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第2号修正案
林肯国民集团公司
2020年奖励补偿计划
根据经第1号修正案修订的《林肯国民集团公司 2020年奖励补偿计划》(“计划”)第11(c)节,林肯国民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获得公司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对该计划作如下修订:
| 1. |
计划第4(a)节全部修正,改为: |
“(a)可供交割的股份总数。除第10(c)条所规定的调整外,(i)与计划下的奖励有关的预留和可供交付的股份总数应为11,550,000股;(ii)根据计划可授予拟为ISO的股票期权的股份总数不应超过2,000,000股。"
| 2. |
本计划的第2号修正案已获董事会正式通过,经公司股东批准后生效。 |
| 3. |
在所有其他方面,该计划应继续全面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