我们的经营成果,从而导致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股价下跌。另外,如果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力,我们就有可能面临更高的欺诈风险或企业资产被滥用的情况,甚至可能被从证券交易所摘牌、受到监管调查,或者面临民事或刑事制裁。我们还可能需要对以往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
如果我们无法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内部财务报告机制,那么我们就可能无法编制出准确的财务报表,也无法遵守相关法规的要求。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规定,我们必须向管理层提交一份关于我们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报告,其中包括由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验证报告。不过,尽管我们不属于需要加快提交报告的公司,但我们仍然不必包含由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验证报告。如果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重大缺陷,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错误,进而使我们的财务报告出现误差,或者导致财务报告流程出现延迟,这可能需要我们重新编制财务报表。在对2025年12月31日终了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我们以及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发现了一个关于我们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该缺陷具体表现为:缺乏负责财务和会计职能的专门人员,也无法确保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的要求。
我们已经采取了措施来弥补上述存在的缺陷:
• 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帮助他们按照美国的通用会计原则来编制财务报表;
• 采用新的、成熟的会计体系,以提高效率以及财务和系统的管控能力;
• 明确划分会计和财务报告相关人员的职责,以有效处理财务和会计方面的问题;
• 继续监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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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由于我们仍在努力补充并组建一支具备充足资源的专业财务和会计团队,因此管理层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然存在缺乏必要资源来承担财务和会计职责、以及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问题。我们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再次出现类似的严重缺陷或不足之处。
我们的管理层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机制仍然不够有效。投资者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失去信心,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股价也可能下降,此外,我们还可能会面临诉讼或监管机构的强制措施。另外,如果我们无法满足《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要求,那么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可能就无法继续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了。
如果获得批准,我们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我们的产品。不过,这样做的话,我们就必须承担国际商业运营所带来的风险。
我们在多个国家开展业务,并计划继续在这些国家进行经营活动。然而,我们可能无法在这些市场推广我们的产品,也无法成功开发新的产品。此外,在国际市场上开展业务还面临着其他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立法或监管要求的意外变化或强制实施;
• 建立国际销售、市场营销和分销网络的努力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开支,从而分散管理层在药物研发上的注意力,甚至让我们失去在这些地区进行有偿许可交易的机会。
• 经济疲软的情况出现,包括通货膨胀或政治不稳定等问题;
• 与美国的税收制度相关的各种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不利税务后果;
• 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差异,包括其他方所拥有的专利权利;
• 遵守各种外国法律的责任,包括在执行合同条款时可能遇到的困难;
· 由于获取出口许可证的困难、关税问题以及其他各种限制因素导致的延迟;可能会延长支付周期,增加应收账款回收的难度,还可能面临不利的税收待遇;
• 由于影响原材料供应或国外制造能力的各种事件而导致的生产短缺。
此外,我们在海外经营过程中还面临各种地缘政治风险,比如政治和经济不稳定、外交和贸易关系的变动等。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客户的库存状况以及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从而导致我们的业绩出现波动,净销售额下降。无论是单独出现一种风险,还是多种风险同时存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业绩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未来进行收购或战略合作,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资本需求,导致股东权益被稀释,使我们面临债务负担或潜在负债,同时还会带来其他风险。
我们可以评估各种收购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可能性,包括授权或收购互补产品、知识产权、技术或企业等。任何潜在的收购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都可能带来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运营费用和现金需求的增加;
• 关于额外债务或潜在负债的假设;
• 我们发行股权证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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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被收购公司的业务、知识产权以及产品,包括整合新员工的挑战;
• 这可能会分散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使他们无法专注于现有的产品计划和项目,从而无法成功完成这样的战略合并或收购。
• 关键员工的流失,以及无法继续维持重要业务关系的不确定性;
• 与此类交易相关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包括该方的前景、其现有的药物或药物诊断技术候选产品,以及相关监管审批情况;此外还有……
• 我们无法从收购的技术和/或产品中获得足够的收入,以支撑此次收购的初衷,甚至无法弥补与收购及维护相关成本。
此外,如果我们进行收购行为,可能会发行稀释性证券、承担债务义务、产生较大的一次性支出,同时还会收购无形资产,而这些都会带来后续的巨大摊销成本。另外,我们可能无法找到合适的收购机会,而这种无法获得合适收购机会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发展能力,或者使我们难以获得对业务发展至关重要的技术或产品资源。
如果我们未能遵守《美国反贿赂法》或其他相关反贿赂法规,包括英国的《2010年反贿赂法案》,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同时我们还可能面临罚款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们必须遵守《反贿赂法》。该法律以及英国的《反贿赂法案》通常禁止我们向非美国官员支付不正当报酬,以换取业务合作或其他利益。此外,我们还需遵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贿赂法律,尤其是中国的相关法律。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反贿赂法》以及其他反贿赂法律对我们的经营活动的约束也会越来越严格。尽管我们有相应的程序和措施来监督反贿赂行为的合规性,但这些措施可能无法完全防范员工或代理人出于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因为自己的疏忽或其他人的不当行为而违反了相关反贿赂法律,那么我们的声誉将会受到损害,同时还可能面临刑事或民事处罚、各种制裁措施,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前景等方面。
英国退出欧盟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016年6月23日,英国举行了公投,大多数选民支持脱离欧盟的决策。英国于2020年1月31日正式脱离欧盟。在过渡期间,欧盟的药品法规仍适用于英国,该过渡期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不过,欧盟与英国已经签署了贸易与合作协议,该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并一直持续适用至今。该协议包含了一些关于药品的具体规定,包括GMP标准的相互认可、对药品生产设施的检查以及GMP文件的互认等,但并未规定对英国和欧盟药品法规的相互认可。目前,英国通过《2012年人类药品条例》(经修订后)来执行欧盟关于药品营销、推广和销售的相关法规(根据《北爱尔兰议定书》,欧盟的监管框架仍适用于北爱尔兰)。因此,英国的监管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与欧盟法规保持一致,不过由于英国的监管体系已独立于欧盟,且该协议未规定对英国和欧盟药品法规的相互认可,未来这两种体系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欧盟于2022年1月31日开始实施的新《临床试验条例》旨在简化多个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临床试验申请和评估流程,但该条例尚未被引入英国法律,因此在英国进行临床试验审批时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此外,由于我们的总部位于英国,英国脱欧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一些或全部业务活动。例如,英国脱欧将影响我们将员工从英国的总部自由调往欧盟其他地区的能力。另外,如果其他欧盟成员国也选择退出欧盟,那么整个EEA区域的无障碍交流可能会受到限制或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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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脱欧的长期影响部分取决于《联合政治与经济协定》的各项条款如何在实践中继续发挥作用,以及英国与欧盟之间可能达成的进一步协议。这种脱离欧盟的情况前所未有,目前尚不清楚对英国在商品、资本、服务及劳动力方面的进入欧洲单一市场权限的限制,以及更广泛的商业、法律与监管环境方面的限制,将会如何长期影响我们在英国的运营活动(包括第三方机构及合同制造商代表我们进行的业务活动),以及临床活动的开展。
如果我们开始对某种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进行临床试验,那么就有可能面临产品责任诉讼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承担巨大的法律责任,而这类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也可能受到严重影响。
如果我们所研发的任何药物或诊断技术候选产品能够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那么我们就面临着产品责任诉讼的风险。而如果这些候选药物能够获得商业化许可的话,风险将会更大。例如,如果我们的药物候选产品在临床试验、生产、营销或销售过程中导致伤害或被认为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可能会被起诉。这类产品责任索赔可能涉及制造缺陷、设计缺陷、未能提醒用户注意潜在危险、疏忽行为、严格责任或保修条款的违反等问题。此外,根据各州的消费者保护法,也可能提出相关索赔。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应对这些产品责任索赔,就可能面临巨大的法律责任,甚至不得不限制这些候选药物的商业化进程。即便我们能够成功辩护,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管理资源。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产品责任索赔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 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减少了;
• 我们的声誉受到损害;
• 临床试验参与者的退出,导致临床试验无法继续进行;
• 监管机构开始进行调查;
• 进行相关诉讼所需的费用;
• 浪费了管理层的时间和我们的资源;
• 向试验参与者或患者提供大量的金钱奖励;
• 产品召回、下架或标签更改、市场营销或促销限制;
• 收入损失;
• 所有可用的保险赔偿以及我们的资金资源已经用尽;
• 无法将任何候选药物转化为商业产品;以及
• 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股价下降。
我们会尽力在候选药物准备好进行临床试验后获得合适的保险。然而,如果我们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获得足够的产品责任保险来防范可能的产品责任索赔,那么我们独自或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的药品可能无法商业化。目前我们还没有购买产品责任保险,虽然我们计划在产品准备商业化时再购买此类保险,以及涵盖临床试验阶段的保险,但所需的保险金额可能不够充足;我们也可能无法持续维持这种保险,或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获得额外的保险。我们的保险条款可能包含各种免责条款,而我们可能会面临一些我们没有覆盖的产品责任索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支付法院判定的赔偿金额,或者通过和解协议获得的赔偿金额,而这些金额可能会超出我们的保险覆盖范围,或者与我们现有的保险无关。此外,我们可能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这些赔偿金额。即使我们与未来的合作企业签订了协议,承诺对损失提供赔偿,但在出现索赔时,这种赔偿也可能不够充分或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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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我们所推广、销售的产品导致或可能被认定为导致损害,或者被发现存在其他问题,那么我们可能会被提起诉讼。这种情况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 对这些产品的需求减少了;
• 对我们声誉的损害;
• 与产品召回相关的费用;
• 限制我们未来建立商业合作关系的机会;以及
• 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股价下降。
我们的保险覆盖范围可能不足以保护我们免受损失。
我们为办公室场所购买了财产保险。同时,我们还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以应对员工死亡或工作相关伤害的情况;对于在我们办公室工作的人员,我们也购买了团体保险;此外,我们还为员工购买了医疗保险。此外,我们还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以覆盖发生在公司场所内的、与第三方无关的事件。我们还有董事及高管责任险。不过,我们没有为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也没有购买业务中断保险。因此,我们的保险覆盖范围可能不足以应对产品责任索赔、固定资产损坏或员工受伤等情况。如果面临此类索赔,或者遇到业务中断、诉讼或自然灾害等问题,我们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成本和资源分配上的困扰。
汇率的波动可能导致外币兑换损失。
我们的运营和资本运作都是用美元来支付的。目前,我们的大部分支出也是以美元或港元的形式进行的。虽然港元与美元之间存在固定汇率关系,但我们无法保证这种挂钩关系在未来会持续下去。我们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于那些以非主要货币计价的少量现金资产,以及某些在香港运营的实体所签订的以港元计价的收入合同。我们认为,目前我们没有显著的外汇风险,也没有对以外币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表示的资产进行对冲处理。
如果我们面临外币兑换风险,那么我们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可能会受到外币汇率波动的影响。例如,如果我们的大部分临床试验活动都在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那么相关的成本将以试验所在国家的本地货币来支付。这些成本可能会受到货币汇率波动的影响。目前,我们并未采取任何对冲交易措施来应对特定外币与美元之间未来汇率的不确定性。如果美元相对于我们在这些国家进行的临床试验所在国的货币贬值,将会对我们的研发成本产生负面影响。外币汇率的波动是不可预测的,可能会对我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投资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导致损失。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350万美元和90万美元。我们可以将这些现金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然而,所有这些投资都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如果这些持有我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投资的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困境或破产,可能会导致流动性丧失、投资价值下降、未来出现重大损失,甚至长期失去这些投资。这种情况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流动性和财务状况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虽然我们认为我们的现金状况不会带来过高的风险,但未来的投资仍可能面临市场价值的剧烈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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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着与计算机硬件、网络安全以及数据存储相关的风险。
与其他所有计算机网络用户一样,我们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同样容易受到计算机病毒、蠕虫、木马、黑客等恶意程序的攻击。如果这些攻击成功,可能会导致计算机网络系统崩溃,进而使公司的机密信息泄露。此外,如果无法有效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免受外部威胁,可能会扰乱我们的正常运营,并因客户隐私泄露而损害我们的声誉。这种情况反过来又会对我们企业的业务运作和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一旦公司的机密信息被窃取或滥用,我们可能会面临诉讼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的风险。
此外,我们严重依赖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来存储研究数据和信息,以及管理我们的业务运营。我们并非实时备份所有数据,而IT基础设施的故障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运作。如果我们的通信系统和信息技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出现部分或全面的系统故障,我们可能会遭受财务损失、业务中断,甚至损害我们的声誉。
业务中断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未来收入和财务状况,同时还会增加我们的成本和开支。
我们的业务活动,以及我们与研究机构、CRO公司、供应商及其他承包商和顾问的合作项目,都可能面临供应链中断、地震、电力短缺、电信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计算机系统故障、水资源短缺、洪水、飓风、台风、火灾、极端天气条件、医疗疫情以及其他自然或人为灾害等风险。此外,我们在进行药物候选物的研发工作时,很大程度上依赖研究机构的协助,而这些机构也可能受到政府停摆或资金削减的影响。任何此类业务中断的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运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增加我们的成本和开支。我们依靠合同制造商来生产和加工我们的药物候选物。如果这些供应商的运营受到人为或自然灾害或其他业务中断的影响,那么我们就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药物候选物用于临床试验。我们的许多合同制造商的生产活动都集中在单一工厂中。如果因为这些工厂的设施受到火灾、自然灾害、停电、通信中断、未经授权的入侵或其他事件的影响而无法正常运作,那么我们就可能需要暂停或延迟某些或所有药物候选物的研发工作。
我们可能会面临与中国制药行业监管环境相关的各种风险。
我们是某些涉及我们候选药物的中国专利的独家许可方;我们还计划在中国申请相关产品的注册。中国的制药行业受到严格的政府监管,包括新药的审批、注册、生产、包装、许可以及市场营销等方面都需遵守严格的规章制度。(详见“相关法规”)近年来,中国关于制药行业的监管框架发生了显著变化,我们预计这种状况将继续保持。任何此类变更或调整都可能增加我们的运营成本,或者导致药物研发和商业化进程出现延误,从而降低我们在中国开发和制造药品所带来的收益。中国当局在执行制药行业相关法律方面越来越严格,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合作伙伴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无法获得必要的许可和批准,那么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活动可能会被暂停或终止。我们认为,我们的战略和做法符合中国政府的政策,但我们无法保证这种一致性会一直保持下去。
中国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对我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我们无法持续实施增长和扩张战略。在中国,政府的资本投资管制或税收法规的变更,都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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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国公共公司审计委员会无法按照《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的要求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监管,那么SEC将会禁止交易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对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实施交易禁令,或者威胁要实施此类禁令,都可能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此外,如果PCAOB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监管,那么我们的投资者将无法享受到这种监管带来的好处。
2021年3月2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实施HFCAA中某些披露和文件要求的中期最终规则。如果某个发行人被认定属于“无需检查”的年度,那么该发行人就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具体流程将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后续制定。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2022年12月29日,拜登总统签署了《2023年综合拨款法》,该法案包含与《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相同的条款,并修改了HFCAA的规定:如果某家公司的审计师连续两年未能接受PCAOB的检查,那么该公司的证券将无法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这意味着,如果某家公司的审计师连续两年无法接受PCAOB的检查,该公司的证券将不得在美国任何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也不得在美国进行场外交易。2021年9月22日,PCAOB发布了关于实施HFCAA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为PCAOB在根据HFCAA的规定决定是否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提供了依据。2021年12月2日,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相关修正案,以完善实施HFCAA中的提交和披露要求。这些修正案适用于那些被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定为已提交年度报告且由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而PCAOB却因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的立场而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这些公司的情形。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由于中国及香港地区的当局的立场,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这些地区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该决定于2022年12月15日被撤销。
2022年8月26日,PCAOB宣布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签署了一份协议备忘录。该备忘录以及另外两份关于检查和调查的相关协议共同构成了一个明确的、具有责任约束力的框架,使得PCAOB能够按照美国法律的要求,对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审计事务所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查。
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在2022年内成功获得了对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注册的公计事务所进行完全检查与调查的权利。PCAOB董事会撤销了之前关于无法对中国大陆和香港注册的公计事务所进行完全检查的认定。不过,PCAOB能否继续顺利地对中国大陆和香港注册的公计事务所进行检查,仍然存在不确定性,这取决于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PCAOB继续要求在中国大陆和香港获得完全的检查权,并计划于2023年初及以后恢复定期检查工作,同时继续开展现有的调查工作,并根据需要启动新的调查项目。PCAOB还表示,如有必要,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根据HFCAA发布新的相关规定。
我们目前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Marcum Asia CPAs LLP,其审计报告已附在本文中。该事务所的总部位于纽约曼哈顿,地址为7 Penn Plaza, Suite 830, New York, New York 10001。该事务所并未出现在PCAOB于2021年12月发布的被认可事务所名单中。该事务所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能否继续聘请一名需接受PCAOB检查与调查的审计师,包括但不限于对与我们相关的审计工作文件的检查,可能会受到美国和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决策影响。我们的审计师所持有的审计工作文件并不位于中国境内。如果将来Marcum Asia CPAs LLP被列入PCAOB被认可事务所名单,而我们无法继续聘请一名需接受PCAOB检查与调查的注册审计师,那么在我们提交第二份连续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后不久,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交易可能会受到限制。为此,我们已经聘请了PCAOB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负责这份报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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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受到HFCA法案规定的交易禁令约束,那么该股票的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这种交易禁令的威胁也会进一步影响股票的价格。如果我们无法在能够提供足够流动性的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那么当您想要出售或购买Aptorum Class A普通股时,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再者,如果我们能够继续在非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Aptorum Class A普通股,那么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能需要采取额外措施来在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包括开设非美国的经纪账户。
《HFCA法案》还规定了针对经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的额外认证和披露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被认定为委员会认定发行人之后的一年内的所有发行人。额外的要求包括:证明该发行人并非由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年度报告的披露内容还包括:证明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是由未被PCAOB检查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披露有关相关司法管辖区内的政府实体对该发行人拥有的股权情况;以及披露发行人董事会或其运营实体中是否有中国共产党或其成员,此外还要说明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是否包含中国共产党的章程文本。
SEC可能会认为我们是一家“投资公司”,因此需要遵守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的各项严格要求。这种认定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合规要求,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们的业务历来包括对美国境内初创企业的被动性医疗保健相关投资。虽然我们正在清理那些仍存在于我们投资组合中的证券,但我们仍然持有一些此类投资,这些资产在合并报表中仍被计入我们的公司资产范围内。作为重组的一部分,我们决定在适当的时间内退出这些投资组合投资,并将资源集中在当前的业务上。自重组实施以来,我们并未将自己视为一家投资公司;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我们认为自己并不属于这类公司。然而,如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法院与我们意见相左,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注册为投资公司。这样一来,我们就需要遵守针对投资公司的披露和会计规则,而非普通公司的规则。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借款、发行期权、发行多种类别的股票和债务以及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可能需要承担大量成本和费用以满足作为注册投资公司的相关披露和监管要求。
如果我们被归类为适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那么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可能会面临不利的联邦所得税后果。
对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申报而言,非美国境内的公司在该年度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便属于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PFIC”):
• 在该年度中,其总收入至少有75%来自被动收入;或者
在每年度结束时,我们的资产中至少有50%是能够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或者这些资产被持有目的是为了创造被动收入。
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租金以及特许权使用费(但来自商业活动所产生的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除外),还包括从被动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收益。
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还需要进行单独的评估,以确定该非美国公司在该年度是否属于“私人基金公司”。在进行此类评估时,通常认为,如果一个非美国公司拥有某实体的总收入和资产的一定比例,且该实体中该公司的股权比例至少达到25%,那么该非美国公司就被视为该实体的“私人基金公司”。根据我们目前及预期的资产价值,我们认为,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中,我们属于“私人基金公司”;而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当前纳税年度中,我们同样属于“私人基金公司”。
在判断我们是否属于被动投资公司时,美国国税局会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投资视为一种被动资产。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中,我们认为我们手中的现金和投资金额占总资产的50%以上。在当前纳税年度内,我们的资产构成可能仍然使得我们被归类为被动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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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在当前纳税年度或未来某个年度属于“私人基金会”类别,这一决定部分取决于我们如何快速使用流动资产,以及我们的商誉和其他未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些资产的价值可能会随着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值而变化。此外,虽然我们会尽力采用合理的方法来进行分类和估值,但美国国税局仍有可能对我们的商誉及其他未记录无形资产的分类和估值提出质疑,以确定我们是否在当前或未来的某个纳税年度属于“私人基金会”类别。
如果我们是一家被动外国投资公司,并且在任何纳税年度中,有美国持有人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或权证,那么某些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可能会适用于这些美国持有人。如“税务问题——美国持有者的重大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部分所述,美国持有人可以做出一些税务选择来减轻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身份带来的不利影响;不过,为了做出这些选择,美国持有人通常需要获得我们提供的有关该公司的信息,而并不能保证该公司一定会提供此类信息。
关于PFIC规则对我们公司的适用情况,以及如果我们被认定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美国股东将面临哪些后果,请参见“税务——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事项——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与Aptorum公司架构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董事之一拥有我们公司大部分的股份表决权。
我们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伊恩·休恩先生及其关联方拥有共计2,114,114股普通股的表决权(其中507,967股为A类普通股股票,另外还有1,606,147股B类普通股股票)。这些股份占目前我们已发行普通股股票表决权总数的约87%。因此,休恩先生有能力决定那些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决策事项,包括董事的选举以及公司的合并、整合或资产出售等事宜。此外,如果休恩先生在去世时仍控制着公司,那么控制权可以转移给他指定的继任者。作为董事会成员,休恩先生负有对股东的责任,必须本着诚信的态度行事,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股东的最佳利益。作为股东,甚至是控股股东,休恩先生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但这些表决行为未必总是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规定,作为一家“控制型公司”,我们有权选择免除某些可能对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治理要求。
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多数投票权。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规定,如果一家公司的投票权由个人、团体或其他公司持有超过50%,那么这家公司就被视为“控制性公司”。作为控制性公司的企业可以选择不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包括要求董事会中大多数董事必须是独立董事,以及要求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要求。虽然我们并不打算依赖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中的“控制性公司”豁免条款,但未来我们有可能选择使用这一豁免条款。如果我们选择依赖该豁免条款,那么董事会中的大多数成员可能不是独立董事,而提名与公司治理及薪酬委员会也可能不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因此,在我们继续作为控制性公司并依赖该豁免条款期间,以及在不再作为控制性公司之后的过渡期内,您将无法享受到那些完全遵循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同等保护。作为控制性公司的身份可能会使得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对某些投资者来说显得不那么有吸引力,或者对我们的股价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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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无法合并一些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而这种合并行为可能会对我们自身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该公司拥有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虚拟子公司。然而,在2024年和2025年期间,该虚拟子公司并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公司也并未与其发生任何交易。目前,由于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该集团并非该虚拟子公司的主要受益方,因此公司并未将该虚拟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中。这一判断基于该集团是否拥有足以让公司能够主导那些对虚拟子公司经济业绩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以及该集团是否有义务承担损失或享有可能对虚拟子公司有重大意义的收益。在该集团持续参与该虚拟子公司的过程中,该集团会不断重新评估自己是否是其主要受益方。根据这些标准,我们认为自己没有权力管理和决策那些影响Libra研发活动的决策,而这些活动实际上对Libra的经济业绩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认定自己并非Libra的主要受益方。因此,Libra的财务业绩并未被纳入我们的合并报表中。如果将来某一家关联公司成为虚拟子公司,而我们出于会计目的成为其主要受益方,那么我们将需要将该实体的财务业绩纳入合并报表中。如果我们成为Libra的主要受益方,并且需要将其财务业绩纳入合并报表中,那么如果Libra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业绩为负值,这可能会对我们自身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这可能是因为Libra欠我们债务,或者其运营表现不佳,或者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因参与Libra项目而面临的最大损失为零。
开曼群岛的相关经济法规可能会对我们或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该公司必须遵守开曼群岛经济实体法规,该法规要求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必须保持其在开曼群岛的经济实体身份,包括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和员工。作为受该法规约束的实体,公司需评估其业务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每年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报告,说明公司是否正在开展符合该法规定义的相关业务活动。此外,公司还需向国际税务合作部门提交年度报表。在适用的情况下,公司必须确保其业务活动满足该法规对经济实体身份的要求。公司有责任持续监督自己的业务活动,以确保始终符合该法规的所有要求。如果不满足这些要求,公司可能会面临该法规规定的处罚。
与Aptorum证券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满足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持续列出的要求,就有可能被摘牌。这样一来,我们的股票将在公开市场上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会使我们未来获得债务或股权融资变得更加困难。
2023年7月31日,该公司申请将其持有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从纳斯达克全球市场转移至纳斯达克资本市场。2023年8月8日,该公司收到了纳斯达克上市资格部门出具的批准函,该函确认工作人员已批准了该公司将Aptorum Class A普通股转移到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申请。该公司的证券于2023年8月10日开盘时已转移至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其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交易活动并未受到任何影响。此次转移于2023年8月10日生效,从而解决了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存在的所有缺陷问题。
2025年4月15日,该公司收到了来自监管人员的通知,指出公司未能满足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550(a)(2)中对每股最低投标价1美元的要求。该通知并不会立即影响公司股票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或交易。公司获得了180天的宽限期,直到2025年10月14日才能重新符合相关上市要求。公司已于2025年8月4日恢复符合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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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在未来违反任何上市规则,我们可能会面临被暂停交易或摘牌的处罚。如果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的身份失效,这些证券很可能会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如果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出售我们的证券将会更加困难,因为交易的规模通常会较小,交易过程可能会受到延迟,同时证券分析师对我们的关注程度也会降低。此外,如果我们的证券被摘牌,经纪商将面临一定的监管责任,这可能会抑制他们进行与我们证券相关的交易活动,从而进一步限制我们证券的流动性。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证券的价格下降,买卖价差扩大。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摘牌后,我们的股价持续下跌,可能会严重阻碍我们通过股权或债务融资来筹集必要资金的能力,同时还会因发行股票或其他交易行为而给股东带来更大的损失。
如果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成功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或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那么未来有大量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在公开市场上被出售的情况,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大量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的出售可能会导致这些股票的价格下降。
由于大量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在公开市场上被出售,或者人们认为此类销售仍有可能发生,因此这些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此外,这些因素还可能使我们未来通过再次发行Aptorum Class A普通股来筹集资金变得更加困难。截至本文撰写之日,共有6,346,823股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在市面流通。其中4,950,322股普通股可以在不受到任何限制或需要进一步登记的情况下自由转让,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其余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则属于《144规则》所定义的“受限证券”,这些股票可以在《144规则》或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无需进行登记即可出售。
大量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出售,或者市场对于此类出售的预期,都可能导致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股价下跌。
如果我们的股东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Aptorum Class A普通股,那么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此外,这种潜在的股份稀释风险可能会促使股东试图出售自己的股票,而投资者则可能会做空Aptorum Class A普通股。这些交易还可能使我们在未来以我们认为合理或适当的价格和时机出售股权或相关证券变得更加困难。
我们发行额外的证券可能会影响到我们对公司的所有权和投票权。此外,如果发行优先股或购买这些优先股的期权或权证,那么由于这些优先股持有者享有优先分红权、转换权、赎回权以及清算权,这可能会对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第三方投资者公开发售或私下出售额外的证券。这些证券赋予持有者所有权和表决权,使持有者能够对我们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任何拟发行的优先股都将具备由董事会定期指定的各项权利、优先权益及限制条件,包括优先分红权、表决权、转换权、赎回权以及清算条款等。然而,我们无法保证不会发行那些比Aptorum普通股份更具优惠条件的优先股。
我们过去没有支付过股息,未来也预计不会支付股息。任何投资回报可能仅限于我们股票的市值而已。
我们从未向Aptorum Class A普通股股东支付过任何现金股息,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可能仅限于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股份价值。我们计划将未来的收益用于支持公司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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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股息政策由董事会决定,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我们的盈利状况、财务状况、资本需求等。即便我们实现了盈利,董事会也不一定会发放股息。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规定,股息只能从合法可用的资金中发放,这些资金可以是利润或股本溢价账户中的资金。此外,如果发放股息会导致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无法偿还债务,或者公司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低于总负债加上账面上未抵扣的递延税项以及资本数额,那么就不应该发放股息。
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的表决权高于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因此,某些现有股东对我们公司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们的利益可能会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
我们的公司采用双类投票结构,由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组成。根据这一结构,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的股东每股拥有1票表决权,而持有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则每股拥有100票表决权。这种结构可能导致持有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的股东拥有相对较高的表决权优势,从而形成一种不平衡的表决权分配格局。Aptorum现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通过持有Jurchen公司的股份,实际拥有超过160万份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这使他占据了Aptorum公司约86.8%的表决权。因此,在他拥有的表决权低于50%之前,他能够对我们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包括关于合并、收购以及出售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的决定,还有董事选举等其他重要决策。他可能会采取一些不符合我们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即便其他股东反对这些决策,他仍然可以执行这些决策。此外,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所有权的集中化可能会阻碍或延迟那些被股东认为有利的控制权转移交易的实施,而这些交易本来是可以让股东获得额外收益的。未来发行的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份也可能对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的股东造成稀释效应。因此,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持有Aptorum类B级普通股的股东,包括我们的高管人员及其关联方,总共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约97%的投票权。由于Aptorum类B级普通股与Aptorum类A级普通股之间的投票权比例为100比1,因此持有Aptorum类B级普通股的股东将继续共同控制Aptorum普通股的整体投票权,从而能够决定所有需要提交给股东批准的事项。只要Aptorum类B级普通股占Aptorum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这一情况就将持续下去。
筹集额外的资金可能会导致我们股东的权益被稀释,同时也会限制我们的业务发展,甚至使我们不得不放弃对我们所拥有的技术或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品的权益。
我们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来寻求额外的资金支持,包括发行股权证券、债务融资、合作安排、许可协议、战略联盟以及市场营销或分销合作等。如果我们通过出售股权或可转换债务证券来筹集更多资金,那么您的持股比例将会被稀释,而且相关条款中可能包含一些不利于您作为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持有人的权利限制。额外的债务承担或某些股权证券的发行可能导致固定支付义务的增加,还可能带来一些额外的限制性条款,比如对我们进一步负债或发行更多股权的限制,以及对收购或许可知识产权权利的限制,这些都可能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能力。此外,额外股权证券的发行,或者这种发行的可能性,可能会导致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的市场价格下降。如果我们为了筹集资金而签订合作或许可协议,我们可能需要接受一些不利的条款,比如以不利的条件将技术或药物及诊断技术候选物的开发权让渡给第三方,而这些技术原本可以由我们自己来开发或商业化,或者留作未来的合作安排时使用,这样或许能获得更有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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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是开曼群岛的免税公司,因此我们的股东权利可能比在美国注册的公司中的股东权利要有限一些。
我们的企业事务遵循《第三份修订版公司章程》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如有修改,则以最新版本为准)的规定。股东对董事的追究权、少数股东的行动权利,以及董事的信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约束。这一普通法部分源自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同时也借鉴了英国普通法的规定;不过英国普通法在开曼群岛法院中的效力属于有说服力但不具有强制性的权威。根据美国某些地区的法律,多数股东通常对少数股东负有一定的信托责任。股东的行为必须以诚信为基础,而多数股东那些明显不合理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虽然开曼群岛法律在保护少数股东利益方面可能不如一些美国地区那样严格,但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东在起诉公司的权利可能会受到更多限制。此外,关于开曼群岛公司股东如何起诉公司,以及公司可以使用的防御措施,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东权利比在美国成立的公司的股东更受限。因此,如果股东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他们可用的选择可能会相对较少。此外,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承认或执行基于美国证券法中的某些惩罚性条款而作出的判决。在开曼群岛,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承认在美国作出的判决的效力;不过,开曼群岛法院通常会承认并执行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所作出的非惩罚性判决,前提是该判决的金额合理,且判决方式不违反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同时开曼群岛也没有针对该判决的并行诉讼程序。这意味着,即使股东成功起诉我们,他们也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来弥补所受的损失。
此外,我们的董事有权在未经股东批准的情况下采取某些行动,而根据大多数美国地区的法律,此类行动通常需要得到股东的批准。例如,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可以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出售公司的任何资产、财产、业务部分或证券。
虽然开曼群岛法律允许持异议的股东表达其观点,即如果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份经过法院批准的重组程序,那么这些股份的价值将无法得到公平评估。不过,开曼群岛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股东在公司合并或整合过程中有权利对股份价值进行评估。这可能会让投资者难以判断在合并或整合过程中可能获得的补偿是否合理,或者要求收购方提供额外的补偿,如果他们认为所提供的补偿不足的话。不过,开曼群岛的法律法规确实为持异议的股东提供了一种机制:如果公司和持异议股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公平价格达成一致,那么持异议的股东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确定其股份的公平价值。
像我们公司这样的位于开曼群岛的免税公司的股东,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并没有权利查阅公司的记录或账目,也无法获得股东名单的副本。我们的董事有权决定是否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允许股东查阅公司的记录,但并无义务将这些信息提供给股东们。这可能会让你们难以获取必要的信息来支持股东的诉讼请求,或者在与其他股东进行代理权争夺时争取到他们的支持。
最后,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对于保护少数股东而言,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当有限。根据法律,股东可以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公司的组建文件,即公司章程。股东有权确保公司的运作符合一般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股东的保护,有一些基于普通法的权利可以加以行使。这些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英国公司法的规定,因为开曼群岛的商业公司所适用的普通法规定较为有限。根据英国公司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Foss v. Harbottle案中的原则,法院通常不会干预公司的管理事务,除非少数股东对董事会或多数股东的经营行为表示不满。不过,每位股东都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来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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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持续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条款,那么法院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权益。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介入以下情况:(1) 被投诉的行为属于未经授权的业务范围之外,或者属于非法行为,无法得到多数股东的批准;(2) 当控股股东对少数股东进行欺诈行为时;(3) 侵犯股东个人权利的行为,例如投票权;(4) 公司未能遵守需要特别多数股东同意的条款规定。在许多美国的州,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少数股东无权对董事提起代位诉讼。我们的开曼群岛律师告诉我们,他们了解到最近在开曼群岛法院有一起尚未被报道的代位诉讼案件。虽然开曼群岛不承认集体诉讼,但具有相同利益的股东群体可以提起类似的代表诉讼。
因此,如果您的权益因某种原因受到侵害,而原本可以诉诸美国联邦法院的话,那么您保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此外,凯门群岛公司的股东也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代位诉讼。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与作为美国上市公司的股东相比,我们的公司的股东在面临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的干预时,可能会更难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您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而且通过美国联邦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公司,目前我们的大部分业务活动都发生在美国境外。此外,我们的一些董事和高管也居住在国外。
我们注册于开曼群岛,目前所有的业务活动均通过子公司在美国境外进行。我们的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居住在国外,他们的资产也大部分位于国外。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美国证券法或其他法律的侵害,那么您在开曼群岛、英国或香港提起诉讼可能会非常困难,甚至无法提起诉讼。即使您成功提起了此类诉讼,开曼群岛、英国和香港的法律也可能使得您无法对公司的资产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产实施强制执行。在开曼群岛,并不承认在美国、英国或香港取得的判决结果,不过开曼群岛的法院通常会承认并执行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非刑事判决。该判决必须是最终判决,金额不属于税收、罚款或处罚性质,且不会与开曼群岛关于同一事项的判决相矛盾,同时该判决的取得方式也不违反公共政策。此外,如果其他地方正在审理类似的诉讼,开曼群岛的法院可以暂停对该案的审理。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在公司治理方面采用一些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公司治理标准截然不同的做法。这些做法或许无法为股东提供与完全遵循公司治理标准相对应的保护。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有权利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规则中的某些条款,从而遵循开曼群岛的法律规定来处理某些治理相关事务。开曼群岛的企业治理实践与纳斯达克市场的公司治理标准可能存在显著差异——除了一般的信托责任和义务之外,开曼群岛法律并未制定具体的公司治理标准。因此,我们可以遵循开曼群岛的企业治理惯例,而非必须满足纳斯达克市场的公司治理要求。例如,开曼群岛法律并不要求我们在私下发行20%或更多普通股时获得股东批准;同时,我们也无需向股东公布中期业绩报告。不过,作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我们仍需公开披露财年的前六个月业绩报告。因此,与在美国本土发行人所适用的公司治理标准相比,我们的股东可能面临较低的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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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审计师对我们是否能够继续作为一家盈利企业存在重大疑虑。我们可能无法以有利的条件获得额外的资金。
由于持续性的净亏损以及有限的现金储备,我们的独立审计师在对其报告中所包含的内容中增加了关于我们是否仍能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企业的段落。我们能否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并实现可持续的收入和盈利业务。自成立以来,我们主要通过出售股权证券和发行债务来筹集资金。目前,我们需要更多的资金来运营我们的业务,而全球资本市场的波动使得通过股权和债务融资来筹集资金变得更加困难。无法保证未来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或者即使能够获得资金,其条件也可能不符合我们的要求。即便我们能够获得额外的资金,这些资金也可能对我们业务的运作施加不必要的限制,或者导致股东权益的显著稀释。如果我们无法获得额外的资金,那么实现我们计划中的业务目标和战略将会受到严重阻碍或无法实现。我们无法保证自己能够实现盈利。即使我们能够盈利,鉴于我们所从事行业的竞争性和不断发展变化的特点,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或提高盈利能力。如果我们未能做到这一点,将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包括我们筹集额外资金的能力。
我们可能无法维持一个活跃、流动性强且秩序良好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交易市场,因此我们的股价可能会出现波动。
活跃、流动性良好且秩序井然的交易市场通常能降低价格波动幅度,并提高投资者买卖订单的执行效率。不过,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些因素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如果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价格下跌,您可能会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
以下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股价:
• 我们的运营和财务表现;
• 我们的财务指标的增长率会呈现季度性的变化,例如每股净收入、净收入以及营收等指标。
• 公众对我们发布的新闻稿、其他公开声明以及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的反应;
• 我们竞争对手的战略性行动;
• 股权研究分析师对收入或盈利估计值的调整,以及他们对相关股票的推荐或撤出投资建议的变化;
• 媒体或投资界的猜测和推测;
• 研究分析师未能对我们的证券进行充分分析;
• 我们或其他股东出售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行为,或者预期可能会发生此类销售行为;
• 会计原则、政策、指南、解释或标准的变化;
• 关键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
• 我们股东的行动;
• 与我们的业绩无关的国内和国际上的经济、法律及监管因素;以及
• 有关任何风险的信息详见本部分的“风险因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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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股市经历了极端的波动,而这些波动往往与特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并无关联。这种市场的整体波动可能会对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整体市场以及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期间,经常会有针对这些公司的集体诉讼提起。如果这样的诉讼与我们公司有关,那么将会带来巨大的成本负担,同时也会分散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进而损害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与Aptorum在香港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我公司目前在中国大陆地区并未开展任何业务。中国的法律法规适用于我们这样的公司,而这些法律的实施可能会对我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此外,这些法律还可能影响到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所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毫无价值。
在香港开展业务时可能面临的政治风险。
我们的大部分业务活动都位于香港。因此,香港的政治和法律形势会影响到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在本文所引用的财务信息所涵盖的期间内,我们的大部分业务仍然集中在香港。任何不利的经济、社会或政治状况,以及严重的社会动荡、罢工、骚乱、民事骚乱或不服从行为,以及重大的自然灾害,都可能对市场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负面影响。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关于香港的基本政策体现在《香港基本法》中。该法律赋予香港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立法和独立的司法权力,甚至拥有“一国两制”原则下的最终裁决权。然而,无法保证未来香港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不会发生变化。由于我们的主要业务活动都位于香港,任何这种政治安排的变化都可能立即对香港的经济稳定造成威胁,从而直接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负责自身的内部事务和对外关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则负责该地区的外交和国防事务。作为独立的海关管辖区,香港继续与外国国家和地区保持关系。鉴于最近的一些发展情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6月颁布的《关于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美国国务院表示,美国不再认为香港在中国拥有显著的自治权。特朗普总统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即《香港自治法》,该法案取消了香港的优惠贸易地位,并授权美国政府对那些被认定严重破坏香港自治权的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美国可以对来自香港的出口商品征收与来自中国大陆的商品相同的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措施。这些以及其它近期的一系列举措,可能会加剧美国、中国和香港之间的政治和贸易紧张局势,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鉴于香港的地理面积相对较小,此类事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广泛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很难预测HKAA对香港以及像我们这样在香港开展业务的公司的影响程度。此外,关于中美关系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可能会让相关上市公司陷入不确定性,包括我们公司在内。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Aptorum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出现不利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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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直接面临近期针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各种批评、指责和负面报道,我们可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来调查并解决这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运营、股价以及声誉,甚至可能导致您对我们的股票的投资损失。尤其是当这些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时,情况会更加糟糕。
最近,那些在中国包括香港在内的地区拥有全部业务的美国上市公司受到了投资者、金融评论员以及监管机构如SEC的严厉审查、批评和负面报道。这些审查和批评主要集中在财务和会计方面的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公司治理政策不完善或根本不存在,此外还有许多关于欺诈的指控。由于这种审查和批评,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股价大幅下降,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几乎变得毫无价值。这些公司现在面临着股东的诉讼以及SEC的执法行动,同时还需要对各项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目前尚不清楚这种全行业的审查和负面报道会对我们公司、业务以及股价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我们的公司遭到任何不利的指控,无论这些指控是否成立,我们都将不得不投入大量资源来调查这些指控或维护公司的声誉。这种情况将会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还会分散管理层专注于公司发展的精力。
最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拟议规则变更,以及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的相关法案,都要求对新兴市场公司实施更为严格的标准。这些发展可能会给我们的股票发行、业务运营、股价以及公司声誉带来不确定性。
那些在中国和香港拥有大部分业务的美国上市公司,经常受到投资者、金融评论员以及监管机构如SEC的严格审查、批评和负面报道。这些审查和批评主要集中在财务和会计方面的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机制、公司治理政策不完善或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政策,此外,还有许多关于欺诈行为的指控。
2020年4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杰伊·克莱顿以及PCAOB主席威廉·D·杜恩克三世,以及其他高级官员共同发布了一份声明,强调了投资位于或主要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的公司的风险。他们重申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之前的相关声明,涉及对中国和香港地区的会计事务所及审计工作文件的检查存在的困难,以及新兴市场中欺诈行为的较高风险。此外,他们还指出,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司法部及其他美国监管机构采取行动时,尤其是在处理新兴市场中的欺诈案件时,会面临诸多困难。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HFCA法案》。该法案要求,如果PCAOB无法对某些公司的报告进行审计,因为这些公司聘请的审计师并不受PCAOB的监管,那么这些公司必须证明自己并非由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对公司的审计师进行监管,那么该公司的证券将被禁止在国家级交易所进行交易。2020年12月2日,美国众议院也批准了《HFCA法案》。
2021年5月21日,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其中提出了三项建议:(i)对主要在“限制性市场”中运营的公司施加最低上市规模要求;(ii)禁止这些公司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直接上市,只允许他们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进行间接上市;(iii)根据审计师的资质,对申请企业或已上市公司施加更为严格的筛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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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采纳了相关临时最终修正案,以实施《HFCA法案》中的提交和披露要求。该声明指出,在任何发行人遵守这些临时最终修正案之前,证券交易委员会必须先制定一套识别相关发行人的程序。此外,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正在积极研究如何最好地执行《HFCA法案》的其他要求,包括识别程序以及交易禁令的相关规定。
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AHFCAA法案》。如果该法案获得批准并正式成为法律,它将对《HFCA法案》进行修订,要求SEC禁止那些审计师连续两年而非三年未接受PCAOB检查的发行商所发行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关于实施HFCA法案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为PCAOB在根据HFCA法案的规定,判断某家公司的董事会是否因该国外地方法院的某个或某些当局的立场而无法完全审查或调查位于该国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提供了依据。
2021年12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了相关修正案,以完善《HFCA法案》中关于提交报告和披露要求的实施细则。
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由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监管机构所采取的立场,PCAOB无法对注册在这两个地区的公共会计事务所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
2022年12月29日,拜登总统签署了《综合拨款法》。该法案中包含了一项与AHFCAA相同的条款:将触发HFCA法所设禁令所需的连续未检查年份数量从三年缩短至两年。
PCAOB继续要求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拥有完全的访问权限,并自2023年3月起重新开展定期检查工作。PCAOB将继续推进现有的调查工作,并根据需要启动新的调查项目。PCAOB还表示,将会立即采取行动,考虑在必要时根据HFCAA发布新的规定。不过,PCAOB是否能够持续有效地对注册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公共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仍然存在不确定性,这取决于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
如果PCAOB在2023年及以后无法完全审查那些在中国注册的公共会计事务所,或者我们未能满足PCAOB的要求,包括选择一家PCAOB认为能够被充分审查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那么我们将被视为“PCAOB重点监管对象”。一旦根据HFCAA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审查期限到期,我们的股票将被摘牌,将无法在场外进行交易。这种摘牌或禁令将会严重影响您买卖我们股票的能力,而摘牌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也会对股票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HFCAA或其他旨在加强美国监管机构对审计信息获取权的措施,可能会让受影响的发行人(包括我们)面临不确定性,进而对我们的股票价格造成不利影响。这样的禁令将严重影响我们获得符合要求的资本的能力,从而对我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SEC正在研究如何实施HFCAA中的其他要求,包括上述关于上市交易禁令的规定。至于增加美国监管机构对审计信息的访问权限方面的进展,目前尚不确定,因为立法进程可能涉及各种程序,而监管政策的制定则需要通过规则制定程序以及其他行政手续来完成。
虽然中国证监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PCAOB已经签署了关于检查在内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规范协议,但如果我们内地与香港之间的政治安排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我们的审计师的工作文件中的任何部分将来被保存在内地,那么我们就无法确保遵守美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果我们的股票被摘牌,持有者将不得不出售他们的股票。这些行政或立法措施可能对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而无论这些措施是否真的实施,也无论我们的实际运营表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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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和/或我们的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需要在合并交易或未来的融资活动中获得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许可或批准,或者需要向其他中国政府机构提交相关文件,那么我们和/或我们的子公司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此外,我们子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也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公安部与其他相关政府机构于2021年12月28日联合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拥有超过一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网络平台运营者在对外股票交易前必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不过,该法规尚未正式实施,其具体实施细则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大陆没有任何业务运营活动,也不在中国大陆拥有任何办事处或人员。我们及其子公司并未在中国大陆收集、存储或管理任何个人信息。根据管理层的评估,我们认为,由于以下原因,我们及其子公司目前无需主动申请针对此次合并或未来海外融资的网络安全审查:(1) 我们的子公司均注册于香港、开曼群岛等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并在这些地区开展业务,且在中国大陆没有子公司或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同时我们在中国大陆也没有任何办事处或人员。(2) 除了《基本法》之外,其他国内法律并不适用于香港,除非这些法律被列入《基本法》的附件三并通过当地立法予以实施。而那些可能被列入附件三的国内法律,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仅适用于国防、外交以及其他不属于香港自治范围的事务。此外,与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并未被列入附件三中。因此,此次代理事务完全由我们在中国大陆以外的海外实体负责,目的是在香港及其他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提供服务。(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及其子公司并未收到任何来自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对 chúng tôi 进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方面的审查。(4) 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及我们的子公司均未收到任何来自中国政府的通知,要求对 chúng tôi 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此外,我们认为本公司及子公司迄今为止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发布的各项法规与政策要求。在合并之后,这些法规与政策并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基于对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审查,我们得出结论: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需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网络管理局或其他中国政府部门获得任何许可或批准,即可开展业务或向外国投资者提供证券服务。我们确认已获得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和批准,且没有任何许可或批准被拒绝。然而,中国大陆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方面的监管要求不断演变,可能会受到不同解读或重大调整,这可能会导致我们在这一方面的责任范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无法保证包括中国网络管理局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部门会得出与我们相同的结论。我们将密切监控并评估《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实施情况。如果《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像我们这样的公司获得网络安全及/或数据安全方面的许可,那么我们可能会面临无法及时满足这些要求的挑战。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与上市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以及五项配套指南,这些规定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根据试点办法,中国境内的公司在进行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活动时,必须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手续。试点办法指出,对于“境内公司间接进行的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活动”,应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具体而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发行人需按照试点办法提交申请手续:(i)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有50%以上的营业收入、总利润、总资产或净资产是由中国境内的公司产生的;(ii)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或者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中国境内,或者负责企业运营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大多是中国公民或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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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同一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试点办法》,并出台了《关于国内公司境外上市申报管理的规定》。该规定明确:(1)在《试点办法》生效日期或之前,已经提交有效境外上市申请但未能获得海外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批准的中国大陆公司,必须在境外上市完成之前完成相关申报手续;(2)在《试点办法》生效日期之前,已经获得海外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批准且无需再次办理相关手续的中国大陆公司,如果尚未完成间接境外上市,则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境外上市手续。如果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境外上市,这些公司将需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申报要求。
根据管理层的评估,我们并不受这些试点的影响。因为我们旗下的子公司分别注册在开曼群岛、香港以及中国内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并且在香港开展业务,而在中国内地则没有任何子公司或VIE结构。此外,我们在中国内地也没有任何业务运营,也不拥有任何办事处或人员。不过,由于这些试点措施及相关指南是刚刚发布的,因此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实施和解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代理声明发布之日,自此次合并以来,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将来我们的证券发行以及在纳斯达克上市被认定为“中国内地公司的间接海外发行和上市行为”,那么我们就可能需要完成相关文件的提交手续,包括合并报告以及未来的二次发行和上市事宜。如果我们必须遵守这些提交要求,我们无法保证能够按时完成这些手续,甚至可能无法完成。
由于这些声明及相关监管措施都是新的,因此上述与网络安全及海外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解释和执行方面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无法保证中国相关政府部门会得出与我们相同的结论。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需要获得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补充文件,以将证券在香港或中国大陆以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继续上市的话,我们无法确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这样的批准或完成相应的文件提交手续。即便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成功获得了批准或完成了文件提交,这些批准或文件也可能被撤销。如果未能获得或延迟获得中国政府部门必要的许可,或者未能完成在香港或中国大陆以外进行上市所需的文件提交程序,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可能会面临中国政府的制裁,这些制裁可能包括罚款、业务暂停、对我们有害的诉讼,甚至控股股东及其他责任人员也会受到处罚。此外,我们的子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或接受外国投资的能力,以及在美国或其他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都可能受到限制。而我们的子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也可能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和/或我们的子公司必须遵守与数据相关的网络安全、数据隐私、数据保护等相关法规,而 ourselves 或我们的子公司无法遵守这些法规,那么我们的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严重负面影响。
我们可能需要遵守各种与网络安全、数据隐私、数据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其他相关法规。这些法规涉及对机密和私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安全处理、披露和传输等方面。这些法律法规不仅适用于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也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信息传输行为。这些法律规定可能会限制我们子公司的业务活动,使我们及其子公司不得不承担更多的成本和努力来遵守这些规定。而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我们及其子公司面临法律诉讼,损害我们的声誉,或者使我们遭受罚款和其他严重的法律责任。因此,这些规定可能会对我们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由于中国内地关于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和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且处于不断演变之中,这些法规的释义和应用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还不清楚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公司是否会受到这些新法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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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6月10日颁布,并于2021年9月1日生效。该法律要求数据收集必须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并规定为了保护数据安全,数据处理活动必须依据数据的分类制度以及层级化的保护机制进行。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法律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境内进行的数据处理活动,同时也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境外进行的、可能危及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或者可能侵犯任何中国组织或公民权益的数据处理活动。任何违反《数据安全法》规定的实体都可能面临整改命令、警告处罚,甚至被禁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截至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发布之日,我们在中国大陆地区没有任何业务运营、办公场所或人员配置,也没有进行过任何可能危及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任何中国组织或公民权益的数据处理活动。因此,我们认为《数据安全法》并不适用于我们。
2021年8月20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律整合了关于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保护的各项规定,并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的规定,该法律不仅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境内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也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境外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其目的是为在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提供产品或服务。违反该法律的机构可能会被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暂停或终止服务提供,此外还可能面临非法收入的没收、罚款或其他处罚。由于我们的子公司是在香港而非中国大陆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的,包括那些访问我们在这些地点办事处的中国大陆客户,我们认为我们及我们的子公司并不受《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约束。
2022年7月7日,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9月1日生效。根据该办法,除了对于向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传输任何数据需要进行自我风险评估之外,数据处理者在以下情况下还需向相关网络空间管理部门申请出境数据传输的安全评估和许可:(i) 数据处理者传输重要数据的情况;(ii)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或处理过百万用户个人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传输个人信息的情况;(iii) 数据处理者自去年1月1日起,累计传输了超过十万户用户的个人信息或超过一万户用户的敏感个人信息的情况;(iv) 其他需要由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进行事前安全评估和评估的跨境数据传输情况。截至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发布之日,我们及我们的子公司并未在中国大陆收集、存储或管理任何个人信息。因此,我们认为该办法并不适用于我们。
然而,由于上述与中国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尚处于初期阶段,我们及其子公司在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与实施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不能排除未来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可能会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执行的可能性。如果这些法规确实适用于我们及其子公司,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及其子公司能够完全遵守这些新规定。此外,我们及其子公司可能会被要求纠正那些被中国政府认为违法的行为,并可能面临罚款及其他政府制裁措施。这些后果可能会对我们的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国政府对在海外进行的融资活动以及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内地上市公司在香港的融资行为实施监管和控制。此类措施可能会严重限制或阻碍我们向投资者发行普通股票的能力,从而导致我们的普通股票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中国政府最近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法规,包括《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相关试行措施,都表明政府有意加强对在海外进行的融资活动以及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境内企业的投资进行更严格的监管。目前尚不清楚中国政府是否会出台更多相关要求。我们在开展未来融资活动时,可能需要获得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审查。中国政府可能会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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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若扩大那些其外国证券发行需要接受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审查或必须向证监会申报的行业和公司的范围,那么这将严重限制或甚至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此外,这种情况还可能导致这些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在中国大陆,法律法规的实施可能会迅速发生变化,而且通常无需提前通知。同样,适用于香港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情况也可能发生快速变化,且这种变化往往无需提前通知。因此,香港的法律体系存在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法律保护的可用性,进而导致我们所控制的子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我们所发行的证券的价值发生显著变化。
作为将香港的主权移交给中国的条件之一,中国接受了诸如《香港基本法》之类的条款。该基本法确保香港在1997年后五十年内保持自己的货币(港元)、法律体系、议会制度以及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这一协议赋予香港高度自治的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处理国内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系统、终审法院、移民政策、海关事务、公共财政、货币管理以及引渡问题。香港继续沿用英国普通法体系。然而,如果中国政府试图修改协议,允许香港保持自治地位,这可能会影响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体系,进而导致诸如合同权利的执行等方面出现不确定性。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子公司业务和运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因此,我们无法预测香港法律体系未来发展的走向,包括新法律的颁布、现有法律的变化或其解释和执行方式,以及国内法律对当地法规的取代等。
在香港开展业务伴随着一定的政治风险。
Aptorum的所有业务活动都集中在香港。因此,我们各子公司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会受到香港政治和法律形势的影响。任何不利的经济、社会或政治状况,重大的社会动荡、罢工、骚乱、民变或不服从行为,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都可能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鉴于香港的地理面积相对较小,此类事件很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广泛影响,从而对我们企业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关于香港的基本政策体现在《基本法》中。该文件赋予香港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立法和独立的司法权力,同时遵循“一国两制”的原则,确保香港能够拥有独立的司法体系。不过,无法保证未来中国大陆与香港之间的政治安排不会发生变化,也无法确保香港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不会受到影响。由于Aptorum的大部分业务活动都位于香港,因此任何这种政治安排的变化都可能对香港经济的稳定造成直接威胁,进而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最近的一些发展情况,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6月发布的《关于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美国国务院表示,美国不再认为香港在中国之外拥有独立的地位。因此,美国签署了相关行政命令和《香港自治法》,以废除对香港的特惠待遇,这一决定依据的是1992年颁布的《美港政策法》第202条。美国政府认定,香港已无法继续享受与中国相对的独立地位,尤其是自2020年7月1日《关于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颁布以来。从现在起,香港在签证申请、学术交流、关税和贸易等方面都将被视为中国大陆的一部分。根据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行政命令第3(c)条,对香港的出口及再出口业务以及在中国大陆内的转让行为将被禁止,而国防产品的出口则被完全禁止。此外,美国对中国大陆征收的关税也将适用于香港的出口商品。失去特殊地位后,香港作为物流中心的竞争力可能会在未来下降,因为其作为特惠地区的税收优惠也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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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状况已经不复存在了,一些公司可能会选择通过其他城市进行出口业务。由于对香港出口商品征收的关税以及相关的出口限制措施,香港境内出口及转口贸易的活动水平可能会下降。与中美关系相关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可能会给受影响的上市公司带来不确定性,包括我们公司在内。这将对本公司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纳斯达克可能会对我们继续上市提出更严格的标准,因为我们的内部人士持有我们上市证券的很大一部分。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101条赋予纳斯达克广泛的裁量权,用于决定证券是否应被纳入纳斯达克的上市体系。纳斯达克可以行使这一裁量权,拒绝某些证券的首次上市申请,或对特定证券的首次或持续上市适用更严格的标准,或者根据任何因素决定是否暂停或撤销某只证券的上市资格。即便这些证券符合纳斯达克规定的所有上市标准,纳斯达克仍有权采取上述措施。此外,纳斯达克还曾利用这一裁量权,在以下情况下拒绝某些证券的首次或持续上市申请,或适用更严格的标准:(i) 当该公司聘请的审计师未接受过PCAOB的审计检查,或者该审计师缺乏足够的资源、地域覆盖能力或经验,无法有效完成审计工作时;(ii) 当该公司计划进行小规模公开募股时,而内部人士持有该公司大部分上市证券的情况;(iii) 当该公司未能证明与美国资本市场有充分联系时,例如没有美国股东、业务活动或董事会成员/管理层人员在美国境内的情况下。我们公司的内部人士持有该公司大部分上市证券。因此,我们可能需要遵守纳斯达克的更严格标准,这可能导致收到通知或询问,从而分散管理层专注于公司运营的时间。
我们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以及我们的普通股价值,或者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都可能会受到中国现行或未来法律法规的显著影响。
目前,我们既没有,也不打算与中国的任何实体建立任何子公司或合同安排来形成利益共享的架构。我们的所有运营机构都位于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然而,由于我们的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因此中国内地现有的或未来的法律适用于我们,这些法律可能会对我们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这些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除了《基本法》之外,中国的其他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香港,除非这些法律法规被列入《基本法》的附件三,并通过颁布法令或地方立法在香港得到实施。根据《基本法》,可以列入附件三的法律法规仅限于那些涉及国防、外交事务以及香港自治权限之外其他事项的范围。而关于数据保护、网络安全和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未被列入附件三,因此不适用于香港。
中国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演变,其颁布时间、解释和实施方式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旦中国的法律法规适用于我们,我们就可能面临与中国的法律体系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法律执行方面的问题,以及规则和条例可能会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发生变动的情况。目前,我们并没有计划在中国大陆地区扩展业务或收购任何企业。不过,我们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关于海外证券发行及其他资本市场活动的相关监管要求的具体制定、解释和实施方式,目前仍不确定。此外,由于中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在未来可能会迅速发生变化,因此尚不清楚中国政府是否会出台更多针对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所适用的要求。同样不确定的是,尽管《基本法》存在宪法上的限制,但中国政府是否有权控制在香港进行的海外融资活动以及外国对香港企业的投资,包括我们的子公司。任何此类情况都可能给我们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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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可能采取更多措施,对在海外的融资活动进行监管和控制,或者对在香港的发行人进行外国投资。这些举措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从而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中国政府对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成立的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决策权。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经营方式和/或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值发生显著变化,从而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的法律体系正在迅速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可能会在几乎没有预兆的情况下发生变化。尤其是因为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对较新,而且公开的判决案例数量有限,这些法律和法规的解释可能存在不一致性,因此其执行也会带来不确定性。中国政府通过监管和/或国有化手段,对中国经济中的许多领域实施着严格的控制。政府的行动已经并对中国经济的状况以及那些受到政府干预的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种影响可能会持续下去。
我们在香港有商业业务,但在中国大陆地区没有分支机构。我们通过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相关企业的股权,而这些企业均不在中国大陆境内;我们还对一家位于开曼群岛的VIE公司拥有控制权,该公司的业务活动在香港进行。我们的主要行政机构位于欧洲,但我们的主要营业地点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政府可以影响我们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业务开展方式,并且拥有相应的决策权。
虽然目前我们并没有在中国大陆扩展业务或收购其他企业的计划,但我们仍然受到中国政府的直接干预和影响。这种干预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为了遵守现有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而增加成本;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还可能面临罚款。此外,由于政府政策的负面影响,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出现不利变动。同时,无论我们的实际运营表现如何,投资者对受中国政府监管和管理的香港公司的整体信心也会下降。因此,无法保证中国政府不会在任何时候对我们的业务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我们并未被要求获得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在美国的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不过,无法保证未来在海外其他证券交易市场继续上市时也能保持同样的许可状态;即使获得了许可,也可能被撤销或取消。中国政府可能采取更多监管措施,对海外进行的融资活动进行更严格的监管,或者对香港境内的企业实施更多的控制。这些举措可能会严重限制或阻碍我们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的能力,从而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可能会对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产生影响。
202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香港国家安全法》。该法律明确了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职责和政府机构,并规定了四类违法行为——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从事恐怖活动以及与外国或外部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2020年7月14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了《香港自治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对那些被认定严重破坏香港自治权的人士和实体实施制裁。2020年8月7日,美国政府根据《香港自治法案》对11名个人实施了制裁,其中包括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20年10月14日,美国国务院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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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香港特区政府有权认定那些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或机构。香港特区政府还授权对那些明知与受制裁对象进行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采取制裁措施,包括实施封锁等处罚。这些制裁措施可能会直接影响到这些外国金融机构,以及任何与其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或客户。目前尚难以预测香港国家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香港及在该地运营的企业产生的影响。如果我们的香港子公司被相关机构认定为违反了香港国家安全法或相关法规,那么我们的业务运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都可能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香港的法律体系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法律保护的效力。
作为将香港主权移交中国的条件之一,中国接受了诸如《香港基本法》之类的条款。根据该基本法,香港将在1997年后五十年内保持自己的货币(港元)、法律体系、议会制度以及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这一协议赋予了香港高度自治的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处理自身的国内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系统、移民与海关事务、公共财政、货币管理以及引渡问题。香港仍然沿用英国的普通法体系。
然而,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试图修改相关协议,允许香港保持自治地位,这可能会影响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体系,进而可能导致我们的合同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确定性。这种情况可能会对我们公司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此外,香港在知识产权和保密方面的保护措施可能不如美国或其他国家那么有效。因此,我们无法预测香港法律体系未来的发展情况,包括新法律的出台、现有法律的变化,以及这些法律的解读和执行方式,甚至当地法规是否会被国家法律所取代。所有这些不确定性都可能限制我们所能获得的法律保护,包括我们执行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的能力。
目前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即我们是否需要获得中国相关机构的批准才能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未来是否还需要继续提供这些证券。如果确实需要获得批准的话,我们无法保证一定能成功获得批准。
《外国投资者境内企业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并购规则”)由中国的六个监管机构在2006年共同制定,并于2009年进行了修订。该规则规定,任何旨在通过收购中国境内企业而设立并在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国特殊目的载体,都必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在该特殊目的载体证券在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前完成相关手续。
我们了解到,最近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和声明,以对中国大陆某些地区的商业活动进行监管。这些措施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权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的监管、采取新的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的范围,以及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例如,2021年7月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室和国务院办公室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旨在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并促进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该文件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加强跨境执法与司法合作,加强对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的监管,并建立健全中国证券法在境外适用的体系。
2021年12月28日,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及其他中国政府部门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此外,2016年11月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已于2017年6月1日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在中国大陆开展业务过程中收集的重要个人信息和数据必须存储于中国大陆境内。如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购买那些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那么该运营者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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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网络安全委员会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审查。此外,对于那些购买与网络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来说,这些企业必须向中国网络安全委员会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任何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与网络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由于缺乏进一步的解释说明,究竟什么才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仍然不明确。另外,中国政府在解释和执行这些法律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此外,《审查办法》规定,任何拥有超过一百万用户的在线平台,在海外上市之前都必须接受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文发表之日,我们及其子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官方通知,指出我们或其子公司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者要求我们或其子公司接受中国网络安全委员会的网络安全审查。此外,截至本文发表之日,我们及其子公司也未因违反中国网络安全委员会发布的法规或政策而受到任何处罚、罚款、暂停业务或调查。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数据安全法》,该法律于2021年9月1日生效。《数据安全法》规定,数据不得通过盗窃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同时还规定了数据的分类保护和层级保护制度。这种分类保护和层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来对其进行保护,同时考虑到如果数据被篡改、损坏、泄露、非法获取或非法使用,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预计国家将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这样的保护制度以加强数据的安全性。2021年11月14日,中国密码管理局发布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反馈。根据《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任何处理超过一百万个人信息的海外数据处理单位在进行跨境数据传输时都需要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所谓数据处理单位,指的是在数据处理活动中独立决定数据处理目的和方式的个人或组织。数据处理活动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提供、披露或删除等操作。目前我们认为,这些审查措施不会对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因为:(i) 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注册地及运营地点都在香港,在中国大陆没有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结构,因此不清楚这些审查措施是否适用于香港的公司;(ii)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尚未收集或存储任何中国大陆客户的个人信息;(iii)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我们的香港子公司也未收到任何中国政府机构的通知,要求其为此次上市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根据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我们认为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无需通过中国密码管理局的网络安全审查即可在美国上市Aptorum Class A普通股。
此外,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与上市试点管理办法》,该办法及五项配套指南于2023年3月31日正式实施。根据《试点管理办法》,欲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在境外发行或上市证券的境内公司,必须在提交首次公开募股或上市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备案手续。如果境内公司未能完成必要的备案手续,或者隐瞒任何重要事实或伪造文件中的关键信息,那么该境内公司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等;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面临同样的行政处罚,如警告和罚款。另外,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和中国国家档案局共同修订了《关于加强境外证券发行与上市保密与档案管理的规定》。该修订版规定于2023年3月31日与《试点管理办法》一同生效。修订后的规定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大,涵盖了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行为,这与《试点管理办法》的要求是一致的。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若境内公司计划通过其在境外上市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供应商以及境外监管机构等相关方公开或提供包含国家秘密或政府机构工作秘密的文件和资料,则该公司必须依法获得相关主管机构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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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向同级保密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此外,那些计划通过其在海外上市的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向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服务供应商以及海外监管机构在内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开或提供任何可能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文件的国内企业,必须严格遵循相关国家法规规定的程序。截至本文撰写之日,我们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Aptorum类普通股上市的任何正式通知、警告、处罚或反对意见。然而,关于海外证券发行及其他资本市场活动的监管要求的制定、解释与实施,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最终确定我们必须遵守纳斯达克上市的相关规定,那么我们可能无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无法完成必要的文件提交,或者无法及时满足这些要求,甚至可能导致相关手续被取消。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这些新的监管要求,那么可能会严重限制或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进而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并损害我们的声誉。这种情况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甚至丧失价值。
如果我们必须遵守《关于海外上市的相关规定》,那么我们无法保证能够顺利地完成此类上市手续。尽管我们认为不存在任何会妨碍海外上市的情况,但实际上我们仍然无法确保能够按时完成这些手续。根据截至本文撰写之日时中国境内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认为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无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事先批准,就可以在美国上市Aptorum Class A普通股。
由于这些拟议的规则、声明以及监管措施都是全新的,因此很难预测相关立法或行政机构会在何时做出回应。此外,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实施细节是否会被修改或颁布,目前也难以确定。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要求,那么就有可能严重限制或阻碍我们继续提供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机会,进而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影响,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最终,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截至本文签署之日,我们认为无需获得中国相关部门的批准即可开展业务,亦无需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发行证券。具体来说,目前我们无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任何中国政府机构的许可或批准,即可开展业务或将证券在美交所上市,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证券。据我们所知,我们已经获得了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和批准,且没有任何许可或批准被拒绝。然而,如果未来中国政府要求我们获得这些许可,或者我们香港子公司未能获得这些许可,或者相关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动导致我们需要重新获得这些许可,那么我们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我们向投资者发行或继续发行证券的能力也会受到限制甚至完全中断,目前上市的证券价值也可能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不过,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措施都是新的,因此很难预测相关立法或行政机构何时会作出回应,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法规或实施细则会如何被修改或颁布。同样不确定的是,这些修改后的法律与法规会对Aptorum集团的日常业务运营产生什么影响,我们接受外国投资的能力如何,以及Aptorum类A股股票能否在美国或其他国际市场上上市。如果中国政府介入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运作,或者通过修改法律法规来限制海外企业的融资活动或外国对像我们这样的公司的投资,那么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运作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严重影响我们注册出售的证券的价值。此外,这还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的能力,从而导致Aptorum类A股股票的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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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开展业务时,会面临来自中国整体环境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我们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在香港的业务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法规变更与政府管控:中国政府的权力非常大,可以对企业运营进行干预。任何法律、法规或执行政策的变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以及该地区内的未来机会产生不利影响。
• 地缘政治与经济不稳定: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持续的紧张局势,尤其是与美国的关系,可能会影响到贸易政策、关税以及整体市场状况。这些因素有可能破坏我们在香港的供应链或业务发展。
• 货币和资本流动方面的限制: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因此,我们的业务是通过子公司来进行的。现金通常在以下方式下在各子公司之间流转:母公司可以通过资本投入或跨子公司贷款的方式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而子公司则可以通过分红或其他形式向母公司转移现金,但这些操作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在我们经营的各个地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任何政府机构对我们子公司的现金转移行为施加任何限制或约束。我们确认,在我们的组织内部进行现金转移时并未遇到任何困难或延迟。然而,如果未来相关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动,或者我们未能遵守这些规定,那么我们可能会面临资金转移方面的限制,这可能会对我们运营资金的筹措、履行财务义务以及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从未对Aptorum Class A普通股支付过任何现金分红,预计在未来也不会支付此类分红。任何投资回报可能仅限于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市值。我们计划将未来的收益用于支持公司的持续发展。
• 香港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香港的某些治理机制与中国的法律体系相融合,这导致了在自主权、监管一致性以及法律保护方面出现的不确定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Aptorum已将该笔款项转入上述子公司账户中。
| 子公司 |
美元 |
|
| Aptus管理有限公司 |
62,719,786.14 |
|
| 阿普托鲁姆医疗有限公司 |
1,624,166.03 |
|
| Aptorum Therapeutics有限公司 |
15,369,903.99 |
|
| Acticule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4,972,079.05 |
|
| 阿普托鲁姆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
15,087.11 |
|
| Aptorum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
442,201.61 |
|
| 阿普托鲁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337.75 |
|
| 克维斯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331,959.92 |
|
| 西皮奥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151,710.07 |
|
| Signate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319,385.76 |
|
| 阿普托鲁姆制药开发有限公司 |
7,300.00 |
与我们在香港的业务相关的任何不利发展,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以及税收制度存在不确定性,包括法律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此外,中国境内政策、法律和规章的突然或意外变化也可能对我们有负面影响。
我们在香港开展业务时,面临一些法律和操作上的风险。中国的法律体系部分基于政府政策以及内部规章,而这些规章有时无法及时公布,或者根本就不被公开,因此可能会产生追溯效力。这样一来,我们可能直到违规行为发生之后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自己违反了这些规章。这种不可预测性给我们的合同和财产管理带来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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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我们在应对中国监管环境变化方面存在延迟或无法迅速做出反应的情况,将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在香港继续开展业务的能力。
有时,我们不得不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中国大陆,任何行政和司法程序都可能耗时较长,从而导致巨大的成本投入以及资源和管理精力的浪费。由于中国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在解释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因此评估这些程序的结果以及我们所享有的法律保护程度可能会更加困难,这比在法律体系更为成熟的国家要复杂得多。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阻碍我们在中国执行合同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国政府可能在任何时间进行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而且这种干预往往是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样做是出于中国政府认为必要的监管、政治或社会目的,但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中国,法律法规的实施可能会迅速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往往是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生的。此外,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这些法律在香港的适用情况也可能迅速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同样是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生的。我们不能排除未来中国可能会出台与我们的行业相关的法规或政策的可能性,这些法规或政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我们证券的价值发生显著变化。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在其本地宪法框架下实行“一国两制”制度,拥有高度的自治权。然而,我们无法保证中国政府会一直坚持“一国两制”的制度框架,而且中国政府可能会试图进一步干预在香港注册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我们的香港业务。如果中国政府在未来出台一些法律法规,从而对我们的香港业务的经营行为施加重大限制或监管,那么这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对于海外股东和/或监管机构来说,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可能会很困难。
在美国,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是很常见的现象。但在中国,从法律层面或实际操作上来说,这类调查往往难以进行。例如,在中国,要提供用于监管调查或海外发起的诉讼所需的资料,会遇到许多法律上的障碍。虽然中国的有关部门可能会与其他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以实现跨境监管和执法,但如果没有相互之间的有效合作机制,这种合作可能并不高效。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77条的规定,自2020年3月起生效的该条款明确规定,任何海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开展调查或证据收集工作。尽管第177条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海外证券监管机构无法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的行为,无疑会进一步增加您保护自身权益的难度。
我们已经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公司”的资格了,因此将会面临更高的成本。
自2023年12月31日起,我们不再属于“新兴成长型企业”。因此,我们不再符合适用于非增长型企业的简化披露要求及豁免条款。此外,我们将正式面临新的会计法规的适用期限,这些法规不适用于非增长型企业。虽然我们认为自己既不属于加速申报型企业,也不属于大型加速申报型企业(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定义),因此无需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的要求,从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获得关于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证明报告。不过,作为一家非增长型企业的上市公司,我们仍需承担额外的法律、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成本,包括必须采用新的会计法规所带来的费用。如果我们被认定为加速申报型企业或大型加速申报型企业,那么我们还可能需要承担与遵守额外披露要求相关的费用,其中包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所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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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于我们依赖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所赋予的豁免权,以及美国联邦证券法律规定的其他豁免条款,投资者可能会认为我们的证券缺乏吸引力。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交易市场不够活跃,同时证券的价格也可能更加波动或下跌。
与DiamiR的业务运营相关的风险
DiamiR可能无法完成此次合并,或者合并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迟。
DiamiR的合并工作仍处于初期阶段,需要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协商最终协议条款,获得相关公司监管部门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批准,同时满足所有必要的 closing 条件。目前尚无法保证各方能够成功协商并达成最终协议,也无法确保合并能够在当前设想的时机范围内顺利完成。如果合并未能按预期进行,DiamiR可能会面临不良后果,包括失去投资者信心、股价波动加剧以及品牌声誉受损等问题。此外,合并进程的延迟可能导致DiamiR无法充分享受到在预期时间内完成合并所带来的好处。此外,DiamiR也无法保证能找到合适的替代实体来进行合并操作。
如果研究人员、临床医生以及医疗管理人员不采用DiamiR的筛查和诊断产品,那么DiamiR就无法实现未来的销售增长。
DiamiR的商业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研究人员、临床医生以及医疗管理人员(“行业倡导者”)对其产品的采纳。这些专业人士在医疗生态系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影响着新医疗技术的接受程度,还影响着这些技术的实际应用。如果无法获得这些群体的支持并维持他们的使用率,那么DiamiR的运营将面临重大风险。由于担心责任风险以及第三方支付的不确定性,医疗专业人员往往对新产品持谨慎态度。因此,DiamiR必须继续与该领域的关键意见领袖合作,向他们普及CogniMIR®及其他正在开发中的检测手段,并展示其技术的临床价值。如果行业倡导者不信任DiamiR的产品,那么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可能会下降,甚至导致产品销量减少,进而损害DiamiR的业务。此外,缺乏行业倡导者的支持还可能降低公共和私人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DiamiR产品和服务的报销比例,这将会进一步减缓医生们对产品的接受速度,从而严重影响其收入目标的实现,甚至使DiamiR无法实现盈利。如果行业倡导者对DiamiR产品的采纳速度缓慢,那么其预期销售目标将无法实现,甚至可能无法实现盈利。
新产品的开发和临床验证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DiamiR可能无法及时将CogniMIR®或其他产品商业化,甚至根本无法将其商业化。
完全开发并商业化CogniMIR®以应对早期神经退行性病变的风险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其上市时间可能会推迟,甚至可能无法成功上市。由于各种技术和市场原因,无法保证CogniMIR®能够在评估轻度认知障碍和早期阿尔茨海默病方面取得成功。DiamiR的其他分子诊断产品目前仍处于早期开发阶段,其开发和商业化也需要时间,如果DiamiR能够将其商业化的话。在商业化任何新产品之前,DiamiR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包括验证性研究。DiamiR的产品开发过程存在较高风险,可能会因多种原因而失败,其中包括无法证明产品的临床效用。随着DiamiR不断开发新产品,它需要在产品开发和营销方面投入大量资源。此外,竞争对手可能比DiamiR更快地开发并商业化竞争产品。如果DiamiR无法将CogniMIR®商业化,那么它就可能无法继续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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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iR在其测试和服务中使用的某些材料,都依赖于单一供应商提供。因此,DiamiR可能无法及时找到替代供应商或转向其他供应商来解决问题。
DiamiR在部分材料、测试工具以及其他所需物资的供应上,会依赖不同的独立供应商。例如,DiamiR使用Qiagen公司的qPCR试剂和实验板。DiamiR与Qiagen公司之间没有特定的合作协议;该公司的产品可以轻松购买到,而且DiamiR的业务规模对Qiagen来说并不重要。除了Qiagen之外,DiamiR还与其他跨国企业合作以获取所需的物资。虽然DiamiR目前没有其他供应商或技术的合作协议,但DiamiR认为像ThermoFisher这样的供应商所提供的TaqMan qPCR试剂盒非常容易获得,如果需要的话,DiamiR可以迅速开始使用这些产品。在提交此份文件时,DiamiR所使用的所有试剂都可以通过多个供应商以类似的条款获得。
DiamiR有时会从单一供应商处购买用于其测试服务的其他试剂。虽然DiamiR可能会制定替代采购策略来应对这些材料的供应问题,但无法保证这些策略一定有效,也无法确保替代来源能够及时提供所需物资。如果这些供应商无法继续为DiamiR提供必要的物资,或者所购材料不符合DiamiR的质量标准,那么就会影响到测试服务的正常进行。任何此类中断都可能直接影响DiamiR的收入,并导致更高的成本支出。
如果DiamiR无法建立并维持新的临床合作项目,那么其将CogniMIR®商品化的努力以及其他产品的开发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误。
DiamiR目前与许多在神经发育领域享有盛誉的学术机构保持着合作关系。DiamiR未来的成功或许取决于其能否与其他领先的神经发育领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未来寻求临床合作的过程中,DiamiR预计会与其他第三方进行讨论,这些讨论可能会促成合作,也可能不会。
如果DiamiR在验证测试中的表现不符合预期,那么DiamiR可能无法在医生群体中获得广泛的应用,这将对其业绩、声誉以及业务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尚无法保证DiamiR所展示出的准确性与可重复性能够在后续的临床验证研究中持续保持。因此,如果DiamiR的产品未能达到预期性能,将会对其经营成果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此外,DiamiR还可能因临床服务测试中的任何缺陷或错误而面临法律诉讼。
DiamiR将其研发出的诊断产品商业化能力,取决于其与实验室服务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其产品的持续支持。
DiamiR依赖第三方供应商来采集献血样本,并按照其标准流程处理血浆。如果这些服务提供商不支持CogniMIR®或DiamiR其他产品的使用,那么DiamiR的业务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这些服务提供商不接受DiamiR的产品,可能会导致测试量减少。此外,重复相同的流程还会增加成本,从而对DiamiR的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DiamiR打算将其中的一些测试产品标榜为“低剂量测试产品”。而未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类产品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时,可能会给DiamiR的运营带来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根据以往的做法,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待LDTs时采取了一种灵活的执行政策,即并不主动强制执行相关法规要求。如果这一政策发生变化,将会显著增加进行此类测试的成本和费用,同时也会对DiamiR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即便这些测试获得了FDA的批准用于市场销售,该机构仍有可能限制这些测试的适用范围,这可能会严重限制该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而对DiamiR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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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iR的运营历史较短,因此难以预测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财务表现。
DiamiR的所有业务活动均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进行运作,该子公司自2009年9月开始运营。自2014年10月1日起,DiamiR已作为一家合并公司运营。由于历史较短,因此很难评估DiamiR的业务前景和未来的财务表现。截至本文提交之日,DiamiR尚未从其产品中获得任何收入。无法保证DiamiR能够产生可观的收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DiamiR面临着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特别是,DiamiR尚未证明自己有能力应对这些挑战。
• 保持与关键客户和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这些关系对于提升其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至关重要;
• 能够及时发现并应对DiamiR所在市场领域中的新兴趋势;
• 在公开市场和/或私人市场筹集足够的资金;或者
• 有效应对竞争压力。
DiamiR能否实现收入增长并达到盈利状态,取决于其是否能够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获得必要的监管批准,以及所开发的产品能够顺利生产和市场化销售。不过,这些事项都存在不确定性。虽然DiamiR过去曾通过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测试服务而获得过收入,但未来也可能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因此,DiamiR无法确定这些服务是否能够带来足够的收入来支持公司的运营和研发工作。所以,直到其产品开始盈利之前,DiamiR可能无法实现利润。
关于DiamiR是否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存在很大的疑问。
DiamiR的审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指出,对于DiamiR是否仍能作为一家持续经营的企业继续运营,存在重大疑问。自2009年12月以来,DiamiR的运营一直依靠创始人的资本投入以及来自政府机构和私人基金会的资助来维持。然而,DiamiR的管理层认为,这些资金不足以支持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运营需求,而且仅靠现有的流动资金也无法确保公司在产品开发和商业化方面的成功。因此,DiamiR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其运营,并继续开展相关的活动以支持产品的开发与商业化进程。如果DiamiR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那么它可能需要暂停或停止其业务活动,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如果DiamiR无法筹集到额外的资金,那么其实施业务模式与战略的能力就会受到威胁。
DiamiR的资本资源和运营能力有限。迄今为止,DiamiR的所有运营资金都来自股权融资、股东贷款或政府拨款。未来,DiamiR需要大量额外的资金支持,以开发并推广新的产品、服务和技术。
DiamiR认为,用于研发费用以及高管和员工薪酬的资金需求相当巨大。这些预计的运营费用仅基于DiamiR的初步估算,并未包含任何可能在业务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支出或额外开支。
因此,如果DiamiR在未来无法获得额外的融资,那么它可能无法实施其完整的商业计划。目前,DiamiR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融资承诺来满足其需求,因此它可能无法以合理的条件获得额外的融资,甚至根本无法获得融资。即使DiamiR能够为其短期运营和产品开发获得融资,它也预计在不久的将来还需要更多的资金。如果DiamiR在需要时无法筹集到资金,其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都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被迫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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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DiamiR为了扩展业务而借款,那么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的风险。
DiamiR预计可能需要通过借贷资金来支持其业务发展。DiamiR能否获得融资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包括金融市场的状况。如果DiamiR获得债务融资,那么在清算过程中,它将享有优先偿还权,这可能会增加投资者投资损失的风险。此外,DiamiR在偿还债务时的支付义务可能会使其用于运营、市场营销和产品开发的资金减少。
当前全球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DiamiR的业务、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持续不利的全球经济形势以及不确定性因素,导致了信贷市场的普遍紧缩、流动性下降、违约和破产率上升,同时信用、股权和固定收益市场也出现了极端波动。这些宏观经济状况可能会以多种方式对DiamiR的业务、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潜在的客户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来购买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这可能会导致他们推迟、减少或取消对DiamiR产品的购买,或者不再支付已购产品的款项,或者延迟支付之前的欠款。此外,DiamiR的客户也可能停止业务运营,或者大幅缩减业务规模。
DiamiR面临着非常激烈的竞争环境,如果该公司无法妥善应对这一竞争局面,那么将会对其业务、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分子诊断领域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DiamiR面临着来自多个方面的强大竞争压力。DiamiR的几位竞争对手在品牌知名度、财务资源、技术能力以及产品开发和营销方面都远远优于DiamiR。近年来,其竞争对手之间发生了许多合并与收购事件。这些交易带来的压力或其他相关因素可能会引发负面的市场动态,从而对DiamiR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DiamiR在其所有的市场中都与其他主要的分子诊断公司竞争。激烈的竞争压力以及诸如DiamiR或竞争对手推出新产品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价格下降或市场份额减少,进而对其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此外,也无法保证DiamiR的产品能够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或者能够在市场上成功击败其他类似产品。
DiamiR未来可能会进行一些收购活动,这些收购可能成本高昂且耗时较长,而且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好处。
如果DiamiR认为某些额外的业务、技术或产品能够有助于实现其战略目标,那么DiamiR有权收购这些业务、技术和产品。在此类交易中,DiamiR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其证券的潜在稀释因素、债务的承担以及不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相关的摊销费用,这些因素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将现金作为交易货币使用可能会对其利息或投资收入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其净利润和/或每股收益。
· 在将任何已收购的技术或软件产品完全有效地整合到现有产品和服务中方面存在困难,这可能会导致DiamiR无法从此次收购中获得预期收益;
• 在预测和应对与产品过渡相关的问题时存在困难,这些问题包括产品开发、分发以及客户支持等方面的问题;
• 此类收购可能会对与第三方合作伙伴以及技术和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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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收购公司的员工或客户可能不愿意接受新的所有权结构,转而使用不同的技术,或者试图重新协商合同条款或关系,包括维护或支持协议等方面的问题。
• 在进行此类收购时,尽职调查过程可能无法完全识别出与产品质量、产品架构、产品开发、知识产权问题、关键人员问题以及法律和财务方面的潜在问题相关的重要事项。此外,还可能存在内部控制与程序上的缺陷,而这些缺陷的修复所需成本也需要考虑在内。
• 在进入那些DiamiR没有经验或经验有限的地理区域和商业市场时遇到的困难;
· 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以及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整合已取得的业务操作存在困难;此外,还有其他一些问题……
• 这些被收购的资产有可能出现减值情况,因此DiamiR需要将在利润表中体现的减值费用控制在较低水平。
由于上述各种原因,如果无法成功整合已收购的业务或技术,那么可能会对DiamiR的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DiamiR的运营依赖于其核心人员。如果这些关键人员突然离职,DiamiR可能无法顺利执行其商业计划。
DiamiR的未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核心科学家和高级管理人才的持续贡献,这些人才中有许多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他们具备了与DiamiR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截至本次提交文件时,DiamiR拥有4名全职员工和3名兼职员工。与其他行业内的领先企业相比,DiamiR的员工数量相对较少,因此它非常依赖与核心员工的长期合作关系。此外,DiamiR还依赖于吸引高素质人才的能力,尤其是在销售和应用开发领域。
DiamiR所从事的行业特点是员工流动性较高,同时公司也积极招募技术人才。然而,无法保证DiamiR目前的员工会持续为其工作。如果关键员工的离职,可能会对DiamiR的业务发展、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此外,DiamiR可能需要向关键员工提供额外的股权激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措施,以吸引并留住这些人才。不过,此类激励措施可能会降低DiamiR每股的盈利能力。如果不提供这样的激励措施,那么DiamiR的招聘和留用能力将会受到威胁。
DiamiR已经发现了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缺陷。如果这些缺陷得不到纠正,将会影响到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并带来其他不良后果。
DiamiR是一家私人公司,其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都非常有限,因此难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与流程。不过,该公司认为,目前的系统及内部控制机制已经足够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尤其是在当前运营阶段。
在对DiamiR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在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具体来说,该公司缺乏与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相关的内部专业知识,同时也没有制定完善的书面控制政策,或者拥有负责监督这些内部控制是否得到妥善执行的内部审计部门。此外,在财务报告方面还存在职责分离不足的问题,而且DiamiR也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这些缺陷主要是由于DiamiR缺乏足够的营运资金来雇佣更多员工所致。在当前的发展阶段,DiamiR缺乏实施相关控制与程序所需的资源,也无法有效监控与自身控制体系相关的各项职能。迄今为止,DiamiR一直依赖第三方顾问来协助其财务报告及控制流程的完善工作。
由于DiamiR一直以私营公司的形式运营,因此它缺乏有效的流程来实施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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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DiamiR未能实施任何必要的改进措施来消除其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那么这些缺陷可能会导致其财务报表出现错误。此外,这些问题还可能影响其按时遵守相关财务报告要求及法规规定的能力。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DiamiR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需承担个人责任;同时,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还享有一定的赔偿权利。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支出负担。
DiamiR的章程规定,该公司有义务按照特拉华州法律的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其每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然而,这些赔偿义务可能导致DiamiR面临巨大的支出负担,包括支付与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诉讼费用或损害赔偿金,而这些费用可能超出公司的承受能力。此外,这些条款所带来的成本可能会阻碍DiamiR或其股东提起针对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因为这些人员可能违反了他们的职责义务,尽管这样的行动实际上可能对股东有利。
DiamiR的主要股东和管理层拥有该公司大量股份,能够对其业务决策以及需要由股东批准的各项事务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即使其他股东希望发生某些变化,他们仍然可以掌控公司的运营。
目前,DiamiR的高管人员、董事以及主要股东合计持有该公司约75.3%的普通股。具体来说,其创始人之一Kira Sheinerman拥有并控制着DiamiR当前所有普通股中的74.9%。此外,DiamiR的公司章程规定:“在年度或特别会议上,如果至少有半数股东的书面同意,则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即可采取任何行动。”因此,由于Sheinerman女士持有的股份数量较多,她能够掌控几乎所有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决策,包括所有董事的选举以及重要企业交易的审批。这可能会让其他股东无法对DiamiR的事务施加影响,甚至阻止外部方收购或合并DiamiR,即使其他股东希望这种情况发生也是如此。这种股权集中现象还可能阻碍DiamiR的控制权变更,或者抑制其他人提出收购该公司的提议,从而可能导致股东无法获得合理的股票回报。组成DiamiR主要股东的这些个人或实体,其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有所不同。
DiamiR的信息技术系统或数据,以及其服务提供商、客户或用户的数据,都可能面临网络攻击或其他安全威胁。这些威胁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知识产权被盗用、法律纠纷、监管调查、巨大赔偿责任、声誉损害以及其他不良后果。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DiamiR继续扩展其信息技术系统,包括产品数据管理、采购、库存管理、生产计划与执行、销售、服务与物流、经销商管理、财务处理、税务与法规合规等方面的系统。此外,该公司还负责实施新开发的内部系统,并将这些系统部署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尽管DiamiR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保护其信息系统免受知识产权盗窃、数据泄露、恶意攻击以及其他外部或内部的网络威胁,但其系统及其服务提供商仍有可能受到恶意软件、勒索软件、病毒、拒绝服务攻击、网络钓鱼攻击、社会工程攻击、计算机黑客攻击、未经授权的访问、漏洞利用、系统故障、损坏、中断、电力中断、恐怖主义行为、破坏行为、安全漏洞、员工或其他第三方的不当行为等网络威胁的影响。
如果任何安全事件导致未经授权的访问、对DiamiR数据的破坏或损害,包括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以及DiamiR的产品被窃取、使用、篡改、丢失、破坏或泄露,或者有人报告了此类事件,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扰乱DiamiR的运营,损害其声誉,迫使公司遵守相关的数据泄露通知法规,引发耗时且昂贵的诉讼、监管调查和监督程序,需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还必须验证数据库内容的准确性。此外,这种情况还可能使DiamiR面临法律、法规和合同义务下的责任,尤其是那些与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一切都可能导致DiamiR的成本增加,并带来重大的法律和财务风险,甚至损害其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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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iR同样依赖服务供应商的协助,而与其信息技术系统相关的类似事件也可能对DiamiR的业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近年来,一直存在许多针对服务供应商的攻击行为,这种情况可能会持续下去。DiamiR的服务供应商,包括其劳动力管理软件提供商,都曾遭受过勒索软件攻击以及其他安全威胁。DiamiR无法保证自己的系统或服务供应商的系统没有受到攻击,也无法确保这些系统中不存在可能被利用的漏洞或缺陷,从而导致安全事件或系统故障。DiamiR在监控服务供应商的安全措施方面的能力有限,而且,任何恶意第三方都可能绕过这些安全措施。
此外,这些系统的实施、维护、隔离与改进需要大量的管理时间、支持资源以及成本投入。在开发、改进和扩展核心系统过程中,以及在新系统引入和更新现有系统时,都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影响到DaimiR在处理数据、库存管理、采购零部件或原材料、产品制造与销售、服务提供等方面的能力。同时,这些风险还可能影响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或者使其无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
此外,如果DiamiR未能按照计划成功实施、维护或扩展这些系统,那么DiamiR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其准确且及时地报告财务结果的能力也会受到影响。同时,合并后公司的内部财务控制机制也可能出现缺陷,这进而可能影响合并后公司认证财务结果的能力。另外,DiamiR的专有信息,包括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可能会遭到泄露或滥用,其声誉也可能因此受到损害。如果这些系统或其功能无法如DiamiR或合并后公司所期望的那样运行,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来进行修复,或者寻找替代方案来履行这些职能。
网络安全事件可能导致《健康保险可移植性和责任法案》(HIPAA)以及各州关于消费者隐私法的违反,进而破坏客户和患者的隐私安全,或带来其他负面影响。
DiamiR依靠其信息技术系统来管理日程安排和财务数据,与生物制药公司进行沟通,包括DiamiR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此外,DiamiR还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升级,包括聘请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然而,如果遭受网络攻击而突破DiamiR的信息安全系统,可能会导致信息安全漏洞、受保护的健康信息丢失,或违反隐私法律;同时还可能造成商业秘密的泄露,甚至严重破坏DiamiR的信息技术系统正常运行。这一切都可能对DiamiR的业务运营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此外,如果公共卫生信息、其他机密数据或商业秘密被窃取、破坏或滥用,那么DiamiR未来的经营成果以及声誉都可能受到严重影响。
在计算机领域,恶意软件、病毒以及来自第三方的黑客攻击和钓鱼攻击变得越来越常见。这些攻击未来也可能发生在DiamiR的系统中。由于用于非法访问或破坏系统的技术手段不断变化,且这些手段通常在成功实施之前难以被察觉,因此DiamiR或联合公司可能无法提前防范这些威胁,也无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随着网络安全威胁的不断加剧,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投资来保护数据和基础设施。如果真的发生了安全漏洞,那么:(i) DiamiR可能会遭受严重的声誉损害,从而影响客户或投资者的信心;(ii) 市场对DiamiR安全措施有效性的看法可能会受到影响;(iii) DiamiR可能会失去潜在的销售机会和现有客户,其服务交付能力或业务运营也会受到阻碍;(iv) DiamiR可能会面临诉讼或监管调查;此外,还可能会承担巨大的法律责任。DiamiR的保险覆盖范围可能不足以覆盖因安全漏洞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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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DiamiR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风险
如果研究人员、临床医生以及医疗管理人员不采用DiamiR的筛查和诊断产品,那么该公司就无法实现未来的销售增长。
DiamiR的商业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研究人员、临床医生以及医疗保健管理人员(“行业倡导者”)对其产品的采纳。这些专业人士在医疗保健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影响着新医疗技术的接受程度和使用情况。如果无法获得这些群体的支持,那么DiamiR的运营将面临重大风险。由于担心责任风险以及第三方支付的不确定性,新产品往往难以得到医疗专业人员的认可。为了促进未来销售的增长,DiamiR必须继续与该领域的关键意见领袖合作,向他们普及CogniMIR®及其他正在开发中的检测手段,并展示其技术的临床价值。如果行业倡导者不信任DiamiR的产品,那么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可能会下降,甚至无法提升,从而损害公司的业务。此外,缺乏行业倡导者的支持还可能导致公共和私人第三方支付机构减少对其产品和服务的报销比例,这会进一步减缓医生对产品的接受速度,严重制约公司实现预期收入的能力,甚至使其无法盈利。如果行业倡导者对DiamiR产品的采纳速度缓慢,那么公司实现预期销售额的能力将会大大减弱,甚至可能无法实现盈利。
新产品的开发和临床验证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DiamiR可能无法及时将CogniMIR®或其他产品商业化,甚至根本无法将其商业化。
完全开发并商业化CogniMIR®以应对早期神经退行性病变的风险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其上市时间可能会推迟,甚至可能无法成功上市。由于各种技术和市场原因,无法保证CogniMIR®在评估轻度认知障碍和早期阿尔茨海默病方面能够取得成功。DiamiR的其他分子诊断产品目前仍处于早期开发阶段,它们的开发及商业化同样需要时间,即便能够商业化销售的话。在商业化任何新产品之前,DiamiR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包括验证性研究。DiamiR的产品开发过程存在较高风险,可能会因多种原因而失败,其中包括无法证明产品的临床效用。随着DiamiR不断开发新产品,它需要投入大量资源用于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此外,竞争对手可能比DiamiR更快开发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并进入市场。如果DiamiR无法将CogniMIR®商业化,那么它就可能无法继续开展业务活动。
如果DiamiR无法获得或联系第三方以获取更多的血浆样本,那么其研究和开发工作将会受到阻碍。
DiamiR的测试开发依赖于能够获取独立血浆样本及相关临床数据的能力。许多学术或研究中心都会为了研究目的而收集这些样本。过去,DiamiR通过各种研究合作与协议,成功获得了这些样本以及相关的临床数据(当这些数据可用时)。其中一些样本被保存在-80摄氏度环境下的冷冻设备中,一旦DiamiR开始其临床验证工作,这些样本就会可供使用。对于任何临床研究来说,获取样本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
DiamiR的研究重点在于未来产品的研发与验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需要获取来自多个捐赠者的单个样本,以及同一捐赠者在一段时间内的多个样本。此外,DiamiR还希望获得那些已经存档的样本,以及正在进行的研究中收集到的样本。与这些样本及临床数据的提供者进行协商通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涉及多个当事方,并获得相应的批准,以解决诸如研究目标与参数、机构审查委员会的审批、捐赠者同意与隐私保护问题、出版权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复杂问题。如果DiamiR无法与相关组织协商获得这些样本及相关临床数据,或者其竞争对手在DiamiR之前就获得了这些样本的使用权,那么该公司开展相关研究以开发、验证并商业化未来产品的能力将会受到限制或延迟。不过,DiamiR认为,拥有冷冻保存的样本有助于缩短研究周期,同时还能更准确地估算研究所需的样本数量,从而更好地安排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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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iR在其测试和服务中使用的某些材料,都依赖于单一供应商提供。因此,该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找到替代供应商或转向其他供应商来满足需求。
DiamiR在测试及诊断服务中使用的某些材料、工具包和耗材,都是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的。例如,DiamiR使用Qiagen GmbH公司的qPCR试剂和反应板。DiamiR与Qiagen GmbH之间没有特定的合作协议;该公司的产品可以轻松购买到,而且DiamiR的业务规模对这些供应商来说并不重要。除了Qiagen之外,DiamiR还与其他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合作以获取所需的物资。虽然DiamiR目前还没有与其他供应商或技术提供商建立任何协议,但它相信像ThermoFisher这样的供应商所提供的TaqMan qPCR试剂盒非常容易获取,必要时可以迅速开始使用这些产品。在提交此份文件时,DiamiR所使用的所有其他试剂都可以通过多个供应商以类似的条款获得。
DiamiR有时会从单一供应商处购买用于其测试和服务中的其他试剂。虽然该公司可能会制定不同的采购策略来应对这些材料的供应问题,但DiamiR无法保证这些策略一定有效,也无法确保替代来源能够随时提供所需物资。如果这些供应商无法继续为DiamiR提供所需的物资,那么当这些材料不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时,或者当DiamiR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品时,就可能导致测试和服务的中断。任何此类中断都可能直接影响DiamiR的收入,并使其面临更高的成本负担。
如果DiamiR无法建立并维持新的临床合作项目,那么其将CogniMIR®商品化的努力以及其他产品的开发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误。
DiamiR目前与许多在神经发育领域享有盛誉的学术机构保持着合作关系。DiamiR未来的成功或许取决于其能否与其他领先的神经发育领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未来寻求临床合作的过程中,DiamiR预计会与其他第三方进行讨论,这些讨论可能会促成合作,也可能不会。
如果DiamiR在临床测试中的表现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它可能无法在医生群体中获得广泛的应用,这将导致其业绩、声誉以及业务发展受到负面影响。
目前尚无法保证DiamiR所展示出的准确性与可重复性能够在后续的临床验证研究中持续保持。因此,如果其产品未能达到预期性能,将会严重影响其经营业绩和声誉。此外,DiamiR还可能因临床测试中的任何缺陷或错误而面临法律诉讼。
DiamiR将其开发的诊断产品商业化能力的实现,依赖于其与实验室服务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其产品的持续支持。
DiamiR依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采集献血样本,并按照其标准流程处理血浆。如果这些服务提供商无法支持CogniMIR®或其他产品,那么DiamiR的业务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这些服务提供商如果不愿意接受DiamiR的产品,可能会导致测试量减少。此外,重复相同的流程还会增加成本,从而对DiamiR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DiamiR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合作方来帮助我们开发、验证或推广任何新产品。然而,如果这些合作未能成功,那么DiamiR推广这些产品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阻碍或延迟。
DiamiR可以寻求战略性的合作,以开发、验证并商业化其所有可能推出的新型诊断产品。在未来的第三方合作中,DiamiR需要依赖合作伙伴履行各自的职责和合作义务。然而,DiamiR无法控制合作伙伴为履行这些职责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合作伙伴未能按时或按照法规要求履行其职责,或者违反或终止与DiamiR的合作协议,那么相关产品的开发、验证及商业化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误。此外,如果第三方未能遵守法规要求来履行其义务,那么DiamiR新产品的发展、验证或商业化过程也可能无法符合监管要求,从而需要重新启动整个流程。如果这些第三方无法成功履行合同义务或按时完成工作,那么DiamiR可能就无法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也无法将新产品商业化。更糟糕的是,与合作伙伴的纠纷还可能损害DiamiR的声誉,导致开发进度延误、收入减少以及诉讼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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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DiamiR无法参与新的临床研究合作项目,那么其产品的开发以及后续商业化进程可能会受到延误。
从历史上看,DiamiR一直与各种学术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以获取与自身测试和服务相关的临床样本以及专业支持。其未来的成功部分取决于是否能够继续与更多知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不过,由于各种内部和外部因素的限制,这一举措可能会面临困难;有时,DiamiR的关键联系人也可能离开该组织。有些机构可能会限制与一家公司的合作次数,以避免被视作存在偏见或利益冲突。此外,一些机构的行政设施可能不足以同时与多家公司开展合作,这会增加合作关系的建立、协商以及实施过程所需的时间。另外,获取DiamiR所需的样本也可能耗时较长,从而延误试验、论文发表以及产品上市和报销进程。此外,一些机构还坚持保留发表合作成果数据的权利。在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临床数据对于诊断测试的商业化以及获得报销至关重要,而如果不能控制数据的发布时间,就会影响其从这些数据中获得的收入。
如果DiamiR无法找到愿意与我们合作开展临床实用性研究的合作伙伴,或者这些研究的结果未能证明该分子诊断测试不会对患者治疗或医生的行为产生任何影响,那么这种测试的商业应用可能会非常缓慢,这将对其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临床效用研究旨在评估分子诊断测试的结果对患者护理和管理的影响。这类研究通常由医疗机构中的合作医生共同进行,并通常会以同行评审的论文形式发表。销售和营销人员利用这些论文向客户说明如何运用分子诊断测试,以及为何应该使用这种测试。这些论文还被用于与支付方沟通,以争取到对分子诊断测试的报销资格,从而确保测试能够得到合理的费用补偿。DiamiR需要对其分子诊断测试以及其他计划推出的诊断测试进行更多的研究,以提高市场的接受度,并获得足够的报销支持。如果DiamiR无法开展这些研究,或者研究所需的成本或时间超过其价值,或者研究结果无法为肿瘤科医生和其他医生带来实际意义上的益处,那么其分子诊断测试的普及程度可能会受到限制,DiamiR也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报销支持。
未来,DiamiR可能会委托第三方来处理和传输与临床服务相关的支付请求。如果处理或传输过程出现任何延迟,都可能会对公司的收入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作为其未来商业化计划的一部分,DiamiR可能会聘请第三方机构来负责索赔的处理工作,并根据各支付方的计费格式将实际发生的索赔信息传递给相应的支付方。如果其临床服务的索赔未能及时提交给支付方,或者DiamiR不得不再次更换其他第三方处理机构来处理索赔申请,那么DiamiR在处理索赔和接收支付方付款方面将会面临延误,这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DiamiR意识到,与第三方建立合作关系存在固有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其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DiamiR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仍需要依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提供相关服务。不过,DiamiR也意识到,这些第三方关系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因不当行为或违反法规而损害DiamiR的声誉。如果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未能尽到应有的责任来保护所掌握的机密信息,那么这些信息的安全性就会受到威胁。DiamiR无法控制其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履行协议义务时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以及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的程度。
如果DiamiR无法有效使用或维护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名称,也无法在目标市场中建立品牌知名度,那么其业务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DiamiR在美国的商标——CogniMIR®和DiamiR®已经获得美国专利与商标局의注册。如果DiamiR不再持有这些商标的注册证书,那么它将难以继续使用或行使这些商标的权利。DiamiR的商标或商业名称可能会被质疑、侵犯或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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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商标被认定为具有描述性特征,或者被发现侵犯了其他商标的权利,那么DiamiR就有权利对第三方提出商标异议或撤销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并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一过程可能会非常昂贵且耗时。此外,第三方也可能对DiamiR提出商标异议,最终导致法院裁定DiamiR的某些商标无效或不可执行,从而禁止DiamiR继续使用这些商标。如果DiamiR无法利用自己的商标来提升品牌知名度,或者无法通过这些商标和名称建立品牌认知度,那么DiamiR就可能无法有效竞争,其业务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DiamiR可能无法开发出新的产品和服务,也无法以有利的条件获得相关产品或服务。
分子诊断行业的特点在于技术不断的进步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因此,DiamiR的运营成果和持续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及时开发或获得相关权利,并将这些改进产品或服务引入市场。这些改进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以下特点:能够结合最新的技术进展,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又能应对竞争对手推出的产品。DiamiR无法保证自己能够顺利地开发或获得这些相关权利,也无法确保这些产品或服务能够充分满足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任何一方面的问题都可能对DiamiR的运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DiamiR还必须定期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新产品、服务及技术的研发工作。从设计阶段到产品上市,整个研发过程通常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一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可能无法按时实现目标,甚至不得不放弃那些已经投入了大量资源的项目。
如果DiamiR的实验室因任何原因而无法正常运行,那么DiamiR将无法进行相关的测试工作,其业务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DiamiR用于进行测试和服务的实验室及设备,如果因故障而无法使用,那么更换这些设备或等待设备恢复正常状态所需的时间将会非常长。此外,自然或人为的灾难,如地震、洪水、停电,以及健康危机或流行病(包括新冠病毒疫情),都可能对DiamiR的设施造成损坏或使其无法运行。这些情况可能导致DiamiR在一段时间内无法进行测试或服务,或者无法接收和储存样本。即使只是短暂地无法提供测试或服务,比如由于人员短缺、物资不足、运输中断,或是与新冠病毒疫情相关的临时关闭,都可能导致客户流失,进而损害公司的声誉。而DiamiR在未来可能难以重新获得那些客户。
如果DiamiR的房东不再续签租赁合同,那么该公司的临床检测和测试业务将不得不暂停,直到DiamiR能够找到一个新的实验室并开展业务为止。
DiamiR目前的租赁协议为期一年,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不过,DiamiR有权选择续签一年合同。不过,DiamiR无法保证未来房东会继续延长其租赁期限。此外,DiamiR也无法确保能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及其周边地区找到合适规模的实验室空间,也无法确保新获得的实验室空间能够具有成本效益。如果DiamiR被迫将实验室业务迁至新的地点,那么其核心员工可能会因此流失。
如果DiamiR的信息技术或通信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其运营受到严重干扰,那么DiamiR的声誉、业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都可能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DiamiR的正常运行依赖于其信息技术和通信系统。如果这些系统无法按预期运行,可能会扰乱企业的正常运营,导致收入下降 và 运营成本上升。此外,DiamiR并未为其所有系统提供完全的冗余保护,其灾难恢复计划也无法应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由第三方供应商维护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服务在内的DiamiR的信息技术和通信系统,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火灾、恐怖袭击、流行病等突发事件的影响,从而遭受损坏或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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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情、计算机病毒或黑客的恶意攻击、电力中断、计算机系统故障、互联网、电信或数据网络的故障等问题都可能对其运营造成影响。此外,DiamiR未来的临床服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自主研发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该系统负责自动化处理各项操作以及存储数据和客户信息。该LIMS系统的开发旨在满足CLIA/CAP等监管要求,并在2023年的一次CLIA审核中被认可合格。目前,该LIMS系统已完全投入运行。如果这些系统或服务无法使用、出现安全漏洞,或者维护成本高昂或难以进行更新和修改,DiamiR可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来解决这些问题,而这将对其声誉、业务运营以及业绩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与DiamiR相关的监管风险
DiamiR现在或将来可能会受到与实验室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这可能会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美国,临床实验室检测领域受到严格的监管。DiamiR实验室遵循CLIA规范进行运营(CLIA编号:07D1091103)。此外,DiamiR实验室还获得了美国病理学家学院的认证(认证编号:7215351)。CLIA是一项联邦法律,由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服务中心负责执行,该机构与各州合作,对从事人类样本检测的临床实验室进行监管,以确保这些实验室能够为患者疾病的诊断、预防或治疗提供准确的信息,或者评估人们的健康状况。CLIA法规要求临床实验室必须获得与其所进行的检测类型相匹配的认证证书,并必须遵守一系列标准,包括人员资质、管理流程、参与能力测试、患者检测管理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规定。CLIA认证证书需要每两年更新一次,更新前必须接受检查和审核。CLIA或相关州的检查员可以随机进行检查,也可以因投诉或报告的事件而开展检查。
其实验室将对生物样本进行miRNA分析。如果DiamiR无法保持其CLIA认证或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的资格,或者未能遵守CLIA法规或当地许可要求,可能会导致监管机构的处罚。如果不及时纠正这些问题,DiamiR可能会无法继续提供检测服务,从而对其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样,如果DiamiR在那些需要获得许可的州无法获得相应的许可证,那么它将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产品和服务。
如果DiamiR的产品被批准上市,那么能否持续获得稳定的销售业绩,取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包括Medicare和Medicaid等政府项目、私人保险计划以及管理式护理计划——是否能够为其产品提供足够的报销支持。
维持并增加其产品的销售额,部分取决于第三方支付方对其产品的适当报销情况。这些支付方包括政府项目如Medicare和Medicaid、私人保险计划以及管理式护理项目等。购买其产品的医院、临床实验室以及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通常会向各种第三方支付方申请报销,以弥补与诊断测试相关的所有或部分费用,其中包括产品采购成本。DiamiR的客户能够获得政府和私人保险计划的充分报销,这一点对其产品的推广至关重要。如果第三方支付方拒绝报销其产品,或者给予的利润补偿过低,或者其生产成本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补偿水平的提高速度,那么DiamiR就可能无法实现其商业产品的盈利性销售。
此外,第三方支付方正在逐渐减少对医疗产品与服务的报销金额。美国政府、各州立法机构以及外国政府也一直在实施成本控制措施,包括价格管制和报销限制政策。政府和第三方支付方试图通过限制某些产品的覆盖范围以及报销额度来控制成本。2011年的《预算控制法》规定,如果无法达到预算赤字削减目标,则应采用自动“削减”机制来减少联邦预算赤字。根据该法律,削减措施会涉及众多联邦项目的开支调整,其中包括医疗保险项目,其支出将被削减2%。2013年的《两党预算法案》将这一2%的削减措施延长至2023财年,而奥巴马总统在2014年2月15日签署的一项法案则将该削减措施再延长一年,直至2024财年。针对冠状病毒疫情所采取的援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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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与经济安全法案》于2020年3月正式生效。该法案提供了重要的救济措施,缓解了因政府预算削减而对医疗保险支付造成的影响。从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医疗保险支付无需受到预算削减的影响。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医疗保险支付被削减了1%。截至2022年7月1日,这一削减幅度再次实施,并将持续至2031年,除非国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为了弥补COVID-19疫情期间的临时影响,在2030年,上半年的预算削减幅度为2.25%,下半年的削减幅度则为3%。
虽然DiamiR无法预测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否会提供足够的补偿措施来应对成本问题,但第三方支付机构所采取的成本控制措施,以及诸如Medicare和Medicaid等政府项目所施加的影响,都可能对该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影响,进而限制其净收入和业绩表现。
如果其任何候选产品获得批准,DiamiR可能会受到医疗政策的变动影响,包括进一步的医疗改革以及医疗管理方式的改变。
医疗改革以及管理式护理组织的不断发展,已成为医学诊断领域的重要推动力,并在最近的政治讨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这些因素已经并对医疗产品和服务的总体定价水平产生了影响,预计将继续产生这种影响。同时,公共和私人保险提供的保障范围也受到了限制,这可能会严重影响到产品的未来利润空间,以及DiamiR从第三方获得的许可费用。美国医疗市场的变动也可能迫使DiamiR改变其产品销售、市场营销、分销和服务的方式。无论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政府报销政策的变更都可能减少医疗服务提供者用于诊断产品的资金投入,从而对DiamiR所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未来的销售情况、许可收入以及利润率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例如,《平价医疗法案》要求CMS减少那些因再住院率过高而需要获得更多补偿的医院的支付金额。这一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实施,可能会显著增加其运营成本,并/或降低客户对其产品所进行的相关检查获得的补偿额度,从而对其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除了因补偿削减带来的直接影响外,如果补偿削减导致微生物学领域的预算减少,其产品的收入也会受到负面影响。虽然《平价医疗法案》旨在扩大美国无保险人群的医疗保障范围,但该法案的其他条款,如旨在提高医疗质量、降低成本的Medicare相关规定、比较性效果研究以及评估替代支付方法的试点项目等,都使得难以准确判断该法案对其产品销售的整体影响。此外,关于《平价医疗法案》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以及针对该法案合法性的多次挑战,都给企业带来了困扰。最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6月17日,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几个州对《平价医疗法案》提出的司法挑战,但并未明确裁定该法律的合法性。
近年来,美国提出了许多旨在规范医疗服务整体以及临床实验室检测行为的立法、监管和政策改革措施,这些改革已经得到实施。对于实验室行业来说,费用回收压力很大。2015年1月,HHS宣布了一项计划,即改变Medicare项目的运作方式,让医疗机构根据服务质量而非服务数量来获得报酬。2017年,随着《2014年保护Medicare服务获取法案》的生效,Medicare对临床实验室检测的支付标准与私人市场的价格挂钩了。虽然PAMA和ACA法规的实施可能会带来价格下降、成本增加以及客户使用实验室检测服务的减少,但ACA、IPPS、PAMA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全面影响仍不确定。
DiamiR无法预测未来的医疗政策究竟会在联邦或州级层面得到实施,或者是否会在DiamiR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国家范围内实施。同样,也无法预知任何新的立法或法规对其行业的影响,以及这些法规是否会对其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及整体业务运营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政策的持续变化可能会显著影响DiamiR的检测业务量和收入,增加成本,并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例如,美国政府对于美国医疗系统的监管力度加强,可能会导致DiamiR的利润下降,客户获得的实验室检测补偿减少,或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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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其产品和业务的监管流程既昂贵又耗时,且结果难以预测。这些因素可能会阻碍DiamiR获得将其产品商业化所需的许可。
在实验室中,大多数检测可以分为两类:体外诊断试剂和由实验室自行开发的检测项目。体外诊断试剂是经过商业制造的产品,占据了临床实验室检测项目的大部分,例如全面代谢检查、全血细胞计数等。而由实验室自行开发的检测项目则是由各个实验室独立研发,并由经验丰富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监管。197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相关修正案,赋予FDA对医疗器械进行监管的权限。这些修正案允许FDA对由制造商生产并供全国各地的实验室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监管。不过,这些修正案并未明确涵盖由实验室为自身使用而开发的检测项目。直到1988年,国会又通过了《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该修正案使临床实验室能够自主开发并实施检测项目,以填补现有检测项目的空白,并为这类检测项目的监管提供了框架。如今,所有从事此类检测的实验室都必须获得由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监管的适当认证,才能开展此类检测项目。该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约32万家相关机构。
历史上,FDA在对待新型检测技术时一直行使着执法自由权,这意味着实验室可以在较少的干预下提供相关检测服务。2024年5月6日,FDA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其期待已久的新版检测技术政策更新内容。根据这些新规定,FDA将在4年内分5个阶段逐步取消对新型检测技术的执法自由权,从而让实验室能够有序地适应这些新要求。虽然对于已经上市的新型检测技术仍会给予一定的宽容待遇,并允许一些例外情况,但所有新的检测技术都必须遵循这些新规定来开发和应用。
2025年3月31日,一名联邦法官裁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关于将实验室开发的检测设备视为医疗器械的最终规定无效。法院认为,FDA没有法律权力将那些在单一实验室内开发并使用的检测设备归类为医疗器械。法院强调,这些检测设备属于专业医疗服务范畴,而非需要接受FDA监管的实体产品。这一裁决使得FDA逐步放弃对这类检测设备的常规监管权成为可能,而这一变化将在四年内带来新的合规要求。法院的判决表明,对这类检测设备的监管应由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负责,而非FDA。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5年5月宣布,不会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如果FDA在上诉中胜诉并改变其立场,那么与新的LDT体系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DiamiR未能实施新指南中规定的质量标准。
• DiamiR无法满足所有关于LDT的FDA要求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有大量申请需要审核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采取更多相关法规来加以实施
• 产品发布的时间线被延长了,这导致公司的收入有所延迟
• 监管力度加强,导致产品发布时间推迟
• 产品开发及合规方面的成本增加
• 成本增加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
• 更为广泛的验证性研究设计
• 招聘更多具备法规合规能力的专业人才
• 招聘更多的统计专家
• 其他不可预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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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诊断产品候选品的海外销售需要遵循各国不同的监管要求,这些要求涉及临床研究、警戒报告、市场批准、生产许可、定价以及报销政策等方面。不同国家的监管要求差异很大。DiamiR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外国的监管批准。即使获得了FDA的市场授权,也不意味着就能获得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的批准;而某个外国监管机构的批准,也无法确保该产品能在其他国家或FDA的严格监管下获得批准。一些外国监管机构可能会要求进行额外的测试。如果未能满足这些监管要求,或者无法获得必要的批准,那么DiamiR就可能无法在美国以外地区销售其诊断产品候选品。
全球性的健康危机可能会分散监管机构的资源与注意力,导致他们无法及时审批相关产品。这样一来,新产品的监管审批流程将会大大延长,从而延误这些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
DiamiR及其供应商、合同制造商和客户都必须遵守各种政府法律法规。DiamiR可能会因这些法规而面临巨大的成本负担,同时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也可能因此受到延误。
DiamiR的运营受到各种州法律、联邦法律以及国际性医疗、环境、反腐败、欺诈与滥用行为相关法规的影响。此外,这些法规还涉及隐私保护及就业方面的法律规范,同时国际政治制裁也会对DiamiR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违反这些法律法规或制裁措施的行为可能导致刑事或民事处罚,包括高额罚款,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被禁止参与诸如Medicare和Medicaid等联邦医疗项目。更严重的情况下,违法行为甚至可能导致个人责任承担及监禁后果。
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DiamiR还必须遵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规定。此外,外国的相关机构以及其他监管机构也会对DiamiR的产品进行监管。在产品推出后,这些政府机构会定期审查DiamiR的生产工艺、产品性能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DiamiR也必须遵守美国各项与医疗保健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规定了销售、合同订立、市场营销以及其他业务活动的规范,同时也对个人健康信息的使用与披露做出了规定。这些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联邦反回扣法》是一项刑事法律,禁止个人或实体故意提供、支付、索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报酬,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这些报酬的目的是为了诱导或奖励他人推荐某些人,或者购买、租赁、订购、推荐或提供某些商品或服务。这些商品或服务可以通过联邦医疗保健计划(如Medicare或Medicaid)来获得资助。只要知道这项法律且有意违反它,就可以被视为违法行为。违反《联邦反回扣法》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民事罚款、刑事罚金,以及监禁甚至被排除在联邦医疗保健计划之外。
《联邦虚假陈述法》规定,对于任何故意提出或促成提出虚假或欺诈性的索赔要求给联邦政府,或者故意逃避、减少或隐瞒对联邦政府负有支付义务的人或实体,均可处以严厉的民事处罚、双倍赔偿,甚至禁止其参与联邦医疗项目。此外,违反《联邦反回扣法》的行为也可能成为依据《联邦虚假陈述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基础。该法律中的“居中调解条款”允许私人个体代表联邦政府提起诉讼,并分享由此产生的赔偿收入。此外,还有《联邦刑事虚假陈述法》,该法律与《联邦民事虚假陈述法》类似,旨在对向联邦政府提出虚假、虚构或欺诈性索赔的人实施刑事追责。
联邦《斯塔克法案》禁止医生将患者转介给那些与医生或其直系亲属有经济关系的机构,以接受由医疗保险或医疗补助资金资助的“指定医疗服务”。除非存在例外情况。这些经济关系包括所有权/投资权益以及报酬安排等。违反该法案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民事罚款,并导致医生无法继续参与联邦医疗保健项目。
101
《消除回扣行为法案》将故意收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报酬行为定为联邦犯罪。这些报酬包括回扣、贿赂或折扣等。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将患者推荐到那些由“医疗保健计划”覆盖服务的康复中心、临床治疗机构或实验室时。此外,通过支付或提供报酬来诱导他人进行此类推荐的行为也被视为违法行为。违反该法律的行为可能导致每次违规都被处以罚款,甚至监禁。
根据HIPAA制定的联邦刑事法规,故意或蓄意实施以下行为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i) 故意欺骗任何医疗保健福利计划,包括私人支付方;(ii) 伪造、隐瞒或掩盖重要事实,或在提供或支付医疗保健福利计划相关的服务时作出任何虚假、虚构或欺诈性的陈述。
根据2009年《医疗信息技术促进经济与临床健康法案》的修订规定,HIPAA要求必须采用相关标准来确保医疗信息的隐私与安全。该法案还规定,当DiamiR作为相关客户的HIPAA商业合作伙伴时,我们必须向客户提供有关此类信息安全漏洞的报告。
《联邦医师薪酬透明度法案》要求那些能够获得Medicare、Medicaid或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等资金支持的相关医疗器械制造商,每年都要记录并报告向美国注册医师、医师助理、执业护士、临床护理专家、认证麻醉师、麻醉助理以及认证助产士所提供的支付或其他形式的利益转移情况。此外,该法案还要求这些制造商公开其拥有的股份及投资权益信息,这些信息应明确记载在相关报告中。
许多州和外国也采用了类似的规定。违反这些法律的行为可能会引发额外的法律风险,比如面临原告集体诉讼的风险、州司法部长的调查,以及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调查等。
未能满足相关要求,或者后来发现DiamiR的产品或制造流程中存在未知问题——包括DiamiR自身或其合同制造商在受到严格检查时未能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 由行政或司法部门实施的制裁措施;
• 下达禁令或处以民事罚款;
• 召回或没收DiamiR的产品;
• 对DiamiR产品进行必要的修正处理;
• 向FDA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交报告;
• 完全或部分暂停生产或分发相关产品;
• 撤销或暂停相关市场的许可或批准;
• 用于调查的临床检查措施;
• 无标题的信件或警告信件;
• 拒绝允许进口或出口DiamiR的产品;
• 刑事起诉;以及
• 被排除在联邦医疗保健计划之外,例如Medicare和Medicaid。
这些行动,无论是单独实施还是联合使用,都可能会阻碍DiamiR销售、分发和销售其产品。
102
此外,产品存在缺陷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也可能导致DiamiR被政府要求进行召回,或者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造成伤害或欺诈的风险,FDA可能会要求DiamiR立即进行召回。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也有类似的权力,可以因设备或设计上的缺陷而要求召回产品,因为这些缺陷可能会危及人体健康。任何召回行动都会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并耗费财务资源;同时,还可能让DiamiR面临产品责任纠纷或其他索赔(包括来自销售对象的合同索赔),进而损害DiamiR在客户中的声誉。
DiamiR的客户使用DiamiR的诊断产品也受到1988年《临床实验室改进法案》以及相关联邦和州法规的影响。这些法规旨在对实验室检测过程进行监管,以确保美国境内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和可靠性。《临床实验室改进法案》要求实验室在人员资质、管理、参与能力测试、患者检测管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以及检查等方面遵守特定标准。目前或未来可能出现的《临床实验室改进法案》要求,或是其他涉及实验室检测的法规出台,都可能会阻碍一些实验室、医院、医疗服务提供者或其他客户使用DiamiR的部分或全部诊断产品。
如果DiamiR未能满足联邦、州以及国外实验室的许可要求,那么DiamiR可能会失去进行测试的能力,或者其业务运营会受到干扰。
DiamiR必须遵守CLIA法规,这是一项联邦法律,旨在规范那些对人类样本进行检测的商业临床实验室。这些实验室的任务是为疾病的诊断、预防或治疗,或是评估人类健康状况提供相关信息。CLIA法规要求实验室必须具备特定的人员资质、合理的设施布局、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的检查以及有效的性能测试机制。此外,为了能够向联邦和州级医疗保健项目(如Medicare和Medicaid)以及各种私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分子诊断服务,DiamiR也必须获得CLIA认证。为了持续保持这些认证,DiamiR需要每两年接受一次检查。此外,CLIA的检查员还可能随机抽查其实验室的工作情况。DiamiR还需要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设立的实验室中持有相应的许可证。同时,其实验室还需在宾夕法尼亚州、加利福尼亚州、马里兰州、纽约州和罗德岛州等地获得许可。根据纽约州的法律,DiamiR在提供LDT服务之前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加利福尼亚州、马里兰州、纽约州和罗德岛州的法律也要求所有获得许可的实验室必须进行性能测试,无论这些实验室位于上述哪个州。如果DiamiR无法继续保持其CLIA证书,无论是因为证书被撤销、暂停还是限制使用,那么DiamiR将无法在这些州的样本上进行检测服务,这将对其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DiamiR失去在其必须持有许可证的州获得的许可证,或者这些许可证到期未得到续期,或者未能获得并保持所需的州级许可证,那么它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处罚和责任,甚至可能被迫停止检测服务(如果在康涅狄格州),或者停止处理来自这些州的样本(如果在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马里兰州或罗德岛州)。新开发的分子诊断技术可能还需要满足各州政府的新要求,而DiamiR在无法满足这些要求之前,可能无法在这些地区提供其新的分子诊断服务。
与DiamiR的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相关的风险
DiamiR可能无法保护或获取相关专利权。
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使用过程中,DiamiR采用了多种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不过,DiamiR无法保证其目前拥有的专利以及待审批的专利申请能够真正提供保护,防止受到竞争对手的威胁或专利纠纷的影响。此外,DiamiR也无法确保自己将来能够成功获得并维护这些专利,或者获得他人专有技术的许可。
此外,DiamiR在其业务开展的地区,可能并不具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无法保证其他公司不会提供与DiamiR类似的技术、功能或概念,从而与DiamiR的业务产生竞争;同样,也无法确保其他公司不会未经授权而复制或使用DiamiR的品牌、平台特性、设计元素、算法及能力等相关信息。DiamiR可能无法应对这些情况。
103
防止第三方试图注册、获取或利用与公司的商标、版权或域名相似的知识产权。第三方可能通过网站抓取、机器人等手段获取或盗用公司的数据,以创建仿冒网站、汇总这些数据用于自身用途,或者在其网站上展示或提供这些数据,甚至利用这些数据开展商业活动。虽然DiamiR通常会采取技术和法律措施来阻止此类行为,但鉴于用于实施这些行为的技术不断快速发展,它可能无法始终检测到或阻止这些活动。
如果DiamiR对其知识产权和数据的保护不足,导致第三方能够未经授权地使用或滥用这些资产,那么其品牌及其他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下降。此外,竞争对手可能会更有效地模仿DiamiR的技术、产品特性或经营方式。即使DiamiR能够检测到这些侵权行为并决定行使自己的权利,但由于相关诉讼可能耗时且成本高昂,而且会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因此DiamiR可能并不会真的采取法律行动。另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能裁定DiamiR的一些知识产权不可执行。如果DiamiR无法以经济有效且有效的方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数据,其竞争地位将会受到损害,品牌声誉、业务状况、运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都可能面临重大不利影响。
其他公司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可能导致昂贵的诉讼费用,并会限制DiamiR销售其产品的能力。
在分子诊断领域,关于知识产权争议的案例相当常见。随着分子诊断市场的不断扩展,参与该市场的企业数量也在增加,DiamiR因此更容易面临专利侵权指控。虽然DiamiR可能会尝试获得这些专利的许可,但可能无法以有利的条款获得许可,或者根本无法获得许可。此外,如果DiamiR的产品被认定为侵犯了第三方的专利,该公司可能需要支付赔偿,甚至可能无法销售某些产品,从而导致收入下降,或损害其在行业内的声誉,进而对DiamiR的业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如果DiamiR遭到产品责任诉讼的起诉,该公司可能会面临巨大的债务负担,甚至可能不得不限制或停止产品的销售。
医疗诊断产品的测试、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产品责任索赔的风险。如果DiamiR无法成功应对这些索赔,该公司可能会承担巨大的责任负担,甚至被迫限制或停止产品的销售。此外,DiamiR产品在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还可能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从而引发各种赔偿诉讼。此类索赔带来的任何重大损失,都将对DiamiR的盈利能力产生严重影响,而公司声誉的受损则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104
提案1——股份合并方案
概述
在特别会议上,Aptorum的股东们将被要求通过普通决议,同意按照[2-1]、[3-1]、[4-1]、[5-1]、[6-1]、[7-1]、[8-1]、[9-1]或[10-1]的比例来合并已发行的Aptorum普通股(每个比例称为“比率”)。具体采用何种比率则由公司董事会自行决定,且该决定必须在董事会确定的生效日期之前做出。这种操作实际上相当于美国公司所采用的“反向股票分割”机制,因此本文中使用了“股票合并”、“反向股票分割”和“反向拆分”等术语来表示同一概念。
如果Aptorum的董事会决定进行股份合并,那么这一决定需要经过Aptorum股东的批准。即便会议期间其他提案未能获得通过,包括“驯化计划”和“纳斯达克股票发行计划”等,股份合并仍然可以实施。
在记录日期时,Aptorum的授权股本为100,000,000美元。该资本分为9,999,996,000,000股A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0.00001美元;以及4,000,000股B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同样为0.00001美元。在记录日期时,已发行并在市场上的A类普通股份数量为[ ]股,而B类普通股份数量为1,796,934股。
以下表格显示了在按10-1、5-1或2-1的比例进行股份合并之后,普通股的发行数量与流通数量的大致比例。表中并未考虑分数股的情况。
| 已发行股份 |
||||||||
| 记录 |
比例 |
比例 |
比例 |
|||||
| Aptorum Class A普通股 |
6,346,823 |
3,173,412 |
1,269,365 |
634,682 |
||||
| Aptorum Class B普通股 |
1,796,934 |
898,467 |
359,387 |
179,693 |
||||
所有持有Aptorum普通股的股东都将受到股份合并的影响。由于股份合并的原因,不会产生小数股股份。相反,那些小数股股份将被四舍五入为最接近的整数份额。如下面“不提供小数股股份”一栏中所说明的,每位Aptorum股东在股份合并后所持有的普通股股份比例将与股份合并前相同,除非股份合并导致股东额外获得一股普通股作为替代小数股股份。
如果Aptorum能够获得所有股东的批准,并且董事会认为进行股份合并符合Aptorum股东的最佳利益,那么股份合并将在董事会根据股东们的授权确定的日期生效。不过,这一日期必须是在公司宣布的“本土化”日期之前或当天。对于是否实施或放弃股份合并,股东们无需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要求
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的上市代码为“APM”。
2025年4月15日,Aptorum收到了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通知,根据该机构的规则5550(a)(2),Aptorum未能满足每股1美元的最低投标价要求。这一通知并不会立即影响Aptorum A类普通股票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或交易。Aptorum被给予了180天的宽限期,直到2025年10月14日才能重新满足相关上市要求。该公司已于2025年8月4日恢复了符合要求的状态。
105
股份合并的原因
Aptorum董事会批准了这项合并提案,理由如下:
• Aptorum董事会认为,进行此次股份合并后,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最低出价将会上升,同时也有助于降低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在未来从纳斯达克市场退市的风险。
• Aptorum董事会认为,较高的股价能够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兴趣,从而帮助Aptorum以及合并后的公司获得更多人才,进而有助于Aptorum留住优秀的员工。
如果反向分割操作成功提升了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每股价格,那么Aptorum董事会认为这可能会增加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成交量,从而有助于未来进行融资活动。
股份合并的主要效果
这次股份合并将对所有在合并实施前已持有的Aptorum普通股份进行统一处理。每个股东在合并完成后所持有的Aptorum普通股份比例,将与他们在合并前的持股比例相同。当然,由于对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一些微小的调整,但这些调整并不重要。
根据股份合并方案而发行的Aptorum普通股的价款将保持全额支付状态,不会进行任何评估。对于每一股股票的行使价格、行使期权后可获得的股票数量、所有未兑现的购买股票期权的归属或结算方式,以及根据Aptorum现有的股权激励计划需保留用于发行的股票数量,都将进行相应调整。反向分割并不会影响Aptorum继续遵守《证券交易法》中关于定期报告的要求。
股份合并及股票交换的程序
对已登记持有股票的股东的影响
我们的部分股东以证书形式持有Aptorum类A级普通股。
如果实施股份合并,那么每一份代表合并前股份的证书,在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赎回和兑换之前,在所有公司事务中,都将被视为仅代表合并后的股份数量。
在股份合并生效之后不久,持有纸质股票的股东将会收到通知,并有机会自行将当前的股票提交给我们的过户代理处进行处理。具体流程请参阅我们或过户代理处发送的正式文件中的说明。该文件会详细说明如何将代表原有普通股的纸质股票转换为过户代理处可以处理的电子形式股票。一旦您提交了相应的表格,我们将会向您发放相应数量的电子股票。在您提交完表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会发放新的电子股票。一旦您收到了电子股票记录,就可以要求获得代表您所有权的纸质股票。
关于股份合并事宜,普通股的CUSIP编号将会发生变更。新的CUSIP编号将出现在所有代表合并后股份发行的新股票证上。
股东将获得与合并前相同的股票类别。
股东不应销毁任何股票凭证,而应妥善保存它们。
在得到要求之前,请勿提交任何库存证书。
106
对持有普通股的登记在册股东的影响
持有Aptorum普通股的股东可以选择以电子方式持有部分或全部股份,这些股份会以记账形式记录于账簿中。这些股东并不拥有证明其所有权的股票证书。不过,他们会收到一份清单,上面显示其账户中注册的Aptorum普通股数量。如果进行了股份合并操作,而您确实持有以记账形式记录的Aptorum普通股,那么您无需采取任何行动即可获得合并后的股份。如果您有权获得合并后的股份,我们会尽快将交易明细单寄送到您的登记地址,告知您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如果您有权获得替代零散股份权益的付款,那么在我们由过户代理完成如下“零散股份”部分所述的股份汇总与出售工作后,我们会尽快将支票寄送到您的登记地址。
没有零碎股份
目前,我们并不打算在股份合并过程中发行小数股。因此,我们将不会发行代表小数股的凭证。作为替代方案,我们会将小数股四舍五入为整数股来处理。
需要投票才能通过
批准此次股份合并提案需要依据开曼群岛法律通过普通决议。即,必须由出席特别会议的Aptorum类A股和Aptorum类B股持有者中,以集体形式投票的多数票来表示同意。只有具备投票权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弃权或代表他人投票的行为不会对决议产生任何影响。不过,正如其他文件所所述,Aptorum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了一份投票协议,同意支持这些提案。因此,在Ian Huen投出赞成票之后,股份合并提案即可获得批准;无需其他人的投票来确认该提案的有效性。
该决议拟提交投票表决
董事会提议通过股东决议的方式,就本公司普通股的合并方式征求股东们的同意。具体比例如下所述:各股东需批准每种合并比例,同时赋予董事会决定最合适比例的权限。此次合并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应不迟于《本土化协议》生效之日。与股份合并相关的决议将在会议上提交给股东们审议并投票表决。
经决议,以下决议将被批准为公司的常规决议。但这些决议的实施需遵循一定的条件,即董事会必须确定其中哪些决议具有效力。
(a) 公司授权股本中每2股面值为0.00001美元的普通股份(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将被合并为1股面值为0.00002美元的普通股份。经过此合并后,公司的授权股本总额变为100,000,000美元,其中包含4,999,998,000,000股面值为0.00002美元的A类普通股份,以及2,000,000股面值为0.00002美元的B类普通股份。该合并自董事会确定的日期起生效,该日期必须早于“本土化”条款生效日的前一天或该日前。
(B) 公司授权股本中的每3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将被合并为1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3美元。经过此次合并后,公司的授权股本总额为100,000,000美元,由3,333,332,000,000股面值为0.00003美元的A类普通股,以及1,333,333.3333333333股面值为0.00003美元的B类普通股组成。该合并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必须是在“本土化协议”生效日期之前或当天。
(C)公司授权股本中的每4股面值为0.00001美元的普通股份(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将被合并为1股面值为0.00004美元的普通股份。经过这种合并之后,公司的授权股本将变为……
107
10亿美元,分为2,499,999,0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4美元;以及1,0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同样为0.00004美元。该合并操作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必须是在本协议的生效日之前或当天。
(D) 公司授权股本中的每一股普通股,其面值均为0.00001美元(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将被合并为一股面值为0.00005美元的普通股。经过此次合并后,公司的授权股本将达到100,000,000美元,分为1,999,999,200,000股面值为0.0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以及800,000股面值为0.00005美元的B类普通股。该合并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必须是在“本土化协议”生效日期之前或当天。
(E)公司授权股本中的每一股普通股份,其面值为0.00001美元,共计6股;这些股份将被合并为一股普通股份,其面值为0.00006美元。经过此次合并后,公司的授权股本将达到100,000,000美元。这笔股本将分为1,666,666,000,000股A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为0.00006美元;以及666,666.6666666667股B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为0.00006美元。此次合并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必须早于“本土化协议”生效日的前一天或该日之前。
公司授权股本中的每7股普通股,每股面值均为0.00001美元(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将被合并为1股每股面值0.00007美元的普通股。经过此合并后,公司的授权股本总额为100,000,000.00美元,该股本分为1,428,570,857,142.8571428571股每股面值0.00007美元的A类普通股,以及571,428.5714285714股每股面值0.00007美元的B类普通股。此次合并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必须早于“本土化协议”生效日的前一天或该日之前。
公司授权股本中的每8股普通股,每股面值均为0.00001美元(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将被合并为1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8美元。经过此次合并后,公司的授权股本总额变为100,000,000美元。这些股本分为1,249,999,5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8美元;以及5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8美元。此次合并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必须是在“本土化协议”生效日期之前或当天。
公司授权股本中的每9股普通股份,其面值均为0.00001美元(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将被合并为1股普通股份,其面值为0.00009美元。经过此合并后,公司的授权股本总额变为100,000,000.00美元。这些股本被划分为1,111,110,666,666.6666666667股A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为0.00009美元;以及444,444.4444444444股B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为0.00009美元。此次合并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必须是在“本土化协议”生效日期之前或当天。
(I) 公司授权股本中的每一份面值为0.00001美元的普通股份(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本)将被合并为一份面值为0.0001美元的普通股份。经过此次合并后,公司的授权股本将达到100,000,000美元,具体构成如下:1999,999,600,000份面值为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份,以及400,000份面值为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份。此次合并将于董事会确定的日期生效,该日期必须早于“本土化协议”生效日的前一天或该日之前。
(J) 法定股本保持不变。
Aptorum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Aptorum董事会一致建议,Aptorum的股东们对这项合并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以批准该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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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二——驯化计划
概述
Aptorum正在寻求股东的批准以通过“驯化提案”。根据合并协议,获得股东批准是完成交易的前提条件。如果“驯化提案”获得批准,但纳斯达克股票发行提案未能获得批准,那么无论是“驯化计划”还是合并交易都将无法实施。
作为关闭公司的条件之一,Aptorum的董事会已一致同意变更Aptorum的注册管辖范围:不再将其视为开曼群岛的免税公司,而是继续将其视为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为了实现这一转变,Aptorum需要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撤销免税资格的申请,并附上必要的文件。同时,Aptorum还需要向特拉华州州长提交相关的章程草案和公司本土化证书。通过这些步骤,Aptorum将正式成为特拉华州的公司,并继续以该州公司的身份运营。
关于“驯化”过程的规定如下:
如果这一本土化提案获得批准,Aptorum的注册地将从开曼群岛变更至特拉华州。因此,目前Aptorum遵循《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运营,而一旦完成本土化进程,Aptorum Delaware则将遵循《特拉华州公司法》的规定运作。Aptorum鼓励股东仔细查阅以下“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对比”部分中的相关信息。
驯化的原因
Aptorum董事会认为,为了顺利完成此次合并,实施“ domestication”程序符合Aptorum的最佳利益。此外,Aptorum董事会还认为,DGCL为公司带来的任何直接好处,也会间接惠及该公司的股东们,因为股东们才是公司的真正所有者。鉴于Aptorum Delaware在合并后将在美国境内运营,因此Aptorum董事会决定,Aptorum Delaware应以在美国成立的公司形式进行运作。
Aptorum董事会认为,在特拉华州进行重组符合Aptorum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这些理由可以总结如下:
• 特拉华州法律的卓越性、可预测性与灵活性。多年来,特拉华州一直致力于鼓励企业在该州注册成立。为了贯彻这一政策,该州在制定、解释和实施全面且灵活的企业法律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这些法律充分满足了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组建企业的法律和商业需求。许多企业最初选择特拉华州作为注册地,后来又将其公司注册地迁至特拉华州。由于特拉华州是许多大型企业的首选注册地,因此特拉华州的立法机构和法院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不断变化的商业需求。特拉华州的公司法经常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和商业需求。与其他州的公司法律相比,特拉华州的法律更为全面、应用更广泛,且解释也更宽松。这种有利的企业和监管环境对我们这样的企业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
• 成熟的企业治理原则。特拉华州法院拥有丰富的司法判例,这些判例涉及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董事会的行为规范,例如商业判断规则等相关标准。由于司法体系主要基于法律判例,特拉华州的众多案例法为企业的许多法律问题提供了清晰且可预测的处理方式。我们认为,这种清晰度将有助于Aptorum Delaware公司及其管理层更自信地做出决策并实施相关行动,从而确保这些决策和行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此外,投资者和证券专业人士通常对特拉华州的企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更为熟悉,这也会提升他们处理相关事务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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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它司法管辖区相比,特拉华州的 corporations 在处理企业相关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特拉华州的法院在适用法律问题方面积累了大量的专业知识,同时也有大量的判例法可供参考,这些判例法有助于解释特拉华州的法律,并制定有关企业法律事务的政策。此外,特拉华州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相关规定,为 Aptorum Delaware 的股东提供了必要的保护,避免他们受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滥用行为的影响。
• 提升了吸引和留住优秀董事的能力。从开曼群岛迁至特拉华州注册,对董事、高管以及股东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Aptorum Delaware在特拉华州的设立,可能会让该公司的董事团队更具竞争力,因为许多候选人都因过往的商业经验而熟悉特拉华州的公司法律。到目前为止,我们在留住董事或高管方面并未遇到任何困难,但上市公司的董事则面临相当大的潜在责任风险。因此,那些熟悉特拉华州法律、尤其是与董事赔偿相关规定的候选人,会更倾向于选择特拉华州的公司形式。因此,Aptorum董事会认为,通过提供特拉华州法律规定的各项福利,Aptorum Delaware能够在招聘有才华且经验丰富的董事和高管方面,比其他上市公司更有优势。针对董事和高管的索赔及诉讼频率不断增加,这大大增加了公司董事在履行职责时面临的风险。应对这些索赔和诉讼所需的时间和金钱可能相当可观。虽然开曼群岛法和特拉华州法都允许公司在管理文件中规定一些条款,以在某些情况下减轻或免除董事因违反信托义务而产生的经济责任,但我们认为,总体而言,特拉华州的法律在限制董事责任方面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指导和规定。因此,我们相信,特拉华州所提供的优越企业环境,将有助于Aptorum Delaware在吸引和留住新董事方面,与其他上市公司竞争。
监管批准;第三方同意书
Aptorum无需向美国或其他国家的反垄断监管机构提交任何文件或获得任何许可,即可完成此次“本土化”过程。不过,由于此次“本土化”必须结合合并行动进行,因此只有在合并能够成功完成的情况下,这一过程才能实施。而合并的完成则需要满足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所描述的各项要求。Aptorum在進行“本土化”过程中必须遵守美国联邦及州级证券法律的规定。
该 domestication 过程不会违反任何约束 Aptorum 的协议或承诺,同时也无需遵守任何额外的联邦或州级监管要求。不过,为了完成这一 domestication 过程,必须遵守开曼群岛和特拉华州的法律法规。
拟议的章程与议事规则
自“ domestication 制度”生效以来,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股东权利将受到《DGCL法案》、拟议的章程以及拟议的议事规则的规定约束。
需要投票才能通过
批准该“驯化提案”需要特别决议,即至少拥有A类Aptorum普通股份和B类Aptorum普通股份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股东所持股份表示赞成。这些股东必须在特别会议上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享有投票权。弃权或代理人未投票的情况,虽然被视为出席情况,但不得计入特别会议的投票总数。不过,正如其他文件所记载的那样,Aptorum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了投票协议,同意支持该提案。因此,在Ian Huen投出赞成票之后,该“驯化提案”便得以通过;无需再有其他人的投票即可确认该提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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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议拟提交投票表决
兹作出特别决议:根据Aptorum的第三份修订版公司章程第7条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第53条和第12章的规定,Aptorum应被注销在开曼群岛的注册资格。同时,Aptorum应被延续注册为一家位于特拉华州的公司。此外,授权Aptorum的董事向开曼群岛的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以注销Aptorum在开曼群岛的注册资格,并将其作为特拉华州的公司继续注册。
Aptorum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Aptorum的董事会一致建议,股东们应投票支持这项驯化提案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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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3——纳斯达克股票发行方案
概述
如果“驯化计划”获得批准,那么Aptorum的股东们也被要求通过普通决议来批准纳斯达克股票发行计划。
为什么Aptorum需要股东的批准
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635(a)条,在收购另一家公司过程中发行证券之前,必须获得股东的批准。如果由于当前或潜在的普通股发行行为——包括依据收益分配条款或类似条款发行的股份,以及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证券——导致这些证券并非以公开募股的方式发行,并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A) 这些证券在发行时的表决权占发行前已存在的普通股的表决权的20%或以上;或者(B) 将要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占发行前已存在的普通股总数的20%或以上。无论哪种情况,这些证券的发行价格都必须低于普通股的账面价值或市场价值中的较高者。
在合并完成后,Aptorum Delaware预计会发行一定数量的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以换取DiamiR的普通股。这些新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超过Aptorum Delaware在合并前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中的20%。不过,这些股票的发行价格可能会低于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当时的账面价值或市场价值中的较高者。因此,为了确保符合Nasdaq规则5635(d)的要求,Aptorum正在寻求股东的批准来实施这一发行计划。
需要投票才能通过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Nasdaq股票发行方案需要以普通决议形式作出。这意味着,必须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持有者的简单多数投票支持才能通过该方案。参与表决的投资者必须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且必须拥有投票权才能决定是否批准该方案。任何弃权或代理投票的情况都不会对该方案的通过产生影响。不过,正如其他文件所描述的那样,Aptorum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了一份投票协议,同意支持该方案。因此,在Ian Huen投出赞成票之后,Nasdaq股票发行方案即可获得批准,无需其他人的投票即可完成审批流程。
纳斯达克对本次发行提案的批准是完成合并交易的前提条件。如果纳斯达克批准了本次发行提案,但本土化方案未能获得批准,那么无论是发行、本土化过程还是合并交易都将无法顺利进行。
该决议拟提交投票表决
兹作出决议:为了遵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635(a)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并协议,向DiamiR的股东们发行或潜在发行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安排,应在所有方面得到批准。
Aptorum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Aptorum董事会一致建议,Aptorum的股东们应投票支持这项纳斯达克股票发行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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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4——SIP提案
背景
Aptorum董事会于2026年[日期]通过了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激励计划”),该计划作为附件附在本文末尾。该计划的实施尚需获得Aptorum股东的批准。董事会认为,通过激励那些并非公司员工的关键员工、管理人员、顾问以及董事会成员来为组织创造价值,将有助于促进联合公司的长期发展。
2025年激励计划将由合并公司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负责管理。该计划赋予薪酬委员会灵活性,使其能够设计出符合合并公司需求的奖励方案。在遵守2025年激励计划条款的前提下,薪酬委员会有权决定每项奖励的具体条款。薪酬委员会还可以授权一名或多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向那些并非合并公司董事、高管或5%以上股份持有者的员工授予奖励。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奖励形式可以包括激励性股票期权、非标准激励性股票期权,或是普通股奖励。所有在2025年激励计划下可以授予的证券,最终都归属于联合公司的普通股,而非优先股。
2025激励计划
联合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员工、非员工董事或顾问,如果经薪酬委员会认为其对联合公司的利润或增长有贡献或有望做出贡献,那么他们都有可能被选为2025年度激励计划的受益人。根据2025年度激励计划,参与者可以获得的福利或奖励金额将由薪酬委员会决定,目前这些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可以授予奖励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合并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5%。
这些期权可以是激励性股票期权或非标准股票期权。不过,只有员工才能被授予激励性股票期权。所有期权的具体内容都必须以经薪酬委员会批准的协议为依据来明确。薪酬委员会负责确定可行使该期权的股份数量、每股行权价格、期权行使期限以及期权的其他各项条款和条件,但这些决定必须遵守《2025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某些限制条件。该计划作为附件附在本文末尾的H部分中。
股份奖励指的是从合并公司直接将一定数量普通股的所有权授予某位参与者,以换取该参与者的服务表现。该参与者有权立即行使投票、分红以及其他与这些股份相关的权利,但具体的权利分配由薪酬委员会决定。这种转让可能无需参与者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即可完成。薪酬委员会负责确定应授予的股份数量。如果股份奖励是基于满足奖励协议中的绩效目标而获得的,那么薪酬委员会需执行以下操作:(a) 确定每份额奖励的绩效期限、期限长度及起始日期;(b) 从可用于衡量绩效的各种因素中选择合适的指标;(c) 最终确定可授予的股份数量。此外,薪酬委员会还可以设定必须达到的绩效目标,这些目标一旦达成,授予股份的限制条件就会解除。
除非以下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的奖励权益不得由参与者自行转让,除非通过遗嘱或继承分配法律的规定。而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则只能在参与者生前由本人行使;如果参与者不具备法律行为能力,则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表参与者行使这些权利。补偿委员会可以在奖励协议中明确规定,参与者可以将奖励权益转让给配偶或直系后代、专为这些家庭成员设立的信托、所有受益人为这些家庭成员的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或者补偿委员会认可的与参与者有关联的任何其他实体。尽管如此,任何已授予的股份(符合特定授予条件的要求)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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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补偿委员会可以在任何时间终止2025年度激励计划。如果联合董事会未能在更早的时间内终止该计划,那么2025年度激励计划将在其生效纪念日之后立即终止。
2025年激励计划可以由联合公司董事会进行修改,但除非获得联合公司股东的进一步批准,否则联合公司董事会不得对2025年激励计划进行任何需要依据1986年《国内税收法》及相关修正案而获得股东批准的修改。如果为了符合国家证券市场的上市要求或其他相关法律、政策或规定,需要获得股东批准的话,联合公司董事会可以以此作为修改条件的依据。
税务影响
以下是关于2025年激励计划下某些交易所涉及的联邦所得税问题的简要说明。本说明并不旨在涵盖所有相关情况,也未涉及州或地方税的相关问题。
通常情况下,在获得非规范化的股票期权时,持有该期权的人员并不会确认任何收入。在行使期权时,持有该期权的人员需要将相当于所支付的期权价格与行使期权时股票的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普通收入进行确认。而一旦出售因行使非规范化股票期权而获得的股票,那么自行使日期以来股票价值的任何增值或减值通常都会被视为资本利得或损失。
通常,当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时,不会立即确认相应的收入。如果激励对象在行使股票期权后获得的股份在授予日期起两年内,或者自股份交付给激励对象之日起一年内被出售,那么出售这些股份所获得的超出期权价格的收益将被视为长期资本利得,而发生的亏损则视为长期资本损失。如果激励对象在行使股票期权后获得的股份在上述任一持有期结束前被出售,那么激励对象应在出售当年确认相当于股份在行使期权时市价与所支付期权价格之间差额的普通收入。此后激励对象获得的任何收益或亏损将根据其持有期限被划分为短期或长期资本利得/损失。
除了因死亡或残疾而产生的某些例外情况外,如果激励对象在离职后三个月内行使股权激励期权,那么这种行权行为将被视为非规范化的股票期权行权行为,并因此需要缴纳税务。此外,如果激励对象需要缴纳联邦“替代性最低税”,那么股权激励期权的行权行为在替代性最低税的计算中,同样被视为非规范化的股票期权行为。
通常来说,接受计划股票赠予的人需要在股票的市场价值基础上,按照普通所得税率缴纳税款。不过,如果接受人在股票转让之日起30天内选择根据《税法》第83条(b)项的规定进行申报,那么他们在股票转让时所获得的普通收入额,就等于股票市场价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未选择该条款,那么那些当时面临丧失权益或转让限制风险的计划股票赠予所产生的股息,将被视为应税收入,需要按照普通所得税率缴纳税款。
如果参与人在上述情况下确认了普通收入,那么为其提供服务的合并公司或子公司就有资格获得相应的扣除额。当然,这些收入必须满足一些条件:必须是合理的、正常的且必要的业务开支;不属于《税法》第280G条所定义的“额外补偿金”;并且不会因《国内税收法》第162(m)条中规定的100万美元限制而被视为无效。
此摘要并未完整涵盖2025年激励计划中的所有条款。请参见附件H中附有的2025年激励计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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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投票才能通过
批准SIP提案需要依据开曼群岛法律通过普通决议。即,必须有超过出席特别会议并拥有投票权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持有者的简单多数赞成票才能通过该提案。弃权或代理人投票等情况并不会影响SIP提案的通过。不过,正如其他文件所所述,Aptorum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了一份投票协议,同意支持这些提案。因此,在Ian Huen投出他的投票票之后,SIP提案就将获得批准;无需进一步的投票即可完成这一批准过程。
纳斯达克对本次发行提案的批准是完成合并交易的前提条件。如果纳斯达克批准了本次发行提案,但本土化方案未能获得批准,那么无论是发行、本土化过程还是合并交易都将无法顺利进行。
该决议拟提交投票表决
已作出决议:作为常规决议,为了遵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635(a)的相关规定,2025年股票激励计划应获得批准,其所有条款均有效。
Aptorum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Aptorum董事会一致决定,要求Aptorum的股东们投票支持该增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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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5——董事任命方案
概述
该董事任命提案假设合并已经完成,拟任命五名董事。这些董事在合并完成后将成为合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被任命的董事将在合并结束后立即开始担任合并公司的董事会职务,直到合并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为止,除非在那时被提前罢免或辞职。届时,合并公司的股东将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成员来继续任职。
提名者/候选人
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合并完成后,合并公司的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董事由DiamiR的普通股股东指定,三名董事则由Aptorum指定。自生效日期起,以下人员将被任命为准合并公司董事会成员:由DiamiR指定的人员包括Kira Sheinerman博士和Laura A. Philips博士;由Aptorum指定的人员包括Ian Huen、Justin Wu和Douglas Arner。预计Ian Huen将担任合并公司董事会主席。Alidad Mireskandari博士则被任命为合并公司董事会的无投票权观察员。根据Nasdaq的要求,合并公司的董事中至少三位应当被视为独立董事。
Aptorum和DiamiR的主要股东们拥有任命董事的权利,但这一权利仅适用于合并过程的完成阶段。合并完成后,根据合并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全体成员可以通过现任董事的辞职或罢免,或者增加董事会的规模来填补空缺。此外,除了董事会自身行使上述权力之外,所有现任董事的替换、新提名以及再次选举事宜,都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由现任董事会批准,随后提交给合并公司的股东们在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合并完成后,无论是Aptorum还是DiamiR的主要股东,都将不再拥有任命任何董事、提名人或替代董事的权利。
联合公司的董事会将由仅有一类董事组成。
如需了解每位提名董事的详细经历,请参考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中题为“企业合并后公众公司的管理”的部分。
需要投票才能通过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董事任命提案需要以普通决议形式进行表决。这意味着,必须有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Alpha Star普通股持有者中简单多数的赞成票才能通过该提案。不过,正如其他部分所提到的,Aptorum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了一份投票协议,同意支持该提案。因此,在Ian Huen投出赞成票之后,董事任命提案就会获得批准;无需其他人的投票即可通过此提案,所有列出的董事都将在该生效日期后被任命。
Aptorum的股东可以投票支持所有候选人或全部回避投票,或者对特定的董事候选人选择不进行投票。
该决议拟提交投票表决
“已正式批准以下人员的任命:五名董事的任命。这五名董事分别是基拉·谢纳曼、伊恩·休恩、贾斯汀·吴、道格拉斯·阿纳和劳拉·A·菲利普斯。这些任命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所有事项均得到批准。”
Aptorum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Aptorum董事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Aptorum的股东们投票支持关于任命董事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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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六——延期执行方案
概述
如果Aptorum未能获得足够数量的投票支持来批准《 domestication提案》、《Nasdaq股票发行提案》以及/或《股份合并提案》,那么Aptorum可以提议暂停本次特别会议的进行,暂停时间不得超过60天。如此一来,Aptorum就有机会争取到更多的代理投票,以促成《 domestication提案》、《Nasdaq股票发行提案》以及/或《股份合并提案》的通过。目前,Aptorum并不打算在已有足够投票支持的情况下提议暂停特别会议。
如果特别会议中未能达到法定人数,那么持有半数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有权投票的股东代表,以及会议主席,都有权宣布会议暂停,直到有足够的人数或代表出席为止。
需要投票才能通过
批准该延期提案需要以普通决议方式作出表决,即必须由出席或在代表席上、且有权在特别会议上投票的Aptorum普通股份持有者的多数同意才能通过。虽然缺席或代理人未投票的情况在达到法定人数要求时仍被视为有效投票,但这些行为并不计入特别会议上的实际投票数。不过,正如其他条款所描述的那样,Ian Huen作为Aptorum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截至2026年3月30日,拥有Aptorum总投票权的86.71%,他在签署合并协议的同时签署了投票协议,同意支持这些提案。因此,在Huen先生投出赞成票之后,该延期提案即可获得批准;无需进一步的投票即可通过这一提案。
该决议拟提交投票表决
兹作出如下决议:如有必要,可以将特别会议的延期时间推迟至以后的日期:(1) 如果特别会议上有一项或多项提案未能获得足够的赞成票,则允许进一步征集代理人的意见并进行投票;(2) 当法定人数不足时,可以延期开会;(3) 为提交或邮寄任何补充性或修改性披露文件提供合理的时间,这些文件应由Aptorum在与外部法律顾问协商后,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编制;同时,这些补充性或修改性披露文件应在特别会议之前由股东们进行审阅和审议;(4) 为了与投资者进行沟通,该决议可以被批准。
Aptorum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Aptorum董事会一致决定,要求Aptorum的股东们投票支持这一延期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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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本部分描述了此次合并及相关交易事宜。本部分内容以及其他相关说明均基于《合并协议》的完整文本进行表述;该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附在后面,并已通过引用方式纳入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之中。此摘要并不完整,可能并未包含关于此次合并及相关交易的所有重要信息。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并协议》全文。本部分并不旨在提供关于Aptorum或DiamiR的任何事实信息;此类信息可以在本代理声明/招股书的其他部分中找到,也可以从Aptorum向SEC提交的公开文件中获得,这些文件已通过引用方式纳入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之中,具体信息请参阅本文件中的“更多信息来源”一节。
合并的背景情况
以下的时间顺序概述了此次合并谈判的背景情况,并非对所有相关对话的完整记录。合并协议的条款是Aptorum集团、DiamiR Biosciences及其他各方代表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的结果,其中包括Aptorum和DiamiR的管理层、董事会成员,以及各自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们的共同努力。
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Aptorum集团董事会会在高级管理层和顾问的协助下,定期审查该集团的短期和长期战略、定位以及运营前景,以最大化股东价值。这些审查过程中,会不时讨论是否进行业务合并,以及这样的合并是否能提供最佳的机会来提升股东价值。同时,也会评估此类行动所带来的潜在收益与风险。
2025年1月2日,Aptorum集团宣布与几家机构投资者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司将通过注册直接发行方式购买1,535,000股A类普通股,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美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00美元。
DiamiR Biosciences公司的业务目标包括根据《临床实验室改进规范》和FDA的相关规定,开发基于microRNA特征的实验室检测手段,以评估大脑健康及其他相关疾病的状况。此外,该公司还计划开发血液蛋白生物标志物,用于区分认知功能正常的人群、轻度认知障碍患者与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风险等级。为了实现这些目标,DiamiR需要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或政府拨款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因此,DiamiR认为,通过首次公开募股的方式进入公共市场是最符合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选择,这将为DiamiR的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机会。
2025年4月2日,Aptorum集团在法律顾问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的协助下,首次联系了DiamiR Biosciences公司。
2025年4月16日,Aptorum集团宣布收到了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该公司未满足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550(a)(2)中对每股最低报价为1美元的要求。
根据Aptorum集团在2024年12月31日提交的20-F年报中所述,截至该日期,该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为88万美元。此外,Aptorum集团仍在积极寻求潜在的协同效应显著的并购机会。
2025年4月4日,Aptorum的CEO胡恩先生与DiamiR的CEO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博士以及DiamiR的执行董事基拉·谢伊纳曼博士举行了视频会议,进行了初步讨论。其他参与者还包括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公司的代表。在评估与DiamiR进行合作的可能性之后,Aptorum及其顾问们完成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与DiamiR管理层的会谈、对DiamiR的业务和合同进行的法律审查,以及常规的财务审计。
2025年4月14日,Aptorum向DiamiR发送了初步的非约束性协议草案以及各项条款细则。经过进一步的谈判,包括在2025年4月22日和5月6日进行的讨论,最终双方董事会均同意签署该协议。该协议于5月12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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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于2025年生效,并于2025年6月2日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各公司根据本招股书/代理声明中描述的多种因素,估算了自身的相对价值及合并后的总价值,这一估算结果会受到业绩表现和市场状况的影响。根据初步协议,各公司的合并估值约为5000万美元,其中70%归属于DiamiR公司,30%归属于Aptorum公司。目前尚未进行具体的估值计算。初步协议规定,Aptorum公司有权收购DiamiR公司,而DiamiR公司将继续作为Aptorum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存在。在合并协议签署至合并完成之间的过渡期内,还需履行管理服务协议和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条款(这些条款将在本代理声明和招股书中详细说明)。此外,还需要完成Aptorum公司在特拉华州的重新注册手续,以及合并完成前所需的其他事项。
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在交易完成之后(即将Aptorum和DiamiR的可转换债务转换为普通股,并将每股Aptorum B类普通股票兑换为一股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以及一股无投票权、不可转换的优先股票),Aptorum将以约1990万股Aptorum普通股来收购DiamiR的所有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票,这些股票的估计公允价值为1870万美元(基于2025年7月11日Aptorum A类普通股票的价格,当时每股价格为0.94美元)。合并完成后,Aptorum的现有股东将持有9,536,034股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Aptorum的注册地将从开曼群岛迁至特拉华州,并且该公司将只有一种普通股类别。作为交换,Aptorum B类普通股票所对应的优先股票将具有无投票权且不可转换的性质,但持有者仍有权获得公司通过出售目前持有的Alzheon普通股所实现的净收益的70%。
公司的董事会认为,通过与DiamiR进行公平合理的谈判,公司及其管理团队为股东们争取到了最有利的估值和股权分配方案。合并协议中的条款总体上对公司最为有利,而DiamiR也愿意接受这些条款。在签署合并协议之前,公司的股价为每股0.94美元,这一数据来自2025年7月11日纳斯达克的报价。Aptorum和DiamiR一致同意,在合并完成后,双方的估值将进行调整,以反映双方约定的70/30分配比例。
公司的董事会经过对各种战略方案的全面评估,并与其高级管理层及法律顾问进行讨论后认为,此次合并方案比公司现有的其他战略选择更为有利,因此更值得股东们考虑。
在考虑了这些以及其他因素之后,公司的董事会批准了这次合并。公司董事会认为,这一合并将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的成功发展。
在与DiamiR合并的安排下,Aptorum可以通过私幕或公开募股的方式筹集更多资金。这些资金将用于支持DiamiR的生物制药服务业务、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推进管线产品的研发,包括CogniMIR®项目。此外,这些资金还将用于进行胶质母细胞瘤及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的相关检测,这些检测需遵循CLIA标准。虽然完成此次合并并不需要额外的融资,但双方考虑在合并之前再进行一次融资,以确保拥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合并所需的代价。
在2025年5月12日至7月13日期间,Aptorum和DiamiR及其各自的法律顾问们共同准备了、审核了合并协议的各项条款、信息披露表格以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同时,他们还按照要求,在S-4和F-1表格上填写了必要的信息披露内容,这些表格随后将被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在2025年7月7日,经过对DiamiR首席执行官的审议、审核和批准之后,DiamiR与H.C. Wainwright & Co., LLC签订了财务咨询协议。Wainwright将被任命为DiamiR在与Aptorum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作为服务报酬,在合并完成后,Wainwright将获得普通股购买权证,可以购买相当于50万美元的合并公司普通股股份。这些权证的行使价格为每股0.01美元,有效期为五年。举例来说,由于最终获得的权证数量将基于合并公司的收盘价来计算,因此根据2025年12月31日Aptorum类A股的收盘价,Wainwright将获得最多可购买247,525股合并公司普通股的权证。如果DiamiR(或合并公司)成功完成一项或多项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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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协议签署并完成合并过程之后,且在90天内,如果交易金额达到至少400万美元,Wainwright公司将获得25万美元的现金报酬。这笔款项将以 warrants的形式支付,数量相当于前一句所述的数量(如果之前已经发行了warrants,则这些warrants将被注销)。此外,Wainwright公司还将获得与财务咨询相关的一切合理支出费用的报销,包括法律费用等。截至2026年3月30日,Wainwright公司尚未产生任何实际支出费用。DiamiR的联合创始人Kira Sheinerman博士目前担任Wainwright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并将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在2025年7月14日,经过向Aptorum和DiamiR的董事会分别提交审查、批准并获得同意之后,Aptorum、DiamiR以及新成立的Merger Sub联合签署了合并协议。此外,还签订了与Ian Huen相关的表决权协议、管理服务协议以及知识产权协议。所有这些协议的相关内容均已在相应的委托书和招股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Aptorum进行合并的理由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许可和收购那些具有科学价值且能够在商业化后获得可观市场价值的先进技术来最大化股东价值。我们认为,针对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开发的治疗性药物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这些疾病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和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以及胶质母细胞瘤和神经母细胞瘤等癌症。由于这些疾病的异质性,患者的临床表现和预后也各不相同。因此,迫切需要能够准确反映这些疾病病理生理过程的生物标志物,以便监测疾病的进展和治疗效果。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DiamiR的创新技术和专有技术具有巨大的价值。
DiamiR的平台技术基于对富含特定器官的microRNA的精准筛选与定量分析,这些microRNA可以在血浆中检测到,尤其是那些富含脑细胞的microRNA。这一技术有望为神经疾病及其他疾病的临床试验提供分子诊断解决方案,从而帮助更有效地开发针对这些疾病的药物。DiamiR拥有CLIA/CAP认证实验室,目前正在计划引入更多用于临床试验的基因和蛋白质生物标志物。例如,DiamiR提供的APOE基因分型测试(APOE e4等位基因是阿尔茨海默病的已知风险因素,而APOE e2则被认为具有神经保护作用)已经获得纽约州及CAP机构的批准,可以作为筛选工具,用于确定哪些患者适合参加针对APOE e4携带者的临床试验。公司深知此类检测的重要性,因为该公司持有Alzheon公司的股份,而Alzheon是一家专注于开发针对APOE e4携带者患者的治疗药物的私人生命科学公司。公司在Alzheon中的投资包括622,600股优先股票,这种投资关系可能会为合并后的公司带来协同效应,使其能够提供更全面的诊断工具,包括APOE基因型和microRNA检测。此外,DiamiR的技术和生物标志物组合还可以帮助识别新的药物适应症,比如我们的研发项目SACT-1,该药物具有之前未被发现的抑制MEK5/ERK5信号通路的作用,在神经母细胞瘤治疗中显示出潜力。目前,我们没有任何出售Alzheon优先股票的计划。
正如下文所描述的那样,公司在通过收购和内部努力构建自身业务体系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研究和服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我们认识到有效的生物标志物在药物开发中的重要性,因此认为DiamiR提供的技术与服务与我们的业务非常契合。作为合并后的联合企业,公司计划利用DiamiR提供的生物标志物分析工具,参与各种临床研究,包括与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学术机构及临床中心的合作。通过公司首席执行官广泛的全球医疗网络,联合企业的治疗领域和地理覆盖范围都将得到进一步扩展。
在批准该合并意向书及合并协议时,公司的董事会已经对此次合并与其他替代方案进行了权衡比较。如果合并未能成功实施,那么公司A类普通股可能会从纳斯达克市场退市;同时,合并也带来了相应的机会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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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公司的董事会在批准此次合并时考虑了以下因素、事实及情况:
• DiamiR的候选产品在脑健康、癌症和炎症性疾病领域的应用潜力,能够为公司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 当公司将公司现有的针对神经母细胞瘤治疗的SACT-1项目与DiamiR的技术相结合时,可以产生协同效应;这些适应症还可能包括其他领域。
• 此次业务合并能够有助于公司重新开展临床服务业务,尤其是在那些对微创诊断解决方案需求不断增长的市场中;
• 通过更广泛的潜在产品组合,有望提升融资能力;
• 公司预计的现金状况,以及公司在独立筹集足够资金时所面临的困难;
继续以独立经营的方式运营公司的风险包括:公司产品开发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未来在临床研究和商业化发展过程中需要筹集大量额外资金的问题。
• 该公司单独估值时的价值较低,这一点可以从该公司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中看出;
• 合并的多种战略方案,包括公司管理层和顾问们之前与其他潜在合作伙伴进行的讨论情况,以及目前尚未找到任何可行的替代方案;
• 公司认为,从财务角度来看,对公司的A类普通股股东而言,该报酬是公平的。
公司的董事会认为,通过与DiamiR进行公平合理的谈判,公司及其管理团队为股东们争取到了最有利的估值和股权分配方案。根据合并协议中的条款,DiamiR愿意同意的最有利条件已经得到满足。在签署合并协议之前,公司的股价为每股0.94美元,这一数据来自2025年7月11日纳斯达克的报价。而根据双方约定的转换比例,DiamiR的估值约为1870万美元。
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各种战略方案的全面评估,并与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及法律顾问进行讨论后认为,此次合并对股东而言更为有利。如果合并未能实现,那么公司A类普通股可能会从纳斯达克市场退市,而通过其他战略方案可能带来的价值则未必如此。
在考虑了这些及其他因素之后,公司董事会批准了此次合并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这一合并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的成功发展。
DiamiR进行合并的原因
DiamiR决定与Aptorum集团进行战略合并,是基于以下考虑因素:
DiamiR Biosciences在microRNA生物标志物发现与验证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目前正在扩展其业务领域,涵盖与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的血液蛋白生物标志物研究。DiamiR的潜在生物制药服务合作伙伴和客户均为研发治疗性药物的生命科学公司。Aptorum则在药物开发流程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储备,深知生物标志物作为评估药物疗效、疾病进展及靶点结合能力的工具的重要性。
Aptorum和DiamiR的愿景一致,都认为我们的治疗项目与精准且微创的生物标志物检测手段相结合能够提升患者的治疗效果;药物研发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合适的工具和技术来招募到“合适”的患者参与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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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DiamiR还可以帮助Aptorum开发并使用多种不同的诊断平台来实现这一目标。DiamiR强大的知识产权体系使得这项工作的保密性得到保障,从而让联合成立的公司在相关服务领域拥有竞争优势。
DiamiR的专利平台技术已被证明在检测与区分神经退行性疾病、癌症以及炎症性疾病方面非常有效。我们认为,该技术与Aptorum的项目之间可能存在协同效应,尤其是与SACT-1药物再利用项目之间的合作潜力巨大。
Aptorum及其高管团队在临床服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而DiamiR则采用临床检测与生物制药服务相结合的双重商业模式。
DiamiR拥有CLIA认证、CAP认可的实验室,其工作人员均具备丰富的检测开发经验,且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分子生物学和生物标志物检测方案的研发工作。DiamiR团队中的关键成员在开发、验证及推广用于商业用途的microRNA检测技术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加入DiamiR之前,这些人员还曾在Interpace Biosciences公司工作,他们参与了首个可用于肿瘤学领域(如甲状腺癌)的microRNA临床检测的验证与推广工作,他们的专业知识可以助力Aptorum公司的临床开发项目。
与Aptorum集团的合作将使DiamiR能够作为一家全球性的公司不断发展,从而拥有更广泛的专家网络以及重要的意见领袖支持。
与一家上市公司的合并预计将为DiamiR提供更多的资源,包括资金,从而推动其针对大脑健康、癌症和炎症性疾病的研究工作,并为股东创造价值。
DiamiR的旗舰项目专注于检测、监测并预测与大脑健康相关的疾病进展风险,例如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目前,针对这些疾病的有效检测解决方案还存在很大的需求,而采用上市公司平台来实现这一目标更为合适。
在考虑了上述这些因素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之后(包括上文提到的那些影响Aptorum决定参与合并的因素),DiamiR的董事会终于批准了这次合并。DiamiR的董事会认为,这一合并将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的成功发展。
DiamiR的估值与合并对价讨论
在2025年4月至5月期间,Aptorum和DiamiR的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通过直接讨论,基于关于这两家公司的各种定量和定性信息,以及各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的经验和判断,初步确定了70/30的转换比例。Aptorum和DiamiR的管理层及董事会考虑了以下因素等因素:
• 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报价市场价格,包括2025年5月6日的报价价格,为每股0.86美元。
• 与DiamiR发行普通股相关的先前交易的性质及其所赋予的价值,包括2021年进行的实验室收购业务,以及2023年将以双方协商的转换价格将一张可转换票据转换为普通股的行为。该转换价格基于DiamiR当前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总价值估算,约为3000万美元。
Aptorum和DiamiR最近的融资活动包括:Aptorum在2025年1月进行了首次公开募股,每股定价为2.00美元;而在2025年10月,他们又以每股2.00美元的价格再次发行了股票。
• 关于Aptorum的其他公开信息
• DiamiR相关测试项目的市场状况以及这些项目的开发阶段
• 每个实体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以及人力与财务资源
• 关于Aptorum和DiamiR未来计划的现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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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公司的估值情况以及交易信息,其中包括一些估值在1100万美元到1.32亿美元之间的公司。
• 预期的风险因素
管理层并未为上述各项定性因素分配具体的权重值,这些信息的详细内容可以在本代理声明/招股书的其他部分找到。在2025年5月12日至7月13日期间,Aptorum和DiamiR及其各自的法律顾问之间进一步交换了内部信息,包括营运资金需求等相关数据,并进行了常规的尽职调查工作。两家公司还进一步收集了有关可比公司估值的相关信息。他们挑选了诊断行业中的一些上市公司作为评估对象。这些公司的选择依据了以下标准:
• 那些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诊断技术公司,其市值在2025年6月时低于1.5亿美元。
• 那些以CLIA实验室检测服务为主要业务范围的公司。
在分析中使用的那些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6月),其企业价值介于2400万美元到1.48亿美元之间。第25百分位的公司企业价值范围为3000万美元至1.3亿美元,而第75百分位的公司企业价值则为7300万美元。这些公司的平均企业价值为7300万美元。
分析的重点在于估值范围的下限部分。因为这些公司自身的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它们在评估DiamiR的估值时更为重要。基于此,各方认为3000万到4000万美元的估值范围是有依据的,因为这一区间内的企业数量较多,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各方还回顾了诊断行业中的三笔近期并购案例。这些案例在业务领域方面具有可比性,不过由于参与企业通常拥有更丰富的经验,因此对这些企业的估值分析并未像对上市公司那样进行严格的评估。这三笔交易的估值范围在1000万美元到1.11亿美元之间,平均估值约为4600万美元。
2025年7月7日,DiamiR与H.C. Wainwright & Co., LLC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Wainwright将被任命为DiamiR在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两家公司并未交换各自的财务预测报告。Aptorum则没有聘请任何财务顾问。
基于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由于两家公司均未出现任何重大的业务发展变化,因此两家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认为,在最终确定合并协议条款时,无需对初步的转换比例进行任何调整。
Aptorum的董事、高管及其附属公司在此次合并中的利益关系
在审议Aptorum董事会关于在合并过程中发行Aptorum特拉华州普通股的提议以及其他需要由Aptorum股东在特别会议上决定的事项时,股东们应当意识到,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过程中所涉及的利益,可能与普通股东的利益有所不同,甚至可能是相互冲突的。这些利益冲突可能会给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带来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例如,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完成后仍然有资格享受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所提供的赔偿和保险覆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Aptorum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共持有Aptorum类A普通股总股份的10.28%。
这些利益可能影响了Aptorum董事会的决策,使其建议投票支持此次合并。Aptorum董事会成员在批准合并计划时考虑到了这些利益以及其他因素。他们建议Aptorum的股东同意实施合并所需的各项提案,以及本文中规定的其他条款。Aptorum董事会认为,合并给Aptorum及其股东带来的整体利益远远超过了这些利益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此外,Aptorum董事会认为,由于以下原因,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可以得到妥善解决:(1) 大多数这些利益诉求都涉及Aptorum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并事宜;(2) 这些利益诉求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的通告中明确说明,股东在决定是否支持这些提案时可以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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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iR的董事、高管及其附属公司在此次合并中的利益关系
在考虑DiamiR董事会关于批准此次合并的建议时,股东应当意识到,DiamiR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并过程中所拥有的利益,可能与普通股东的利益有所不同,甚至可能是相互冲突的。这些利益冲突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实际或潜在的问题。以下将对这些利益冲突进行详细说明。
从2020年6月到2023年4月,DiamiR的创始人之一兼执行董事Kira Sheinerman担任Aptorum的高级战略顾问。她的职责包括评估治疗与诊断方面的机会,以及为Aptorum在业界和学术界开展推广工作。目前,Kira Sheinerman持有Aptorum 2,772股股票,并且是Wainwright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根据合作协议,Wainwright作为DiamiR在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此外,Sheinerman博士拥有Aptorum普通股中不到1%的股份,并将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DiamiR现任首席执行官兼财务总监Mireskandari博士和Anthony先生也将分别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运营总监和财务总监。
DiamiR董事会意识到这些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做出批准合并协议及合并行动的决策时考虑了这些问题。同时,董事会还建议DiamiR的股东们按照本次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的设想来批准此次合并。
该交易的会计处理
Aptorum现在按照GAAP标准编制财务报表。此次合并将按照第805条进行会计处理,其中Aptorum被视为会计收购方,而DiamiR则被视为被收购方。因此,Aptorum会以公允价值来计量所收购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包括所有已收购的有形资产、可识别的无形资产以及截至合并日已承担的负债。不过,根据第805条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则有一些例外情况。任何超出所收购资产及承担负债价值的购买价款差额,将被记录为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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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协议
本部分详细阐述了合并协议的各项条款内容。本部分以及本联合代理声明/招股书其他部分中对合并协议的描述,均基于合并协议的完整文本进行表述;该合并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附在后面,并作为本联合代理声明/招股书的一部分被纳入其中。此摘要并不完整,可能并未包含关于合并协议的所有重要信息。建议您在做出任何有关合并协议或合并行为的决策之前,仔细阅读整个合并协议。
合并
根据合并协议,在满足合并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后,Merger Sub公司将与DiamiR合并,成为其全资子公司。而DiamiR则将继续作为Aptorum的完全控股子公司,成为此次合并后存续的公司。
合并补偿金
在生效时间,DiamiR的所有剩余普通股股份(不包括异议股份)都将按照规定的转换比例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股份。合并完成后,DiamiR的股东以及Aptorum现有的股东将分别持有合并后公司的约70%和30%的股份。如果任何一方在合并前发行额外的证券,上述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转换比率指的是以下计算得出的数值:首先将Aptorum普通股的合计数量除以DiamiR普通股的总数量,得到的商数除以3/7。
在2025年4月至5月期间,Aptorum和DiamiR的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根据关于两家公司的定量和定性信息,以及各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的经验与判断,初步确定了转换比率。由于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影响到任何一家公司的重大业务发展事件,因此双方在最终确定合并协议条款时认为,无需对初步确定的转换比率进行任何调整。有关影响Aptorum和DiamiR管理层在确定转换比率时的各种因素详情,请参阅“DiamiR的估值及合并补偿条款”部分中的描述。
在生效时间,所有在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且仍在流通的DiamiR普通股,除了那些被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外,都将被注销。同时,这些被注销的股份将兑换成数量相等的、合法发行、全额支付且无评估问题的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该数量相当于转换比率乘以一。
在合并过程中,不会发行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零碎股份,也不会出具任何与这些零碎股份相关的证书或代币。任何原本有权获得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零碎股份的人,实际上将无法获得这样的零碎股份,而只能获得最接近的整数份额的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
在生效时间之后,Aptorum Delaware的股东仍然可以持有他们现有的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股份,而这些股份在合并过程中不会发生变化。
在生效时间,只要米雷斯坎达里先生仍在合并后的公司任职,他就有权利选择购买相当于400,000乘以转换比率的Aptorum普通股股份,其执行价格则定为Aptorum普通股在合并当日的最终交易价格。这些期权的具体行权条件将按照合并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实施。如果Aptorum在合并协议签署日至合并完成期间出售任何股权证券,那么Aptorum还需要向米雷斯坎达里先生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具体金额介于0美元到60,000美元之间,这一金额取决于Aptorum通过此类股权转让所获得的收益。
合并的完成与生效
合并协议要求,在合并协议中所规定的所有条件得到满足或被免除之后,各方应尽快完成合并程序(无论如何,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这包括让DiamiR公司的股东们同意并采纳该合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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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需获得Aptorum股东的批准,同意发行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以及合并协议中所规定的其他交易事项。不过,那些在合并完成时必然需要满足的条件则不在批准范围内。合并将于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合并证书后生效,或者按照Aptorum和DiamiR在合并证书中约定的时间进行。各方希望能够在2027年之前完成合并,不过无论是Aptorum还是DiamiR都无法预测合并具体何时能够完成。
股票交换程序
在合并完成之前或之时,Aptorum将选择一名交易代理。在合并生效时间之前,Aptorum需向该交易代理交付代表Aptorum特拉华普通股股份的记账凭证,这些记账凭证是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所确定的,用于交换DiamiR普通股股份(不包括根据合并协议将被取消的股份以及那些持有异议的股份)。这些交换比例也需按照合并协议的规定进行确定。
在生效时间之后,尽快地,Aptorum和DiamiR应负责将以下文件寄送给每位DiamiR股本的持有者(不包括根据合并协议将被注销的股份,也不包括持异议的股份):(i) 一份转让函件;(ii) 关于交出持有者的股票证书并登记其记账股份以换取合并补偿金的指示。当持有者按照交易所代理人的指示,提交了正式签署的转让函件、交出了股票证书以及相关的记账股份信息,并且交付了交易所代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后,该持有者将有资格获得相当于其所持有的Aptorum普通股数量的记账股份,这些股份是根据合并协议分配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根据合并协议应支付的股息或其他收益。而代表DiamiR普通股股份的股票证书则会被注销。
在生效时间之后,每一份代表DiamiR普通股的证书或记账股份,只要尚未被撤销,就仅代表持有者有权获得根据合并协议而应支付的合并补偿金。
持有Diamir普通股的人士在收到交易代理寄来的、关于如何交付Diamir股票证书的书面指示之前,不得提交这些股票证书。
陈述与保证
合并协议中包含了一系列相互的承诺与保证,具体条款请参见下文说明。Aptorum、合并相关子公司以及DiamiR均做出了相应的承诺与保证,这些承诺与保证涉及多个方面。
• 组织的成立、存续状况、资质以及开展业务的能力;
• 负责执行和交付合并协议的相关事宜,确保合并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需要提交相关的监管文件,并获得政府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 不存在与组织文件、其他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或违反的情况;
• 资本结构;
• 对子公司和少数股权合资企业的所有权;
• 与这份代理声明/招股书相关的信息是否准确,以及这些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 其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重大的不利影响;
• 不存在未公开的重大债务责任;
• 某些诉讼的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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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并遵守所有必要的许可证书;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某些材料相关的合同;
• 税收;
• 员工相关事务及员工福利计划;
• 劳动相关事务;
• 知识产权与信息技术相关事务(包括数据保护问题);
• 环境相关事务;
• 遵守某些国内及国外的反腐败法律;
• 遵守海关和国际贸易法规及相关制裁措施;
• 保险覆盖范围;
• 不动产与动产;
• 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以及因合并协议而需支付的经纪人费用;
合并协议中包含了Aptorum以及合并相关方的额外承诺与保证,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及时提交SEC报告,并确保其准确性,同时遵守相关的证券法规定;
• 遵守员工福利计划的相关规定;
• 确认Aptorum并非一家“投资公司”;以及
• Aptorum的普通股继续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合并协议中,许多陈述和保证都附带了“实质性”或“重大不利影响”的条件(也就是说,这些陈述和保证不会被视为虚假、不准确或不正确的,除非它们的缺失单独或汇总起来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或带来严重的不利后果)。此外,合并协议中的某些陈述和保证还受到“知晓”条件的限制(即,这些陈述和保证不会因作出相关陈述或保证的当事人某些高管并不知晓该陈述或保证是虚假、不准确或不正确而被视为虚假、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另外,每一项陈述和保证都需符合各方在披露表中规定的条件,对于Aptorum而言,还需符合其向SEC提交的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重大不利影响”指的是对Aptorum或DiamiR而言,那些对该方及其子公司产生显著负面影响的因素、情况、事实、变化或事件。此外,这种“重大不利影响”还指这些因素对整个方及其子公司的事务运营或财务状况产生的负面影响,或者影响该方及其子公司完成合并交易的能力。
“重大不利影响”定义中的第(x)项条款,通常不包括以下情形及其由此产生的任何影响(不过,在判断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即该影响是否对相关方及其子公司产生了过度且负面的影响,或者对该相关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产生了负面影响,而这种情况需要从整体来看,与其他处于相同行业、且规模相当的企业进行比较)。
•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任何法律、监管政策、会计标准或原则(包括GAAP和IFRS)的变更,或相关指导文件的修改及其解释方式的变化。
• 利率的任何变化,以及经济、政治、商业或金融市场状况的任何变化(包括信贷市场、金融市场、商品市场、证券市场和银行市场的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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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可能影响该缔约方及其子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整体经济的变化;
• 任何流行病、大流行病或疾病爆发(包括COVID-19及相关应对措施);
• 本协议的签署或执行,相关交易的进行,以及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任何问题,包括员工、客户、供应商、经销商等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存在关联方的损失或潜在损失;
• 任何天气状况、地震、飓风、海啸、龙卷风、洪水、泥石流、野火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事件。
• 任何恐怖主义行为、破坏活动、战争、骚乱、敌对状态的爆发或升级,以及地缘政治形势的变化;
• 如果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任何一段时间内的业绩未能达到内部或行业分析师的预测、预估、计划等要求,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违约行为。不过,本条款并不妨碍认定,这种未能达到预测或预估的情况所带来的影响确实构成了重大不利影响(前提是,这种影响并未被排除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定义之外)。
契约;合并前的业务运作方式
Aptorum和DiamiR双方均同意在合并协议中遵守某些条款规定,这些规定涉及从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合并协议终止或提前结束期间各自业务的运作方式。通常情况下,从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直到合并协议终止或结束之前,除非适用法律有特别要求,否则各方必须确保其下属企业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这些规定。
此外,除非合并协议中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要求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否则DiamiR不得,也不得要求其各子公司也这样做。当然,如果Aptorum书面同意的话,情况则有所不同。
• 修改其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但仅限于DiamiR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此类修改(不包括DiamiR本身)。任何对DiamiR及其子公司的整体业务并无实质性影响的修改均不予允许。
• 清算、解散、重组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其业务运营;或者提出或实施全面或部分清算、解散、重组、资本重组、资本结构调整或其他类似的重组计划。
• 发行或授予任何期权、权证或其他权利,以购买或获取DiamiR或其子公司的任何股权证券;
• 出售、转让、转移、出租、许可、授予其他权利;放弃、让与或使某些权利失效或到期;未能维护某些资产、权利或财产(包括重要的知识产权);在每种情况下,上述行为的金额均超过3,000,000美元。此外,上述行为不包括以下情况:(i)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向客户出售或许可商品和服务;(ii) 根据DiamiR的合理判断,认为库存、有形资产或设备已经过时或无需继续使用的,对其进行出售或其他处理;(iii)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授予知识产权许可;(iv) 按照DiamiR或其子公司的合同约定进行的行为;(v) 根据有效且可执行的协议,向特定人员披露DiamiR及其子公司的机密信息,以维护保密性;(vi) DiamiR及其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内部的交易。
• 除非是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任何合同内容的修改、调整、放弃或终止,否则不得签订、实质性修改、重大调整任何指定合同的内容,也不得放弃任何权利或终止任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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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合并、整合或购买某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获得该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协会或其他实体的所有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上述交易金额均不得超过300万美元。
• 如果任何索赔的解决需要DiamiR支付超过5,000,000美元的款项,那么此类解决方案应当被放弃。
• 除了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之外,不得出现以下情况:(i) 产生、形成或承担任何超过3,000,000美元的债务,但这些债务不包括:(x) 正常贸易往来中的应付账款;(y) 迪亚米尔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或者(z) 根据迪亚米尔及其子公司现有的信贷安排所承担的借款、信用扩展及其他金融援助相关的债务。此外,在签订本协议时,上述任何债务的再融资行为也不被允许。(ii) 对任何超过3,000,000美元的债务条款进行任何重大修改;(iii) 为任何个人的超过3,000,000美元的借款债务提供担保。
• 向任何个人提供超过3,000,000美元的贷款或预付款,但以下情况除外:(i) 为DiamiR或其子公司的员工、管理人员或董事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费用;(ii) 为DiamiR或其子公司的供应商、顾问和承包商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支付的预付款和定金;(iii) 为DiamiR或其子公司客户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提供的贸易信贷;(iv) DiamiR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相互预付款或其他支付行为。
• 进行任何总计超过300万美元的资本支出,但这些支出必须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资本支出或一系列相关的资本支出;
• 对会计原则或财务会计方法进行任何重大的修改,这些修改会显著影响DiamiR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或经营成果,但此类修改不得违反适用的会计标准或法律法规的要求;
• 以与以往惯例不符的方式,修改或撤销任何税务安排;更改或撤销与税收相关的会计方法,从而导致税收金额显著增加,或者需要提交修改后的纳税申报表,进而使税收负担进一步加重;以与以往惯例不符的方式提交纳税申报表,导致税收金额显著增加;解决或妥协任何重大的税收索赔或债务问题;就任何税收问题签署任何重要的结算协议;放弃任何要求获得税收退还的权利;或者故意采取某种行动或故意不采取某种行动,而这些行动或不行动本应有助于防止、削弱或阻碍企业合并获得预期的税收优惠待遇,除非这种行为是在符合其以往惯例的正常业务范围内所采取的。
• 不得签订任何与继续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
此外,除非合并协议中有特别的规定,或者法律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否则Aptorum不得,也不得迫使其各子公司也这样做。当然,如果DiamiR书面同意的话,情况则有所不同。
• 修改或更改其组织文件,但交易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形除外;
• (A) 宣布、撤销、确定权益证券的登记日期,以及支付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方式;这些资金可以以现金、股票、财产或其他形式分配给任何未偿还的权益证券;(B) 除了由Aptorum公司的股东发起将Aptorum类B普通股转换为Aptorum类A普通股的进程之外,发行、出售、授予或提议发行、出售、授予任何权益证券的情况;此外,在Domestication发行之后,发行Aptorum公司普通股的情况也是如此。不过,Aptorum公司和DiamiR双方同意通过出售和发行Aptorum公司的权益证券来共同筹集额外的资本。另外,双方还同意,对于Aptorum公司权益证券的任何此类出售行为,双方都将进行合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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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并协议约定的日期,Aptorum和DiamiR各自的股份分别将被稀释30%和70%。因此,转换比例需要相应调整,以反映上述股份发行和稀释的情况。此外,根据此条款进行的任何股权证券发行都需要得到DiamiR和Aptorum双方的书面批准。为了明确起见,虽然Aptorum与H.C. Wainwright签订了销售协议,但自2023年以来并未发生任何销售行为,Aptorum目前也没有计划履行该销售协议中的销售条款。另外,尽管Aptorum和Diamir已经讨论了潜在的公开或私人证券交易方案,但目前并没有任何融资计划,而合并过程也不需要任何融资支持;(C) 分割、细分、合并或重新分类任何股权证券,或者修改任何股权证券的条款;(D) 回购、赎回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股权证券,或者提议回购、赎回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股权证券。
• (A) 除被收购方之外,其他各方未能维持其存在或与其他任何实体进行合并、整合或联合;(B) 通过合并、收购、购买股权或拥有该企业的大部分资产等方式,取得任何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协会或其他实体或部门的所有权;(C) 实施或开始任何清算、解散、重组、合并、整合、重组结构、资本重组、改组、公开募股或类似交易(但这些交易不包括上述收购行为)。
• 除了根据DiamiR的书面要求出售或解散Aptorum的子公司之外,不得出售、转让、让与、出租、许可、授予任何权利或权益(包括重要的知识产权),也不得设立或放弃任何留置权,或者无法维护、无法行使或使某些权利失效。此外,还不得处置任何资产、权利或财产。以上规定不适用于:①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向客户出售或许可商品和服务;②根据Aptorum的合理判断,认为过时或其他原因需要处理的库存、有形资产或设备;③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④根据合并协议定义的任何Aptorum“集团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的交易;⑤根据有效且可执行的协议,向特定人员披露Aptorum集团公司的机密信息以维护保密性;⑥Aptorum集团公司内部的交易。
• 授权进行任何资本支出,或者就这些资本支出作出任何承诺,但这些支出必须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内的范畴;
• 向任何其他人提供贷款或预付款(包括向其高管、董事、代理人或顾问提供资金);修改现有的借款或贷款安排,以符合该等人的需求;或者签订任何形式的“维持良好财务状况”协议,以维护其他个人的财务状况。
• 做出、更改或撤销任何重要的税务安排;改变或撤销与税收相关的会计方法,从而导致税收金额显著增加或需要提交修改后的纳税申报表;解决或妥协任何重要的税务索赔或税务责任问题;以与以往惯例明显不同的方式提交纳税申报表;放弃任何要求获得重大税收返还的权利;或者故意采取某种行动或拒绝采取某些行动,而这些行动或拒绝行动本应有助于确保合并企业能够获得预期的税收优惠待遇。当然,这些行为必须是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且符合该企业的以往惯例。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擅自与Aptorum的关联方就任何交易或合同进行相关条款的修改、续签或调整。
• 解决任何待处理或已威胁发生的诉讼问题;
• 承担、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对任何债务负责(无论是直接负责、有条件负责还是其他方式),或者修改这些债务的条款。但以下情况除外:(x) 普通贸易中的应付账款;(y) Aptorum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以及(z) 根据Aptorum及其子公司现有的信贷安排、票据以及其他现有债务所产生的债务关系。此外,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上述债务的任何再融资行为也不属于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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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提供、交付、授予、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任何股权证券,或者设定任何留置权;或者授权或提议发行、提供、交付、授予、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任何股权证券,或设定任何留置权。但上述行为不得包括由非Aptorum集团公司的第三方对Aptorum的股权证券设定留置权的情况。
• 不得进行任何交易、活动或业务操作,也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上述交易、活动、业务操作、合同或协议应当仅与以下情形相关: (a) 与其持续存在的企业实体有关的情况; (b) 由合并协议、其他交易协议所涉及的,或者与履行相关契约或协议有关的情形; (c) 那些属于行政性或辅助性性质的事务。在每种情况下,这些事务都应该是非实质性的。
• 修改任何会计原则、政策、程序或方法(包括那些影响合并资产、负债或经营成果的变更),但必须遵循适用的会计标准或法律法规的要求;
• 除非是在符合以往惯例的正常业务过程中,否则不得修改、变更、同意终止或放弃任何与Aptorum合同相关的权利。
• 未能按照《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以及相应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相关文件或登记手续;
• 从事任何新的业务领域;
• 与任何经纪商、投资银行家或其他人士签订任何合同,且上述人士在相关交易中有权获得任何形式的经纪费、中介费或其它佣金;或者
• 不得签订任何与继续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
合并后公司的治理机制
总部
Aptorum和DiamiR已经达成一致,决定该联合公司的总部将设在DiamiR位于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现有办公地点。
章程与细则
在获得宪章提案的批准之后,Aptorum Delaware宪章将被修改并重新制定成现行宪章的形式。随后,Aptorum Delaware将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的相关规定,将该宪章提交给特拉华州的州务卿进行审批。有关现行宪章及宪章提案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代理声明/章程中的以下章节:“本土化提案(提案2)”以及“股本结构说明——Aptorum Delaware”。
此外,在交割日期之前,Aptorum Delaware将修改并重新制定其公司章程,将这些修改后的章程以附件的形式附在合并协议中,作为证据文件B,同时作为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的附件A。这些修改后的章程将于交割日期生效。
董事会
在合并完成后,合并后的公司董事会将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由DiamiR的主要股东方指定,三名成员则由Aptorum指定。
自生效时间起,Aptorum董事会将任命以下人员为联合公司的董事:Kira Sheinerman博士、MBA学位获得者;Laura A. Philips博士、MBA学位获得者。同时,Aptorum还将任命以下人员为联合公司董事:Ian Huen、Justin Wu以及Douglas Arner。预计Ian Huen将担任……
131
阿尔伊达·米雷斯卡达里博士将被任命为合并公司的董事会主席。而她将作为非投票观察员身份参与合并公司的董事会事务。在合并完成后,Aptorum公司的现有董事会结构将调整为仅由一名董事组成。
Aptorum和DiamiR的主要股东们拥有任命董事的权利,但这一权利仅适用于合并过程的完成阶段。合并完成后,根据合并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全体成员可以通过现任董事的辞职或罢免,或者增加董事会的规模来填补空缺。此外,除了董事会自身行使上述权力之外,所有现任董事的替换、新提名以及再次选举事宜,都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由现任董事会批准,随后提交给合并公司的股东们在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合并完成后,无论是Aptorum还是DiamiR的主要股东,都将不再拥有任命任何董事、提名人或替代董事的权利。
执行管理层
在合并完成后,合并后公司的管理团队将由Aptorum和DiamiR公司原有管理团队的成员组成。具体人员包括:
| 名称 |
标题 |
|
| 伊恩·惠恩 |
首席执行官 |
|
| 加里·安东尼 |
财务总监 |
|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总裁,首席运营官 |
监管审批
SEC及其他相关文件
关于此次合并事宜,各方计划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特拉华州州务卿以及纳斯达克等相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此外,根据相关法规,各方还需向国外或当地政府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
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各方均同意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采取或促使他人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并按照任何适用的法律要求,完成所有必要的、适当的或可行的操作,以促成合并的生效。这包括准备并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注册手续、通知等,以获得任何必要的许可、批准、解除等待期、授权、命令、无异议或批准,以及任何政府部门的豁免许可。此外,还需签署并交付所有必要的文件。
合并完成的必要条件
各方在完成合并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取决于各当事方是否在合并协议签署时或之前,依法放弃履行某些条件。
• 确认驯化提案的通过,以及驯化过程的完成;
• 纳斯达克对本次发行提案的批准;
• 将所有未偿还的Aptorum和DiamiR可转换债务转换为普通股;
• 纳斯达克已经完成了对Aptorum关于发行更多证券的上市申请的审核工作,目前Aptorum的股票仍在纳斯达克上市;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宣布,根据合并协议,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普通股注册声明已生效,该注册声明是以S-4表格的形式提交的。
132
• 联合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构成应遵循DiamiR与Aptorum之间的约定。合并后上任的董事们必须与Aptorum签订雇佣合同;
• Aptorum应在交易完成時に保持一定数量的现金储备和流动资本;各当事方需按照《股东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执行和交付义务。
• 没有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下达过任何禁止此次合并实施的命令;同时,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颁布或实施过任何禁止或使此次合并无效的规定。
此外,Aptorum完成合并义务的履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合并完成之前或之时,这些条件必须得到满足;或者,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ptorum可以放弃这些义务。
• 关于DiamiR在合并协议中所作出的各项陈述和保证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这些陈述和保证应在合并协议签署之日以及交易完成之时生效(除非某些陈述或保证仅适用于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陈述或保证应在该特定日期起才具有真实、完整和正确的效力)。不过,这些情况都需遵循某些特定的重要性标准来进行判断。
• DiamiR必须履行的所有义务的履行情况,以及DiamiR必须遵守的所有协议和承诺的遵守情况。这些情况均应在合并协议签署时或之前得到确认。
• Aptorum收到了DiamiR的一名高管签署的证书,该证书确认了前两项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 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没有任何事件、情况、发展或变化对DiamiR产生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或者将来也不会产生这样的影响。
此外,DiamiR在完成合并义务方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这些条件必须在合并完成之前得到满足,或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免除。
• 在合并协议签署之日以及合并完成之时,Aptorum所作出的各项陈述和保证均为真实且准确(除非这些陈述或保证仅适用于某个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陈述或保证在該特定日期起即视为真实、完整且正确)。不过,这须符合某些特定的重要性标准。
• Aptorum必须履行的所有义务的履行情况,以及根据合并协议,Aptorum在交易完成时或之前所应遵守的所有协议的遵守情况;
• DiamiR收到了Aptorum的一名高管签署的证明文件,该文件确认前两项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 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没有任何事件、情况、发展或变化对Aptorum产生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无论是单独来看还是综合起来考虑,都没有这样的影响发生或预期会发生。
评估或异议者的权利
持有DiamiR普通股的股东,不包括那些投票支持合并的股东,根据特拉华州法律,享有评估权的权利。而Aptorum的股东则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在合并过程中或特别会议上任何需要投票表决的事项上,均不享有异议权或评估权。
133
禁止招揽销售行为
在过渡期间,DiamiR承诺不会采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促使其子公司以及其下属的官员和董事不得提出或鼓励提出任何涉及DiamiR或其子公司的合并、业务整合或其他类似交易的相关提议或建议,这些提议或建议可能会与“合并”计划产生冲突或形成替代方案。此外,DiamiR还承诺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相关讨论、谈判或交易,也不得签署任何包含此类替代方案的协议或文件。如果DiamiR或其子公司及其下属的官员和董事收到任何有关替代方案的提议或信息,该公司承诺立即通知Aptorum,并详细向Aptorum通报相关条款和内容。同时,DiamiR还将要求其子公司及其下属的官员和董事立即停止与任何除Aptorum及其子公司及其下属的官员和董事之外的个人或团体的所有相关谈判或讨论。
在过渡期内,Aptorum承诺不会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合并、业务整合或其他类似交易的行为。同时,Aptorum及其子公司、高管和董事也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起、寻求或鼓励任何此类行为,包括提供机密或非公开信息。此外,Aptorum还将尽合理努力,确保其子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代表也不进行此类行为。如果Aptorum或其任何子公司、高管和董事收到与“替代ListCo交易提案”相关的任何提议或信息,Aptorum承诺立即通知DiamiR,并详细向DiamiR通报相关条款和内容。同时,Aptorum将立即停止与任何个人或团体的所有谈判或讨论,这些个人或团体不包括DiamiR及其子公司、高管和董事。
合并协议的终止
合并协议可以在合并完成前的任何时间被终止,无论是否在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之前或之后。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协议被终止:
• 通过Aptorum和DiamiR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
• 通过DiamiR或Aptorum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如果存在以下情况:(i) 适用的法律或(ii) 政府发布的命令(但排除临时禁令),则会导致以下后果:对于条款(i)和(ii)中的情形,此类命令将永久性地限制、禁止、使合并行为变得非法,或以其他方式阻止合并的完成;而对于条款(ii)的情况,该政府命令应被视为最终决定,不得上诉。
• 如果DiamiR违反了或未能履行其任何承诺、保证或协议,那么Aptorum有权向DiamiR发出书面通知。此类违反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可能导致任何成交条件无法得到满足;或者,即使该问题可以在终止日期之前得到解决,但DiamiR在收到Aptorum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仍未能解决问题。不过,如果Aptorum当时严重违反了其任何承诺、保证、协议或其他条款,则Aptorum无权终止合同。
• 如果Aptorum或Merger Sub违反了其任何承诺、保证、契约或其他协议,并且这种违反或未履行行为会导致交易条件的无法达成,且这种问题无法通过补救措施来解决,那么DiamiR可以通过书面通知要求Aptorum或Merger Sub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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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约或不履行行为可以在终止日期之前得到纠正,那么Aptorum或Merger Sub有责任在从DiamiR收到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采取纠正措施。不过,如果DiamiR此时严重违反了其任何承诺、保证、契约或其他协议,那么它就没有权利提出终止请求。
• 如果DiamiR未能获得股东们的批准,那么Aptorum必须通过书面通知通知DiamiR。
• 如果Aptorum在召开的特别会议上(或在其股东大会结束后),未能获得股东们的批准,那么DiamiR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Aptorum。
• 如果交易未能在终止日期或之前完成,则应由Aptorum或DiamiR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终止日期”指2026年6月30日;不过,如果Aptorum和DiamiR双方书面同意,则终止日期可以延长。
如果合并协议因非由于DiamiR的违约或不履行行为而终止,且Aptorum在过渡期内通过发行股权证券筹集了资金,那么Aptorum同意向DiamiR支付一笔费用,该费用的金额等于以下较高的一项:(i) Aptorum在协议终止之日所拥有的现金金额的70%;(ii) 2,000,000美元(“终止费”)。如果合并协议确实因上述原因而终止,且Aptorum在过渡期内并未通过发行股权证券筹集到任何资金,那么各方均应承担与合并及相关交易相关的所有费用。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与保险
根据合并协议,在交易完成之后,Aptorum将为其所有过去和现在的董事及高管人员(“受保护方”)提供赔偿,免除他们因任何诉讼、索赔或调查而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包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受保护方垫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不过,受保护方必须事先同意,将那些经有管辖权的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其无权获得的款项返还给相关方。上述赔偿适用于与交易完成时或之前发生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索赔、诉讼、调查或纠纷相关的各种费用、损失、索赔、损害赔偿金、负债以及通过和解方式支付的金额,无论这些费用、损失、索赔、损害赔偿金、负债或金额是在交易完成之前还是之后提出的。
在交割之前,Aptorum应购买一份或更多不可取消的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保单。这些保单将在交割后由DiamiR自行续保,以覆盖在交割日期或之前发生的任何事件、行为或疏忽,包括与合并协议及相关交易相关的所有事项。该保险保单的受益人包括所有在交割日期或之前担任DiamiR董事或高管的人员。DiamiR应在交割后继续维持该保险保单的有效状态。
如果Aptorum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整合,那么Aptorum将不再是该合并或整合后的存续企业。同时,Aptorum将所有或部分资产转移给其他实体时,必须确保其子公司也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Aptorum的继承者能够继续承担相关的赔偿义务。
相关协议
在合并过程中,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具体包括管理服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投票与支持协议以及股东协议。这些协议均作为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的附件予以附上。虽然这些实体本身是上述协议的签署方,但DiamiR公司的某些员工可能拥有额外的利益关系。Sheinerman博士是H.C. Wainwright & Co., LLC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该公司与DiamiR公司之间存在财务咨询协议,根据该协议,Wainwright公司将担任DiamiR公司在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此外,Kira Sheinerman博士持有Aptorum公司A类普通股的份额不足1%,她将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DiamiR公司的现任首席执行官是Mireskandari博士和Anthony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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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司的执行管理层还将任命一名首席运营官和一名首席财务官。在双方继续努力满足合并所需的各项条件时,他们决定将合并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终止日期从原定的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双方签署了管理服务协议的修正案,将协议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并將每月的管理服务费用提高到105,000美元;2026年3月,双方又签署了一项修正案,将协议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修正案”)。
管理服务协议
在合并协议生效之际,Aptorum Therapeutics与DiamiR签署了一份管理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Aptorum Therapeutics需每月向DiamiR支付87,500美元的服务费用,并承担DiamiR的部分运营成本。作为交换,DiamiR的董事和员工将为Aptorum Therapeutics提供相关服务,以开发一种能够早期检测胶质母细胞瘤病情进展的诊断测试。这些人员的职位如下,具体职位可能会根据协议进行调整:Alidad Mireskandari,总裁或首席执行官;Gary Anthony,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Gyanendra Kumar,检测开发部门副总裁;Kenny Ablordeppey,检测开发部门主管;Jacob Goldman,数据科学家;Sydney Finkelstein,医学总监。
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在合并协议生效之际,DiamiR、DiamiR LLC和Aptorum Tehrapeutics应签订一份特定的临时专利与技术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和DiamiR LLC将以非独占方式将其各自的知识产权授权给该公司,同时需支付5,000美元的预付款,以及每月1,200美元的许可费,这些付款将持续到合并完成或2026年6月30日之间的任一日期。
投票与支持协议
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伊恩·胡恩拥有公司总投票权的86.71%,他在签署合并协议的同时签署了支持该协议的承诺书。根据这份协议,他同意投票支持合并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交易。伊恩·胡恩在签订此协议时并未获得任何补偿。
股东协议
在合并完成后,Aptorum与DiamiR的股东将签署一份股东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至少为以下两种情况中的较早一种:(i) 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后;(ii) DiamiR的股东实际持有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数量达到合并后公司当时在市面上的股票总数至少25%之时。这种实际持有股份的情况被称为“DiamiR股东实际持股情况”;该期限则被称为“任命期”。双方同意,在任命期内,他们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五人。此外,DiamiR的联合创始人兼股东Kira S. Sheinerman及其关联方有权提名两名董事候选人进入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其中至少有一名候选人的独立性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条(c)(2)(A)款的要求。当然,DiamiR股东的实际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6%。同时,DiamiR的关联方还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进入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但这一提名人的持股比例也必须不低于25%。
关于联合公司的董事选举: (1) DiamiR的每位股东均同意将其在联合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投票给相应的主要股东代表; (2) 对于非主要股东代表的候选人选举, (a) 在Aptorum于2027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DiamiR的每位股东均同意根据联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的建议来投票; (b) 从2027年股东大会开始,以及此后每次年度大会上: (i) DiamiR的每位股东均有权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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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权自行决定投票支持联合公司的所有股份,但必须提名一名非主要股东指定人的候选人;如果构成联合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五人,那么额外的提名人数应相应增加。这些额外的提名人(每名或多名提名人,均称为“主要股东提名人”)将自动获得额外的投票权。对于非主要股东提名人或主要股东提名人的选举,每位股东都应按照与联合公司其他股东相同的方式,以相同的比例来投票,但DiamiR的股东对其在联合公司中的股份则无需进行投票或采取行动。对于联合公司其他提案或决议的投票,DiamiR的每位股东均可自行决定如何投票其持有的联合公司股份。
此外,DiamiR还将任命Alidad Mireskandari为合并公司董事会的无投票权的观察员。该观察员的任期自合并完成之日起开始,最长可达以下期限之一:(i) 自合并日期起两年后;(ii) 观察员死亡、丧失行为能力、退休或辞职之后;或者(iii) 由合并公司中大多数被指定为主要股东董事确定为止。
此外,只要DiamiR股东的实际控制权占比达到25%以上,合并后的公司在进行某些重大决策时,必须获得DiamiR主要股东的书面批准。这些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⑴ 合并后公司或其任何重要子公司的自愿解散、清算或破产;⑵ 在六个月内发行超过合并后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10%的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证券;⑶ 对合并后公司管理文件的任何修改,而这些修改可能会对公司主要股东或合并后公司履行《股东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产生不利影响;⑷ 任何资产收购、出售、合并或整合行为;⑸ 更换合并后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财务总监。
如果在任何时候,DiamiR公司的实际股东持股比例低于25%,那么这些主要股东就无权再提名任何候选人进入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也无权对《股东协议》中规定的重大企业决策进行否决。
韦恩赖特金融咨询协议
2025年7月7日,在经过DiamiR首席执行官的审议、审核和批准之后,DiamiR与H.C. Wainwright & Co., LLC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Wainwright将被任命为DiamiR在与Aptorum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作为对服务的补偿,在合并完成后,Wainwright将获得普通股购买权证,可以购买相当于50万美元的合并公司普通股股份,该金额由合并公司合并日的收盘价除以50万美元得出。这些权证的行使价格为每股0.01美元,有效期为五年。举例来说,由于最终获得的权证是基于合并公司的收盘价计算的,因此根据2025年12月31日Aptorum类A股股票的收盘价,Wainwright将获得最多可购买247,525股合并公司普通股的权证。如果DiamiR(或合并公司)在合并协议签署后90天内完成一项或多项融资交易,且总融资额至少为400万美元,那么Wainwright将获得25万美元的现金报酬。这笔款项将以权证的形式支付,数量相当于上一句中提到的25万美元的权证数量(如果之前已经发放了权证,则这些权证将被取消)。此外,Wainwright还将获得与财务顾问服务相关的合理费用报销,包括法律费用等。截至2026年3月30日,Wainwright尚未产生任何实际支出。DiamiR的联合创始人Kira Sheinerman目前担任Wainwright的董事总经理,她将被任命为合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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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ptorum的信息
我们是一家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发现、开发并商业化能够治疗那些存在医疗需求但尚未被满足的疾病的治疗方法。我们的重点领域包括肿瘤学(包括罕见肿瘤适应症)和传染病领域。
目前,该公司将所有精力集中在研发工作上,因此不再提供任何治疗服务。虽然该公司未来可能会开始提供治疗服务,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它仅专注于一个业务领域。
我们的目标是在多种疾病/治疗领域开发一系列新颖且经过重新应用的疗法以及诊断技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策略包括:(有关我们策略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业务概述——我们的战略”)
• 在多种疾病/治疗领域里开发新的治疗方法和诊断手段;
• 选择性地扩展我们的产品组合,引入那些有可能获得“孤儿药认定”的潜在产品,或者能够满足当前未得到满足的医疗需求的产品;
• 与顶尖学术机构及CROs合作;
• 扩展我们的内部药物研发中心;
• 利用我们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经验以及商业网络资源;
• 获取并利用政府拨款来资助项目的开发工作。
我们已将大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我们的重点项目。这些项目分别是ALS-4和SACT-1。在2023年3月,我们宣布已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ALS-4项目的申请准备工作进行了沟通。同样在2023年3月,我们还宣布已成功完成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SACT-1项目第一阶段结束会议的讨论。FDA总体上同意了我们关于SACT-1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临床试验的CMC策略以及临床开发计划。至于ALS-4项目第二阶段临床试验以及SACT-1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临床试验的推进时间和范围,则取决于能否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并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公司正在积极寻找能够提供财务支持及临床经验的战略合作伙伴,以推动这些具有前景的治疗项目的发展。
在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决定精简运营流程,暂停了一些非核心的研发项目。这一举措旨在优化资源分配,将精力集中在那些最具商业潜力和社会效益的核心项目上。这一决策符合我们提升股东价值的承诺,有助于我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效实现核心目标。
在2017年3月之前,该公司主要在美国进行对早期阶段的医疗保健相关企业的被动投资。不过,自那以后,我们停止了进一步的被动投资活动,并计划在适当的时间内退出所有此类投资组合,以便将资源集中在当前的业务上。
主导项目
我们通过多个子公司来负责各种候选药物的研发工作。每个候选药物都在相应的子公司中进行研究,这些子公司的研究领域与正在开发的候选药物相关。我们把这些子公司称为“项目公司”,而它们所研发的产品或领域则被称为“重点项目”(例如ALS-4和SACT-1)。选择某个候选药物是基于我们对该药物的市场潜力的评估、开发该药物所需的科学专业知识,以及我们的整体企业战略——包括我们在该项目上投入的人力和资金能力。
为了推进我们目前的一系列项目,我们的项目合作伙伴与多家大学以及各类许可机构签订了标准许可协议。这些协议的内容大体上都是相同的,这种协议形式常见于早期生命科学领域的创新成果所签订的许可协议中。这些条款通常包括全球范围内的许可权限、适用的治疗领域、前期付款金额、特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率、二次许可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发生特定事件时的支付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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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及/或监管方面,项目公司必须遵守某些义务(这些义务可能包括具体的审查要求),同时还需要完成一系列活动或达成一定的成果以满足这些要求。此外,我们的项目公司可能需要获得许可方的同意才能将这项发明进行二次授权。我们主要项目的许可条款将在下文详细说明。虽然我们的子公司Acticule仍继续与Versitech合作,共同授权ALS-4专利(Versitech是香港大学的授权方),但无论是我们还是我们的子公司,目前都没有与这些实体进行任何研究或合作项目。因此,目前我们唯一的活跃许可协议就是与Versitech签订的这份协议。
一般来说,药物研发过程包括临床前阶段和临床阶段。而临床前阶段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 目标识别与选择:所谓“目标”,指的是那些在某种疾病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天然存在的细胞或模块化结构。这些药物将针对这些目标进行研发。不同疾病领域的目标验证技术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体外实验、计算机模拟分析,以及使用全动物模型等方法。
• 候选化合物的发现:在“目标识别与选择”阶段之后,会开展化合物筛选工作,以此作为候选化合物的发现过程的一部分。对于不同的研究人员或公司来说,“候选化合物”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但在本文中,我们将候选化合物的发现过程定义为寻找一种或多种具有预期活性的小分子的过程。可以通过一种或多种方法来识别这些候选化合物,具体方法的选择取决于目标对象以及是否存在任何先前的相关信息。
• 候选化合物的优化:在药物发现过程的这一阶段,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在保留现有候选化合物所具备的优良特性基础上,对其结构进行改进或修正,从而制备出适用于临床前试验的候选药物。例如,通过优化化学结构来提升药物的疗效、降低毒性、改善药物的代谢、吸收及药代动力学特性等。
• 支持CTA的研究:包括所有必要的研究内容,如GLP规范下的毒理学研究、药理学与疗效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体外代谢研究、CMC相关研究等。这些研究的数据将被用于CTA的提交过程中。
• 临床试验准备研究:包括所有必要的研究内容,如GLP规范下的毒理学研究、药理学与疗效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体外代谢研究、CMC相关研究等。所有这些研究的数据都会被用于临床试验的申报过程中。
• 体外验证:在这个阶段,会评估候选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具体是在细胞水平上进行的。
• 体内验证:在这个阶段,会在动物模型中评估候选药物的疗效、安全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性。
• 文件准备与提交: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需提交给不同的部门,如药物审批委员会、临床部门、非临床部门等。这些文件需要经过审核、批准,并进行最终检查后,才能提交给相关监管机构。
人体临床试验通常分为三个连续的阶段进行,这些阶段可能会相互重叠或合并在一起。
• 第一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包括将新型试验性药物首次用于人体实验的过程。这些研究受到严格监控,通常会在健康志愿者身上进行,但也会在患者身上进行部分试验。这些研究的目的是了解该药物在人体内的代谢和药理作用、不同剂量下的副作用情况,以及尽可能获得关于药物有效性的初步数据。在第一阶段,需要获取关于药物药代动力学和药理作用的充分信息,从而为设计严谨、具有科学依据的第二阶段研究做好准备。此外,这一阶段的研究还涉及对药物代谢机制、结构-活性关系以及药物在人体内的作用机制的探讨。同时,这些研究还会确定哪些试验性药物可以被用作研究工具,以探索生物现象或疾病过程。参与第一阶段研究的受试者数量因药物种类而异,但通常在20到80人之间。
139
• 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包括早期的对照临床试验,旨在获取关于该药物在特定疾病或病症患者中的有效性的初步数据。这一阶段的测试还有助于了解该药物常见的短期副作用及相关风险。第二阶段的研究通常具有严格的对照组,被密切监控,且涉及的患者数量相对较少,一般大约在几百人左右。
• 第三阶段研究属于扩展性的对照试验与非对照试验。这些研究在获得第二阶段研究中的初步有效证据之后进行,其目的是收集更多关于药物效果与安全性的信息,从而评估该药物的整体利弊关系。第三阶段研究旨在为将研究结果推广到普通人群提供依据,并将这些信息体现在药品说明书上。通常,第三阶段研究会涉及数百到数千名受试者。即使我们得出结论认为该药物是安全的,相关监管机构(如FDA)也可能不认可我们的数据;最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将由FDA或外国相关监管机构在审批过程中进行确认。
SACT-1项目也包含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试验。第一阶段主要专注于安全性、剂量范围研究以及小规模人群(20-80名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而第二阶段则会将研究范围扩大到神经母细胞瘤患者,以评估药物的初步疗效及短期风险。由于SACT-1是一种重新开发的药品,原本是用来治疗HIV/AIDS的,因此第二阶段的研究对于评估其疗效和安全性非常重要。采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联合进行的设计可以加快研发进程,因为可以在同一项试验中同时完成安全性和疗效评估。此外,还有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联合试验的设计,这种设计结合了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试验的优点,有助于简化研发流程。目前我们预计在完成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试验后,不会为ALS-4项目单独开展第三阶段试验。我们预计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为ALS-4项目的第二阶段试验以及SACT-1项目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试验获得合作方支持并获取资金支持。我们计划在2027年前提交ALS-4项目的临床试验申请,并在获得资金支持后尽快开始第二阶段试验。如果需要额外的资金,我们将尽力以最有效的方式筹集这些资金。(参见风险因素:“我们的审计师对我们的持续经营能力表示严重怀疑。我们可能无法以有利的条款获得额外的资金。”)
我们的非治疗性项目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 开发与测试:初步的概念验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 产品优化:对产品进行改进或调整,使其更具吸引力。
• 临床验证:通过临床或患者样本来确认某项技术的性能。
• 商业化前的准备工作:在商业化之前需要完成的一系列后勤工作。
• 制剂制备:将活性成分及辅料/添加剂混合在一起,制成可供销售的剂型。
• 商业化:将新产品或生产方法引入商业领域的过程——使其能够在市场上销售。

注意:这些时间线仅作为暂定安排,实际进展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些项目将在临床开发阶段被视作与制药公司的合作项目来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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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注意到,SACT-1和ALS-4项目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试验的启动与完成时间,以及后续商业化进程,都取决于资源的可用性。目前,我们缺乏足够的资源来独立完成这些步骤。因此,我们推进这些候选产品的能力,依赖于通过合作伙伴关系获得更多资金,以及目前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本。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实现这一目标。
ALS-4:一种用于治疗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的小分子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
正如病毒一样,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流感病毒也逐渐对用于治疗它们的药物产生了抗药性。某些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结核分枝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也成为了“超级细菌”——它们已经对许多现有的治疗药物产生了抗药性,使得这些治疗方法在许多情况下变得无效。MRSA就是这样一种细菌,它是一种革兰氏阳性细菌,在基因结构上与其他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株有所不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MRSA可以引起多种疾病,从皮肤感染和败血症到肺炎和血液感染不等。据估计,大约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33%)的鼻子里携带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而通常并不会出现任何症状;而大约每两百人中就有两人(2%)携带MRSA。(来源:https://www.cdc.gov/mrsa/tracking/index.html)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都可能携带MRSA。
大多数MRSA感染发生在那些曾在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工作的人身上,例如养老院和透析中心(来源:https://www.mayoclinic.org/diseases-conditions/mrsa/symptoms-causes/syc-20375336)。这种感染被称为“医疗相关MRSA”感染。医疗相关MRSA感染通常与侵入性操作或设备有关,如手术、静脉导管或人工关节等。另一种类型的MRSA感染被称为“社区相关MRSA”感染,这类感染通常发生在健康人群中。这种感染通常开始时表现为疼痛的皮肤脓肿,并通过皮肤接触传播。大约85%的严重MRSA感染属于医疗相关感染(https://www.cdc.gov/media/pressrel/2007/r071016.htm)。社区相关MRSA感染的发病率因人群和地理位置而异。在美国,每年有超过94,000人患上严重的MRSA感染,约19,000名患者因此死亡(https://www.cdc.gov/media/pressrel/2007/r071016.htm)。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数据,2011年,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MRSA引起的医疗相关感染占所有感染的11%(来源:http://www.healthcommunities.com/mrsa-infection/incidence.shtml)。在美国,每年约有四分之一的住院患者至少会感染一次MRSA(N Engl J Med. 2014, 27;370(13):1198-208)。2011年,美国共有超过80,000例MRSA感染病例,导致11,285人死亡(来源:https://edition.cnn.com/2013/06/28/us/mrsa-fast-facts/index.html)。事实上,严重的MRSA感染最常发生在住院治疗期间或之后不久。2011年,有超过290,000名住院患者感染了金黄色葡萄球菌,其中约126,000例与MRSA有关(来源:http://www.healthcommunities.com/mrsa-infection/incidence.shtml)。
ALS-4是一种小型药物分子,其作用目标是那些由细菌基因产生的物质。这些基因产物有助于细菌在体内的成功定植和生存,或者会对人体系统造成损害。这些细菌基因的产物被称为“毒力因子”。针对细菌的毒力因子进行干预,是一种替代性的抗菌疗法方式,有望有效应对抗生素耐药菌的出现及其日益严重的传播问题。
香港大学的Richard Kao教授(同时也是Acticule项目的创始人及首席研究员,以及ALS-1、ALS-2、ALS-3和ALS-4这些药物的发明者)提出了一种高效筛选具有抑制病原体活性的化合物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他成功发现了ALS-1、ALS-2、ALS-3和ALS-4这些药物。
ALS-4针对的是一种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MRSA)在体内的生存至关重要的酶。这种酶参与了Staphyloxanthin的合成过程,这是一种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衍生菌株产生的类胡萝卜素色素,它赋予了细菌特有的金色外观。这种色素被证明是促进细菌入侵的重要因素,同时还能使细菌抵抗活性氧和中性粒细胞的攻击。换句话说,具有色素的细菌能够增强其对宿主免疫防御系统的抵抗力。如果证明ALS-4能够在面对对现有抗生素具有抗性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时发挥有效治疗作用的话,那么ALS-4或许真的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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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明者Richard Kao教授的研究,ALS-4在体外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色素生成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如图1所示。其IC50值等于20纳摩尔,即该药物的浓度足以抑制生化过程最大反应强度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抑制作用表现为金色色素生成的减少。
图1

图1:化合物ALS-4对色素的抑制作用:在不同浓度的ALS-4存在下,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中的金色色素——链丝孢霉素的抑制作用
ALS-4在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小鼠模型中的疗效
一家第三方合同研究机构进行的研究评估了ALS-4在修复被MRSA感染的开放性伤口方面的效果。该研究使用了每个治疗组5只小鼠来测试其治疗效果。与局部使用2%的莫匹罗星或口服100毫克/公斤的利奈唑胺(每日两次)相比,口服给药方式显示出更好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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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ALS-4的剂量设定为每天两次,每次30毫克/千克时,能够显著改善伤口愈合情况。具体来说,在研究的第7天结束时,使用ALS-4组的伤口闭合率为63.8%,而口服利奈唑胺组的伤口闭合率仅为48.4%,局部使用莫匹罗星组的伤口闭合率则仅为43.2%。这些结果可以在下面的图表中看到。(图2)
在研究期间,作为安全性监测指标,对动物的体重进行了定期跟踪。在ALS-4治疗组中,并未观察到任何显著的不良反应或安全问题。这项研究旨在验证该疗法的有效性,随后在申请注册阶段还会进行全面的毒性评估工作。
图2

____________
* 非配对学生t检验,p<0.05
图2:在小鼠模型中,对ALS-4在治愈被MRSA感染的开放性伤口方面的效果进行的研究结果
ALS-4在菌血症小鼠模型中的疗效
在另一轮体内实验中,由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负责实施。实验采用非致命性MRSA菌血症小鼠模型,这些小鼠被分别给予不同剂量的ALS-4:从0.3毫克/千克开始,最高可达30毫克/千克,每日两次,持续7天。与此同时,另一些小鼠则仅接受万古霉素治疗,剂量为3毫克/千克,通过静脉注射方式给药;还有一组小鼠则未接受任何治疗。
在第七天的研究结束时,ALS-4显著降低了肾脏、肺、肝脏和脾脏等主要器官中的细菌数量。这一结果比2020年2月公布的体内实验结果更为显著(非配对t检验,p<0.05)。
通过体重监测以及主要器官的组织病理学评估,可以初步判断安全性。根据合同研究组织进行的组织病理学评估结果显示,与对照组相比,ALS-4组和万古霉素组在肺部病变的严重程度上并无显著差异(非配对学生t检验结果表明p>0.05)。同样,在肾脏病变的严重程度方面,试验组与非感染组之间,以及试验组与对照组之间也未见统计学上的差异(非配对学生t检验结果表明p>0.05)。这些研究旨在验证概念的正确性并收集相关疗效数据;后续的药物研发阶段还将进行全面的毒理学评估。
在致命性MRSA菌血症大鼠模型中,ALS-4显著提高了存活率(56%,而对照组为0%)(见图3a);在非致命性MRSA菌血症大鼠模型中,ALS-4则使得细菌载量减少了99.5%(与对照组相比)(见图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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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a

图3a:在MRSA生存研究中采用口服方式给药ALS-4
图3b

图3b:在非致命性菌血症模型中,ALS-4的口服给药方式
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这是一种用于估算样本中存在活细菌数量的单位。
在2020年第四季度,我们向加拿大公共卫生署提交了关于ALS-4的临床试验申请。ALS-4是一种口服小分子药物,用于治疗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感染。2021年1月,ALS-4获得了加拿大公共卫生署的批准,可以开展一期临床试验。2021年3月,我们宣布已对第一位人体受试者进行了ALS-4的一期临床试验给药试验。2022年1月,我们又宣布一期临床试验已经圆满完成。这项一期临床试验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研究,旨在评估口服ALS-4在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性。单剂量递增研究和多剂量递增研究均已完成,共涉及72名健康受试者,且没有任何受试者出现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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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体征方面没有显著的临床变化。2023年3月,我们宣布已经完成了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的预注册讨论工作。这些讨论主要围绕ALS-4药物针对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的总体开发计划,该药物最初是用于此类疾病的治疗。
由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整体开发策略给予了积极反馈,我们正着手提交ALS-4的临床试验申请,旨在开展第二阶段临床研究,以评估ALS-4在患者中的疗效。第二阶段临床研究的推进时间和范围将取决于能否获得合适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及足够的资金支持。公司正在积极寻找能够提供资金支持和临床经验的战略合作伙伴,以帮助推进这些第二阶段临床研究。
专利许可
2017年10月18日,该公司的子公司Acticule与HKU的授权机构Versitech Limited签署了独家许可协议,涉及ALS-4项目。随后在2018年6月7日,双方对该独家许可协议进行了首次修订;而在2019年7月10日,双方又对该许可协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2019年1月11日,Acticule公司与Versitech Limited签署了第二项许可协议,涉及ALS-4项目。根据该协议,Acticule独家获得了对原许可发明中某些由香港大学研发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许可。
根据这些独家许可协议,我们获得了独占权,可以再授权他人使用这些许可专利来开发、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相关产品。这些许可适用于全球范围,其涵盖的内容包括针对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的治疗或预防,以及细菌毒力的控制。
在签订许可协议时,我们需要支付一定的前期费用。我们需向被许可产品的总销售额支付不到10%的特许权使用费,此外,我们还需支付从次级许可方获得的次级许可费的一部分——具体比例因情况而异。此外,我们还同意支付一些阶段性付款:一旦达到某些监管目标,即可获得最多100万美元的付款;这些目标包括提交新药申请、完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临床试验、提交新药注册申请并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另外,一旦达到某些销售目标,还可以获得最多780万美元的付款,这些目标包括首次商业化销售以及在一个司法管辖区内的年度净销售额达到或超过1亿美元。
根据授权协议,Acticule成为了两项待审的美国非临时专利申请以及两项PCT专利申请(现已失效)的独家许可持有者。在这些PCT专利申请失效之前,我们已在欧洲专利局各成员国、中国以及其他12个司法管辖区提交了相关申请。这些发明的具体内容包括:“影响色素生成的化合物以及治疗细菌性疾病的方法”。
Acticule有权在未经Versitech Limited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授予许可证。同时,Acticule可以将这些许可证转让給与业务相关的任何继承人。如果Acticule对被许可的技术进行了改进,但这一改进并不包含任何被许可专利的内容,那么Acticule仍拥有对该改进的所有权。不过,Acticule必须向Versitech Limited授予一项非独占性的、免费用的许可证,该许可证仅用于学术和研究目的。
这些独家许可协议将持续有效,直到所有相关专利的授权期限结束(请参考“知识产权”部分中的专利到期日期信息)。Acticule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这些许可协议。如果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SACT-1:一种被重新利用用于治疗神经母细胞瘤的药物
药物重新定位是一种策略,旨在为已获批准或处于研究阶段的药品寻找新的适应症。这种策略被认为是一种成本较低的药物商业化方法,因为所采用的都是已经获得批准、并被相关监管机构证明对人体安全的药物,同时还能探索新的治疗靶点。(Ashburn, T. T. & Thor, K. B. 药物重新定位:发现并开发现有药物的新用途。Nat. Rev. Drug Discov. 3, 673–683, 2004)。虽然这种方法可能有一些优势,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外国监管机构仍需对每一种新适应症进行单独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这种评估必须经过正式的审批程序,因此无法保证该药物在新适应症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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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重新用途的一个优势在于其较低的开发风险,这得益于原药的安全性和毒性特性,以及与水溶性、吸收、分布和代谢相关的其他性质。因为已经获得批准并上市的药物,其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性通常都已经得到了充分验证;不过,原药物在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方面的良好表现并不能保证新用途下的安全性。由于同样的原因,药物的开发时间也会缩短,因为无需重复进行全部的安全性评估工作。因此,药物重新用途的方法因其卓越的风险管理、较小的资本投入以及更快的财务回报而显得非常具有吸引力。(Sudeep Pushpakom等,《药物重新用途:进展、挑战与建议》,《自然-药物发现》杂志,2019年,第18卷,第41-58页)
重新利用现有药物进行研发的成本估计约为3亿美元,这一费用仅为新药开发成本的一小部分。(Nosengo, N. 能否让旧药焕发新生?《自然》杂志,534期,314-316页,2016年)。
总结来说,药物重新应用具有以下潜在优势:
• 安全性评估:根据《Drug Discovery World》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https://www.ddw-online.com/the-benefits-of-drug-repositioning-1779-201104/),使用已经获得批准用于特定用途或已在大规模后期试验中得到验证的现有药物,可以降低开发新适应症时的风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相关国外监管机构必须通过正式的审批流程来确认这些新适应症的疗效和安全性。因此,即使某种药物之前已被批准用于其他用途,或在之前的临床试验中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表现,但其在新适应症下的疗效和安全性也无法得到保证。
文章还指出,安全性问题约占药物在临床试验中失败原因的30%。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定位的药物可能比完全新的药物具有优势,因为它们可以借助已有的安全性数据来进行评估。不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监管机构仍需对这些药物在新适应症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而现有的安全性数据并不能保证这些药物能够被批准用于新的用途。
• 节省时间:由于重新定位的药物在开发新适应症时可以利用已有的数据,包括疗效和毒性研究等方面的信息,因此开发过程通常比全新药物的研发要快。而开发一种全新的化学实体则可能需要10到17年的时间,具体取决于适应症的不同。(Roin, B. N. 解决新药用途问题,2013年)。对于从事药物重新定位的公司来说,从化合物鉴定到产品上市的过程大约需要3到8年。(Walker, N. 2017年12月7日,《通过重新定位、重新设计和抢救性开发来加速药物研发》。来源:https://www.pharmoutsourcing.com/Featured-Articles/345076-Accelerating-Drug-Development-Through-Repurposing-Repositioning-and-Rescue/)
• 节省成本:除了节省时间之外,节省资金也是该策略的重要优势。重新推出一款经过定位调整的药物的平均成本约为840万美元;而重新推出一种现有药物的新剂型并以原有适应症销售的话,平均成本则高达4130万美元。考虑到新化学实体药物的开发成本通常超过13亿美元,因此成功将一款经过定位调整的药物推向市场所需的投资成本,实际上仅为标准化学实体药物开发的约1/160左右。(https://www.ddw-online.com/the-benefits-of-drug-repositioning-1779-201104/)
• 对外授权的可能性:根据《Drug Discovery World》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https://www.ddw-online.com/the-benefits-of-drug-repositioning-1779-201104/),一些制药公司正在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将那些因商业原因而被搁置的候选药物进行对外授权。这些候选药物可能在某些方面并不具备安全或有效的特性,即便它们已经通过了临床试验,并在临床研究中显示出良好的效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任何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工作应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负责。即使一种药物之前已被批准用于某种适应症,它仍然需要经过FDA的审批流程,才能被批准用于新的适应症。因此,某种适应症的批准并不能保证该药物也能被用于新的用途或适应症。
• 较低的失败率:根据BCC Research的研究,重新使用的药物的审批率接近30%,这一比例高于新药物申请的审批率。(Front Oncol. 2017; 7: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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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药物重新定位方法具有潜在的优势,但也需要考虑一些重要的限制因素。无法保证现有的临床数据足以满足新用途的注册审批要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外国监管机构可能会要求进行额外的试验来验证新药在新型用途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即便我们认为某种新用途是安全的,相关监管机构仍可能不接受我们的数据;最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由FDA或其他外国监管机构在审批过程中进行确认。在这种情况下,研发时间可能会延长,成本也可能超出预期,从而削弱这种重新定位方法的优势。此外,目前还缺乏系统性的方法来识别最佳的重新定位机会。尽管药物重新定位方法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它仍然伴随着巨大的研发和监管风险,上述潜在好处可能在实践中无法实现。另外,药物的安全性完全由FDA负责监管,任何关于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的声明并不能保证这些药物在不同适应症下的安全性或有效性。
SACT-1是首个通过Smart-ACT®药物发现平台重新开发的候选药物。该药物是公司的专有技术之一。被批准使用的药物名为利匹韦林,我们将其称为“参考药物”。这种药物最初是用于治疗HIV/AIDS的。其作用机制是抑制HIV的反转录酶——这种酶是HIV将RNA转化为DNA的关键工具,而这一过程对于病毒的复制以及病毒整合到宿主细胞基因组中至关重要。通过利用Smart-ACT®药物发现平台,我们将这种参考药物重新应用于神经母细胞瘤的治疗领域。神经母细胞瘤是一种罕见的癌症,属于孤儿病范畴,通常发生在某些类型的神经组织中,最常见于肾上腺、脊柱、胸部、腹部或颈部,主要见于儿童,尤其是5岁及以下的儿童。对于高风险群体来说,每年新增患者中约有20%属于这一群体,目前该疾病的5年生存率约为40-50%,数据来自美国癌症协会的报道(https://www.cancer.org/cancer/neuroblastoma/detection-diagnosis-staging/survival-rates.html)。目前,高风险患者的药物治疗费用通常高达20万美元,这包括了全部6个疗程的费用(https://www.cadth.ca/sites/default/files/pcodr/Reviews2019/10154DinutuximabNeuroblastoma_fnEGR_NO REDACT-ABBREV_Post_26Mar2019_final.pdf)。此外,大多数儿科患者往往无法耐受或无法从相关化疗中存活下来。不过,随着更多临床研究的开展,SACT-1候选药物或许能够结合标准化疗方案,从而发挥协同作用,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
在我们的研究中,发现SACT-1对多种神经母细胞瘤细胞系均有效,其中有两种细胞系是MYCN扩增型细胞,这类细胞属于高风险神经母细胞瘤患者群体。此外,通过 bliss评分来量化药物相互作用的程度后,Aptorum集团发现SACT-1与传统化疗方案在体外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见图4),这表明SACT-1有可能提升化疗的疗效或降低其用药剂量。
图4

图4:SACT-1与传统化疗在体外联合使用时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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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我们的研究中发现,啮齿动物模型下SACT-1的最大耐受剂量高于400毫克/公斤。这一数值高于标准化疗药物的MTD值,例如紫杉醇(20-30毫克/公斤)和顺铂(6毫克/公斤)。根据我们对已批准产品的现有信息的观察,在获得FDA批准的情况下,505(b)(2)申请可以部分基于已批准产品中的现有信息,或者文献中的数据。不过,通常来说,申请人仍需进行一期桥接研究,以比较参考药物和已有的安全有效性数据。在之前的临床研究中,当剂量达到150毫克/天时,死亡率为0%。另外,已批准产品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也已得到报道(见表2)。Aptorum利用了由Janssen Pharmaceutica NV进行的第三方利匹韦林HIV/AIDS试验中的SACT-1安全数据;Aptorum还自行开展了针对神经母细胞瘤的临床前研究。
表1:在人类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参照药物的安全性数据。该表的数据来源于Tibotec公司资助的rilpivirine二期b阶段研究(NCT00110305)。所有不良事件的相关信息可以在2010年发表于《AIDS》杂志的论文中找到,论文的DOI为:10.1097/QAD.0b013e32833032ed。

临床不良事件及其解决方式
利匹韦林在所有剂量水平下均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特征(25毫克、75毫克和150毫克)。大多数不良反应属于轻度至中度,并且在研究过程中逐渐消失。
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研究人员确定,至少部分与瑞普维林相关的2至4级不良反应包括恶心(3.6%)、头晕(1.1%)以及梦境异常/噩梦现象(0.7%)。
症状缓解:大多数神经学和精神病学方面的不良反应都属于轻度或中度,无需停止治疗。
皮肤耐受性:报告的皮疹大多属于1级或2级,通常随着持续用药而逐渐消退,平均消退时间为17天。
在实验中,有26.8%的受试者出现了3级或4级的实验室异常指标(如肝酶升高或血红蛋白下降)。这些异常通常属于该药物类的正常范围,并且通常在试验期间会自行恢复。具体来说,受试者的血红蛋白水平在第96周时已经恢复到正常水平,甚至有所上升。
严重事件和四级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较低,仅为12.2%。其中,仅有一次四级临床事件被报告,该事件可能与药物有关,但关联程度尚不确定。
与研究死亡事件无关联
为了进一步证明利匹韦林的安全性,需要指出的是,在为期96周的研究过程中,虽然发生了两例死亡病例,但研究人员确认这两例死亡与所用药物并无关联。
第一例死亡病例的原因是肺炎、脓毒性休克以及心肺功能衰竭。
第二起死亡事件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这两起死亡病例都发生在75毫克剂量组;值得注意的是,在25毫克或150毫克瑞普维林治疗组中并未出现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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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差异化
表2详细描述了SACT-1的药代动力学特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历史上的IIb期研究使用的是口服片剂,但SACT-1是一种专为儿童神经母细胞瘤患者设计的口服悬浮液制剂。APM利用这些已验证的安全性数据来支持其505(b)(2)申请的有效性,证明利匹韦林确实是一种安全的可重新使用的药物候选物。
表2

我们最新的体内研究结果显示,当使用SACT-1与标准化疗方案联合使用时,能够有效减少神经母细胞瘤的肿瘤规模。我们专门为5岁以下儿童设计了这种儿科用制剂,以更好地满足这些患者的需求。在针对健康志愿者的第一阶段研究中,SACT-1与参照药物相比并未引发任何严重的不良反应。所有报告的不良反应均为1级(轻度),且均已得到缓解。没有受试者因不良反应而不得不退出研究。参照药物的安全性数据以及SACT-1在第一阶段的研究结果将被纳入第二阶段试验的申请文件中,一旦条件允许,我们将立即提交相关材料。
上述表格中所展示的研究数据来自第三方临床试验的成果,这些试验由詹森制药公司或隶属于詹森集团的Tibotec公司进行。Aptorum负责所有关于SACT-1在神经母细胞瘤治疗中的应用的前临床研究,同时认为詹森公司对Rilpivirine的已有安全性数据能够为重新配方的产品的安全使用提供保障。Aptorum还对健康志愿者进行了关于SACT-1重新配方悬浮液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具体数据详见表2。
此外,我们还对SACT-1进行了体外活性测试,结果显示其能够有效对抗超过300种癌细胞系。在多种癌症类型中均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尤其是结直肠癌、白血病和淋巴瘤等癌症。
与我们对神经母细胞瘤细胞系的研究结果类似,SACT-1在多种癌症类型中同样表现出有效的抗肿瘤效果,这些癌症类型包括结直肠癌、白血病和淋巴瘤等。因此,除了用于神经母细胞瘤的治疗之外,SACT-1还可能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癌症治疗。基于这一发现,我们计划进行进一步的体内研究,以评估SACT-1在其他类型癌症中的疗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根据我们在神经母细胞瘤异种移植小鼠模型中进行的最新研究的初步数据,当SACT-1与化疗药物联合使用时,从第15天到第22天,肿瘤体积显著缩小(非配对学生t检验,p<0.01),这一效果优于仅使用化疗药物的对照组。在最初的22天内,联合用药组的肿瘤体积减少了54.2%,而单独使用化疗药物的组则没有如此明显的效果。此外,SACT-1似乎能加速化疗药物在早期阶段的作用(从第1天到第7天相比对照组)。这进一步支持了我们的先前体外观察结果,即SACT-1能够促进肿瘤DNA损伤和肿瘤细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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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图5:在神经母细胞瘤异种移植小鼠模型中进行的22天体内研究数据
____________
单侧学生t检验,p<0.01,样本量n=8(基于最初的22天时间段的数据)
2021年9月,我们宣布已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批准,可以开始SACT-1的临床试验。2022年1月,我们又宣布已完成针对SACT-1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和食物影响的第一阶段临床试验。这项试验是在健康成年志愿者中进行的、开放标签的随机双盲研究,旨在评估SACT-1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及受食物影响的情况。此外,2022年1月,FDA还授予SACT-1“孤儿药”资格。2023年3月,我们再次宣布已与美国FDA就SACT-1的第一阶段临床试验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此次会议主要讨论了关于SACT-1在2至18岁儿童患者中治疗神经母细胞瘤的临床试验和监管流程问题。FDA总体上同意我们的化学制造规范(CMC)策略以及针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临床试验的开发计划。
____________
3 https://www.ke.hku.hk/story/innovation/the-magic-of-chinese-yam-for-treatment-of-menopausal-syndrome;另请参阅《科学报告》杂志的文章,编号5-10179。
4 https://www.everydayhealth.com/menopause/osteoporosis-and-menopaus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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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上述所引用的研究的更多详细信息。
研究总结
| 学习 |
日期/时间 |
地点/位置 |
赞助方/机构 |
数量 |
参与者 |
结果(包括) |
严重的负面影响 |
统计学的 |
隶属关系 |
|||||||||
| 利匹韦林二期b阶段研究(NCT00110305) |
2005年至2007年 |
多个全球分支机构 |
Tibotec(强生制药公司) |
368名HIV阳性成年人 |
HIV阳性患者,未接受过治疗,年龄≥18岁 |
在所有剂量下,该药物的安全性表现均较为良好(25毫克、75毫克和150毫克)。大多数不良反应属于轻度至中度,并且在研究过程中逐渐消失。 |
3/4级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占26.8%),有一例4级事件(自杀企图),还有两例与本次事件无关的死亡病例(肺炎、车祸)。 |
在研究的出版物中并未明确说明这一点。 |
与Aptorum或DiamiR没有任何关联。 |
|||||||||
| SACT-1第一阶段研究 |
2022年 |
美国 |
阿普托鲁姆集团 |
19 |
健康的成年志愿者,年龄介于2岁至18岁之间 |
没有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所有不良事件均为轻度级别,并自行消退。由于不良事件的发生,并未出现需要停药的情况。 |
没有。 |
不适用(未进行任何统计分析)。 |
由Aptorum公司负责演出。 |
|||||||||
| 体内神经母细胞瘤异体移植小鼠研究 |
2022年 |
香港 |
阿普托鲁姆集团 |
每组8只老鼠 |
体内植入了神经母细胞瘤细胞的老鼠。 |
在60毫克/公斤的SACT-1联合化疗方案下,肿瘤体积显著缩小(54.2%),这一效果优于单独使用化疗方案的情况(p<0.01)。 |
没有相关报道。 |
p < 0.01(非配对学生t检验)。 |
由Aptorum公司负责演出。 |
专利许可
在2022年1月,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授予了关于Aptorum的SACT-1药物的首个专利。该药物是由Aptorum的子公司开发的,可用于治疗多种癌症,包括但不限于神经母细胞瘤(美国专利号11,166,952 B2)。另一项美国专利(美国专利号11,571,422)则于2023年2月获得批准。目前,SACT-1相关专利在全球范围内共有九项正在申请中的国家阶段专利。
统计显著性
“统计显著性”一词用于描述两个组之间测量到的差异是由实际存在的差异所导致的,而非偶然现象的结果。这意味着测试的结果并非随机出现,而是由于某种特定因素的作用而产生的,因此可以被归因于某个具体的原因。
置信水平指的是测试结果显示出第一类错误(即假阳性)的概率。当测试结果的变化是由于随机因素或其他噪声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变量本身的改变时,就发生了假阳性。在95%的置信水平下(p=0.05),测试结果显示出第一类错误的概率为5%。目前,95%已成为标准置信水平,通常也是测试的最低要求。为了更严格的测试,通常会采用99%的置信水平(p=0.01),这意味着测试结果显示出第一类错误的概率为1%。
换句话说,p值代表了置信水平。例如,如果某项测试的p值小于0.05,这意味着两组之间差异是由随机误差或偶然因素造成的几率低于5%。而如果p值小于0.01,那么两组之间差异是由随机误差或偶然因素造成的几率则低于1%。
我们在动物实验中采用了统计检验方法来比较不同治疗组的效果,这只是为了验证概念而已,同时也为后续的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我们并不打算将这种评估方法用于任何监管申报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监管机构在评估临床试验的有效性时,可能不会采用相同的统计标准,而这些结果仍会被提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审批。虽然0.05的p值已成为标准,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监管机构可能会根据具体的适应症、临床试验的目的等因素,调整其有效性评价标准。
151
FDA申请状态
自本文签署之日起,我们已经获得了加拿大卫生部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可以分别开展ALS-4和SACT-1的人体临床试验。目前,我们尚未向FDA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其他必要的许可申请。
竞争
我们的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且变化速度很快。虽然我们认为自己的研发与商业化经验、科学知识以及行业关系为我们带来了竞争优势,但我们仍然面临着来自制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的竞争——这些公司包括专业制药公司以及仿制药品公司。此外,还有学术机构、政府机构和研究机构也会对我们构成竞争压力。
目前,有许多大型制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正在销售药品,或者致力于开发用于疾病诊断和治疗的药物。此外,还有许多其他药物正在临床试验阶段,如果这些药物获得批准,它们可能会成为我们的竞争对手。
我们的许多竞争对手拥有更长的运营历史、更高的知名度、更强的管理能力、更好的供应商关系、更多的技术人才和销售团队,以及更为丰富的财务、技术和营销资源。在制药和生物技术行业,通过合并与收购,这些资源可能会进一步集中在少数几家竞争对手手中。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能够开发出比我们当前候选药物更有效、更安全或成本更低的产品,或者我们能够更快获得相关产品的监管批准,那么我们的商业机会就会受到威胁或丧失。我们的成功部分取决于我们能否识别出一批比竞争对手的产品更安全、更有效的候选药物,并能够对其进行开发和管理。
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会普遍增加我们的劳动力成本以及研发成本,对所有劳动力和研发支出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不过,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通货膨胀不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
季节性
我们认为,我们的运营和销售活动并不受季节因素的影响。
员工
截至本文签署之日,我们共有2名全职员工,其中一名担任首席执行官职务,另一名则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其工作地点位于亚洲。我们还聘请了5名独立顾问来协助我们的业务运作,并且可能会继续雇佣这些顾问。我们的员工均未加入任何工会或受集体协议约束。迄今为止,我们从未遇到过与就业相关的工作中断情况,我们认为与员工的关系非常良好。
知识产权
我们各项研究和开发项目所依赖的技术已获得多项专利和专利申请,其中一些专利涉及技术方案,另一些则涉及使用方法。这些专利的审批、维护与执行,以及我们未来可能获得的任何其他受保护技术的相关事务,始终是我们开发并商业化新型药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与相关方的许可协议,我们在美国及某些其他国家获得了这些专利、申请及相关技术知识的独家使用权,可以开发利用这些受保护的技术来制造和销售产品,从而为我们公司的业务带来显著价值。这些专利所保护的技术也可以作为开发其他产品的基础。
152
除了拥有合法授权的知识产权之外,我们的内部科学团队还积极开发自己的专有知识产权。到目前为止,以公司名义申请的专利或非临时专利申请仅限于SACT-1项目;而ALS-4项目的相关专利和申请则已经获得授权。不过,我们还提交了一些临时申请,以便为某些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争取更早的申请时间。这些细节目前仍属于保密内容。
美国的专利体系允许提交临时专利申请和非临时专利申请(即普通的专利申请)。非临时专利申请会由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审查,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认定所申请的发明符合专利资格标准,该申请即可成为正式专利。而临时专利申请则不会进行专利资格审查,在提交之日起12个月后自动失效,因此临时专利申请无法最终成为正式专利。
临时申请通常被用来为后续的非临时专利申请设定更早的提交日期。各专利的有效期限取决于这些专利在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
美国专利局在评估某项发明的专利性时,会依据该非临时专利申请的有效提交日期来决定哪些信息属于现有技术。如果满足某些条件,非临时专利申请就可以享有更早提交的临时专利申请的有效提交日期所带来的权益。因此,临时专利申请所认定的提交日期可能会取代那些本来可能妨碍该发明获得专利性的信息。
临时专利申请只有在提交后12个月内提出非临时专利申请的情况下,才有资格成为正式专利。如果我们未能及时提出此类申请来主张对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那么我们可能就会失去对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此外,如果在该优先权日期之后还有人公开了该发明的信息,而我们没有提出非临时专利申请来主张对该发明的优先权,那么该发明就可能无法获得专利保护。
此外,我们无法预测这些未来的专利申请是否会带来能够有效保护我们某些产品候选方案的专利,或者是否会阻碍其他公司将其竞争产品商业化。
我们预计在提交临时申请或其他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不会产生较大的开支。我们计划通过现有的现金及受限现金来支付与专利相关的一切费用。
我们的药品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为这些产品获得并维持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商业机密不被泄露,同时在不侵犯其他方现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开展业务。
自本文签署之日起,我们拥有多项临时专利和非临时专利的申请权,这些专利既涉及我们自行开发的项目,也涉及我们对已获授权的项目的改进成果。
153
以下表格列出了截至本文撰写之日时,与我们的主要项目相关的专利权益清单。SACT-1是一项专有技术,无需签署任何许可协议即可使用。
| 项目 |
所有权类型 |
授权方/提供者 |
被许可人 |
已获得许可/知识产权 |
专利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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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克蒂库莱/ALS-4 |
独家专利许可协议,签署日期为2017年10月18日 2018年6月7日签署的独家许可协议修正案 2019年7月10日签订的独家许可协议的第二次修订版 2019年1月11日签订的独家专利许可协议 |
维赛泰克有限公司 |
阿克蒂库莱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独家授权方:美国有2项专利申请待审(编号16/867,540和17/006,985),加拿大也有2项专利申请待审。 |
这些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在美国已获得的专利,以及在美国和加拿大正在申请中的专利。 这些美国的专利将在2038年到期;而基于该待审批申请的任何其他专利,如果获得批准的话,其专利保护期限将为20年,从2018年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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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CT-1 |
自主专利 |
N/A |
N/A |
美国专利号11,166,952与美国专利号11,571,422 |
这两项专利都在2040年11月27日到期。 |
由于药物在临床开发和注册审批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因此我们的候选药物在正式商业化之前,相关的专利可能会到期,或者即使在商业化之后,专利的有效期也会很短,这样一来,这些专利所带来的优势就会大打折扣。如果合适的话,公司可以尝试通过申请专利期限延长以及利用某些国家(包括美国)的监管机构以及欧洲专利局提供的市场独占权期限,来延长其对产品的独占权利期限。
尽管该公司拥有一些专利权利,但要确保生物技术和制药产品及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迄今为止,美国在关于此类专利允许的保护范围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规定。在美国以外的地区,专利保护的范围则更加不确定。美国及其他国家的专利法或对其解释的变化,已经削弱了我们保护发明、行使知识产权的能力,更有可能降低知识产权的价值。
虽然我们已经获得了多项与我们的候选药物相关的专利的授权,但我们无法预测那些正在申请中的专利以及我们已授权或已提交的临时专利中可能会包含哪些权利要求。在我们专注于发展的这些领域上,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工作,因此其他相关领域也拥有许多专利、临时专利以及待审的专利申请。在任何特定的司法管辖区,专利审查员可能会认为,先前的专利和出版物使得我们的专利权利要求显得“显而易见”,因此不具备专利保护的价值;或者要求我们缩小寻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内所涵盖的内容。
此外,在美国及其他国家,专利申请通常在优先权日期起至少18个月后才对公众公开。而关于相关发明的报道则往往在发明实际被发现的日期之后才出现在科学或专利文献中。因此,与我们的候选药物类似的药品可能已经申请了专利,如果这些专利最终获得批准,那么我们的候选药物就可能无法被商业化生产了。
154
在生物技术和制药行业,关于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争议的诉讼非常常见。我们能否有效防止竞争对手对我们的药物候选物及技术的争夺,取决于我们能否成功获得具有充分法律效力的专利,并在专利授权后能够顺利执行这些权利。对于那些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申请,我们无法保证一定能取得有效的权利要求。甚至已经获得的专利也可能面临被挑战或宣告无效的风险。如果其他人在美国提出了与我们所申请的专利技术相类似的专利申请,或者试图挑战我们的专利,那么我们可能需要参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及其他专利机构的各种审查程序,以明确诸如发明的优先权问题以及这些专利申请与我们自己的专利申请及已获专利之间的效力关系。此外,专利可能会被规避,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能够独立开发并商业化类似的药物,或者模仿我们的技术、商业模式或战略,而无需侵犯我们的专利。即使拥有专利,这些专利也可能无法为我们提供足够的保护,使其在与具有类似技术的竞争对手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依靠那些未申请专利的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来保护我们的技术成果。然而,要监控并防止这些商业秘密的泄露是非常困难的。为了保护我们的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我们会与顾问、科学顾问以及承包商签订保密协议,并与员工签署发明转让协议。此外,我们还通过确保办公场所的物理安全以及信息技术系统的物理和电子安全来维护数据和商业秘密的完整性与保密性。尽管我们对这些人员、组织和系统充满信心,但协议中规定的安全措施仍有可能被违反,从而导致竞争对手获得我们的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不过,我们的商业秘密并不能阻止竞争对手自行发现或开发相同的技术成果。虽然我们与顾问、承包商或合作方签订的协议要求他们只能为我们提供原创的成果,并且禁止他们在工作中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但如果他们违反了这些约定,那么关于他们所创造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权利问题,就有可能引发纠纷。
我们的商业成功也取决于我们不会侵犯其他方的专利权。虽然我们会持续关注与我们的技术相关的专利情况,但有时可能会发现一些新的专利被授予了他人,而这些专利的条款涉及或与我们的一些候选药物相关。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修改相关药物的研发计划、重新设计药物配方、从专利持有者那里获得许可,或者停止该药物的研发工作。如果我们无法获得开发或商业化这些候选药物所需的专利权许可,将会对我们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商标
自本文签署之日起,我们已在香港、欧盟、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多个司法管辖区注册了包括“APTORUM”、“APTORUM THERAPEUTICS”、“VIDENS LIFE SCIENCES”、“ACTICULE LIFE SCIENCES”、“NATIVUS LIFE SCIENCES”、“NativusWell”以及“TALEM”等商标。此外,我们还在美国、欧盟、英国、澳大利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国家的司法管辖区申请商标注册。
我们还拥有一些未注册的商标权。
本代理声明中出现的其他公司的所有商标、商业名称和服务标志均归其各自所有者所有。为方便起见,本代理声明中的商标和商业名称并未使用®和™符号来表示所有权归属,但此类提及不应被理解为这些商标和商业名称的所有者不会根据相关法律全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并不希望通过使用其他公司的商标和商业名称来暗示与这些公司有任何关系,或者表示它们对我们公司的支持或认可。
设施/设备
我们在香港拥有一份实验室的运营租赁协议。该租赁协议的租赁面积为2021平方英尺,租赁开始日期为2020年3月,租赁期限至2023年3月,到期时间为2026年3月。每月租金在6,348美元到9,068美元之间不等。运营租赁中的租金费用按照各租赁协议的期限进行直线分摊计入成本。该租赁协议中没有包含任何续租或购买的选项。
我们认为,目前的设施已经足以满足我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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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
该公司是2024年9月3日由Karen Cheung(原告)在纽约州最高法院提起的诉讼的当事人。该诉讼的案号为654541/2024,涉及以下指控:(i)违反《联邦打击有组织犯罪法》第18章第1961条(c)款的行为;(ii)共谋违反《联邦打击有组织犯罪法》第18章第1961条(d)款的行为;(iii)欺诈行为;(iv)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v)过失虚假陈述行为;(vi)不公正获利行为;(vii)违反《1933年联邦证券法》第15章第77a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2024年12月27日,该公司向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提交了移案申请,将本案移交给联邦法院审理。2024年12月30日,该公司要求对方送达起诉状。原告于2025年2月24日提交并送达了起诉状,指控对方违反《联邦打击有组织犯罪法》第18章第1962条(c)款、第1962条(d)款的规定;同时指控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协助他人违反信托义务、不公正获利以及参与非法活动的行为。经过批准,原告获得了修改起诉状的许可,并于2025年6月2日提交了第一次修改后的起诉状。双方就被告提出的驳回申请进行了沟通,该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提交了驳回申请的答辩状。原告于2025年9月5日提出了反对驳回申请的诉状,而该公司支持驳回申请的答辩状则应在2025年10月6日前提交。目前,驳回申请的案件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辩论程序,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裁决。公司认为原告的指控毫无依据,因此将继续积极应诉。目前还无法估算应诉所需的成本和费用,但我们认为这些费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法规/规定
在美国,联邦、州和地方层面的政府机构以及其他国家的相关当局,对各类药品的研发、临床试验、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审批流程、包装标签、储存方式、记录管理、推广宣传、广告营销、分销渠道、上市后监管与报告、定价策略以及进出口等方面都实施严格的监管。对于我们正在研发的这种药品来说,也不例外。通常情况下,一款新的药品在上市之前,必须获得大量关于其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这些数据需要按照各个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整理,并以特定格式提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和批准。这一过程非常耗时且成本高昂,而且成功的机会也并不大。
这些受监管的产品还必须遵守美国及其他国家的相关联邦、州和地方法规。获得监管批准以及随后遵循各类联邦、州、地方法规和外国法规的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如果在产品开发过程、审批过程中或审批之后未能遵守相关监管要求,申请者可能会面临行政或司法制裁。这些制裁可能包括:监管机构拒绝批准待审申请、撤销批准、暂停临床试验、发出警告函、强制召回产品或将其从市场上撤下、没收产品、完全或部分暂停生产和分销、下达禁令、吊销执业资格、处以罚款、拒绝授予政府合同、要求赔偿、进行民事或刑事处罚等。任何此类行政或司法执法行动都可能对我们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由于公司的主要业务地点位于香港,因此公司必须遵守香港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涉及公司在香港的经营活动。此外,如果公司的任何候选药物获得上市批准,公司计划将营销和销售活动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区:美国、加拿大、欧洲和中国。每个地区的监管框架将在下文详细说明。
美国药物研发流程
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遵守相关联邦、州和当地法规,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如果在产品开发过程、审批过程中或审批之后任何时候未能满足美国的相关规定,申请者可能会面临行政或司法上的制裁,甚至导致产品被主动召回。行政或司法制裁可能包括FDA拒绝批准相关申请、撤销审批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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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临床审查、未命名的警告信函、产品没收、生产或分销的完全或部分暂停、禁令、罚款、政府合同的拒绝、赔偿要求、民事或刑事处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一种药物在美国上市之前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 完成非临床实验室测试,进行符合cGLP标准的临床前研究,并按照cGMP标准生产临床用耗材;
• 向FDA提交临床试验申请,该申请必须在人类临床试验开始之前获得批准;
• 在每个临床试验开始之前,必须获得独立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 按照cGCP标准,进行充分且严格控制的人体临床试验,以确认所提议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其适用于预期用途;
• 为某种药物准备并提交新药申请至FDA审批;
• 如适用,需顺利通过FDA顾问委员会的审核;
• 成功通过FDA对生产工厂的检查,以确认该工厂所生产的产品或零部件符合现行药品生产规范;
• 支付用户费用,以及获得FDA对新药申请审核和批准的认可。
测试和审批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资金投入。我们无法确保我们的候选药物,或是未来可能研发出的其他药物,能够顺利获得批准,甚至是否能够获得任何批准都难以预料。
一旦某个药物候选品种被确定为适合开发的候选对象,它就会进入非临床测试阶段。非临床测试包括产品化学性质、毒性、配方稳定性等方面的实验室评估,以及相关的 preclinical研究。在开始人体试验之前,IND的申办方必须向FDA提交非临床测试的结果,同时附上生产信息、分析数据以及任何可用的临床数据或文献资料。此外,申办方还需提交一份详细方案,其中应明确临床试验的目标、给药方式、受试者选择标准、安全性监测指标,以及如果初步临床试验适合进行有效性评估的话,需要评估的具体标准。有些非临床测试即使在提交IND之后仍会继续进行。除非FDA对拟进行的临床试验提出质疑或担忧,并在30天内暂停该试验,否则IND在收到FDA后30天内即生效。在这种情况下,IND的申办方和FDA必须解决所有存在的疑问,才能开始临床试验。此外,由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或不符合规定,FDA也可能在任何时候对临床试验实施暂停措施,甚至对整个类别的产品都实施此类措施。FDA还可以采取部分暂停措施,例如禁止某些剂量或时间范围内的临床试验。
所有临床试验都必须在一个或更多具备资质的研究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这一过程需遵循cGCP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要求所有研究对象在参与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必须提供书面同意书。此外,每个参与临床试验的机构都应有一个IRB机构来审核并批准该临床试验的计划,并在计划开始实施前进行审核。IRB应至少每年对试验进行一次审核并重新批准该试验。IRB的职责是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包括评估参与试验的个体的风险是否最小化,以及这些风险是否与预期的好处相称。IRB还会审核有关临床试验的信息以及必须提供给每位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书的内容,并持续监督整个试验过程直至结束。每项新的临床试验方案以及对其的任何修改都需要提交给FDA进行审批,并获得IRB的批准。临床试验方案的详细信息应包括试验目的、测试程序、入选和排除标准,以及用于监测受试者安全性的参数等内容。
人体临床试验通常分为三个连续的阶段进行,这些阶段可能会相互重叠或合并在一起。
• 第一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将新型试验性药物首次用于人类的研究。这些研究会受到严格监控,可能会在一些患者身上进行,但通常是在健康的志愿者身上进行的。这些研究的目的是了解该药物的代谢作用及药理效应。
157
在人体试验中,需要了解药物在不同剂量下的副作用情况,同时尽可能尽早获得关于药物有效性的初步证据。在第一阶段研究中,应获取有关药物药代动力学和药理作用的充分信息,从而为设计严格控制的、具有科学依据的第二阶段研究提供依据。第一阶段研究还涉及药物代谢机制、结构-活性关系以及药物在人体内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还将确定哪些实验性药物可以被用作探索生物现象或疾病过程的工具。第一阶段研究的受试者数量因药物种类而异,但通常会在二十到八十人之间。
• 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包括早期的对照临床试验,旨在获取关于该药物在特定疾病或病症患者中的有效性的初步数据。这一阶段的测试还有助于了解该药物常见的短期副作用及相关风险。第二阶段的研究通常具有严格的对照组,被密切监控,且涉及的患者数量相对较少,一般大约在几百人左右。
• 第三阶段研究属于扩展性的、有对照和无对照的试验。这些研究在第二阶段研究取得初步有效证据之后进行,其目的是收集更多关于药物效果和安全性的信息,从而评估该药物的整体利弊关系。第三阶段研究旨在为将研究结果推广到普通人群提供依据,并将这些信息体现在药品说明书中。通常,第三阶段研究会涉及数百到数千名受试者。
关于临床试验结果的定期报告必须至少每年向FDA提交一次。对于严重的、未预见的不良事件,以及任何超出方案或研究者手册所规定范围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增加情况,都必须在15个日历日内向FDA和临床试验研究人员报告。此外,如果其他研究或动物实验或体外测试发现该药物候选物对人类存在显著风险,申办方也必须在得知相关信息后7个日历日内通知FDA。不过,无法保证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临床试验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FDA或申办方可以随时以各种理由暂停或终止临床试验,例如如果发现研究对象或患者面临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同样,如果某项临床试验不符合IRB的要求,或者该产品导致受试者出现严重的意外伤害,那么IRB也可以暂停或终止该临床试验的批准。
在临床试验进行的同时,相关公司通常还需要完成更多的临床前研究。此外,公司还必须了解产品的化学和物理特性,并制定出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生产流程,以便能够大规模生产该产品。生产流程必须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同时,制造商还需开发相应的检测方法,以确认最终产品的身份、浓度、质量和纯度是否符合标准。此外,还需要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并进行测试,同时开展稳定性研究,以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不会发生品质下降的情况。
产品开发成果、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的结果,以及关于生产流程、产品分析测试、建议的标签设计等相关信息的详细资料,都会被提交给FDA。这些文件作为新药申请的一部分被提交给FDA,以寻求批准该新药的上市许可。FDA会在收到所有新药申请后的60天内对其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完整无误,才能继续进入实质性审核阶段。如果申请被接受,FDA将会开始对申请进行深入的实质性审核。
审批过程耗时且复杂,如果不符合相关监管标准,或者需要额外的临床数据或其他信息,FDA可能会拒绝批准某份新药申请。即便提交了所需的数据和信息,FDA仍有可能认为该新药申请不符合审批标准。来自临床试验的数据并不总是具有决定性意义,FDA对数据的解读可能与我们不同。如果FDA决定不批准当前形式的新药申请,它将出具一份完整的反馈函。这份反馈函通常会列出FDA发现的所有缺陷,这些缺陷必须在获得批准之前得到妥善解决。这些缺陷可能是轻微的,例如需要修改标签说明;也可能是严重的,例如需要进行更多的临床试验。此外,反馈函还可能包含建议申请人采取的改进措施。
158
在获得批准之前,申请人需要继续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收到“完整答复”函,申请人可以选择重新提交新药申请,并解决函件中指出的所有问题;或者选择撤回申请,或请求举行听证会来进一步审议该申请。
如果产品在经过此类审查后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那么这种批准可能会仅限于某些特定的疾病和剂量,或者使用的适应症也会受到限制,这可能会降低产品的商业价值。此外,FDA还可能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一些禁忌症、警告或注意事项。所有获得FDA批准的产品都将继续受到FDA的监管,其中包括记录保存要求、对产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进行报告、向FDA提供最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产品抽样和分发要求、遵守某些电子记录和签名要求,以及遵守FDA关于推广和广告的要求。另外,FDA还可能要求开展批准后研究,包括第四阶段的临床试验,以进一步评估产品在获得NDA批准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FDA还可能要求实施检测和监测计划,以监控已上市批准产品的安全性。最后,FDA可能会认为,只有采用风险评估和缓解策略才能获得NDA的批准,这些策略可以通过药物指南、医生沟通计划或其他方式来降低风险,从而确保产品的安全使用,例如限制分销方式、建立患者登记制度以及其他风险最小化措施。
批准后要求
所有获得FDA批准的产品都将继续受到FDA的监管,这包括记录保存要求、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报告、向FDA提供有关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更新、产品的抽样和分发要求、遵守某些电子记录及签名规范,以及符合FDA关于产品推广和广告方面的要求。FDA对上市产品的标签标注、广告宣传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产品只能用于已获批准的适应症,并且必须遵循标签上的说明进行推广。此外,制造商还必须持续遵守cGMP要求,这些要求非常严格,需要投入大量时间、资源和资源来确保合规。另外,对生产流程的任何修改都需要在获得FDA批准后才能实施;对于已批准产品的其他修改,如增加新的适应症或添加新的标签说明等,同样需要经过FDA的审查和批准。
如果产品未能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或者在产品上市后出现问题,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权撤销对该产品的批准。如果后来发现产品存在之前未发现的缺陷,那么该产品可能会被限制销售,甚至被完全禁止上市。此外,如果企业继续违反监管要求,可能会面临行政或司法方面的处罚,例如罚款、警告函、暂停临床试验、没收产品、扣留产品、拒绝允许产品进出口、拒绝批准相关申请或补充规定、对市场营销或制造活动的限制、禁令或和解协议,或者面临民事或刑事处罚。这些情况也可能导致产品被主动召回。
专利权的恢复与市场独占权
由于药品审批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相关专利的有效期限也会相对较短。这意味着企业利用这些专利来保护其独家生产、使用和销售该药品的权益的时间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根据1984年颁布的《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期限恢复法》(简称Hatch-Waxman法案),美国专利可以获得有限的专利期限延长待遇。该法案允许为产品在研发过程中以及经过FDA监管审查过程中所损失的专利有效期提供最多五年的补偿。不过,专利期限的延长最多不超过产品获批日期之后总共14年。
此外,《FDCA》规定,对于首个获得新化学实体新药许可申请批准的企业,其在美国境内拥有为期五年的市场推广独家权。如果一个药物属于新化学实体,那么意味着该药物所含的有效成分尚未被FDA批准用于其他药物中。在独占期内,FDA不得受理由其他公司提交的新药申请或505(b)(2)申请,除非该申请方拥有所有必要的审批数据,或者具有法律上的引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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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如果我们认为有必要的话,我们打算申请延长某些产品的专利保护期限或市场独占权。不过,并不能保证我们会获得这样的许可或特权。
临床试验信息的公开
负责这些受FDA监管的产品的临床试验的赞助方,必须注册并公开某些与临床试验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在www.clinicaltrials.gov上查询到。与产品、患者群体、研究阶段、试验地点以及研究人员等相关的信息,也都会作为注册文件的一部分被公开。此外,赞助方还有义务在临床试验完成后公开其结果。不过,这些试验结果的公开可能会延迟到相关产品或新适应症获得批准之后。竞争对手可以利用这些公开的信息来了解相关产品的研发进展。
药品覆盖范围、定价及报销机制
新上市的监管产品所创造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第三方支付方是否愿意为这些产品提供报销服务。对于那些尚未获得监管批准的产品来说,其能否获得报销以及报销的额度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美国,那些已获得商业销售许可的产品,其销售情况是否会受到影响,部分取决于第三方支付方的报销政策。第三方支付方包括政府机构、医疗管理公司、私人健康保险公司等。决定某个支付方是否会对某款产品提供报销服务的流程,可能与确定该支付方对该产品的报销费率的过程分开进行。此外,第三方支付方可能会仅对特定清单上的产品提供报销服务,而该清单并不要求包含所有适用于特定治疗领域的FDA批准产品。而且,即使某个支付方决定为某款产品提供报销服务,也不意味着就会同意一个合适的报销费率。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第三方报销资金,从而无法维持足以实现产品开发投资回报的价格水平。
第三方支付机构越来越倾向于质疑医疗产品的价格、评估其医疗必要性及成本效益,同时也会关注这些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了获得任何可能被批准销售的产品的医保覆盖和报销,我们可能需要进行昂贵的药物经济学研究,以证明该产品的医疗必要性和成本效益,同时还要考虑获得监管审批所需的成本。我们的候选产品可能并不被认为具有医疗必要性或成本效益。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认为某种产品相对于其他可用疗法来说不具备成本效益,那么即使在产品获得批准之后,他们也可能不会为其提供报销服务;即使提供了报销,支付的金额也可能不足以让企业实现盈利。
美国政府和各州立法机构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希望实施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来限制政府承担的医疗费用增长。这些措施包括价格管制、对报销范围的限制,以及要求用仿制药替代品牌处方药等。如果各地方政府能够采纳这些控制措施,并加强现有的限制性政策,那么对药品支付的负担或许会有所减轻。
即使我们为某些产品获得了有利的保险覆盖和报销政策,但未来这些产品的保险政策和报销标准可能会变得不那么有利。对于任何公司的产品来说,如果面临不利的保险覆盖或报销政策,都将对该产品的价值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其他医疗保健相关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如果我们成功获得相关产品的监管批准,那么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针对医疗行业欺诈和滥用的联邦及州级法律约束。这些法律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销售、市场营销以及教育计划等业务领域。此外,我们还需要遵守联邦政府以及我们开展业务的各个州的隐私保护法规。
160
患者保护法案与平价医疗法案
《平价医疗法案》于2010年3月颁布实施,该法案包含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将会显著改变美国医疗保健的融资方式,无论是通过政府还是私人保险公司来提供医疗服务。对于制药行业来说,以下这些条款尤为重要:《平价医疗法案》中的规定包括:
• 医疗补助药品返利计划要求制药企业必须与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签订全国性的返利协议。作为各州能够获得联邦政府资金的条件之一,这些资金用于支付制药企业提供给医疗补助患者的门诊用药费用。根据《平价医疗法案》的规定,制药企业对于大多数品牌处方药所承担的返利责任从平均制造成本的15.1%提高至23.1%。该法案还新增了针对品牌产品固体口服剂型产品扩展产品的返利计算方式,并修改了关于平均制造成本的法定定义。《平价医疗法案》还扩大了可享受药品返利的医疗补助覆盖范围,要求制药企业不仅对通过医疗补助管理计划采购的药品支付返利,还要覆盖更多有资格享受医疗补助药品福利的人群。
为了使药品能够在Medicare Part B和Medicaid计划中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报销支持,或者直接出售给美国政府机构,制药企业必须为那些有资格参与340B药品定价计划的实体提供折扣。《平价医疗法案》扩大了有资格享受340B定价优惠的实体范围。
《平价医疗法案》要求品牌药物的制造商在为享受医保D部分待遇的患者提供品牌药物时,给予50%的折扣优惠(即,在医保覆盖范围之外的区域)。
《平价医疗法案》规定,任何生产或进口某些品牌处方药的实体都必须缴纳年度费用,该费用会根据这些实体在政府医疗计划中的市场份额来分配。不过,对于那些仅适用于孤儿病种的药品来说,这项费用并不适用。
除了这些规定之外,《平价医疗法案》还设立了多个机构,这些机构的工作可能会对某些药品市场的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其中包括患者中心成果研究协会,该机构负责监督、确定研究重点并开展临床效果比较研究;独立支付咨询委员会则有权建议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某些调整,以减少相关支出;而位于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服务局内的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创新中心则致力于测试创新的支付和服务模式,以降低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的支出成本。
这些法律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可能导致医疗资金的进一步减少,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候选产品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我们成功获得这些法律的批准,那么情况将会更加严峻。虽然我们无法预测现有法律实施或新的医疗相关法规出台对我们业务的影响,但我们认为,任何会减少我们对产品的报销金额或限制其覆盖范围的法律法规,都可能会对我们获得批准的候选产品在何种情况下会被医疗服务提供者使用产生影响。
加拿大法规
在加拿大,我们的药品候选产品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主要受到《食品与药物法》及其相关规定的监管,这些法规由加拿大卫生部负责执行。加拿大卫生部负责监管药品的研究、开发、测试、制造、包装、储存、记录管理、标签标注、广告推广、分销、批准后阶段的监控以及药品的进出口事宜。药品审批法律要求对制造设施进行许可,对产品的研发和测试进行严格管控,并在批准销售某种药品之前,必须得到政府的审查和批准。此外,监管机构通常还要求在任何药品的制造、测试或临床开发过程中,必须遵循诸如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实验室规范(GLP)以及良好临床规范等严格的标准。在加拿大获得监管批准的过程,以及随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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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药品获得批准所需的主要步骤如下:
临床前毒理学研究
非临床研究主要在体外实验和动物实验中进行,旨在评估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代谢过程以及可能的毒性反应。这些研究有助于在将药物用于人体临床试验之前,确认该候选药物的安全性。所有此类研究均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良好的实验规范进行。
人体试验的启动
在加拿大,如果一家新药想要开始临床试验,就必须先获得加拿大卫生部的无异议函。通常,从提交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大约需要30天才能收到该函件(在新冠疫情期间,这一时间延长至45天)。在加拿大,对临床试验的审批规定与美国的IND审批规定类似。一旦获得批准,影响临床试验进展速度的两个关键因素分别是:能够招募到多少患者参与研究,以及目前是否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可用于治疗该疾病。患者的招募情况则主要取决于疾病的发病率和严重程度、现有的治疗方法、待测试药物的潜在副作用,以及监管机构可能施加的任何招募限制。
临床试验
在加拿大,关于临床试验的法规与美国的法规类似。在加拿大,负责审查并批准临床试验计划的机构被称为“研究伦理委员会”,而不是“独立伦理委员会”。临床试验是在合格研究人员的监督下,按照现行良好临床实践规范对实验性新药进行人体试验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样需要得到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临床试验的实施需遵循详细的方案,其中包括试验目的、试验程序、用于监测安全性的参数、要评估的疗效标准以及统计分析计划等。如前所述,人类临床试验通常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这一流程与美国政府的监管规定类似。
用于人体临床试验的研究性药物的生产必须遵循当前良好的生产规范要求。进口到加拿大的研究性药物及活性药物成分还需遵守加拿大卫生部关于其标签和分销方面的法规。在获得批准之后,还需要报告严重的不良事件以及定期对临床试验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临床试验各自都需要提交相应的临床试验申请。此外,在加拿大,加拿大卫生部或试验方可以随时以各种理由暂停或终止临床试验,其中包括认为研究对象面临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的情况。同样,如果某临床试验未能符合REB的要求,或者该药物导致研究对象出现意外严重伤害,REB也可以暂停或终止对该临床试验的批准。还有一些临床试验由临床试验方组织的、由合格专家组成的独立小组进行监督,这个小组被称为数据安全监测委员会。该小组会定期审查收集到的数据,并向试验方提供关于试验对象的安全性、潜在受试者情况以及临床试验的持续有效性和科学价值等方面的建议。当然,根据业务目标或竞争环境的变化,试验方也有权暂停或终止临床试验。
新药物提交文件
在第三阶段临床试验成功完成后,该公司在加拿大将所有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以及与产品药理学、化学特性、生产流程等相关的信息汇总起来,然后提交给加拿大卫生部。这些文件将被加拿大卫生部审核,以确定是否批准该药物上市销售。
在审批流程中,还需要提交一份关于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申请。该申请应在国家药品标准提交给加拿大卫生部之前90天提出,以确保该企业或所有生产该药品的工厂都符合GMP要求。除非企业能够证明其生产活动符合cGMP标准——即质量管理规范,并且国家药品标准中包含有足够的数据证明该药品在所研究的适应症下是安全有效的,否则加拿大卫生部不会批准该产品的上市。此外,在批准国家药品标准之前,加拿大卫生部通常会对一个或多个临床地点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GCP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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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S的测试与审批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资金支持,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年才能完成。从临床前测试和临床试验中获得的数据并不总是具有决定性意义,其解读也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会延误或阻碍监管机构的审批流程。加拿大卫生部可能无法及时批准NDS的注册申请,甚至完全不予批准。在加拿大,NDS的使用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这些费用通常会每年根据通货膨胀的情况进行调整。
即使加拿大卫生部批准了某种候选产品,相关机构仍有可能对产品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制;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注明禁忌症、警告信息或注意事项,其中包括黑框警告信息。此外,还要求在进行批准后进行相关研究,包括第四阶段的临床试验,以进一步评估该药物的安全性。同时,还需要实施检测和监测计划,以在产品上市后持续监控其安全性。当然,相关机构也可能提出其他要求,比如分布限制或其他风险管理机制。
根据上市后研究或监测项目的成果,加拿大卫生部可能会阻止或限制某产品的进一步销售。一旦产品获得批准,对产品进行某些类型的修改时,例如增加新的适应症、调整生产工艺或添加额外的标签信息,都需要经过进一步的测试、通知,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和批准。此外,如果出现了新的安全信息,则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测试、修改产品标签或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欧盟法规
欧盟的监管机制
在欧盟,药品审批的过程通常遵循与美国相同的基本流程。这一流程包括充分完成药物研发工作、进行非临床研究以及开展充分且规范控制的临床试验,以验证该药品在各个适用适应症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还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向欧洲药品管理局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只有在这些机构批准后,该药品才可以在欧盟境内上市销售。
临床试验批准
根据目前有效的《临床试验指令2001/20/EC》和《关于临床试验管理的指令2005/28/EC》,欧盟成员国通过本国立法实施了一项关于临床试验审批的体系(相当于美国的IND流程)。根据该体系,申请人必须获得拟在欧盟成员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的该国的相关当局的批准;如果试验需要在多个欧盟成员国进行,则申请人需获得所有相关国家的批准。此外,申请人在开始临床试验之前,必须得到独立伦理委员会的支持意见。临床试验申请必须附上符合《指令2001/20/EC》和《指令2005/28/EC》以及欧盟成员国国内法律要求的有关试验用药品的文件,这些文件还需遵循相关的指导文件进行编制。
2014年4月,欧盟通过了新的《临床试验规则》(欧盟第536/2014号法规),该法规将取代现行的《临床试验指令》2001/20/EC。预计新法规将于2019年开始实施。它将彻底改革欧盟境内临床试验的审批体系。具体而言,这项新法规将在所有欧盟成员国直接适用,旨在简化和加快欧盟境内临床试验的审批流程。例如,新法规规定了更为简化的申请程序,只需通过一个单一的申请渠道即可,同时对于临床试验申请的评估时间也进行了严格规定。
上市许可
为了获得欧盟监管体系下的产品上市许可(相当于美国的NDA流程),申请者必须提交MAA文件。该流程可以通过欧洲药品管理局管理的集中式程序,或者由欧盟成员国相关机构管理的分散式程序、国家级程序或相互认可程序来进行。只有位于欧盟境内的申请者才能获得此类许可。根据欧盟法规第1901/2006号的规定,在获得欧盟市场许可之前,申请者必须证明自己符合欧洲药品管理局批准的儿科研究计划中的所有要求,除非欧洲药品管理局已批准针对该产品的特殊豁免、类别豁免,或者允许推迟执行计划中的某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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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集中式审批程序意味着,欧洲委员会会授予一个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单一营销许可。根据第726/2004号法规,对于某些特定产品而言,这种集中式审批程序是必须的,这些产品包括通过生物技术工艺生产的药品、被指定为孤儿药的产品、先进治疗产品,以及含有新型活性成分用于治疗某些疾病的产品,其中包括用于治疗癌症的产品。而对于那些含有新型活性成分但用于治疗其他疾病、或具有高度创新性、或者采用集中式审批程序才符合患者利益的产品来说,集中式审批程序则可以是可选的。
在集中式审批流程下,由欧盟药品管理局设立的药品委员会负责评估产品的风险/收益状况。在集中式审批流程中,对药品申请材料的评估最长时限为210天,这一时间不包括申请人为了回应药品委员会的提问而需要提供额外信息或书面说明所花费的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某种药品对公共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从治疗创新的角度来看,药品委员会可以批准加速评审程序。
如果药品委员会接受这样的请求,那么210天的时限将缩短至150天。不过,如果药品委员会认为继续采用加速评估方式已不再合适,他们仍然可以恢复使用传统的集中评估流程。
授权期限与续期方式
这种上市许可原则上有效期为五年,可以在五年后根据EMA或相关成员国当局对风险与收益比重的重新评估而再次续期。为此,持有上市许可的机构必须在上市许可失效前至少六个月,向EMA或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有关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完整文件资料,包括自许可颁发以来所发生的所有变更情况。一旦获得续期,该上市许可将持续有效,除非欧洲委员会或相关政府部门基于与药物警戒相关的合理理由,决定再次进行为期五年的续期。任何未在许可失效后三年内将药品投放到欧盟市场(通过集中式审批程序)或相关成员国的市场的许可,都将被视为无效。
上市许可后的监管要求
在获得批准之后,持有该药品上市许可的企业必须遵守一系列关于药品生产、销售、推广和销售的监管要求。这些要求包括遵循欧盟严格的药物警戒或安全报告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批准后研究的实施以及额外的监测义务。此外,对于需要获得单独生产许可的授权产品,其生产过程也必须严格遵循欧洲药品管理局制定的cGMP标准以及其他欧盟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这些标准要求在生产、加工和包装过程中采用严格的方法、设施和控制措施,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最后,根据修订后的2001/83EC指令,欧盟对授权产品的营销和推广活动也进行了严格监管,这包括由行业赞助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以及针对药品处方医生和公众的广告活动。
孤儿药认定与独占权
根据欧盟法规第141/2000号和第847/2000号的规定,如果产品的开发者能够证明该产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那么该产品可以被欧盟委员会认定为“孤儿药”:第一种情况是,该产品用于诊断、预防或治疗在欧盟范围内影响不超过万分之五人的致命性或慢性性疾病;第二种情况是,该产品用于治疗在欧盟范围内存在的致命性、严重致残性或慢性疾病,且在没有激励措施的情况下,该产品的市场推广不太可能带来足够的收益,从而不足以证明投资是合理的。对于这两种情况,申请者必须证明:在欧盟境内不存在已被批准的针对该疾病的有效诊断、预防或治疗方法;或者,如果存在这样的方法,那么该产品相对于现有的治疗方案来说,确实具有显著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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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药资格认证带来多项好处,包括降低申请费用、获得监管方面的支持,以及有机会申请欧盟范围内的统一上市许可。对于孤儿药而言,其市场独占权为期十年。在这十年期间,无论是欧洲药品管理局还是欧盟委员会,都不得受理任何关于“类似药品”的上市申请或授权。所谓“类似药品”,指的是含有与已获批准的孤儿药相同活性成分,且用于相同治疗领域的药品。不过,如果到第五年结束时,该药品不再符合孤儿药资格的标准(例如,该药品已经具有足够的盈利能力,无需再享受市场独占权),那么其市场独占期可以缩短至六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
尽管如本Proxy Statement/Prospectus其他部分所述,我们目前在中国大陆并未开展任何业务。但正如所提到的,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在香港的业务运营,而且这种干预通常是无预兆的。因此,我们在下方简要列出了一些可能影响我们业务或运营的法规,包括我们在中国大陆申请知识产权许可时可能会遇到的法规问题。截至本文发表之日,我们已获得某些针对特定药物候选物的中国专利的独家许可。
需获得中国当局的许可。
截至本日期,我们无需获得中国相关部门的批准,即可开展业务活动,或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发行或继续发行证券。具体来说,目前我们不需要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局的任何许可或批准,就可以开展业务活动,或将证券在美洲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证券。
不过,我们意识到,最近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和声明,以对中国大陆某些地区的商业活动进行监管。这些措施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使用VIE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的监管、采取新的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的范围,以及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举措都是突然实施的,因此很难预测相关立法或行政机构会在多久之后作出反应,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法规是否会发生变化,或者是否需要对其进行具体的实施和解释。此外,这些修改或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可能对Aptorum集团的日常业务运营产生何种影响,以及该集团是否能够接受外国投资,以及Aptorum类A股股票在美国或其他国外市场的上市情况,目前都难以预料。如果中国政府介入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运作,或者通过修改法律法规来限制我们在海外发行证券或外国投资者对我们公司的投资,那么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导致我们拟出售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甚至使其变得毫无价值。(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风险因素部分:“与我们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以及“在香港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香港法规
香港的实验室运营必须遵守一些通用的法律法规。
废物处理条例
《废物处理条例》(香港法律第354章)以及《废物处理(临床废物)一般规定》(香港法律第354O章)规定了对临床废物的产生、储存、收集和处理进行管控与规范。
根据WDO的规定,临床废弃物指的是与以下情况相关的任何物质、物品或废物:
• 任何牙科、医疗、护理或兽医相关的业务;
• 任何其他提供医疗护理和服务的机构或场所(无论其名称如何),这些机构或场所为病人、受伤者、体弱者或需要治疗的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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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科、医学、护理、兽医、病理学或药学领域的研究;或者
• 从事牙科、医学、兽医或病理学相关的实验室工作,
并且其全部或部分由以下组别中列出的任何材料构成:
• 使用过或已被污染的尖锐物品;
• 实验室废弃物;
• 人类和动物的组织;
• 传染性物质;
• 调味品;以及
• 香港环境保护局局长规定的其他各类废弃物。
鉴于我们的研发中心所进行的研究工作可能会产生使用过的或受到污染的尖锐物品,例如注射器、针头以及敷料等,因此我们必须遵守《废物处理条例》、《危险品处理条例》以及相关的行为准则。
世界其他地区的监管机制
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临床试验实施标准、医疗产品的许可程序、定价政策以及报销机制都各不相同。不过,无论处于哪种情况,如果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话,就必须遵循cGCP的要求,同时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并遵循《赫尔辛基宣言》中所提出的伦理原则。
如果我们未能遵守相关的外国监管要求,可能会面临各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监管许可的撤销、产品召回、产品被没收、运营限制以及刑事起诉等。
不动产、厂房及设备
我们拥有多宗用于办公场所、实验室和诊所的租赁协议。我们的办公地点分别位于伦敦、纽约和香港。
请参见上面的“设施”部分。
公司的历史与发展
Aptorum于2010年9月13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截至目前,该公司的授权资本为10亿美元,具体构成如下:9,999,996,000,000股Aptorum Class A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以及4,000,000股Aptorum Class B普通股,每股面值同样为0.00001美元。
目前,该公司将所有精力集中在研发工作上,因此不再提供任何治疗服务。虽然该公司未来可能会开始提供治疗服务,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它仅专注于一个业务领域。
Aptorum是一家位于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其业务通过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来开展。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我们认定自己拥有唯一的一个可变利益实体:Libra。根据ASC 810准则,我们认为自己并非Libra的主要受益者,因此不会将Libra的财务报表纳入我们的合并报表中。此前,我们曾认为另一个可变利益实体Mios Pharmaceuticals Limited是我们的主要受益者;然而,Mios于2024年10月31日被解散,因此我们不再持有该实体的任何股权。我们的企业结构基于我们对子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由于中国法律禁止直接对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我们的企业结构并不适合让投资者间接参与对中国企业的投资。虽然外国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于可变利益实体,但您对Aptorum的投资实际上是通过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进行的,而不是通过可变利益实体。因此,您可能根本无法拥有该实体或其他子公司的任何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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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US CAPITAL LIMITED公司后来更名为AENEAS CAPITAL LIMITED,一直由Jurchen公司直接掌控,而非属于Aptorum集团的旗下企业。不过,APTus Asia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公司则于2017年11月10日从Aptorum集团分离出来,由Jurchen投资公司直接管理。此后,APTUS CAPITAL LIMITED便归属于AAFH公司了。
2017年5月4日,胡恩先生将其持有的该公司普通股股份全部转让给了Jurchen公司。Jurchen公司是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由胡恩先生完全拥有。2017年10月13日,作为转换操作的一部分,Jurchen公司持有的普通股被重新分类为223,076股A类普通股和2,007,684股B类普通股。
在2017年2月21日和3月1日,该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们决定对公司进行重组。原来的投资公司将被改组为一个控股公司,该控股公司下拥有多家从事具体业务的子公司(即“重组计划”)。
根据重组计划,原本发行的256,571.12股面值为0.01美元的参与股已被赎回,同时还有4,743,418.88股未发行的参与股也被注销。经过这些赎回和注销操作之后,我们不再拥有任何已授权或已发行的参与股。此外,该公司还授权发行了一类证券,即10,000,000股面值为10.00美元的普通股,其中2,565,711股已经发放给我们的原始投资者。
在2017年3月1日至10月13日期间,共发行了220,703股普通股票,每股的发行价格约为39美元。这次融资被称之为“A系列”融资活动。参与A系列融资活动的每位投资者除了签署认购协议外,还签署了一份股东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公司的基本治理条款以及我们的资本结构相关事宜。不过,这份股东协议在2017年10月被终止了。
在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以下决议:(“转换”措施):(i)将7,213,587股已授权但尚未发行的普通股份转换为5,457,362股已授权但尚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10美元;同时将1,756,225股已授权但尚未发行的B类普通股份转换为1,756,225股每股面值10美元的B类普通股份;(ii)将三位股东持有的2,493,085股普通股份转换为总计249,309股A类普通股份和2,243,776股B类普通股份;(iii)将24位股东持有的293,330股普通股份转换为总计293,330股A类普通股份。经过这些转换后,共有27位股东持有股份。
2017年10月19日,我们决定将公司名称从APTUS Holdings Limited变更为现在的名称:Aptorum Group Limited。
2018年3月23日,Jurchen将44,615股A类普通股份和401,537股B类普通股份转让给了香港注册的CGY投资有限公司。我们认为,这家公司由Darren Lui共同控制,或者他对这些股份的处置权和表决权具有重大影响力。经过此次转让后,Jurchen分别持有Aptorum公司约33%和72%的A类普通股份及B类普通股份。
2018年12月17日,该公司完成了76,142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募股。这些股票以每股158美元的价格出售,为公司带来了约12,030,420美元的总收入。
2021年5月26日,该公司与Jurchen达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发行了138,793股A类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0美元,实际发行价格为28.82美元,这相当于当时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A类普通股票最后成交价格的10%溢价。通过此次股票发行,该公司共获得了4,000,000美元的现金收入。此次收购完成后,Huen先生的持股比例占该公司总发行股本的55.52%。
2023年1月23日,该公司实施了股份合并措施:每1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1美元)将被合并为1股A类普通股,其面值变为10美元;同样地,每1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1美元)也将被合并为1股B类普通股,其面值变为10美元。(此合并措施也被称为“股份合并”或“反向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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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该公司的股东们批准了公司与Aptorum Group Cayman Limited的合并事宜。Aptorum Group Cayman Limited是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合并协议,该公司的股本价值将从10美元降至0.00001美元。此外,股东们还同意将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从每股10票增加到每股100票,并将A类普通股的授权数量增加到9,999,996,000,000股,每股价值0.00001美元。这些企业行为自2023年2月21日起生效。
在2023年6月,我们与4位投资者签订了证券购买协议,出售了300万美元的无担保可转换票据(“6月23日票据”)。所有“6月23日票据”均已转换为总计1,000,000股A类普通股票,每股面值为零点零一美元。
在2023年9月,我们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向我们的最大股东Jurchen投资公司出售了一笔金额为3,000,000美元的无担保可转换票据。该票据可以转换为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到期日为发行日期后的24个月。不过,在该日期之后,投资者有权将票据的期限延长至12个月或更长,具体延长期限需经双方同意。该票据的年利率为6%,转换价格为每股2.42美元。该票据以我们拥有的某些股份作为抵押品(即“抵押品”)。当我们出售全部或部分抵押品时,投资者有权要求我们全额或部分提前支付该票据的剩余欠款,而我们可以以现金或股份的形式进行支付。在2025年9月11日,双方同意将该票据的期限再延长12个月;同时,双方还同意修改该票据的条款,使得Jurchen可以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天内将该票据转换为普通股份。
2023年3月27日,Aptorum签署了非约束性的意向书及条款协议,旨在收购URF Holding Group Limited及其下属企业全部股份(统称为“U集团”)。然而,这一收购并未实现。2024年3月1日,我们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YOOV Group Holding Limited达成了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YOOV将成为我们的全资子公司之一。不过,在2024年10月25日,合并协议的各方签署了终止协议,双方同意在当日终止该协议,该协议因此失效,不再具有任何效力。如上所述,这些交易因当时市场状况不佳而不得不终止,双方都认为当时的市场环境并不利于相关交易的进行。
2024年4月8日,CGY投资有限公司和DSF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自愿将401,537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1股A类普通股。转换后,共有1,796,934股B类普通股在市面流通,CGY投资有限公司获得了533,575股A类普通股,而自己则不再持有任何B类普通股;而DSF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则获得了45,305股A类普通股,同样不持有任何B类普通股。
2025年1月2日,该公司与某些非关联机构投资者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司以每股2.00美元的价格,通过注册直接发行方式出售了1,535,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总交易收入为3,070,000美元。
2025年10月10日,该公司通过注册直接发行方式,签订了购买和销售100万股A类普通股的协议。每股的购买价格为2美元,总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00美元。该发行活动于2025年10月14日完成。
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们共投入了约20万美元用于核心资本支出,这些资金用于购买实验室设备、租赁设施的维修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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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图表展示了截至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公司架构情况:

注1:Aptorum集团的前执行董事Clark Cheng博士仍持有Aptorum Medical Limited公司剩余10%的股份。
备注2:安根基金有限公司是ALS系列项目投资者所指定的公司,它持有Acticule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剩余20%的股份。
备注3:VLS-2项目的投资者还持有mTor(香港)有限公司剩余10%的股份。
目前,我们的大部分业务都是通过以下两家子公司来进行的: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和Acticule Life Sciences Limited。我们对公司的所有投资都投向了母公司——Aptorum Group Limited。该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您无法直接持有我们子公司或VIE机构的股权。
根据《会计标准编码》第810条“合并”的相关规定,我们将所有被我们视为主要受益人的虚拟企业纳入合并范围。通常,控制性财务权益的持有方式是指拥有某一实体的多数表决权;不过,通过某些安排,即使不拥有控制性表决权,也仍可能形成控制性财务权益。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我们认定自己拥有一家名为Libra的虚拟企业。根据ASC 810的规定,我们审查了Libra的章程文件,并确认自己并未对Libra的研发活动拥有控制权。因为这些活动直接影响Libra的经济绩效,所以我们认为自己在会计上并不属于Libra的主要受益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Libra在这一年度内没有任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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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ORUM管理团队对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以下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的讨论,是基于我们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进行的,因此应与这些报表一起阅读。
这份Proxy声明/招股说明书包含了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不过,根据20-F表格中第6条指导方针的规定,关于2023年和2022年运营状况变化的描述被省略了。但这些信息可以在我们于2025年4月30日提交给SEC的2024年度20-F表格中的“项目5:运营与财务状况及前景”部分找到。
A. 经营业绩
我们是一家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发现、开发并商业化能够治疗那些存在医疗需求但尚未被满足的疾病的治疗方法。我们的重点领域包括肿瘤学(包括罕见肿瘤适应症)和传染病领域。
根据我们对初步数据的评估,以及考虑到诸多因素后,包括巨大的未满足需求、现有疗法的局限性、潜在的市场规模、市场上的竞争状况等,公司决定如何优先处理各个项目。总体而言,我们选择重点项目的依据并非基于任何固定的公式或严格的标准,而是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以及这些项目本身的特性。
我们的目标是在多种疾病/治疗领域开发一系列新颖且经过重新利用的疗法以及诊断技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策略包括:
• 在多种疾病/治疗领域里开发新的治疗方法和诊断手段;
• 选择性地扩展我们的产品组合,引入那些有可能获得“孤儿药认定”的潜在产品,或者能够满足当前未得到满足的医疗需求的产品;
• 与顶尖学术机构及CROs合作;
• 扩展我们的内部药物研发中心;
• 利用我们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经验以及商业网络资源;
• 获取并利用政府拨款来资助项目的开发工作。
我们已将大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我们的重点项目。这些重点项目分别是ALS-4和SACT-1。
在2023年第二季度,该公司决定精简运营流程,终止了一些诊所服务业务,并暂停了非核心的研发项目。此外,该公司也停止了与Accelerate Technologies Pte Ltd.的合作,此前双方曾共同开展 PathsDx测试项目的研发工作。目前,该测试项目并未涉及任何实质性的合作协议或持续的研究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并未因该项目产生任何研发费用,该项目对公司业务运营也没有实质性影响。这些举措旨在优化资源分配,将精力集中在那些具有较大商业成功潜力且能带来积极影响的项目上。这一决策符合公司提升股东价值的目标,有助于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效实现其核心目标。
2024年3月1日,该公司与YOOV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并协议。YOOV集团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成立的商业公司。双方决定暂停大部分研发活动,以专注于此次合并工作,确保资源得到最优分配并最大化股东价值。然而,在2024年10月25日,公司和YOOV双方共同同意终止该合并协议,因此这次合并计划被取消。公司将继续探索其他有助于提升股东价值的反向收购或业务整合机会。
170
该公司是2024年9月3日由Karen Cheung(原告)在纽约州最高法院提起的诉讼的当事人。该诉讼的案号为654541/2024,涉及的指控包括:(i)违反《反勒索和腐败组织法》第18条第1961款(c)项的规定;(ii)共谋违反《反勒索和腐败组织法》第18条第1961款(d)项的规定;(iii)欺诈行为;(iv)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v)过失虚假陈述;(vi)不公正获利行为;(vii)违反1933年《证券法》第15条第77a款及后续条款的规定。2024年12月27日,该公司向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提交了移案申请,将本案移交给联邦法院审理。2024年12月30日,该公司要求将起诉状送达给被告。原告于2025年2月24日提交并送达了起诉状,指控被告违反《反勒索和腐败组织法》第18条第1962款(c)项、第1962款(d)项的规定,以及欺诈行为;还指控被告协助他人违反信托义务、造成不公正获利行为,以及涉及民事阴谋的行为。经过批准后,原告获得了修改起诉状的许可,并于2025年6月2日提交了第一次修改后的起诉状。双方就被告的驳回请求达成了初步意见一致,该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提交了驳回请求的答辩书。原告于2025年9月5日提交了反对驳回请求的诉状,而该公司支持驳回请求的答辩书则应在2025年10月6日前提交。目前,驳回请求的诉讼材料已经全部提交给法院,案件正在等待审理。公司认为原告的指控毫无依据,因此将继续积极应诉。目前,还无法估算辩护此案所需的成本和费用。
注册直接发行
2025年10月10日,该公司与若干非关联机构投资者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以下简称“10月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同意出售:(1) 1,000,000股A类普通股份;(2) 在同期进行的私下交易中,出售最多可达2,000,000股普通股份的受限权证。此次交易的总收益约为200万美元。10月2025年证券发行活动于2025年10月14日完成。
每张受限权证在发行当日即可立即行使,其行使价格为每类A普通股2.00美元。这些权证的有效期从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计算,该注册声明用于登记这些受限权证所对应的类A普通股的可转售权利。这些受限权证以及因行使权证而发行的类A普通股并未根据《证券法》进行注册,而是依据《证券法》第4(a)(2)条和/或《D规则》第506(b)条所规定的豁免条款来进行的发行。
根据10月采购协议,公司在2025年10月的融资活动完成后30天内,不会发行任何A类普通股或等同于普通股的证券,不过有一些例外情况。
在《十月收购协议》生效的同时,公司的董事们还签署了锁定协议(“十月锁定协议”)。根据该协议,他们在2025年10月融资计划完成后的三十天内,不得出售或处置任何由他们持有或有权持有的A类普通股。
H.C. Wainwright & Co., LLC担任了2025年10月此次融资的独家代理角色。公司同意向该代理支付总金额的7.0%作为代理费用;同时,公司还将向该代理支付1.0%的管理费,金额为5,000美元,用于支付不可报销的费用;另外,公司还会支付最多50,000美元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实际支出,以及10,000美元的清算费用。此外,公司还向该代理指定的人员发放了权证,允许其以每股2.50美元的价格购买最多60,000股A类普通股票。这些权证将在2025年10月10日发放后立即可行使,且有效期至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24个月后或2030年10月10日为止。扣除支付给代理的费用以及我们估算的融资费用后,2025年10月此次融资的净收入为171.6万美元。
2025年1月2日,该公司与某些非关联机构投资者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司以每股2美元的价格,通过注册直接发行方式出售了1,535,000股A类普通股,总交易金额为3,070,000美元。
171
私人配售发行
可转换票据的销售情况
2023年9月11日,该公司与本公司的最大股东Jurchen投资公司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司出售了总额为3,000,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2023年9月票据”)。这些2023年9月票据可以转换为公司的A类普通股份,到期日为发行之日起24个月后。不过,在该日期之前,投资者有权将2023年9月票据的期限延长至12个月或更长,具体延长期限需经双方同意。2023年9月票据的年利率为6%,转换价格为每股2.42美元。该公司有权偿还2023年9月票据的本金,但如需提前偿还,必须以现金方式支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2023年9月票据以该公司拥有的某些股份作为抵押品(即“抵押品”)。如果该公司出售全部或部分抵押品,投资者有权要求该公司全额或部分提前偿还2023年9月票据的未偿余额,而该公司可以以现金或股份形式进行支付。截至本文撰写之日,未偿还本金金额为3,000,000美元。2025年9月11日,双方同意将2023年9月票据的期限再延长12个月;同时,双方还同意修改2023年9月票据的条款,允许Jurchen公司在收到三天的书面通知后,自行决定将2023年9月票据转换为普通股份。
与DiamiR生物科学公司的合并
2025年7月14日,该公司与特拉华州的公司DiamiR Biosciences Corp.签署了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Aptorum将在特拉华州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名为“Merger Sub”。这家子公司将与DiamiR合并,而DiamiR则继续作为Aptorum的全资子公司存在。合并后存续的公司即为“Merger”。合并后,Aptorum这家公司将被称作“联合公司”。
在合并协议生效的同时,DiamiR公司与Aptorum Therapeutics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管理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Aptorum Therapeutics需按月向DiamiR支付服务费用,并承担相关费用,而作为回报,DiamiR的官员和员工将为Aptorum Therapeutics提供服务,以开发一种能够早期检测胶质母细胞瘤进展的诊断测试。这一服务的期限至迟为合并协议生效之日或2025年12月31日。此外,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DiamiR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与Aptorum Therapeutics还签署了一份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和DiamiR LLC将非独家地将其各自的知识产权授权给Aptorum Therapeutics,并获得前期付款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些支付和收费的期限同样至迟为合并协议生效之日或2025年12月31日。随着各方继续努力满足合并协议的各项条件,他们决定将合并协议的终止日期从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双方又签署了关于延长管理服务协议期限的修正案,将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同时每月的服务费用增加到105,000美元。2026年3月,双方再次签署了一项修正案,将合并协议的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Aptorum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拥有该公司约87%的投票权,他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了投票和支持协议,同意支持合并协议中的各项交易。合并完成后,Aptorum公司及DiamiR的某些股东将签署一份股东协议,该协议自DiamiR的股东所持该公司的普通股总数达到合并公司当时已发行股票总数的25%时开始生效。在任命期内,各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合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五人。此外,DiamiR的联合创始人兼股东Kira S. Sheinerman及其关联方有权提名两名董事人选,其中至少有一名董事人选必须具备独立性要求。
172
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条(c)(2)(A)款的规定,只要DiamiR股东的实益持有比例不低于36%,那么DiamiR的主要股东就有权利任命一名董事候选人进入合并后的公司董事会。同时,该候选人的实益持有比例也不低于25%。对于合并后公司的董事选举: (1) 每位签署股东协议的DiamiR股东均同意将其在合并后公司的所有股份投票给相应的主要股东指定人选;(2) 对于非主要股东指定人选的提名,在Aptorum 2027年度股东大会之前,每位DiamiR股东均同意按照合并后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来投票;而从2027年度股东大会开始,每次年度会议时: (i) 每位签署股东协议的DiamiR股东可以自行决定将其在合并后公司的所有股份投票给一名非主要股东指定人选;但如果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人数超过五人,则额外提名人的数量将相应增加;(ii) 对于非主要股东指定人选或主要股东指定人选的提名,每位股东应以与合并后公司其他股东相同的比例来投票。对于其他需要由合并后公司股东投票决定的提案或决议,每位签署股东协议的DiamiR股东也可以自行决定其股份投票方式。此外,在DiamiR合并完成后,Alidad Mireskandari将被任命为合并后公司的非表决权观察员,其任期截止日期为:(i) 自合并之日起两年后;(ii) 观察员死亡、丧失行为能力、退休或辞职后;或者(iii) 由大多数担任主要股东指定职务的董事决定。此外,只要DiamiR股东的实益持有比例不低于25%,合并后公司在进行某些重大企业行为时,必须获得DiamiR主要股东方的书面批准,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於:(i) 合并后公司或其任何重要子公司的自愿解散、清算或破产;(ii) 在六个月内发行代表合并后公司超过10%已发行股份的普通股或证券;(iii) 对合并后公司管理文件的任何修改,这些修改可能对主要股东指定人或合并后公司履行股东协议中的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iv) 任何资产收购、出售、合并或整合交易;以及(v) 更换合并后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财务总监。
如果在任何时候,DiamiR公司的实际股东持股比例低于25%,那么这些主要股东就无权再提名任何候选人进入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会,也无权对《股东协议》中规定的重大企业决策进行否决。
在合并完成之前,Aptorum将以持续经营的方式将自身转型为一家位于特拉华州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土化过程”);在本土化过程完成后、合并正式实施之前,Aptorum将更名为Aptorum Delaware。在本土化过程中,当时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AptorumA类普通股将自动按1:1的比例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同时,当时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AptorumB类普通股将自动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以及一份无投票权且不可转换的Aptorum DelawareA级优先股。
在合并生效之时(即“生效时间”),DiamiR所有未转让的普通股股份,除了那些持有异议的股份外,都将按照“合并协议——转换比例”部分中详细规定的转换比例,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股份。合并完成后,DiamiR的股东以及现有的Aptorum股东将分别拥有合并后公司的约70%和30%的股份。如果任何一方在合并前发行额外的证券,这些持股比例将会相应进行调整。
合并协议包含了各方通常所承担的承诺与保证条款,以及一些关于在合并协议签署日至合并完成或协议终止期间双方业务运作的规范条款。合并协议还包含了一些常规的最终确认条件,其中包括股东对与合并相关事项的批准,以及Aptorum必须保持一定数额的现金储备和运营资金。
173
合并协议包含了常规的陈述与保证条款,以及相关的协议与义务内容。关于合并协议、管理服务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投票与支持协议以及股东协议的各项条款描述,并不构成完整的表述,实际上这些条款的具体内容需参照附件中的相关文件予以了解。
关于DiamiR
DiamiR于2014年6月16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其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进行运营。DiamiR, LLC是一家在特拉华州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DiamiR是一家分子诊断公司,专注于开发和推广用于早期检测与监测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微创检测方法,这些疾病包括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同时 also 致力于研究罕见神经发育性疾病,如Rett综合征,以及其他脑部健康问题以及癌症。DiamiR所拥有的专有平台技术基于对血浆中富含特定器官的microRNA进行定量分析,该技术已获得超过50项专利保护。除了基于血液分析的microRNA检测服务外,DiamiR还提供CLIA/CAP认证实验室服务,包括蛋白质和基因生物标志物分析,以用于筛查、患者分层以及疾病和治疗效果的监测。
影响我们运营成果的因素
研究与开发费用
我们相信,我们能够成功开发创新的药物候选产品,将是影响我们长期竞争力以及未来发展和增长的关键因素。要创造出高质量、全球首创或最优质的药物候选产品,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内投入大量资源。由于这种承诺,我们的药物候选产品管线正在稳步发展之中。
我们的候选药物目前仍处于开发阶段,因此我们在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并且这种投入预计会在未来继续增加。随着我们候选药物的进一步开发进展,未来的研发成本可能会显著上升。
我们已通过多种渠道为我们的候选药物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提供资金支持,其中包括从在纳斯达克市场的公开募股及后续发行中获得的资金、向其他投资者的私人融资,以及来自股东、相关方和银行提供的信贷支持。
这种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使我们不必依赖单一的融资手段来进行研究和开发活动,从而降低了在继续推进候选药物研发过程中因资金不足而遭遇困难的风险。
研究与开发费用包括:
• 与员工和顾问相关的薪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以及股权激励费用;
• 用于支付给负责进行临床试验的CRO机构、调查人员以及临床试验地点的各项费用;
• 那些不符合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中资本化标准的知识产权获取成本;
• 与各类大学和研究机构合作的赞助研究项目所涉及的成本
• 设施维护费用、折旧费用以及其他开支,这些费用包括办公室租赁费用以及其它管理费用;
• 与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
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和2023年的三年期间,我们用于研发的费用分别达到了60万美元、220万美元和520万美元。这些研发费用分别占我们同期总运营成本的3.8%、55.7%和46.6%。
174
操作结果
2025年与2024年12月31日终度的经营成果
在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决定精简运营流程,暂停了一些非核心的研发项目。这一举措旨在优化资源分配,将精力集中在那些最具商业潜力和社会效益的核心项目上。这一决策符合我们提升股东价值的承诺,有助于我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效实现核心目标。
以下表格汇总了我们在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运营费用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352,879) |
) |
(2,195,161) |
) |
||
| 一般行政费用 |
(573,059) |
) |
(669,486) |
) |
||
| 法律及专业费用 |
(1,062,346) |
) |
(803,285) |
) |
||
| 其他运营费用 |
170,756 |
|
(272,609) |
) |
||
| 总支出 |
(1,817,528) |
) |
(3,940,541) |
) |
||
|
|
|
|||||
| 其他收入(支出),净额 |
|
|
||||
| 与权证相关的发行成本 |
(153,189) |
) |
— |
|
||
| 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690,000) |
) |
— |
|
||
| 长期投资资产的减值损失 |
— |
|
(1,000,000) |
) |
||
| 利息支出,净额 |
(95,713) |
) |
(146,924) |
) |
||
| 出售子公司所获得的收益 |
— |
|
703 |
|
||
| 政府补贴 |
— |
|
928,461 |
|
||
| 各种收入 |
— |
|
564 |
|
||
| 其他收入(支出)总计,净额 |
441,098 |
|
(217,196) |
) |
||
|
|
|
|||||
| 净亏损 |
(1,376,430) |
) |
(4,157,737) |
) |
||
收入与成本
由于将资源重新分配用于公司核心项目的开发,因此这两年都没有产生任何收入和成本。
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包括与研究和开发活动相关的各项成本,例如对研发人员的薪酬支出、向顾问和咨询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实验室设备的折旧摊销、以及针对获得许可专利的摊销费用。此外,还包括与各大大学和研究机构合作进行的科研项目的费用,以及那些不符合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资本化标准的知识产权获取成本。下表列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研发费用情况。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那一年里,……
175
我们决定最好将所有注意力和资源集中在完成这次合并上,因此在这段时间里暂停了大部分的研发活动。我们认为,寻找其他业务合并的机会可能会最大化股东价值,所以我们的研发活动仍然处于暂停状态。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
|
||||
| 签约研究机构提供的服务 |
$ |
— |
$ |
166,972 |
||
| 赞助研究 |
|
— |
|
39,972 |
||
| 摊销与折旧 |
|
— |
|
251,567 |
||
| 咨询 |
|
— |
|
44,872 |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128,128 |
||
| 财产、厂房及设备的减值 |
|
— |
|
1,421,782 |
||
| 其他研发费用 |
|
352,879 |
|
141,868 |
||
| 总研发支出 |
$ |
352,879 |
$ |
2,165,161 |
||
一般行政费用
以下表格列出了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一般管理费用摘要。一般管理费用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我们优化了运营流程,以集中精力准备合并事宜,从而降低了工资支出。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一般管理费用: |
|
|
||||
| 工资支出费用 |
$ |
8,161 |
$ |
208,348 |
||
| 租金和收费标准 |
|
126,336 |
|
97,253 |
||
| 旅行费用 |
|
1,365 |
|
205 |
||
| 摊销与折旧 |
|
— |
|
3,480 |
||
| 保险 |
|
215,128 |
|
335,616 |
||
| 提前收取的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处理 |
|
— |
|
9,782 |
||
| 其他费用 |
|
12,679 |
|
14,802 |
||
| 总的一般与行政费用 |
$ |
573,059 |
$ |
669,486 |
||
法律及专业费用
在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度,相关的法律与专业服务费用分别达到了1,062,346美元和803,285美元。这些费用的增加主要源于一些非例行性的活动,比如去年期间出现的潜在合并行为。今年的这些非例行性活动导致了法律与专业服务费用的上升。
其他营业收入(支出)
在2025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其他营业收入为170,756美元,这一金额主要来源于外汇汇率变动所产生的汇兑收益。
176
其他(费用)收入,净额
以下表格列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其他收入/支出情况摘要。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其他收入(支出),净额 |
|
|
||||
| 与权证相关的发行成本 |
(153,189) |
) |
— |
|
||
| 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690,000 |
|
— |
|
||
| 长期投资资产的减值损失 |
— |
|
(1,000,000) |
) |
||
| 利息支出,净额 |
(95,713) |
) |
(146,924) |
) |
||
| 出售子公司所获得的收益 |
— |
|
703 |
|
||
| 政府补贴 |
— |
|
928,461 |
|
||
| 各种收入 |
— |
|
564 |
|
||
| 其他收入(支出)总计,净额 |
441,098 |
|
(217,196) |
) |
||
阿普托姆集团有限公司的净亏损
在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期间,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净亏损分别为1,363,270美元和4,267,806美元(不包括属于非控制性权益部分的净亏损)。
2024年与2023年12月31日终度的经营成果
在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决定精简运营流程,终止部分诊所业务,并暂停那些并非以铅为基础的研发项目。这一举措旨在优化资源分配,将精力集中在那些最具商业潜力和社会效益的重点项目上。这一决策符合我们提升股东价值的承诺,有助于我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效实现核心目标。
以下表格汇总了我们在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收入 |
|
|
|
|
||||
| 医疗服务收入 |
$ |
— |
|
$ |
431,378 |
|
||
|
|
|
|
|
|||||
| 运营费用 |
|
|
|
|
||||
| 医疗服务的成本 |
|
— |
|
|
(420,812)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
(2,195,161) |
) |
|
(5,198,329) |
) |
||
| 一般行政费用 |
|
(669,486) |
) |
|
(1,930,637) |
) |
||
| 法律及专业费用 |
|
(803,285) |
) |
|
(2,538,161) |
) |
||
| 其他运营费用 |
|
(272,609) |
) |
|
(1,067,690) |
) |
||
| 总支出 |
|
(3,940,541) |
) |
|
(11,155,629) |
) |
||
| 其他(费用)收入,净额 |
|
|
|
|
||||
| 可交易证券投资损失,净额 |
|
— |
|
|
(9,266) |
) |
||
| 长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未实现收益,净额 |
|
— |
|
|
6,431,088 |
|
||
| 长期投资资产的减值损失 |
|
(1,000,000) |
) |
|
(77,200) |
) |
||
| 利息支出,净额 |
|
(146,924) |
) |
|
(121,145 |
) |
||
| 出售子公司所获得的收益 |
|
703 |
|
|
— |
|
||
| 政府补贴 |
|
928,461 |
|
|
123,015 |
|
||
| 各种收入 |
|
564 |
|
|
36,784 |
|
||
| 其他总收入,净额 |
|
(217,196) |
) |
|
6,383,276 |
|
||
| 净亏损 |
|
(4,157,737) |
) |
|
(4,340,975) |
) |
||
177
收入
在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医疗保健服务的收入分别为零美元和431,378美元。这些收入来自诊所提供的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收入的下降是由于公司在2023年第二季度做出了暂停诊所服务的战略决策。这一决定是为了将资源重新分配用于公司核心项目的开发。
医疗服务的成本
在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这两个日期,医疗保健服务的成本分别为零和420,812美元。这一成本的下降是由于在2023年第二季度决定暂停诊所服务所导致的。
研究与开发费用
以下表格列出了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研发支出情况。在2024年第四季度,我们认为寻找其他业务合并机会可能更能提升股东价值,因此专注于非铅产品领域的研发工作暂时暂停。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
|
||||
| 签约研究机构提供的服务 |
$ |
166,972 |
$ |
1,387,534 |
||
| 赞助研究 |
|
39,972 |
|
17,149 |
||
| 摊销与折旧 |
|
251,567 |
|
1,071,455 |
||
| 咨询 |
|
44,872 |
|
1,207,188 |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128,128 |
|
519,497 |
||
| 财产、厂房及设备的减值 |
|
1,421,782 |
|
— |
||
| 工资支出费用 |
|
— |
|
363,139 |
||
| 其他研发费用 |
|
141,868 |
|
632,367 |
||
| 总研发支出 |
$ |
2,195,161 |
$ |
5,198,329 |
||
一般行政费用
以下表格列出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我们的综合管理费用摘要。综合管理费用有所下降,这主要得益于我们优化了运营流程,以集中精力准备与Yoov的合并事宜,不过该合并计划最终被放弃了。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一般管理费用: |
|
|
||||
| 工资支出费用 |
$ |
208,348 |
$ |
893,437 |
||
| 租金和收费标准 |
|
97,253 |
|
213,701 |
||
| 旅行费用 |
|
205 |
|
59,874 |
||
| 摊销与折旧 |
|
3,480 |
|
53,799 |
||
| 保险 |
|
335,616 |
|
474,746 |
||
| 广告和营销费用 |
|
— |
|
48,982 |
||
| 提前收取的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处理 |
|
9,782 |
|
— |
||
| 其他费用 |
|
14,802 |
|
186,098 |
||
| 总的一般与行政费用 |
$ |
669,486 |
$ |
1,930,637 |
||
178
法律及专业费用
在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相关的法律与专业服务费用分别达到了803,285美元和2,538,161美元。这些费用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出现了一些非例行性的活动,比如实施股票分割或者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等。由于本期没有发生这些非例行性的活动,因此法律与专业服务费用有所降低。
其他运营费用
在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其他运营费用分别降至272,609美元和1,067,690美元。其他运营费用的减少主要归因于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减少,因为去年大部分长期资产都发生了减值,而今年则没有类似的重大减值情况。
其他(费用)收入,净额
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其他费用净额为217,196美元,而其他收入则分别为6,383,276美元。从2023年的其他收入到2024年的其他费用的变化,主要是由于长期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所带来的一次性未实现收益,该收益在去年为640万美元,而今年则没有类似的收益。
归属于该公司的净亏损
在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期间,该公司所承担的净亏损分别约为4,267,806美元和2,824,647美元(不包括非控制性权益所承担的净亏损)。
B.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该集团在2025年12月31日终了的一年中,出现了1,376,430美元的净亏损,以及1,836,546美元的净运营现金流支出。同时,该集团在2025年12月31日的流动资本为负1,001,299美元。此外,该集团在2025年12月31日时的累计赤字达到73,792,798美元。该集团在未来几个时期的经营成果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目前尚不清楚该集团是否能够在可预见的未来减少或消除其净亏损。如果管理层无法从当前正在开发的产品中获得可观的收入,那么该集团可能无法实现盈利。成功过渡到盈利状态取决于能否实现足以支持公司成本结构的收入水平。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标准更新》2014-15号“关于实体能否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披露”的相关规定,管理层认为这些条件确实对该公司能否在发布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一年内继续经营提出了重大质疑。
如果本集团在发布这些合并财务报表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周期内,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那么本集团可能需要考虑通过以下途径来补充现有的资金来源:
• 来自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私人贷款机构的其他融资途径;以及
• 股权融资。
该公司无法保证能够获得所需的融资资金,也无法确保这些资金的提供条件符合公司的商业需求。如果上述情况之一未能实现,或者后续的融资不足以弥补财务和流动性方面的缺口,那么对公司来说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进而严重影响其作为一家持续经营企业的能力。
附上的合并财务报表并未包含因这种不确定性而产生的任何调整项目。因此,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前提是假设该集团将继续作为一家持续经营的企业存在,并且预计在正常的业务运营过程中能够实现对资产的变现以及负债和承诺的履行。
17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现金流摘要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用于运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 |
$ |
(1,836,546) |
) |
$ |
(1,189,734)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58,621 |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4,415,199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 |
|
(2,578,653) |
) |
|
(1,131,113) |
) |
||
经营活动
在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运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支出分别达到了180万美元和120万美元。上述净现金支出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当年与潜在合并相关的事务处理中产生的管理费和许可费用。
投资活动
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均为零,或分别仅为10万美元。现金净流量的减少是由于固定资产处置所得款项的减少所导致的。
融资活动
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分别达到4.4美元和零美元。融资活动带来的现金流入增加,主要归因于当年进行的股票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现金流摘要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用于运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 |
$ |
(1,189,734) |
) |
$ |
(7,724,364)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58,621 |
|
|
624,767 |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4,092,068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
|
(1,131,113) |
) |
|
(3,007,529) |
) |
||
经营活动
在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运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支出分别达到了120万美元和770万美元。这一较低的净现金支出是由于公司实施了严格的预算控制措施所导致的,因为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配合公司即将进行的合并计划而采取的。
投资活动
在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出分别达到了10万美元和60万美元。现金净流减少的原因是由于从相关方获得的贷款偿还款减少了60万美元。
融资活动
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期间,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分别为零美元和410万美元。融资活动带来的现金流入减少,主要是由于在该期间公司并未开展任何融资活动,因为公司当时完全专注于预期的合并事宜。
180
资本支出
在我们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资本支出分别为零、3,000美元和20万美元。这些资本支出主要用于设施投资、租赁房产的改善、设备采购以及技术领域的投入。
承诺/义务
以下表格列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我们的合同义务。
| 各时间段内的付款期限 |
||||||||
| 总计 |
少于 |
一个到 |
三到 |
|||||
| 经营租赁承诺 |
24,573 |
25,486 |
— |
— |
||||
| 债务义务 |
3,418,500 |
3,418,500 |
— |
— |
||||
| 总计 |
3,443,073 |
3,443,986 |
— |
— |
||||
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一份实验室的经营性租赁协议。这些经营性租赁承诺反映了我们按照该协议进行付款的义务。
债务义务
这些债务义务涉及应向Jurchen投资公司支付的未偿还本金以及应计利息。Jurchen投资公司是本公司的最大股东。该债务协议规定,投资者有权以每股2.42美元的价格将可转换票据转换为公司的A类普通股份。该债务的到期时间为发行之日起两年,年利率为6%。
或有支付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任何不可撤销的采购承诺。
根据该集团的各份许可协议,该集团有义务在满足某些条件或达到特定里程碑时,支付相应的应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里程碑付款、特许权使用费以及研发资金等。
当特定条件得到满足时,就会需要支付里程碑付款。这些条件包括:新药申请获得批准、产品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许可产品首次上市,或是其他相关成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所有已生效的许可协议,集团需要在不同成就达成时支付的各项里程碑付款总额如下:
| 金额 |
|||
| 药物分子:在特定的条件和阶段中发挥作用 |
|
||
| 从进入第一阶段到首次商品销售之前 |
|
920,000 |
|
| 首次商业销售 |
|
800,000 |
|
| 一年的净销售额超过某个特定阈值 |
|
7,000,000 |
|
| 小计 |
$ |
8,720,000 |
|
在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之前,该集团分别从许可协议中获得了$0和61,123美元的里程碑付款。而在同年末,该集团并未产生任何版税或研发资金支出。
181
承诺/义务
以下表格列出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我们的合同义务。
| 各时间段内的付款期限 |
||||||||
| 总计 |
少于 |
一个到 |
三到 |
|||||
| 经营租赁承诺 |
122,114 |
97,541 |
24,573 |
— |
||||
| 债务义务 |
3,360,000 |
3,360,000 |
— |
— |
||||
| 总计 |
3,482,114 |
3,457,541 |
24,573 |
— |
||||
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一份实验室的经营性租赁协议。这些经营性租赁承诺反映了我们按照该协议进行付款的义务。
债务义务
这些债务义务涉及应向Jurchen投资公司支付的未偿还本金以及应计利息。Jurchen投资公司是本公司的最大股东。该债务协议规定,投资者有权以每股2.42美元的价格将可转换票据转换为公司的A类普通股份。该债务的到期时间为发行之日起两年,年利率为6%。
该集团可以凭借Aeneas Group Limited提供的信贷额度,获得总计1200万美元的融资支持。该信贷额度的到期日期原本是2022年8月12日。目前,该集团与Aeneas Group Limited已协商一致,决定将信贷额度的有效期延长3年,至2025年8月12日为止。未偿还本金所支付的利息率为每年8%。该集团可以在到期日前随时全额或部分提前偿还本金以及所有已产生的利息,无需事先获得贷款方的书面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附加费用或罚款。
或有支付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任何不可撤销的购买承诺。
根据该集团的各份许可协议,该集团有义务在满足某些条件或达到特定里程碑时,支付相应的应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里程碑付款、特许权使用费以及研发资金等。
在达到特定条件时,会需要支付里程碑付款。这些条件包括:新药申请获得批准、产品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产品首次上市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所有许可协议,集团需要在不同条件下支付的各种里程碑付款的总金额如下:
| 金额 |
|||
| 药物分子:在特定的条件和阶段中发挥作用 |
|
||
| 从临床前研究到新药申请提交 |
$ |
30,000 |
|
| 从进入第一阶段到首次商品销售之前 |
|
2,120,000 |
|
| 首次商业销售 |
|
1,600,000 |
|
| 一年的净销售额超过某个特定阈值 |
|
14,000,000 |
|
| 小计 |
$ |
17,750,000 |
|
|
|
|||
| 诊断技术:能够应对各种条件和挑战。 |
|
||
| 在获得FDA批准之前 |
$ |
146,417 |
|
| $ |
17,896,417 |
||
在2024年、2023年和2022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分别支付了61,123美元、50,000美元以及零美元的里程碑付款,这些款项来自各项许可协议。而在上述同一日期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并未支付任何版税或研发资金。
182
C. 研发、专利与许可业务等。
截至本文签署之日,该公司拥有两项在传染病领域及诊断技术方面的独家授权技术。此外,该公司还在积极开发一项自有技术。
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分别投入了562,269美元、2,195,161美元和5,198,329美元用于研发费用。
D. 趋势信息
除了本文其他部分所披露的内容外,我们并未注意到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关于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订单状况以及成本和售价等方面有任何重要的变化。对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情况,我们也不清楚有任何已知的趋势、不确定性、需求、承诺或事件可能会对我们公司的收入、净利润、盈利能力、流动性或资本资源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同时,这些因素也不太可能导致报告的财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未来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
E. 重要的会计估计事项
在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需要做出一些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显示的数据。然而,对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未来需要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我们认为,以下情况属于重要的会计估计:(i) 这些会计估计要求我们对某些当时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事项做出假设;(ii) 这些估计值的变动在不同时期可能会产生显著的影响,或者如果我们在本期使用了不同的估计值,也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层认为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计估计。
183
APTORUM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业管理层
董事与高管人员
以下是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所有依赖于他们工作成果的员工名单。每位员工的业务经历也都有简要说明。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地址是:英国伦敦汉诺威广场17号,邮编W1S 1BN。
2024年8月,马丁·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了Aptorum集团财务主管的职务。自同年8月起,K.K.王先生正式接替苏先生担任该集团的财务主管。
在2024年10月,Mirko Scherer博士和Charles Bathurst因个人原因辞去了他们担任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职务。由于上述辞职事件,Douglas Arner先生将接替Bathurst先生担任我们的审计委员会主席职务。
| 名称 |
年龄 |
位置 |
||
| 执行官员 |
||||
| 伊恩·惠恩 |
47 |
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 |
||
| K.K. Wong |
71 |
财务负责人 |
||
| 非管理类董事 |
||||
| 贾斯汀·吴 |
57 |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 |
||
| 道格拉斯·阿纳尔 |
57 |
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的主席职务 |
执行官员
伊恩·休恩先生,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
伊恩·胡恩先生是Aptorum集团公司的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他担任Aptorum集团的非执行董事;而在2017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他则担任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伊恩·胡恩先生在全球资产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此前曾在Janus Henderson集团(前称Janus Capital)担任股票研究分析师,负责美国医疗保健领域的调研工作。2007年,他在Seng Heng银行有限公司(澳门)被中国工商银行收购的过程中担任财务顾问。此外,他在2007年3月被任命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资本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副主席,任期共12年,直至2019年3月。
作为Stanley Ho医学发展基金会的理事成员,Huen先生负责提供咨询支持、筹集开发资金,以及协助获取亚洲地区的科研资源。他还不断与顶尖学术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促进医疗保健领域的创新发展。
惠恩先生于2001年6月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16年6月从香港中文大学获得比较与公共历史专业的硕士学位。此外,他还是一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王先生,财务部门负责人
王K.K.先生自2024年8月起担任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王先生拥有超过28年的银行工作经验,专攻大中华地区的信贷、市场营销及管理领域。他的职业生涯包括:在中国工商银行澳门分行担任总经理长达5年;在香港Credit Agricole CIB银行担任副总经理长达5年;以及在法国巴黎银行担任多个高级职位,累计时间超过16年。王先生拥有英国班戈大学管理与商业硕士学位,同时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商学院。他还是LIBF、CGI和HKCGI的会员,并获得了CGP资格认证。此外,王先生还是澳大利亚管理会计师协会的成员,澳大利亚财务会计师协会的院士,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的院士,以及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国际附属会员。
184
非执行董事
贾斯汀·吴教授
Justin Wu教授是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8月起,他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医学中心的首席运营官。在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他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的发展事务副院长;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期间,他担任医学院临床事务副院长。自2009年起,他一直在医学与治疗学系担任教授职务,同时兼任S.H. Ho消化健康中心的主任。该研究中心专注于功能性胃肠疾病、反流症及运动障碍问题,以及消化道内镜检查领域的研究工作。Wu教授在科研出版和评估方面颇有建树,他曾担任《美国胃肠病学杂志》的国际副主编,以及《胃肠病学与肝病学杂志》的主编。此外,他还担任亚洲神经胃肠病学与运动学协会的秘书长,以及亚太胃肠病学协会的秘书长。
吴教授获得了许多奖项,其中包括由JGH基金会颁发的“胃肠病学领域新兴领袖奖”,以及香港中文大学的“杰出教学奖”。除了在胃肠病学领域的专长之外,吴教授还非常关注香港整合医学的发展。他是香港整合医学研究所的创始主任,与中医学院紧密合作,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整合医学模式。该研究所旨在充分发挥西医和中医的优势,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综合治疗方案。
吴教授曾担任武田制药、阿斯利康、美纳里尼、雷克特-本凯泽以及雅培实验室的顾问及顾问委员会成员。他于1993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和外科学士学位;2000年则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此外,他在2007年和2012年分别获得了爱丁堡皇家内科医学院和伦敦皇家内科医学院的会员资格。2002年,他成为香港内科医学院的会员;同年,他又成为了香港医学学院的会员。自2012年起,他一直担任美国胃肠病学协会的会员。
道格拉斯·阿纳教授
道格拉斯·W·阿纳教授是Aptorum集团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他担任香港大学Kerry Holdings法律教授,同时还是香港亚洲国际金融法律研究所的董事兼创始人。此外,他还担任该研究所合规与监管法学硕士项目、企业及金融法学硕士项目以及法律、创新、技术与创业项目的主任。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他担任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在2005年至2016年间,他担任杜克大学-香港大学跨国法研究所的联合所长。道格拉斯出版了十八本书籍,并发表了超过200篇关于国际金融法律和监管的论文、章节及报告。其最新著作《重新思考全球金融及其监管》(剑桥大学出版社,2016年出版,与罗斯·巴克利和埃米利奥斯·阿格乌莱亚合著)以及《RegTech手册》(Wiley出版社,2019年出版,与雅诺斯·巴伯里斯和罗斯·巴克利合著)均广受好评。他的论文可以在SSRN网站上查阅:https://papers.ssrn.com/sol3/cf_dev/AbsByAuth.cfm?per_id=524849。在他的论文总下载量排名中,他位列全球前75位作者之一。阿纳教授主导了《FinTech导论》课程的开发工作——该课程于2018年5月在edX平台上推出,目前已有超过8万学习者参与学习。他还创立了edX-HKU在线FinTech专业证书项目。他是墨尔本大学墨尔本法学院的高级访问学者,同时担任纳斯达克和Euronext上市的Aptorum集团的非执行董事,并担任金融技术与创新中心顾问委员会成员。阿纳教授曾担任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委员会的首届成员(2013-2019年),并曾为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合组织、金融包容联盟以及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他曾多次在杜克大学、哈佛大学、香港货币研究所、IDC赫兹利亚、麦吉尔大学、墨尔本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苏黎世大学等地担任客座教授或研究员。阿纳教授还是Aeneas集团的高级监管与战略顾问,该集团是一家以技术创新为导向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
他于1992年毕业于德鲁里学院,主修文学、经济学和政治学。1995年,他在南卫理公会大学以优异成绩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他在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攻读银行与金融法律专业,并取得了优异成绩。最后,他在2005年从伦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185
公司治理
只要我们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或集体持有本公司至少50%的表决权,那么我们就属于纳斯达克市场规则所定义的“控制型公司”(具体参见规则5615(c))。目前,我们并无意利用纳斯达克市场规则为控制型公司提供的豁免条款。
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构成
我们的董事会目前由三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都是根据我们的章程选出的。我们的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以及董事会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来评估候选人的资格和背景,这些因素可以包括多样性方面,但并不限于种族、性别或国籍等因素。我们并没有关于董事会多样性的正式政策。在选拔董事会成员时,我们的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以及董事会的首要任务是找到那些能够通过其丰富的专业经验来促进我们股东利益的人士,同时这些人还应具备为董事会成员之间建立积极合作氛围的能力,对业务有深入了解,能够把握竞争环境,并且拥有与我们成长战略相关的专业和个人经验与专长。
开曼群岛的法律并未规定董事必须任职一定任期并有权连任,除非相关决议中对董事的任期有特别规定。根据《备忘录》和《条款细则》,我们的董事会由三类董事组成,各类别的董事任期均为三年,且任期相互交错。目前,董事会分为三类董事。在每次年度股东大会上,都会选出一类董事,其任期为期三年,从当选之日起开始任职,直到下一次年度会议为止,或者直到该董事提前去世、辞职或被罢免为止。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12月举行。
公司的董事会已初步确定三种类别的董事人选,如下所示。股东们只需要在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第二类董事;而第三类和第一类董事则无需在规定的年限内再次竞选连任。
| 姓名与班级 |
职位/位置 |
董事任期届满 |
||
| 三类 |
||||
| 伊恩·惠恩 |
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 |
2027年 |
||
| 第二类 |
||||
| 不适用 |
||||
| 一类 |
||||
| 贾斯汀·吴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6年 |
||
| 道格拉斯·阿纳尔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6年 |
我们对董事的任期没有年龄限制要求。
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还规定,公司的董事可以被其他董事或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罢免。此外,如果董事会出现空缺,包括因董事会成员增加而产生的空缺,该空缺可以通过普通决议或当时在任的董事们的多数投票来填补。
导演独立权
我们的董事会已确认,Justin Wu和Douglas Arner都是独立董事。这一认定是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规定进行的。在做出这项认定时,董事会考虑了每位非雇员董事与我们之间的关系,以及所有其他对判断其独立性至关重要的因素,包括每位非雇员董事对本公司股本的实际控制权,以及他们所参与的各类交易情况。
186
标题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的部分。我们认为,我们的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构成和运作方式符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所有相关规定,同时也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和条例。我们的董事或高管人员之间没有任何家族关系。
董事会在风险监管中的角色
我们的董事会负责监督与业务运营相关的风险,以及商业策略的实施过程。为了履行这一职责,董事会采用了多种不同的审查机制。在审查各项业务和公司职能时,董事会会重点关注与这些职能相关的潜在风险。此外,作为年度决策的一部分,董事会还会定期审查与商业策略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每个委员会都负责监督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工作。在履行这一职能时,每个委员会都可以完全访问相关管理信息,并有权与顾问进行协商。我们的首席会计官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负责识别、评估并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和方法来应对各种风险。在风险管理方面,审计委员会会与我们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的代表以及首席会计官进行私下沟通。审计委员会还负责监督我们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识别与业务相关的主要风险以及定期更新这些风险的信息。此外,审计委员会还会向董事会报告有关这些工作的进展情况。
董事会委员会
我们的董事会已成立了一个审计委员会、一个薪酬委员会以及一个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均依据董事会通过的各自独立的章程运作。所有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方式都将符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此外,董事会还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设立其他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道格拉斯·阿纳尔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贾斯汀·吴也隶属于审计委员会。我们的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的每个成员都符合SEC及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相关规则中对“独立”人员的定义。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选择并任命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同时批准该机构所提供的审计服务以及非审计服务;
• 评估我们聘请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的业绩和独立性;
• 监控我们的财务报表的完整性,以及我们在与财务报表或会计相关方面是否遵守了各种法律和监管要求;
• 审查我们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 制定相关程序,用于处理与会计相关的投诉和问题:如何接收、保留并处理这些事务。
· 与独立的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共同审核并讨论年终审计的结果,并根据这些审核和讨论结果,向董事会建议是否将我们的财务报表纳入《20-F表格》中的年度报告之中。
• 审查所有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发现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况,并批准所有这些交易;同时对这些交易进行审批。
• 重新评估需要包含在我们的财报新闻稿中的信息类型与呈现方式,以及我们向分析师和评级机构提供的财务数据和业绩预期。
187
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书发布之日,我们拥有一名财务专家。我们的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主席道格拉斯·阿纳尔先生符合SEC规定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资格要求,同时也具备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所要求的财务专业素养。阿纳尔先生符合SEC及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相关规则中对“独立人士”的定义。
补偿委员会
道格拉斯·阿纳和贾斯汀·吴现任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其中贾斯汀·吴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我们的董事会已确认,薪酬委员会的每个成员均符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相关规则中对“独立人士”的定义。薪酬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重新审视我们的高管薪酬计划的目标与宗旨,并根据这些目标来调整高管薪酬计划的内容;
• 根据公司高管薪酬计划的目标和目的,对高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的建议;
• 根据这些目标来审查我们的常规薪酬计划及其他员工福利计划的各项条款与内容;同时,也需要对这些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以符合上述目标。
• 保留并批准对任何补偿顾问的补偿金额;
• 审查所有需要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提交给股东审批的股权补偿计划,并批准那些无需经过股东审批的股权补偿计划;
• 评估非员工董事为董事会及委员会提供的服务应获得的补偿水平;以及
• 审核并批准了附在我们的20-F表格中的高管薪酬描述文件。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
道格拉斯·阿纳尔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贾斯汀·吴则参与该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由阿纳尔教授主持。我们的董事会认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中的每个成员都符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相关规则中对“独立人士”的定义。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协助董事会确定潜在的董事候选人,并推荐这些候选人供股东大会选举或由董事会任命;
· 定期向董事会提供关于公司治理相关法律和实践方面重大发展的信息,同时确保我们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在涉及公司治理问题的所有事项上,我们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应采取何种纠正措施。
• 监督董事会的评估工作;以及
• 推荐各位成员担任董事会各委员会的成员职务。
188
科学顾问委员会
我们已将科学评估委员会改组为科学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帮助公司更加专注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并解决我们在研发过程中遇到的关键科学问题;同时,它还将为公司科学发展的整体进程提供指导。截至本代理声明发布之日,该委员会共有29名成员。
鉴于公司致力于研发传染病治疗方法,我们于2020年4月成立了第二个科学顾问委员会,即传染病科学顾问委员会。截至目前,该委员会共有4名成员。
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
我们的董事会已经制定了适用于所有董事、高管和员工的商业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该准则的副本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查看:www.aptorumgroup.com。我们计划在网站上或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定期报告中,公布任何对商业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的修改意见,以及对于那些适用于我们主要行政官员、财务负责人、会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具有类似职责的人员所适用的道德规范方面的豁免情况。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我们的董事有义务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事,并始终遵循我们的最佳利益。此外,董事还必须具备合理谨慎的素质,在类似情况下采取相应的行动。(请参阅“注册资本描述——不同州的公司法律差异”)为了履行对我们的责任,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的公司章程。如果董事违反了这些义务,我们有权要求他们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我们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 任命管理人员,并确定这些管理人员的任期;
• 授权向宗教机构、慈善组织、公共机构或其他团体、俱乐部、基金会或协会进行捐款,具体方式由当局决定。
• 行使公司的借款权,并抵押公司的财产;
• 代表公司执行支票、本票以及其他可转让票据;以及
• 维护或登记与该公司相关的抵押、担保或其他权益的记录。
有吸引力的交易
只要这种行为不会对公司某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产生负面影响,且这种行为与公司的业务没有直接竞争关系,那么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就无权因自己的职务而拒绝与公司进行任何合同或交易。同样,公司代表其进行的任何此类合同或交易,如果涉及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也不应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此外,担任此类职务或拥有相关利益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需对由于此类合同或交易而获得的利润负责。然而,如果某种交易有可能影响一名董事作为“独立董事”的地位,或者根据SEC或股票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关联方交易”,那么此类交易必须经过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如果董事在考虑签订此类合同或交易时存在利益关系,那么他必须在董事会会议上披露自己的利益情况;如果没有利益关系,则应在获得相关利益后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进行披露。一旦董事披露了自己的利益状况,他就不得参与表决,也不得参与涉及自己利益的任何合同或交易的决策过程。
189
董事在得知自己对于我们所进行的或即将进行的任何交易有利益关系后,必须立即向其他董事披露这一信息。只需向董事会发出一般性通知,或者在会议记录中、或者由董事会或任何委员会以书面决议形式明确说明某位董事是某家特定公司或企业的股东、董事、高管或受托人,并且该董事应被视为与该公司或企业之间的任何交易都有利益关系即可。在发出此类一般性通知之后,就无需再针对具体的交易另行通知了。
资格认证
董事的持股资格可以由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来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无需设定任何资格要求。
190
APTORUM的执行补偿金
在2025财年,我们并未向任何员工支付任何补偿金或奖金。
根据与董事会达成的协议,伊恩·胡恩先生同意自2023年7月1日起停止领取每月的报酬,直至另行通知为准。在停止领取报酬之前,伊恩·胡恩先生的每月报酬为27,333美元。
根据与董事会达成的协议,Justin Wu教授和Douglas Arner教授同意从2023年9月1日起暂停领取每月报酬。一旦恢复工作,Wu教授将继续享有每年31,673美元的报酬,用于补偿他作为董事和委员会成员所付出的努力;Arner教授同样享有每年31,673美元的报酬。2024年8月,Siu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了Aptorum集团财务主管的职务。自那时起,Wong先生便接替Siu先生担任公司的财务主管。目前,Wong先生并未领取任何报酬,这一待遇可能会随着公司与Wong先生的进一步协商而发生变化。
2024年10月,Mirko Scherer博士和Charles Bathurst因个人原因辞去了他们担任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职务。由于这些辞职事件,Douglas Arner先生接替了Bathurst先生在审计委员会中的主席职位。
2017年股票期权计划
在2017年10月13日,我们通过了2017年股票期权计划(“期权计划”)。而在2021年11月5日,我们对该期权计划进行了修订。根据期权计划,最多可以发行550,000股A类普通股份(具体数量可能会根据后续规定进行调整)。后续的调整包括:从2020年1月1日起,每年1月1日时,额外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少于以下两个数值中的较小者:(A) 上一财年12月31日时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份数量的2%(以完全稀释为基础计算);(B) 董事会确定的较低数值。无论如何,这些股份的发行仍需遵守期权计划第10条所规定的调整条款。股份的分发将依据相关协议进行,并且可能受到董事会制定的各种限制条件的约束。
我们采用了期权计划,为选定的董事、高管、员工和顾问提供额外的激励措施,从而帮助公司获得并留住这些人才。该计划允许我们向董事、员工和顾问授予期权、限制性股票或其他奖励。这些奖励的授予需依据相关协议进行,并且可能受到董事会制定的各种限制条件的约束。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之前,我们分别向期权持有人发放了0股、446,842股和427,060股A类普通股份,这些股份是期权行使所产生的结果。
2023年3月31日,我们与相关方持有者签订了交换协议,取消了177,667份既已生效且尚未失效的股票期权。同时,我们通过授予403,820份新股票期权(有效期为6个月),取消了共计310万美元的现金奖金支付义务。这些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68美元,该价格基于授予日当天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最后收盘价确定。所有期权均在2023年10月1日达到完全效力,有效期至2033年9月30日。此外,2023年3月31日,我们还与相同的相关方持有者签订了补充协议,为他们提供额外的现金补偿,以覆盖这些新股票期权的行权成本。同样在2023年3月31日,我们取消了70,428份由非相关方持有者的股票期权,并通过发行70,430份完全有效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份,来抵消相应的现金支付义务。对于相关方和非相关方持有者而言,这种交换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对股权激励方式的调整,因此需要重新评估现有股票期权的价值。此次调整带来的总额外成本为70万美元。
根据纳斯达克的要求,我们制定了相应的回收政策。该政策规定,除非有特定的例外情况,否则自2023年10月2日起,任何给予现任或前任高管们的激励报酬(包括现金和股权形式在内的报酬)都可能会被收回。这一政策适用的条件包括:如果激励报酬的计算基于因严重违反财务报告要求而需要重新编制的财务报表,且这种违规行为并非由于员工的过错或不当行为所致;同时,该违规行为导致在重新编制财务报表之前的三个财政年度内,激励报酬被多付了。我们的回收政策副本已作为附件97.1提交。
191
APTORUM的主要股东
以下表格列出了截至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d-3条规定的含义,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持有者信息。
• 所有持有我们普通股权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 我们已知有个人持有我们普通股超过5.0%的股份。
实际拥有这些证券的人拥有相应的投票权和投资权。除非下文有特别说明,且遵循相关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表中列出的人员对其所拥有的所有普通股份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每位人士的实际所有权比例基于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效的6,346,823股A类普通股份以及1,796,934股B类普通股份来计算。
持有我们普通股5%或以上权益的所有董事、高管或实际所有者,均已提供了相关信息。对权益持有者的认定遵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通常要求该人士在证券方面具有投票权或投资权。在计算以下人士的权益数量及持股比例时,那些在本文档发布之日起60天内可以行使或转换的期权、权证或可转换证券所对应的普通股被视为已发行,但其他人士的持股比例计算时则不考虑这些股票。除非在表格的脚注中有特别说明,或者符合适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要求,否则所有列出的人士均对其所持有的普通股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截至该招股说明书发布的日期,我们有3位实际持有5%或以上股份的股东,但这些股东均不在美国境内。
除非另有说明,这些个人的办公地址均为:英国伦敦汉诺威广场17号,邮编W1S 1BN。
| 受益所有人的姓名与地址 |
A类 |
B类 |
百分比 |
百分比 |
||||||
| 伊恩·休恩(3) |
507,967 |
1,606,147 |
42.77 |
% |
86.71 |
% |
||||
| K.K. Wong |
* |
— |
* |
|
* |
|
||||
| 贾斯汀·吴 |
* |
— |
* |
|
* |
|
||||
| 道格拉斯·阿纳尔 |
* |
— |
* |
|
* |
|
||||
| 所有董事及高管人员共计4人 |
549,863 |
1,606,147 |
37.21 |
% |
86.73 |
% |
||||
|
|
|
|||||||||
| 5% 受益所有人 |
|
|
||||||||
| 日韩投资公司(3) |
370,308 |
1,606,147 |
35.33 |
% |
86.73 |
% |
||||
| CGY投资有限公司(4) |
533,575 |
— |
6.55 |
% |
0.29 |
% |
||||
____________
以换算后价值计算,这一比例不到总未偿还普通股的1%。
(1) 对于该列中列出的每个个人或团体,其持有百分比的计算方法是:将该个人或团体实际持有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的数量,除以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的总数量。同时,还需要考虑该个人或团体在本次发行日期后60天内有权获得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数量。在IPO之后,每位持有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的投资者都可以随时按照1:1的比例将其转换为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具体转换方式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2) 在这一列中,每个个人或团体所拥有的投票权比例,指的是该个人或团体持有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在全部已发行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和Aptorum Class B普通股中所占的投票权份额。持有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的人每股拥有一次投票权;而持有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的人则每股拥有一百次投票权,这些投票权可用于审议所有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192
(3) 其中包括370,308股由Jurchen持有的A类普通股份,以及Jurchen持有的、用于购买54,054股A类普通股份的权证。此外,还有137,659股由Huen先生持有的A类普通股份,以及1,606,147股由Jurchen持有的B类普通股份。Jurchen投资公司是由Huen先生完全拥有的公司。Huen先生对Jurchen持有的股份拥有唯一的表决权控制权。Jurchen公司的总部位于香港Connaught路中央区广东投资大厦17层。
(4) CGY Investments Limited中,有50%的股份由Seng Fun Yee持有,25%由Mandy Lui持有,另外25%由Adrian Lui持有。上述所有人都与我们的前首席执行官Darren Lui有亲属关系。Lui先生能够控制或对配偶所持有的股份的处理和投票权拥有重大影响,但他无法控制其兄弟姐妹所持有的股份。CGY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533,575股A类普通股票。CGY的地址为:香港上环永禄街116-118号崇善大厦3楼A单元。
193
APTORUM相关的某些交易行为
以下是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与相关方之间发生的某些交易和安排的简要说明。这些交易和安排不包括在“管理层”和“主要股东”部分所描述的那些关于薪酬和持股方面的安排。此外,公司还进行了一些我们认为并不重要的其他交易。
信用额度
2019年8月13日(“生效日期”),我们的全资子公司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与Aeneas Group Limited及Jurchen Investment Corporation分别签署了了两份期票和信贷协议。根据这些协议,Aeneas Group Limited向ATL提供了最高达1200万美元的信贷额度,而Jurchen则提供了300万美元的信贷额度。这些信贷额度代表了ATL在任一时间可以使用的借款总额。ATL可以在生效日期后的第三个周年纪念日之前随时从信贷额度中提取资金。截至本文撰写之日,与Jurchen签订的期票已到期;而Aeneas Group Limited协议的到期日期已延长三年,将于2024年8月12日到期。未偿还的本金需按每年8%的利率支付利息,利息每半年于2月12日和8月12日支付一次。ATL可以全额或部分提前偿还本金,以及到期日前产生的所有利息,无需支付任何罚款。根据协议规定,未经Aeneas Group和Jurchen的书面同意,我们不得进行以下行为:(i)清算、解散或终止我们的业务和事务;(ii)实施任何合并或整合交易;(iii)一次性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出售、租赁、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所有的资产;或者(iv)同意上述任何行为。如果这些违约情况在约定的期限内得不到解决,Aeneas Group Limited或Jurchen有权宣布未偿还的本金立即到期并支付,同时有权采取协议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或行使法律或公司章程赋予Aeneas Group Limited或Jurchen的其他权利。Jurchen和Aeneas Group Limited在协议有效期内还享有抵消权的权利。截至本文撰写之日,公司尚未从信贷额度中提取任何资金。目前,未使用的信贷额度为1200万美元。
2022年1月13日,该集团与Libra签署了一项信贷协议,为其日常运营提供最高达100万美元的信贷融资。该信贷协议的到期日为2023年1月12日,但已延长3年。未偿还本金的利率为每年10%。截至本文撰写之日,Libra Sciences Limited尚欠该集团50万美元。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各年度中,该集团认为Libra Scienc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所欠款项可能无法收回,因此分别确认了相应的信用损失准备金,金额分别为零和1,184美元。Libra Sciences Limited当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糟糕,持续遭受亏损,处于净负债状态;因此,管理层认定这些欠款无法收回,并相应计提了信用损失准备金。
证券的买卖
私人配售
可转换票据的销售情况
2023年9月11日,该集团与公司的最大股东Jurchen投资公司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该集团出售了总额为3,000,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以下简称“2023年9月票据”)。这些2023年9月票据可以转换为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到期日为发行日期后的24个月。不过,在该日期之前,投资者有权将2023年9月票据的期限延长至12个月或更长,前提是双方达成一致。2023年9月票据的年利率为6%,转换价格为每股2.42美元。该公司有权偿还2023年9月票据的本金,但……
194
此类预付款必须以现金支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2023年9月的该票据附有优先留置权,以及集团所持有的某些股票的担保权益(“担保物”)。当集团出售全部或部分担保物时,投资者有权要求集团全额或部分支付该票据中剩余的未偿款项,而集团可以以现金或股票的形式进行支付。截至本文签署之日,未偿还本金金额为3,000,000美元。2025年9月11日,各方同意将2023年9月票据的期限延长12个月;各方还同意修改该票据的条款,使得Jurchen可以在收到三天的书面通知后,自行决定将该票据转换为其他形式。
雇佣协议
我们已经与每位高管人员签订了聘用协议。这些聘用协议的条款内容都是一致的,除了关于个人薪酬、任职期限以及职责范围等方面的规定。后几项内容与该职位通常所要求的标准职责相符。除了明确个人的薪酬待遇之外,聘用协议还包含了以下重要条款:
我们有权随时因某些原因终止与高管人员的雇佣关系,无需事先通知或支付补偿金。这些原因包括:犯有重罪或涉及道德沦丧的罪行、疏忽或欺诈行为导致公司受损、以及不履行约定的职责等。此外,我们也可以在未给出理由的情况下,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高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根据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定,向高管人员提供相应的离职补偿金。高管人员也可以随时辞职,但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每位高管均同意在任职期间及离职或任期届满后,严格保密地保管我们所拥有的任何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同时,他们不得利用这些信息,除非是为了履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职责,或者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样,他们也不允许使用客户或潜在客户的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以及我们收到的、具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的机密信息或专有技术。
此外,每位高管都同意在任职期间遵守不招揽竞争对手以及不得从事竞争行为的禁令。这些禁令通常适用于其离职后的一年时间内。具体来说,每位高管承诺不得:(i) 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企业或组织招揽业务或试图将其引离公司,尤其是那些在员工离职前12个月内曾与该公司有过业务往来或具有潜在商业关系的对象;(ii) 雇佣、招揽或以其他方式将那些在离职前12个月内仍为公司员工的人引离公司;或者(iii) 未经公司明确许可,就与任何竞争对手建立雇佣关系、提供服务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收入生成活动。
我们的部分任命文件中还规定了高级职员有义务参加我们的强制性公积金制度,这一制度类似于养老金制度。
自2023年11月27日起,我们再次任命Huen先生担任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职务,而之前的所有任职条款和条件保持不变。根据之前的任命书,我们每月向Huen先生支付约27,308美元的工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后,提前终止与Huen先生的雇佣关系。
自2024年8月8日起,我们任命王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根据任命书,此职位并不附带任何薪酬待遇,但王先生与公司之间的后续协商可能会改变这一安排。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此任命。
195
关于迪亚米尔的信息
除非另有说明,本节中所有关于“DiamiR”的提及,以及类似名称的引用,均指DiamiR Biosciences Corp——一家位于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而DiamiR Biosciences Corp的全资子公司则是DiamiR, LLC,一家同样位于特拉华州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概述
DiamiR生物科学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开发微创检测方法的分子诊断企业,旨在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以及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以及癌症。DiamiR所拥有的技术基于对血浆中富含特定器官的微小RNA进行定量分析。DiamiR的短期目标包括根据已确定的miRNA表达特征,开发符合CLIA标准的实验室自测工具。这些测试将被用于筛查、患者分类以及疾病监测和治疗效果评估。
DiamiR于2014年6月16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其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开展。DiamiR, LLC则于2009年9月17日在特拉华州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0月,DiamiR与DiamiR, LLC签署了股份交换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以4,282,000股DiamiR的普通股作为交换,获得了DiamiR, LLC所有已发行股份的100%所有权。此后,DiamiR, LLC成为DiamiR的完全子公司。此次股份交换被认定为一种企业合并,因为无论是DiamiR, LLC还是DiamiR,都由同一组股东共同控制。
2025年7月,该公司与凯曼群岛的上市公司Aptorum集团签署了一项合并协议。根据这项合并协议,如果合并成功,该公司的股东将通过股份交换的方式获得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此外,该合并协议还规定,公司现有的可转换票据将转换为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两家公司还签署了管理服务协议和许可协议,这些协议的履行时间不得早于合并完成日期,即2026年6月30日。根据这些协议,该公司将为Aptorum提供某些开发服务。不过,合并协议的生效还取决于其他合并条件的满足或免除,因此,合并可能并不会发生。
自成立以来,DiamiR每年都出现净亏损。具体来看,在2025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公司分别出现了743,235美元和614,405美元的净亏损;在2025年11月30日截止的半年期内,净亏损为409,955美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DiamiR的累计赤字已达6,232,526美元,主要归因于运营费用的增加。DiamiR将其大部分财务资源用于研究富含器官的miRNA生物标志物,以及构建其专利库。目前,DiamiR尚未开发出任何产品,因此也没有从产品销售中获得任何收入。由于开发DLTs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DiamiR无法准确预测未来费用的增减情况,也无法确定是否能够实现或维持盈利状态。随着临床研究的进行,DiamiR预计会面临更高的费用支出。此外,为了开发和推出CogniMIR®产品以及支持运营工作,DiamiR还需要增加相关基础设施投入,从而进一步增加费用支出。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DiamiR将继续出现净亏损和负现金流。这些净亏损和负现金流已经并对DiamiR的股东权益和营运资金产生了负面影响,未来这种影响仍将持续下去。
迄今为止,DiamiR一直通过各种形式的资助来支撑其运营,其中包括约970万美元的SBIR拨款、来自阿尔茨海默病药物发现基金会(ADDF)的49.2万美元奖励资金,以及向创始人出售部分股权所获得的35万美元收入。此外,DiamiR还从创始人处获得了总计107.5万美元的借款。虽然DiamiR目前还没有从主要业务中获得任何收入,但它偶尔会从商业实体那里获得用于特定临床测试等服务的费用。不过,自2022年3月以来,DiamiR就再也没有收到过这样的费用。DiamiR未来的净亏损金额将取决于其成本的增长速度以及其创收能力。如果DiamiR无法成功开发并商业化CogniMIR®或任何其他产品,或者如果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不足以弥补成本,那么DiamiR将无法实现盈利。即使DiamiR能够实现盈利,它也可能无法持续或提升盈利能力。
196
自成立以来,DiamiR已经从政府机构和疾病研究基金会获得了超过970万美元的资助。2020年10月1日,DiamiR宣布获得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提供的两项资助,总金额约为386万美元。美国国家老龄化研究所作为小型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一部分,向DiamiR提供了约336万美元的资助,用于推进CogniMIR®产品的开发工作。CogniMIR是DiamiR的核心诊断产品,旨在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及阿尔茨海默病。另一项资助金额为498,572美元,由美国国家神经疾病与中风研究所授予DiamiR,用于名为“循环中的器官富集微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生物标志物”的项目。截至2025年8月31日,这些资助项目的资金已经用完。
所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设DiamiR能够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来处理的前提下编制的。这种假设包括:在企业的正常经营过程中,资产会被顺利变现,负债也会得到清偿。如果DiamiR无法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来运作,那么合并财务报表中就不会包含任何必要的调整项目。
近期事件
2026年3月10日,Aptorum和DiamiR宣布了由Giliberto等人撰写的论文的发表情况。该论文题为“利用血浆样本开发基于microRNA的胶质母细胞瘤标志物”,论文发表在《Diagnostics》杂志上(https://doi.org/10.3390/diagnostics16050791)。这项研究是由Aptorum团队与宾夕法尼亚大学佩雷尔曼医学院的临床研究人员合作进行的,旨在探讨通过检测血浆中的特定microRNA特征来诊断胶质母细胞瘤的可行性。
2026年2月2日,Aptorum DiamiR公司与Instant NanoBiosensors Co., Ltd.(简称INB)宣布开展合作。双方计划共同验证INB自主研发的自动化APOE检测平台在DiamiR公司获得CLIA认证且通过CAP认可的临床实验室中的应用前景。(相关报道请参考:https://www.globenewswire.com/news-release/2026/02/02/3230213/0/en/Aptorum-Group-Announces-a-Collaboration-Between-DiamiR-Biosciences-and-Instant-NanoBiosensors-INB-to-Validate-INB-s-Automated-APOE-Testing-Platform-for-Alzheimer-s-Disease.html)DiamiR公司将使用INB的自动化G8基因分型分析仪进行APOE检测,并与纽约州批准的APOE检测方法进行比较,以评估该检测平台的性能以及其作为阿尔茨海默病检测工具的潜力,这些测试将在DiamiR公司获得CLIA认证且通过CAP认可的实验室中进行。
2025年11月19日,DiamiR和Aptorum在2025年12月1日至4日于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举行的第18届阿尔茨海默病临床试验会议(CTAD)上发布了两项海报报告。这两项报告的具体信息如下:
在2025年9月,DiamiR向一位投资者发行了10%的可转换票据,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为10万美元。
2025年8月,DiamiR获得了纽约州卫生部颁发的临床实验室评估计划认证,其APOE基因分型检测项目因此获得了认可。这一认证使得DiamiR能够通过在纽约州及全国范围内具备CLIA认证资格且通过CAP认证的临床实验室,为患者提供以血液、颊拭子、唾液以及组织为样本的APOE基因分型检测服务。
197
在2025年5月,DiamiR与一家从事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物研发的生命科学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DiamiR根据所测试的样本数量获得报酬,同时会在完成对部分样本的分析工作后获得相应的奖励。该研究属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并不属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申报项目。
在2025年5月,DiamiR在其位于康涅狄格州纽黑文的实验室通过州检查后,成功获得了CT州和CLIA认证。这两项认证各自的有效期分别至2026年6月15日和2027年4月13日。
在2025年4月,DiamiR开始提供microRNA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并更新了网站以向潜在的生物制药客户宣传这项服务。DiamiR的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属于有偿实验室检测服务,被归类为研发工作。因此,这些检测并不符合FDA对于用于患者护理和治疗的商业检测的相关规定。
在2025年4月,DiamiR成功通过了CAP检查,其认证有效期又延长了两年,直到2027年4月13日。
在2025年4月和6月,DiamiR与其创始人之一、执行董事Kira Sheinerman进行了修订,使得创始人为DiamiR分别提供了10万美元和15万美元的资助。
网络攻击
在2025年9月,DiamiR发现了一起网络攻击事件。攻击者未经授权地获取了DiamiR的电子邮件服务账户,试图误导发送方进行电子资金转账操作。DiamiR认为该攻击属于有针对性的网络钓鱼攻击。公司迅速发现了这些欺诈行为,并成功阻止了多起此类攻击。不过,仍有一次成功的攻击导致DiamiR遭受了财务损失,损失金额不到25,000美元,扣除部分追回款项后仍为亏损状态。
DiamiR认为,其内部的操作系统、存储的数据以及其他在线服务均未受到此次事件的影响。鉴于事件的性质和范围,DiamiR预计不会受到相关监管措施、法律诉讼或运营中断等因素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也不会影响到公司的声誉和业务关系。
DiamiR对此次事件的调查及其即时反应已经基本完成,其中包括加强现有安全措施以及安装更多相关软件和服务。不过,未来仍有可能出现类似的攻击行为,其影响也可能持续存在。如果DiamiR能够进一步了解攻击的来源及其潜在影响,它将会在后续的公告中公布这些详细信息。DiamiR认为网络钓鱼是一种非常普遍且不断演变的网络安全威胁,因此会不断改进其系统、政策及措施,以预防、检测并减轻类似事件的发生。
财务运营概述
收入
在2010年,DiamiR开始着手开发CogniMIR®这款产品。迄今为止,DiamiR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各种资助项目,除了为第三方提供的研究测试服务之外,其他收入则来自DiamiR为Interpace Biosciences, Inc.提供的实验室服务。DiamiR能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目前来看至少在2025年下半年才会实现,甚至有可能永远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DiamiR是否能够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并成功将CogniMIR®以及其他正在开发中的测试产品商业化。
总运营费用
总的运营成本和费用主要包括对样本和临床数据的分析工作,以及与研究测试服务相关的收入、专利成本以及一般管理和行政费用。
198
经营成果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2024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数据
| 为期六个月 |
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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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 |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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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状况数据: |
|
|
|
|
|
|
||||||
| 服务收入 |
$ |
130,355 |
|
$ |
— |
|
$ |
130,355 |
|
|||
| 拨款收入 |
|
— |
|
|
442,820 |
|
|
(442,820) |
) |
|||
| 总收入 |
|
130,355 |
|
|
442,820 |
|
|
(312,465) |
) |
|||
| 服务收入成本 |
|
93,016 |
|
|
— |
|
|
93,016 |
|
|||
| 研究与开发 |
|
197,029 |
|
|
401,208 |
|
|
(204,179) |
) |
|||
| 行政与管理工作 |
|
776,292 |
|
|
274,404 |
|
|
501,888 |
|
|||
| 总运营成本和费用 |
|
1,066,337 |
|
|
675,612 |
|
|
390,725 |
|
|||
| 营业损失 |
|
(935,982) |
) |
|
(232,792) |
) |
|
(703,190) |
) |
|||
|
|
|
|
|
|
|
|||||||
| 其他收入(支出) |
|
|
|
|
|
|
||||||
| 其他收入 |
|
408,638 |
|
|
— |
|
|
408,638 |
|
|||
| 利息支出 |
|
(57,157) |
) |
|
(38,839) |
) |
|
(18,318) |
) |
|||
| 其他总支出 |
|
351,481 |
|
|
(38,839) |
) |
|
390,320 |
|
|||
|
|
|
|
|
|
|
|||||||
| 所得税前的净亏损 |
|
(584,501) |
) |
|
(271,631) |
) |
|
(312,870) |
) |
|||
| 收入(收益)费用 |
|
(174,546) |
) |
|
10,901 |
|
|
(185,447) |
) |
|||
| 净亏损 |
$ |
(409,955) |
) |
$ |
(282,532) |
) |
$ |
(127,423) |
) |
|||
收入
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DiamiR为一家从事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物研发的生命科学公司提供了探索性血液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并获得了130,355美元的收入。DiamiR的报酬依据所检测的样本数量来计算,同时还会因完成部分样本的分析工作而获得相应的报酬。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DiamiR的拨款收入为零;而在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同一时期内,该公司的拨款收入达到了442,820美元。自成立以来,DiamiR的大部分收入来自政府机构和疾病研究基金会提供的拨款。在2024年11月30日结束的六个月里,DiamiR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获得了442,820美元的拨款,用于其CogniMIR®产品的研发。然而,在2025年1月,DiamiR的拨款资金已经用尽。截至2025年11月30日,DiamiR目前没有任何剩余的拨款资金可用。
服务收入成本
服务收入中的成本主要指与DiamiR血液生物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费用,其中包括耗材的采购成本以及员工的薪酬支出。
研究与开发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研发支出为197,029美元,而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这一数字为401,208美元。支出减少的原因在于:由于拨款资金减少,相关人员的薪资也有所下降,同时与CogniMIR®产品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也相应减少。此外,在当年期间,员工薪酬中的固定部分更多地用于支付服务费用以及一般管理和行政开支。
199
一般与行政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管理与行政费用总计为776,292美元,而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这一金额为274,404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源于与融资和合并相关的一系列专业服务费用,共计约444,000美元,此外,首席执行官薪酬中用于管理与行政活动的部分也有所增加。不过,其他费用的减少也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上述增长。在2024年11月30日截止的六个月内,与Diamir公司计划进行的首次公开募股相关的专业服务费用也被推迟到未来期间支付。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迪亚米尔在2025年7月与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管理服务协议所产生的收益。这些服务涉及公司在最终合并协议签署之前所进行的某些研究和行政工作。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主要与应计利息以及从创始人处获得的贷款中的贴现金额摊销有关。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利息支出为57,157美元;而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利息支出为38,839美元。这一增长反映了在期间内向创始人处获得的更多贷款,以及贴现金额摊销的增加。
所得税
在截至2023年5月31日、2024年5月31日以及2025年5月31日的财务年度中,DiamiR的所得税费用中包含了对与研发支出相关、存在不确定性的税务事项的拨备。2025年7月4日,美国通过了《H.R.1法案》(即“OBBBA法案”),该法案取消了《国内税收法》第174条中关于需要确认并摊销在美国进行的研发支出的要求。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DiamiR已经撤销了之前累积的这些拨备款项。
上述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审计公司年末财务报表时可能会面临调整措施,这些调整可能导致数据与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显著差异。
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年份
| 截至年末的年份 |
改变 |
|||||||||||
| 2025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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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状况数据: |
|
|
|
|
|
|
||||||
| 拨款收入 |
$ |
531,729 |
|
$ |
1,319,531 |
|
$ |
(787,802) |
) |
|||
| 其他收入 |
|
100,000 |
|
|
— |
|
|
100,000 |
|
|||
| 总收入 |
|
631,729 |
|
|
1,319,531 |
|
|
(687,802) |
) |
|||
|
|
|
|
|
|
|
|||||||
| 运营成本和开支 |
|
|
|
|
|
|
||||||
| 研究与开发 |
|
650,591 |
|
|
1,156,860 |
|
|
(506,269) |
) |
|||
| 行政与管理工作 |
|
624,388 |
|
|
614,074 |
|
|
10,314 |
|
|||
| 总运营成本和费用 |
|
1,274,979 |
|
|
1,770,934 |
|
|
(495,955) |
) |
|||
| 营业损失 |
|
(643,250) |
) |
|
(451,403) |
) |
|
(191,847) |
) |
|||
|
|
|
|
|
|
|
|||||||
| 其他费用 |
|
|
|
|
|
|
||||||
| 利息支出 |
|
82,046 |
|
|
48,599 |
|
|
33,447 |
|
|||
| 其他总支出 |
|
82,046 |
|
|
48,599 |
|
|
33,447 |
|
|||
|
|
|
|
|
|
|
|
||||||
| 所得税前的净亏损 |
|
(725,296) |
) |
|
(500,002) |
) |
|
(225,294) |
) |
|||
| 所得税 |
|
17,939 |
|
|
114,403 |
|
|
(96,464) |
) |
|||
| 净亏损 |
$ |
(743,235) |
) |
$ |
(614,405) |
) |
$ |
(128,830) |
) |
|||
200
收入
截至2025年5月31日,DiamiR公司的拨款收入为531,729美元,而截至2024年5月31日这一数值为1,319,531美元。收入下降的原因是,由于2025年1月份可用拨款资金枯竭,DiamiR公司用于CogniMIR®产品的直接人工成本、咨询费用以及其他开发费用都减少了。截至2025年5月31日,DiamiR公司已无剩余的资金可用于拨款,未来的拨款收入将会显著减少,甚至完全停止。
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其他收入包括来自某非客户依据重大转让协议所收取的非经常性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
DiamiR将研发成本直接计入相关费用中。这些研发费用包括进行研发活动所支出的成本,其中包括员工工资、福利、股权激励以及其他外部支出。人员成本主要包括支付给DiamiR首席执行官的报酬,这部分报酬是他参与研发活动所应获得的补偿。
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研究与开发支出为650,591美元,而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这一数字为1,156,860美元。支出减少的原因包括:员工薪资的降低导致薪资及福利支出减少了约214,000美元;股票奖励相关的支出减少了约159,000美元;此外,由于可用于资助CogniMIR®产品的资金减少,该产品的其他直接费用也相应减少。股票奖励支出的减少主要归因于截至2024年5月31日时,DiamiR公司首席执行官享有的期权归属比例的调整。
一般与行政费用
一般与行政费用主要包括法律咨询、审计、税务服务等专业的相关费用,以及专利授权成本和人员薪酬支出,还包括基于股票的薪酬待遇。其他一般与行政费用则包括设施与办公相关的开支、会议费用以及旅行费用。
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管理与行政费用分别达到了624,388美元和614,074美元。在2025年5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DiamiR公司将约151,000美元的递延发行成本计入了费用之中;不过,这一费用被该期间员工薪酬和咨询费用的减少所部分抵消。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包括应计利息以及从创始人处获得的贷款的折现摊销费用。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期间,利息支出为82,046美元,而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期间则为48,599美元。这一增长反映了在同期从创始人处获得的更多贷款所导致的利息支出增加。
所得税费用
在2025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所得税费用为17,939美元;而在2024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这一金额为114,403美元。这些费用中包含了对与研发支出相关、存在不确定性的税务问题的预留资金。2025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所得税费用的降低是由于该期间 grant收入有所减少所导致的。
2025年7月4日,美国通过了H.R.1法案,即《一项宏伟的美丽法案》。该法案取消了《国内税收法》第174条中关于要求将在美国进行的研发支出在五年内进行资本化和摊销的规定,使得这些支出可以在发生期间直接作为扣除项处理。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该法案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预计这将显著减少公司的所得税负债。该法案自2025年5月31日起生效,其效果(如果有的话)预计将在2026年5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
流动性与资本资源
流动性来源
迄今为止,DiamiR从其计划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中获得的收入非常有限。目前,DiamiR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来自阿尔茨海默病药物发现基金会的股权投资,以及向DiamiR的创始人出售其股权所得资金,还有从DiamiR的创始人处借款。
201
SBIR资助项目
自DiamiR成立以来,已从政府机构和疾病研究基金会获得了超过970万美元的资助,其中包括以下两项拨款。2020年10月,DiamiR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获得了约386万美元的资助。美国国家老龄化研究所作为小型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一部分,向DiamiR提供了约336万美元的资助,用于开发CogniMIR®——DiamiR主打的用于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及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产品。另一项50万美元的资助由美国国家神经疾病与中风研究所授予DiamiR,用于开展“富含器官的微RNA作为Rett综合征生物标志物”的研究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DiamiR已经使用了所有获得的资助资金。由于未获得资助的研发费用,未来期间DiamiR在运营活动中的现金支出预计会显著增加。
创始人股权
DiamiR由两位创始人共同出资创立。其中一位创始人为该公司提供了25万美元的现金投资,换取了2,200,000股普通股票;另一位创始人也提供了非现金资产,换取了2,000,000股普通股票。这位创始人的非现金资产包括他对自己在与DiamiR相关的业务中所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专有财产以及其他类似性质财产的权益。此外,在创始人们的初始投资之后,又有一位创始人以10万美元的现金投资,换取了14,265股普通股票。
创始人笔记
在2014年,DiamiR向公司的两位创始人发行了可转换票据。根据这些票据,DiamiR共借入了425,000美元的资金,该债务的到期日为2019年7月。同年7月,这些票据进行了修改,本金和应计利息的到期日被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DiamiR取消了之前的票据,并与这些创始人重新签订了新的票据协议。根据新协议,DiamiR再次借入了492,016美元的资金,这些票据被称为“2023年票据”。2023年票据的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这些票据的年利率为4%,按月计算复利。如果持有者选择在DiamiR下次进行股权融资时将其转换为股票,那么所有未偿还的本金以及应计利息都可以按照下次股权融资中向第三方投资者出售股票时的最低单价进行兑换。
在2023年3月至2025年6月期间,DiamiR不时对Kira Sheinerman的借条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反映该期间发生的额外贷款情况。截至2024年5月31日和2025年5月31日,创始人提供的贷款分别达到了200,000美元和300,000美元;而在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创始人提供的贷款金额为150,000美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这两项借款的总额已达到1,122,313美元,其中包括应计利息。
关于未来的融资问题,与创始人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
现金流
在以下六个月期间,DiamiR来自经营、投资及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情况如下:
| 在六个月的时间里 |
||||||||
| 11月30日 |
11月30日 |
|||||||
| 来自现金净流量的用途: |
|
|
|
|
||||
| 经营活动 |
$ |
(215,008) |
) |
$ |
(145,861) |
) |
||
| 投资活动 |
|
(6,938) |
) |
|
— |
|
||
| 融资活动 |
|
250,000 |
|
|
200,000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
$ |
28,054 |
|
$ |
54,139 |
|
||
202
运营活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支出主要源于该期间发生的409,955美元的净亏损。这一净亏损中包含了对应付所得税进行的非现金调整,以抵消之前因税务不确定性而做出的拨备款项。在扣除所得税之前的净亏损为584,501美元,这一亏损主要通过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的增加来部分抵消。在2025年11月30日结束的六个月内,DiamiR并未获得任何新的拨款收入,而去年同期则获得了282,532美元的拨款收入。
融资活动
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为250,000美元,其中150,000美元来自创始人的贷款,另外100,000美元则来自向投资者发行的可转换票据。在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创始人贷款的收益为200,000美元。
在以下期间,DiamiR来自经营、投资及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情况如下:
| 截至年末的年份 |
||||||||
| 5月31日 |
5月31日 |
|||||||
| 来自现金净流量的用途: |
|
|
|
|
||||
| 经营活动 |
$ |
(313,440) |
) |
$ |
(308,914) |
) |
||
| 投资活动 |
|
— |
|
|
(1,278) |
) |
||
| 融资活动 |
|
300,000 |
|
|
200,000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
$ |
(13,440) |
) |
$ |
(110,192 |
) |
||
运营活动
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与上一期相比基本持平,因为收入减少的同时,成本也相应降低。公司的净亏损有所上升,但这一情况被未确认收入及递延收入的回收所抵消。此外,公司的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余额在每年都有所增加。
融资活动
截至2025年5月31日,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为30万美元,这部分收入来自创始人的贷款。在2024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创始人贷款的收益为20万美元。
资金需求
DiamiR尚未完成任何产品的开发工作。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该公司仍将面临运营亏损。不过,如果能够获得额外的融资,那么由于CogniMIR®项目的持续开发、相关项目的开发活动增加以及计划中的商业化努力,该公司的支出可能会显著上升。
DiamiR预计,其现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预期的利息收入,不足以支持CogniMIR®项目的开发工作。DiamiR对未来财务资源能够持续支持业务运营的时间预测属于前瞻性陈述,其中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实际结果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这些因素包括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所讨论的“风险因素”等内容。DiamiR的这一估计基于一些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假设,因此它可能会比预期更早地使用现有资本资源。
DiamiR未来的资金需求,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的需求,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CogniMIR®临床验证的启动、进展、时间安排、成本以及最终结果
• DiamiR未来可能建立的任何合作、授权或其他协议的条款以及实施时间;
• 满足监管要求所需的结果、时间以及成本;
203
• 获取、维护、保护以及执行知识产权所需的成本,包括专利权的相关费用;
• 各种技术和市场发展的影响;
• 如果DiamiR能够满足商业化运营所需的监管要求,那么CogniMIR®的市场接受度将会很高;此外……
• DiamiR在收购、许可或投资相关企业、产品和技术方面的程度。
在DiamiR能够从CogniMIR®及相关服务和产品中获得足够的收入之前,如果将来确实需要资金,DiamiR预计会通过公开或私人融资、债务融资或政府资助等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然而,在DiamiR认为合适的条件下,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额外资金。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DiamiR可能会不得不推迟、缩小或停止其商业化计划。如果DiamiR通过发行普通股来筹集额外资金,其股东可能会面临更多的股份稀释风险;而如果采用债务融资方式,则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性条款的约束。此外,如果DiamiR通过合作和许可协议来筹集资金,它可能需要放弃对技术或产品候选品的某些权利,或者接受对DiamiR并不有利的许可条款。在条件有利的情况下,DiamiR可能会寻求进入公共或私人资本市场,即使当时它并没有立即需要额外资金的需求。
DiamiR预计CogniMIR®在2027财年之前不会上市销售,甚至可能无法实现商业化。DiamiR需要筹集大量额外资金来完成CogniMIR®的研发工作。由于CogniMIR®的研发前景尚不确定,DiamiR无法估计完成研发和商业化所需的实际资金数额。此外,DiamiR还需要筹集大量资金来推进其他正在研发产品的发展与商业化进程。
持续经营
DiamiR的运营历史较短,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分别出现了743,235美元和614,405美元的净亏损;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则出现了409,955美元的净亏损。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DiamiR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总额为313,440美元;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这一数字降至215,008美元。所附的合并财务报表假设DiamiR将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实体存在,这意味着公司有望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实现资产变现并偿还债务。然而,这些情况让人对DiamiR在合并财务报表发布后十二个月内能否继续作为正常运营的实体产生重大疑虑。
自2009年12月DiamiR成立以来,该组织的运营主要依赖政府资助,这些资金主要来自美国财政部和国家卫生研究院的拨款,此外还有DiamiR创始人的个人出资。不过,管理层认为目前的资金不足以支持DiamiR在未来十二个月的运营需求。预计仅靠现有的营运资金,可能无法满足产品开发和商业化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因此,DiamiR需要筹集更多资金来支持其运营,并继续开展与产品开发及商业化相关的活动。管理层可能会通过公开或私人融资方式来筹集额外资金,或者获得更多的政府资助。
管理层无法确定是否能够以合理的条件获得额外的资金,甚至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资金。如果DiamiR通过发行股权证券来筹集额外资金,其股东可能会面临显著的股份稀释问题。如果可以选择债务融资,那么相关条款可能会限制DiamiR的运营能力。如果DiamiR无法在需要时或以合理的条件获得额外资本,那么它可能不得不:(i) 显著延迟、缩减或停止一个或多个产品候选项目的开发和/或商业化进程;(ii) 在比理想情况下更早的阶段寻求合作伙伴,并且所达成的合作条件可能不如其他选择更有利;(iii) 放弃或处置那些DiamiR原本希望开发或商业化的技术、产品候选项目或产品的权利。
204
合并财务报表中并未包含任何因DiamiR无法继续作为独立经营实体而产生的调整事项。
重要的会计政策以及重要的判断与估计
DiamiR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的分析基于其合并财务报表。这些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原则编制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出一些估计和判断,这些估计和判断涉及到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的金额认定,以及相关潜在资产与负债的披露。DiamiR持续根据历史经验、已知趋势、事件以及其他多种因素来评估这些估计值。管理层认为这些因素在当前情况下是合理的。这些评估结果构成了对资产与负债价值认定的基础,而这些价值并非能从其他来源直接获得。实际情况可能会与这些估计值有所不同,这取决于不同的假设或条件。
本文中附有的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以及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都包含了DiamiR所采用的重大会计政策的摘要。DiamiR认为,以下这些会计政策和估计对于理解其经营成果至关重要。
创始人贡献
DiamiR由其两位创始人共同出资创立。其中一位创始人为该公司提供了25万美元的现金投资,换取了2,200,000股普通股;另一位创始人也提供了非现金投资,换取了2,000,000股普通股。
这些创始人后来以无偿服务和提供利息为代价的方式为DiamiR做出了贡献。DiamiR将这些利息视为额外的资本投入。
从政府机构获得的资助
从政府机构获得的研究与开发资助在相关研究任务完成时被确认为收入,而相关的费用则被归类为支出。如果资助资金在任务完成之前就已经收到,那么这些资金会被先确认为负债,具体金额取决于是否可以退还。截至2025年11月30日,Diamir已经使用了所有可用的资助资金。
基于股票的薪酬制度
DiamiR实行了两套股票期权计划。根据这些计划,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作为奖励,具体条款由董事会制定。截至2025年5月31日,这些奖励通常以等于市场价值的期权形式提供,行权价格与市价一致,行权条件和服务期限分别为18个月至3年,且无需考虑市场或业绩条件;部分期权的有效期可达10年。在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年度中,共授予了246,000股期权,这些期权的行权条件与研发和融资方面的里程碑相关。截至2025年5月31日,2014年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已不再有股票可供授予,而2024年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则仍有600,000股股票可供未来授予。2024年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下可授予的股票数量每年将增加2%,或者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减少相应数量。
对于用于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基于股票的报酬,应在获取商品或完成服务期间按照公平价值进行确认。如果报酬中包含绩效条件,那么报酬的计量日期应为:非员工方承诺履行义务的日期,或者实际履行义务的日期中的较早日期。当非员工方因缺乏履行义务的足够激励而很可能履行义务时,即视为达成了绩效承诺。
205
以下是关于在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这些计划下股票期权活动的分析报告。
| 数字 |
加权 |
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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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未偿还金额 |
557,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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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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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 |
153,000 |
|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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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了锻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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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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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过期或无法使用 |
(198,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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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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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5月31日尚未解决的案件数量 |
511,950 |
|
$ |
4.66 |
||||
| 当然了 |
— |
|
|
— |
||||
| 进行了锻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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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过期或无法使用 |
— |
|
|
— |
||||
| 逾期未付款的款项,截止日期:2025年5月31日 |
511,950 |
|
$ |
4.66 |
5.5年 |
|||
| 可行使日期:2025年5月31日 |
263,450 |
|
$ |
4.96 |
4.0年 |
|||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加权平均授予日公允价值为7.00美元。这一数值是基于以下加权平均假设计算得出的:
| 预期使用年限(以年为单位) |
10 |
|
|
| 预期波动性 |
81 |
% |
|
| 无风险利率 |
4.1 |
%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0 |
% |
在2023年10月,DiamiR对某些未执行的股票期权条款进行了修改,这些期权共计代表140,000股股份。修改后的条款包括行使价格从每股7.01美元降至每股0.01美元,同时还增加了一些与公司交易相关的绩效和行权条件,不过这些条件的实现可能性目前尚不确定。
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与股票奖励相关的费用总计为24,312美元,这部分费用被计入了研发成本中。而在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与股票奖励相关的费用达到了194,846美元,其中182,912美元被计入了研发成本,11,934美元则被计入了一般与行政费用中。截至2025年5月31日,目前没有任何与期权相关的未确认股票奖励费用,因为这些费用的归属尚未确定。而截至2025年5月31日,对于那些归属可能性不大的期权,有1,093,712美元的未确认股票奖励费用。
在2023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DiamiR发行了132,000份受限股票单位,这些股票单位在DiamiR的普通股控制权发生变更或该公司上市之后才会开始兑现。在2024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随着上述股票期权的修改,DiamiR终止了已发放的、相当于44,000股的受限股票单位。截至2025年5月31日,这些股票单位的兑现可能性被认为极低,因此在这一年度内并未产生任何相关的薪酬费用。截至2023年5月31日,与这些受限股票单位相关的授予日公允价值以及未确认的薪酬费用总计为652,080美元。
在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财年中,DiamiR向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发放了88,000股无担保股份以及154,000份股票期权,作为对其服务的补偿。这些奖励的报酬费用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并未被计入损益表,因为从会计角度来看,这些奖励的兑现条件被认为不太可能实现。
截至2025年11月30日,那些被认为无法兑现的股票奖励相关的未确认薪酬费用总计为1,093,712美元。同样,截至该日期,那些被认为无法兑现的限制性股票单位相关的未确认薪酬费用总计为652,080美元。如果这些条件变得可行,这些薪酬费用将在未来期间被确认入账。
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没有发生任何股票期权相关的交易活动。
206
股票的公允价值
由于我们的普通股缺乏活跃交易市场,DiamiR的股票价格是由董事会根据FASB ASC第820号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来确定的。该准则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有序交易时,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所可能获得的价格。”在确定公允价值时,董事会审查了管理层提供的各种信息,包括财务数据、业务计划以及成本资料。此外,他们还收集并分析了生物技术行业类似公司的相关数据和价值信息。DiamiR采用了多种估值方法,包括收益法(折现现金流或折现市价倍数)、市场法(市盈率、市销率、市净率)以及资产法(有形账面价值、净资产值、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最终,董事会选择了资产法中的重置成本作为估算DiamiR会员单位价值的最佳方法。
资产法考虑了所有有形和无形净资产的累计价值。在资产法中使用的估值方法为资产积累法。我们的有形资产和负债按照其账面价值进行计量,因为我们的有形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近期购置的设备以及应付账款。无形资产则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该方法以当前价格来衡量开发出与现有无形资产具有相同功能或效用的新无形资产所需的总成本。重置成本法涵盖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无形资产开发者的利润,以及机会成本或创业激励因素(例如,在开发过程中因开发而产生的收入损失)。为此,我们的成本包括了人员费用,这些费用是根据国内相关服务费用的平均水平计算的,这些费用原本会在损益表中作为支出记录。随后,通过评估无形资产的物理特性、功能性和经济寿命来确定其重置成本。企业价值则等于有形净资产与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总和。每单位价值则通过将企业价值除以现有会员单位的数量来计算得出,同时还需要考虑转售限制以及会员单位市场缺乏性的问题,从而对最终数值进行折现处理。
在确定适用的估值方法以及用于评估股票价值的各项参数时,会涉及到许多重要的判断和估计。虽然所使用的假设代表了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但这些估计仍然存在不确定性,需要依靠管理层的判断来做出决策。因此,如果相关假设和估计值发生变动,那么DiamiR在发放基于股票的薪酬以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所确认的成本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实验室购置与无形资产
2021年4月15日,根据一项资产购买协议,DiamiR从提供分子诊断测试的Interpace公司手中收购了某些实验室资产、设施及业务。此次收购的总代价为42,820股DiamiR普通股,其估计公允价值为300,000美元。在收购过程中,购价中的197,761美元被用于支付与实验室认证和许可证相关的费用。
这些认证和许可证代表了该实验室的CLIA认证以及其所在州的运营许可及相关无形资产。这些资产可以在特定条件下与其他相关资产一起进行转让。DiamiR计划利用这些认证和许可证来提供未来的专有测试服务,目前还没有发现任何限制这些资产使用寿命的因素,如监管限制、竞争压力、巨大的维护成本等。因此,DiamiR认为这些资产属于长期使用的资产,不会对其进行摊销。公司会定期对这些资产进行减值评估,如果因上述因素的变化或未来经济或运营状况的变化而认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则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物业及设备的预计使用寿命为三年到七年。
所得税
DiamiR根据每个报告期间存在的事实和情况来评估不确定的税务状况。随着新的信息出现,对税务判断的修正可能会导致确认、取消确认以及计量方式的改变。例如,当与税务机关的问题得到解决,或者导致税务评估的时效限制到期时,就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公司会从不确定的税务状况中识别出税务收益。
207
在税务机关审查时,这种税务处理方式更有可能被采纳。截至2025年5月31日,DiamiR的所得税负债为176,002美元。这一负债中包含了一些与资金投入的研发支出相关的免税优惠金额,但这些优惠金额尚未计入公司的净运营资本中,因为相关税收法规仍有待明确。
2025年7月4日,美国通过了名为《H.R.1法案》的立法。该法案取消了《国内税收法》第174条中关于要求将在美国进行的研发支出在五年内进行资本化处理及摊销的规定,使得这些支出可以在发生期间直接作为扣除项。DiamiR公司根据这项法律的规定,及时调整了自身的税务负债。因此,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中包含了因该法律而取消的前期准备金所对应的税收优惠金额。
近期发布的会计公告
2024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会计标准更新公告第2024-03号:损益表——综合收益的披露——费用明细披露(主题220):损益表中费用的明细披露》。该公告要求对合并报表中列出的某些费用项目进行更详细的披露,同时还需要提供关于销售费用的信息。该公告自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起开始实施,而针对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间则允许追溯应用该公告。DiamiR目前正在评估该公告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披露内容的影响。
DiamiR认为,目前没有其他近期发布的会计法规会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8
迪亚米尔商业公司
DiamiR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来开展所有业务。DiamiR, LLC是一家分子诊断公司,主要致力于开发并推广基于血液的新型检测手段,用于评估轻度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以及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的风险。DiamiR所拥有的技术基于对血浆中富含特定器官的微小RNA进行定量分析,这类分子与蛋白质不同;因此,这种检测方法可以检测到与传统血液蛋白标志物不同的生物学途径。该技术还可以应用于除神经退行性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领域,例如罕见的神经发育障碍——雷特综合征、癌症以及炎症性疾病。目前,DiamiR在这些领域的研发工作仍处于早期阶段。
DiamiR的业务目标包括根据《临床实验室改进规范》以及FDA的监管指南,开发基于已识别的miRNA特征的一系列检测手段。此外,该公司还计划开发用于评估认知功能未受影响的个体与轻度认知障碍患者及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风险分层的血液蛋白质生物标志物。DiamiR认为,这些检测将有助于将那些具有更明确特征的患者纳入临床试验中,从而避免当前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异质性问题。同时,这些检测还可以用于疾病监测以及筛查工作。DiamiR认为,这类用于风险分层的临床检测工具对于个性化医疗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工具,它能够帮助医疗保健提供者更有效地分配资源,并针对那些最有可能受益的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DiamiR系统的首个测试项目是CogniMIR®。该测试旨在检测并评估MCI的风险,MCI是一种常见于多种神经退行性疾病中的异质性疾病。最初,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可以使用CogniMIR®来对患者进行筛查,以便开展旨在预防或早期干预神经退行性病变的临床研究。
DiamiR的目标是继续开发CogniMIR®技术,并研制出能够早期、精准地识别与监测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以及其他神经性疾病、雷特综合征、癌症等疾病的检测手段。更多相关信息,请参考“CogniMIR®的发展路径与时间表”。
DiamiR的结构
DiamiR于2014年6月16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其总部位于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市。DiamiR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来开展业务运营。该子公司于2009年9月17日在特拉华州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1日,DiamiR与DiamiR, LLC签署了股份交换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收购了DiamiR, LLC所有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份,同时获得4,282,000股DiamiR的普通股作为交换(占DiamiR总股本的100%)。此后,DiamiR, LLC成为DiamiR的全资子公司。此次股份交换实际上是一种企业合并,因为无论是DiamiR, LLC还是DiamiR,都由同一组股东控制。因此,本文件中关于过去几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已经进行了追溯调整,模拟股份交换发生在最早的一年期开始时进行。
以下是DiamiR公司架构的图表:

209
DiamiR的策略
DiamiR的目标是通过开发并商业化那些具有成本效益的创新性血液检测手段,来改善患有神经性疾病及其他疾病患者的治疗效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DiamiR的策略包括:
识别并验证不同疾病相关的血液中的miRNA生物标志物。DiamiR能够从血液中检测到的、富含特定器官的miRNAs中筛选出潜在的生物标志物。DiamiR还构建了一个专有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包含了大量miRNAs的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既包括公开可用的数据,也包括由DiamiR自己收集的数据;随着新信息的不断出现,DiamiR会及时更新这个数据库。
DiamiR采用了一种高度灵敏的miRNA检测方法——定量实时聚合酶链反应(RT-qPCR),用于测定血浆中候选miRNA生物标志物的水平。定量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也称为RT-qPCR,可以用来检测和量化miRNA的水平。首先,提取出的miRNA会被转录成互补DNA(cDNA)。然后,这种cDNA被用作定量PCR或实时PCR反应的模板。在实时PCR过程中,每个PCR循环中的扩增产物数量会通过荧光探针来测量:miRNA通过基于SYBR Green的染料被检测并定量。该反应包含一种针对miRNA的特定引物,以及一种能够识别通用标签序列的引物。mRNA则通过基于SYBR Green的实时PCR技术进行定量,所使用的特异性引物能够检测到DiamiR检测面板中的各种miRNA。
DiamiR目前采用“生物标志物对”的方法来消除与疾病无关的影响,具体方法是:从疾病影响最明显的器官区域提取相关miRNA,并将其与另一部分被认为在疾病过程中相对稳定的器官区域的miRNA进行比较。这样,DiamiR能够消除因miRNA向血液输送方式的变化、miRNA的稳定性以及我们的实验室操作流程等因素带来的干扰。DiamiR已经开发出了自己的专有软件,目前正在开发第二代软件以进一步支持其深度学习模型的开发。2023年7月,DiamiR宣布与JADBio签订服务协议——JADBio是一家领先的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工具提供商,DiamiR将借助他们的机器学习平台来分析数据并开发更多算法,这些算法归DiamiR所有。
• DiamiR已经完成了多项原理验证研究,并成功开发出一套包含24种miRNA的检测体系。这些miRNA主要存在于富含脑组织的组织中,同时还能检测与炎症相关的miRNA。这些miRNA被证明是诊断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有效生物标志物。
DiamiR计划开展一项临床验证研究,通过大量具有典型特征的临床样本来测试该检测方法的诊断性能,从而满足CLIA和CAP的标准要求。
许多血浆样本被保存在DiamiR实验室的-80°C冷冻库中。当DiamiR开始临床验证工作后,这些样本就可以随时供其使用。这些冷冻库配备了温度监控装置以及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任何故障或温度下降的情况,并立即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DiamiR拥有多个冷冻库,如果某个冷冻库出现故障,他们可以及时更换其他冷冻库来继续储存样本。存储在-80°C环境下的血浆样本可以保持多年稳定,且仍然具有使用价值。
210
我们提供一系列具有高度特异性的蛋白质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在过去的15年里,人们在开发用于诊断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的血液蛋白标志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最近又发现了一些可以作为疾病监测和治疗效果评估的替代性标志物。这些生物标志物在阿尔茨海默病的病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诊断靶点非常有价值。

阿尔茨海默病的特征在于细胞外淀粉样蛋白β(Aβ)斑块的积累,以及神经元内的包涵体形成——这些包涵体由微管稳定蛋白tau的截短和磷酸化形式构成。此外,还表现为神经突的萎缩、突触和神经细胞的丧失,以及明显的胶质细胞增生,这会导致小胶质细胞和星形胶质细胞的形态和功能发生改变。目前,已有经过验证的生物标志物可用于检测淀粉样蛋白病变,例如Aβ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检测,以及Aβ42与Aβ40比例的分析。另外,pTau-181和pTau-217蛋白也被认为是潜在的生物标志物,可用于诊断tau蛋白功能障碍/聚集现象,以及淀粉样蛋白病变在阿尔茨海默病和其他轻度认知障碍中的表现。这些蛋白质靶点参与的生物学途径虽然不同,但可能与DiamiR的miRNA检测平台具有协同作用。
DiamiR认为,提供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对于获得生物制药领域的合同研究项目至关重要。同时,通过结合miRNA与血液蛋白标志物,DiamiR的CogniMIR®测试能够提升临床疗效。具体来说,DiamiR将提供其miRNA和蛋白生物标志物的检测服务,以帮助识别并选择适合进行临床研究的患者。此外,DiamiR还可以利用这一检测方法来监测疾病的发展情况以及药物的疗效。
211

DiamiR对市场情况的了解表明,许多药物开发公司都非常需要这类检测服务。与行业的临床合作可以为DiamiR带来短期的收入机会。Biopharma Services可以利用DiamiR开发的分类器以及定制的miRNA和蛋白质生物标志物面板,根据这些生物标志物的特性来应对不同的科学问题——比如根据疾病阶段(如临床前阶段、发病前期阶段或轻度/中度疾病阶段)、药物靶点(如与突触功能障碍、神经炎症、血管问题等相关)、目标人群(如淀粉样蛋白阳性或APOE携带者)以及用途(如临床试验中的筛查和监测等)来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这些定制化的项目有潜力在适当的情况下产生新的知识产权,并有助于开发辅助诊断测试。此外,这些项目还将为DiamiR的运营能力扩展提供资金支持。
优化血液采集方法。目前,DiamiR主要使用在采集现场从全血中提取出的血浆作为液体活检材料,以从受试者体内提取miRNA并进行临床检测。虽然这种方法来支持临床试验和生物制药服务是可行的,但我们可以进一步改进这种方法,使其更适合医生诊所的使用,从而提高客户采纳率。目前,DiamiR正在探索将全血从采集地点运送到实验室的方案,这样DiamiR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就可以对血浆进行处理,以获取用于CogniMIR®检测试剂盒的样品。DiamiR正在测试多种采集管、防腐剂以及提取方法,以确定适合其临床商业版本的最佳采集和运输条件。
分类器和算法的开发工作正在进行中。DiamiR正在研发第二代软件,以更好地支持其机器学习模型的开发过程。通过引入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技术,DiamiR能够扩展当前专有分析软件的功能,同时还会对分类器进行训练,以提高其性能。
DiamiR在2023年7月通过与JADBio签订服务协议而启动了这一项目。根据协议,DiamiR获得了对其自动化机器学习平台和服务的非独占性、不可转让且不可分许可,以便利用这些工具开发基于DiamiR微RNA检测结果及其他因素的预测模型,用于阿尔茨海默病及Rett综合征的风险评估。DiamiR的自动化机器学习工具支持监督学习,能够开发出属于特征选择类别的方法;这些方法可以进一步与预测建模算法结合使用,以识别所谓的“生物标志物”——即那些能够带来最佳预测的分子及生物学测量数据的最小子集。目前,DiamiR的重点是训练和优化微RNA检测结果以及性别、年龄等人口统计学风险因素的相关模型。接下来,DiamiR计划将蛋白质生物标志物纳入分类模型中,重新训练该系统以识别更多与疾病进展相关的风险信息。不过,并不能保证DiamiR开发的AI/ML技术一定能产生有效的算法,也不能保证这些算法的准确性。对于数据分析需求,DiamiR目前依赖现有的统计方法及其衍生工具来解决问题。目前可用的工具并不能确保取得积极的结果。
JADBio是一家供应商,与其他一些与DiamiR合作的供应商类似;DiamiR生成的任何数据都属于DiamiR自己。DiamiR与JADBio的合约在2024年到期,目前DiamiR决定不再续签该合约。
在DiamiR的CLIA认证实验室中开发属于自己的LDT技术。DiamiR每年能够完成约3500到5500次检测任务。该公司计划引入自动化设备和机器人技术,以提高生产能力、缩短检测时间、提升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DiamiR会密切关注FDA以及国会关于LDT法规的相关动态,并据此调整其发展战略。
212
我们致力于尽早让这些测试得到广泛应用,通过与领先的学术机构和工业合作伙伴合作,确保在测试发布时就能获得关键意见领袖的强烈支持。DiamiR还计划继续并拓展与一些重要组织的合作关系,例如阿尔茨海默病协会、阿尔茨海默病药物发现基金会、Gates Ventures以及国际雷特综合征基金会。DiamiR已参与多项重要研讨会和会议的举办,并计划在这些会议上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这些会议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国际会议、阿尔茨海默病临床试验会议、AD/PD阿尔茨海默病与帕金森病会议、儿童神经病学学会会议等。此外,DiamiR还会在知名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
实施一项有效的商业策略,以确保能够覆盖到更多的患者群体,并与医疗保险机构及私人支付方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展示DiamiR测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将有助于推动其临床研究的进展,进而提升DiamiR在报销方面的竞争力。
与许可和监管机构紧密合作,确保这些检测方法的临床有效性和实用性符合所有必要的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这包括持续持有州卫生部门、CLIA以及美国病理学会所要求的许可证。
构建一套早期检测与风险评估的测试体系,涵盖大脑健康相关指标,以及雷特综合征、胃肠道癌和肺部癌症的检测项目。
除了DiamiR公司开发的用于阿尔茨海默病的CogniMIR检测外,他们还正在研发一种基于miRNA的检测方法,用于监测Rett综合征的进展和严重程度;另外还有一系列血液蛋白生物标志物,可用于评估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此外,他们还在开发一种基于血液的miRNA检测方法,用于诊断胶质母细胞瘤这种侵袭性脑癌;同时,他们还计划开发适用于肺部和胃肠道恶性肿瘤的miRNA检测方案。
以下表格列出了DiamiR当前“主打产品”的当前临床状态以及下一步开发计划,同时标注了DiamiR预计完成这些步骤并准备在临床环境中进行测试的日期。
| 产品/适用症状 |
状态 |
下一步行动 |
预计值 |
|||
| APOE基因分型检测/阿尔茨海默病类型鉴定 |
已通过验证 |
已准备好进行商业化推广 |
已完成 |
|||
| CogniMIR®/MCI与AD |
测试优化 |
临床验证研究 |
2027年 |
|||
| RETT综合征检测 |
临床验证研究 |
商业活动之前的相关事宜 |
2027年 |
|||
| 血液蛋白质生物标志物 |
供应商/平台选择 |
分析性验证研究 |
2026年 |
|||
| 胶质母细胞瘤专家组 |
概念验证研究 |
分析性验证研究 |
2026年 |
|||
| 肺癌专家小组 |
概念验证研究已完成 |
分析性验证研究 |
待定 |
|||
| GI癌症检测组 |
概念验证研究已完成 |
分析性验证研究 |
待定 |
____________
(1) 这是DiamiR目前对上表中列出的“下一步任务”的预计完成时间。该日期取决于合并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未来融资情况的发展。详情请参阅CogniMIR®的规划与时间表。
(2) 这是一种由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测试工具,DiamiR已在自己的实验室中按照CLIA标准进行了验证。不过目前计划是将该测试工具与CogniMIR®一起推出——既可以作为独立产品提供,也可以作为CogniMIR®系列产品的一部分来销售。
(3) 有许多供应商提供各种用于检测血液蛋白质市场的商业试剂盒。当DiamiR选定了合适的试剂盒或供应商后,它会根据CLIA规范在实验室中对这些试剂盒进行有效性验证。
213
通常,DiamiR的诊断测试会遵循以下标准流程来评估其作为市场产品的潜力,这些流程旨在满足CLIA和FDA的临床要求。通过这些流程产生的数据将被纳入上市前提交文件中。正如后文所述,FDA实施了新的规定,其中包括质量体系和报告要求等相关内容。为此,DiamiR将聘请外部顾问和专家来帮助确保公司能够满足这些要求。
| 步骤1: |
概念验证研究阶段。在这一阶段,会确定潜在的检测对象,并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以DiamiR为例,该工具主要专注于miRNA的检测工作。通过文献检索以及自身积累的知识库,可以确定适用于特定临床应用的miRNA目标。一旦目标列表确定下来后,DiamiR会评估检测这些miRNA表达的可行性,并使用合成对照来开发有效的检测方法。 |
|||
| 步骤2: |
分析验证研究。在这一步骤中,DiamiR的目标是确定与CLIA指南要求相关的关键分析验证指标,以便对产品进行验证。通过使用合成对照样本以及临床样本,DiamiR能够得出相应的结论。 |
• 准确性
• 精确度
• 可重复性;以及
• 该检测项目的可报告范围。
DiamiR还将由多名操作员在不同的日子里对测试进行重复操作,以评估测试的重复性以及在不同操作条件下的稳定性。
测试优化指的是确定最终的测试参数、制定标准操作程序,以及确定用于分析DiamiR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数据的算法。
| 步骤3: |
临床验证研究。在这一阶段,将通过具有已知结果的临床样本来评估该测试的性能特征。通过将DiamiR的测试结果与临床结果进行比较,可以确定该检测方法的准确性。 |
• 临床准确性
• 曲线下面积(AUC,用于衡量患病样本与未患病样本之间的差异)
• 灵敏度(衡量测试判断个体患病为阳性的能力指标)
• 特异性:衡量测试能否准确识别出那些并未患病的人群的能力。
• 负预测值(NPV)
• 阳性预测值(PPV)
那些经过充分临床验证的测试成果,可以被商业化推广使用。
一旦测试成功完成上述所有步骤,那么该测试就可以投入商业应用了。不过,生产商/制造商可以选择在获得足够的补偿保障之前,暂不将该测试转化为商业产品。
要确保测试能够正式投入使用,就需要有临床证据和FDA的批准;而要将产品商业化,则还需要得到CMS/医疗保险机构以及私人保险公司的支持。因为那些无法获得报销的测试,很可能无法在市场上得到应用。为了获得医保覆盖并让测试被视为必要的医疗手段,支付方通常要求进行更多的研究,其中包括临床效用研究,以证明该测试如何改变患者的治疗和/或医生的行为。例如,一种具有高临床效用的测试,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或者帮助医生为患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或建议患者进行重要的生活方式改变。如果没有这种测试,医生可能会采用其他治疗效果较差的治疗方案。
214
虽然DiamiR计划对其CogniMIR®产品进行临床效用研究,但目前DiamiR无法保证保险公司会为其检测项目提供报销支持,即使有报销,保险公司支付的金额也难以预测。与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谈判通常需要12到18个月的时间,但由于报销流程的复杂性以及相关规定,DiamiR目前无法给出具体的时间表或确保这些谈判能够取得积极成果。
上表中列出的预计完成时间是基于DiamiR当前的最佳估计。然而,这些日期可能会发生变化,也可能因DiamiR的优先级调整以及一些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延迟,例如供应链中断、临床试验结果等。此外,DiamiR也无法控制目前或未来可能适用的监管规定,因此无法预测是否需遵守那些可能导致产品上市时间延长的法规。
对于DiamiR所有的系列产品,该公司计划通过LDT渠道将其推向市场。
DiamiR之前曾发表过关于肺部和胃肠道疾病相关的概念验证数据研究报告(“通过分析血浆中富含特定微RNA的物质来开发通用筛查测试:可行性研究”,作者:Sheinerman KS等。J Transl Med 11:304, 2013年,PMID: 24330742)。
miRNA是一种强大且易于使用的生物标志物
DiamiR是微RNA(miRNA)生物标志物领域的一名积极参与者。自2010年以来,miRNA生物标志物已经在肿瘤学领域的临床检测中被广泛应用,而关于它们对大脑健康和阿尔茨海默病诊断的效用研究也逐年增加。根据2023年第一季度从pubmed.gov获取的数据,2013年时仅有85篇关于miRNA在阿尔茨海默病中作用的论文被发表,而到2022年这一数字已上升至310篇。无论是工业界还是学术界的研究机构都发表了大量关于miRNA在阿尔茨海默病生物学中的作用及其作为诊断指标的潜力的研究论文。下图显示了自2012年以来,关于miRNA在阿尔茨海默病中作用的论文数量的变化情况:从2012年的46篇增加到2022年的超过300篇。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term=阿尔齐米尔斯的微RNA
miRNA的生物学特性
miRNA是一类非编码的RNA分子,长度约为22个核苷酸。它们在调节基因表达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结合负责蛋白质合成的信使RNA的互补区域,来调控这些蛋白质的翻译过程或促进它们的降解(Huang等人,《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杂志》,67卷,129-39页,2011年)。通常,一个miRNA可以作用于多个信使RNA,而一个信使RNA则可能受到多个miRNA的影响,这些miRNA分别作用于信使RNA3’端非翻译区的不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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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miRNA与mRNA结合后,它可以通过影响mRNA的翻译和稳定性来调控蛋白质的生成,从而对细胞生物学和疾病病理过程产生重要影响。(Griffiths-Jones等人,《核酸研究》杂志,第34卷,数据库栏目:D140–D144页,2006年;Bartel,《细胞》杂志,第136卷,215-233页,2009年;Kim,《分子细胞》杂志,第19卷,1-15页,2005年;Ha等人,《自然综述:分子细胞生物学》杂志,第15卷,509-524页,2014年;Roberts,《分子治疗与核酸》杂志,第3卷,e188页,2014年;Vishnoi等人,《分子生物学方法》杂志,第2595卷,1-12页,2023年。)
许多miRNA仅存在于某些器官或组织中,或者在这些组织或细胞中过度表达。这些组织或细胞包括不同的脑区(如海马区、中脑、前额叶皮层、垂体等),以及不同类型的细胞,如神经元和胶质细胞(Landgraf等人,《Cell》129, 1401-1414 (2007);Liang等人,BMC Genomics 8, 166 (2007);Lee等人,RNA 14, 35-42 (2008);Sempere等人,Genome Biol. 5, R13 (2004);Deo等人,Dev. Dyn. 235, 2538–2548 (2006);Bak等人,RNA 14, 432-444 (2008);He等人,Neuron 73, 35–48 (2012))。还有一些miRNA是特定细胞的,它们主要存在于特定的细胞结构中,尤其是轴突、树突和突触中(Schratt等人,《Nature》439, 283-289 (2006);Lugli等人,J. Neurochem. 106, 650-661 (2008);Pichardo-Casas等人,Brain Res. 1436, 20-33 (2012))。
miRNA的表达水平受到多种生理和病理信号的调控。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及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患者的神经元中,一些miRNA的表达发生了变化(Saba等,PLoS One 3, e3652 (2008);Cogswell等,J. Alzheimers Dis. 14, 27-41 (2008);Schaefer等,Exp. Mol. Med. 42, 749-758 (2010);Lukiw,Neuroreport 18, 297-300 (2007);Hebert等,J Alzheimers Dis. 35, 335-348 (2013);Lau等,EMBO Mol Med. 5, 1613-1634 (2013))。
细胞病理生理过程会选择性地影响miRNA的分泌,因此miRNA可以成为疾病的有效生物标志物(Pigati等人,PLoS One 5, e13515 (2010);Mori等人,Cell Metab. 30, 656-673 (2019);Gelbert等人,Nat Rev Mol Cell Biol. 20, 21–37 (2019))。miRNA能够穿越血脑屏障,并在血液及其他体液中保持稳定(Russo等人,PLoS One 7, e47786 (2012))。miRNA以与蛋白质、脂蛋白结合的形式存在于血液循环中,有时也会以微囊泡的形式存在(Arroyo等人,Proc Natl Acad Sci USA 108, 5003-5008 (2011);Sun等人,Clin. Chem. Lab. Med. 50, 2121-2126 (2012))。
在2024年10月,卡罗林斯卡学院颁发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由维克托·安布罗斯博士和加里·鲁夫昆博士共同获得。他们因发现微小RNA及其在基因转录后调控中的作用而获奖。新闻稿中提到,这一突破性发现揭示了一种全新的基因调控机制,而这种机制对多细胞生物来说至关重要,包括人类在内。目前已知人类基因组中编码着超过一千种微小RNA。他们的发现为基因调控机制带来了全新的认识。微小RNA在生物体发育和功能实现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24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NobelPrize.org)虽然安布罗斯博士和鲁夫昆博士并未与DiamiR公司有关联,但他们的发现为DiamiR团队所开发的诊断方法奠定了基础。
通过体外分析微RNA作为潜在生物标志物
研究人员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之一来探讨miRNA与疾病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过每种方法都有其局限性。第一种方法是利用RT-qPCR、miRNA阵列分析或下一代测序技术,对比患有特定疾病的患者与健康对照者の数百种miRNA的表达模式。下一代测序是一种用于DNA和RNA测序以及变异/突变检测的技术,它结合了多种测序技术的优势,包括不同的测序基质和生物信息学分析手段。这种组合使得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对不同长度的DNA或RNA序列进行大规模并行测序,甚至对整个基因组进行分析。下一代测序过程主要包括几个步骤:DNA片段化、文库构建、并行测序以及生物信息学分析,还包括变异/突变的注释与解读。
其次,通过分析来自病理组织、正常组织、器官或细胞的miRNA,可以识别出与疾病相关的miRNA(MicroRNA分析:方法与应用。Colin C. Pritchard等人,《Nature Reviews Genetics》第13卷,第358-369页,2012年)。这两种方法都有潜力用于疾病诊断;不过,由于识别出的生物标志物并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器官或组织,因此这些标志物往往不够灵敏或特异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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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关于用于检测和定量微RNA的多重分析技术的发展。Jet等人,《化学学会评论》,2021年,第50卷,页码4141-416;关于微RNA的直接检测与定量方法的研究。Hunt等人,《分析生物化学杂志》,2009年4月1日,第387卷,第1期,页码1-12。)

目前用于分析血浆中miRNA的方法概述
在上述表格中,第一种方法[miRNA阵列/NGS技术]的主要优势在于能够检测数百种miRNA,而其缺点则包括灵敏度较低以及检测结果的可变性较高,这些特点在以下参考文献中有详细说明。
威廉姆斯Z、本-多夫IZ、埃利亚斯R、米哈伊洛维奇A、布朗M、罗森瓦克斯Z、图施尔T。通过小RNA测序技术对循环中的微RNA进行全面分析,以发现其作为生物标志物的潜力与局限性。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第110卷,4255-4260页(2013年)。PMID:23440203。
Lodes MJ, Caraballo M, Suciu D, Munro S, Kumar A, Anderson B. 利用寡核苷酸微阵列检测血清中的miRNA以诊断癌症。PLoS One. 4, e6229 (2009)。PMID: 19597549。
Moldovan L, Batte KE, Trgovcich J, Wisler J, Marsh CB, Piper M. 利用miRNA作为循环生物标志物的方法学挑战。J Cell Mol Med. 2014;18:371-390. PMID: 24533657.
第二种方法[疾病特异性分析]的优缺点在以下参考文献中有详细说明:
Haider BA, Baras AS, McCall MN, Hertel JA, Cornish TC, Halushka MK. 对非肿瘤性疾病中microRNA生物标志物的批判性评估. PLOS One. 9, e89565 (2014). PMID: 24586876.
Boeri, M., Verri, C., Conte, D., Roz, L., Modena, P., Facchinetti, F., Calabrò, E., Croce, C. M., Pastorino, U.和Sozzi, G. (2011)。组织和血浆中的MicroRNA特征能够预测计算机断层扫描发现的肺癌的发展和预后。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 108, 3713-8。PMID: 21300873。
Cuk, K., Zucknick, M., Heil, J., Madhavan, D., Schott, S., Turchinovich, A., Arlt, D., Rath, M., Sohn, C., Benner, A., Junkermann, H., Schneeweiss, A., Burwinkel, B. (2013). 血浆中的循环微RNA作为乳腺癌早期检测的标志物。国际癌症杂志,132卷,1602-12页。PMID: 22927033。
第三种方法[器官/细胞特异性分析]是由DiamiR开发的。与其他方法相比,这种方法的优缺点可以反映管理层基于目前技术经验以及DiamiR在同行评审期刊上的研究成果所做出的决策。这些研究成果可以在本文件的其他地方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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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iR研发的创新技术解决了这些方法的某些局限性。DiamiR假设,与那些在大脑特定区域中富集、并与疾病病理过程相关的miRNA水平变化,更有可能反映相关的病理过程,而非那些普遍存在的miRNA或其他在大脑中富集的miRNA的水平变化。DiamiR分析了与神经突/突触相关的miRNA的表达和分泌情况,因为这些miRNA可能会受到神经突/突触功能障碍和破坏的影响,而这些现象通常出现在神经退行性疾病早期阶段。由于这些细胞级别的神经退行性过程在痴呆症和阿尔茨海默病症状出现之前10年以上就已经开始,因此通过miRNA检测平台可以在症状出现之前识别出高风险个体。
为了弥补那些与疾病病理直接无关的过程的影响,例如血脑屏障通透性的变化,DiamiR采用了“生物标志物对”的方法来进行处理。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其他在不涉及疾病早期阶段的脑区或细胞中表达的、富含神经元的miRNA的水平,来平衡那些在受影响的脑区中富集的miRNA的水平。DiamiR还发现,候选生物标志物miRNA对之间血浆浓度的高相关性对于提高该生物标志物的灵敏度和特异性至关重要。这一发现显著提升了最佳miRNA对的筛选效率。关于DiamiR所开发的“器官/细胞特异性分析”方法与其他用于识别miRNA生物标志物的方法相比的优势和劣势,请参见上表。
总结来说,miRNA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生物标志物,因为:
• 某些miRNA在特定组织中含量较高
• 身体中的特定器官(例如大脑)
• 某个器官中的器官区域或组织(例如:海马体)
• 细胞类型(例如神经元)
• 细胞内的不同区域(例如神经突、突触)
• miRNA存在于血液中,因为它们……
• 在正常细胞过程中,这些物质会被分泌或排泄到细胞外空间中。
• 能够穿越血脑屏障
• 在流通过程中保持稳定
• 已经存在适用于miRNA检测的高级技术。
• miRNA可以反映在采集生物样本时疾病的生物学特征。
• miRNA是一种稳定的分析对象,在实验室中处理时不会发生降解问题。
因此,通过常规的血液样本就可以检测大脑中的miRNA了。
早期、精准的轻度认知障碍与阿尔茨海默病检测
MCI和AD
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数量以及那些有可能患上该病的人的数量都在迅速增加,尤其是在发达国家。这一现象部分是由于人们的平均寿命有所延长所导致的。
早期诊断和干预是开发更有效的治疗方法或甚至实现阿尔茨海默病预防的关键。根据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发布的《2025年阿尔茨海默病现状与数据报告》(https://www.alz.org/media/documents/alzheimers-facts-and-figures.pdf),有以下统计数据:
据估计,到2025年,大约有720万65岁及以上的美国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其中,74%的患者年龄达到75岁或以上。
• 在65岁及以上的人群中,大约有1/9的人(即11%)患有阿尔茨海默病。
• 在所有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患者中,近三分之二都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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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白人同龄人相比,黑人老年人患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痴呆症的风险要高出近两倍。
• 与白人老年人相比,西班牙裔老年人患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痴呆症的风险要高出约1.5倍。
• 65岁以下的人也可能患上阿尔茨海默病痴呆症。尽管相关的流行病学研究尚有限,但研究人员估计,在30至64岁的人群中,大约有每10万人中有110人患有这种疾病;总共约有20万美国人患有这种疾病。
• 在美国,每67秒就有一人患上AD疾病;到2050年,预计每33秒就会出现一例新的AD病例(每年约100万例新病例)。
在2000年至2019年间,因阿尔茨海默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增加了两倍多,增幅达到了145%。
在70岁以上的人群中,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人中有61%会在80岁之前去世,而没有患阿尔茨海默病的人中这一比例仅为30%。
• 这给家庭以及像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这样的支付方带来了巨大的成本负担。
• 到2025年,所有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痴呆症的人士所需的医疗费用预计将达到3840亿美元(不包括那些无偿提供护理的人员所承担的费用)。
预计,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计划将承担2450亿美元,即64%的阿尔茨海默病及其他痴呆症患者的医疗保健和长期护理费用。到2025年,患者需自付的费用预计约为970亿美元。
到2050年,针对阿尔茨海默病及其他痴呆症患者所需的医疗保健、长期护理以及临终关怀的支出预计将增至近1万亿美元。
患有痴呆症的患者在整个护理过程中的总费用估计为371,621美元。
下图改编自阿尔茨海默病协会报告,展示了2000年至2022年间各种死因的占比变化(涵盖所有年龄组)。虽然心脏病、中风、乳腺癌、前列腺癌以及艾滋病相关的死亡人数有所减少,但美国老年痴呆症的死亡人数却增加了140%以上。
2000年至2022年间,美国各年龄段的特定死因导致的死亡率变化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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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年里,多种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药物在临床试验中未能取得成功。这些药物的研发目的是针对阿尔茨海默病的不同病理机制。而阿尔茨海默病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于:当医生能够做出确诊时,患者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神经元损伤,导致明显的认知功能障碍。因此,对于那些在病情晚期才参加试验的患者来说,这些试验可能难以对疾病产生有意义的疗效。不过,最近一些积极的研究结果给阿尔茨海默病的治疗带来了希望,例如Eli Lilly公司于2023年5月进行的TRAILBLAZER-ALZ 3期研究(https://investor.lilly.com/news-releases/news-release-details/lillysdonanemab-significantly-slowed-cognitive-and-functional),以及Eiasi和Biogen在2022年11月进行的lecanemab的3期随机对照研究数据(https://investors.biogen.com/news-releases/news-release-details/fda-grants-traditionalapproval-leqembir-lecanemab-irmb)。2023年7月6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lecanemab的使用,该药物被证明可以适度减缓早期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认知功能衰退。2024年7月,Eli Lilly宣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其抗淀粉样蛋白β单克隆抗体Kisunla(donanemab)用于治疗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患者(https://investor.lilly.com/news-releases/news-release-details/lillys-kisunlatm-donanemab-azbt-approved-fda-treatment-early)。
DiamiR认为,这些批准认可了DiamiR的观点:让早期阶段的中风患者和/或轻度痴呆症患者接受治疗,确实是药物开发者可以采用的有效策略。2023年7月,CMS宣布批准Lecanemab药物在医疗保险体系中的报销,每年报销金额为26,500美元。虽然在这两项研究中并未使用DiamiR的CogniMIR®检测工具,但DiamiR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基于血液的检测方法将在识别“适合某种药物的合适患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旦有更多相关研究完成,DiamiR的测试工具就有可能成为这种用途中的实用工具。
目前,用于识别这些早期病例的诊断工具相对较少,而现有工具的有效性也可能有限。传统上,这些检测方法主要依赖于影像检查、脑脊液分析,最近则通过血液中的蛋白质标志物来进行诊断。DiamiR认为,其创新的平台技术可能在识别无症状患者、轻度认知障碍患者以及早期痴呆症患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为DiamiR开发制药服务业务提供了重要机会,从而支持阿尔茨海默病疗法的临床研究。
在2025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Fujirebio公司的Lumipulse® G pTau 217/β-淀粉样蛋白1-42血浆比例检测试剂盒510(k)许可。该检测适用于评估那些因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导致认知衰退的疾病而接受诊断的患者的淀粉样蛋白病变情况。该检测适用于50岁及以上的成年患者,尤其是在专业医疗机构中,出现认知衰退症状的患者。这是美国首个获得FDA批准的基于血液的体外诊断测试,可用于识别患有与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的淀粉样蛋白病变的患者。
目前普遍认为,阿尔茨海默病的发展过程始于10到20年之前,此时患者通常没有临床症状(即无症状期),随后才会表现为轻度认知障碍,最终发展为痴呆症并出现典型的阿尔茨海默病症状。值得注意的是,对失败临床试验的详细分析表明,对于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病患者来说,某种治疗方法可能具有疗效。Lecanemab的获批正是这一观点的验证。因此,迫切需要开发新的方法来早期检测阿尔茨海默病。
美国国会已经认识到应对阿尔茨海默病流行病的紧迫性。2011年,《国家阿尔茨海默病计划法案》正式成为法律。由于国会的资金支持增加,自2015年以来,国立卫生研究院在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痴呆症研究方面的支出增加了六倍多,至2024财年达到了38.7亿美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21亿美元。
当前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预算提案(nia.nih.gov/research/blog/2022/07/looking-forward-nihs-alzheimers-disease-and-related-dementias-fy-2024-bypass)列出了六大研究方向:诊断、评估与疾病监测;开发新一代生物标志物,以便更早地检测和诊断疾病;区分不同种类的痴呆症;利用技术对单个细胞进行表征,以推动痴呆症的研究进展。
由于认知测试无法在阿尔茨海默病的前兆阶段可靠地识别出患者,因此需要有效的生物标志物来确保患者的有效招募以及治疗的有效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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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茨海默病的病理特征是在大脑的多个特定区域出现神经元死亡,这些区域包括海马区和皮质。不过,神经元丧失通常是疾病进展过程中的较晚阶段现象,其发生之前通常会出现一些代谢变化,例如β-淀粉样蛋白斑块的形成、tau蛋白缠结、突触功能障碍、突触丢失、神经突回缩,以及其它异常现象的出现,如轴突运输障碍等。下图展示了从临床前期到痴呆阶段的阿尔茨海默病发展过程(改编自Jack等人2010年发表在《Lancet Neurology》上的研究;Sperling等人2011年发表在《Alzheimer’s Dement.》上的研究)。为了识别那些先于临床症状出现的早期神经退行性病变,DiamiR系统专注于检测海马区中的突触功能障碍或丧失情况——这一区域在阿尔茨海默病的发展过程中较早受到影响。

神经退行性的不同阶段
轻度认知障碍是阿尔茨海默病早期阶段的一种症状,通过认知功能分析可以诊断出来。不过,轻度认知障碍也可能预示着其他神经性疾病的发生。并非所有轻度认知障碍患者都会发展成阿尔茨海默病:(1) 据估计,轻度认知障碍患者每年有10-15%的概率会发展为痴呆症;(2) 同时,部分轻度认知障碍患者病情会保持稳定,不会发展成阿尔茨海默病;(3) 大约20%的轻度认知障碍患者最终会发展成血管性痴呆、路易体痴呆、亨廷顿病、帕金森病等其他非阿尔茨海默病的痴呆症;(4) 阿尔茨海默病的病程进展速度因人而异,有的患者病情发展缓慢,有的则发展迅速。
诸如美国的阿尔茨海默病神经影像计划(ADNI)等新的研究联盟,以及其他国家类似的项目,通过利用影像技术和对脑脊液中的蛋白质生物标志物进行分析,在早期发现阿尔茨海默病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不过,这些方法的成本较高,大约需要3000美元,且操作过程较为繁琐,因此很难应用于大规模人群的筛查工作。因此,迫切需要一种准确且成本低廉的血液检测方法来早期诊断阿尔茨海默病。(使用淀粉样蛋白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技术在轻度认知障碍患者中进行的成本效益分析。Lee等人,《成本效益与资源分配》杂志,第19卷,文章编号:50(2021年)。)
在2024年5月发表的一篇题为《未诊断出的记忆障碍所带来的财务后果》的文章中(Gresenz等人,《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报告》,第1106号,2024年),研究人员利用全国性的信用记录和医疗保险数据库,探讨了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早期症状前和早期症状阶段的脑健康问题对信贷结果的影响。研究指出,这些症状患者在最终被诊断出之前,其信用评分就已经下降,且存在严重的还款违约问题,尤其是在抵押贷款和信用卡方面。DiamiR认为,关于神经退行性疾病对患者及其家庭造成的财务影响的这些数据,进一步证明了开发和普及诸如CogniMIR®检测试剂盒这样的微创生物标志物的重要性,这些标志物可以在早期症状阶段就被用于早期检测,从而更广泛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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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GNIMIR® miRNA生物标志物面板,用于评估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的风险
下表展示了CogniMIR® miRNA生物标志物检测试剂盒的当前版本。表中列出的miRNA可以在血浆中检测到,其中一些miRNA在特定脑区富集,并存在于突触以及与炎症相关的区域。在2023年,DiamiR完成了该技术的分析验证工作,证明所有CogniMIR®检测试剂盒中的miRNA都能在血浆样本中可靠且一致地被检测到(Kunwar等人,2023年,《诊断学》第13卷:2170页)。在2023年下半年,DiamiR将其实验室引入了机器学习技术,以优化该检测试剂盒的性能。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还将尝试减少CogniMIR®检测试剂盒中的miRNA数量,从而改善成本效益和实验室工作流程,同时不牺牲检测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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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血浆中可以检测到的富含神经元的miRNA具有作为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痴呆症外周生物标志物的巨大潜力。
DiamiR在过去十四年中收集的数据为使用富含神经元的脑组织中的miRNA以及与炎症相关的miRNA作为生物标志物来检测和评估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阶段(包括临床前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其中一些显著的发现包括:
MCI与年龄匹配对照组之间的差异分析
| 在佛罗里达州萨拉索塔的Roskamp研究所收集的血浆样本研究中,研究人员发现了miR-132和miR-134这些生物标志物。这些生物标志物能够以高达0.95的准确率检测出临床诊断为轻度认知障碍的患者(实验组共60人)。在另一个独立的样本组中,这一结果也得到了验证,其准确率达到了0.84,且能够在临床诊断前1至5年内预测患者从正常认知状态发展为轻度认知障碍的趋势(实验组共19人)。 《老龄化问题研究》,2012年,第4卷,共590页;《老龄化问题研究》,2013年,第5卷,共92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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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茨海默病与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之间的区别
| 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收集的样本上进行的研究中,miRNA对和分类算法能够区分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伏隔泊酸酯相关痴呆症以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与对照组(样本数量:250例)。其准确率分别为0.89/0.90/0.88/0.83;而区分神经退行性疾病与其他疾病的准确率/AUC则分别介于0.77/0.87(阿尔茨海默病与伏隔泊酸酯相关痴呆症)到0.93/0.98(阿尔茨海默病与肌萎缩侧索硬化症)之间。研究还发现,某些miRNA标志物存在性别差异效应;在所有受试者中,区分神经退行性病变与对照组的准确率平均增加了0.06。 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与治疗杂志,2017年,第9卷,第89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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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分层群体中发展过程的预测
| 在华盛顿大学进行的一项研究中,通过收集血浆样本来检测miRNA对的效果。结果显示,那些在采血时CDR值为0、随后发展为轻度认知障碍的受试者(“进展组”,n=42,平均发病时间为6年),与那些认知功能保持正常的受试者(“非进展组”,n=42)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该检测的准确率/曲线下面积为0.75/0.79。无论是“进展组”还是“非进展组”,其中都包含经脑脊液Aβ检测确认为淀粉样蛋白阳性或阴性的参与者。如果将性别作为生物学变量考虑在内,检测的准确率/曲线下面积分别上升至0.85/0.88(男性)和0.84/0.86(女性)。 第10届阿尔茨海默病临床试验会议,2017年,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海报展示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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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具有临床意义的患者群体
|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估构成CogniMIR® miRNA生物标志物组的24种miRNA与那些已知与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的 demographic和临床因素之间的相关性。这些相关因素包括年龄、性别、淀粉样蛋白状态、APOE基因型、p-tau蛋白水平以及神经丝轻链(NfL)等指标。研究采用了在“无症状阿尔茨海默病预防计划”筛查过程中收集的299份血浆样本进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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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分析显示,某些miRNA生物标志物对与阿尔茨海默病的相关指标之间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相关性,这些相关性在淀粉样蛋白阳性患者以及APOE4基因携带者的高风险人群中尤为明显。通过性别分层后,这些相关性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在淀粉样蛋白阳性/阴性、APOE4携带者/非携带者以及男性/女性子群中,miRNA对与SUVR的相关性均较高,相关系数介于0.33到0.59之间,p值小于0.034。在淀粉样蛋白阳性/阴性的子群中,可以通过特定的miRNA分类器将APOE4携带者与非携带者有效区分开来。而在按性别分层的子群中,这种区分效果更为显著。在按性别分层后的淀粉样蛋白阳性子群中,最佳的分离效果得以体现,男性的AUC值为0.88,女性的AUC值为0.86。此外,其他测量参数如p-tau181和NfL之间的相关性也已被确定下来。
本研究得出的结果表明,这些游离miRNA生物标志物具有很大的潜力,可以与其他阿尔茨海默病的相关标志物和风险因素结合使用,从而更好地评估那些处于疾病前期阶段的患者的状况。
第15届阿尔茨海默病临床试验会议(CTAD),2022年,旧金山,加州,海报展示环节
研究不同类型患者群体的特征:包括轻度认知障碍、前轻度认知障碍患者以及痴呆症患者。
在这项研究中,我们对200名研究对象的血浆样本进行了CogniMIR® miRNA生物标志物的分析。这些研究对象在采血时分别患有以下疾病:76人没有认知障碍,85人患有轻度认知障碍,39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血浆样本来自宾夕法尼亚大学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中心。根据淀粉样蛋白状态(Aβ+/-)、APOE基因型(APOE4+/-)以及性别因素,每个样本被分配到特定的子组中。通过miRNA配对和分类方法,我们能够有效区分不同的子组。与其他研究的DiamiR结果一致,按性别进行分组分析后,女性的AUC值高于男性,且整体而言,女性的AUC值也优于对照组。这些数据支持了我们的研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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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gniMIR® miRNA生物标志物的发展,有助于更好地识别轻度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特征,并更深入地了解与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的病理过程。此外,将CogniMIR® miRNA与其他因素(如淀粉样蛋白和APOE基因相关因子)结合起来,可能会进一步提升生物标志物的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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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对、两对和三对miRNA来区分不同的亚群。AUC:ROC曲线下的面积。 |
2023年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国际会议,荷兰阿姆斯特丹,海报展示环节
2024年6月19日,DiamiR宣布其论文“基于循环脑富集微RNA和炎症相关微RNA的分析,利用分类算法对阿尔茨海默病的不同阶段进行表征”将被接纳为海报展示内容,在2024年7月29日举行的国际阿尔茨海默病协会会议上进行展示(详情请参见:https://www.prnewswire.com/news-releases/DiamiR-biosciences-announces-poster-presentation-at-2024-alzheimers-association-international-conference-aaic-302176323.html)。2024年7月29日,Kumar博士代表DiamiR发表了研究结果报告。该研究使用了DiamiR的Generation 1和Generation 2软件算法,对200份血浆样本中的24种微RNA进行了比较分析,以区分认知功能正常的人群、轻度认知障碍患者以及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这些血浆样本由宾夕法尼亚大学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中心提供,分析工作于2022年至2024年间在DiamiR实验室完成。这项研究的成果基于DiamiR在2003年AAIS会议上发表的研究结果(详见商业部分,标题为“对轻度认知障碍、前轻度认知障碍及痴呆症患者的异质群体进行特征分析”)。基于Generation 2算法的微RNA分类器能够准确区分认知功能正常的人群、轻度认知障碍患者以及阿尔茨海默病患者。
健康的大脑老化
通过使用来自纽约血液中心收集的、年龄在26-35岁、36-45岁、46-55岁、56-65岁以及66-75岁之间的认知功能正常个体的血浆样本,DiamiR团队分析了这些人在健康老龄化过程中CogniMIR® miRNA组分的水平。研究发现,miRNA水平的性别差异可能反映了中枢神经系统的调节过程,包括更年期期间激素水平的变化。某些miRNA的浓度在不同年龄段有所波动:46-55岁组和56-65岁组的miRNA浓度均达到了峰值。这项研究为理解可在血浆中检测到的、富含大脑成分的miRNA生物标志物提供了重要的见解。
(《衰老》,2018年,10:3017;《衰老》,2018年,10:2557)
循环中的有机物质丰富的mi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生物标志物
Rett综合征是一种罕见的神经发育障碍疾病,发病率约为每10,000到15,000名活产女婴中就有1例。该疾病由MECP2基因的突变引起,其症状包括神经系统退化、小头畸形、运动刻板行为、呼吸不规律以及其它身体缺陷。虽然目前已有针对Rett综合征的MECP2基因检测方法,但关于该疾病的生物标志物仍然缺乏研究。DiamiR技术正在研发一种能够准确评估Rett综合征病情进展和监测疾病发展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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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iamiR通过四种小鼠模型以及人类血浆样本进行初步研究之后,他们确定了一组包含44种miRNA生物标志物的候选指标。随后,他们利用163名研究对象的血浆样本对这些标志物进行了有效性评估,这些研究对象中包括81名RTT患者和82名年龄匹配的对照组成员。所有样本的采集均是在纽约布朗克斯的蒙特菲奥里医疗中心进行的。
研究表明,miRNA对可以有效区分RTT患者与三个年龄组的对照组:对于5岁以下儿童,最佳分类器的曲线下面积为0.94;对于6-15岁儿童,曲线下面积为0.91;而对于16岁以上儿童,曲线下面积为0.77。此外,一些miRNA也被证明是继发性疾病的有效生物标志物:例如,行走能力相关的疾病,其曲线下面积为0.82;过度换气/呼吸问题的相关疾病,曲线下面积为0.75;而癫痫的相关疾病,曲线下面积为0.89。
这些数据支持了基于血液中可检测到的、富含大脑或其他器官特征的miRNA的分析来开发相关检测方法的研究方向。这一方法有助于更深入地了解与Rett综合征相关的病理生理过程,并为治疗该疾病提供新的思路。(PLoS One, 2019; doi: 10.1371/journal.pone.0218623; Rett综合征基金会研究会议, 2023年, 波士顿, 海报展示)

在2024年6月19日举行的2024年Rett综合征科学会议上,DiamiR发表了题为“富含特定器官的微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生物标志物”的口头报告(链接:https://www.prnewswire.com/news-releases/DiamiR-announces-oral-presentation-on-recent-advances-of-its-)。
微RNA生物标志物平台在2024年国际雷特综合征研究会议上的应用——科学研讨会,会议编号302170263。
关于html?tc=eml_cleartime的问题,Sheinerman博士代表DiamiR发表了关于Rett综合征微RNA生物标志物研究的成果。该研究在2021年至2024年间进行,共分析了163名研究对象的血浆样本中的44种微RNA水平,这些研究对象包括81名Rett综合征患者和82名年龄相仿且未患Rett综合征的个体,这些个体分为三个年龄组:5岁以下、5至15岁以及16岁以上。该研究的血液样本由Tri-State Rett综合征中心、蒙特菲奥里医疗中心提供。与DiamiR之前的研究结果一致(详见“业务部分”中关于“循环中的器官富集微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生物标志物”的内容),这项微RNA分析确实能够有效区分出患有Rett综合征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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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开发出具有市场潜力的RTT诊断解决方案,DiamiR计划同时提供MECP2基因的测序服务以及其自主研发的miRNA检测产品。目前,DiamiR正在与第三方供应商合作,旨在在MiSeQ平台上开发适用于Rett综合征的定制型NGS检测方法(该平台由Illumina公司提供)。
超越大脑健康:全球性筛查测试
DiamiR认为其核心miRNA技术非常可靠,适用于不同器官的疾病早期检测,而不仅仅是大脑。这种检测方法提供了一种新的筛查方式:通过一系列基于富含特定器官的miRNA的筛查测试,可以检测出某个器官是否存在病变。而一旦检测到病变,就可以进行更精确的(且可能更为昂贵或具有侵入性的)检测,以进一步确诊疾病。
在这项概念验证研究中,由某些miRNA组成的配对分子在胃肠道和肺部系统中表现出显著的效果。这些miRNA在胃肠道系统中的表达较高,能够有效区分各种病理状况,例如食管癌、胃癌或结肠癌(I期和II期),以及克罗恩病。在肺部系统中,这些miRNA则有助于区分肺炎、哮喘等非小细胞肺癌(其中40%的病例属于I期和II期)。该研究的整体准确率达到了90-96%。
下图总结了该方法的主要特点和研究结果:

《转化医学杂志》,2013年,第11卷,第304页。
用于检测血浆miRNA的分析平台
在2023年,DiamiR在自身的CLIA实验室中完成了对血浆miRNA检测方法的分析验证工作。该平台基于Qiagen公司的LNA定量PCR技术构建而成。
在这项研究中,该成果发表在经过同行评审的期刊上,并已在多个科学会议上进行了报告。研究表明,CogniMIR®检测面板中包含的24种miRNA生物标志物,以及那些被认定为RTT生物标志物候选物的其他miRNAs,能够在人类血浆中可靠且一致地被检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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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iamiR CLIA实验室采用的相关技术进行样品检测时,基于茎环结构的TaqMan检测方法以及基于锁定核酸的qPCR检测方法都能提供高度一致的结果。而Qiagen公司开发的基于锁定核酸的qPCR技术则更适合用于获得CAP/CLIA认证的临床实验室。

(诊断研究,2023年,时间:13:2170;Rett综合征基金会研究会议,2023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海报展示;2023年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国际会议,荷兰阿姆斯特丹,海报展示。)
出版物与演讲资料
在过去的12年里,DiamiR已经发表了许多经过同行评审的论文,这些论文介绍了其用于识别miRNA生物标志物对的技术。不过,这些论文的内容并不属于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的组成部分,也不需通过引用来参考这些论文的内容。
一种用于认知障碍风险分层的新型微RNA检测方法的分析验证。作者:Arzu Kunwar、Kenny Kwabena Ablordeppey、Alidad Mireskandari、Kira Sheinerman、Michael Kiefer、Samuil Umansky和Gyanendra Kumar。期刊:《Diagnostics》2023年,第13卷,第2170页。https://doi.org/10.3390/diagnostics13132170
2. 长期新冠症状的评估。迈克尔·C·基弗和萨穆伊尔·R·乌曼斯基著。《老龄化杂志》(纽约州奥尔巴尼),13(12): 15691–15693 (2021年)
3. 在血浆中循环的大脑富集型micro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新生物标志物。Kira Sheinerman、Aleksandra Djukic、Vladimir G. Tsivinsky和Samuil R. Umansky。PLOS ONE 14(7): e0218623 (2019)
4. 衰老与衰老相关疾病:基于microRNA的内分泌调节假说。Samuil Umansky。《Aging, Theory》,10(10): 2557-2569 (2018)
5. 正常衰老过程中,与年龄和性别相关的、循环系统中的富含脑特异性微RNA水平的变化。Kira Sheinerman, Vladimir Tsivinsky, Aabhas Mathur, Debra Kessler, Beth Shaz和Samuil Umansky。 Aging, Research, 10(10): 3017–3041 (2018)
6. 作为神经退行性疾病检测与区分的新生物标志物的脑内富集微RNA。Kira S. Sheinerman, Jon B. Toledo, Vladimir G. Tsivinsky, David Irwin, Murray Grossman, Daniel Weintraub, Howard I. Hurtig, Alice Chen-Plotkin, David A. Wolk, Leo F. McCluskey, Lauren B. Elman, John Q. Trojanowski和Samuil R. Umansky。《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与治疗》,9:89(2017年)
7. 基于循环液中富含特定器官的微小RNA分析的通用筛查方法:一种新的诊断筛查手段。Kira S. Sheinerman和Samuil Umansky著。《分子诊断学评论》,3:329(2015年)
8. 血浆中富含特定器官相关microRNA的分析:作为开发通用筛查测试的方法研究——可行性评估。作者:Kira S. Sheinerman、Vladimir G. Tsivinsky和Samuil R. Umansky。《转化医学杂志》,11:30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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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用于检测轻度认知障碍的血浆微RNA生物标志物:生物标志物验证研究。作者:Kira S. Sheinerman、Vladimir G. Tsivinsky、Laila Abdullah、Fiona Crawford和Samuil R. Umansky。期刊:《Aging》,第5卷,页码:925-938(2013年)
10. 循环中的无细胞微RNA作为神经退行性疾病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的筛查、诊断与监测的生物标志物。Kira S. Sheinerman和Samuil R. Umansky著。《细胞神经科学前沿》,7: 00150 (2013)
11. 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检测:存在于脑组织中的微RNA。Kira S. Sheinerman和Samuil R. Umansky(编辑)。《细胞周期》杂志,第12卷,第1-2页(2013年)
12. 用于检测轻度认知障碍的血浆微RNA生物标志物。Kira S. Sheinerman, Vladimir G. Tsivinsky, Fiona Crawford, Michael J. Mullan, Laila Abdullah, Samuil R. Umansky. 《老化杂志》,4: 590-607 (2012)
DiamiR的研究成果也被发表在许多科学和工业会议上,最近的一次会议是:
儿童神经学学会,2023年10月,加拿大温哥华市
雷特综合征基金会研究会议,2023年9月,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2023年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国际会议,荷兰阿姆斯特丹
第十五届阿尔茨海默病临床试验会议,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2022年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国际会议,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
资助与奖励
自成立以来,DiamiR已经从各种政府机构和疾病研究基金会获得了超过970万美元的资助。2020年10月1日,DiamiR宣布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获得了两笔总计约386万美元的资助。作为小型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一部分,美国国家老龄化研究所向DiamiR提供了约336万美元的资助,用于开展一项商业化准备试点项目。这一资助进一步支持了DiamiR与顶尖学术机构合作开展的研究工作,这些研究旨在推动CogniMIR®产品的开发——该产品是DiamiR用于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及阿尔茨海默病的核心诊断工具。另外,美国国家神经疾病与中风研究所还向DiamiR提供了498,572美元的资助,用于一个名为“循环中的器官富集微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生物标志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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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iR获得了非稀释性资金支持,用于支持其工作。以下是DiamiR迄今为止获得的资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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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示来自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资助。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与国立工业安全局联合提供的SBIR项目资助号:2R44AG044860-07。资助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标题:血浆中可检测到的富含神经元的微RNA作为阿尔茨海默病的生物标志物
CogniMIR® miRNA检测试剂盒的分析验证结果,以及其他支持在CLIA/CAP实验室中使用该检测试剂盒的研究成果。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NDS的SBIR第一阶段项目资助编号:R43NS115212。项目期限:2020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
标题:富含循环器官的micro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生物标志物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与国家安全局联合资助的SBIR第二阶段项目,拨款编号2R44AG044860-04。项目期限: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标题:血浆中可检测到的富含脑源的微小RNA作为阿尔茨海默病的生物标志物
这项第二阶段的研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种可靠的样本处理方案和分析流程,以便能够准确检测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及对照组受试者血浆中的脑富集微RNA。
NIH/NIA,资助编号:3R44AG044860-06S1(行政支持项目)。期限: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
标题:血浆中可检测到的富含脑源的微小RNA作为阿尔茨海默病的生物标志物
阿尔茨海默病药物发现基金会。项目编号:201809-2016425。项目期限: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0日。
标题:循环中的富含脑特异性微RNA作为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外周生物标志物
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评估在A4预防研究中的临床前阿尔茨海默病样本中,那些与大脑相关微RNA相关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与已知的阿尔茨海默病标志物之间的关联。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与国家安全事务局联合资助的第二阶段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R44AG044860-02。资助期限:2015年2月15日至2017年1月31日。
标题:阿尔茨海默病早期检测(轻度认知障碍阶段):血浆无细胞miRNA分析研究
这项第二阶段研究的目的是通过使用来自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异质人群组的血浆样本,进一步验证MCI微RNA特征的有效性。同时,该研究还旨在确定能够预测阿尔茨海默病进展的微RNA生物标志物,并帮助区分阿尔茨海默病与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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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与国立工业安全局联合资助的Phase I项目,项目编号1R43AG053116-01,资助期限从2016年6月1日持续到2016年11月30日。
标题:富含循环器官相关微RNA作为衰老的生物标志物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分析在正常衰老过程中血浆中能够检测到的、与大脑活动相关的microRNA特征。该研究是在与纽约血液中心合作下进行的。
雷特综合征研究信托基金(2014年和2015年获奖) 2014年12月1日 – 2016年4月30日
标题:循环中的富含脑因子的微小RNA作为Rett综合征的生物标志物分析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在Mecp2基因缺陷的雄性及雌性小鼠的血浆样本中,寻找与大脑功能相关的microRNA生物标志物。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与国立工业安全局联合资助的Phase I项目,资助编号为1R43AG044860-01,项目期限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标题:通过分析血浆中的无细胞miRNA来早期检测阿尔茨海默病在轻度认知障碍阶段的表现。
本研究的目标是评估识别出可能发展为阿尔茨海默病的轻度认知障碍患者的可行性,并找出能够区分阿尔茨海默病与帕金森病的微小RNA生物标志物。
迈克尔·J·福克斯帕金森病研究基金会资助项目编号:9477 2014
标题:循环中的富含脑因子的微小RNA作为帕金森病生物标志物的分析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利用来自BioFIND临床研究中的帕金森病患者及其年龄匹配的对照组患者的血浆样本,来检测一些潜在的microRNA生物标志物。
IRS-QTDP 2011
标题:ADmiR的开发——一种用于早期检测和监测阿尔茨海默病的分子检测工具。
关于阿尔茨海默病微RNA生物标志物候选分子的早期研究。
CogniMIR® 路径与时间线
1. 研究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与制药企业测试服务:到2026年,DiamiR计划扩展其服务能力,为制药和生物技术企业提供定制化的研究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包括microRNA表达分析、基因分型、多靶点蛋白质生物标志物分析等。这些服务仅用于研究目的,不应用于患者护理或临床治疗决策;因此,DiamiR认为这些服务无需遵守FDA或CLIA对临床诊断的监管规定。
这些服务是按服务收费的方式提供的,可以用于支持药物研发、生物标志物发现以及伴随诊断相关研究项目。DiamiR正在积极寻找客户或合作伙伴,以进一步拓展其业务领域。
DiamiR还可以提供使用来自商业供应商的科研用试剂进行的蛋白质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这些试剂仅供科研用途使用。
在2025财年,DiamiR获得了某生物技术客户的委托,负责使用来自商业供应商的、仅用于研究目的的试剂,对约200个样本进行11种蛋白质靶点的检测工作。该检测工作是在保密协议的基础上,按照付费服务协议进行的。
DiamiR还明确说明了APOE基因分型测试的情况。该测试属于LDT类检测项目,符合CLIA/CAP标准的要求,并获得了纽约州临床实验室评估项目的认可。虽然该测试已经开发完成且经过临床验证,但目前尚未投入商业应用;在提交这份文件时,APOE基因分型测试尚未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收入或检测量。
DiamiR未来可能会单独提供APOE基因分型检测服务,或者将其作为CogniMIR的附加功能来提供。具体何时能够推出这一检测服务,目前还没有确定的时间表。这一决定取决于临床需求、商业因素以及市场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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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gniMIR——监管策略与商业化路径
CogniMIR是DiamiR主打的诊断产品,旨在通过分析microRNA生物标志物以及其他潜在的风险因素来评估阿尔茨海默病的发生风险,这些因素包括APOE、淀粉样蛋白、年龄、性别以及蛋白质生物标志物等。DiamiR正在采用分阶段商业化策略来推广CogniMIR产品。
A. 监管策略
DiamiR预计CogniMIR作为一种实验室研发的检测工具,将在现有的CLIA监管框架下被商业化推出。根据2025年联邦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禁止了FDA对实验室研发检测工具的最新规定实施。DiamiR认为,将CogniMIR作为实验室研发检测工具进行商业化推广是一种可行且及时的监管途径,其监管流程与其他实验室研发的检测工具相同,都需遵循CLIA的监管要求。
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作为一家LDT公司,CogniMIR需要遵循CLIA的监管要求,但可能无需获得FDA的上市前批准或许可。LDT公司的监管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未来的监管政策调整可能会对产品的商业化时间或合规性产生负面影响。
B. 商业化路径
第一阶段——对评估工具的统计分析验证:CogniMIR当前版本已经完成了统计分析验证工作,确认了其技术性能特征,包括准确性、精确性以及可重复性等方面。这项研究的结果于2023年发表在一份经过同行评审的期刊上(《诊断学》,2023年6月26日,第13卷第13期,页码2170。DOI:10.3390/diagnostics13132170)。
第二阶段——将CogniMIR作为LDT进行临床验证:DiamiR目前正在开展CogniMIR的临床验证工作,预计在2026年的某个时候开始。适用于更广泛临床应用的CogniMIR临床版本在完成临床验证研究之前无法投入使用;该研究预计将在2027年底完成,但受各种操作性和临床研究因素的限制,DiamiR无法保证研究的具体开始或结束时间,也无法保证会得到具有临床意义的成果。如果研究结果为积极,DiamiR计划在研究完成后6个月内发表相关结果。CogniMIR临床版本的商业化推出时间取决于相关测试的报销政策以及市场准入情况的进展。一旦临床验证研究完成,经过临床验证的CogniMIR就可以作为LDT提供,并将受到与任何其他LDT相同的CLIA监管。临床验证研究的完成时间以及临床验证版本的商业化推出时间,取决于检测方法的性能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其灵敏度、特异性、阳性预测值及阴性预测值等。关于报销和市场准入方面的挑战可能会非常复杂,因此DiamiR无法对成功验证或临床验证版本的商业化推出的时间做出任何保证。
第三阶段——建立临床应用价值
在2024年,美国国家老龄化研究所和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诊断标准。这些标准首次将阿尔茨海默病定义为一种可以通过生物标志物检测来识别的生理过程,其中包括一些基于血浆的生物标志物,这些标志物将被纳入CogniMIR检测项目中。(Jack CR Jr, Andrews JS, Beach TG等。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和分期修订标准: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工作组报告。Alzheimer’s & Dementia. 2024;20(9):5143-5169. doi:10.1002/alz.13859)
这些更新后的标准标志着诊断范式发生了根本性的积极转变,并进一步证实了生物标志物检测在阿尔茨海默病诊断和分期中的重要性。
推动积极报销政策实施的关键因素是证明该检测的实用性:即让人们明白,检测结果能够改变医生的行为以及患者的治疗方案。因此,检测的实用性并非指其分析性能(如灵敏度、特异性),而是指检测所带来的实际作用。
要确立CogniMIR在临床应用中的有效性,需要进行一系列研究来证明其测试能够帮助医生实现以下目标:
• 确认或排除具有认知症状的患者是否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从而在适当的情况下尽早开始针对该疾病的治疗;以及/或者
• 区分阿尔茨海默病与其他导致认知障碍的疾病,从而减少诊断上的不确定性,进而实现更精准的治疗计划;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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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CogniMIR能够提供足够诊断清晰度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那些不必要的或具有侵入性的诊断手段,比如用于脑脊液分析的腰椎穿刺,或是成本高昂的淀粉样蛋白PET成像检查。
• 支持对经FDA批准的抗淀粉样蛋白免疫疗法进行资格认定,这些疗法在开始治疗之前需要确认患者确实存在淀粉样蛋白沉积;以及/或者
• 通过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更早、更明确的诊断信息,从而帮助制定护理计划并为患者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
我们能否证明该检测的临床实用性,也会对支付方对该检测的覆盖率和报销政策产生重要影响。临床实践指南的变更可能会扩大或限制该检测适用的患者群体。如果没有足够的临床实用性数据支持,那么该检测在商业领域的应用也会受到限制。
这项临床实用性研究需要招募数百名具有认知症状的患者,例如轻度认知障碍和/或轻度痴呆。对于阿尔茨海默病的研究来说,患者招募工作非常竞争激烈,目前有许多临床试验正在争夺相同的患者群体。如果无法按时招募到足够数量的患者,那么研究的完成时间将会推迟,成本也会增加,同时CogniMIR的商业化进程也会受到阻碍。
DiamiR无法保证能够在预定的时间范围内或预算内实现招生目标,甚至可能无法完成招生任务。同时,DiamiR也无法确保其研发成果能够真正为CogniMIR项目带来有效的临床价值。
研发策略
DiamiR计划通过其位于康涅狄格州纽黑文的、获得CLIA认证且符合CAP标准的实验室,来开展临床研发工作,并将CogniMIR®作为实验室开发测试产品进行推广。
根据FDA的指导原则,“实验室开发测试”是一种体外诊断测试,这种测试是在单一实验室中设计、制造并使用的。这类测试可以用来测量或检测从人体样本中提取出的各种分析物,比如蛋白质、葡萄糖或胆固醇等化学物质,以及DNA等生物标志物。有些实验室开发测试比较简单,只能检测一种分析物,例如用于检测钠含量的测试。而另一些测试则较为复杂,能够同时检测一种或多种分析物。例如,某些测试可以从一份血液样本中发现多种DNA变异,从而帮助诊断遗传疾病。此外,还可以检测各种化学物质的水平,以判断患者的健康状况,比如胆固醇或钠的水平。虽然实验室开发测试的用途通常与获得FDA批准的其他体外诊断测试相同,但一些实验室仍会选择自行开发相关测试。例如,一家医院实验室可能会自行开展维生素D的检测,即使目前市面上有经过FDA批准的维生素D检测工具可供使用。
DiamiR的计划是在其实验室内验证CogniMIR® miRNA检测试剂盒的有效性。同时,DiamiR也在研究提供蛋白质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的可行性,这些检测包括但不限於pTau-181、pTau-217、神经丝轻链(NfL)、Aβ42/40以及TDP43等指标。目前,已有多种检测技术(如ELISA、质谱分析、PCR等)可供DiamiR的实验室使用。2023年,DiamiR成功完成了其APOE基因分型检测方法的分析和临床验证工作,该检测方法符合CLIA标准。APOE4被认为是阿尔茨海默病的已知遗传风险因素(https://www.nia.nih.gov/health/genetics-and-family-history/alzheimers-disease-genetics-fact-sheet)。作为DiamiR每半年一次的临床实验室检查的一部分,其APOE检测方法的相关数据在2024年6月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所有CLIA认证要求。因此,DiamiR的CLIA认证有效期将持续到2026年6月。2025年8月12日,纽约州CLEP项目批准了DiamiR的APOE检测服务,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决定开展这项服务的话,就可以在纽约州为患者提供这项检测服务。
DiamiR的分析验证工作充分证明了该检测方法的性能表现符合要求,其准确性、精确度、检测限以及可靠性均符合CLIA和NY指南的标准。因此,在将其用于临床诊断或研究之前,可以确信该方法能够可靠地发挥作用。
APOE基因分型测试已在DiamiR实验室通过TaqMan技术进行验证。该测试针对APOE基因上的两个SNP位点进行检测,以判断样本中存在哪种APOE等位基因(E2/E2、E2/E3、E2/E4、E3/E3、E3/E4和E4/E4)。本次验证研究共使用了10个预先确定的样本,旨在评估该基因分型测试的精确度、检测下限以及准确性。通过评估结果的重复性(单次实验内的重复性)和多次实验的一致性,来评价该测试的准确性。对于此次测试验证,分析了两种不同的结果:原始Ct数据以及APOE基因型检测结果。结果显示,这两种结果在所有实验条件下都具有可重复性、可靠性高且准确,这表明该测试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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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iR实验室开发的APOE基因分型测试在检测患者的APOE基因型方面具有极高的准确性。实验室进行的测试表明,该测试的准确率高达100%。此外,DiamiR的APOE基因分型测试还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即使在不同的DNA浓度下(0.7ng至50ng),也能得到可靠且可重复的APOE基因型结果。基于这种稳定性,未来实验室可以设定最低gDNA含量要求为0.7ng或1ng,以便对临床样本进行测试。根据这些数据,APOE基因分型测试已准备好在DiamiR实验室中用于商业用途。
最近在《Nature Medicine》上发表的一篇论文题为“APOE4纯合子状态代表了阿尔茨海默病的一种特殊遗传形式”(Nature Medicine, 2024, https://doi.org/10.1038/s41591-024-02931-w)指出,携带两个APOE4基因的纯合子个体属于阿尔茨海默病的特殊遗传类型。这一发现表明,需要在临床试验中开展更广泛的生物标志物检测工作,并采用“个性化预防策略”。例如,Alzheon、NextCure和Switch Therapeutics等公司正在将APOE4作为治疗靶点进行研究。
在制药服务合同工作中,DiamiR可能会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来进行蛋白质生物标志物的检测工作。这样就能使其实验室的资源配置更加灵活,从而专注于临床验证工作,同时还能为DiamiR带来短期的收入。目前,DiamiR已经确定了两个潜在的合作实验室,并正在对其能力进行评估。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DiamiR未来的临床服务将主要依赖于该公司自主研发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系统用于自动化管理各项操作、存储数据以及客户信息。该系统的开发旨在满足CLIA/CAP等监管要求,并在2024年的一次CLIA检查中得到了验证,DiamiR成功通过了此次检查。目前,该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完全投入运行。
临床研究合作者
DiamiR目前与以下机构保持着合作关系:宾夕法尼亚大学董事会、南加州大学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研究所以及威尔康奈尔医学院的脑健康影像研究所。这些机构为DiamiR提供了大量经过充分分析的血浆样本,以及相关的流行病学和临床数据,以便进行后续分析。
DiamiR之前曾与以下机构合作:佛罗里达州萨拉索塔的Roskamp研究所记忆中心;华盛顿大学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中心;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神经退行性疾病研究中心;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阿尔茨海默病协作研究项目生物标志物核心小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医学院的Tri-State Rett综合征中心;以及纽约血液中心。
这些机构已经提供了大量血浆样本以及相关的临床数据给DiamiR团队,未来也可能继续提供此类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患者的疾病状况、人口统计信息、神经影像学结果、脑脊液生物标志物分析结果、认知评估参数,以及相关疾病的治疗效果等。DiamiR团队将继续与这些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和医生密切合作,确保所提供的临床数据能够得到正确的解读和处理。
知识产权
DiamiR依赖于自己的专有技术以及品牌优势。该公司的策略是在国内和国际上寻求专利保护,并对有价值的资产进行商标注册。同时,该公司还会将平台的各项技术、流程及专业知识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在2014年2月,美国专利与商标局颁发了编号为8,648,017的专利,该专利名为“利用体液中的小RNA进行神经退行性疾病诊断和监测的方法”。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0年11月,其授权内容涉及使用DiamiR公司开发的方法来早期检测和诊断神经退行性疾病。
总的来说,DiamiR拥有七项已授权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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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的列出了DiamiR所拥有的全部52项专利的详细信息,包括这些专利的持有者以及授予这些专利的国家。DiamiR有义务按时缴纳年费,以确保这些专利在各个拥有这些专利的地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已授权或获准的DiamiR专利数量

知识产权
以下是对DiamiR专利组合的一般描述,并不旨在对专利的局限性或保护范围进行评估。该专利组合包含七项专利。
2014年2月11日,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授予DiamiR号美国专利,专利编号为8,648,017,标题为“利用体液中的小RNA进行神经退行性疾病诊断和监测的方法”。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0年11月4日。该专利提出了使用DiamiR开发的方法来检测与神经病理相关的神经突破坏和突触丧失现象,这些现象通常发生在神经元细胞死亡之前。此外,该专利还涉及监测与神经病理发展相关的神经突破坏和突触丧失的变化,以及评估治疗方法对患有神经病理疾病的患者的神经突破坏和突触丧失的影响。另外,该美国专利在加拿大、瑞士、德国、西班牙、法国、英国、爱尔兰和意大利也获得了相应的国外专利授权。
2017年10月3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DiamiR号美国专利,专利编号为9,803,242,标题为“基于miRNA的通用筛查技术”。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2年12月26日。该专利涉及DiamiR开发的方法,用于选择受试者进行一项或多项针对特定疾病的诊断测试,以识别胃肠道、呼吸系统或神经系统中的特定病理状况,并进一步确定这些病理是炎症还是癌症。2019年11月1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又授予DiamiR另一项美国专利,编号为10,472,681,该专利同样涉及选择受试者进行一项或多项针对肺部或胃肠道器官中特定疾病的诊断测试,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2年4月18日。此外,这些美国专利在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瑞士、德国、西班牙、法国、英国、爱尔兰、意大利和日本也获得了相应的国外专利授权。
2017年1月3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DiamiR一项美国专利,专利编号为9,556,487,标题为“利用体液中的miRNA进行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早期检测与监测的方法”。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3年2月19日,其核心技术是DiamiR开发的一种治疗方法,可用于治疗没有痴呆症状的轻度认知障碍或前期症状患者。同年4月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又授予DiamiR第二项美国专利,编号为10,246,747,该项专利涉及一种用于识别具有潜在治疗价值的化合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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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法旨在减缓早期轻度认知障碍或轻度认知衰退的进展,并评估此类治疗方法的有效性。该专利的授权期限至2032年4月18日结束。此外,美国专利的国外等效专利也在澳大利亚、中国(2个国家)、瑞士、德国、法国、英国、爱尔兰和日本获得了授权。
2021年8月24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DiamiR一项美国专利,专利编号为11,098,362,标题为“利用体液中的miRNA来检测与监测帕金森病的方法”。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4年11月17日。该专利描述了DiamiR开发的一种方法,用于监测治疗对帕金森病发展的影响,同时还提供了一种能够减缓帕金森病进展或治疗已确诊帕金森患者的化合物的识别方法。此外,这项美国专利也在加拿大、中国、瑞士、德国、西班牙、法国、英国、爱尔兰、意大利和日本获得了相应的国外专利授权。
2020年9月2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DiamiR号专利,专利编号为10,781,487,专利名称为“基于miRNA的衰老检测与监测方法”。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8年7月24日。该专利描述了DiamiR开发的一种用于监测个体大脑衰老进程的方法,以及一种用于评估治疗对大脑衰老进程影响的方法。
2021年10月19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DiamiR一项美国专利,编号为11,149,313,该专利的标题为“利用体液中的miRNA检测和区分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方法”。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7年4月9日。该专利中描述了一种由DiamiR开发的检测方法,可用于检测受试者是否患有神经退行性疾病,具体是指额颞叶痴呆或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该方法还能区分这些疾病与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此外,该专利还包含一种监测受试者中额颞叶痴呆或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发展情况的方法,以及一种评估治疗剂对这类疾病发展的影响的方法。另外,该专利在欧洲专利局也获得了授权;目前该专利在法国、德国、意大利、爱尔兰、西班牙、瑞士和英国还需进行验证手续。
2021年4月13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DiamiR一项美国专利,编号为10,975,436。该专利的标题为“利用体液中的miRNA进行神经发育障碍的诊断与监测的方法”。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7年2月26日。该专利包含了DiamiR开发的一系列方法:用于检测Rett综合征、监测Rett综合征的发展情况、对患有Rett综合征的患者进行治疗,或者选择适合参加Rett综合征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此外,该专利还涉及监测治疗对Rett综合征发展的影响的方法,以及识别可用于减缓Rett综合征进展或治疗该疾病的化合物的方法。
2024年6月27日,DiamiR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号17 771018.3“利用体液中的miRNA进行神经退行性疾病检测与鉴别的方法”获得了欧洲专利局的授权。该专利的授权公告于2024年7月24日发表在《欧洲专利公报》上,该专利的编号為3 433 381。该专利的有效期至2037年3月,其授权内容涉及DiamiR开发的用于早发性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诊断的方法。
DiamiR的团队在提取、检测和分析miRNA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有的统计分析都是使用DiamiR自主研发的专有软件进行的,该软件目前被作为商业机密加以保护。使用DiamiR软件进行的数据分析将成为DiamiR所开发测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DiamiR还计划为其开发的商用产品申请商标保护。在本文档发布时,CogniMIR®和DiamiR®这两个商标已在美国专利商标局获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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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模与竞争状况
CogniMIR®在美国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在选择早期患者进行临床试验方面。以下是阿尔茨海默病协会整理的相关关键市场数据,这些数据有助于评估该市场的整体规模:阿尔茨默病协会官网:alz.org

• 65岁及以上的美国人数量预计将从2021年的5800万增加到2050年的8800万。
• 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痴呆症的人数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65至74岁人群中,这一比例约为5.1%;而85岁及以上人群中,这一比例则上升至33.4%。
在美国,近三分之二的阿尔茨海默病患者是女性。在美国的670万65岁及以上的阿尔茨海默病患者中,有410万是女性,260万是男性。这一比例意味着,在美国,65岁及以上的患者中,女性占12%,而男性则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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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中老年人数量预计将达到720万,比2023年时增加的670万人数多出11%。

• 上表中的数据仅涉及美国的相关信息。
到2060年,如果不出现能够预防、减缓或治愈阿尔茨海默病的医学突破,那么65岁及以上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人数预计将达到1380万。
目前在美国共有240多项关于轻度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的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每项试验的平均参与人数约为220人(来源:clinicaltrials.gov)。
• 每项试验中被筛查的患者总数至少应等于参与试验的患者数量,通常还会多出两到五倍左右。
对高风险群体进行大规模筛查(例如,用于阿尔茨海默病登记项目)为CogniMIR®提供了另一个商业机会。
据估计,到2025年,美国将有720万人在生活中患上阿尔茨海默病。预计到2060年,这一数字将上升至1380万。数据显示,美国每年新增阿尔茨海默病病例约50万例。根据人口统计数据,欧洲每年新增阿尔茨海默病病例约为83万例,而日本则每年新增约21.6万例。
AD诊断测试的全球市场潜力不仅仅来自AD患者,还有数以百万计的老年婴儿潮一代人群——这些人的年龄接近65岁,或者处于50多岁的阶段,他们被视为AD的高风险群体。目前,美国65岁以上的人口数量为5800万,预计到2050年这一数字将上升至8850万。
哈佛大学和塔夫茨医学中心的研究表明,人们非常希望尽早发现阿尔茨海默病。调查显示,有66%到70%的受访者即使无法获得治疗,也愿意进行阿尔茨海默病的筛查。[哈佛研究:《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与治疗》2013年第5卷第43页;对来自美国、法国、德国、波兰和西班牙的2678名受访者的电话调查;塔夫茨研究:《健康经济学》2012年第21卷第238页;对1436名美国受访者的网络调查]。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在2025年上半年发布的《美国人在治疗时代对阿尔茨海默病早期检测的看法》报告中指出:“在接受调查的美国人中,几乎有4/5的人希望在出现症状之前,或者在这些症状开始影响日常生活之前,就能知道自己是否患有阿尔茨海默病。”(https://www.alz.org/getmedia/3d226bf2-)
0690-48d0-98ac-d790384f4ec2/alzheimers-facts-and-figures-special-report.pdf)中的相关数据及事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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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调查还指出了人们寻求早期AD诊断的原因:

初步关注点
自从DiamiR开发出用于评估阿尔茨海默病风险的24种miRNA检测试剂盒以来,CogniMIR®已经通过了分析验证。现在,DiamiR的miRNA检测试剂盒可以被用来筛查患者是否患有轻度认知障碍或阿尔茨海默病。为了满足CLIA标准的要求,DiamiR进行了相关研究,以证明该检测试剂盒的性能表现,包括:
• 准确性
• 精确度
• 需要报告的范围
• 参考区间/范围
这项验证研究的结果于2023年7月发表在《Journal Diagnostics》上,题为“用于认知障碍风险分层的新型微RNA检测方法的分析验证”。作者为Kunwar等人,论文编号为Diagnostics 2023, 13, 2170。DiamiR认为,根据当前的FDA指南,该检测可以作为医疗器械上市销售。如果未来FDA的指南发生变化,需要获得FDA对CogniMIR®检测产品的批准,那么检测产品的上市将会增加时间、成本、资源需求以及风险。
在这项研究中,我们通过绘制散点图并计算R2值来测定两位操作员在两天内重复实验所得的Ct数据之间的相关性。对于每次实验的分析,每张图表包含192个Ct数据点(4个样本×24种miRNA×2次重复实验)。对于每位操作员,第一天和第二天分别将第一次重复实验得到的Ct值与第二次重复实验得到的Ct值进行对比。然后,将第一天和第二天第二次重复实验得到的Ct值对应的R2值进行绘制。结果显示,操作员1在一天内,重复实验1和重复实验2之间的R2值分别为0.99和0.94;同样,操作员1在另一天内的R2值也分别为0.99和0.94。操作员2在一天内,重复实验1和重复实验2之间的R2值均为0.95。因此,两位操作员在两天内两次重复实验所得的Ct数据之间的相关性为R2=0.93至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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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clinicaltrials.gov的数据,目前有超过250项与MCI相关的1期和2期临床试验在进行中,此外还有超过400项帕金森病相关试验也在陆续开展中。对近期进行的试验的分析表明,需要一种成本效益高的基于血液的检测工具来辅助诊断。
截至2023年9月,有62项第一阶段或早期阶段的研究在clinicaltrials.gov上仍在进行招募或处于活跃状态。此外,还有94项试验正在第二阶段进行招募。虽然无法保证一定能成功进入这个市场,但DiamiR认为,短期内(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可能会获得收益,并为DiamiR带来巨大的增长机会。
临床试验中的屏幕故障率很高(估计在轻度至中度阿尔茨海默病试验中约为50%,而在前期症状阶段则可能达到80%)。这一情况导致招募过程变得非常漫长,同时也显著增加了试验的成本。克利夫兰诊所的一项研究指出,在2002年至2012年间,阿尔茨海默病药物开发的失败率高达99.6%。目前,药物开发者正致力于开发能够在疾病早期就发挥作用的治疗方法。因此,需要开发出能够早期识别疾病的诊断工具,这样才能推动这类新疗法的研发与应用。
DiamiR针对CogniMIR®项目的计划是先在DiamiR的CLIA实验室进行试验,预计每年能够完成3,500到5,000次检测。这项检测将被用作筛选患者是否适合参与AD和MCI相关研究的工具,从而让DiamiR能够作为第三方检测服务供应商,为这些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与此同时,DiamiR计划推出该测试的临床版本,并计划在2026年开始对CogniMIR®进行验证性研究。这项研究的目的是评估该测试的各项性能指标,包括其灵敏度、特异性以及阴性和阳性预测值。DiamiR的最终目标是将CogniMIR®打造成一种风险评估工具,它能够结合miRNA、血液蛋白生物标志物以及人口统计数据来生成风险评分,从而帮助医生和患者根据每位患者的独特生物标志物特征做出治疗决策。
DiamiR将与知名网红紧密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包含大量临床数据的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将包含为客户所进行的前瞻性研究数据,以及从学术研究中心收集到的已存档样本数据。DiamiR计划将这些分析成果发表在经过同行评审的期刊上。
竞争
下表的汇总了目前被使用以及正在研发中的各种生物标志物类型,这些生物标志物被用于检测轻度认知障碍和阿尔茨海默病。

根据本次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所提供的信息,目前有几家公司正在研发用于早期检测阿尔茨海默病的分子检测方法。这些公司包括:Fujirebio、Quanterix、C2N Diagnostics、ALZPath、Alamar Biosciences、Cognoptix、Eli Lilly、LabCorp、NanoSomiX、NeuroTrack、Esya Labs、Brain Spec、Cogni.Dx、罗氏公司和Quest Labs。此外,还有许多学术研究机构也在致力于寻找阿尔茨海默病的生物标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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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terix通过其子公司Lucent Diagnostics、C2N Diagnostics和Quest Labs,推出了基于特定蛋白质生物标志物的LDT产品(包括Ab42/40、p-Tau217和p-Tau181)。2025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Fujirebio公司的Lumipulse® G pTau 217/β-Amyloid 1-42血浆比率体外诊断测试许可,该测试可用于评估那些出现认知衰退症状的患者中的淀粉样蛋白病变情况,这些患者正在接受阿尔茨海默病及其他认知衰退原因的筛查。
目前,DiamiR尚未发现任何提供基于miRNA的脑健康检测服务的公司。
DiamiR技术的优势
DiamiR技术的关键优势包括以下几点:
• DiamiR的独特方法能够检测血液中与大脑健康相关的分子特征;
• 液体活检是一种基于血液的检测方法,其操作方式较为微创,且成本可能低于那些依赖神经影像技术以及对脑脊液中的生物标志物进行分析的现有检测方法。因此,这种检测方法非常适合用于初步筛查。
• 迄今为止生成的实验数据表明,DiamiR的方法能够高度准确地检测和区分各种病理状态;
• DiamiR的技术与其他诊断平台可以互补,甚至产生协同效应。这些其他诊断平台包括影像技术和/或血液蛋白质生物标志物技术。
DiamiR的这些测试工具目前尚未投入商业应用。如果这些测试工具能够成功开发并推出市场,DiamiR相信其竞争力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 通过来自大量异质性的样本群体数据进行临床验证,这些样本来自回顾性及前瞻性临床研究。验证结果显示,DiamiR所检测的生物标志物与目前用于诊断阿尔茨海默病的生物标志物具有高度相关性。此外,还证明了DiamiR的检测方法能够准确识别阿尔茨海默病,并将其与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区分开来。
• DiamiR能够识别轻度认知障碍患者,并预测这些患者是否有可能发展为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神经性疾病。
• DiamiR能够监测疾病的发展情况以及患者对治疗的反应;
• DiamiR的测试使用起来非常方便:这些测试基于血浆分析原理,操作简便。
与通过影像学检查来分析脑脊液生物标志物相比,DiamiR测试在成本方面具有潜在的优势;
• DiamiR与一些知名的学术临床中心的合作;以及
• 对客户来说有价值的信息(例如,高风险群体中无症状患者的相关信息),这有助于促进重复检测的进行(例如,每年进行一次筛查)。
DiamiR认为,它的成功取决于其能否迅速实现这一目标。
• 在美国启动测试工作,并逐步扩展到美国以外的国家;
• 持续进行创新,保持先进的技术水平;
• 销售DiamiR的测试产品,最初是用于临床研究,目的是为AD试验选择合适的受试者;
• 扩展DiamiR的测试功能,以涵盖其他NDs的相关信息;
• 优化DiamiR的样本收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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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同行评审的期刊上发表临床研究成果;
• 继续验证DiamiR的测试结果,尤其是关于其治疗效果方面的数据;
• 吸引并留住技术精湛的人才;
• 通过专利来保护DiamiR的产品和技术;
• 确保DiamiR生产的LDTs符合FDA和CLIA标准的要求,保证其质量水平;
• 确保进行检测的CLIA实验室始终持有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同时,该实验室仍需持续遵守所有相关法规。
• 满足所有相关的监管要求。
支付与报销
DiamiR预计其分子检测服务的主要付费对象包括:
• 正在进行临床试验的生物制药公司;
• 临床中心,包括记忆障碍、大脑健康以及老年医学相关中心,这些中心会按照协商确定的费率来支付医生进行各项检测所需的费用;
• 商业性的第三方支付方,依据现有的或新的临床操作术语(CPT)标准以及/或医疗价格清单代码来进行支付;
• 政府和私人支付机构:DiamiR计划与这些机构开展合作,并尽快提交相关的申请;
• 那些需要支付共同支付费用、免赔额以及其他由DiamiR无法从保险公司处获得的费用的患者和高风险人群。
在完成此次投资之后,DiamiR计划招募更多具有报销和法规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来扩充团队。同时,DiamiR还将努力根据现行法规来争取更多的报销机会。DiamiR计划围绕以下四个关键领域,编制包含同行评审论文在内的临床研究报告:
1. 分析验证——该检测方法能够准确且可重复地检测特定分析物/目标物质
2. 临床验证——该检测方法能够识别出与目标疾病相关的特定分析对象,或者排除那些与疾病无关的分析对象。
3. 临床实用性——该测试结果的改变会促使医生的行为或患者的治疗方法发生相应的调整。
4. 成本效益与经济效益——该测试能够减少不必要的治疗费用,改善治疗效果,从而为医疗系统节省资金。
一份完善的临床资料是成功与支付方进行报销谈判的重要工具。DiamiR的管理团队拥有相关经验,并且熟悉整个流程,他们会努力及时获得保险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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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AD进行准确的早期诊断,将有助于提高未来针对AD的相关治疗的成本效益。目前,与AD相关的治疗费用每年约为3450亿美元,预计到2050年这一数字将上升至1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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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lz.org/media/Documents/alzheimers-facts-and-figures.pdf 该链接指向一份关于阿尔茨海默病的相关资料文档。
那些旨在早期识别阿尔茨海默病的策略和产品,对于减轻这种疾病给患者、护理人员以及家属带来的经济负担至关重要。因此,使用CogniMIR®以及DiamiR公司未来会推出的其他检测手段,符合各保险公司提升阿尔茨海默病诊断与治疗可行性的目标。
关于早期干预的成本效益的其他支持性研究包括:
《基于模拟模型的阿尔茨海默病药物治疗的成本效益评估——同时考虑护理人员和社会因素的影響》伊托等人。JAMA Netw Open,2021年10月;4(10):e2129392。在线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doi: 10.1001/jamanetworkopen.2021.29392。PMCID:PMC8536950。PMID:34677596
“评估一种用于早期症状性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的、期限有限的假设性疾病改良疗法的成本效益。”Boustani等人,《临床治疗》杂志,第44卷,第11期,2022年11月,页码1449-1462。https://doi.org/10.1016/j.clinthera.2022.09.008
https://cevr.tuftsmedicalcenter.org/publications/valuing-alzheimer-disease-therapies-considering-costs-and-benefits-beyond-the-patient 该文献探讨了如何评估阿尔茨海默病的治疗方法,同时考虑患者的成本和收益。 该文献探讨了如何评估阿尔茨海默病的治疗方法,同时考虑患者的成本和收益。
“阿尔茨海默病的早期干预:关于诊断时机对医疗经济影响的研究” 巴尼特等人著,发表于《BMC神经病学》2014年,第14卷,第101页。
法规/规定
1988年《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及相关州级监管规定
在美国,作为一家诊断服务供应商,DiamiR必须持有各种联邦和州级许可证、认证以及批准文件,才能开展业务。关于联邦层面的认证,1988年,国会通过了《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即CLIA法案,该法案为所有实验室检测制定了质量标准,以确保患者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而无需考虑检测地点。DiamiR的所有检测都将在其经过CLIA认证的实验室中进行,且该实验室还获得了美国病理学家协会的认可——该协会是CLIA认可的认证机构。
根据CLIA标准,任何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机构都属于实验室的范畴。这些实验室的运作目的是为疾病的诊断、预防或治疗提供信息,或者评估健康状况。CLIA还要求实验室必须持有与所从事工作类型相对应的证书,并遵守某些标准。此外,CLIA还对所有临床实验室进行了严格监管,要求它们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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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实验室必须获得联邦政府的认证,并符合各种操作规范、人员管理、设施维护以及质量与性能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实验室的检测服务能够做到准确、可靠且及时。实验室需向负责监管CLIA标准的机构——CMS注册并提交其检测项目信息;每两年需接受一次检查,以评估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此外,还可能面临未经通知的突击检查。
各州都要求进行实验室检测——一些州要求来自其他州的实验室必须获得许可才能接受这些州的样本。例如,纽约州要求实验室必须持有许可证,该许可证是在现场检查并确认了测试方法之后才发放的。此外,纽约州还有一系列额外的要求。为了开发DiamiR的测试项目,DiamiR计划与那些在几乎所有州都获得许可的CLIA认证实验室合作。所有DiamiR开发的测试都将采用“实验室自主开发测试”的方式来进行。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对医疗器械在州际间的销售与分发进行监管,这包括用于诊断测试的体外诊断设备、试剂以及仪器等。除非该设备属于法律或法规规定的豁免范围,或者符合FDA的执法裁量权范围,否则这些设备在上市前都必须经过FDA的预先审查。
DiamiR无法保证CogniMIR®及其未来推出的产品在未来不会需要获得FDA的批准,而这些批准可能超出了当前关于LDTs的指南规定。即便如此,也不能确保这些批准或许可能够顺利获得。
无论面临何种监管框架,DiamiR都计划开展多项临床研究,以验证其诊断测试的分析准确性和临床有效性。这些研究将在DiamiR的测试正式上市后继续开展,以便收集更多数据,进一步评估该测试对患者的益处,并为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所有临床测试的结果都将及时通报给医学界和科学界。
DiamiR计划按照当前FDA的指南,通过“实验室开发测试”的方式将产品推向市场,并遵循CLIA标准进行注册。
几十年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由实验室开发的检测工具属于用于临床的测试设备。这些测试工具是在符合1988年《临床实验室改进法案》要求的实验室中开发、验证并使用的,这些实验室必须获得相关认证,才能开展高复杂度的测试工作。虽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来主张将其作为医疗器械来加以监管,但实际上该机构通常会行使一定的执行权。这意味着,尽管FDA有权对这类测试工具实施监管措施,比如要求进行上市前审查、重新分类或获得批准等,但通常会选择不强制执行这些规定。有时,FDA还会向那些被认定不符合执行标准的实验室发出警告函,因为这些实验室在开发、验证、使用或销售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对公众造成风险。
2024年5月6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体外诊断设备(简称“LDT”)监管的最终规则,即《新规则》。这一新规则的制定得益于FDA十多年来对体外诊断设备监管状况的不断完善,以及国会对于体外诊断设备监管框架改革的努力。新规则明确规定,作为LDT产品提供的体外诊断设备属于《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的范畴,因此FDA将逐步放弃对大多数LDT产品的常规执法权限。新规则规定,在四年内逐步取消对这类产品的执法自由裁量权,同时要求这些产品必须遵守设备注册备案要求、医疗器械报告要求、510(k)认证程序、重新授权或上市前批准流程,以及FDA关于质量体系监管的要求。
不过,2025年3月3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方法院撤销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实验室开发的检测手段归类为医疗器械的最终规定。法院裁定,FDA并未拥有法律授权来将那些在单一实验室内开发并使用的诊断测试视为医疗器械,因为这类测试本质上属于专业医疗服务,而非需要遵循FDA监管规定的有形产品。
这一决定使得FDA逐步放弃对LDTs的常规监管权,而这一计划原本会在四年时间内引入新的合规要求。法院的裁决明确表明,对LDTs的监管属于CLIA的范畴,由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负责执行,而非FDA。FDA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有权利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但FDA在2025年5月决定不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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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AA和HITECH法规
根据《健康保险可携带性和责任法案》的规定,该法案后来被《医疗信息技术经济与临床健康法案》修订。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发布了相关法规,这些法规确立了处理某些电子医疗事务的统一标准,同时保护了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他相关机构使用或披露的受保护健康信息的隐私与安全。DiamiR需要遵守的三项主要法规已经以最终形式在HIPAA法规中正式出台:隐私保护法规、安全规范,以及关于电子交易的标准。这些标准为常见的医疗交易提供了规范。
这些隐私法规规定了医疗保健提供者使用与披露患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同时,这些法规还明确了个人对其由医疗保健提供者所保存的个人信息享有的某些权利,包括访问或修改包含患者个人信息的记录的权利,以及要求限制对个人信息的使用或披露的权限。安全法规则规定了保护电子传输或存储的个人信息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要求。HITECH法案等法规还规定了关于信息安全泄露时的通知要求:所有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机构必须在个人信息被泄露时立即通知相关个人。HIPAA隐私与安全法规确立了统一的联邦标准,但不得凌驾于那些更为严格的州法律之上,也不得剥夺个人在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安全以及访问这些信息方面的权利。
这些法律对非法使用或泄露受保护的健康信息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罚款和其他处罚措施。
联邦法律、州法律以及外国关于欺诈和滥用行为的法律法规
在美国,存在多种与欺诈和滥用行为相关的法律,DiamiR必须遵守这些法律规定。此外,DiamiR还可能受到各种联邦、州及地方当局的监管。当然,DiamiR同样需要遵守国外相关的欺诈和滥用行为相关法律。
在美国,联邦反回扣法规禁止以下行为:故意提供、支付、索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报酬,以诱导患者进行推荐;或者为了购买、租赁、订购或安排购买、租赁或订购任何可由政府支付计划报销的医疗保健产品或服务而采取类似行为。
法院指出,如果某种财务安排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患者转介或其他联邦医疗保健项目的业务活动,那么这种安排就可能违反了反回扣法规。无论该安排还有其他合法目的还是否,只要其目的符合上述条件,就构成违法行为。“报酬”的定义被广义地解释为包括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比如礼物、折扣、信贷安排、现金支付、咨询费用、免付共同支付费用、所有权利益,以及提供低于其公平市场价值的任何东西。对于违反反回扣法规的行为,处罚非常严厉,可能包括监禁、刑事罚款、民事赔偿,甚至禁止参与联邦医疗保健项目。许多州也都有反回扣法规,其中一些法规可能适用于由第三方支付方提供的物品或服务,包括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
最近,美国通过了两项与医疗保健相关的新联邦犯罪法规:医疗欺诈罪以及有关医疗事务的虚假陈述罪。根据医疗欺诈法规,故意实施欺骗行为以获取任何医疗保健福利计划中的利益都是违法行为,包括私人支付方。违反该法规的行为属于重罪,可能导致罚款、监禁或被排除在政府提供的医疗补助计划之外。而虚假陈述法规则禁止故意伪造、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作出与医疗服务提供或支付相关的虚假陈述。违反该法规同样属于重罪,同样可能导致罚款、监禁或被排除在政府提供的医疗补助计划之外。
最后,另一个影响医疗保健行业的趋势是,联邦《虚假陈述法》的执行力度日益加强,尤其是那些依据《虚假陈述法》中的“举报人奖励”或“中间人制度”条款所提起的诉讼。根据《虚假陈述法》,任何故意提出或促使他人提出虚假或欺诈性索赔要求,以获取联邦政府资助的人或实体都需承担法律责任。该法的“中间人制度”条款允许个人代表联邦政府提起诉讼,指控被告通过提交虚假索赔来欺骗联邦政府。
245
并允许这些个人分享该实体向政府支付的任何罚款或和解款项。当某个实体被认定违反了《虚假申报法》时,它可能需要支付政府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三倍赔偿金,此外还须缴纳每起虚假申报行为对应的5,500美元至11,000美元的民事罚款。
此外,各州也纷纷制定了类似于联邦《虚假陈述法》的相关法律。不过,这些州法律适用的范围更广,只要索赔申请是向第三方支付方提出的,而不仅仅是政府支付机构,那么这些法律就同样适用。
在欧洲,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反贿赂法律,对犯下贿赂行为的个人或企业处以严厉的惩罚,包括刑事处罚和/或高额罚款。违反这些反贿赂法律的行为,或者有关此类违法行为指控的出现,都可能对DiamiR的业务、经营成果以及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属性/特征
DiamiR于2021年4月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获得了一家经过CLIA认证、CAP认可的实验室的运营权。目前,DiamiR由员工自行管理这家实验室,每月需支付3,565美元的租金。
虽然DiamiR认为目前的实验室已经足够满足其近期需求,但未来DiamiR可能需要更多的空间来开展实验活动。因此,DiamiR可能会考虑扩大现有实验室的规模,或者根据需求的发展情况,投资建设一个更大的实验室。
246
迪亚米尔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业管理层
董事与高管人员
以下表格列出了DiamiR的董事和高管人员名单。
| 名称 |
年龄 |
位置 |
||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57 |
首席执行官 |
||
| 基拉·S·谢伊纳曼 |
56 |
执行董事、秘书及财务主管 |
||
| 加里·安东尼 |
63 |
财务总监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博士,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DiamiR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米雷斯卡达里博士于2022年7月加入DiamiR公司,在生命科学领域拥有超过12年的工作经验,专注于分子诊断测试的研发与商业化,同时具备丰富的监管和报销相关经验。在2013年至2022年期间,他担任Interpace Biosciences公司的首席开发官;而在那之前,他从2009年至2013年担任JS Genetics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从2000年到2009年,米雷斯卡达里博士曾在Nomura Securities、BNP Paribas以及Raeburn Advisors等机构担任对冲基金经理,负责生命科学领域的交易管理工作。在此之前,他在1998年至2000年间担任PRTM公司生命科学行业的顾问,并在1990年至1996年间担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癌症研究所的研究员。米雷斯卡达里博士拥有乔治华盛顿大学颁发的仿制药专业博士学位,以及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颁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基拉·S·谢伊纳曼博士,拥有MBA学位,现任DiamiR公司的财务主管和秘书职务,同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她于2009年9月加入DiamiR公司,是该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及执行董事之一。在股份交换之前和之后,谢伊纳曼博士一直担任DiamiR公司的高级董事,负责为成长中的生命科学公司提供财务和战略方面的服务。在此之前,她在2012年至2013年间担任Burrill & Company公司的医疗投资银行部门高级董事,而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则任职于Rodman & Renshaw公司。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之前,谢伊纳曼博士曾在Arcus集团工作,该集团是一家专注于生命科学战略咨询的公司。从2010年到2021年,她担任康奈尔大学附属Boyce Thompson研究所的董事会成员;从2015年到2018年,她担任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商业联盟的联合主席;从2020年到2023年,她担任Aptorum集团(纳斯达克代码:APM)的高级战略顾问。在2008至2009年间,谢伊纳曼博士担任Xenomics公司(现名为Cardiff Oncology公司,纳斯达克代码:CRDF)的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她以其在阿尔茨海默病分子机制研究方面的贡献而获得了西奈山医学院生物医学科学博士学位。此外,她还拥有巴鲁克学院/Zicklin商学院颁发的荣誉MBA学位。
加里·安东尼,财务总监。加里·安东尼是一名独立顾问,为处于上市前阶段或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提供管理与支持服务,涉及会计、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系统方面的业务。自2022年11月以来,加里·安东尼一直担任该公司的财务顾问及代理财务总监职务。自2022年起,他主要为制药、软件、制造和服务行业的各类公司提供临时财务管理人员及财务报告相关服务。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他曾担任IPKeys Power Partners公司的财务总监;而在2019年至2020年间则担任Heat Biologics公司的财务总监。在此之前,他曾先后担任Algos Pharmaceutical Corporation和Axion International的财务总监,以及Majesco Entertainment和Xenomics公司的首席会计官。加里·安东尼毕业于蒙茅斯学院,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并曾就职于Coopers & Lybrand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人员。
重要员工
以下这些员工并非公司的高管人员,但他们有望为DiamiR的业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吉安德拉纳·库马尔博士,担任检测开发部门副主管。库马尔博士于2021年4月加入DiamiR公司,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研发领导者,拥有管理CLIA检测设施的经验。他在分子诊断技术及其他领域的发展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在加入DiamiR之前,他曾担任Interpace Biosciences公司的检测开发部门副主管。从2014年到2021年,他负责了基于下一代测序技术和microRNA分析技术的两种甲状腺恶性肿瘤分子诊断测试的研发、验证及上市工作。从1999年到2009年,库马尔博士在Molecular Staging公司和GE Healthcare公司负责全基因组扩增技术的研发工作。此外,他在“表达调控与功能基因组学”领域建立了独立的研究项目,并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加入DiamiR之前,他一直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247
在生物技术领域,库马尔博士曾在密歇根州底特律的韦恩州立大学医学院担任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副教授,任期从1988年到1996年。他在耶鲁大学大卫·C·沃德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了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的博士后研究,并获得了印度勒克瑙大学的化学博士学位。
肯尼·K·阿布洛德佩伊,理学硕士,实验室主管兼项目经理。他于2021年4月加入DiamiR公司。在加入DiamiR之前,他曾担任Interpace Biosciences公司的检测开发项目经理。从2017年到2021年,他负责了针对甲状腺恶性肿瘤的分子诊断测试的开发、验证及上市工作。他拥有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颁发的分子和细胞生物学硕士学位,以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士学位。
科学顾问委员会
科学顾问委员会将帮助公司更加专注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同时解决其在研发过程中遇到的关键科学问题。该委员会还将为公司科学的持续发展提供全面指导。截至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DiamiR在该委员会中有4名成员。
亨利·M·林德博士,医学学士、哲学硕士,美国内科医师学会会员、美国病理学家学会会员。现任耶鲁医学院及耶鲁-纽黑文医院实验室医学与内科学(血液学)教授。他毕业于耶鲁大学,获得理学士学位;随后在佛蒙特大学医学院攻读医学博士学位,并在约翰·克雷格黑德、杰克·克莱蒙斯和沃什·温恩的指导下完成了病理学方面的深造。亨利曾在缅因医疗中心担任内科住院医生,期间得到了鲍勃·希尔曼和肯·奥尔特的指导。之后回到耶鲁医学院,在伯尼·福盖特、埃德·本兹、布莱恩·史密斯和彼得·贾特洛的指导下学习血液学和临床病理学知识,并于1992年开始在耶鲁-纽黑文医院工作。林德博士在炎症、血小板及止血机制的分子层面研究方面非常活跃;他提供血液学领域的咨询服务,指导住院医生和研究生学习病理学与血液学相关知识,并负责耶鲁-纽黑文医院血液学实验室的工作。亨利积极参与多项临床研究和转化研究项目,以及与工业界或制药公司的合作项目。此外,他还是美国病理学家学会的志愿者成员,负责相关教育及专业发展事务。目前,他担任美国病理学家学会的主席,致力于为病理学和实验室专业的从业者提供服务。
罗伯特·里斯曼博士是生理学与神经科学领域的教授,同时担任W.M. Keck医学系的特聘教授。他不仅是神经科学转化研究部门以及ATRI生物标志物实验室和生物样本库的创始主任,还是阿尔茨海默病临床试验联盟的生物样本库负责人。里斯曼博士曾是UCSD阿尔茨海默病合作研究项目的生物标志物核心团队的创始成员,同时也是南加州大学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研究所的生物标志物核心团队的创始主任。他还担任UCSD Shiley-Marcos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中心的神经病理学及生物标志物核心团队负责人,以及阿尔茨海默病临床试验联盟的委员。里斯曼博士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在德雷克塞尔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和索尔克生物研究所完成了博士后研究。他在超过150篇神经科学领域的出版物中担任了贡献作者。目前,里斯曼博士的研究重点在于发现新的生物标志物,以及探索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痴呆症、帕金森病以及临床前动物模型中的实验性神经病理学现象。他在VA SD实验室的研究致力于了解中枢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因子这种神经调节因子如何与外周应激信号相互作用,从而影响神经元易损性并导致阿尔茨海默病的神经病理学变化,这些研究是通过在转基因动物模型和人类生物样本中进行的体内药理学实验来完成的。
悉尼·芬克尔斯坦博士是一位获得认证的临床病理学家,专攻胃肠道病理学领域,并在分子诊断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除了在解剖病理学方面的认证之外,芬克尔斯坦博士还获得了神经病理学方面的认证。他的临床培训是在多伦多大学教学医院进行的,之后又在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哈内曼大学进行了研究实习。他曾担任哈内曼大学的神经病理学负责人,后来又在罗德岛医院和布朗大学从事相关研究工作,同时负责这些机构临床神经科学项目的临床、研究和教学任务。目前,他担任德雷塞尔大学病理学的兼职教授,工作地点是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阿勒格尼综合医院。此外,他还是Interpace Biosciences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芬克尔斯坦博士同时也是DiamiR公司的CLIA医学总监。
米哈伊尔·德尼森科,医学博士、哲学博士,霍洛利公司项目管理总监。他在诊断技术和药物发现领域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最近,他担任霍洛利公司诊断解决方案部门的项目管理负责人,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通过早期检测和治疗来改善女性健康的医疗技术公司。在霍洛利公司期间,德尼森科博士负责了一系列新产品开发项目,包括传染病和癌症的分子诊断技术以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工作。在此之前,德尼森科博士曾……
248
他在Prometheus Labs担任新产品组合管理职务,该机构是雀巢健康科学旗下的子公司,致力于运用诊断与治疗方法来改善胃肠道和肝脏疾病患者的情况。在加入Prometheus之前,Denissenko博士曾在Thermo Fisher Scientific的Molecular and Cellular Essentials业务平台中担任战略创新、技术评估及产品开发方面的负责人;随后在Sequenom的制药部门担任药物发现管理团队成员;最后在BD Biosciences公司领导一个研发团队,负责商业生物试剂的开发与生产工作。在生命科学领域的职业生涯中,Denissenko博士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到了一个重要的业务策略层面,从而有效促进了创新并推动了产品的开发进程。此外,他还是两家生物技术初创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并发表了超过40篇经过同行评审的论文,其中包括一篇在《Science》杂志上发表的重要论文(被引用次数超过1,960次),他还撰写了多本书籍的章节内容。
凯文·克雷尼茨基博士。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凯文·克雷尼茨基担任OpGen公司的总裁,负责该公司Acuitas® MDRO系列基因检测产品的推出,以及Acuitas Lighthouse™ MDRO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克雷尼茨基博士拥有超过15年的领导和管理全球诊断与生物技术业务的经验,其中包括担任Foundation Medicine公司的高级商务官及国际战略部副总裁的职务。在加入Foundation Medicine之前,他曾担任Enzo Clinical Labs的总裁,该公司是Enzo Biochem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任职期间,他制定了一项全面的战略和运营计划,成功推出了多项获得FDA批准的基因检测产品,同时还开发了多款新的实验室检测项目。克雷尼茨基博士还曾担任BioServe Biotechnologies公司的总裁,这家全球性的生物技术公司专门从事基因诊断测试的研发;同时,他还曾在Parkway Clinical Laboratories公司担任总经理,该机构提供全面的常规检测服务以及特殊检测项目。此外,他还在Genomics Collaborative公司担任过多个高级职位,该公司是SeraCare Life Sciences公司旗下的全规模临床与基因组学研究机构。克雷尼茨基博士还是纽约州临床实验室协会及BioServe公司的前董事会成员。他毕业于斯克兰顿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随后在费城杰斐逊医学院(现西德尼·金梅尔医学院)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与策略
我们认识到评估、识别和管理与网络安全威胁相关的重大风险的重要性。根据S-K法规第106条(a)项的定义,这些风险包括:运营风险、知识产权被盗、欺诈行为、敲诈行为、对员工或客户的伤害,以及数据隐私或安全法律的违反等。
我们已将识别与评估网络安全风险的工作纳入整体的风险管理体系与流程中。针对与业务、技术运营、隐私保护及合规性问题相关的网络安全风险,我们通过多种手段进行应对,包括第三方评估、信息技术安全监控、风险管理与合规性审查等。为了有效防御、检测并应对网络安全事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对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预防性隐私与网络安全检查;利用外部第三方工具和技术来测试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实施漏洞奖励计划,鼓励员工主动报告漏洞信息;开展员工培训;密切关注与数据保护及信息安全相关的新法律法规动态(包括对我们消费产品的影响),并据此采取适当的调整措施。
我们正在努力实施一系列事件响应和漏洞管理流程,这些流程包含四个相互关联的阶段:1)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准备工作;2)安全事件的检测与分析;3)事件的遏制、清除与恢复;4)事件后的分析工作。所有这些事件响应措施都由我们的现有管理层负责监督。
会对安全事件和数据故障进行评估,根据严重程度进行排序,并确定优先处理顺序以进行响应和修复工作。同时,还会评估这些事件的实质性影响、对运营和业务的影响,以及其对隐私方面的潜在影响。
我们在“我们的信息技术系统或数据,以及我们服务提供商、客户或用户的系统,可能会遭受网络攻击或其他安全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知识产权被盗、索赔、诉讼、监管调查、重大责任承担、声誉损害以及其他不良后果”这一章节中描述了由于已识别的网络安全威胁所带来的风险,包括那些由以往的网络安全事件引发的威胁。这些风险是否会对我们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如何对我们有可能造成实质性影响,我们将在本次代理声明/招股书的其他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249
迪亚米尔的行政薪酬
补偿金额汇总表
以下薪酬汇总表列出了在2025年和2024年度内,以各种职务身份任职的DiamiR高管人员所获得的全部薪酬待遇,包括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和首席运营官等的薪酬情况:
| 姓名与主要职责 |
年份 |
薪水 |
额外奖励 |
股票 |
期权 |
非股权制 |
非资格限定型 |
其他所有项目 |
总计 |
|||||||||||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2025年 |
157,670 |
— |
— |
|
— |
|
— |
— |
157,670 |
||||||||||
| 首席执行官 |
2024年 |
215,000 |
— |
— |
|
— |
|
— |
— |
215,000 |
||||||||||
|
|
|
|||||||||||||||||||
| 弗雷德·克内希特尔 |
2025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财务总监 |
2024年 |
— |
— |
— |
$ |
187,500 |
(1) |
— |
— |
— |
— |
|||||||||
|
|
|
|||||||||||||||||||
| 萨穆伊尔·乌曼斯基(2) |
2025年 |
65,770 |
— |
— |
|
— |
|
— |
— |
— |
65,770 |
|||||||||
| 首席信息安全官 |
2024年 |
128,625 |
— |
— |
|
— |
|
— |
— |
— |
128,625 |
|||||||||
____________
(1) 这代表了向Knechtel先生发放的13,000份期权的值,以及基于绩效条件的最佳结果而在2023年对88,000份期权进行修改后的价值。已发放期权的总价值,以及因满足最高绩效条件而获得的额外期权价值,总计为187,500美元。
(2) 乌曼斯基先生在2026年1月去世。
2014年股票期权计划
2014年10月1日,DiamiR的董事会批准并通过了2014年股票期权计划(“2014年计划”)。
该计划规定,公司可以向员工、高管、董事以及顾问授予股票期权。这些权力的管理由董事会负责,不过董事会可以将部分管理工作委托给由至少两名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来执行。截至本代理声明发布之日,该计划中仍有511,950份股票期权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尚未发放。根据2014年计划,此后将不再授予任何新的股份奖励。
财年末时未兑现的股权奖励
以下表格汇总了截至2025年5月31日,DiamiR各高管人员持有的未行使期权、未兑现股票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奖励情况:
250
截至2025年5月31日,未偿还的股权奖励金额
| 名称 |
数量 |
数量 |
公平原则 |
期权 |
期权 |
数量 |
市场 |
公平原则 |
公平原则 |
||||||||||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74,000 |
154,000 |
154,000 |
$ |
7.01 |
2032年7月8日 |
88,000 |
616,880 |
— |
— |
|||||||||
| 弗雷德·克内希特尔 |
— |
94,500 |
— |
$ |
0.01 |
2033年8月31日 |
— |
— |
— |
— |
|||||||||
| 萨穆伊尔·乌曼斯基 |
— |
— |
— |
|
—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
(1) 根据估算,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授予日公平价值为7.01美元。
2024年股票期权计划
2024年5月31日,DiamiR的董事会批准并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计划(“2024计划”)。该计划自2024年5月31日起生效,旨在取代于2024年9月30日失效的2014年计划。
该计划规定,DiamiR的员工、高管、董事以及顾问可以获得股票期权。该计划的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但董事会可以将此项职责委托给由至少两名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来承担。该计划预留了总计600,000股普通股用于发放。如果公司的资本结构发生任何变化,例如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资本重组或授权股本与实际发行股本之间的调整等,那么符合该计划条件的普通股数量也会相应进行调整。那些被终止或丧失的期权,仍然可以在2024年计划下再次被使用。截至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该计划下没有任何期权或其他奖励尚未发放,不过公司已经与高管人员签订了雇佣协议,并与潜在的董事会成员达成了薪酬安排,这些安排规定,如果公司成功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则高管人员可以获得总计360,000股的期权。
董事补偿金
Sheinerman博士是DiamiR公司的唯一董事。目前,DiamiR公司并没有为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董事支付任何报酬,也没有为其参加董事会定期会议或特别会议提供任何费用补偿。
251
迪亚米尔的主要股东们
以下表格列出了关于我们普通股权益持有者的一些信息。
以下信息表明:
• 那些被我们确认为由我们发行并在市场上流通的普通股中持有超过5%股份的人;
• 我们的每一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成为董事的人士;以及
• 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被视为一个整体。
受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定来确定的,其计算基于截至2026年3月30日时尚未偿还的4,440,891股普通股票以及0股优先股。
除非另有说明,表中列出的每位个人和每组机构均拥有对普通股股份进行投票和投资的唯一权力。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d-3条的规定,以下表格中所列出的个人,被视为那些他们直接或间接拥有投票或投资权力的普通股股份的实际所有者;或者,他们有权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60天内随时成为这些股份的实际所有者。本文中,“投票权”指的是对股份进行投票或指挥投票的权力;“投资权”则包括处置或指挥处置股份的权力。
这些官员和董事的地址是:116 Village Boulevard, 200号房间,Princeton, NJ 08540。
| 普通股股份 |
|||||
| 受益所有人姓名 |
数字 |
% |
|||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1) |
74,000 |
1.6 |
% |
||
| 基拉·S·谢伊纳曼(2) |
3,325,688 |
74.9 |
% |
||
| 加里·安东尼(3) |
— |
— |
|
||
| 所有高管人员和董事们(共3人) |
3,399,688 |
75.3 |
% |
||
| 加利娜·乌曼斯基(4岁) |
444,489 |
10.0 |
% |
||
____________
(1) 代表Mireskandari先生购买普通股的权益,该权益可以在接下来的60天内实现。
(2) 其中包括1,992,221股股份是直接授予Sheinerman博士的,另外还有1,333,467股股份是通过遗产继承方式转移给她的,这些股份最初由她的父亲Samuil Umansky持有。
自2023年11月以来,安东尼先生一直担任我们的财务顾问职务。预计在本次融资完成后,他将出任首席财务官一职。
(4) 这些股份是萨穆伊尔·乌曼斯基最初持有的,后来通过遗嘱继承转移到了她手中。
252
迪亚米尔的一些相关交易行为
2023年3月15日,DiamiR向Samuil R. Umansky和Kira Sheinerman分别发行了2份可转换债券,金额分别为86,826美元和405,189美元。这两种债券的年利率均为4%,到期日均为2026年12月31日。这些债券可以在公司下次融资时转换为该公司发行的证券,且转换价格应以该次融资中证券的最低购买价格为准。在Umansky先生去世后,他的债券将由其遗产接管,而Sheinerman女士将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角色;在债券转换后,Sheinerman女士将获得由此产生的股票的75%。
在2023年3月至2024年8月期间,DiamiR不时对Kira Sheinerman的票据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反映该期间发生的额外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2月28日,这两项票据的总欠款金额为844,789美元,其中包括应计利息以及已扣除的折扣金额。在2025年4月和6月,DiamiR与Kira Sheinerman——作为其创始人之一且担任执行董事的人士——重新协商了可转换票据的条款,使得Kira分别向我们提供了额外的10万美元和15万美元的贷款。
2023年3月30日,DiamiR与Kira Sheinerman签署了一份内部股票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向她提供了14,265股普通股,交易价格为100,000美元。
2025年7月7日,在经过DiamiR首席执行官的审议、审核和批准之后,DiamiR与H.C. Wainwright & Co., LLC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Wainwright将被任命为DiamiR在与Aptorum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作为对服务报酬,在合并完成后,Wainwright将获得普通股购买权证,可以购买相当于50万美元金额的股份。这些权证的行使价格为每股0.01美元,有效期为五年。如果DiamiR(或合并后的公司)在合并协议签署后90天内完成一项或多项融资交易,且融资金额至少为400万美元,那么Wainwright将获得25万美元的现金报酬。这笔款项将以权证的形式支付,数量相当于上一句话中所描述的25万美元的权证数量(如果之前已经发放了权证,则这些权证将被取消)。此外,Wainwright还将获得与财务顾问服务相关的合理费用报销,包括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DiamiR的联合创始人Kira Sheinerman目前是Wainwright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253
合并完成后,这家联合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如何运作?
高管人员与董事们
在合并完成后,合并后的公司董事会将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由DiamiR的主要股东方指定,另外三名成员则由Aptorum指定,并得到了DiamiR的同意。
自生效时间起,Aptorum董事会将任命以下DiamiR指定人员为联合公司董事会成员:Kira Sheinerman博士、MBA学位获得者,以及Laura A. Philips。同时,Aptorum董事会还将任命以下人员为联合公司董事会成员:Ian Huen、Justin Wu和Douglas Arner。预计Ian Huen将被任命为联合公司董事会主席。Alidad Mireskandari博士则被任命为联合公司董事会的无投票权的观察员。在合并完成后,Aptorum董事会当前的分层结构将调整为仅由单一类别的董事组成。
Aptorum和DiamiR的主要股东们拥有任命董事的权利,但这一权利仅适用于合并过程的完成阶段。合并完成后,根据合并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全体成员可以通过现任董事的辞职或罢免,或者增加董事会的规模来填补空缺。此外,除了董事会自身行使上述权力之外,所有现任董事的替换、新提名以及再次选举事宜,都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由现任董事会批准,随后提交给合并公司的股东们在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合并完成后,无论是Aptorum还是DiamiR的主要股东,都将不再拥有任命任何董事、提名人或替代董事的权利。
在合并完成后,合并后公司的管理团队将由Aptorum和DiamiR公司原有管理团队的成员组成。具体人员包括:
| 名称 |
标题 |
|
| 伊恩·惠恩 |
首席执行官 |
|
| 加里·安东尼 |
财务总监 |
|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总裁、首席运营官及观察员 |
以下表格列出了在合并完成后有望担任合并公司高管和董事的各位人员的姓名、截至2025年7月1日的年龄以及各自的职位:
| 名称 |
年龄 |
位置 |
||
| 伊恩·惠恩 |
45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
||
| 加里·安东尼 |
64 |
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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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57 |
总裁、首席运营官及观察员 |
||
| 基拉·S·谢伊纳曼 |
56 |
执行董事、秘书及财务主管 |
||
| 贾斯汀·吴 |
55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道格拉斯·阿纳尔 |
55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劳拉·A·菲利普斯* |
68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____________
该人士已表示同意在合并完成后担任该职位,因此被视为主要股东之一。
伊恩·胡恩,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伊恩·胡恩是Aptorum集团公司的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他担任Aptorum集团的非执行董事;而在2017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他则担任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CEO及执行董事。他在全球资产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此前曾在Janus Henderson集团(前称Janus Capital)担任股票研究分析师,负责美国医疗保健领域的分析工作。2007年,他在Seng Heng银行有限公司被中国工商银行收购的过程中担任财务顾问;同年3月,他被任命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资本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任期至2019年3月,共12年。作为Stanley Ho医学发展基金会的理事成员,伊恩·胡恩致力于提供咨询支持、资助研发项目,并促进亚洲地区的研究资源共享。他于2001年6月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16年6月从香港中文大学获得比较与公共历史硕士学位。此外,伊恩·胡恩还是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获得者。
254
阿利达德·米雷斯坎达里博士,拥有MBA学位,现任DiamiR公司的首席运营官兼总裁。米雷斯坎达里博士于2022年7月加入DiamiR公司,在生命科学领域拥有超过12年的工作经验,专注于分子诊断测试的开发与商业化,同时具备相关的监管和报销方面的专业知识。在2013年至2022年间,他担任Interpace Biosciences公司的首席开发官;而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则担任JS Genetics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从2000年到2009年,米雷斯坎达里博士曾在Nomura Securities、BNP Paribas以及Raeburn Advisors等金融机构担任对冲基金经理,负责生命科学领域的交易管理工作。在此之前,他在1998至2000年间担任PRTM公司生命科学行业的顾问,并在1990至1996年间担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癌症研究所的研究员。米雷斯坎达里博士毕业于乔治华盛顿大学,获得遗传学博士学位,同时还在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获得了MBA学位。
基拉·S·谢伊纳曼博士,拥有MBA学位,现任DiamiR公司的财务主管和秘书职务,同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她于2009年9月加入DiamiR公司,是该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及执行董事。在股份交换之前和之后,谢伊纳曼博士一直担任DiamiR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级主席。自2015年11月起,她一直在H.C. Wainwright & Co.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医疗投资银行部门的董事,负责为成长中的生命科学公司处理财务和战略方面的事务。在此之前,她在2012至2013年间担任Burrill & Company公司医疗投资银行部门的董事,而在2005至2012年期间则曾在Rodman & Renshaw公司工作。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之前,谢伊纳曼博士曾在Arcus集团这家生命科学战略咨询公司任职。从2010年到2021年,她担任康奈尔大学附属的Boyce Thompson研究所的董事会成员;从2015年到2018年,她担任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商业联盟的创始联合主席;而从2020年到2023年,她又担任Aptorum集团(纳斯达克代码:APM)的高级战略顾问。在2008至2009年间,谢伊纳曼博士曾担任Xenomics公司(现名为Cardiff Oncology,纳斯达克代码:CRDF)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她以其在阿尔茨海默病分子机制研究方面的贡献而获得了西奈山医学院生物医学科学博士学位。此外,她还拥有巴鲁克学院/Zicklin商学院颁发的荣誉MBA学位。
加里·安东尼,财务总监。加里·安东尼是一名独立顾问,为处于上市前阶段或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提供管理与支持服务,涉及会计、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系统方面的业务。自2022年11月以来,加里·安东尼一直担任该公司的财务顾问及代理财务总监职务。自2022年起,他主要为制药、软件、制造和服务行业的各类公司提供临时财务管理人员及财务报告相关服务。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他曾担任IPKeys Power Partners公司的财务总监;而在2019年至2020年间则担任Heat Biologics公司的财务总监。在此之前,他曾先后担任Algos Pharmaceutical Corporation和Axion International的财务总监,以及Majesco Entertainment和Xenomics公司的首席会计官。加里·安东尼毕业于蒙茅斯学院,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并曾就职于Coopers & Lybrand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人员。
Justin Wu教授,独立董事。Justin Wu教授是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8月起,他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医疗中心的首席运营官。在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他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的发展事务副院长;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期间,他担任医学院临床事务副院长。自2009年起,他一直在医学与治疗学系担任教授职务,同时兼任S.H. Ho消化健康中心的主任。该研究中心专注于功能性胃肠疾病、反流症及运动障碍问题,以及消化道内镜检查领域的研究工作。Justin Wu教授在科研出版和评估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曾担任《美国胃肠病学杂志》的国际副主编,以及《胃肠病学与肝病学杂志》的主编。此外,他还是亚洲神经胃肠病学与运动学协会的秘书长,以及亚太胃肠病学协会的秘书长。
吴教授获得了许多奖项,其中包括由JGH基金会颁发的“胃肠病学领域新兴领袖奖”,以及香港中文大学的“杰出教学奖”。除了在胃肠病学领域的专长之外,吴教授还非常关注香港整合医学的发展。他是香港整合医学研究所的创始主任,与中医学院紧密合作,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整合医学模式。该研究所旨在充分发挥西医和中医的优势,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综合治疗方案。
吴教授曾担任武田制药、阿斯利康、美纳里尼、雷克特-本凯泽以及雅培实验室的顾问及顾问委员会成员。他于1993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和外科学士学位;2000年则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此外,他在2007年和2012年分别获得了爱丁堡皇家内科医学院和伦敦皇家内科医学院的会员资格。2002年,他成为香港内科医学院的会员;同年,他又成为了香港医学学院的会员。自2012年起,他一直担任美国胃肠病学协会的会员。
255
道格拉斯·阿纳教授,独立董事。道格拉斯·W·阿纳教授是Aptorum集团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他担任香港大学法律系的教授,同时还是香港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所的董事兼联合创始人。此外,他还担任该研究所合规与监管法学硕士项目、企业及金融法学硕士项目以及法律、创新、技术与创业项目的主任兼联合创始人。2011年至2014年间,他担任香港大学法律系主任;2005年至2016年期间,他担任杜克大学-香港大学跨国法律研究所的联合所长。道格拉斯发表了十八本书籍以及超过200篇关于国际金融法与监管的论文、章节和报告。他的近期著作包括《重新概念化全球金融及其监管》(剑桥大学出版社,2016年出版,与罗斯·巴克利和埃米利奥斯·阿古莱斯合著)以及《RegTech手册》(Wiley出版社,2019年出版,与雅诺斯·巴伯里斯和罗斯·巴克利合著)。他的论文可以在SSRN上查阅:https://papers.ssrn.com/sol3/cf_dev/AbsByAuth.cfm?per_id=524849。在他的论文总下载量排名中,他位列全球前75位作者之一。阿纳教授主导了《FinTech导论》课程的开发工作——该课程于2018年5月在edX平台上上线,目前已有超过8万学习者参与学习。他还负责了edX-HKU在线FinTech专业证书项目的建立工作。他是墨尔本大学墨尔本法学院的高级访问研究员,同时担任纳斯达克和Euronext上市的Aptorum集团的独立董事,并担任金融技术与创新中心의顾问委员会成员。阿纳教授曾是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委员会的创始成员(2013-2019年),并曾为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合组织、金融包容联盟以及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他曾多次在杜克大学、哈佛大学、香港货币研究所、IDC赫兹利亚、麦吉尔大学、墨尔本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苏黎世大学等地担任客座教授或研究员。阿纳教授还是Aeneas集团的高级监管与战略顾问,该集团是一家以技术驱动的金融服务机构。
他于1992年毕业于德鲁里学院,主修文学、经济学和政治学。1995年,他在南卫理公会大学以优异成绩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他在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攻读银行与金融法律专业,并取得了优异成绩。最后,他在2005年从伦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劳拉·A·菲利普斯,独立董事。菲利普斯博士是Spheryx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总裁及首席执行官。Spheryx是一家技术公司,致力于开发全息显微技术,这些技术可在制药工业、半导体制造、化妆品生产、消费品领域以及质量保障和过程控制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她还担任POGIL项目董事会成员,该非营利组织采用创新的方法开展STEM教育,得到了NSF的支持,并在全国1000多所大学和学院中实施。此外,她最近完成了在Guttmacher研究所的任期,该研究所专注于妇女健康研究。在2014年共同创立Spheryx之前,菲利普斯博士自2009年起担任WellGen公司董事会成员,并于2012年5月被任命为首席执行官。从2007年到2016年,她担任Delcath Systems公司(纳斯达克代码:DCTH)的董事会成员,这家生物技术公司负责开发和商业化用于癌症治疗的化学饱和疗法。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她还担任中国永信医药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该公司是中国东北地区领先的药品及健康美容产品零售商、批发商和分销商。从2003年到2006年,菲利普斯博士在NexGenix制药公司担任首席运营官兼财务总监。她在康宁公司任职期间也担任过多种高级管理职务,时间从1997年到2002年。在克林顿政府时期,菲利普斯博士先后担任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的研究员,以及商务部罗纳德·布朗部长的高级政策顾问。她曾在康奈尔大学化学系学习,1987年至1993年期间在那里任教。她曾是芝加哥大学的NIH博士后研究员,拥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化学博士学位,以及康奈尔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菲利普斯博士在初创企业成长、设备研发与上市方面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在生物医学应用领域的设备开发方面。此外,她还有着丰富的委员会工作经验。
网络安全治理
网络安全将成为我们风险管理流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董事会和管理层重点关注的领域。审计委员会将负责监督与网络安全相关的风险。审计委员会成员将每季度从高层管理人员处获得有关网络安全的更新信息,包括现有的及新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层在应对或缓解这些风险方面的进展、发生的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事件情况,以及关键信息安全保护计划的实施进度。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还将与管理层就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新闻事件进行讨论,并探讨关于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及战略计划方面的任何最新动态。
256
立刻行动起来吧
该联合公司的主要股东
以下表格列出了在合并完成之际,那些拥有Aptorum Delaware公司5%或以上普通股权益的各方信息:(i) 所有已知且实际持有Aptorum Delaware公司5%以上普通股权益的个人;(ii) 合并后公司的所有高管和董事。该表格假设在合并过程中将发行[ ]股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票。
我们已经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确定了这些证券的实际所有者。根据这些规定,证券的实际所有权通常归属于那些拥有对这些证券的单独或共同投票权、以及投资权的个人。此外,这些股份还包括那些因行使股票期权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这些期权可以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立即行使,或者在未来60天内行使。这些股份被视为由持有这些期权的个人所拥有,因此被用于计算该个人的持股比例;不过,在计算其他人的持股比例时,这些股份并不被视为已发行股份。不过,表中的这些股份并不意味着上述股东直接或间接成为这些股份的实际所有者。
除非另有说明,每个实际所有人的地址均为[ ]。
| 受益所有人的名称 |
数量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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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与高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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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恩·惠恩,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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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里·安东尼,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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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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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拉·谢因曼纳尔,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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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拉·A·菲利普斯,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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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斯汀·吴,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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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格拉斯·阿纳尔,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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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高管人员和董事们(共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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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或以上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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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
* 不到1%。
该人士已表示同意在合并完成后担任该职位,因此被视为主要股东之一。
257
股份资本描述——德克萨斯州APTORUM公司
关于Aptorum Delaware股本相关条款的详细描述并不完整,因此全部内容应以拟议的章程草案和议事规则草案为准。上述描述需遵循拟议的章程草案和议事规则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这些文件作为附件C附在本次代理声明/招股书之后。
授权股本
Aptorum Delaware有权发行的股本总数共有[ ]股股份。这些授权发行的股本包括:(i)[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ii)[ ]股优先股,同样每股面值0.0001美元(“优先股”)。
在闭市之后,我们预计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约为[ ]股,而Aptorum Delaware的A系列优先股流通股数量则约为1,796,941股。
普通股
Aptorum Delaware公司仅拥有一类被授权的普通股。根据合并协议的规定所发行的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属于合法有效的股票,这些股票已经足额支付款项,且无需缴纳任何税费。
在正式上市之前,将会申请将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在Nasdaq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代码为“NIKI”。
投票权
除非相关法律有特别规定,每持有一份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票的股东都拥有一次投票权,可以对其所讨论的任何事项进行投票或同意。
所提出的章程并未规定累积投票机制,除非相关法律有明确要求。
分红权益
每一系列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所有持有者都将有权获得与股息以及其他现金、财产和股票形式的收益。这些收益的具体形式和金额将由Aptorum Delaware董事会根据法律允许的资产或资金情况来决定,并适用于未来可能发行的任何系列优先股的相应权利、权限和优先条件。
清算
在Aptorum Delaware公司进行清算、解散或终止运营的情况下,每一批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持有者将有资格按比例分享在偿还所有债务和负债后剩余的可分配给股东们的净资产。不过,这些权益需要遵循优先股所享有的任何优先权利。
权利与偏好
每一批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所有者都将无权享有优先购买权、转换权(除非上述另有规定),也无权享受认股权。此外,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并不包含任何赎回或偿债基金相关的条款规定。
258
优先股
该章程规定,Aptorum Delaware董事会无需股东进一步行动即可发行至多[ ]股优先股票,这些股票可以分成一个或多个系列,且各系列的命名、权利、优惠待遇、特殊权利、资格要求、限制条件等均由Aptorum Delaware董事会自行决定(即“空白授权优先股票”)。各优先股票系列的权利、优惠待遇以及相关的权益可能与其他任何已发行的优先股票系列有所不同。Aptorum Delaware董事会发行优先股票后,这些股票的股息和/或清算优先权可能高于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票的持有者的权益;同时,这也可能削弱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票持有者的投票权,从而降低他们获得股息或清算补偿的可能性。
A系列优先股
在生效时间,Aptorum Delaware公司将把1,810,000股空白授权优先股转换为A系列优先股。每股A系列优先股的票面价值均为0.0001美元。持有A系列优先股的人没有投票权。A系列优先股不得转换其他形式的股份。
A类优先股不得赎回。在根据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行某些合并、整合或证券转让的情况下,以及在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合并后的情况下,A类优先股的持有者有权按照合并协议中的规定,与普通股持有者共同分享所得收益,即按照70/30的比例分配收益,同时还包括那些已宣布但尚未支付的股息。
关于A系列优先股的这份概述并不完整,建议您仔细阅读《A系列优先股权益确认书》,全面了解与此类优先股相关的各项权利和优惠条款。
259
企业治理与股东权益的比较
如果合并协议得以实施,DiamiR的股东将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获得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股份。
Aptorum Delaware和DiamiR均依照特拉华州的法律成立。Aptorum股东的权益以及DiamiR股东的权益通常受DGCL的规范。在合并完成后,DiamiR的股东将转变为Aptorum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将受到DGCL、Aptorum Delaware章程以及Aptorum Delaware组织规章的约束。
在合并完成后,DiamiR股东根据DiamiR章程和细则所享有的权利,与作为Aptorum股东的权益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将在合并结束后立即生效。以下简要说明了这些差异。需要注意的是,本摘要并不完整,具体细节需参照《DGCL》以及那些可根据条款进行修正的公司法规。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在合并之前作为Aptorum或DiamiR股东与合并后作为联合公司股东的差异,请仔细阅读整个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那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规。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获取这些文件的信息,请参阅“何处可获取更多信息”部分。
| 联合公司 |
达米阿尔 |
|
| 组织文件 |
||
| 联合公司股东的权益将受到《拟议章程》、《拟议议事规则》以及《德克萨斯州公司法》的约束。而联合公司中某些股东的权益则受《股东协议》的规定所支配。 |
DiamiR股东的权益受《DiamiR章程》、《DiamiR细则》以及《德克萨斯州公司法》的约束。对于某些DiamiR普通股股东而言,其权益则受《股东协议》的规定所支配。 |
|
| 授权股本 |
||
| 该章程规定,所有类别股本中,总授权股份数为[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这些普通股包括:(i) [ ]股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票;(ii) [ ]股优先股,每股面值同样为0.0001美元。其中,1,810,000股为A系列优先股。 |
《DiamiR章程》规定,所有类别股本的总数量不得超过1,110,000,000股。每股的面值为0.0001美元,具体分类如下:(i) 1,000,000,000股DiamiR类A普通股;(ii) 100,000,000股DiamiR类B普通股;以及(iii) 10,000,000股优先股。 |
|
| 在交割完成后,我们预计市场上将有约[ ]股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票在流通,同时还有1,796,934股A系列优先股票在流通。 |
||
| 优先股 |
||
| 合并后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在无需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发行不超过[ ]股的优先股票。这些优先股票的命名、权利、优惠条件、特殊权益、资格要求、限制条款等均由董事会自行决定。在生效日期时,A系列优先股票的权益证书将开始生效,从而形成1,796,934股A系列优先股票。 |
DiamiR董事会被授权,无需进一步征求DiamiR股东的意见,即可发行最多1亿股优先股。这些优先股的权益、优先权及限制条件可以随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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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 联合公司 |
达米阿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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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权 |
||
| 该章程规定,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另有要求,每份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票赋予持有者一次表决权,这些表决权可用于对提交给合并公司股东审议或批准的任何事项进行投票。 该A轮融资中的优先股并不具备任何投票权。 |
DiamiR公司章程规定,除非适用法律规定,每份DiamiRA类普通股应赋予持有者一票表决权;而每份DiamiRB类普通股则应赋予持有者一万票表决权。无论哪种情况,这些表决权均可用于对提交给DiamiR股东进行投票或审议的任何事项的表决。 除非适用法律有明确要求,或者符合股东协议的规定,否则DiamiR类A普通股和DiamiR类B普通股的持有者应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投票表决所有提交给DiamiR股东的议案。 |
|
| 董事的人数与资格要求 |
||
| 联合公司的董事人数由联合公司董事会定期决定。在合并完成后,联合公司董事会预计将由五名成员组成。根据当时有效的优先股章程规定,任何因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空缺或新设立的职位,只能由在职董事中的多数成员来填补,除非联合公司董事会决定由股东来填补这些空缺。同时,无论董事人数如何减少,现任董事的任期都不会受到影响。 |
DiamiR董事会成员的数量由DiamiR董事会定期决定。目前,DiamiR董事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如果由于董事会成员人数增加而出现空缺或新出现的职位,则由在任的董事们以多数票来填补这些职位。不过,无论何时,都不会因为减少董事会成员的人数而缩短任何在任董事的任期。 |
|
| 董事会结构;董事任期;董事选举方式 |
||
| 联合公司的董事会将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由DiamiR的普通股股东提名,三名成员则由Aptorum提名,并得到了DiamiR的同意。各类别的董事任期均为三年。股东大会协议还规定了某些董事的提名方式和投票程序。 第一类的董事任期将在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到期;第二类的董事任期将在第二次股东大会上到期;第三类的董事任期则会在第三次股东大会上到期。每次股东大会只会选举出一类董事,其余类别的董事将继续任职至各自的三年任期结束。 |
DiamiR的董事们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被选举入DiamiR董事会。根据《股东协议》的规定,只要某位人士仍持有DiamiRB类普通股股份,那么该人士就有资格担任DiamiR的董事职务。 DiamiR的章程规定,每位董事的任期持续到其继任者被选出并具备任职资格为止,或者直到董事本人辞职、被罢免或丧失资格为止。 |
|
| 罢免董事 |
||
| 拟议的章程规定,只有那些因严重过错而被罢免的董事才具备被罢免的条件。这一决定需获得合并公司全部股份中占多数投票权的支持才能生效。 |
除非在股东协议中有特别规定,否则根据《迪吉亚州公司法》,董事可以被随时罢免,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罢免董事需要获得迪艾米尔全部股份中拥有投票权的多数人的同意。 |
|
261
| 联合公司 |
达米阿尔 |
|
| 董事会的空缺职位 |
||
| 在遵守所有相关权利规定的情况下,由于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空缺或新出现的董事职位,只能由在职董事中以多数票选出的人来填补,即使票数不足法定人数也亦然。除非联合公司董事会决定由股东来填补这些空缺。 |
由于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空缺或新出现的董事职位,可以由在任董事中的多数成员来填补。 |
|
| 经书面同意的股东行动 |
||
| 拟议的章程规定,联合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书面同意来采取相关行动。 |
除非《股东协议》中有其他规定,否则在任何年度或特别股东大会上,任何需要采取的行动都可以在无需召开会议、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如果采取此类行动需要获得书面同意,那么必须由占现有股票半数以上投票权的股东所持人的签名同意,并依照《德克萨斯州民法典》第228条的规定,将同意书提交给DiamiR。 |
|
| 法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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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的公司章程规定,除非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拥有合并公司已发行未偿还股本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无论是以个人身份、远程通信方式还是通过代理人进行表决)都具备出席所有股东大会的资格,无论是年度会议还是特别会议。如果需要对某个特定类别或批次的股份进行单独表决,那么那些在该类别或批次的未偿还股份中拥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无论是否由代理人代表,都具备进行该表决的资格。 如果任何股东大会会议中未能达到法定人数,或者没有代表会议的成员出席,那么由主持会议的负责人,或现场出席或通过远程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的多数票,或者通过代理人来代表这些股东的人,有权根据章程规定暂停或终止会议,直到达到法定人数为止。 |
除非法律或DiamiR章程另有规定,否则在DiamiR的股东大会上,拥有该公司股本多数投票权的股东(无论是以个人身份、通过远程通讯方式还是通过代理人来参与表决)都构成法定人数。对于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而言,如果需要对某个特定类别或系列的股份进行单独表决,那么该类别或系列中存在的未上市公司股份中,有半数以上的股份持有者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出席,就构成了有效的法定人数。 如果任何股东大会上未能达到法定人数,或者没有代表公司的人员出席会议,那么由会议主席或持有DiamiR公司股票表决权过半数的人员来主持会议即可。这些人员可以通过亲自出席、远程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只要他们能够确保会议继续举行,那么就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暂时休会,直到达到法定人数为止。 |
|
| 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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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章程规定,联合公司的股东特别会议只能由联合公司董事会、其主席或执行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召集,或者根据拥有半数以上有效投票权的股东提出的书面请求来召开。 |
《DiamiR章程》规定,DiamiR的股东大会特别会议只能由DiamiR董事会随时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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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联合公司 |
达米阿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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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股东提名及其他提案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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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能够正式召开年度会议,以下事项必须得到落实:(i) 由联合公司董事会发布或根据董事会的指示制定会议通知中明确说明;(ii) 如果未在会议通知中明确说明,则由联合公司董事会、执行主席或主席在会议上提出相关事项;(iii) 或者由在会议上亲自出席的股东在会议前提出相关事项,该股东在提交会议通知时必须是有效的股东,并且有权在会议上投票,同时必须遵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通知程序。 可以将在联合公司董事会中任职的人选提交给年度会议或股东特别会议进行投票选举。在这些会议上,董事们只能由以下两种方式选出:(i) 经联合公司董事会授权决定;(ii) 由当时作为记名股东的在场股东投票,该股东必须符合拟议议事规则中规定的通知程序,并且有权在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
无论是DiamiR章程还是DiamiR议事规则中,都没有对股东提案的提前通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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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公司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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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章程规定,通常可以由联合公司资本股票中拥有半数以上投票权的股东来修改该章程内容。不过,某些与联合公司资本股票数量、股票的权利与义务、企业管理以及联合公司的日常事务处理相关的条款,以及股东大会的召开、联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措施、任何与利益相关股东进行业务合并的限制、某些联合公司股东的商业机会、诉讼地点的选择及章程的修改等条款,只能由拥有至少66⅔%联合公司资本股票投票权的股东集体投票才能予以修改。 |
《DiamiR宪章》规定,DiamiR保留随时修改、更改或废除《DiamiR宪章》中任何条款的权利,具体方式应遵循《公司法》的规定。虽然如此,股东所享有的所有权利仍然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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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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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议的章程细则可以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也可以制定新的章程细则。这些变更或新章程的通过,必须由联合公司董事会决定,并且需要获得至少占联合公司股本投票权66⅔%的股东的同意才能实施。 |
《DiamiR章程》规定,DiamiR董事会有权在无需获得DiamiR股东同意或投票支持的情况下,对《DiamiR章程》进行修订、修改或废除。 |
|
263
| 联合公司 |
达米阿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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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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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提议的章程将包含一项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董事或高管违反信托义务,他们将不再承担任何金钱赔偿责任。不过,这种免责或限制措施在《联合公司法》中是不被允许的。这些条款的实施将剥夺联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权利。 |
DiamiR的宪章中包含一项条款,该条款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违反信托义务时无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不过,以下情况除外:(1) 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对DiamiR或其股东的忠诚义务时;(2) 当其行为或疏忽并非出于善意,或者属于故意违规或明知违法的行为时;(3) 根据《德克萨斯州民法典》第174条,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某些交易中获得不当个人利益时;(4) 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DiamiR的职务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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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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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章程规定,联合公司必须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的规定,尽力为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赔偿及经济援助。联合公司还有权购买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的责任保险,以对其承担一定的责任进行补偿。此外,联合公司还被要求与其董事签订赔偿协议,这些协议要求联合公司在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董事因服务联合公司而产生的任何责任进行赔偿,并承担因针对他们的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
DiamiR章程规定,在《德克萨斯州民法典》第102条和第145条所允许的范围内,且在某些例外情况下,该机构有义务为所有受到其赔偿责任约束的人士提供保护。DiamiR内部规则还规定,该机构应在《德克萨斯州民法典》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那些因以下原因而面临或可能被提起诉讼的人士予以赔偿,并无任何责任:这些人士本人或他们的法律代表曾是DiamiR的董事或高管;或者在担任DiamiR董事或高管的期间,应DiamiR的要求,作为另一公司或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机构、非营利组织的董事、高管或代理人参与相关事务,由此导致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损失,包括律师费、判决赔偿金、罚款、ERISA规定的税收或处罚费用,以及为解决此类纠纷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均由该机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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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amiR还被明确授权为现有的及过去的董事、高管、员工或代理人员,以及其他某些人提供保险服务,以覆盖一些可能的责任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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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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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票还是A系列优先股票,均不享有任何转换权益。 |
任何DiamiR类B普通股股份,在转让给除特定许可对象之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时,都会自动转换为DiamiR类A普通股股份,而无需持有者采取进一步行动。所有如此转换后的DiamiR类B普通股股份都将由DiamiR公司予以注销,不再允许重新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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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 联合公司 |
达米阿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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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家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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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宪章规定,除非联合公司书面同意选择其他审判地点,否则特拉华州的衡平法院(或者,如果衡平法院无管辖权的话,则由特拉华州联邦地方法院或特拉华州其他法院)将作为唯一且专属的审判机构。该法院有权审理以下案件:(i) 代表联合公司提起的任何派生诉讼或程序;(ii) 任何涉及联合公司的董事、高管或股东对其公司或股东负有信托义务的诉讼或程序;(iii) 任何依据《DGCL》、该宪章或联合公司制定的章程细则提出的诉讼或程序(这些文件可能会随时间进行修订);(iv) 任何由《DGCL》赋予衡平法院管辖权的诉讼或程序;或者(v) 任何依据内部事务原则提出的诉讼或程序。不过,该条款不适用于旨在执行《证券交易法》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的相关诉讼,也不适用于由联邦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的诉讼。此外,该宪章还规定,对于依据《证券法》提出的任何诉讼,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将作为唯一且专属的审判机构。 在涉及外国诉讼的情况下,股东应被视为同意接受位于特拉华州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的管辖。当任何此类法院审理与执行拟议的章程和议事规则相关的案件时,相关法律文件必须直接送达该股东的律师,由其作为该股东的代理人来接收这些文件。 |
《DiamiR宪章》规定,除非DiamiR书面同意选择其他审判地点,否则位于特拉华州的州法院(或者,如果该地区没有具备管辖权的州法院,则由特拉华州联邦地方法院)将是唯一的审判机构。该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i) 代表DiamiR提起的任何诉讼或程序;(ii) 任何涉及现任或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或股东对DiamiR或其股东负有义务之违反的索赔诉讼;(iii) 任何基于《DGCL》或《DiamiR宪章》以及《DiamiR章程》的相关规定而针对DiamiR或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提出的索赔诉讼;(iv) 任何旨在解释、应用、执行或确定《DiamiR宪章》或《DiamiR章程》有效性的诉讼;(v) 任何遵循内部事务原则处理的索赔诉讼。不过,这一条款不适用于依据《证券法》、《交易所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提起的、由美国联邦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的诉讼。 《DiamiR宪章》还规定,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将是解决所有涉及《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或其他相关法规所规定之索赔的专属法庭。对于此类索赔,美国联邦法院拥有唯一的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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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联合公司 |
达米阿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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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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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章程规定,合并后的公司将放弃对任何属于B类股东集团的业务机会的任何权益或期望。如果某个企业提供的业务机会是明确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来提供给他们的,那么合并后的公司也不会放弃对该机会的任何权益。 该章程规定,B类股东不得从事以下活动:(i)参与与合并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领域的商业机会;(ii)与合并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进行竞争。如果B类股东获得了有关潜在商业机会的信息,他们无需将该信息告知合并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也可以自行把握此类机会,或者将其提供给其他个人或实体,除非该信息是凭借其作为合并后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获得的。 |
根据特拉华州法律,企业公司与董事或持有董事财务权益的实体之间签订的合同或交易,并不因为以下原因而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i) 关于董事的关联关系或权益以及该合同或交易的相关事实已经向董事会披露,且董事会以多数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的赞成票来批准该合同或交易,即使出席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要求;(ii) 关于董事的关联关系或权益以及该合同或交易的事实已经向有权投票的股东披露,且该合同或交易也得到了股东们的善意批准;(iii) 从该合同或交易被董事会或股东批准时起,该合同或交易对公司的利益是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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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所得税与本土化/合并相关的后果
将军
以下是关于(i) Domestication项目和(ii) DiamiR合并项目对美国联邦所得税影响的简要说明。本讨论基于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生效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但这些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
下面简要讨论的关于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问题,适用于那些作为公司股份实际所有人的个人。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角度来看,这些实际所有人即为公司的真正所有者。
• 美国公民或居民;
• 一家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而成立或组织的公司(或被视为公司实体);
• 此类财产的收益可以计入总收入中,用于计算美国联邦所得税,而其来源并不重要;或者
• 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则该信托被视为美国实体:(i) 美国法院能够对该信托的运作实施主要监督权,且有一名或多名美国人士被授权负责该信托的所有重要决策;(ii) 根据美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该信托已有效选择被认定为美国实体。
如果公司的股份持有者并非美国居民,且不属于那些在美联邦所得税计算中被视为合伙企业或其他穿透性实体的类型,那么这种持有者将被认定为“非美国居民”。关于非美国居民在特定美联邦所得税问题上的相关处理规定,将在以下“非美国居民”章节中进行详细说明。
此简要概述基于1986年《国内税收法》及其后续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发布的法规、美国国内税务局制定的税收规则和程序,还有司法判决等现行有效的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或产生不同的解释,甚至可能包括追溯性的修改。
这篇简短的论述并未涵盖与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可能因各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而言,本文仅涉及那些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士,或者那些因持有相应的DiamiR股票而将来会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士。这些股票被视为《法典》第1221条所规定的资本资产。本文并未涉及替代性最低税问题,也未讨论那些需遵守特殊规则的持股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事宜。
• 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机构;
• 经纪商/交易商;
• 那些需要遵循《公司法》第475条规定的市价计价核算规则的人士;
• 免税实体;
• 政府或政府机构或其下属机构;
• 保险公司;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某些在美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或前居民;
• 非美国持有者(除非以下有特别说明);
• 实际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以上股份或投票权的人员(除非以下有特别规定);
• 那些通过行使员工期权、作为员工激励计划的一部分或以其他形式作为补偿而获得公司股票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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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通过套牢交易、构造性出售、套期保值、赎回或其他综合交易方式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士;
• 那些其运营货币并非美元的企业;
• 受控制的外国公司;或者
• 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
本简短讨论并未涉及美国联邦非所得税法律的相关规定,例如赠与税或遗产税法规、州级或地方层面的税法,以及持有DiamiR股票的相关税务报告义务。此外,本讨论也未考虑合伙企业或其他通过实体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的税务处理问题。如果某个合伙企业(或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规定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实际上是公司股票的实益所有人,那么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所面临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处理方式,通常会取决于合伙人的身份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本讨论还假设,任何因出售或处置公司股票而发生的分配情况,其支付金额都将以美元计算。另外,本讨论还假设,拥有DiamiR股票权益的持有人所持有的股票数量足够多,以至于在将这些权益转换为普通公司股票后,该持有人不会失去任何权益,也无权获得部分股票。
无论是公司还是DiamiR,都不会寻求美国国税局对此类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问题的裁决。美国国税局可能会不同意这里的描述,而其决定也可能被法院推翻。此外,无法保证未来的立法、法规、行政裁定或法院判决不会对本文中的陈述的准确性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税法本身非常复杂,因此对于任何特定持有人而言,与合并相关或合并之后所产生的税务后果可能会受到未在此处讨论的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每位持有人都应与其自己的税务顾问进行咨询,以了解上述交易对该持有人产生的具体税务后果,以及股份的所有权与处置方式。此外,还应考虑任何州法律、当地法律、非美国法律的影响,以及美国联邦税法及所有适用的税务条约的规定。
对美国股东的税务影响
将Aptorum股份转让给美国持有者所带来的税务影响
在本小节下的讨论内容——“将Aptorum股份过户至美国持有者的税务影响”,代表了HTFL作为Aptorum的法律顾问所提出的意见。该意见涉及将公司股份过户至美国持有者所带来的主要美国联邦所得税问题,但这一意见的适用受到相关限制、例外情况、信念、假设以及限定条件的约束。
正如我们所讨论的那样,我们的律师认为,虽然这个问题并非完全没有疑问,但“本土化”行为确实符合《公司法》第368条(a)(1)(F)项中对“重组”的定义。因此(只要遵守第367条(b)项的规定以及关于被动外国投资公司的规定),美国的股东不会因将公司股票兑换成购买方的普通股而获得任何收益或损失。
《法典》第354条规定:“如果一家参与重组的公司的股票或证券,根据重组计划被交换成另一家参与重组的公司的股票或证券,那么就不会产生任何收益或损失。”根据《法典》第368(a)(1)条,“重组”包括“仅改变某家公司的身份、形式或注册地,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根据《法典》第368(b)条,“参与重组的各方”包括“(1)因重组而新成立的公司;(2)如果是由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而导致的重组,那么这两家公司都视为参与重组的各方”。因此,作为公司注册地变更的一种形式,该行为符合《法典》第368(a)(1)(F)条的规定,该公司属于该条款所涵盖的重组方,前提是该交易符合《法典》第368条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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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第1.368-2(m)条规定,要使某项重组行为符合第368(a)(1)(F)条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六项条件。这些要求的目的是确保:至少在重组完成后,参与该交易的只有新成立的公司和原公司及其股东;原公司转让给新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税务信息,实际上都来自原公司本身(且原公司已经完成了清算程序)。Domestication公司的重组方案旨在满足所有这些要求。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一般来说,要符合第368条(a)(1)款对“重组”的要求,相关交易必须满足“业务持续性的”标准(即,新成立的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应由原公司的股东持有),以及“业务连续性”的标准(即,新公司继续从事原公司的业务,或者使用原公司的大量资产来开展新的业务)。如果认为该重组行为属于一个更大的交易的一部分,那么这个重组就不满足上述任一标准。不过,《证券法》第1.368-2(m)(2)条规定:“对于潜在的F类重组来说,只要具备业务连续性和利益相关性,就足以使其符合第368条(a)(1)(F)款的规定。”此外,相关规定还明确指出,在判断是否发生了符合要求的F类重组时,只需关注构成重组本身的那些交易,而无需考虑重组发生前后发生的其他事件。参见财政部于2015年9月21日发布的第9739号决定:“最终法规采纳了前述原则,即,在潜在F类重组之前或之后发生的相关事件,通常不会导致该重组无法被视为有效的F类重组。”
《注册安全法规》第1.368-2(m)条是一项复杂的法规。由于该法规是在2015年才被采纳的,因此几乎没有IRS的相关收入裁决、私人信件通知或法院判决来说明该法规在具体案例中的实际应用方式。法规本身中没有任何例子能够反映与本次交易类似的一系列交易情况。不过,虽然将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应用于此类交易如“Domestication”交易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我们的律师认为,“Domestication”交易符合《法典》第368(a)(1)(F)条所定义的“重组”范畴。因此,根据第367(b)条以及下文提到的PFIC规则,持有该公司股票的美国股东无需就这些股票兑换为买方股票而确认任何收益或损失。美国股东应注意,公司并未要求,也不打算请求IRS对此类交易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处理方式作出规定。无法保证IRS不会与我们的律师意见相悖,也无法确保法院不会采纳与IRS相反的意见。
根据第367条规则以及PFIC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律师认为,Domestication交易所带来的后果如下:
持有该公司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在将公司股票兑换成买方股票时,不会产生任何收益或损失。
美国税务官员对购买者的股票所持有的税务基础,将与其对公司股份所拥有的调整后的基础保持一致。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美国持有人的持股期限将包括其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时间。
美国股东需要注意:如果此次合并符合第368条(a)(1)(F)款所规定的合格重组条件,那么,由于美国股东对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仍保留着原有的所有权结构,因此该股东所获得的收益将等于其在合并过程中获得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与其原有股票所有权结构之间的差额(如果有的话)。
第367条对美国境内持有公司股票的人的“本土化”行为的影响
第367(b)条适用于某些涉及外国公司的非承认性交易。这些交易包括将外国公司在符合第368(a)(1)条规定的重组条件的情况下纳入本国法律体系。当该条款适用时,它会对某些美国个人在此类交易中产生的收入征收所得税,而这些交易在通常情况下是无需缴纳所得税的。此外,第367(b)条还适用于那些以公司股份换取买方普通股的情况,这属于公司本土化的过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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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美国股东”们
对于美国股东而言,如果其在被纳入合并报表之日,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所有类别股票的总投票权的10%或更多,或者拥有这些股票总价值的10%或更多,那么这些股份所对应的“全部收益和利润”应作为股息计入其收入中。根据财政部法规第1.367(b)-2(d)条的规定,在确定美国股东是否拥有公司所有类别股票总投票权的10%或更多,或拥有这些股票总价值的10%或更多的前提下,适用复杂的归属规则。任何拥有公司股票的美国股东都应就这些归属规则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美国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相关的所有收益和利润,指的是公司净正收益(根据财政部法规第1.367条(b)-2(d)(2)款确定),且这些收益和利润仅归属于该公司的股票(根据财政部法规第1.367条(b)-2(d)(3)款确定)。不过,这些收益和利润不包括因出售或交换该公司股票而可能获得的任何收益。
因此,根据财政部法规第1.367(b)-3(b)(3条),美国股东需要将因“本土化”过程而获得的全部收益和利润作为股息计入其收入中。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公司的美国股东可以依据税法第245A条,免除部分或全部的股息税。不过,公司预计在“本土化”日期之前,其累计收益和利润不会超过零(此外,累计收益和利润还将减去那些需要缴纳所得税的分配金额,具体细节将在下文“处置带来的税务后果”部分详细说明)。如果公司在“本土化”日期之前的累计收益和利润不超过零,那么美国股东通常无需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和利润计入总收入中。
不过,公司的收入和利润金额在“Domestication”日期之前可能高于预期,或者因美国国税局的检查而有所调整。公司收入和利润的计算过程较为复杂,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某些因素可能导致公司在“Domestication”日期时仍拥有正的收入和利润。鉴于此,根据美国股东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时间长短,他可能需要根据《财政部条例》第1.367(b)-3(b)(3)条的规定,将自己应得的公司收入和利润作为“视为股息”计入收入中。关于《税法》第367(b)条规定的收入金额是否应减去美国持有人根据《财政部条例》第1291(f)条需要考虑的金额,请参阅下文“PFIC规则对‘Domestication’的影响”部分的内容。
B. 持有公司不到10%股份的美国股东
在“ domestication”事件发生的当天,如果某位美国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股份,且这些股份的公平市场价值达到50,000美元或以上,但这些股份的数量又低于以下两个数值之一,那么该股东必须要么确认其因“ domestication”行为而获得的收益,要么选择按照下文所述的方式,来确认自己应获得的“所有收入和利润”中的份额。其中,第一个数值是指所有有权投票的该公司股份类别的总投票权的10%,第二个数值则是指所有股份类别的总价值的10%。
除非美国持有者按照以下描述做出“所有收益和利润选择”,否则他通常必须确认因交换其DiamiR股票而获得的Aptorum普通股所产生的收益(但不得确认亏损)。这种收益相当于所收到的公司股票在公平市场价值与作为交换而放弃的公司股票在美持有者的调整后的税务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下文所述的PFIC规则,这种收益将被视为资本收益;如果美国持有者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时间超过一年,则属于长期资本收益。
如果美国持有者不打算确认前一段所述的所有收益,可以选择根据第367(b)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产生的所有收入和利润计入个人收入中。不过,这种选择是有严格条件的。该选择必须遵循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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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声明通常必须包含以下内容:(i) 表明该交易属于第367(b)条规定的交易;(ii) 关于该交易的详细描述;(iii) 关于在交易中转移或接收的任何股票、证券或其他资产的说明;(iv) 关于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而需考虑的金额的说明;(v) 表明美国持有者已做出相关选择的声明,该选择包括:(A) 美国持有者从公司获得的有关其所有收益和利润数额的信息的副本,以及对此信息的证明;(B) 表明美国持有者已通知公司(或购买者)其已做出该选择的声明;(vi) 其他一些根据《税法》或财政部规定需提供的信息。详见法规第1.367(b)-1(c条。此外,美国持有者必须将这一选择附在当年提交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上,并且必须在申报表提交之日起及时通知公司(或购买者)这一选择的情况。公司无法保证会提供所需的信息以供美国持有者做出此选择,如果无法提供此类信息,那么美国持有者将无法进行该选择,届时他们将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该交易带来的收益。
如上所述,该公司预计,在“ domestication”实施之日之前,其累计收益和利润将不会超过零(无论如何,如果以股息形式进行分配,那么公司的累计收益和利润将会减少)。公司会努力向股东提供相关信息,以证明不存在累计收益和利润的情况。强烈建议美国的股东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决定是否进行此类选择,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此选择,则需遵守相关的申报要求。
请参考下面的讨论内容:“PFIC规则对‘本土化’处理的影响”,其中解释了根据《法典》第367(b)条应被考虑的金额,为何需要减去根据拟议的财政部规定中涉及PFIC规则的部分所需考虑的金额。
任何并非该公司的股东、但拥有该公司股份(无论直接或间接或构成持股关系)且这些股份的市场价值低于50,000美元的美国人,在进行本土化操作过程中,根据《公司法》第367(b)条的规定,无需确认任何收益或损失,也无需将任何部分收益和利润计入收入中。
PFIC规则对本土化进程的影响
Aptorum作为一家私人融资公司所具有的特殊地位。
如果Aptorum是一家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那么对于美国的持有者来说,在每一纳税年度中,只要美国持有者持有的Aptorum股票占该纳税年度Aptorum总收入的至少75%,或者Aptorum的资产中至少有50%属于能够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那么该美国持有者就属于此类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
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租金、某些特许权使用费以及来自被动资产处置的收益。一旦一家外国公司在某个纳税年度被归类为被动投资公司,并且该年度的美国持有人持有该公司的股票,那么这家外国公司通常将继续被视为针对该美国持有者的被动投资公司。
如果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的规定,Aptorum被视为其VIE的所有者,那么在确定其PFIC状态时,可以考虑VIE所有子公司的全部收入和资产。根据Aptorum的财务报表,Aptorum并不被认定为PFIC。
通过另一家全资子公司,Aptorum能够借助对该VIE及其子公司股票的所有权,从而获取这些企业的经营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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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没有任何权威机构能够确定,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的规定,Aptorum是否确实拥有该VIE的所有权。虽然从实际角度来看,Aptorum似乎确实拥有该VIE的权益,但无法保证美国国税局或法院会认定确实存在这样的所有权关系。因此,无法确保Aptorum不会被认定为一种“私人基金会”(Private Fund-Investment Company)。
PFIC规则对“本土化”进程的影响
即使“本土化”行为符合《证券法》第368条(a)(1)(F)项中对“重组”的定义,但根据PFIC规则,如果适用《证券法》第1291条(f)项的规定,那么这种本土化行为仍可能对持有Aptorum股票的美国投资者构成应税交易。
根据《证券法》第1291(f)条的规定,只要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任何持有私募股权基金股票的美国人都必须按照以下方式确认其获得的收益,尽管《证券法》中还有其他相关规定(包括第354条中关于收益不承认的规定)。目前,《证券法》第1291(f)条尚未有最终的财政部实施细则;不过,美国国税局已经发布了相关拟议实施细则。根据这些拟议的规则,如果最终获得通过,那么当Aptorum作为私募股权基金被持续持有期间,该规则将适用于持有Aptorum股票的美国人。
这些拟议的税务法规于1992年正式颁布。如果这些法规最终得以实施,并且Aptorum被认定为符合美国持有者资格的私募股权基金,那么根据这些法规,那些没有做出特定选择的美国持有者,其通过持有Aptorum股份所获得的应税收益将被纳入征税范围。此类收益的征税方式如下:收益金额将按照美国持有者持有Aptorum股份的天数进行分配,然后按照各分配年份的普通收入税率进行征税。对于各年的所得税税率,将以美国持有者所在类别适用的最高税率为准。而对于那些被分配到之前纳税年度的收益所征收的税款,还将面临利息费用,该利息费用将从收益被分配到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直到按照私募股权基金规则应缴纳的税款被支付为止。不过,根据第1291条(f)款的规定,任何需要计入应税收益的收益金额,都将减去因按照私募股权基金规则被征税而获得的分配款额。
该拟议的法规还规定了若干规则,旨在使PFIC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法》第367(b)条的规定相协调。如上所述,当外国公司拥有Aptorum股票时,如果该公司的收益符合第367(b)条的规定,那么根据这项协调性规定,相关的收益确认规则应同样适用于这些股票的处置行为。因此,通过转让获得的收益首先需按照第1291(f)条进行征税;而那些不符合第1291(f)条规定的收益则应按照第367(b)条的规定进行征税。
与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的分配一样,如果任何美国持有者在拥有Aptorum股票期间,选择将当年股票价值的增值部分计入收入中,那么拥有PFIC身份所带来的税务影响将会有所不同。任何做出此类选择的美国持有者都应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其选择的税务后果。
Aptorum声称自己并非、也从未构成过对任何美国持有者的“私人基金公司”。不过,该公司无法保证自己的这一立场能够持续保持。关于“私人基金公司”的相关规定非常复杂,除了上述因素之外,还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持有Aptorum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应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以了解如何应用“私人基金公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自己的股票问题。
所有持有美国股票的投资者都被强烈建议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以了解与美国联邦、州级、地方以及国外相关的税收问题,以及将这些规定应用于自己的情况所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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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格式简化的综合财务信息
收购
2025年7月14日,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DiamiR生物科学公司签署了合并协议。该协议包括许可协议、管理协议以及关于购买和出售DiamiR生物科学公司(“DiamiR”,即“目标公司”)的详细条款。根据已签署的合并协议,如果得以实施,公司将通过发行本公司普通股来收购美国特拉华州注册的私人公司DiamiR的所有已发行股份,此次收购的估计公平价值约为2110万美元。公司认为合并协议的实施是有可能的。
提供
2025年10月10日,该公司与若干非关联机构投资者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同意出售1,000,000股A类普通股,同时还会在私下配售过程中出售限售权证,这些限售权证可购买最多2,000,000股普通股。此次交易的总收益约为200万美元。目前,公司计划将此次募集的资金用于运营资金及公司日常运营需求。此外,部分募集资金还将用于支付与合并相关的事务费用,以及两家公司在合并完成前的运营资金需求,而合并的完成还需满足一些条件。此次证券购买协议于2025年10月14日完成交易。
每份投资者权证在发行当日即可被行使,行使价格为每普通股2.00美元。这些权证所对应的普通股股份在注册声明生效后的24个月内方可被转售。
H.C. Wainwright & Co., LLC担任了2025年10月此次融资的独家代理角色。公司同意向该代理支付总计相当于本次融资所得总额的7.0%作为代理费用。此外,公司还将向该代理支付1.0%的融资管理费,金额为5,000美元,用于支付与本次融资相关的各项费用;另外,对于法律咨询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公司将额外支付最高50,000美元的费用;至于清算费则定为10,000美元。此外,公司还向该代理指定的人员提供了权证,允许其购买最多60,000股A类普通股票,行使价格则为每股2.50美元。这些权证将在2025年10月10日发放后立即可行使,有效期至注册文件生效之日起24个月后或2030年10月10日为止。
在扣除代理费用以及发行相关开支后,2025年10月的此次发行的净收入约为171.6万美元。
报告基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状况表,反映了该收购行为如同在2025年12月31日就已经完成一般;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业务报表则反映了该收购行为如同在2025年1月1日就已经完成一般。
以下是不经审计的预计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该表结合了Aptorum公司在该日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DiamiR公司在2025年8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从而进一步体现了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所描述的预计调整事项。这些调整事项仿佛在2025年12月31日就已经实施完毕。
以下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计的合并运营报表。该报表整合了Aptorum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这一年的合并运营数据,以及DiamiR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十二个月中的运营数据(包括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以及该财年的最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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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调整将于2025年5月31日结束),从而使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所附“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信息说明”中的预测性调整措施生效。这些调整措施实际上相当于在最早提到的期间开始之日——即2025年1月1日就已经生效了。
这些未经审核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特定数据得出的,应结合相关背景来理解。
• 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附注说明;
• Aptorum在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历史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附在本次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附注说明;
• 以下文件包含了DiamiR在2025年5月31日及该年度内的历史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附注说明:这份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
• DiamiR在2025年11月30日截止的六个月内未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附注内容,均包含在这份注册声明中;
• 题为“Aptorum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分析”以及“DiamiR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分析”的部分内容,以及其他与Aptorum和DiamiR相关的财务信息。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信息是根据《S-X法规》第11条编制的,该条款已通过最终规则“第33-10786号公告”进行修订。该公告对关于收购和处置企业的财务披露要求进行了修改。第33-10786号公告用简化的要求取代了原有的财务调整标准,以反映交易的会计处理情况,并列出可以合理估计到的协同效应及其他交易影响。“管理层的调整”则单独列示。这些财务调整在公司和其子公司以及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历史信息的呈现之后进行列示。公司决定不在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信息中呈现管理层的调整,而只呈现与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调整。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信息并不反映收购后可能发生的未来事件。该信息仅用于提供参考,并不能完全反映收购完成后两家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这些财务调整可能会发生变化,其依据是当前可用的信息以及公司认为合理的假设。
在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并未发现任何重大的会计政策差异或其他需要调整的事项。
274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除每股数据外,其余均以美元表示)
| 阿普托鲁姆 |
达米阿尔 |
提供 |
转换/转化 |
收购 |
备注 |
假设性计算 |
|||||||||||||||||||
| 现金及等价物 |
$ |
3,452,891 |
|
$ |
84,890 |
|
$ |
— |
$ |
— |
|
$ |
(300,000) |
) |
(e) |
$ |
3,237,781 |
|
|||||||
| 应收账款 |
|
— |
|
|
131,091 |
|
|
— |
|
— |
|
|
(88,700) |
) |
(j) |
|
42,391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139,633 |
|
|
5,704 |
|
|
— |
|
— |
|
|
— |
|
|
145,337 |
|
||||||||
| 当前总资产 |
|
3,592,524 |
|
|
221,685 |
|
|
— |
|
— |
|
|
(388,700) |
) |
|
3,425,509 |
|
||||||||
| 长期投资,净收益 |
|
15,098,846 |
|
|
— |
|
|
— |
|
— |
|
|
— |
|
|
15,098,846 |
|
||||||||
| 其他资产 |
|
— |
|
|
61,619 |
|
|
— |
|
— |
|
|
— |
|
|
61,619 |
|
||||||||
| 专利 |
|
— |
|
|
— |
|
|
— |
|
— |
|
|
8,244,000 |
|
(d) |
|
8,244,000 |
|
|||||||
| 过程中的研究与开发 |
|
— |
|
|
— |
|
|
— |
|
— |
|
|
6,780,200 |
|
(d) |
|
6,780,200 |
|
|||||||
| 商标名称 |
|
— |
|
|
— |
|
|
— |
|
— |
|
|
1,584,800 |
|
(d) |
|
1,584,800 |
|
|||||||
| 其他无形资产 |
|
— |
|
|
197,761 |
|
|
— |
|
— |
|
|
— |
|
(d) |
|
197,761 |
|
|||||||
| 商誉 |
|
— |
|
|
— |
|
|
|
|
|
|
|
7,725,167 |
|
(d) |
|
7,725,167 |
|
|||||||
| 总资产 |
$ |
18,691,370 |
|
$ |
481,065 |
|
$ |
— |
$ |
— |
|
$ |
23,945,467 |
|
$ |
43,117,902 |
|
||||||||
|
|
|
|
|
|
|
|
|
|
|
|
|||||||||||||||
| 应付给相关方的金额 |
$ |
79,18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9,180 |
|
||||||||
|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 |
|
1,071,715 |
|
|
673,396 |
|
|
— |
|
— |
|
|
(106,200) |
) |
(j) |
|
1,638,911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
24,428 |
|
|
38,442 |
|
|
— |
|
— |
|
|
— |
|
|
62,870 |
|
||||||||
| 与关联方相关的可转换票据 |
|
3,418,500 |
|
|
— |
|
|
— |
|
(3,418,500) |
) |
|
— |
|
|
— |
|
||||||||
| 当前总负债 |
|
4,593,823 |
|
|
711,838 |
|
|
— |
|
(3,418,500) |
) |
|
(106,200) |
) |
|
1,780,961 |
|
||||||||
| 授权责任 |
|
306,000 |
|
|
— |
|
|
— |
|
— |
|
|
— |
|
|
306,000 |
|
||||||||
| 应付所得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负债 |
|
— |
|
|
3,324 |
|
|
— |
|
— |
|
|
— |
|
|
3,324 |
|
||||||||
| 与关联方相关的可转换票据 |
|
|
|
|
1,252,125 |
|
|
— |
|
(1,252,125) |
) |
|
— |
|
|
— |
|
||||||||
| 总负债 |
|
4,899,823 |
|
|
1,967,287 |
|
|
— |
|
(4,670,625) |
) |
|
(106,200) |
) |
|
2,090,285 |
|
||||||||
|
|
|
|
|
|
|
|
|
|
|
|
|||||||||||||||
| 有条件赎回的权证 |
|
47,000 |
|
|
— |
|
|
— |
|
— |
|
|
— |
|
|
47,000 |
|
||||||||
|
|
|
|
|
|
|
|
|
|
|
|
|||||||||||||||
| 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累计授权数量为1,796,93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行并流通的份额为0股;目前累计发行并流通的份额为1,796,934股。 |
|
— |
|
|
— |
|
|
— |
|
— |
|
|
18 |
|
(f) |
|
18 |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累计授权股份数为[ ]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行和持有的股份数量为0股;预计总发行和持有的股份数量为29,453,447股。(g) |
|
— |
|
|
— |
|
|
— |
|
— |
|
|
295 |
|
(d)(f) |
|
295 |
|
|||||||
|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累计授权数量9,999,996,000,00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在册股份数量为6,346,823股;假设情况下,无在册股份。 |
|
62 |
|
|
— |
|
|
|
13 |
|
|
(75 |
) |
(d) |
|
— |
|
||||||||
| Aptorum Class B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累计授权数量为4,000,00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行并流通的股数为1,796,934股;假设情况下,当年未发行任何股份。 |
|
18 |
|
|
— |
|
|
— |
|
— |
|
|
(18 |
) |
(f) |
|
— |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累计授权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发行和在册股份数量为4,440,891股。 |
|
— |
|
|
4,441 |
|
|
— |
|
— |
|
|
(4,441) |
) |
(d) |
|
— |
|
|||||||
| 额外投入的资本 |
|
97,000,188 |
|
|
4,741,863 |
|
|
|
4,670,612 |
|
|
18,605,862 |
|
(d)(e)(f) |
|
125,018,525 |
|
||||||||
| 累计的其他综合收益 |
|
(92,310) |
) |
|
— |
|
|
— |
|
— |
|
|
— |
|
|
(92,310) |
) |
||||||||
| 累计亏损 |
|
(73,792,798) |
) |
|
(6,232,526) |
) |
|
|
|
— |
|
|
5,450,026 |
|
(d)(e)(j) |
|
(74,575,298) |
) |
|||||||
| 归属于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 |
|
23,115,160 |
|
|
(1,486,222) |
) |
|
— |
|
4,670,625 |
|
|
24,051,667 |
|
|
50,351,230 |
|
||||||||
| 非控股权益 |
|
(9,370,613) |
) |
|
— |
|
|
— |
|
— |
|
|
— |
|
|
(9,370,613) |
) |
||||||||
| 总股东权益 |
|
13,744,547 |
|
|
(1,486,222) |
) |
|
— |
|
4,670,625 |
|
|
24,051,667 |
|
|
40,980,617 |
|
||||||||
| 总负债、临时权益以及股东权益 |
$ |
18,691,370 |
|
$ |
481,065 |
|
$ |
— |
$ |
— |
|
$ |
23,945,467 |
|
$ |
43,117,902 |
|
||||||||
275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业绩
(除每股数据外,其余均以美元表示)
| 阿普托鲁姆 |
达米阿尔 |
提供 |
转换/转化 |
收购 |
备注 |
假设性计算 |
||||||||||||||||||
| 收入 |
$ |
— |
|
$ |
319,264 |
|
$ |
— |
$ |
— |
$ |
— |
|
$ |
319,264 |
|
||||||||
|
|
|
|
|
|
|
|
|
|
|
|||||||||||||||
| 运营成本和开支 |
|
|
|
|
|
|
|
|
|
|
||||||||||||||
| 服务收入成本 |
|
— |
|
|
(93,016) |
) |
|
— |
|
— |
|
— |
|
|
(93,016)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
(352,879) |
) |
|
(446,412) |
) |
|
— |
|
— |
|
— |
|
|
(799,291) |
) |
||||||||
| 一般行政费用 |
|
(1,464,649) |
) |
|
(1,126,276) |
) |
|
— |
|
— |
|
(1,540,162) |
) |
(e)(j)(k) |
|
(4,131,087) |
) |
|||||||
| 总运营费用 |
|
(1,817,528) |
) |
|
(1,665,704) |
) |
|
— |
|
— |
|
(1,540,162) |
) |
|
(5,023,394)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收入 |
|
— |
|
|
408,638 |
|
|
— |
|
— |
|
(408,638) |
) |
(j) |
|
— |
|
|||||||
| 利息支出,净额 |
|
(95,713) |
) |
|
(100,364) |
) |
|
— |
|
— |
|
280,364 |
|
(h) |
|
84,287 |
|
|||||||
| 与责任相关的发行成本分配情况 |
|
(153,189) |
) |
|
— |
|
|
— |
|
— |
|
— |
|
|
(153,189) |
) |
||||||||
| 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
690,000 |
|
|
— |
|
|
— |
|
— |
|
— |
|
|
690,000 |
|
||||||||
| 其他总收入,净额 |
|
441,098 |
|
|
308,274 |
|
|
— |
|
— |
|
(128,274) |
) |
|
621,098 |
|
||||||||
| 所得税前的净亏损 |
|
(1,376,430) |
) |
|
(1,038,166) |
) |
|
— |
|
— |
|
(1,668,436) |
) |
|
(4,083,032) |
) |
||||||||
| 所得税优惠(费用) |
|
— |
|
|
167,508 |
|
|
— |
|
— |
|
— |
|
|
167,508 |
|
||||||||
| 净亏损 |
|
(1,376,430) |
) |
|
(870,658) |
) |
|
— |
|
— |
|
(1,668,436) |
) |
|
(3,915,524) |
) |
||||||||
|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 |
|
13,160 |
|
|
— |
|
|
— |
|
— |
|
— |
|
|
13,160 |
|
||||||||
| 阿普托姆集团有限公司的净亏损 |
$ |
(1,363,270) |
) |
$ |
(870,658) |
) |
$ |
— |
$ |
— |
$ |
(1,668,436) |
) |
$ |
(3,902,364) |
) |
||||||||
|
|
|
|
|
|
|
|
|
|
|
|||||||||||||||
| 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所承担的每股净亏损 |
|
|
|
|
|
|
|
|
|
|
||||||||||||||
| – 基础内容 |
$ |
(0.19) |
) |
$ |
(0.20) |
) |
|
|
|
|
$ |
(0.13) |
) |
|||||||||||
| – 稀释了 |
$ |
(0.19) |
) |
$ |
(0.20) |
) |
|
|
|
|
$ |
(0.13) |
) |
|||||||||||
| 加权平均流通股数 |
|
|
|
|
|
|
|
|
|
|
||||||||||||||
| – 基础内容 |
|
7,351,784 |
|
|
4,440,891 |
|
|
|
|
|
(i) |
|
29,866,670 |
|
||||||||||
| – 稀释了 |
|
7,351,784 |
|
|
4,440,891 |
|
|
|
|
|
(i) |
|
29,866,670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1,376,430) |
) |
$ |
(870,658) |
) |
$ |
— |
$ |
— |
$ |
(1,668,436) |
) |
$ |
(3,915,524) |
) |
||||||||
|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
|
|
|
|
||||||||||||||
| 外币业务折算产生的汇率差异 |
|
(181,472) |
) |
|
— |
|
|
— |
|
— |
|
— |
|
|
(181,472) |
) |
||||||||
|
|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
(1,557,902) |
) |
|
(870,658) |
) |
|
— |
|
— |
|
(1,668,436) |
) |
|
(4,096,996) |
) |
||||||||
| 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综合收益 |
|
13,160 |
|
|
— |
|
|
— |
|
— |
|
— |
|
|
13,160 |
|
||||||||
| 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承担的全部损失 |
$ |
(1,544,742) |
) |
$ |
(870,658) |
) |
$ |
— |
$ |
— |
$ |
(1,668,436) |
) |
$ |
(4,083,836) |
) |
||||||||
276
阿波图鲁姆
未经过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交易描述与披露方式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应结合DiamiR公司及本文件中提到的其他公司的历史合并财务报表来解读。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显示,该收购行为实际上发生在2025年12月31日;而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运营报表则表明,该收购行为实际上发生在2025年1月1日。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状况表显示,截至2025年10月的状况与假设该融资计划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的状况相同;而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经营情况表则显示,状况与假设该融资计划已于2025年1月1日完成的状况相同。
交易会计调整
以下会计调整项被纳入了未经审计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中:
(a)2025年10月的融资计划已反映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简明合并财务状况表中。
关于2025年10月的此次融资活动,公司发行了投资者权证,这些权证被归类为负债,并以公允价值定期进行计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因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而确认了69万美元的收益。这一收益的计算时间从权证发行日期(2025年10月14日)持续到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模拟合并损益表显示,2025年10月的融资活动实际上发生在2025年1月1日。由于权证的公允价值是根据每个报告日的市场状况来确定的(包括公司的股价和波动性),因此无法仅通过交易条款来确定2025年1月1日权证负债的假设公允价值。如果此次融资活动确实发生在2025年1月1日,那么截至2025年12月31日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将会与历史财务报表中记录的金额有所不同。此外,模拟计算出的加权平均流通股数量已进行调整,以反映2025年10月融资活动中发行的1,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实际情况,即这些股份在整个年度内都在流通。
(c) 共计4,670,625美元的可转换债券将转换为1,338,223股普通股,这是在与收购事项完成相关的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
(d) 此次收购被视为一项业务合并,应当依照ASC 805《业务合并》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董事认为,所收购的目标企业确实符合ASC 805规定的业务合并标准。此次收购将有助于集团进一步实施其业务战略。
在完成此次收购之后,Aptorum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并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因此,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在编制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信息时,公司的董事们认为,除了无形资产(具体细节见下文)之外,目标集团在2025年12月31日的可识别资产和负债的预计公允价值,与其在同日所记载的账面价值大致相同。
277
该集团根据ASC 805准则,采用了收购法来核算此次收购事宜。假设此次收购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而用于预测目的的初步收购价格分配情况如下:
| 普通股 |
$ |
24,100,070 |
|
|
| 总考量因素 |
$ |
24,100,070 |
|
|
|
|
|
|||
| 减去: |
|
|
||
| 专利 |
$ |
8,244,000 |
|
|
| 过程中的研究与开发 |
|
6,780,200 |
|
|
| 商标名称 |
|
1,58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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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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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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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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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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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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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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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债务的网络资本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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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1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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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16,374,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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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未识别的商誉价值 |
$ |
7,725,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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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
注:总对价的公允价值相当于在股份交换过程中预期会发行的Aptorum股票数量。这一数值基于Aptorum普通股的合计公允价值来计算,即每股1.21美元,该价格来源于2026年3月23日的Aptorum收盘价。
注ii:无形资产的预期公平价值调整主要源于对目标公司正在进行中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预期评估。这些无形资产的预期公平价值是基于公司董事的估算结果,并辅以一位独立的、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师的协助,评估方式主要采用成本法。
用于此次收购的支付款项实际上包括了与预期收入增长、未来市场发展以及目标公司员工相关的收益。这些收益并不被单独列为商誉,因为它们不符合可识别无形资产的定义标准。
如果目标公司的业务状况出现任何不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的恶化或股价下跌等情况,那么根据ASC 350-20-35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可能需要对临时商誉进行减值处理。公司的董事们确认,他们将遵循ASC 350-20-35的要求,在后续的报告期间对商誉进行一致的减值评估,并且会在集团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董事们在进行减值评估时所依据的基础和假设,这些信息披露要求符合ASC 350-20-35的规定。
关于此次收购相关的可识别资产和负债以及商誉的预计公允价值,在最终合并协议达成之后,这些数值可能会发生显著变化。同时,在交易完成当日,会计处理方式和资产分配方案也可能需要重新确定,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实际数值与用于编制此未经审计的财务信息的估算值存在较大差异。上述初步估计值还受到公司产品候选方案的市场估值情况以及其管道产品研发成本分析结果的影响。
这些分配给专利的费用通常会在专利的有效期内进行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在合并的简明损益表中,摊销费用显示为1,255,000美元。
用于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资金会定期受到减值处理,尤其是在相关项目被放弃的情况下。而用于企业商誉的资金同样也会定期受到减值处理,尤其是在公司市场价格下降时。
每枚Aptorum Class A普通股可以兑换为一股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票。而每枚Aptorum Class B普通股则可以兑换为一股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票以及一股优先股。
278
DiamiR的历史股东权益记录已被清除。
(e) 上述调整金额包括了此次收购所需的预估交易成本,其中包括与收购直接相关的法律费用和专业费用。此外,还有以现金形式支付的款项。另外,还有一批权证,这些权证将在合并完成后授予Wainwright公司,其公允价值约为50万美元,目前这些权证被归类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
(f) 该交易涉及将1,796,934股Aptorum Class B普通股票自动转换为1,796,934股Aptorum Delaware的普通股,以及1,796,934股Aptorum Delaware的A系列优先股。
(g) 未发行的普通股模拟股份包括: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那些将被转换为普通股的A类普通股股份 |
6,346,823 |
|
| 将Aptorum类B级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票 |
1,796,934 |
|
| 将应付票据转换为普通股 |
1,338,223 |
|
| 权证行使 |
54,054 |
|
| 向DiamiR的股东们发行普通股,用于合并事宜 |
19,917,413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流通普通股数量 |
29,453,447 |
除了上述调整之外,没有其他调整是为了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发生的任何经营成果或交易情况。除非另有说明,上述调整不会产生持续性的影响。
(h) 包括与可转换票据相关的利息支出,这些票据将转换为Aptorum Delaware公司的普通股。
(i) 按预测基准计算的加权平均流通股数量包括: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Aptorum Class A普通股票 |
6,346,823 |
|
| 将Aptorum类B级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票 |
1,796,934 |
|
| 将应付票据转换为普通股 |
1,338,223 |
|
| 权证行使 |
54,054 |
|
| 在合并过程中,向DiamiR的股东们分配的股份 |
19,917,413 |
|
| 以较低的代价向韦恩赖特发行权证 |
630,915 |
|
| 加权平均流通股数——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后每股收益 |
30,084,362 |
(j) 消除与管理服务协议相关的Aptorum与DiamiR之间的交易行为。
(k) 专利的摊销基于平均6.6年的使用期限来计算。
279
专家
Aptorum Group Limited在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的三年期间的相关合并损益表、综合亏损情况、权益变动情况以及现金流情况,均依据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Marcum Asia CPAs LLP的报告进行编制。该报告包含了一段关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性段落,该段落位于当时年度报告的20-F表格中,此报告经该会计和审计领域的专家审核后予以采纳。
DiamiR Biosciences Corp.在2025年5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该日的相关运营情况、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情况报告,均经过CBIZ CPAs P.C.的独立审计机构审核。该审计报告载于本文的其他部分,其中包含了一段说明性段落,涉及关于DiamiR Biosciences Corp.是否能够持续经营的重大疑问。这一结论是基于会计和审计领域的专家意见而做出的。
DiamiR Biosciences Corp.在2024年5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该日的相关运营情况、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情况报告,均经过Marcum LLP独立审计机构审核。该审计报告载于本文的其他部分,其中包含了关于DiamiR Biosciences Corp.是否能够持续经营的重要说明。鉴于该事务所具备会计和审计方面的专业资质,因此这些审计结果被纳入了本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之中。
280
民事债务的可执行性
我们公司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选择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是因为该地区拥有诸多优势:政治和经济稳定、高效的司法体系、有利的税收政策、不存在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问题,同时还能获得专业的服务和支持。不过,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规相对较为落后,对投资者的保护也相对较弱。此外,投资者无法在美国联邦法院对开曼群岛的公司提起诉讼。
我们所有的业务活动都发生在美国境外,所有资产也位于美国境外。我们的大部分业务活动集中在香港。公司的所有董事、高管以及审计人员都居住在美国境外,他们的绝大部分资产也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投资者可能无法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上述人员送达法律文件,也无法在美国境内执行那些由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证券法或相关州/领地法律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相关的判决。
我们已经任命[ ]作为我们的代理人,负责处理根据美国证券法提起的针对我们的诉讼相关事务。该代理人的地址为[地址]。
开曼群岛
目前尚不清楚开曼群岛的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高管所作出的、基于美国证券法或相关州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的判决;(ii)受理在开曼群岛提出的、与美国证券法或相关州法律有关的诉讼。
虽然开曼群岛并不具备对美国联邦或州法院作出的判决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定权力(且开曼群岛也没有参与任何关于相互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但开曼群岛的法院通常会将美国联邦或州法院对该公司作出的、涉及金钱给付的最终判决视为有效判决。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会认可非金钱性质的救济性判决,并据此作出判决,前提是:(a) 相关法院对受该判决约束的各方具有适当的管辖权;(b) 该法院的判决不违反开曼群岛的自然正义原则;(c) 该判决并非通过欺诈手段获得;(d) 该判决的执行不会违背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e) 在开曼群岛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没有新的、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被提交;(f) 遵守了开曼群岛法律所规定的正确程序。然而,如果开曼群岛法院认定某项判决会引发具有惩罚性或制裁性的支付义务,那么该判决就不太可能被开曼群岛法院强制执行。由于开曼群岛法院尚未对此作出裁决,因此尚不确定来自美国的此类民事责任判决是否能在开曼群岛得到执行。如果其他地方正在提起相应的诉讼,开曼群岛法院可以暂停对该判决的执行。
香港
我们认为,目前并没有关于香港与美国之间相互执行判决的协议。因此,美国法院的判决不会在香港直接得到执行。不过,根据普通法的规定,针对该公司的外国判决(包括来自美国联邦或州法院的判决)通常可以被香港法院视为一种独立的诉讼依据,并可以作为双方之间的债务进行审理。在针对外国判决的执行诉讼中,判决债权人必须证明以下几点:(a) 该判决属于对个人的判决;(b) 该判决属于金钱赔偿性质;(c) 该判决是最终的,且基于实质问题已经作出,尚未被撤销或完全履行;(d) 该判决出自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在针对外国判决的执行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的抗辩包括违反公正原则、欺诈行为以及与公序良俗相悖的情况。
281
香港的相关政策规定,为了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必须在香港重新启动诉讼程序。这一过程包括发出传票和索赔声明书,并将该外国判决作为债务证明文件一同提交给法庭。
目前尚不清楚香港的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判决,这些判决是基于美国或美国各州的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条款而作出的;(ii)受理在香港提起的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这些诉讼也是基于美国或美国各州的证券法而提出的。我们的董事会由三位董事组成,所有董事都位于香港。这三位董事分别是Justin Wu、Douglas Arner和Ian Huen。
基于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律作出的法院判决,可以在香港通过普通法程序得到执行。具体做法是:向香港法院提起针对该判决的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根据该判决应支付的款项,然后依据该外国判决获得简易判决。不过,该外国判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i) 该判决涉及的是债务或特定金额的金钱(不包括对外国政府或税务机关的税款或其他类似费用);(ii) 该判决在争议实质问题上具有最终性和决定性效力,但在其他方面并不具备这样的效力。无论如何,如果该判决存在以下情况,则不得在香港执行:(a) 该判决是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b) 作出该判决的程序违反了自然正义原则;(c) 对该判决的执行或承认会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 作出该判决的美国法院不具备管辖权;(e) 该判决与香港已有的其他判决相冲突。
香港并没有与美国之间关于判决相互执行的安排。因此,对于美国法院依据《联邦证券法》或美国境内任何州或地区的证券法所作出的判决在香港是否具有执行力,目前尚不确定。无论是在原审案件中,还是在其他执行程序中,这类判决的执行效力都存在不确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的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国家的条约关系,或者基于司法互助原则来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然而,中国并未与美国或开曼群岛签订任何关于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条约或协议。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某外国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中国的法律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那么中国的法院就不会执行该判决。因此,目前尚不清楚中国的法院是否以及基于何种依据来执行由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外国股东若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针对某家公司提起诉讼,则具备相应的资格。不过,他们必须能够证明自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足够的联系,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同时还需满足其他程序要求,例如原告必须对该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且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以及提起诉讼的理由。然而,对于美国的股东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来针对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相关方提起诉讼将会非常困难。因为该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仅凭借美国股东持有普通股份这一点,他们很难证明自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存在足够的联系,从而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拥有管辖权。
目前尚不清楚,中国的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该公司或其董事、高管所作出的判决,这些判决是基于美国或美国境内任何州的证券法律中关于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或者(ii)受理在中国提起的、基于美国或美国境内任何州的证券法律的诉讼。
282
法律事务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将负责裁定本次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所提出的Aptorum Delaware普通股的合法性。
您可以在这里找到更多相关信息。
Aptorum遵守《证券交易法》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因此会定期向SEC提交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最新信息。此外,Aptorum还会以电子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通知等其他文件。SEC拥有一个官方网站,上面有Aptorum提交的所有文件,包括报告、股东大会通知以及其他由发行人向SEC提交的电子文件。这些文件可以在www.sec.gov网站上查询到。
Aptorum还在其网站https://ir.Aptorum.com/sec-filings上免费提供各类报告。这些报告包括20-F年度报告、6-K表格相关报告,以及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要求提交或提供的相关修订版报告。这些报告在Aptorum向SEC电子提交或其他方式提供后,会尽快被公开。关于SEC和Aptorum的网站地址,此处仅作参考之用;除非在代理声明/招股书中明确提及,否则这些网站上的信息并不属于本代理声明/招股书的内容。
Aptorum已根据《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注册报告,该报告采用S-4表格格式编制,而本次代理声明/招股书正是该注册报告的一部分。这份注册报告包含了关于Aptorum公司及Aptorum普通股的所有相关信息,其中包括附上的附件、证据和表格。不过,由于SEC的规章制度要求,注册报告中某些部分并未在本次代理声明/招股书中予以体现。
Aptorum已提供了所有与Aptorum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均包含在本次Proxy声明/招股书之中。同样,DiamiR也提供了所有与DiamiR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出现在本次Proxy声明/招股书中。
您可以从Aptorum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获取所有通过引用方式纳入本代理声明/招股书的文件。这些通过引用方式获得的文件可以在Aptorum免费获得,但文件的附件除外;除非那些附件也被明确作为附件引用纳入本代理声明/招股书中。如果您希望从Aptorum或DiamiR处获取这些文件,请书面或电话联系Aptorum或DiamiR,地址如下:
| 伊恩·惠恩 |
阿利达德·米雷斯卡达里 |
|
| 首席执行官 |
首席执行官 |
|
| 阿普托鲁姆集团有限公司 |
DiamiR生物科学公司 |
|
| 电话:[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283
其他事项
未来股东提案的提交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4a-8条的规定,任何打算在Aptorum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提案的Aptorum股东,若希望该提案被纳入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声明和委托书当中,必须在不迟于2026年1月1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该提案。超过此日期后,此类提案将被视为逾期提交。该提案必须在当日下班前提交,提交地址为:英国伦敦汉诺威广场17号,邮编W1S 1BN。联系人:Ian Huen。
希望提名一位董事或提交提案以供在2026年Aptorum年度会议上直接审议,而非通过年度会议的相关文件传达的股东们,必须遵循Aptorum章程中关于股东提名和提案提交的标准及期限。那些不打算包含在年度会议相关文件中的董事提名及其他提案,必须由Aptorum的秘书在2026年2月1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上述地址;同时,提交日期不得晚于2026年3月18日营业结束时间。不过,如果年度会议的召开时间距离周年纪念日超过30天,那么股东的通知必须在该年度会议召开前第120天的营业结束时间之前收到,否则则必须在该年度会议召开前第90天的营业结束时间之前收到,或者是在首次公布会议日期后第10天的营业结束时间之前收到。任何此类股东提出的提案或提名都必须符合Aptorum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为了能够被纳入Aptorum的会议相关文件,这些提案还必须符合规则14a-8的要求。此外,股东们还应查阅Aptorum的章程细则,其中包含了额外的提前通知要求,包括对股东提案和董事提名的提前通知要求。Aptorum股东所授予的代理权,将使代理人有权根据上述章程中的提前通知条款,对任何事项进行投票表决,但必须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与董事的沟通
Aptorum董事会欢迎股东们的来信。希望与Aptorum董事会成员或相关委员会进行联系的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可以致函至Aptorum董事会成员、成员或委员会,地址为: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英国伦敦汉诺威广场17号,邮编W1S 1BN。联系人:Ian Huen。Aptorum的秘书将负责审核并转交给相应的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所有收到的通信都将由Aptorum的公司秘书负责处理,其唯一目的就是确定这些通信内容是否属于要发送给Aptorum董事会的信息。那些不属于广告、产品或服务推广性质,或者明显有冒犯性的内容,将会被立即转交给相应的接收方。对于要发送给Aptorum董事会或任何董事会小组或委员会的通信内容,公司秘书会复制足够的副本,分别发送给每个属于该小组或委员会的董事。如果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的通信数量过多,Aptorum的董事会可以考虑授权公司秘书或其他合适的人选来负责对这些通信内容进行审核、整理和筛选。
代理领取招股说明书/议案说明书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制定了相关规则,允许公司和中介机构(如经纪人)通过向同一地址的几位股东发送一份代理材料来满足他们的交付要求。这一过程通常被称为“集中交付”,它可以为股东带来更多的便利,同时也能为公司节省成本。
284
关于这次特别会议,一些拥有Aptorum股东账户的中介人将负责接收并传递与Aptorum相关的授权委托书。除非相关股东另有指示,否则一套授权委托书将直接寄送到多个地址相同的股东手中。一旦股东收到其中介的通知,确认中介会将其授权委托书直接寄至该股东的地址,那么这种“代收服务”将持续进行,直到股东收到相反的通知或撤销其同意为止。如果任何股东不再希望参与这种“代收服务”,并希望收到独立的授权委托书,那么该股东应通知其中介或Aptorum。请将书面请求寄至:Aptorum Group Limited,英国伦敦汉诺威广场17号,邮编W1S 1BN。联系人:Ian Huen。目前收到多份授权委托书且希望继续享受“代收服务”的股东,应联系他们的中介进行处理。
285
财务报表索引
《Aptorum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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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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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
||
| F-4战斗机战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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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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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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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8 |
迪亚米尔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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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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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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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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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7 |
||
| F-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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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48 |
||
| 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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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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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1 |
||
| F-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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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3 |
||
| F-54 |
F-1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的报告
致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们及董事会成员们
关于财务报表的意见陈述
我们已对Aptorum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本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核。同时,我们也审核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的三年期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包括合并损益表、综合亏损表、权益变动表以及现金流情况。我们认为,这些财务报表充分、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的三年期间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所有这些报表均符合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解释性段落——企业可能面临经营困境
所附的财务报表是在假设该公司能够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来进行的条件下编制的。如附注2中所详细描述的,该公司存在严重的营运资金不足问题,还遭受了重大损失,因此需要筹集更多资金以履行其义务并维持经营。这些情况使得人们对该公司能否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产生重大疑虑。关于这些问题的管理计划也在附注2中有详细说明。这些财务报表并未包含因这种不确定性而产生的任何调整事项。
观点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由公司的管理层负责编制。我们的职责是根据我们的审计结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律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相关规定,我们有义务在对待公司事务时保持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工作。这些标准要求我们规划并实施审计程序,以确保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行为所致。该公司并未要求我们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也并未被委托执行此类审计任务。在我们的审计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但并不会为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而进行此类审计。因此,我们不会对此发表任何意见。
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评估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是由于错误或欺诈造成的。我们采取了相应的审计程序来应对这些风险。这些程序包括对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内容进行抽查审核。此外,我们的审计还涉及对所使用的会计原则以及管理层做出的重要估计进行评估,同时也会对财务报表的整体呈现方式进行分析。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结果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重要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指的是在当前期间的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已经向审计委员会通报或需要通报的事项。这些事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涉及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内容或信息;(2) 涉及我们需做出特别复杂的判断或主观性较高的决策。经我们确认,目前不存在需要关注的关键审计事项。
/s/ Marcum Asia CPAs LLP
马克姆亚洲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自2017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该公司的审计师职务。
中国广州
2026年3月27日
F-2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与2024年12月31日
(以美元为单位表示,除股份数量外均按此标准计算)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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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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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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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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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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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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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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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投资,净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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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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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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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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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与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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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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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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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给相关方的金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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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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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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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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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关联方相关的可转换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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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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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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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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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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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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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与意外情况(注释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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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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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性的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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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条件赎回的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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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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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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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临时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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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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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累计授权数量9,999,996,000,00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在册股份数量为6,346,82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在册股份数量为3,811,823股。 |
|
|
|
|
|
|
||
| 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累计授权数量4,000,00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行并流通的数量为1,796,934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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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额外投入的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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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积的其他综合亏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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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10) |
) |
|
|
|
||
| 累计亏损 |
|
(73,792,798) |
) |
|
(72,429,528) |
) |
||
| 归属于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 |
|
|
|
|
|
|
||
| 非控股权益 |
|
(9,370,613) |
) |
|
(9,357,453) |
) |
||
| 总权益 |
|
|
|
|
|
|
||
| 总负债、临时权益及权益本金 |
$ |
|
|
$ |
|
|
||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3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的财务报表与全面损失报告
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
(以美元为单位表示,除股份数量外均按此标准计算)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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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服务收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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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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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营费用 |
|
|
|
|
|
||||||
| 医疗服务的成本 |
|
|
|
|
(420,812)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
(352,879) |
) |
|
(2,195,161) |
) |
(5,198,329) |
) |
|||
| 一般行政费用 |
|
(573,059) |
) |
|
(669,486) |
) |
(1,930,637) |
) |
|||
| 法律及专业费用 |
|
(1,062,346) |
) |
|
(803,285) |
) |
(2,538,161) |
) |
|||
| 其他营业收入(支出) |
|
|
|
|
(272,609) |
) |
(1,067,690) |
) |
|||
| 总运营费用 |
|
(1,817,528) |
) |
|
(3,940,541) |
) |
(11,155,629) |
) |
|||
|
|
|
|
|
|
|||||||
| 其他(费用)收入,净额 |
|
|
|
|
|
||||||
| 可交易证券投资损失,净额 |
|
|
|
|
(9,266) |
) |
|||||
| 长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未实现收益,净额 |
|
|
|
|
|
|
|||||
| 长期投资资产的减值损失 |
|
|
|
(1,000,000) |
) |
(77,200) |
) |
||||
| 利息支出,净额 |
|
(95,713) |
) |
|
(146,924) |
) |
(121,145 |
) |
|||
| 出售子公司所获得的收益 |
|
|
|
|
|
|
|||||
| 与责任相关的发行成本分配情况 |
|
(153,189) |
) |
|
|
|
|||||
| 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政府补贴 |
|
|
|
|
|
|
|
||||
| 各种收入 |
|
|
|
|
|
|
|
||||
| 其他收入(支出)总计,净额 |
|
|
|
|
(217,196)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1,376,430) |
) |
|
(4,157,737) |
) |
(4,340,975) |
) |
|||
|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或亏损) |
|
|
|
|
(110,069) |
) |
|
|
|||
| 阿普托姆集团有限公司的净亏损 |
$ |
(1,363,270) |
) |
$ |
(4,267,806) |
) |
(2,824,647) |
) |
|||
|
|
|
|
|
|
|||||||
| 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所承担的每股净亏损 |
|
|
|
|
|
||||||
| – 基础股与稀释股的总和(1) |
$ |
(0.19) |
) |
$ |
(0.78) |
) |
(0.62) |
) |
|||
|
|
|
|
|
|
|||||||
| 加权平均流通股数 |
|
|
|
|
|
||||||
| – 基础股与稀释股的总和(1) |
|
7,351,784 |
|
|
5,453,103 |
|
4,521,133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1,376,430) |
) |
$ |
(4,157,737) |
) |
(4,340,975)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
|
|
|
|
||||||
| 外币业务折算产生的汇率差异 |
|
(181,472) |
) |
|
|
|
(44,430) |
) |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
(181,472) |
) |
|
|
|
(44,430) |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
(1,557,902) |
) |
|
(4,057,952) |
) |
(4,385,405) |
) |
|||
| 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综合性(亏损)收入 |
|
(13,160) |
) |
|
|
|
(1,516,328) |
) |
|||
| 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承担的全部损失 |
|
(1,544,742) |
) |
|
(4,168,021) |
) |
(2,869,077) |
) |
|||
____________
(1) 所有时期的每股金额以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数量已重新计算,以反映APTORUM GROUP LIMITED于2023年1月23日实施的1比10反向股票分割措施。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4战斗机战斗机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的权益变动报表
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
(以美元为单位表示,除股份数量外均按此标准计算)
|
|
B类 |
附加内容/信息 |
累计值 |
累计值 |
非 |
总计 |
|||||||||||||||||||||||||||
| 股票(1) |
金额 |
股票(1) |
金额 |
||||||||||||||||||||||||||||||
| 平衡,1月1日 |
|
$ |
|
|
|
|
$ |
|
|
$ |
|
|
$ |
(65,337,075) |
) |
$ |
|
|
$ |
(7,878,789) |
) |
$ |
|
|
|||||||||
| 根据面值变更进行的调整 |
— |
|
(13,269,514) |
) |
— |
|
|
(22,437,732) |
) |
|
|
|
|
|
|
|
|
|
|
|
|||||||||||||
| 向非控制性权益方发行股票 |
— |
|
|
— |
|
|
|
|
|
|
|
|
|
|
|
(67,766) |
) |
|
|
||||||||||||||
| 通过发行股票来换取股票期权,从而解决债务问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股份作为薪酬发放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行股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于分享的薪酬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兑换票据的转换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行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准备进行股票分割操作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业务的转换差额 |
— |
|
|
— |
|
|
|
|
|
|
|
|
(44,430) |
) |
|
|
|
(44,430)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2,824,647) |
) |
|
|
|
(1,516,328) |
) |
|
(4,340,975) |
) |
|||||||||||||
| 余额,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68,161,722) |
) |
|
(10,623) |
) |
|
(9,462,883) |
) |
|
|
|
|||||||||
| 将B类普通股票转换为A类普通股票 |
|
|
|
|
(446,842) |
) |
|
(4 |
) |
|
|
|
|
|
|
|
|
|
|
||||||||||||||
| 期权行使 |
|
|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业务的转换差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CI的处置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639)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4,267,806) |
) |
|
|
|
|
|
|
(4,157,737) |
) |
|||||||||||||
| 余额,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72,429,528) |
) |
|
|
|
|
(9,357,453) |
) |
|
|
|
|||||||||
| 在2025年1月的发行活动中,将发行A类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1,363,270) |
) |
|
|
|
(13,160) |
) |
|
(1,376,430) |
) |
|||||||||||||
| 外币业务转换产生的汇率差异 |
— |
|
|
— |
|
|
|
|
|
|
|
|
(181,472) |
) |
|
|
|
(181,472) |
) |
||||||||||||||
| 在2025年10月的发行活动中,将发行A类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赎回的证券所增加的赎回价值 |
— |
|
|
— |
|
|
|
|
(47,000) |
) |
|
|
|
|
|
|
|
(47,000) |
) |
||||||||||||||
| 余额,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73,792,798) |
) |
|
(92,310) |
) |
|
(9,370,613) |
) |
|
|
|
|||||||||
____________
(1) 所有时期的每股金额以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数量已重新计算,以反映APTORUM GROUP LIMITED于2023年1月23日实施的1比10反向股票分割措施。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5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的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
(以美元计)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
|
|
|
||||||
| 净亏损 |
$ |
(1,376,430) |
) |
$ |
(4,157,737) |
) |
(4,340,975) |
) |
|||
| 进行调整以使得营业活动产生的净亏损与现金净流出额相平衡。 |
|
|
|
|
|
||||||
| 摊销与折旧 |
|
|
|
|
|
|
|
||||
| 与权证相关的发行成本 |
|
|
|
|
|
|
|||||
| 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
(690,000) |
) |
|
|
|
|||||
| 基于分享的薪酬制度 |
|
|
|
|
|
|
|||||
| 可交易证券投资损失,净额 |
|
|
|
|
|
|
|||||
| 长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净额 |
|
|
|
|
(6,431,088) |
) |
|||||
| 长期投资资产的减值损失 |
|
|
|
|
|
|
|
||||
| 处置长期资产所产生的损益 |
|
|
|
(58,621) |
) |
|
|
||||
| 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 |
|
|
|
|
|
|
|
||||
| 关联方应计信用损失准备金 |
|
|
|
|
|
|
|||||
| 提前收取的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处理 |
|
|
|
|
|
|
|
||||
| 应收账款的核销 |
|
|
|
|
|
|
|||||
| 存货减值 |
|
|
|
|
|
|
|||||
| 出售子公司所获得的收益 |
|
|
|
(703) |
) |
|
|||||
| 使用权资产的摊销 |
|
|
|
|
|
|
|
||||
| 利息支出及可转换债务的增值部分 |
|
|
|
|
|
|
|
|
|||
| 推迟的现金奖金现已发放 |
|
|
|
|
(1,646,228) |
) |
|||||
|
|
|
|
|
|
|||||||
| 运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
|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
| 库存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费用 |
|
|
|
|
|
|
|
|
|||
| 长期存款 |
|
|
|
|
|
|
|||||
| 关联方应支付的金额 |
|
|
|
|
|
|
|
||||
| 应付给相关方的金额 |
|
(464 |
) |
|
|
|
(8,524) |
) |
|||
|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 |
|
(28,368) |
) |
|
(422,705) |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
(91,979) |
) |
|
(120,824) |
) |
(389,365) |
) |
|||
| 用于运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 |
|
(1,836,546) |
) |
|
(1,189,734) |
) |
(7,724,364)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
|
|
|
||||||
| 财产和设备的采购 |
|
|
|
|
(3,015) |
) |
|||||
| 财产和设备处置所得收入 |
|
|
|
|
|
|
|
||||
| 投资证券销售所得收益 |
|
|
|
|
|
|
|||||
| 向关联方提供的贷款 |
|
|
|
|
(92,459) |
) |
|||||
| 来自关联方的贷款及利息偿还情况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F-6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的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
(以美元计)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
|
|
|
||||||
| 关联方提供的贷款 |
|
|
|
|
|
|
|||||
| A类普通股发行所得款项,以及权证相关的收益 |
|
|
|
|
|
|
|
||||
| 股票期权的行使 |
|
— |
|
|
— |
|
|
|
|||
| 与推广成本相关的支付款项 |
|
(284,001) |
) |
|
|
|
|||||
| 银行贷款的偿还 |
|
|
|
|
(3,000,000) |
) |
|||||
| 可转换票据的发行收入 |
|
|
|
|
|
|
|||||
| A类普通股发行所得收益 |
|
|
|
|
|
|
|||||
| 与推广成本相关的支付款项 |
|
(370,800) |
) |
|
|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与受限现金的差额 |
|
|
|
|
(1,131,113) |
) |
(3,007,529)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度初余额 |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现金流信息的补充披露 |
|
|
|
|
|
|
|||||
| 已支付的利息 |
$ |
|
$ |
|
|
|
|||||
|
|
|
|
|
|
|||||||
| 非现金性的运营、投资和融资活动 |
|
|
|
|
|
||||||
| 安置代理的重新分类所对应的赎回金额 |
$ |
|
|
$ |
|
|
|||||
| 作为新经营租赁负债的交换而获得的使用权资产 |
|
|
|
|
|
|
|||||
| 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的债券 |
|
|
|
|
|
|
|||||
| 通过发行股票期权来结算延迟的现金奖金 |
$ |
|
$ |
|
|
|
|
||||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7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1. 组织/机构
合并财务报表包含了Aptorum Group Limited(“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此后被统称为“集团”。
该公司原名APTUS Holdings Limited和STRIKER ASIA OPPORTUNITIES FUND CORPORATION。该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在其全资子公司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前称APTUS Therapeutics Limited)以及其间接子公司中从事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产品的研究与发展工作。
2025年7月14日,该集团与DiamiR生物科学公司签署了一项合并协议。根据协议,DiamiR将继续保留其名称,并在合并完成后成为Aptorum集团的完全子公司。合并后的公司预计在合并完成之后仍将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在获得股东批准的前提下,该公司将在合并前将注册地迁至特拉华州;合并完成后,该公司将收购DiamiR的所有流通股本,以换取一定数量的Aptorum集团普通股,这些普通股约占集团当前流通普通股的70%。而集团现有股东则会在合并完成后立即持有30%的普通股份。该合并协议已得到两家公司董事会的批准,目前还需获得双方股东的批准以及其他必要的审批手续。
在合并协议生效的同时,DiamiR与Aptorum Therapeutics还签署了一份管理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Aptorum Therapeutics需每月支付服务费用,并承担DiamiR的相关开支,而作为回报,DiamiR的员工将为Aptorum Therapeutics提供服务,以开发一种用于早期检测及监测胶质母细胞瘤进展的诊断测试。该协议的有效期限被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随后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此外,在合并协议生效的同时,DiamiR及其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还与Aptorum Therapeutics签署了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DiamiR和DiamiR LLC将其各自的知识产权非独家地授权给Aptorum Therapeutics,并收取前期付款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些付款和收费的支付期限被延长至合并完成或2025年12月31日之前。该协议的有效期限同样被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随后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作为集团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Ian Huen拥有集团总投票权的约87%,他在合并协议生效的同时签署了投票和支持协议,同意对合并协议中所涉及的交易表示支持。
以下列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合并的主要子公司列表:
| 名称 |
纳入法律框架 |
所有权 |
地点 |
主要业务活动 |
||||
| 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ATL”) |
|
100% |
|
|
||||
| APTUS管理有限公司 |
|
100% |
|
|
||||
| 路径创新有限公司 |
|
100% |
|
|
||||
| Paths Diagnostics 私人有限公司 |
|
75% |
|
|
||||
| 阿克蒂库莱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
80% |
|
|
F-8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2. 相关事宜的进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集团报告称净亏损为1,376,430美元,净运营现金流为1,836,546美元。同时,该集团在12月31日的流动资本为负1,001,299美元。此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集团累计亏损达73,792,798美元。该集团在未来几个时期的经营成果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目前尚不确定该集团是否能够在可预见的未来减少或消除其净亏损。如果管理层无法从当前正在开发的产品中获得可观的收入,那么该集团可能无法实现盈利。成功过渡到盈利运营模式取决于能否获得足够的收入来支撑该集团的运营成本。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准则更新》2014-15号“关于实体能否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披露”的规定,管理层认为这些条件引发了对该集团在发布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后一年内能否继续经营的严重疑虑。
如果本集团在发布这些合并财务报表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周期内,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那么本集团可能需要考虑通过以下途径来补充现有的资金来源:
• 来自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私人贷款机构的其他融资途径;以及
• 股权融资。
该集团无法保证能够获得所需的融资资金,也无法确保这些资金的提供条件符合商业上的可接受标准。如果上述情况之一未能实现,或者后续的融资不足以弥补财务和流动性方面的短缺,那么该集团可能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其持续经营的能力也会受到严重损害。
该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并未包含因这种不确定性而可能需要进行的任何调整。因此,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前提是假设该集团将继续作为一家持续经营的企业存在,并且预计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能够变现资产、偿还债务及履行其他义务。
3.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呈现与巩固的原则
该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以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的。这些报表涵盖了该集团自身及其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大部分所有权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会计标准汇编》第810条“合并”的相关规定,如果该集团是某个可变利益实体的主要受益人,那么该集团也会将该实体纳入合并报表中。通常,控制性财务权益的持有者需要拥有该实体的多数表决权;不过,通过某些安排,即使没有控制性的表决权,也可能存在控制性财务权益。根据《会计标准汇编》第810条,如果某方具有权力来指挥对可变利益实体经济绩效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或者有义务承担该实体可能产生的损失,或者有权从该实体获得对集团有重要意义的收益,那么该方就可以将该实体纳入合并报表。当集团并非该实体的主要受益人时,该集团不会将该实体纳入合并报表。该集团已确定自己是该可变利益实体的主要受益人(详见附注13“可变利益实体”)。该集团会持续评估与该可变利益实体的关系,以确定自己是否成为其主要受益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所有重要的内部往来余额和交易均已抵消。
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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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元计)
3.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非控股权益
非控制性权益被单独列示在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部分中,用以反映那些并非由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少数股东权益。这些非控制性权益被作为单独的項目进行列示,以便在集团合并损益表以及权益变动表中予以区分,从而明确这些权益与集团整体权益之间的区别。
估算方法的运用
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需要做出一些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日期时尚未发生的资产和负债的披露情况,还会影响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目前没有重要的会计估计需要特别说明。
外币换算与交易
美元是本集团的报告货币。在开曼群岛、塞舌尔、萨摩亚和美国设立的子公司的功能货币均为美元;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新加坡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新加坡元;“英国子公司”的功能货币则为英镑。一个实体的功能货币,是其开展业务的主要经济环境所使用的货币,通常也就是该实体主要产生和消耗现金的环境的货币。管理层通过考虑各种指标来确定本集团的功能货币,这些指标包括现金流、市场费用、融资状况以及企业间的交易和安排等。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采用港元、新加坡元和英镑作为记账货币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包含的财务信息,均已转换为美元。资产和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期的汇率从各子公司的记账货币转换为美元;权益金额则按照历史汇率进行转换;而收入、费用、收益和损失则按照全年平均汇率进行转换。所有转换调整项均被记录为累计转换调整项目,并在合并损益表的其他综合收益或损失部分中单独列示。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上的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在购买时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应收款项及关联方应付金额
应收账款以及关联方应收款项,均按期初余额列示,同时需扣除因信用损失而需计提的减值准备。该减值准备是根据期末所有未收款项的评估结果来确定的。根据ASC准则第326条“信用损失”的相关规定,此类减值准备会被计入应收账款或关联方应收款项中,而从准备金中冲减的预计信用损失则会被计入合并损益表的其他营业费用及综合亏损中。在确定预计信用损失时,集团会考虑历史上的信用损失水平、当前的经济趋势,以及那些合理且可预测的预测因素,这些因素会影响未来现金流的回收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我们分别计提了522,191美元和522,191美元的信用损失减值准备。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对应的信用损失减值准备分别为0美元、0美元和522,191美元。
长期投资,净收益
该集团的长期投资包括通过权益法对私人公司的普通股进行的投资,以及对这些公司不可赎回优先股的非市场性投资。这些投资并不符合可变利益关系或表决权模型下的合并要求。由于这些投资的合同到期日不明确,因此它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被归类为非流动资产。
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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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流通的投资
那些无法采用权益法进行计量的非市场性股权证券,其计量方式是以成本为基础,减去任何减值金额,再加上或减去因同类或类似投资在市场上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变化。这些调整主要基于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情况来确定的。集团还会在每个报告日对投资是否出现减值进行定性评估。如果定性评估表明投资出现了减值,那么集团需要根据ASC 820的原则来估算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如果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那么集团就需要确认一项减值损失,其金额等于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权益法投资——公允价值选择模式
该集团对于那些原本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的投资,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方式。这种选择是不可撤销的,并且需要在初次确认时逐笔应用。此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基于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价格,或者基于相同或类似投资的最新交易价格来确定。这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会反映在其他收入(或支出)中,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净损益予以体现。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一个正常的市场交易中,出售某项资产或转移某项负债时所可能获得的价格。在确定需要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集团会考虑其进行交易的主要或最有利的市场环境,同时也会考虑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通常会使用的假设条件。
在考虑这些假设时,会有一个三层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对用于衡量公允价值的各种输入数据进行优先级排序。具体排序如下:
• 一级标准适用于那些在活跃市场中存在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情况的资产或负债。
• 二级评估适用于那些包含除一级评估中使用的报价之外的其他可观测数据的资产和负债。这些数据可以包括活跃市场中存在的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报价;数量不足或交易频率较低的市场中相同类型和资产的报价;以及那些由模型计算得出的估值,其中重要的输入数据都是可观测的,或者可以从可观测的市场数据中获得并加以验证。
• 第三级适用于那些由于缺乏可观测的数据来估算其公允价值而需要特别处理的资产和负债。这些数据对于确定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来说非常重要。
该监管规定要求,在衡量公允价值时,集团应尽可能使用可观测的估值因素,而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测的估值因素。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分类依据的是对公允价值评估具有重大影响的、最低级别的估值因素。
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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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定期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以下表格展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没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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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报告日时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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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价格 |
显著的/重要的 |
显著的/重要的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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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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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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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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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集团认为,由于这些资产和负债的短期性质,因此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其他应收账款和预付费用、应付给相关方的款项、应付账款以及应计费用等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大致相同。
财产与设备,净值
不动产与设备的净值,是指资产的购买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后的金额。成本指的是资产购买时的价格以及为使资产能够投入使用而发生的其他相关成本。维护、修理和改进费用,包括更换小型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均计入损益;而对实物资产进行的重大扩建投资则被资本化。
在建工程的价值按照成本减去减值损失来计算。成本包括已交付但尚未使用的实验室设备的费用,以及在施工、安装或测试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当准备使用该资产所需的所有活动都完成后,这些成本的资本化过程就会终止,该资产将被归类到相应的固定资产类别中。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根据其预计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来计算的。
| 计算机设备 |
3年 |
|
| 家具、设备以及办公和医疗设备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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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间的改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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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设备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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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 |
5年 |
在资产出售或处置时,相关的资产成本以及累计折旧金额需要从账户中剔除。剩余的金额,减去处置所得款项后,会被计入或记入营业费用中。
无形资产,净额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后即为其账面价值;如果资产需要减值,则还需扣除相应的减值金额。这些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需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而预计使用寿命指资产预期能够直接或间接为集团带来未来现金流的时期。
该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包含计算机软件,这些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会被逐步摊销。预计使用寿命通常为5年。集团会定期每年重新评估剩余的使用寿命。
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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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的减值
该集团会在以下情况下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即由于某些事件或情况的变化,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再被收回。当这些事件发生时,集团会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利用这些资产后预期获得的未折现未来现金流进行比较。如果预期未折现现金流的总额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那么集团就会确认一项减值损失,这项损失等于账面值减去资产公平价值后的差额,其计算基于预期的未来折现现金流。
可转换债券
该集团根据ASC 815《衍生工具与对冲活动》的规定,对可转换票据中嵌入的转换期权进行评估和处理。
根据适用的通用会计准则,企业必须将可转换期权从主合约中分离出来,并根据特定标准将其视为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这些标准包括:当(a)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约的经济特征和风险没有明显且紧密的关联时;(b)同时包含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和主合约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其他通用会计准则下不会被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会随发生情况一并反映在损益表中;以及(c)如果有一个与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条款相同的单独金融工具,那么该工具也会被视作衍生金融工具。
该集团将可转换票据视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单位来核算,除非转换机制需要将其分解为不同的项目并作为衍生金融工具进行核算。此外,该集团在计算每股稀释收益时,对所有可转换工具采用“如果转换为现金则如此”的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可能以现金或股票形式结算的工具,该集团还会考虑潜在的股份结算影响。
经营租赁
在签订合同之初,集团会判断该安排是否属于租赁关系,或者包含租赁内容。经营租赁负债在租赁开始之际被确认,其金额基于租赁期间各期租金的现值来计算。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价值基于成本确定,这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金额,加上在租赁开始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金,再减去任何获得的租赁激励优惠。由于无法轻易确定租赁中的隐含利率,集团采用租赁开始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来确定应计利息及租金的现值。增量借款利率是根据在类似经济环境下,集团为了获得与租赁金额相当的资金而需支付的利率来确定的。集团所有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包括不可撤销的租赁期,以及由集团有合理机会行使的延长租赁权或出租方有权行使的延长/终止租赁权所涉及的额外期限。对于经营租赁,集团会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按直线法分摊单一的租赁成本。
该集团决定不确认那些初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合同的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对于这类租赁合同,集团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限内分期确认租赁费用。
授权书/许可证
该公司根据各类权的具体条款以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会计准则汇编》中的相关准则来进行分类:即按照ASC 480《区分负债与权益》和ASC 815《衍生工具与对冲交易》的规定,将权证划分为权益类工具或负债类工具。在进行分类时,会考虑这些权证是否属于符合ASC 480定义的独立财务工具、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及是否满足ASC 815中对权益类工具的所有分类要求。此外,还会考虑这些权证是否与其所属集团的普通股挂钩,以及权证持有人是否有可能要求获得“净现金”作为补偿。
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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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些超出集团控制范围的情况之下,以及其他适用于权益分类的条件中,都会产生“结算”现象。这种评估需要依靠专业判断来实施,通常在权证发行时进行,并且在权证仍然有效的每个季度末也会继续进行此类评估。
对于符合所有股权分类标准的已发行或修改后的权证,需要在其发行时将其作为权益的一部分进行记录。而对于那些不符合所有股权分类标准 olan已发行或修改后的权证,则需要在其发行时的初始公允价值水平上将其作为负债进行记录,并在此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继续如此处理。权证估计公允价值的变动则会被确认为合并损益表上的非现金收益或损失。
对于那些包含无需由公司单独控制的赎回条款的权益类权证,公司会根据ASC 480-10-S99-3A的规定,评估是否需要进行临时权益分类处理。当需要进行临时权益分类时,临时权益中的初始金额应基于该权证的赎回条款来确定。如果赎回事件属于不确定事件且不太可能发生,那么根据S99-3A第15条的规定,无需对临时权益金额进行任何调整。
发行成本
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具体增量成本会分配到该交易中发行的各类独立金融工具中。公司会根据资金分配的比例来分配发行成本。那些被归类为负债类的金融工具,在其公允价值通过损益表进行确认时,其发行成本会在发生期间计入损益。而被归类为权益类的金融工具,其发行成本则会被计入资本公积金中。
收入确认
收入来源于为患者提供的医疗咨询和医疗服务所产生的收益。企业所报告的收入,实际上是指集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预期获得的报酬金额。
该集团在履行完相关义务后才会确认收入。对于医疗服务而言,由于这些服务的履行通常需要不到一天的时间,因此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次性完成的义务。
医疗服务的成本
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成本,包括医生薪酬、药品及耗材的费用,以及库存的减值损失等。
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成本在发生时即计入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所支出的成本,例如专利许可的摊销、实验室设备的折旧、聘请外部顾问和研究机构进行临床前开发和试验所需的费用、研发人员的工资支出、与大学和研究机构合作进行的科研费用,以及专利许可和实验室设备的减值损失等。
政府补贴
该公司的子公司从某些地方政府获得了政府补贴。这些政府补贴具体包括用于特定目的的补助,例如用于研究和开发的补贴。公司将这些补助计入其他收入,并在收到时即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因为无需再单独记录这些补助的具体用途。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分别约为零美元、90万美元和10万美元。
F-14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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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分享的薪酬制度
该集团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给予董事、员工、外部顾问和咨询人员的股票期权所产生的服务成本。对于仅以服务为条件的股票期权,其公允价值在授予或发行时通过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Black-Scholes模型需要输入一些参数,如无风险利率、预期到期时间以及预期波动率等。这些参数都是主观判断的结果,通常需要较高的判断能力才能得出准确的结果。所产生的成本会在董事、员工、外部顾问或咨询人员需要提供服务的期间内逐步确认,通常这个期间为9.5个月到21.5个月不等。基于股票形式的薪酬费用是根据不同的归属期限来确认的,同时还会考虑当期实际被没收的部分。
基于股票的薪酬费用会计入合并损益表中的医疗服务成本、研究与开发费用、一般与管理费用以及法律与专业费用中。而向配售代理人或其他非员工发行的权证,则是在提供与股权发行相关的服务时获得的,这类权证的会计处理遵循ASC 718准则,当满足股权分类的标准时,这些权证会被归类为权益资产。这些权证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通过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并作为相关发行的成本予以确认。
根据ASC 718准则,对基于股票的奖励进行修改时,应将其视为原有奖励与新奖励之间的替换。这种增量公允价值,即修改后的奖励的公允价值与修改前原有奖励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在修改日立即确认。该增量公允价值应作为已归属奖励的补偿成本立即计入损益。对于尚未归属的奖励,其增量补偿成本以及原有奖励中尚未确认的补偿成本,将在剩余的归属期内逐步确认。
所得税
该集团采用资产和负债法来核算所得税。根据这种方法,递延所得税是根据现有资产和负债的财务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来计算的。所得税的计提则遵循相关征税机构的法律法规。
当递延税资产有可能在集团无法实现其收益之前就到期,或者未来是否可以抵扣税款不确定时,就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在必要时,会进行估值处理,以将递延税资产的价值降至预期能够实现的金额。
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该集团采用两步法来确认和衡量所得税方面的不确定性。第一步是评估某项税务状况是否应被确认,即判断现有证据是否表明该税务状况在审计中很可能会被证实,包括处理相关的上诉或诉讼程序(如果有的话)。第二步是确定税务利益的最大可能金额,该金额在结算时至少有50%的可能性能够兑现。与少缴所得税相关的罚款和利息在发生期间被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当某项税务状况不符合“很可能会被证实”的标准时,集团会确认与该税务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该集团在香港的子公司所提交的税务申报表会受到相关税务机关的检查。根据香港税务局的规定,如果任何需要缴纳税款的公司尚未被评估,或者评估金额低于实际应缴金额,那么诉讼时效为六年;如果少缴税款是由于欺诈或故意逃避税收所致,那么诉讼时效则延长至十年。而在英国、新加坡和美国,商业亏损可以无限期结转。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该集团没有任何重要的税务利益或罚款相关事项,同时也没有任何重大的未确认税务状况。该集团认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其对于未确认税务利益的评估不会发生显著变化。
F-15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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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综合收益或亏损
资产和负债的一些变动会被单独列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部分中。这些项目与净利润或亏损一起,构成了综合收益的一部分。其他综合收益的组成部分则包括外币业务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
每股净收入或净亏损
每股基本净收入或亏损是指将普通股东的净收入或亏损除以该期间内流通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量得出的结果。而每股稀释净收入或亏损则考虑了如果行使或转换为普通股的证券或其他合同可能导致股份被稀释的情况。在亏损期间,那些具有稀释效应的证券不会被计入每股稀释亏损的计算中,因为它们的效果实际上会抵消稀释效应。
分部报告
该集团采用这种管理方法来确定各个运营部门。这种管理方法考虑了集团首席运营决策者所使用的内部组织结构和报告机制,这些机制用于决策制定、资源分配以及绩效评估等方面。
该集团将其业务作为一个独立的运营和报告单元来运作和管理。在该集团的财务报表中,首席执行官被指定为负责审查合并净利润(亏损)的人,从而在决定资源分配和评估集团业绩时做出决策。主要的业务支出与合并损益表中所列的运营成本相同;而净收入减去主要业务支出后剩余的金额,则属于其他业务项目。首席执行官会结合这些财务指标以及非财务指标来做出运营决策,例如确定公司收取服务费用的费率,以及如何在运营成本与开支之间进行预算分配。
该集团的长期资产主要位于香港,而所有收入也主要来自香港。因此,这里并未列出具体的地理区域划分。
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
那些可能导致集团面临信用风险集中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结余资金。
该集团在支付集团各项费用时,所使用的现金余额大部分来自汇丰银行。由于汇丰银行的信誉卓著、信用评级较高,因此该集团认为其违约风险极低。
最近通过的会计准则
在2023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会计标准更新》第2023-09号,该更新涉及所得税相关内容,旨在提高所得税信息的透明度和决策参考价值。这些修订措施主要通过改进所得税信息的披露方式,从而提升所得税信息的透明度,尤其是关于税率对比以及已支付的所得税信息方面。此外,该更新还包含其他一些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所得税信息的准确性。该更新自2024年12月15日起对公共企业而言具有预期效力,允许企业提前实施该更新。本集团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追溯实施该更新。虽然该更新的实施并未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经营情况报表、综合亏损表、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表产生显著影响,但确实使得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得税信息更加详尽。
F-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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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布的会计标准,但这些标准尚未被普遍采用
ASU第2024-03号《损益表——综合收益的披露——费用分项说明》(子主题220-40):该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那些出现在损益表各费用项目中的各项成本和费用的明细情况。ASU 2024-03的适用期限始于2026年12月15日之后的财政年度,以及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中期期间;对于这些时期,可以提前实施该准则。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此标准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集团认为,其他那些最近发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标准,如果目前被采纳的话,不会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4. 长期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该集团的长期投资包括一些不可上市的投资,其账面价值为15,098,846美元;此外,还有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的权益法投资,其账面价值为零美元。
不可流通的投资
该集团的非市场化投资主要指对私人持有的公司的投资,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非市场化投资的账面价值会根据同一发行方类似或相同证券的可观察交易价格变化进行调整(这一方法被称为“计量选择”),或者当非市场化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时,则需要进行减值处理。任何关于账面价值的变动都会记录在合并损益表中的其他收入/支出项下,并体现在综合亏损中。
以下表格汇总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所持有的不可交易投资的总账面价值,其中包括这些投资在持有期间所发生的累计增值调整情况,以及对这些投资进行减值处理时对其初始成本所做的调整: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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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基础 |
向上 |
减值 |
搬运 |
成本基础 |
向上 |
减值 |
搬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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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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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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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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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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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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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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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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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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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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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8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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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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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8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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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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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520,821) |
) |
$ |
|
$ |
|
$ |
|
$ |
(1,520,82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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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年度内对其他收入(或支出)所做的增减调整以及减值处理的汇总情况。这些调整因素被计入了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不可交易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中。这些调整是基于相同或类似证券在市场上的可观察价格而做出的。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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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上调整(1) |
$ |
$ |
|
$ |
6,43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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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值(2) |
|
|
(1,00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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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市场性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未实现收益(亏损),净额 |
$ |
$ |
(1,000,000) |
) |
$ |
6,43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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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
该集团持有阿尔泽恩公司的622,600股B类优先股,初始投资金额为260万美元,每股价格为4.11美元。这些优先股相当于240,773股普通股,转换比例为10.63美元每股。根据ASC 321-10-35-2的规定,由于对阿尔泽恩公司的投资缺乏明确的公允价值,因此该集团选择采用另一种计量方法来处理这一投资。该集团会定期审查阿尔泽恩公司的财务信息,并根据其中反映的优先股发行情况调整其投资的账面价值。这些发行被视为此类相同或类似投资在同类交易中的可观测价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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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长期投资(续)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Alzheon发行了D系列优先股票,每股价格为36.00美元,总募集资金达到5000万美元。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Alzheon又发行了E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票,每股价格为62.71美元,总募集资金为4500万美元。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Alzheon再次发行了E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票,每股价格为62.71美元,总募集资金为7800万美元。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Alzheon继续发行E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票,每股价格为62.71美元,总募集资金为500万美元。除了转换价格有所不同之外,其他关键条款,包括清算权、转换权、投票权、分红权和赎回权等,对于B系列、D系列和E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票都是相同的。集团认为,D系列和E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票的发行属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这些交易涉及相同发行人的相同或类似投资,并根据第321-10-35-2条的规定,将这些交易作为资产价值的提升进行记录,以反映该证券在类似交易发生时的当前公允价值。
该集团对2022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进行了上调,金额达到6,108,872美元,即从2,558,886美元增加到8,667,758美元。对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该集团又进行了一次上调,金额达到6,431,088美元,即从8,667,758美元增加到15,098,846美元。而在2025年和2024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并未进行此类上调。
该集团每季度都会对Alzheon的权益证券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情况。评估时会考虑证券的性质、Alzheon的财务状况以及预期的未来现金流等因素。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几年中,并未发现任何需要减值的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与Alzheon相关的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098,846美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这笔投资已被质押,用于偿还一项发放给关联方的可转换票据(注释15)。
(2) 该集团持有Investee B公司发行的3,333,333股B系列优先股,初始成本为100万美元,每股购买价格为0.30美元。从同一发行方获得的类似或相同类型的证券并未发生过任何可观察到的交易行为。该集团持续关注Investee B公司的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集团因认为投资对象无法继续经营而对该投资计提了100万美元的减值损失;由于该投资已无法收回,因此该投资的账面价值在2025年和2024年12月31日均为零。
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截至12月31日的期间,该集团并未出售或转让任何不可交易的投资,也未记录这些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可交易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收益或损失。
权益法投资、公允价值选择
2021年12月,该集团的子公司之一——Libra Sciences Limited(简称“Libra”,前称Aptorum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 Limited)向各相关方发行了A类与B类普通股,以换取许可或现金。每枚Libra的A类普通股拥有1票表决权,而每枚B类普通股则拥有10票表决权。在股份发行完成后,该集团仍持有Libra97.27%的经济权益以及31.51%的表决权。由于控制权已转移给第三方,该集团不再对Libra拥有控制权,因此Libra不再纳入该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不过,该集团仍然拥有97.27%的经济权益及31.51%的表决权,这被认为对该集团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因此,该集团对Libra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该集团认为,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能更真实地反映Libra的价值。根据ASC 825《金融工具》的规定,该集团选择对Libra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并会在每个报告期重新评估其投资价值。该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为77,200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集团认定该投资的账面价值无法收回,且这种情况属于非暂时性情况。因此,该集团分别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确认了相应的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零、零和77,200美元。
该公司对Libra的参与包括上述所述的股权持有情况,以及如附注12所披露的Libra的应付款项。与此相关的主要风险包括:由于Libra的运营表现不佳或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流而可能导致财务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在Libra方面的最大损失为零,因为当时Libra尚未履行其付款义务。
F-18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5. 收入
在2023年第二季度,该集团决定精简运营,关闭了一些诊所业务,并暂停了部分非核心的研发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该集团全年并未产生任何收入。
在2023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所有收入均来自在香港提供的医疗服务。
6.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费用包括: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预付保险 |
|
|
|
|
||
| 预付的服务费用 |
|
|
|
|
||
| 租赁押金 |
|
|
|
|
||
| 其他应收款项 |
|
— |
|
|
||
| 其他存款 |
|
|
|
|
||
| $ |
|
$ |
|
|||
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之前,该集团认为某些应收账款和预付费用无法收回,因此分别记录了相应的坏账损失,金额分别为零美元、45,677美元和62,369美元。
7. 财产与设备,净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资产与设备的构成如下: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计算机设备 |
$ |
|
$ |
|
||
| 家具、设备以及办公和医疗设备 |
|
|
|
|
||
| 租赁期间的改善措施 |
|
|
|
|
||
| 实验室设备 |
|
|
|
|
||
| 机动车 |
|
|
|
|
||
|
|
|
|
|
|||
| 减:累计折旧额 |
|
|
|
|
||
| 财产与设备,净值 |
$ |
$ |
||||
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厂房及设备的折旧费用分别为零、235,827美元和1,041,234美元。
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没有记录任何减值损失。
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与实验室设备、计算机设备以及家具、固定装置及办公设备相关的减值损失分别达到了1,421,782美元和5,520美元。这些损失被计入研发费用和其他运营费用中,因为集团认为这些资产的实际价值可能已经无法收回了。
在2023年12月31日终的年度中,由于香港医疗服务业务的终止,与办公设备、医疗设备及计算机设备相关的减值损失为28,128美元。该金额被记录在“其他运营费用”项目中。因为集团认为,随着医疗服务业务的终止,这些资产的价值已无法恢复,因此全部发生了减值。
在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中,该集团在其他运营费用项下分别记录了$零和$58,621的收益,这些收益来自医疗设备的处置。而在2023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该集团在其他运营费用项下记录了$79,822的损失,这些损失来自实验室设备以及家具、固定装置、办公设备和医疗设备的处置。
F-19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8. 无形资产,净额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账面原值 |
|
|
||||
| 预付的专利许可证 |
$ |
|
$ |
|
||
| 计算机软件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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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减:累计摊销额 |
|
|
||||
| 预付的专利许可证 |
|
|
|
|
||
| 计算机软件 |
|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额 |
|
|
||||
| 预付的专利许可证 |
|
|
||||
| 计算机软件 |
|
|
||||
| 无形资产,净额 |
$ |
$ |
||||
预付费的专利许可证和计算机软件属于有限寿命的无形资产,其摊销费用需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进行分摊。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这些无形资产对应的摊销费用分别为零,为19,219美元。
在2023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终止了两项许可协议。在2024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终止了四项许可协议。而在2025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终止了五项许可协议。
该集团认为,这些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无法恢复,因此需要进行减值处理。因此,在2023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在研发费用项下记录了519,496美元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此外,与香港医疗保健服务相关的计算机软件也发生了128,128美元的减值损失,这笔损失分别被记录在2024年和2023年的研发费用及其他运营费用中。在2025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并未发生类似的减值损失。
该集团预计,在未来五年及之后期间,其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不会产生任何摊销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这些费用的预计金额如下:
9. 长期存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长期存款包括: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租赁押金 |
$ |
$ |
|
|||
| $ |
$ |
|
||||
10. 需支付的账户款项及应计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明细如下: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应付的研发费用 |
$ |
|
$ |
|
||
| 需支付的专业费用 |
|
|
|
|
||
| 其他人 |
|
|
|
|
||
| $ |
|
$ |
|
|||
F-20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11. 所得税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提交税务申报表。
所得税
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该公司及其在开曼群岛的子公司无需对其收入和资本收益缴纳任何税款。
香港:根据香港相关的税法规定,注册于香港的公司需在其境内按照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2018年3月,香港政府通过颁布《2018年国内税收(修订)条例》(以下简称“该条例”)引入了双层所得税制度。根据该制度,符合条件企业的首200万应征税利润按8.25%的税率征税,其余部分则按16.5%的税率征税。该条例自2018-2019年度会计年度起生效。根据政策要求,如果未选择特定的税收待遇方案,则该实体所有的应征税利润都将按16.5%或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由于本集团并未选择优惠税收待遇方案,因此所有注册于香港的子公司均需按16.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之前,这些注册于香港的子公司并无任何来自香港的收入所得。因此,上述期间并未计提任何香港所得税。我们2019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仍由香港税务局进行审核。
英国:根据英国相关的税法规定,在英国注册的公司需缴纳英国所得税,税率依据应税收入的高低而定。所有不具备免税资格的英国子公司都必须按19%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之前,这些英国子公司并未有任何来自英国的应税利润。因此,在上述期间并未计提任何英国所得税。我们对于2021年及后续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仍面临英国税务机关的审查。
新加坡:根据新加坡相关的税法规定,注册在新加坡的公司需缴纳新加坡境内的所得税,税率依据应纳税所得额而定。所有没有享受任何税收减免优惠的新加坡子公司,均需按17%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之前,该在新加坡的子公司并未有来自新加坡的收入所产生的应缴利润。因此,在上述期间并未计提任何新加坡所得税。我们2021年及后续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仍受新加坡税务机关的审查。
美国(内华达州):根据美国相关的税法规定,在美国注册的公司需按照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缴纳美国的所得税。所有位于内华达州、且无法享受任何税收减免政策的美国子公司,都必须缴纳21%的所得税。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之前,这些美国子公司并未有任何来自美国的应税利润。因此,在上述期间并未计提任何美国所得税。我们2022年及后续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仍受美国国税局的审查。
在缴纳所得税之前,各项收入的(或亏损的)归属地如下: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香港 |
$ |
(1,409,614) |
) |
$ |
(3,944,692) |
) |
$ |
(1,297,897) |
) |
|||
| 新加坡 |
|
|
|
|
(252,611) |
) |
|
(2,956,296) |
) |
|||
| 其他司法管辖区 |
|
(78,788) |
) |
|
|
|
|
(86,782) |
) |
|||
| 税前亏损 |
$ |
(1,376,430) |
) |
|
(4,157,737) |
) |
|
(4,340,975) |
) |
|||
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终的年度中,没有应付所得税费用,也没有递延所得税费用。
F-21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11. 所得税(续)
按照香港法定税率计算的收入税费用如下: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税前净亏损 |
$ |
(1,376,430) |
) |
|
% |
$ |
(4,157,737) |
) |
|
% |
$ |
(4,340,975) |
) |
|
% |
||||||
| 香港法定所得税税率 |
|
|
% |
|
|
|
% |
|
|
|
% |
|
|||||||||
| 按照香港法定所得税税率(16.5%)计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 |
|
(227,110) |
) |
|
% |
|
(686,027) |
) |
|
% |
|
(716,261) |
) |
|
% |
||||||
| 国内税收效应 |
|
|
|
|
|
|
|
|
|
||||||||||||
| 免税利息收入 |
|
(13,907) |
) |
|
% |
|
(5,477) |
) |
|
% |
|
(1,071,774) |
) |
|
% |
||||||
| 不可扣除的费用 |
|
|
|
% |
|
|
|
|
% |
|
|
|
(2.3 |
)。% |
|||||||
| 估值备用的变动 |
|
|
|
(16.3 |
)。% |
|
|
|
(16.9 |
)。% |
|
|
|
(39.3) |
)。% |
||||||
| 境外税收影响 |
|
|
|
|
|
|
|
|
|
||||||||||||
| 开曼群岛 |
|
|
|
|
|
|
|
|
|
||||||||||||
| – 开曼群岛与香港之间的法定税率差异 |
|
|
|
(1.2 |
)。% |
|
(9,191) |
) |
|
% |
|
(5,078) |
) |
|
% |
||||||
| 其他外国司法体系 |
|
|
|
|
% |
|
(1,623) |
) |
|
% |
|
(11,185) |
) |
|
% |
||||||
| 有效的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
各辖区已缴纳的所得税情况如下: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香港 |
$ |
$ |
||||||
| 新加坡 |
|
|
||||||
| 其他司法管辖区 |
|
|
||||||
| 已缴纳的总所得税 |
$ |
|
||||||
递延税资产,净额
递延税资产和递延税负债反映了在财务报告中,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所得税核算所使用的税务基础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所带来的税务影响。以下分别说明了每种主要类型的暂时性差异所带来的税务影响。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递延税资产: |
|
|
|
|
||||
| 净营业亏损结转 |
$ |
|
|
$ |
|
|
||
| 折旧与摊销 |
|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
| 总递延税资产 |
|
|
|
|
|
|
||
| 估值准备金 |
|
(15,990,459) |
) |
|
(15,774,044) |
) |
||
| 递延税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
$ |
|
$ |
|
||||
F-22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11. 所得税(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该集团分别拥有93,107,417美元和91,436,307美元的净经营亏损结转额度。这些结转额度可用于减少未来的应税收入,且结转期限不受限制。在2025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没有任何净经营亏损结转额度已经到期;而由于各种子公司的处置,有39,489美元的净经营亏损结转额度被取消。
在那些被认定递延税资产不太可能实现其预期收益的情况下,企业需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该集团拥有的递延税资产包括可结转的净营业亏损,这些亏损可以留作将来抵减应税收入之用。该集团对其所有的递延税资产都进行了充分的减值处理。管理层认为,其所有的递延税资产不太可能被完全利用。
与估值准备相关的变动如下: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1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附加内容/添加项 |
|
|
|
|
|
|
|
|
|||
| 处理/处置 |
|
(7,503) |
) |
|
(2,335,235) |
) |
(3,535) |
) |
|||
| 截至12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该集团会根据各项税务状况的技术合理性来评估每项不确定的税务事项(包括利息和罚款的可能性),并衡量与这些税务事项相关的未确认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该集团没有任何未确认的不确定税务事项。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中,该公司并未产生任何与潜在不足的所得税费用相关的利息和罚款。
12. 相关方的资产负债表与交易情况
以下是与该集团有交易关系的董事及相关方的名单:
伊恩·胡恩自2023年11月起担任该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他担任非执行董事职务。在2022年6月之前,他一直担任该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职务。
(b) 朱尔琴投资公司,这家控股公司是由伊恩·胡恩控制的实体;
(c) CGY Investment Limited是一家在2024年4月之前拥有该集团超过10%表决权资本的实体;
(d) 埃涅阿斯集团有限公司,一家由伊恩·胡恩控制的实体;
(e) Aenco Technologies Ltd公司,该企业的34.56%股权实际上由Ian Huen持有;
(f) 埃涅阿斯管理有限公司,一家由伊恩·休恩控制的实体;
(g) Libra Sciences Limited是一家原本属于ATL全资附属公司的企业。自2021年12月30日起,由于ATL拥有的投票权降至50%以下但仍高于20%,Libra便成为该集团的关联方企业。(注释13)
F-23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12. 相关方的资产负债表与交易(续)
关联方应支付的金额,净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关联方应支付的金额如下: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当前 |
|
|
|
|
||||
| Libra Sciences有限公司(注释b) |
|
|
|
|
|
|
||
| 信用损失准备金 |
|
(522,192) |
) |
|
(522,192) |
) |
||
| 总计 |
$ |
|
$ |
|
||||
应付给相关方的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应付给相关方的金额如下:
|
|
12月31日 |
|
12月31日 |
|||
| 当前 |
|
|
||||
| 埃涅阿斯集团有限公司(注意:这里使用了“Note a”作为标题标注,但根据常规习惯,标题通常不需要使用这种标注方式) |
$ |
|
$ |
|
||
| 伊恩·惠恩 |
|
|
|
|||
| $ |
|
$ |
|
|||
| 与关联方相关的可转换票据 |
|
|
||||
| 日经投资公司(注释15) |
|
|
|
|
||
| 总计 |
$ |
|
$ |
|
关联方交易
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关联方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来自相关方的贷款(注:a) |
|
|
|
|
||||||
| – 埃涅阿斯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向关联方发行可转换票据(附注15) |
|
|
|
|
||||||
| – 女真投资公司 |
$ |
$ |
$ |
|
|
|||||
|
|
|
|
|
|||||||
| 通过发行可转换票据来清偿与关联方之间的贷款(注释15) |
|
|
|
|
||||||
| – 埃涅阿斯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利息支出(参见注释1和注释15) |
|
|
|
|
||||||
| – 埃涅阿斯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女真投资公司 |
$ |
|
$ |
|
$ |
|
|
|||
| – 安科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13,234) |
) |
|||||
|
|
|
|
|
|||||||
| 向关联方提供的贷款(注:b) |
|
|
|
|
||||||
| – 利布拉科学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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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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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关联方偿还的贷款及利息收入(注:b) |
|
|
|
|
||||||
| – 塔莱姆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F-24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12. 相关方的资产负债表与交易(续)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
| 利息收入(注b) |
|
|
|
||||||
| – 塔莱姆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利布拉科学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顾问费、借调人员费用以及管理和行政服务相关费用(注:c项) |
|
|
|
||||||
| – 广西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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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C Medical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行政管理服务(注:d) |
|
|
|
||||||
| – 利布拉科学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医疗服务收入 |
|
|
|
||||||
| – 埃涅阿斯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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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19年8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与关联企业Aeneas Group Limited以及该集团的母公司Jurchen Investment Corporation签订了融资协议。根据该协议,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可以获得最高1500万美元的信贷资金。这两项信贷额度原本都将在2022年8月12日到期,但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与Aeneas Group Limited协商一致,决定将信贷期限延长四年,至2026年8月12日。未偿还债务的利息率为每年8%。Aptorum Therapeutics Limited可以在到期日前随时全额或部分提前偿还债务及所有应计利息,无需获得贷款方的书面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附加费用或罚款。截至本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尚未使用的信贷额度为1200万美元。
注:2021年11月17日,ATL与Talem Medical Group Limited签订了贷款协议。根据协议,ATL向借款人提供了最高达4,700,000澳元的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该贷款需支付利息,年利率为10%;贷款的担保方式为由借款人持有的Talem Medical Group (澳大利亚) Pty Limited的全部股份。贷款到期时间为首次提取资金的6个月后。实际到期日期已延长6个月,第二次延长到期日期则再延长6个月。截至本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如果借款人能够在2023年2月偿还贷款,则不再存在任何未偿还债务。
2022年1月13日,ATL与Libra Sciences Limited签署了一项信贷协议,为该公司的日常运营提供最高100万美元的信贷额度。该信贷额度的到期日为2023年1月12日,但已延长3年。未偿还本金的利息率为每年10%。ATL与Libra Sciences Limited双方同意于2023年3月31日终止该信贷协议。该协议产生的所有负债仍然具有约束力,ATL有权随时偿还这些债务。截至本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Libra Sciences Limited尚欠ATL 50万美元。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度中,集团认为Libra Sciences Limited及其子公司所欠款项可能无法收回,因此分别确认了相应的信用损失准备金,金额分别为0美元、1,184美元和521,007美元。
注c:CGY投资有限公司向该集团提供了与医疗保健或研发平台相关的投资项目咨询、顾问服务以及管理支持。CGY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每月获得104,000港元(约13,333美元)的报酬,此外还有相应的费用报销机制。自2022年3月1日起,该月的服务费用调整为171,200港元(约21,949美元)。2023年8月,CGY投资有限公司同意自2023年8月1日起暂停提供此类服务费用。2023年11月,CGY投资有限公司与该集团达成了终止合同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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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相关方的资产负债表与交易(续)
ACC Medical Limited为集团提供了一些咨询、顾问和管理服务,涉及诊所运营及相关业务开发方面。该公司有权每月获得101,542港元(约13,018美元)的服务费,此外还有相应的报销费用。自2022年3月1日起,该月的服务费调整为143,200港元(约18,359美元)。在2023年和2022年度内,ACC Medical Limited还分别获得了28,615美元和23,275美元的一次性补偿。该协议于2023年6月30日终止。
通知:2022年1月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ptus Management Limited与Libra Sciences Limited签署了管理服务协议。根据协议,Aptus Management Limited将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与薪资管理、秘书与行政支持以及会计与财务报告相关服务。Aptus Management Limited每月有权获得固定的服务费用,金额为25,000港元(约3,205美元),该协议原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Aptus Management Limited与Libra Sciences Limited已共同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终止该管理服务协议。
13. 可变利率实体
该公司正在整合那些集团拥有可变权益、且被确定为主要受益人的可变权益投资。这一认定基于集团是否拥有能够赋予公司以下权力的可变权益(或可变权益组合):能够指挥那些对可变权益投资的经济业绩影响最大的活动;以及承担损失或获取可能对可变权益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收益的义务。集团会在与这些可变权益投资相关的整个期间,持续重新评估自己是否仍为主要受益人。
2021年12月30日,该集团的三家子公司——Libra Sciences Limited(简称“Libra”,前称Aptorum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 Limited)、Mios Pharmaceuticals Limited以及Scipio Life Sciences Limited——向各相关方发行了A类与B类普通股。对于每家公司而言,每枚A类普通股拥有1票表决权以及1股该公司的经济权益;而每枚B类普通股则拥有10票表决权以及0.001股该公司的经济权益。在此次股份发行之后,该集团在这三家公司中的多数表决权被剥夺,分别仅持有Libra、Mios和Scipio公司48.33%、48.39%和48.36%的经济权益。不过,该集团仍然拥有这三家公司中大多数A类普通股的持有权,因此能够承担这些子公司部分预期损失或剩余收益。此外,这三家公司的普通股分为两类,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利益和义务。我们认定这三家公司均为可变利益实体。2021年12月31日,Libra、Mios和Scipio又向该集团发行了A类普通股,以换取某些项目许可。通过此次股份发行,该集团分别持有Libra公司97.27%的经济权益及31.51%的表决权;持有Mios公司97.93%的经济权益及36.17%的表决权;持有Scipio公司97.93%的经济权益及35.06%的表决权。
我们已经仔细阅读了上述两家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各自的董事会结构(Mios和Scipio的单一董事均为该集团的执行董事)。经评估,我们有权管理和决策那些对Mios和Scipio的研发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为这些活动直接决定了Mios和Scipio的经济业绩。不过,我们对Libra的研发活动则没有这样的决策权,因为那些活动更直接影响着Libra的经济业绩。因此,我们认定自己才是Mios和Scipio的主要受益者,而不是Libra的主要受益者。
在2024年11月,该集团收购了Scipio公司1万股A类普通股和5,850,000股B类普通股,从而控制了该实体。由于此次收购,Scipio公司不再被归类为“非上市企业”,而是成为该集团的子公司。
2024年10月,Mios公司被解散,其业务也停止了运营。该公司已被集团认定为不再具有经营价值,因此被清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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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可变利率实体(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该合并实体的资产和负债均为零。
该集团在参与未合并的VIE项目时面临的最大损失风险,实际上指的是如果该VIE项目被清算时所可能产生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对该VIE项目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将为零,而VIE项目所欠款项则必须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14. 租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集团拥有一栋实验室的长期租赁合同,租约期限至2026年到期,剩余租赁期限为0.2年。计算租赁负债时使用的加权平均折现率为8%。这些折现率反映了预期的借款利率,其中考虑了信用评级因素,以确定该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了获得与租赁付款额相当的金额而需支付的借款利率。
| 本年度 |
本年度 |
本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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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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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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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租赁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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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租赁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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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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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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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支付金额已计入租赁负债的计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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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经营租赁的营运现金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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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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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权平均剩余租赁期——经营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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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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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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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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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权平均折现率——融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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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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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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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权平均折现率——经营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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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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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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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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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本集团并未确认任何资产减值损失或使用权资产的处置损失。
在2024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由于集团认为与实验室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恢复,因此在该年度的其他运营费用中确认了144,051美元的减值损失。
在2023年12月31日终的年度中,由于集团认为与诊所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因此在该项的其他运营费用中确认了200,916美元的减值损失。此外,集团还提前终止了与办公室相关的使用权资产租赁合同,由此在其它运营费用中确认了31,030美元的提前终止损失。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负债的到期分析情况如下: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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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31日为止的剩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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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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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总未贴现现金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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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经营租赁负债的折扣金额 |
(1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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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负债的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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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可转换票据
2023年9月11日,该集团与公司的最大股东——Jurchen投资公司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该集团出售了总额为3,000,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Sep 2023票据”)。这些Sep 2023票据可以转换为公司的A类普通股份,到期日为发行之日起24个月后。不过,在该日期之前,投资者有权将Sep 2023票据的期限延长至12个月或更长,具体延长期限需经双方同意。Sep 2023票据的年利率为6%,转换价格为每股2.42美元。公司有权偿还Sep 2023票据的本金,但如需提前偿还,则必须以现金方式支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Sep 2023票据以集团拥有的某些优先股作为担保物(“担保品”)(注释4)。如果集团出售全部或部分担保品,投资者有权要求集团全额或部分提前偿还剩余的Sep 2023票据款项,而集团可以以现金或股份的形式进行支付。
16. 普通股票
2023年1月23日,该公司进行了一次股票合并操作:每10枚A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1美元)被合并为1枚面值10美元的A类普通股份;同样地,每10枚B类普通股份(每股面值1美元)也被合并为1枚面值10美元的B类普通股份。由于此次股票合并,所有小数股都被四舍五入为整数股,因此额外产生了8,018枚A类普通股份。
2023年2月21日,该公司与Aptorum Group Cayman Limited进行了合并。Aptorum Group Cayman Limited是该公司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合并协议,该公司A类股和B类股的每股面值从10美元降至0.00001美元。
2023年3月31日,该集团向大多数股票期权持有者发行了70,430股A类普通股。此次发行实际上是对他们持有的股票期权的交换,同时也有助于抵消这些持有者所欠的延期支付奖金(详见附注10)。
2023年3月31日,该集团还向某些员工和外部顾问发行了65,770股完全权益化的A类普通股份。这些股份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2.68美元,这一数值是基于授予日时的市场价格得出的。
2023年6月28日,该集团与4位投资者签署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这些投资者购买了总额为3,000,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2023年6月票据”)。所有来自2023年6月票据的收益都用于偿还一笔相关方的贷款。该票据没有担保,持有者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公司的A类普通股份。2023年6月票据的到期日为12个月,利率为每年7%,转换价格为每枚A类普通股份3.00美元。公司在到期日有义务以现金或公司自行决定的未注册A类普通股份来偿还2023年6月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2023年6月票据发行之后,该票据被完全转换为1,000,000枚A类普通股份。
在2023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向那些持有可兑换票据的投资者发行了1,250,000股A类普通股份,用于激励他们进行票据转换(详见附注15)。
在2024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集团分别向期权持有者发行了427,060股A类普通股份以及791股A类普通股份,这些股份都是由于期权被行使而产生的。
在2024年12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该集团向B类普通股持有人转化了446,842股A类普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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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普通股票(续)
2025年1月2日,该公司与某些非关联机构投资者签订了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司以每股2.00美元的价格,出售了1,535,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即普通股)。此次直接发行的总收入为3,070,000美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净收入为2,699,200美元。该证券购买协议于2025年1月3日正式生效。
2025年10月14日,该公司发行了1,0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的购买价格为2.00美元。每单位包含一股A类普通股和两份受限权证(即“投资者权证”),每份权证可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此次发行的总收入约为2,000,000美元。现金发行成本为284,001美元,而2025年10月的这次发行净收入约为1,716,000美元。
在200万美元的总收入中,996,000美元被分配给那些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者权证(详见附注20)。剩余的1,004,000美元则分配给了按市值计算的A类普通股票。
关于2025年10月的本次发行,公司向指定的发行代理人发行了60,180份A类普通股的权证,这些权证的行使价格为每股2.50美元。这些权证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23,606美元(详见附注17),该金额被计入本次发行的成本之中。
发行成本为284,001美元,而该私募凭证的公允价值为23,606美元。这些成本和公允价值分别按照收入分配的比例在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分配:其中,141,433美元分配给负债部分,作为发生时发生的费用处理;142,568美元和11,850美元分别分配给权益部分,这些金额被计入资本公积中。
持有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投资者拥有相同的权利,但有以下区别:(i) 每枚A类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而每枚B类普通股则拥有十票表决权;(ii) 每枚B类普通股可以在任何时候转换为一枚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转换。
17. 基于分享度的补偿机制
股票期权计划
2017年10月13日,该集团通过了2017年股票期权计划(“期权计划”)。2021年11月5日,该集团对期权计划进行了修订。根据期权计划的规定,最多可发行550,000股A类普通股份(具体数量及后续调整细节如下所述)。此后进行的调整包括:从2020年1月1日起,每年1月1日时,额外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不超过以下两个数值中的较小者:(i) 上一财年12月31日时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份总数的2%(以完全稀释为基础计算);(ii) 董事会确定的较低数量的A类普通股份。不过,所有这些数额都需遵循期权计划第10条规定的调整规则。这些股份的分派将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协议进行,并可能受到一些限制或条件约束。
截至2022年3月8日,共有153,146份期权被授予集团董事、员工、外部顾问及顾问人员。这些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3.4美元,该价格基于授予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内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平均收盘价确定。其中,74,881份期权的行权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期日为2033年12月31日;74,906份期权的行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期日为2034年12月31日;1,866份期权的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8日,到期日为2033年6月7日;还有1,493份期权的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14日,到期日为2033年7月13日。
2023年3月31日,该集团签署了交换协议,取消了177,667份现有股份期权,这些期权属于相关方的持有者。同时,该集团还取消了共计310万美元的延期现金奖金义务。作为替代方案,该集团授予了403,820份新股份期权,这些新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68美元,行权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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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基于分享的报酬机制(续)
这些股票在授予日期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所有期权在2023年10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2033年9月30日。2023年3月31日,集团与相关的期权持有者签订了补充协议,以提供额外的现金补偿来支付新期权的行权价格。同日,集团还取消了70,428份由非相关方持有的既已生效也未生效的股票期权,并通过发行70,430股既已生效的A类普通股份,来抵消集团需支付的160万美元的延期现金奖金义务。对于相关方和非相关方的期权持有者来说,这一调整实际上是一种基于股票的薪酬变更,因此需要重新评估现有期权在调整时的价值。此次调整所导致的额外成本为70万美元。
以下是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期权活动的汇总情况,期间发生了以下变化:
| 数量 |
加权 |
剩余部分 |
汇总值 |
||||||
| 到期日:2025年1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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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期日: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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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行使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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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占有状态,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尚未解决的问题,2024年1月1日 |
|
|
|
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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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了锻炼 |
(427,060) |
) |
|
|
|
||||
| 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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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行使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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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逾期未付款项,2023年1月1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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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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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 |
|
|
|
|
|||||
| 进行了锻炼 |
(79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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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版 |
(248,095) |
) |
|
|
|||||
| 逾期未付款项,2023年12月31日 |
|
|
|
9.28 |
|||||
| 可行使日期:2023年12月31日 |
|
|
|
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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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
(1) 所有时期的每股金额以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数量已重新计算,以反映APTORUM GROUP LIMITED于2023年1月23日实施的1比10反向股票分割措施。
每项股票期权奖励的公允价值是在授予当日,根据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的。具体假设如下:
安置代理承诺
关于2025年10月的融资活动(详见附注16),公司向指定人员发行了60,180份A类普通股的权证,行权价格为每股2.50美元。这些权证在2025年10月10日发行后即可立即行使,有效期至注册报表生效之日起24个月后或2030年10月10日之间。根据ASC 718的规定,这些权证被视为以服务换取的股份报酬。这些权证的授予日公允价值为23,606美元,这一金额被计入2025年10月融资活动的发行成本中(详见附注16)。由于权证中包含某些有条件赎回条款,因此这些权证被归类为临时权益。在发行日时,这些权证的合同赎回金额为47,000美元,该金额从资本公积重新分类为临时权益。由于这种有条件事件不太可能发生,因此无需对临时权益金额进行后续重估。有关权证的更多信息,请参见附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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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非控制性利益
2023年2月1日,Aptorum Medical Limited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向Clark Cheng派发了122股股票,使得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从91%降至90%。因此,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表中,有67,766美元的亏损被重新分类为集团中的非控制性权益部分。
在2024年11月,该集团收购了Scipio公司1万股A类普通股和5,850,000股B类普通股,从而控制了该实体。由于此次收购,Scipio公司不再被归类为“非上市企业”,而是成为该集团的子公司。
19. 每股净亏损
下表展示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后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年度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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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子: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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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普托姆集团有限公司的净亏损 |
$ |
(1,363,270) |
) |
$ |
(4,267,806) |
) |
(2,824,647) |
) |
|||
| 分母: |
|
|
|
|
|
||||||
| 基本股数与稀释后加权平均流通股数 |
|
7,351,784 |
|
|
5,453,103 |
|
4,521,133 |
|
|||
|
|
|
|
|
|
|||||||
| 归属于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的每股净亏损(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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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股基本稀释损失 |
$ |
(0.19) |
) |
$ |
(0.78) |
) |
(0.62) |
) |
|||
每股基本亏损是指通过将普通股东所承担的净损失除以该期间内流通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量来计算的。而每股稀释亏损则反映了如果行使或转换那些具有稀释效应的证券或其他可发行普通股的合约,可能会导致的股份稀释风险。在亏损期间,那些具有稀释效应的证券不会被计入每股稀释亏损的计算中,因为它们的效果实际上会加剧股份稀释的程度。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由于这些证券具有稀释效应,因此被排除在每股稀释亏损计算之外的股票期权、权证和可转换票据的数量分别达到了3,452,457份、1,392,277份和1,293,723份。
20. 担保/保证
关于2025年10月的融资计划(参见注释16),该公司发行了投资者权证,允许购买2,000,000股A类普通股;同时,还发行了配售代理人权证,允许购买60,180股A类普通股。
投资者权证可以在登记声明生效后的24个月内立即被行使,其行使价格为每股2.00美元。由于某些结算条款的限制,这些权证被归类为负债,不符合ASC 815中的权益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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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担保(续)
投资者权证의 공정 가격은 다음과 같은 입력 데이터를 사용하는 이진 옵션 가격 책정 모델을 통해 결정되었습니다。
| 截至目前 |
截至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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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价格 |
$ |
|
|
$ |
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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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价格 |
$ |
|
|
$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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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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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
|
|
1.9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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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风险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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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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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波动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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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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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息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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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释因子 |
|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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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公允价值 |
$ |
|
|
$ |
0.1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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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的波动性是根据类似公开上市公司的历史波动性来预测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因投资者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获得了69万美元的收益。这一收益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证负债公允价值变动”项目中。
这些安置代理证书在发放后立即可以行使,有效期为:要么从注册报表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要么直到2030年10月10日为止。
该认股权证的授予日公允价值为23,606美元,这一数值是通过使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出的。相关输入参数包括:股票价格1.59美元,行权价格2.50美元,预期期限2.5年,无风险利率3.48%,以及基于可比上市公司的预期波动率58.8%。该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被计入了2025年10月发行的项目的发行成本中(详见附注16)。有关认股权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附注20。
根据ASC 480-10-S99-3A的规定,这些认股权证被归类为临时权益。因为认股权证中包含了一些可撤销的条款,所以认股权证在发行时的合同赎回金额为47,000美元。该数值是根据以下合同条款计算得出的:股票价格为1.59美元,行使价格为2.50美元,预期波动性为100%,无风险利率为3.48%,剩余期限为2.5年。在发行当天,这一金额从“额外投入资本”类别重新分类为“临时权益”。由于这种可能性事件并不可能发生,因此无需对临时权益金额进行后续重新评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共有2,060,180份权证尚未行使,这些权证可用于购买A类普通股票。这些权证的加权平均行权价格为2.01美元,平均剩余合约期限约为1.9年。
21. 承诺与应急条款
意外支付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任何不可撤销的采购承诺。
根据该集团的各份许可协议,该集团有义务在满足某些条件或达到特定里程碑时,支付相应的应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里程碑付款、特许权使用费以及研发资金等。
F-32
阿波图姆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以美元计)
21. 承诺与应急条款(续)
当特定条件得到满足时,就会需要支付里程碑付款。这些条件包括:新药申请获得批准、产品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与审批、产品首次上市销售,以及其他相关成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根据所有已生效的许可协议,在各项条件与里程碑达成后需支付的里程碑付款总额如下:
| 金额 |
|||
| 药物分子:在特定的条件和阶段中发挥作用 |
|
||
| 从进入第一阶段到首次商品销售之前 |
|
|
|
| 首次商业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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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年的净销售额超过某个特定阈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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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小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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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5年、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之前,该集团分别根据许可协议支付了零美元、61,123美元和50,000美元的里程碑付款。而在上述同一日期之前,该集团并未支付任何版税或研发资金。
法律诉讼
该集团是2024年9月3日由Karen Cheung(以下简称“原告”)在纽约州最高法院提起的诉讼的当事人。该诉讼的案号为654541/2024,涉及以下指控:(i)违反《反勒索及腐败组织法》第18章第1961条(c)款的行为;(ii)共谋违反《反勒索及腐败组织法》第18章第1961条(d)款的行为;(iii)欺诈行为;(iv)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v)过失虚假陈述行为;(vi)不公正获利行为;(vii)违反1933年《证券法》第15章第77a条及相关条款的规定。2024年12月27日,该集团向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提交了移案申请,将本案移交给联邦法院审理。2024年12月30日,该集团要求将起诉状送达给该集团。原告于2025年2月24日提交并送达了起诉状,指控涉及:(i)违反《反勒索及腐败组织法》第18章第1962条(c)款的行为;(ii)共谋违反《反勒索及腐败组织法》第18章第1962条(d)款的行为;(iii)欺诈行为;(iv)协助或教唆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v)不公正获利行为;(vi)民事共谋行为。经过审核后,原告获准修改其起诉状,并于2025年9月2日提交了第一次修改后的起诉状。双方就该集团的驳回申请达成了初步安排,该集团于2025年7月18日提交了驳回申请的答辩状。原告于2025年9月5日提交了反对驳回申请的诉状,而该公司支持驳回申请的答辩状则应在2025年10月6日前提交。该集团仍然认为原告的指控缺乏依据。因此,该集团将继续积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还无法估算辩护此案所需的成本和费用。
不时地,该集团可能会面临一些由日常业务活动引发的法律诉讼、索赔和争议。虽然这些法律程序的结果难以预测,但该集团认为,总体而言,这些事件不会对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流动性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22. 后续事件
该集团会评估所有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发生的事件和交易。如果此后没有新的事件需要被记录在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那么这些事件和交易就不会被计入财务报表中。
F-33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1月30日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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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审计) |
(经过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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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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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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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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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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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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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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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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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与设备,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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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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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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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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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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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与股东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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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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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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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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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责任,当前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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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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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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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可转换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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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责任,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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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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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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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与意外情况(注释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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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亏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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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授权发行数量10,000,000股;目前没有已发行或未上市的股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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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累计授权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5月31日,分别已发行和在册的股份数量分别为4,440,891股和4,440,891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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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的实收资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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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亏损 |
|
(6,232,526) |
) |
|
(5,822,571) |
) |
||
| 股东权益总亏损 |
|
(1,486,222) |
) |
|
(1,088,961) |
) |
||
| 总负债与股东权益之差额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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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34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的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
| 截至六个月末的情况 |
||||||||
| 2025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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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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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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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款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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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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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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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成本和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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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收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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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与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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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与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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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运营成本和费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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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营业损失 |
|
(935,982) |
) |
|
(232,79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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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其他收入/支出 |
|
|
|
|
||||
| 其他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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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支出 |
|
(57,157) |
) |
|
(38,839) |
) |
||
| 其他收入/支出总计 |
|
|
|
|
(38,839) |
) |
||
|
|
|
|
|
|||||
| 所得税前的净亏损 |
|
(584,501) |
) |
|
(271,631) |
) |
||
| 所得税(福利相关费用) |
|
(174,546) |
) |
|
|
|
||
| 净亏损 |
$ |
(409,955) |
) |
$ |
(282,532) |
) |
||
|
|
|
|
|
|||||
| 每股基本稀释净亏损 |
$ |
(0.09) |
) |
$ |
(0.06) |
) |
||
|
|
|
|
|
|||||
| 加权平均的流通普通股数量 |
|
|
|
|
||||
| 基础股与稀释股 |
|
4,440,891 |
|
|
4,440,8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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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35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的持股人亏损变动报表
(未经审计)
| 普通股 |
附加内容/信息 |
累计值 |
总计 |
|||||||||||||
| 股票 |
金额 |
|||||||||||||||
| 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5,079,336) |
) |
$ |
(404,730) |
) |
|||||
| 股票补偿费用 |
|
|
|
|
|
|
|
|
||||||||
| 应付给创始人的票据折扣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282,532) |
) |
|
(282,532) |
) |
|||||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余额 |
|
$ |
|
$ |
|
$ |
(5,361,868) |
) |
$ |
(641,874) |
) |
|||||
| 普通股 |
附加内容/信息 |
累计值 |
总计 |
|||||||||||||
| 股票 |
金额 |
|||||||||||||||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5,822,571) |
) |
$ |
(1,088,961) |
) |
|||||
| 应付给创始人的票据折扣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409,955) |
) |
|
(409,955) |
) |
|||||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余额 |
|
$ |
|
$ |
|
$ |
(6,232,526) |
) |
$ |
(1,486,222) |
) |
|||||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36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的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 截至六个月末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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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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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
|
|
||||
| 净亏损 |
$ |
(409,955) |
) |
$ |
(282,532) |
) |
||
| 将营业活动产生的净亏损与现金使用净额进行核对: |
|
|
|
|
||||
| 折旧费用 |
|
|
|
|
|
|
||
| 股票补偿制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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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现金租赁费用 |
|
|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
(22,315) |
) |
|
(18,204) |
) |
||
| 票据贴现的摊销过程 |
|
|
|
|
|
|
||
| 由于运营资产与负债的变化而导致的现金增加(减少)情况 |
|
|
|
|
||||
| 应收账款 |
|
(131,091) |
) |
|
|
|
||
| 预付费用 |
|
|
|
|
(36,514) |
) |
||
|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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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利息 |
|
|
|
|
|
|
||
| 递延收入 |
|
(43,982) |
) |
|
|
|||
| 应付所得税 |
|
(176,002) |
) |
|
|
|
||
| 用于运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 |
|
(215,008) |
) |
|
(145,861)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
|
|
||||
| 固定资产的采购 |
|
(6,938) |
) |
|
|
|||
| 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出额 |
|
(6,938) |
) |
|
|
|||
|
|
|
|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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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付票据的收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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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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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的净增加/减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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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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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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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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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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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给创始人的票据的折扣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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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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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现金流信息的补充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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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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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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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现金缴纳税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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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37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备注1——组织与主要活动
DiamiR生物科学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开发非侵入性检测方法的分子诊断企业,旨在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以及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以及癌症。该公司所拥有的专有技术基于对血浆中富含特定器官的微小RNA进行定量分析。公司的短期目标包括根据已确定的miRNA特征,开发符合CLIA标准的实验室自测工具。这些测试将被用于筛查、患者分组以及疾病监测和治疗效果评估。公司的专利组合包括在美国申请的专利,这些专利的授权期限为2014年至2024年,到期时间则为2030年至2038年之间;此外,公司还拥有一些国外专利,这些专利属于七个不同的专利家族。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其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进行运营。DiamiR, LLC是一家于2009年在特拉华州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该公司与DiamiR, LLC签署了股份交换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司以一系列由同一集团控制的实体形式,收购了DiamiR, LLC全部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份。
2025年7月,该公司与凯曼群岛的上市公司Aptorum集团达成了一项最终的合并协议。根据这项合并协议,如果合并成功,该公司的股东将以股份交换的方式获得被收购公司普通股的股份。不过,该合并的会计处理尚未完成。根据合并协议,该公司现有的可转换债券预计将转换为普通股。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两家公司还签订了一份管理服务协议和一份许可协议,这些协议的期限定为合并完成之日或2025年12月31日中的较早日期。根据这份许可协议,该公司将提供某些开发服务。此外,这些管理服务和许可协议的有效期限也被延长至合并完成之日或2026年3月31日。
备注2——呈现方式
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的,适用于中期财务信息以及《S-X条例》第10条的规定。因此,这些报表并未包含美国会计准则所要求的所有信息和附注内容。读者应将这些报表与年度财务报表一起进行阅读。
该公司目前专注于一个业务领域,即开发并推广用于早期检测与监测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手段。该公司并未按市场进行划分,而是由同一个管理团队来共同管理和运营。整个企业的管理工作由首席执行官负责,他全面管理着整个业务板块。目前,该公司并没有独立的业务线或独立的企业实体。
持续经营
该公司的运营历史较短,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分别出现了743,235美元和614,405美元的净亏损;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则出现了409,955美元的净亏损。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该公司用于运营活动的资金为313,440美元,而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则使用了215,008美元。
自公司成立以来,其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创始人的资本投入和贷款,以及来自美国财政部和国家卫生研究院的资助。不过,管理层认为这些资金不足以支持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运营需求。预计仅靠现有的营运资金,可能无法支撑公司在产品开发和商业化方面的努力。因此,公司需要筹集更多资金来支持运营,并继续开展与产品开发及商业化相关的活动。管理层可以考虑通过公开或私人融资方式来筹集额外资金,或者获得更多的政府资助。
F-38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备注2——表述方式(续)
管理层无法确定是否能够以合理的条件获得额外的资金,甚至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资金。如果公司通过发行股权证券来筹集额外资金,那么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股份稀释问题。如果可以选择债务融资,那么这种融资方式可能会附带一些限制性条款,从而影响到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如果公司在需要时无法以合理的条件获得额外资金,那么公司可能不得不:(i) 显著延迟、缩减或停止一个或多个产品候选项目的开发和商业化进程;(ii) 在比理想情况下更早的阶段寻求合作伙伴,并且所达成的合作条件可能不如其他选择更有利;(iii) 放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那些公司原本希望开发或商业化的技术、产品候选项目或产品的权利。
这些状况使得人们对公司能否在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存在很大的疑问。编制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时,我们假设公司将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存在,这一假设前提是公司的资产能够正常变现,负债也能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得到偿还。如果公司无法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存在,那么合并财务报表中就不会包含任何必要的调整项。
注释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估算方法的运用
根据GAAP标准编制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需要做出一些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项金额,以及附注中披露的信息。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而这种差异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可能是显著的。
合并原则
上述合并财务报表涵盖了DiamiR Biosciences Corp.及其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的财务状况。两家公司之间不存在重要的相互交易关系。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该公司认为,所有到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高流动性债务工具都属于现金等价物。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2025年5月31日,该公司没有任何现金等价物。
相关方
如果某方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该公司,或者受该公司控制,或者与该公司处于共同控制状态,那么该方就属于相关方。相关方还包括公司的主要所有者、管理层人员、主要所有者和管理层的直系亲属,以及任何其他可能与公司进行交易的一方。当一方能够控制或显著影响另一方的管理或运营政策时,该方就属于相关方,此时进行交易的一方可能无法完全实现自己的利益。公司会披露所有与相关方之间的交易情况。所有交易的记录均基于所交换的商品或服务的公平价值。详见附注8“可转换票据应付款”。
研究与开发费用
该公司对研究和开发成本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费用分摊。研究和开发费用包括在进行研究和开发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成本,其中包括临床研究费用、委托服务费用以及其他外部费用。对于未来可能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预付款,不会获得退款。
F-39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备注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会计准则编码体系中的第730篇“研究与开发”专题规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成本应在实际进行相关活动时或收到相关产品时予以确认,而非在支付款项时确认。
设备/工具
设备的成本按实际支出计入账目,并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以直线方式进行折旧处理。维修和保养的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大型设备的更换和改进项目则被资本化。当资产被报废或处置时,其成本和累计折旧将从账目中剔除,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则会在处置年度纳入当期损益。公司会定期审查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否下降,特别是当某些事件或情况的变化表明这些资产的记录价值可能无法恢复时。
所得税核算
该公司对递延税项负债和资产进行确认,这些负债和资产源于那些已纳入财务报表或税务申报表中的未来税务状况。递延税项负债和资产的确定基于财务报表口径与税务口径之间差异的计算,所使用的税率为当年生效的税率。公司根据各税务管辖区的预期盈利能力来估算税务资产及税收抵免所带来的收益潜力。当认为递延税项资产在未来期间可能无法实现其收益时,就会对相关税务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对于经营亏损抵免的税务利益,公司会持续进行评估,包括审查历史业绩及未来预测业绩、符合条件的抵免期限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果认为税务资产很可能会被使用,那么相关的减值准备就会相应减少。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ASC 820 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要求所有企业必须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包括那些可以估算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该工具可以在自愿双方之间进行交易时的价格。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2025年5月31日,现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以及应付给创始人的可转换票据的账面价值接近于其公允价值,因为这些金融工具的性质属于短期性投资。详见附注8“应付可转换票据”。
该公司采用最高层次的输入数据来确定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该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包含六个不同的输入等级,这些等级可用于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
| 一级: |
这些输入反映了活跃市场中的未调整报价价格,这些市场能够获取与同类资产或负债相关的详细信息; |
|||
| 二级: |
输入信息包括类似资产和负债在活跃市场或非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那些可以直接或间接获取到的、与该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信息; |
|||
| 三级: |
那些缺乏市场活跃度、甚至几乎没有市场交易的输入值。 |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进行了一些公允价值估算工作,但这些估算并非经常性项目,主要涉及股票价值、预期波动性、薪酬支出以及利息支出等要素。这些估算基于管理层对类似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因此属于不可观测的第三级输入数据。
F-40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备注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信用风险集中度
现金、现金等价物以及应收账款可能会让公司面临信用风险集中的问题。公司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都存放在美国FDIC承保的金融机构中,这些存款金额有时超过FDIC的承保限额,每个账户的存款上限为250,000美元。
无形资产
该公司对无形资产的投资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记录。那些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则按照其成本进行记录,并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以直线法进行摊销。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需要进行摊销。
长期资产的减值
公司会对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资产组进行减值评估,当某些事件或情况的变化表明这些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恢复时,就会进行减值处理。长期资产包括不动产、设备、使用权资产以及其他无形资产。可能引发减值评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i)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化;(ii)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iii)商业环境或法律/监管因素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iv)预计该资产在预期使用寿命内极有可能被出售或处置。如果某项资产的使用所带来的未来无折现现金流(扣除利息费用后)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就会对其进行减值处理,将相关资产的价值降至其估计的公允价值。在2025年11月30日截止的六个月期间,以及2024年11月30日截止的六个月期间,公司没有记录任何减值损失。
专利费用
该公司没有任何经验或历史数据能够支持这项专利申请在将来可能带来的经济收益。因此,与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就作为支出处理。如果未来公司因维护该专利而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费用,这些费用只有在成为获取该专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必要成本时,才会被资本化。而如果申请失败,相关费用则仍作为支出处理。
收入
拨款收入——政府援助
该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非客户的捐赠。公司遵循ASC第958条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相关规定,将收到的捐赠确认为费用,并在相应费用发生时予以确认。在2025年5月31日及2024年5月31日之前,所有捐赠收入均来自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使用完所有来自这些捐赠的资金。
在这些NIH资助项目的支持下,该公司每月都能获得资金补偿,用于支付特定研究与开发活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成本。这些费用包括人员开支、实验室服务及相关服务的费用等。
该公司负责开展研究与开发工作,但无需达成任何具体的成果。因此,这些资助项目并未包含常规的回报条款。不过,该公司的业绩、成本以及合规情况都会受到定期审查和监督,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该公司可能需要返还已获得的资金。截至2025年11月30日,那些在2024年5月31日之后结束的资助项目仍处于审查阶段。
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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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备注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客户收入
根据FASB第606号准则“与客户合同相关的收入”,公司会在客户获得承诺的商品或服务时确认相关收入。具体而言,公司会在客户实际取得这些商品或服务的那一刻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反映预期能够收到的对价。公司遵循ASC 606规定的五步模型来确认收入:首先,确定与客户的合同关系;其次,明确合同中的履行义务;然后,确定交易价格;接着,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各个履行义务;最后,在公司履行完相关义务时确认收入。当存在有效的合同且收款可能性较高时,公司才会应用ASC 606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相关业务。
该公司的递延收入指的是那些已开具发票但尚未实际收到的款项,这些款项与公司的实验室检测服务相关的费用有关。预计这些递延收入将在一年内确认为收入,因为样本的检测工作将按照客户的规格要求进行。不存在需要以其他对价来交换的情况。客户的获取成本并不显著。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2025年5月31日,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关的合同资产及递延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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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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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 |
无广告宣传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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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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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账单收入而产生的净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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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确认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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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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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账单收入而产生的净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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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确认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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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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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该公司其他收入主要来自与Aptorum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所产生的费用。2025年7月,该公司与Aptorum达成了合并协议。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一项管理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在合并完成之前或2025年12月31日之前,将提供某些开发和管理服务。根据协议,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定期不变的员工相关服务,公司按每月固定的金额确认这些服务的收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有88,700美元的管理服务收入暂存在应收账款中。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
该公司会对股票期权、股票权证及其他相关合约进行评估,以确定这些合约或其中的成分部分是否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根据ASC主题815-40《衍生工具与对冲:实体自身权益中的合约》以及ASC主题470《债务》,这类合约需被单独计入会计记录中。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能导致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被归类为衍生工具,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市价变动进行记录,同时作为负债予以确认。那些最初被归类为权益的金融工具,如果根据ASC主题815-40的规定需要重新分类为负债,则会在重新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基础上被重新归类为负债账户。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2025年5月31日,该公司没有任何符合衍生工具会计标准的金融工具。
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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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备注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基于股票的薪酬制度
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来核算与员工及非员工相关的股票奖励安排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所有基于股票的支付方式,包括股票期权,公司都需要进行相关的费用确认。采用公允价值法时,公司需要使用期权定价模型来估算授予股票奖励时的公允价值。对于那些在规定的服务期间(通常是行权期)内按直线方式摊销成本的期权,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来进行估值。对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期权失效情况,公司也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租赁协议
该公司根据ASC 842《租赁》准则来核算其经营租赁相关项目。因此,公司在合同开始时就会判断该合同是否属于租赁关系,或者是否包含租赁要素。使用权资产代表了公司在租赁期间使用相关资产的权益,而租赁负债则代表了公司因租赁而产生的支付义务。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是在租赁开始之时进行确认的,其金额基于租赁期间未付租金的估计现值来确定。公司采用在租赁开始时可获得的利率作为计算未付租金现值的依据。
应付可转换债券
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债务发行成本及折扣(溢价)会被记为直接减项(增加),同时这些费用会通过有效利息法在债务期限内进行摊销,从而作为利息支出的减项(减少)。
细分市场信息
FASB的ASC 280《分部报告》规定了关于经营部门的信息报告标准。所谓经营部门,指的是企业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这些部分拥有独立的财务信息,并且由负责日常运营决策的人员定期对其进行评估,以决定如何分配资源以及评估业绩。该公司自身的研发活动以及其他企业的研发活动大多集中在同一地点进行,这些活动的资源来自内部研发活动及收入产生服务,而这些服务的使用范围至今仍有限。因此,该公司的运营决策者——执行主席,以现金流和EBITDA指标为基础,来管理和分配资源、评估业绩。此外,执行主席还会在合并层面对各项职能费用(如人员成本、研发成本、一般管理费用等)进行核算,以有效管理公司的运营。合并净利润中还包括折旧摊销、股权激励费用、利息支出以及所得税准备金等项目。
近期发布的会计公告
2024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会计标准更新公告第2024-03号:损益表——综合收益的披露——费用明细披露(主题220):损益表中费用的明细披露》。该公告要求对合并营业报表中列出的某些费用进行更详细的披露,同时还需要提供关于销售费用的更多信息。该公告自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起开始实施,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间则可以追溯应用该公告。尚未发布年度财务报表的企业也可以提前采用该公告。目前,该公司正在评估《会计标准更新公告第2024-03号》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影响。
公司认为,目前没有其他近期发布的会计报告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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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4——可收账账户
应收账款包括以下内容:
| 11月30日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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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客户的合同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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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torum带来的管理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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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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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5——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11月30日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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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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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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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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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6——无形资产
在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财务年度中,该公司从一家分子诊断测试供应商处购入了实验室资产及运营权,其中包括该实验室的CLIA认证以及相关的州级运营许可证。公司将购价中的197,761美元用于支付这些认证和许可证的费用,这些资产被认定为不可摊销的无形资产。
备注7——应付账户与应计费用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 11月30日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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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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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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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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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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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8——可兑换票据的支付事项
应付可转换票据包括以下内容:
| 11月30日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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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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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首席科学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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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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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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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该公司对尚未偿还的可转换票据(“创始人票据”)进行了修改,将受益人人数从一人增加至两人,以反映该期间额外的15万美元借款。其他相关条款保持不变。该票据的利率为每年4%。公司估计,创始人票据的名义利率低于从第三方获得的利率,因此对于额外的借款,公司记录了12,694美元的折价,其实际利率约为9.5%,这一金额作为已支付的款项计入财务报表中。
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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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8——可转换票据的应付金额(续)
该公司在其创始人的票据上记录了一些折扣优惠,这些优惠的实际利率估计在9.5%到10%之间,这些折扣被计入了注册资本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2025年5月31日,尚未摊销的折扣分别列为从票据面值中扣除的款项,金额分别为77,475美元和96,332美元。
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该公司向一位投资者发行了可转换票据(“投资者票据”)。该投资者在该期间借款金额为10万美元。在2026年12月31日到期之前,无需支付该票据的本金或利息。该票据的利率为每年10%,并且在与Aptorum合并完成后,或以公司下次股权融资时向第三方投资者出售股权证券的价格进行转换。无论以何种方式转换,所有未支付的本金以及应计利息都将按下次股权融资中向第三方出售证券时的最低单价兑换成公司的证券。
关于公司所有的可转换票据,在2026年12月31日到期之前,无需支付任何本金或利息。这些票据可以在公司下次进行股权融资时转换为公司股票。在通过股权融资进行转换的情况下,所有未支付的本金以及应计利息将按下次股权融资中向第三方投资者出售股票时的最低单价兑换成公司股票。
此外,如果发生清算事件,持有者可以选择随时要求支付这些款项。清算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i) 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的出售、租赁、转让或其他处置行为,或者授予对公司知识产权中某些部分的独家使用权;
(ii) 该公司与另一实体合并或整合的完成过程(但以下情形除外:在合并或整合过程中,该公司在此之前的股东仍然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或合并后新成立的公司的至少50%的表决权);
(iii) 将公司的证券以合并、整合或其他方式一次性或分多次转让给某个个人或相关团体(该个人或团体不得是该公司证券的承销商)。在转让完成后,该个人或相关团体必须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0%或更多已发行表决权股票(或存续或收购后的实体)。
(iv) 本公司或其任一子公司进行证券的首次公开募股;或者
(v) 公司的清算、解散或终止运营。
利息支出
在截至11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利息支出包括以下内容:
| 2025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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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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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扣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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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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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注释9——承诺与应急措施
法律
该公司并未涉及任何与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事务。虽然无法对未来的法律风险进行估计,但管理层认为,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个别监管和法律问题,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咨询费
在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三个月内,该公司与H.C. Wainwright & Co., LLC签订了财务咨询协议。Wainwright将被聘为公司的独家财务顾问,负责与Aptorum的合并事宜。作为对服务的补偿,在合并完成后,Wainwright将获得普通股购买权证,这些权证允许其购买合并后公司的普通股股票,但数量不得超过500,000股。这些权证的行使价格为每股0.01美元,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公司在合并协议签署后并在合并完成前90天内,成功完成一项或多项融资活动,且融资金额至少为4,000,000美元,那么Wainwright将获得250,000美元的现金报酬,这笔款项将以权证的形式支付,权证的数量相当于250,000股普通股。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兼联合创始人目前担任Wainwright公司的管理总监职务。
备注10——股东权益
基于股票的薪酬制度
该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根据该计划,董事会可以规定条款,向员工授予股票作为奖励。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计划下的奖励通常包括股票期权,其行使价格等于公司普通股的估计市场价值;这些期权的归属时间通常为18个月至3年,且无需考虑市场表现条件;此外,还有具有绩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单位。截至2025年5月31日,2024年股票期权计划下仍有60万股股票可供未来授予。
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与股票奖励相关的费用为零。而在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与股票奖励相关的费用为20,418美元,该金额被计入了研发费用中。截至2025年11月30日,那些预计会兑现的期权所对应的未确认股票奖励费用为零。
截至2025年11月30日,那些被认为无法兑现的期权所对应的未确认的股票奖励费用总计为1,093,712美元。同样,截至2025年11月30日,那些也认为无法兑现的限制性股票单位所对应的授予日公允价值与未确认奖励费用之和约为652,080美元。
创始人贡献
在2025年11月30日和2024年6个月内,该公司的创始人以低于市场水平的利率提供了贷款,这些贷款为该公司带来了收益。在2025年11月30日和2024年6月期间,公司分别记录了12,694美元和24,970美元的贷款折扣,这些金额被计入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中。
授权书/命令
在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持有该权证的人士同意以每股5.87美元的价格,用29,336份权证换取29,336股普通股。这一交易适用于公司在2025年1月1日之前进行证券公开募股的情景。根据权证的条款规定,该权证在2025年5月31日到期失效。
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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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说明
备注11——所得税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5月31日,该公司的递延税资产净额主要来源于研发支出和股票奖励。由于根据现有证据判断,这些递延税资产在未来期间不太可能实现收益,因此已对这些递延税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对于不确定的税务状况,需要依据每个报告期间存在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估。随着新的信息出现,对税务状况的判断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相关税务事项的确认、撤销或计量方式也会随之改变。例如,当与税务机关的纠纷得到解决,或者导致税务评估的时效限制到期时,就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当公司认为某个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很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可时,就会认定该税务状况所带来的税务收益。
在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所得税费用有所增加,这一增长源于某些资金支持的研发支出在当前税法解释下的扣除额有所提高,而这些扣除额超过了企业可使用的净运营资本。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由于之前对这类未确认税务优惠的准备金进行了冲销,因此所得税费用有所减少。2025年7月4日,美国通过了《H.R.1法案》,即《统一美好法案》。该法案取消了《国内税收法》第174条中关于要求将美国境内的研究和实验支出在五年内进行资本化处理并逐步摊销的规定,从而使得这些支出可以在发生期间全额作为扣除项处理。
备注12——每股亏损金额
以下常见的股票等价物因其在截至11月30日的六个月内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未被计入每股损失的计算中:
| 2025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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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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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性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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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书/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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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的可转换票据规定,还可以发行额外的股份,具体数量取决于未来的发展情况。
F-47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的报告
致股东们及董事会:
DiamiR生物科学公司
关于财务报表的意见陈述
我们已对DiamiR Biosciences Corp.在2025年5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核。此外,我们还审核了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相关合并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现金流量表。我们认为,这些财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准确反映了DiamiR Biosciences Corp.在2025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其在截至该日期的年度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这些报表均符合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解释性段落——企业可能面临经营困境
所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设该公司能够继续作为独立实体运营的基础上编制的。如附注2中详细描述的那样,该公司存在严重的营运资金短缺问题,还遭受了重大损失,因此需要筹集更多资金来履行其义务并维持运营。这些情况使得人们对该公司能否继续作为独立实体运营产生了重大疑虑。关于这些问题的管理计划也在附注2中有详细说明。合并财务报表中并未包含因这种不确定性而产生的任何调整内容。
观点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由公司的管理层负责编制。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结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律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相关规定,我们有义务在对待公司事务时保持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工作。这些标准要求我们规划并执行审计程序,以充分确保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行为所致。该公司并未要求我们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也并未被委托进行此类审计。作为审计的一部分,我们需要了解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但目的并非是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并不对此发表任何意见。
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评估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造成的。我们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应对这些风险。这些措施包括对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内容进行抽查审查。我们的审计还涉及对管理层所使用的会计原则以及他们做出的重要估计进行评估,同时也会对财务报表的整体呈现方式进行分析。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结果为我们形成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公司财务报表,已由Marcum LLP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7月16日发布了审计报告,不过关于“后续事件”这一项,其审计日期为2024年8月1日。除该项内容外,其他报表均得到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报告中还包含了一段说明性文字,涉及公司是否能够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来经营的问题。
/s/ CBIZ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CBIZ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自2023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该公司的审计师职务(该日期指的是2024年11月1日CBIZ CPAs P.C.收购了Marcum llp的鉴证业务之后)。
纽约,纽约州
2025年10月6日
F-48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事务所的报告
致股东们及董事会:
DiamiR生物科学公司
关于财务报表的意见陈述
我们已对DiamiR Biosciences Corp.在2024年5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核。此外,我们还审核了与该合并报表相关的年度运营情况报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报告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文件。我们认为,这些财务报表充分、准确地反映了DiamiR Biosciences Corp.在2024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该年度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所有这些内容均符合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解释性段落——企业可能面临经营困境
所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设该公司能够继续作为独立实体运营的基础上编制的。如附注2中详细描述的那样,该公司已经遭受了重大损失,需要筹集更多资金来履行其义务并维持运营。这些情况使得人们对该公司能否继续作为独立实体运营产生了重大疑虑。关于这些问题的管理计划也在附注2中有详细说明。合并财务报表并未包含因这种不确定性而可能需要进行的任何调整。
观点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由公司的管理层负责编制。我们的职责是根据我们的审计结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律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相关规定,我们有义务在对待公司事务时保持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工作。这些标准要求我们规划并实施审计程序,以确保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行为所致。该公司并未要求我们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也并未被委托执行此类审计任务。在我们的审计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但并不会为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而进行此类审计。因此,我们不会对此发表任何意见。
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评估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是由于错误或欺诈造成的。我们采取了相应的审计程序来应对这些风险。这些程序包括对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内容进行抽查审核。此外,我们的审计还涉及对所使用的会计原则以及管理层做出的重要估计进行评估,同时也会对财务报表的整体呈现方式进行分析。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结果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s/ 马克姆律师事务所
马克姆律师事务所
我们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担任该公司的审计师职务。
纽约,纽约州
2024年7月16日,除了注释15中提到的后续事件,其日期为2024年8月1日。
F-49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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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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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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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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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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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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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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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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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与设备,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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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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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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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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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与股东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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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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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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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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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责任,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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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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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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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给创始人的可转换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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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责任,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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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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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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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与意外情况(注释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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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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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授权发行数量10,000,000股;目前没有已发行或未上市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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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累计授权数量为100,000,000股;截至2025年5月和2024年5月31日,已发行和在册股份数量分别为4,440,891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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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的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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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亏损 |
|
(5,822,571) |
) |
|
(5,079,3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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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总亏损 |
|
(1,088,961) |
) |
|
(404,7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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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债与股东权益之差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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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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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50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的财务报表
| 截至年末的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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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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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款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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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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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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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成本和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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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与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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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与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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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运营成本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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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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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2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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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4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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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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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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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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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的净亏损 |
|
(725,296) |
) |
|
(500,0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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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 |
|
|
|
|
|
|
||
| 净亏损 |
$ |
(743,235) |
) |
$ |
(614,405) |
) |
||
|
|
|
|
|
|||||
| 每股基本稀释净亏损 |
$ |
(0.17) |
) |
$ |
(0.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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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加权平均的流通普通股数量 |
|
|
|
|
||||
| 基础股与稀释股 |
|
4,440,891 |
|
|
4,440,891 |
|
||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51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的持股人亏损变动报表
| 普通股 |
附加内容/信息 |
累计值 |
总计 |
|||||||||||||
| 股票 |
金额 |
|||||||||||||||
| 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4,464,931) |
) |
$ |
(20,234) |
) |
|||||
| 股票补偿费用 |
|
|
|
|
|
|
|
|
||||||||
| 应付给创始人的票据折扣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614,405) |
) |
|
(614,405) |
) |
|||||||
| 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5,079,336) |
) |
$ |
(404,730) |
) |
|||||
| 股票补偿费用 |
|
|
|
|
|
|
|
|
||||||||
| 应付给创始人的票据折扣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743,235) |
) |
|
(743,235) |
) |
|||||||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5,822,571) |
) |
$ |
(1,088,961) |
) |
|||||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52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的现金流量表
| 截至年末的年份 |
||||||||
| 2025年 |
2024年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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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净亏损 |
$ |
(743,235) |
) |
$ |
(614,405) |
) |
||
| 将营业活动产生的净亏损与现金使用净额进行核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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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旧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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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补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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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的发行成本已计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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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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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现金租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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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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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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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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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票据贴现的摊销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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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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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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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运营资产与负债的变化而导致的现金增加(减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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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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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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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9,28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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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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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36) |
) |
|
(89,334) |
) |
||
|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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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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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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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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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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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额 |
|
(313,440) |
) |
|
(308,914)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
|
|
||||
| 固定资产的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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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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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出额 |
|
|
|
(1,27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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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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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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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付给创始人的票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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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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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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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现金净减少额 |
|
(13,440) |
) |
|
(110,192 |
) |
||
|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
|
|
|
|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
|
|
$ |
|
|
||
|
|
|
|
|
|||||
|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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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付给创始人的票据的折扣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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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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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现金流信息的补充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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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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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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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现金缴纳税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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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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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
F-53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1——组织与主要活动
DiamiR生物科学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开发非侵入性检测方法的分子诊断企业,旨在早期检测和监测轻度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以及其他神经退行性疾病以及癌症。该公司所拥有的专有技术基于对血浆中富含特定器官的微小RNA进行定量分析。公司的短期目标包括根据已确定的miRNA特征,开发符合CLIA标准的实验室自测工具。这些测试将被用于筛查、患者分组以及疾病监测和治疗效果评估。公司的专利组合包括在美国申请的专利,这些专利的授权期限为2014年至2024年,到期时间则为2030年至2038年之间;此外,公司还拥有一些国外专利,这些专利属于七个不同的专利家族。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其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进行运营。DiamiR, LLC是一家于2009年在特拉华州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该公司与DiamiR, LLC签署了股份交换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公司以一系列由同一集团控制的实体形式,收购了DiamiR, LLC全部已发行和未发行的股份。
备注2——呈现方式
上述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的,其中包含了为公正反映该公司在各时期内的财务状况而需进行的所有调整。
该公司目前专注于一个业务领域,即开发并推广用于早期检测与监测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手段。该公司并未按市场进行划分,而是由同一个管理团队来共同管理和运营。整个企业的管理工作由首席执行官负责,他全面管理着整个业务板块。目前,该公司并没有独立的业务线或独立的企业实体。
持续经营
该公司的运营历史较短,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分别出现了743,235美元和614,405美元的净亏损。在2025年5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该公司来自运营活动的现金支出为313,440美元。
自公司成立以来,其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创始人的资本投入和贷款,以及来自美国财政部和国家卫生研究院的资助。不过,管理层认为这些资金不足以支持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运营需求。预计仅靠现有的营运资金,可能无法支撑公司在产品开发和商业化方面的努力。因此,公司需要筹集更多资金来支持运营,并继续开展与产品开发及商业化相关的活动。管理层可以考虑通过公开或私人融资方式来筹集额外资金,或者获得更多的政府资助。
管理层无法确定是否能够以合理的条件获得额外的资金,甚至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资金。如果公司通过发行股权证券来筹集额外资金,那么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股份稀释问题。如果可以选择债务融资,那么这种融资方式可能会附带一些限制性条款,从而影响到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如果公司在需要时无法以合理的条件获得额外资金,那么公司可能不得不:(i) 显著延迟、缩减或停止一个或多个产品候选项目的开发和商业化进程;(ii) 在比理想情况下更早的阶段寻求合作伙伴,并且所达成的合作条件可能不如其他选择更有利;(iii) 放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那些公司原本希望开发或商业化的技术、产品候选项目或产品的权利。
F-54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2——表述方式(续)
这些状况使得人们对公司能否在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存在很大的疑问。编制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时,我们假设公司将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存在,这一假设前提是公司的资产能够正常变现,负债也能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得到偿还。如果公司无法继续作为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存在,那么合并财务报表中就不会包含任何必要的调整项。
注释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估算方法的运用
根据GAAP标准编制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需要做出一些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项金额,以及附注中披露的信息。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而这种差异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可能是显著的。
合并原则
上述合并财务报表涵盖了DiamiR Biosciences Corp.及其全资子公司DiamiR, LLC的财务状况。两家公司之间不存在重要的相互交易关系。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该公司认为,所有到期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流动性较高的债务工具,均可视为现金等价物。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该公司没有任何现金等价物。
相关方
如果某方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该公司,或者受该公司控制,或者与该公司处于共同控制状态,那么该方便被视为该公司的关联方。关联方还包括公司的主要所有者、管理层人员、主要所有者和管理层的直系亲属,以及那些可能与公司进行交易的其他方。当一方能够控制或显著影响另一方的管理或运营政策时,这种关系就形成了,以至于其中一方可能无法完全实现自己的利益。公司会披露所有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情况。所有交易的记录均基于所交换的商品或服务的公平价值。详见附注8:“可转换票据——创始人”。
研究与开发费用
该公司对研究和开发成本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费用化处理。研究和开发费用包括在进行研究和开发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成本,其中包括临床研究成本、委托服务费用以及其他外部费用。对于未来研究和开发活动中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不可退还预付款,其费用应在相关活动完成或商品收到时予以确认,而不是在付款发生时确认。这一处理方式符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会计准则编码体系中的第730篇“研究与开发”准则的规定。
财产与设备
设备的成本按照实际支出计入账目,并会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以直线方式进行折旧处理。维修和保养的费用在发生时即计入当期损益;而大型设备的更换和改进项目则会被资本化。当资产被报废或处置时,其成本以及累计折旧金额将从账目中剔除。
F-55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将在资产处置的当年计入收入中。公司会考虑固定资产价值下降的可能性,当某些事件或情况的变化表明这些资产的记录价值可能无法恢复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所得税核算
该公司对递延税项负债和资产进行确认,这些负债和资产源于那些已纳入财务报表或税务申报表中的未来税务状况。递延税项负债和资产的确定基于财务报表口径与税务口径之间差异的计算,所使用的税率为当年生效的税率。公司根据各税务管辖区的预期盈利能力来估算税务资产及税收抵免所带来的收益潜力。当认为递延税项资产在未来期间可能无法实现其收益时,就会对相关税务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对于经营亏损抵免的税务利益,公司会持续进行评估,包括审查历史业绩及未来预测业绩、符合条件的抵免期限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果认为税务资产很可能会被使用,那么相关的减值准备就会相应减少。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ASC 820 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要求所有企业必须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包括那些可以估算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该工具在自愿交易的条件下可以被交换时的金额。截至2025年5月和2024年5月,现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以及应付给创始人的可转换票据的账面价值接近于其公允价值,因为这些金融工具的性质属于短期性投资。详见附注8:“应付给创始人的可转换票据”。
该公司采用估值层次结构中最高级别的输入数据来确定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该估值层次结构包含三个级别的输入数据,可用于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
| 一级: |
这些输入反映了活跃市场中的未调整报价价格,这些市场能够获取与同类资产或负债相关的详细信息; |
|||
| 二级: |
输入信息包括类似资产和负债在活跃市场或非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那些可以直接或间接获取到的、与该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信息; |
|||
| 三级: |
那些缺乏市场活跃度、甚至几乎没有市场交易的输入值。 |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进行了一些公允价值评估工作,但这些评估并非定期进行的,主要与股票价值、预期波动性、薪酬支出以及利息支出等相关。这些评估涉及管理层对类似公司信息的分析,因此属于不可直接获取的三级输入数据。
信用风险集中度
现金、现金等价物以及应收账款可能会让公司面临信用风险集中的问题。公司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都存放在美国FDIC承保的金融机构中,这些存款金额有时超过FDIC的承保限额,每个账户的存款上限为250,000美元。
无形资产
该公司对无形资产的投资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记录。那些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则按照其成本进行记录,并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以直线法进行摊销。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需要进行摊销。
F-56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长期资产的减值
公司会对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资产组进行减值评估,当某些事件或情况的变化表明这些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恢复时,就会进行减值处理。长期资产包括不动产、设备、使用权资产以及其他无形资产。可能引发减值评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i)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化;(ii)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iii)商业环境或法律/监管因素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iv)预计该资产在预期使用寿命内极有可能被出售或处置。如果某项资产的使用所产生的未来无折现现金流(不包括利息费用)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就会对其进行减值处理,将相关资产的价值降至其估计公允价值。在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之前,公司并未记录任何减值损失。
专利费用
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经验或历史数据来支持这项专利申请在将来可能带来的经济收益。因此,与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被作为一般行政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如果未来公司因维护该专利而需要支付任何法律费用,这些费用只有在成为获取该专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必要成本时,才会被计入资本账户。而那些与申请失败相关的费用则会被继续作为费用处理。
收入
拨款收入
该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非客户的捐赠。公司遵循ASC第958条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相关规定,将收到的捐赠确认为费用,并在相应费用发生时予以确认。在2025年5月31日及2024年5月31日之前,所有捐赠收入均来自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使用完所有来自这些捐赠的资金。
在这些NIH资助项目的支持下,该公司每月都能获得资金补偿,用于支付特定研究与开发活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成本。这些费用包括人员开支、实验室服务及相关服务的费用等。
该公司负责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但无需实现任何具体的成果。因此,这些资助项目并不包含常规的回报条款。不过,该公司的业绩、成本以及合规情况都会受到定期审查和监督,如果公司未能满足相关要求,就有可能需要返还已获得的资金。截至2025年5月31日,那些在2024年5月31日之后结束的资助项目仍受审查范围之内的。
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该公司分别拥有0美元和89,281美元的未记账收入,这些收入与各种拨款相关,属于已发生的拨款成本,这些成本将在未来的期间得到报销。
客户收入
该公司根据FASB第606号准则“与客户合同相关的收入”来确认收入。根据该准则,当客户获得所承诺的商品或服务时,即可确认收入;确认的收入金额应等于预期可以收到的对应价款。该公司遵循第606号准则规定的五步模型来确认收入:(i)确定与客户的合同关系;(ii)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iii)确定交易价格;(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各履约义务;(v)在公司履行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只要存在有效的合同且收款可能性较高,该公司就会适用第606号准则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相关收入确认问题。
F-57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该公司的递延收入指的是那些已开具发票但尚未实际收到的款项,这些款项与公司的实验室检测服务相关的费用有关。预计这些递延收入将在一年内确认为收入,因为样本的检测工作将按照客户的规格要求进行。不存在需要以其他对价来交换的情况。客户的获取成本并不显著。
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关的资产及递延收入情况如下:
| 合同资产 |
合同责任 |
|||||||||||
| 合同 |
无广告宣传 |
总计 |
延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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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31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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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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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账单收入而产生的净变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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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确认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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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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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账单收入而产生的净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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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确认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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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31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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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该公司其他收入主要来自与某非客户之间签订的物料转移协议所带来的一次性收费。该公司是在交付相关物料时确认了这些其他收入的。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
该公司会对股票期权、股票权证以及其他类似合约进行评估,以确定这些合约或其中的成分是否符合《ASC主题815-40——衍生工具与对冲:实体自身权益中的合约》以及《ASC主题470——债务》中有关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标准。根据这种会计处理方式,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将被归类为衍生工具,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市价变动进行记录,同时作为负债予以确认。那些最初被归类为权益的金融工具,如果根据《ASC主题815-40》的规定需要重新分类为负债,那么会在重新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基础上被重新归类为此类负债。截至2025年5月和2024年5月,公司没有任何符合衍生工具会计标准的金融工具。
基于股票的薪酬制度
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来核算与员工及非员工相关的股票奖励安排所产生的费用。对于所有基于股票的支付方式,包括股票期权,公司都需要进行相关的费用确认。采用公允价值法时,公司需要使用期权定价模型来估算授予股票奖励时的公允价值。对于那些在规定的服务期间(通常是行权期)内按直线方式摊销成本的期权,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来进行估值。对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期权失效情况,公司也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租赁协议
该公司根据ASC 842《租赁》准则来核算其经营租赁相关项目。因此,公司在合同开始时就会判断该合同是否属于租赁关系,或者是否包含租赁要素。使用权资产代表了公司在租赁期间使用相关资产的权益,而租赁负债则代表公司因租赁而产生的支付义务。这些资产与负债在租赁开始之际就被确认入账。
F-58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3——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在租赁期内,未支付的租赁费用的现值估算值。公司根据租赁开始时的相关信息,采用一种估算的增量借贷利率来计算未支付租赁费用的现值。
应付可转换债券
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债务发行成本及折扣(溢价)会被记为直接减项(增加),同时这些费用会通过有效利息法在债务期限内进行摊销,从而作为利息支出的减项(减少)。
2020年8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ASU第2020-06号《债务——具有转换及其他选项的债务(子主题470-20)》以及《衍生工具与对冲——由实体自身权益构成的合同(子主题815-40)——《关于由实体自身权益构成的可转换工具的会计处理》》。该准则通过取消现行要求中的多重分离模型,简化了可转换工具的会计处理。因此,越来越多的可转换债务工具将被作为单一负债工具进行报告,而无需对其中嵌入的转换条款进行单独会计处理。ASU 2020-06还取消了某些用于判断股权合约是否属于衍生工具范畴的结算条件,这将使更多股权合约符合这一分类标准。该准则还简化了某些情况下每股稀释净收入的计算方式。此次更新中的修正案自2023年12月15日之后的财年开始实施,包括该财年内的各阶段。该公司已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全面采纳了这一准则,并在其应付票据中不再确认那些具有转换特性的条款。
细分市场信息
FASB的ASC 280《分部报告》规定了关于经营部门的信息报告标准。所谓经营部门,指的是企业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这些部分拥有独立的财务信息,并且由负责日常运营决策的人员定期对其进行评估,以决定如何分配资源以及评估业绩。该公司自身的研发活动以及其他企业的研发活动大多集中在同一地点进行,这些活动的资源来自内部研发活动及收入产生服务,而这些服务的使用范围至今仍有限。因此,该公司的运营决策者——执行主席,以现金流和EBITDA指标为基础,来管理和分配资源、评估业绩。此外,执行主席还会在合并层面对各项职能费用(如人员成本、研发成本、一般管理费用等)进行核算,以有效管理公司的运营。合并净利润中还包括折旧摊销、股权激励费用、利息支出以及所得税准备金等项目。
近期发布的会计公告
2024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会计标准更新公告第2024-03号:损益表——综合收益的披露——费用明细披露(主题220):损益表中费用的明细披露》。该公告要求对合并营业报表中列出的某些费用进行更详细的披露,同时还需要提供关于销售费用的更多信息。该公告自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起开始实施,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间则可以追溯应用该公告。尚未发布年度财务报表的企业也可以提前采用该公告。目前,该公司正在评估《会计标准更新公告第2024-03号》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影响。
公司认为,目前没有其他近期发布的会计报告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F-59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4——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5月31日 |
5月31日 |
|||||
| 股权融资的延期成本 |
$ |
$ |
|
|||
| 支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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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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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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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5——无形资产
在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财务年度中,该公司从一家分子诊断测试供应商处购入了实验室资产及运营权,其中包括该实验室的CLIA认证以及相关的州级运营许可证。公司将购价中的197,761美元用于支付这些认证和许可证的费用,这些资产被认定为不可摊销的无形资产。
备注6——财产与设备,净值
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预计值 |
5月31日 |
5月31日 |
||||||||
| 实验室设备 |
5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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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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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 |
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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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设备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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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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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财产与设备价值 |
|
|
|
|
|
|
||||
| 累计折旧 |
|
(85,315) |
) |
|
(64,487) |
) |
||||
| 财产与设备,净值 |
$ |
|
|
$ |
|
|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折旧费用分别为20,828美元和20,052美元。
备注7——应付账户与应计费用
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 5月31日 |
5月31日 |
|||||
| 外部服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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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薪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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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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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 |
|
$ |
|
||
备注8——可兑换票据的支付事项
创始人
应付可转换票据包括以下内容:
| 5月31日 |
5月31日 |
|||||
| 执行董事 |
$ |
|
$ |
|
||
| 前首席科学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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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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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 |
|
$ |
|
||
F-60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8——可转换票据的应付金额(续)
在2024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公司对其执行董事持有的可转换票据进行了修订,反映了该年度增加的20万美元借款情况,以及修订后票据生效日期之前的利息累积金额。在2025年5月31日截止的年度中,该公司再次对可转换票据进行了修订,反映了该年度增加的30万美元借款情况,以及修订后票据生效日期之前的利息累积金额。该公司估计,该票据的名义利率低于从第三方获得的利率水平。对于新增借款,公司记录了35,063美元的折扣费用,其预计有效利率为10%,该费用被计入了资本公积金中。其他条款和条件均未发生变化。这些票据计划在2026年12月31日全额偿还。
这些票据在到期前无需支付本金或利息。票据的利率为每年4%,按月复利计算。持有者可以选择在公司下次进行股权融资时将这些票据转换为公司股票。在任何转换情况下,所有未支付的本金以及累计的利息都将按下次股权融资中出售给第三方投资者的股票的最低单价进行兑换。
此外,如果发生清算事件,持有者有权随时要求支付这些款项,清算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i) 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的出售、租赁、转让或其他处置行为,或者授予对公司知识产权中某些部分的独家使用权;
(ii) 该公司与另一实体合并或整合的完成过程(但以下情形除外:在合并或整合过程中,该公司在此之前的股东仍然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或合并后新成立的公司的至少50%的表决权);
(iii) 将公司的证券以合并、整合或其他方式一次性或分多次转让给某个个人或相关团体(该个人或团体不得是该公司证券的承销商)。在转让完成后,该个人或相关团体必须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0%或更多已发行表决权股票(或存续或收购后的实体)。
(iv) 本公司或其任一子公司进行证券的首次公开募股;或者
(v) 公司的清算、解散或终止运营。
公司估计,这些票据的名义利率低于从第三方获得的利率水平。公司已将相关折扣计入资本公积中,该折扣的预计实际利率为10%。截至2025年5月和2024年5月,未摊销的折扣分别记为96,332美元和105,178美元,并从票据的面值中予以扣除。
请参阅注释16“后续事件”,其中涉及该公司的最终合并协议的相关内容。
利息支出
在截至5月31日的各年度中,利息支出包括以下内容:
| 2025年 |
2024年 |
|||||
| 票据利息 |
$ |
|
$ |
|
||
| 折扣摊销 |
|
|
|
|
||
| 总计 |
$ |
|
$ |
|
||
F-61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注释9——租赁
截至2023年5月31日,该公司已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实验室空间租赁协议,并拥有一年内的续租选择权。该公司的续租选择权将在2024年和2025年每年均被再次激活。公司认为行使这些续租选择权是极有可能的。因此,公司已对与该租赁协议相关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进行了记录。
租赁协议并未明确指定借款利率;因此,内部借款利率是根据租赁开始当日可获得的信息来确定的。这一利率的确定方式是通过参考类似支付条款、处于类似经济环境下的其他承租企业,从而估算出公司自己在类似情况下为担保贷款所支付的利息率。
截至5月31日的年度报告中,与租赁相关的补充现金流信息及非现金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 2025年 |
2024年 |
|||||
| 通过现金方式支付的经营租赁负债 |
$ |
|
$ |
|
||
| 通过经营租赁获得的使用权资产 |
$ |
|
$ |
|
||
租赁条款以及所采用的折现率如下:
| 5月31日 |
5月31日 |
|||||
| 平均租赁期限 |
1.6年 |
|
1.6年 |
|
||
| 折现率 |
|
% |
|
% |
||
对于期限超过一年的租赁合同,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 年份 |
金额 |
|||
| 年度截止日期:2026年5月31日 |
$ |
|
|
|
| 年度截止日期:2027年5月31日 |
|
|
|
|
| 总计 |
|
|
|
|
| 较低的利息分摊额 |
|
(4,935) |
) |
|
| 租赁责任 |
$ |
|
|
|
该公司还按月租赁办公场地。在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期间,相应的租赁费用分别为40,103美元和47,493美元。
注释10——承诺与应急措施
法律
该公司并未涉及任何与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事务。虽然无法对未来的法律风险进行估计,但管理层认为,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个别监管和法律问题,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备注11——股东权益
该公司由两位创始人共同出资创立。其中一位创始人为公司提供了25万美元的现金投资,用于购买2,200,000股普通股;另一位创始人也提供了非现金出资,共计2,000,000股普通股。这位创始人的非现金出资包括他对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专有财产以及其他类似财产的权益。这些资产涉及利用体液中的小RNA来进行神经退行性疾病的诊断与监测。
F-62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11——股东权益(续)
创始人贡献
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的几年中,公司的创始人还通过以低于市场水平的利率提供贷款以及提供无偿服务的方式为公司做出了贡献。公司分别记录了34,692美元和35,063美元的折价,这些折价被计入了创始人的应付款项中,作为额外的投入资本。
授权书/命令
在发行了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结算的应付票据的同时,该公司还发行了权证,该权证允许持有者以每股5.87美元的价格购买29,336股该公司的普通股票。该权证的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其条款也符合相关规定。
股票期权计划
该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根据该计划,可以发行基于股票的奖励,具体条款由董事会确定。截至2025年5月31日,该计划下的奖励通常包括期权,其行使价格等于市价;这些期权的归属条件为18个月至3年,且无需考虑市场或业绩条件;此外,期权的有效期为10年。在2024年5月31日结束的年度中,共授予了246,000股期权,这些期权的归属条件与研究和融资方面的里程碑相关。截至2025年5月31日,仍有600,000股股份可供未来授予。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计划,每年可增加的可用股份数量约为2%,或者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减少股份数量。
以下是关于这些计划下股票期权活动的分析:
| 数字 |
加权 |
加权 |
||||||
| 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未偿还金额 |
|
|
$ |
|
||||
| 当然了 |
|
|
|
|
||||
| 进行了锻炼 |
|
|
||||||
| 已过期或无法使用 |
(198,500) |
) |
|
|
||||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尚未解决的案件数量 |
|
|
$ |
|
||||
| 当然了 |
|
|
||||||
| 进行了锻炼 |
|
|
||||||
| 已过期或无法使用 |
|
|
||||||
| 逾期未付款的款项,截止日期:2025年5月31日 |
|
|
$ |
|
5.5年 |
|||
| 可行使日期:2025年5月31日 |
|
|
$ |
|
4.0年 |
|||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加权平均授予日公允价值为7.00美元。这一数值是基于以下加权平均假设计算得出的:
| 2024年 |
|||
| 预期使用年限(以年为单位) |
|
|
|
| 预期波动性 |
|
% |
|
| 无风险利率 |
|
%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
% |
|
F-63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11——股东权益(续)
在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该公司对部分尚未执行的股票期权条款进行了修改。这些修改包括将行权价格从每股7.01美元降至每股0.01美元,同时增加了与公司交易相关的绩效和行权条件。不过,这些条件的实现可能性目前尚不确定。
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与股票奖励相关的费用总计为24,312美元,该费用被计入了研发支出中。而在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与股票奖励相关的费用总计为194,846美元,其中182,912美元被计入了研发支出,11,934美元则被计入了一般与行政支出中。截至2025年5月31日,那些被认为有可能实现归属的期权相关的未确认股票奖励费用为零。而那些被认为不太可能实现归属的期权相关的未确认股票奖励费用则达到了1,093,712美元。
在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年度中,该公司发行了132,000份受限股票单位,这些股票单位在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公司普通股进行公开上市时开始兑现。在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随着上述股票期权的修改,该公司终止了已发放的、相当于44,000股股票的受限股票单位。这些股票单位的兑现可能性被认为较低,因此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并未确认任何相关补偿费用。截至2025年5月31日,这些受限股票单位的授予日公允价值以及未确认的补偿费用总计为652,080美元。
备注12——所得税
在2025年5月31日及2024年末,所得税准备金的具体构成如下:
| 2025年 |
2024年 |
|||||
| 电流: |
|
|
||||
| 联邦政府 |
$ |
|
$ |
|
||
| 国家/政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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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总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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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 |
|
|
||||
| 联邦政府 |
|
|
||||
| 国家/政府 |
|
|
||||
| 总递延金额 |
|
|
||||
| 总计 |
$ |
|
$ |
|
||
在2025年5月31日及2024年末,公司实际所得税率与法定美国联邦所得税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 2025年 |
2024年 |
|||||
| 按照联邦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
|
% |
|
% |
||
| 折扣和票据利息 |
(2.4 |
)。% |
(2.1 |
)。% |
||
| 融资成本 |
(4.3 |
)。% |
% |
|||
| 州税 |
% |
(4.2 |
)。% |
|||
| 其他 |
(2.3 |
)。% |
(1.2 |
)。% |
||
| 估值备用的变动 |
(14.3 |
)。% |
(36.3 |
)。% |
||
| 所得税规定 |
(2.3 |
)。% |
(22.9 |
)。% |
||
F-64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12——所得税(续)
截至2025年5月和2024年5月,该公司的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包括以下内容:
| 5月31日 |
5月31日 |
|||||||
| 递延税资产: |
|
|
|
|
||||
| 净经营损失结转的税务优惠待遇 |
$ |
|
|
$ |
|
|
||
| FIN48中非经营性亏损的减少 |
|
(269,420) |
) |
|
(219,793) |
) |
||
| 股票补偿制度 |
|
|
|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总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8,152) |
) |
|
(4,583) |
) |
||
| 净递延税资产: |
|
|
|
|
|
|
||
| 与递延税资产相关的估值调整项 |
|
(848,338) |
) |
|
(744,267) |
) |
||
| 递延税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
$ |
|
$ |
|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该公司拥有可用于减少未来应税收入的联邦净亏损结转额,分别约为1,541,000美元和1,047,000美元。同样,截至这些日期,该公司还拥有约392,000美元的州级净亏损结转额。大约165,000美元的联邦净亏损将在2025年开始到期,而剩余的联邦净亏损则具有无限期的有效期,可以用来抵消最多80%的未来应税收入。而州的净亏损结转额则将在2036年至2044年间到期。
当递延税资产很可能无法实现时,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带来的收益就会作为所得税费用的减少进行确认。当根据所有可用信息判断,部分或全部的递延税资产在未来期间可能无法实现时,就需要对递延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结束时,公司的减值准备分别增加了104,071美元和181,606美元。
对于不确定的税务状况,需要依据每个报告期间存在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估。随着新的信息出现,对税务状况的判断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相关税务事项的确认、撤销或计量方式也会随之改变。例如,当与税务机关的纠纷得到解决,或者导致税务评估的时效限制到期时,就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当公司认为某个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很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可时,就会认定该税务状况所带来的税务收益。
| 未被确认的税务优惠,2023年5月31日 |
$ |
|
|
| 大幅增加——本期税务负债 |
|
|
|
| 未被确认的税务优惠,2024年5月31日 |
|
|
|
| 大幅增加——本期税务负债 |
|
|
|
| 未被确认的税务优惠,2025年5月31日 |
$ |
|
在截至2024年5月31日和2025年5月31日的年度中,未确认税务优惠利益的显著增加,主要源于某些资金支持的研发支出在适用税法规定的解释范围内可享受的当前扣除项目。这些扣除金额超过了公司现有的净运营资本。未来未确认税务优惠利益的变动将会影响公司的实际税率。在相关法规或政策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出现此类变动。
公司的政策是将与所得税相关的一切利息支出及罚款计入所得税费用中。截至2025年5月和2024年5月,与不确定税务状况相关的应计利息分别达到20,483美元和4,000美元。
F-65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12——所得税(续)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需缴纳美国联邦和州的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表会受到相关税务机构的审查。截至2025年5月31日,2017年至2025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仍面临审查风险。
备注13——每股亏损金额
以下那些普通股等价物因其影响与每股损失计算结果相悖,因此被排除在每股损失的计算范围之外:
| 2025年 |
2024年 |
|||
| 股票期权 |
|
|
||
| 限制性股票 |
|
|
||
| 授权书/许可证 |
|
根据公司的可转换票据规定,还可以发行额外的股份,具体数量取决于未来的发展情况。
注释14——定义性贡献计划
该公司为员工提供了401K计划作为福利。在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公司分别向员工缴纳了5,948美元和12,711美元的养老金费用。
备注15——分段信息
截至2025年5月31日和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中,各部分的收入与支出情况如下:
| 2025年 |
2024年 |
|||||||
| 收入 |
$ |
|
|
$ |
|
|
||
| 研究与开发 |
|
|
|
|
||||
| 薪资与福利 |
|
|
|
|
|
|
||
| 咨询顾问和承包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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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基于股票的报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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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其他研发项目 |
|
|
|
|
|
|||
| 总计的研发费用 |
|
|
|
|
|
|
||
| 行政与管理工作 |
|
|
|
|
||||
| 薪资与福利 |
|
|
|
|
|
|
||
| 咨询顾问和承包商 |
|
|
|
|
|
|
||
| 基于股票的报酬 |
|
|
|
|
|
|||
| 专利 |
|
|
|
|
|
|
||
| 折旧 |
|
|
|
|
|
|
||
| 报价费用 |
|
|
|
|
|
|||
| 租金与设施费用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总体行政费用 |
|
|
|
|
|
|
||
| 利息支出 |
|
|
|
|
|
|
||
| 所得税 |
|
|
|
|
|
|
||
| 净亏损 |
$ |
(743,235) |
) |
$ |
(614,405) |
) |
||
其他一般与行政费用包括软件服务费用、法律法规相关费用、保险费用以及办公开支等。
F-66
迪亚米尔生物科学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说明
备注16——后续事件
在2025年6月,DiamiR与其创始人之一、执行董事Kira Sheinerman共同修改了可转换票据的相关条款。根据新的规定,创始人向我们追加提供了15万美元的贷款。
2025年7月,该公司与凯曼群岛的上市公司Aptorum Group Limited达成了合并协议。根据该合并协议,如果合并成功,公司的股东将通过股份交换的方式获得被收购公司普通股的股份。不过,该合并的会计处理尚未完成。根据合并协议,公司现有的可转换票据预计将转换为普通股。在合并协议签署的同时,两家公司还签订了管理服务协议和许可协议,这些协议的履行时间将在合并完成之前,即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公司将根据协议提供某些开发服务。
2025年7月4日,美国通过了H.R.1法案,即《一项宏伟的美丽法案》。该法案取消了《国内税收法》第174条中关于要求将在美国进行的研发支出在五年内进行资本化和摊销的规定,使得这些支出可以在发生期间直接作为扣除项处理。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该法案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预计这将显著减少公司的所得税负债。该法案自2025年5月31日起生效,其效果(如果有的话)预计将在2026年5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
2025年7月7日,DiamiR与H.C. Wainwright & Co., LLC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根据协议,Wainwright将担任DiamiR在与Aptorum合并过程中的独家财务顾问。作为对服务报酬,在合并完成后,Wainwright将获得普通股购买权证,可以购买相当于500,000美元除以合并公司合并当日股价数额的普通股股份。这些权证的行使价格为每股0.01美元,有效期为五年。如果DiamiR(或合并后的公司)在合并协议签署后90天内完成一项或多项融资活动,且融资金额至少为4,000,000美元,那么Wainwright将获得250,000美元的现金报酬,该报酬相当于一定数量的权证。DiamiR的执行董事兼联合创始人目前担任Wainwright公司的管理总监职务。
该公司对截至2025年10月6日期间的各项事件进行了评估,这些财务报表正是在该日期之前编制的。
F-67
附件A-1
附件B-1
附件C-1
附件D-1
附件E-1
附件F-1
附件G-1
附件H-1
附件一-1
第二部分
相关信息无需在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中提及
项目20.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措施
开曼群岛法律并未限制公司的公司章程在赔偿高管和董事方面所能规定的范围。不过,如果某项赔偿条款被开曼群岛法院认定为违反公共政策,例如涉及对民事欺诈或犯罪行为的赔偿,那么此类条款则不得实施。Aptorum公司当前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允许对高管和董事因职务行为而产生的损失、损害、费用等进行赔偿,除非这些损失或损害是由高管或董事的欺诈行为造成的。这一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公司法所规定的标准相同。
根据《1933年证券法》及其后续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如果Aptorum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公司的人能够获得赔偿,那么我们得知,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意见,这种赔偿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
项目21. 相关文件与财务报表附表
(a) 展品索引
附在S-4表格上的所有证据清单已列在证据目录中,特此引用作为本注册报告的组成部分。
(b) 财务报表
提交给本注册报告的财务报表载于《财务报表索引》中,相关内容通过引用方式纳入本报告中。
项目22. 承诺/保证
以下签署人承诺:
(1) 在正在进行报价或销售活动的任何阶段,都必须提交对该注册声明进行修正的文件。
(i) 必须包含《证券法》第10条(a)(3)款所规定的任何相关文件;
(ii) 在招股说明书中应反映本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事实或事件。如果这些事实或事件单独或汇总起来构成对本注册声明中所载信息的根本性改变。不过,如果所发行的证券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会使总市值超过已登记的数量,且价格偏离了估计的最大发行范围的低端或高端,那么这些变化可以通过根据规则424(b)向SEC提交的招股说明书来反映。当然,这些变化的幅度不得超过“注册费用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行价格的20%。
(iii) 必须包含与分配计划相关的任何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在注册声明中并未被事先披露,或者注册声明中的相关信息发生了重大变化;
(2) 为了确定《证券法》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所有此类在生效后的修正案都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涉及的证券相关的新注册文件;而当时对这些证券的发行则应视为首次真诚有效的发行行为。
(3) 通过一项生效后的修正案,取消那些在发行结束后仍未被售出的已注册证券的登记资格。
II-1
(4)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了确定任何购买者在发生责任纠纷时的责任,那些依据第424(b)条规则提交的、作为与发行相关的注册文件的一部分的招股说明书,应当被视为注册文件的一部分。这些招股说明书不得与那些依据第430B条规则提交的注册文件,或者那些依据第430A条规则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相混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注册文件或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任何声明,只要该声明是作为注册文件的一部分而作出的,那么对于在首次使用该声明之前的购买者来说,该声明并不取代或修改在注册文件或招股说明书中先前作出的任何声明。
(5) 为了确定注册人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对初始购买者的责任,以下签字人承诺:在根据本注册文件进行的证券首次发行中,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将证券出售给购买者,如果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将证券出售给购买者,则以下签字人将成为该证券的卖方,并被视为已将该证券出售给购买者。
(i) 以下签名人关于此次发行的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正式招股说明书,必须按照第424条的规定提交给相关机构备案。
(ii) 由以下签名人代表所准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免费宣传资料,或者被上述签名人使用或引用的任何此类资料;
(iii) 任何其他免费宣传材料的这一部分内容,该部分包含了关于下签人或其证券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是由下签人或者其代表提供的;
(iv) 任何其他形式的通信内容,只要这些通信内容属于下签名的注册机构向购买方发出的要约即可。
(6) 在通过本注册声明中的相关说明书对登记在册的证券进行再次公开发布之前,任何被视为符合规则145(c)定义的承销商的人士或机构,都必须确保该重新发布的说明书包含与适用于承销商的注册表格要求相一致的详细信息,此外,还必须包含该表格其他项所要求的信息。
(7) 所有根据前款规定提交的招募说明书,或者那些符合《证券法》第10条(a)(3)款要求的招募说明书,在用于符合规则415规定的证券发行时,都应作为注册说明书的修订部分予以提交。这些招募说明书在修订生效之前不得被使用。此外,在确定《证券法》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时,所有这些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应被视为新的注册说明书,而此时进行的证券发行则应视为首次合法发行的尝试。
(8) 根据前述条款,注册人的董事、高管及控制人员可以获得《证券法》规定的赔偿。然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因此不予认可。如果此类董事、高管或控制人员在与所注册的证券相关的诉讼或纠纷中提出索赔要求,要求获得赔偿(不包括注册人用于帮助其董事、高管或控制人员成功应对诉讼或纠纷而产生的费用),那么注册人必须将其提交给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以确定此类赔偿是否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并遵循法院的最终裁决。
II-2
(9) 以下签署人承诺,根据本表格的第4项、第10(b)项、第11项或第13项的要求,将在收到信息请求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同时,承诺以一等邮件或其他同样快速的方式将相关文件发送出去。这其中包括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后至回复请求期间所提交的文件中的信息。
(10) 以下签署人承诺,将通过一项修正条款,提供与所涉及的交易相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在注册声明生效时并未被包含在其中,因此需要在此次修正中予以补充。
根据前述条款或相关规定,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人员可以要求获得《证券法》所规定的赔偿。然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因此不具备可执行性。如果上述人员就所注册的证券提出索赔要求,且该索赔并非涉及注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应对任何诉讼或纠纷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那么注册人应将其提交给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以确定此类赔偿行为是否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并遵循法院的最终裁决来决定此事。
展览索引
| 展品编号 |
描述 |
|
| 2.1 |
||
| 2.2 |
||
| 3.1 |
||
| 3.2 |
||
| 3.3 |
合并公司的注册证书(需通过修改文件来提交) |
|
| 3.4 |
联合公司的章程细则(将通过修改程序提交) |
|
| 3.5 |
||
| 3.6 |
||
| 4.1 |
||
| 4.2 |
||
| 4.3 |
||
| 4.4 |
||
| 4.5 |
||
| 4.6 |
||
| 4.7 |
||
| 4.8 |
||
| 5.1 |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对以下已注册股份的有效性提出的意见(需通过修正案来提交) |
|
| 10.1 |
||
| 10.2 |
||
| 10.3 |
||
| 10.4 |
||
| 10.5 |
已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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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
已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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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
II-3
| 展品编号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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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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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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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0 |
关于ALS-4项目的独家专利许可协议,签署日期为2017年10月18日。根据《20-F表格》的说明书中第4(a)条的修订规定,该协议的某些内容此前因保密要求而未被正式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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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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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2 |
2019年7月10日签订的ALS-4独家许可协议的第二次修订版。该附件中的某些信息因以下原因被省略:(i)这些信息并不重要;(ii)如果这些信息被公开披露,可能会给注册人带来不必要的竞争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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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3 |
关于ALS-4的独家许可协议,签署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根据《20-F表格》的说明书中第4条(a)款的修订规定,该协议的部分内容此前因保密要求而未被正式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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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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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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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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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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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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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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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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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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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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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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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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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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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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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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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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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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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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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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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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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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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4 |
DiamiR、DiamiR LLC与Aptorum Therapeutics之间签署的有限期间专利与技术许可协议(编号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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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5 |
《雇佣协议》的条款内容由DiamiR Biosciences Corp与Alidad Mireskandari共同签署,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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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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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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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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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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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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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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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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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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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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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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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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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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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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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9 |
II-4
| 展品编号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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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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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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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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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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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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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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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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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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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INS |
在线XBRL实例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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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SCH |
在线XBRL分类体系扩展架构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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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CAL |
在线XBRL分类体系扩展计算链接基础文档** |
|
| 101.DEF |
在线XBRL分类体系扩展定义链接库文档** |
|
| 101.实验室 |
在线XBRL分类标签链接库文档** |
|
| 101.预赛 |
在线XBRL分类体系扩展信息链接库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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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
封面页互动数据文件(以内联XBRL格式呈现,包含在附件101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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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
____________
*** 上述物品均配有家具设施。
** 已附在此处备案
通过引用我们于2018年9月5日提交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来加以说明。
+++ 该内容通过引用方式纳入了我们在2018年11月15日提交至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中。
通过引用我们于2019年4月1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来纳入此信息。
通过引用我们于2020年2月26日提交的6-K表格来加以说明。
(1)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19年4月24日提交的Form 6-K报告。
(2)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19年8月14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3) 该文件依据我们于2018年9月5日提交至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进行引用;部分附件在之前被省略了,这是根据《20-F表格的附件处理指南》中修订后的第4(a)条规定的保密处理条款而做出的决定。
(4) 相关信息已通过引用方式纳入我们的年度报告《20-F表格》中。该报告于2019年4月15日提交。根据《20-F表格》附件处理规定中的保密条款,之前部分附件内容并未被正式列入报告中。
(5)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19年4月15日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
(6) 本信息参考了我们在2020年4月29日提交的20-F表格中的年度报告。该报告中的某些内容被排除在外,因为这些内容既不具有实质性意义,如果公开披露的话,也可能会对注册人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威胁。
(7) 保留。
(8)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0年2月26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9)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0年10月2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10)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1年3月26日提交的《6-K表格报告》。
(11) 保留。
(12)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1年4月19日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
(13)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1年11月17日提交的《6-K表格报告》。
(14)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1年5月26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15)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1年11月17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16)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2年7月11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17) 保留。
(18)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2年12月9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19) 相关信息可参考我们于2023年1月17日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
(20)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3年3月27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21)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3年4月28日提交的年度报告,报告格式为20-F表格。
(22) 该信息参考了我们于2023年9月11日提交的6-K表格报告。
(23)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3年6月30日提交的Form 6-K报告。
(24)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5年1月7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25)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4年4月30日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
(26) 该文件依据我们于2025年10月6日提交在S-4表格上的注册声明而编制。
(27)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5年12月5日提交的Form 6-K报告。
(28)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5年10月16日提交的格式为6-K的当前报告。
(29) 该信息引用自我们于2026年3月27日提交的Form 6-K/A报告。
II-5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及其后续修正案的规定,注册人声明有合理依据认为自身符合提交S-4表格的所有要求。同时,注册人已授权以下人员在纽约州纽约市于2026年3月30日代表其签署本代理声明/招股书文件。
| 阿普托鲁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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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s/ 伊恩·休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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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伊恩·惠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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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首席执行官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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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3年《证券法》及其后续修正案的要求,以下人员在2026年3月30日以各自的身份签署了本委托书/招股说明书。
| /s/ 伊恩·休恩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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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伊恩·休恩 |
(主要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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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王克强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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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K. K.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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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道格拉斯·阿纳尔 |
导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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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道格拉斯·阿纳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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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贾斯汀·吴 |
导演 |
|
| 姓名:贾斯汀·吴 |
II-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