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4
律师权
以下签署人(“报告人”)兹组成并指定Jacobo 科恩 Imach、Tomas Hermida Zapiola和Eugenia de la Puerta Echeverria及其各自为报告人的真实、合法的事实上的代理人,以:
| (1)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节及其项下规则,以申报人作为美客多(“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代表申报人执行表格3、4和5, |
| (2) | 为报告人和代表报告人执行和执行任何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和所有行为,以完成和执行任何此类表格3、4或5,完成和执行对其的任何修订或修订,并及时向SEC和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机构提交此类表格, |
| (3) | 采取任何其他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类型的行动,而该等事实上的律师认为,这些行动可能有利于报告人、有利于报告人的最佳利益或符合报告人的法律要求,但有一项谅解,即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根据本授权书代表报告人签署的文件应采用该等形式,并应包含该事实上的律师酌情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
| (4) | 在行使此处授予的任何权利和权力时,按照报告人在亲自出席时可能或可能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做和执行任何必要、必要或适当的行为和事情,并具有完全的替代或撤销权力。 |
报告人在此批准并确认所有该等事实上的代理人应凭借本授权书及本授权书所授予的权利和权力合法地作出或促使作出的一切。报告人承认,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应报告人的要求以这种身份任职,并不是在承担,公司也不是在承担任何报告人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的责任。
本授权书一直有效,直至不再要求报告人就报告人持有公司的证券和进行公司发行的证券的交易提交表格3、4和5,除非早些时候由报告人以交付公司的签署书面形式撤销,并向每一位事实上的律师提供一份副本。
本授权书将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作为证明,报告人已促使本授权书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 签名: | /s/Agust í n Costa | |
| 姓名: | Agust í n Cos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