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3.2

浙江太行律师事务所
中国浙江杭州上城区城兴路98号帝凯城兴国际大厦35F邮编310020
日期:2026年2月24日
至:
美华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头桥镇通达路88号
扬州广陵区,22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获得执业许可并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并担任公司的特别中国法律顾问。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文件作为随本文件提交的FORM F-3上的注册声明的证据,并同意在该注册声明中提及我们的名称,只要它们描述或概括了中国法律或受中国法律管辖的文件、协议或程序的事项。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的类别。
你真诚的,
/s/黄蓉
姓名:荣煌
职称:律师
代表浙江太行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杭州上城区城兴路98号帝凯城兴国际大厦35F,310020,中国
网页:http://www.taihanglawyer.com
电话:+ 86-571-85862509
4908-4391-4129,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