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2
可转换期票
| $3,000,000.00 | 2026年5月26日(“发行日期”) |
| 编号:AEHL _ 2026-1 |
对于收到的价值,Antelope Enterprise Holdings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Maker”或“Company”),在此承诺向Stratosphere Capital Management Inc.(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或其注册受让人(统称“持有人”)的命令,在持有人可能不时指示的地点,按照本可转换本票(本“票据”)的条款和规定,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资金支付本金3,000,000.00美元(“本金金额”)。
本票据是根据公司与投资者根据该协议签署的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该特定票据购买协议(“协议”)的条款发行的。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协议中赋予它们的含义。本票据可根据协议条款偿还或转换。本票据为公司的直接、无条件、无担保和非次级债务,与公司目前和未来的所有无担保和非次级债务享有同等地位,除非一般适用法律可能优先考虑此类债务。
第1节
原则和利益
A.校长。本票据在任何时间的未偿本金余额为本金金额加上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减去Maker向持有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根据此处包含的条款和条件,本金加上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金额构成Maker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B.利息。利息(“标准息”)自本协议之日起按年利率8.00%对票据未付本金余额计息,直至票据全额支付。标准利息按一年360天的实际经过天数支付,随本金支付以现金方式支付。自任何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及之后,以及在该违约事件持续期间,根据本协议应按相当于每年10%的利率计息(该违约事件发生时的利息称为“违约利息”,与标准利息一起称为“利息”),应以360天的一年为基础每年复利,并应于该违约事件持续期间每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违约付息日”)到期应付。如该等违约事件随后得到纠正,而当时并无其他违约事件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未能于适用的违约利息支付日支付该等违约利息),违约利息自紧接该等补救日期的翌日起停止在本协议项下累积;但在该等违约事件持续期间按该等增加的利率计算和支付的利息应继续适用于该等违约事件发生后直至并包括该等违约事件的该等补救日期的翌日。
第2节
一般条款
A.到期日。本票据没有固定的到期日,除非且直至全额转换、根据本票据的明文规定赎回、由制造商回购并注销,或由制造商和持有人根据本票据的条款以书面协议以其他方式注销,否则本票据将一直未偿还。
B.无预付款。除本说明另有规定外,Maker不得全部或部分预付本票据本金及应计未付利息的余额。
C.付款。在符合本协议第四条有关转换的规定的情况下,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款项应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资金在持有人可能指示的其他地点、通过应付给持有人的支票或通过电汇到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进行。为免生疑问,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利息支付应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资金在持有人可能指示的其他地点、通过应付给持有人的支票或通过电汇到持有人指定的银行的方式进行。Maker根据本票据支付的所有款项应首先用于应计未付利息,然后用于票据本金的未偿余额。
D.不按期兑付;不摊销;不回购。本票据不得仅因时间的推移而进行任何预定摊销、偿债基金或强制赎回。创客没有义务在任何固定日期偿还本金加上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未经持有人事先书面同意,除适用法律要求或因税务、违法、监管禁止或类似的强制性法律理由而必要的范围外,庄家不得全部或部分赎回、回购或以其他方式退本票据。发行人如此赎回或购回的票据的任何部分,须随即注销,且不得重新发行。
E. Holder put right on fundamental change。一旦发生根本性变化,创办人应及时向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而持有人有权在收到该通知后二十(20)个营业日内通过向创办人送达的书面通知行使,要求创办人按当时未偿还本金加上应计未付利息的101%赎回持有人指定的本票据项下的未偿还本金加上应计未付利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该赎回须于持有人在其通知中指定的日期进行,该日期须不少于制造商收到该通知后的五(5)个营业日或二十(20)个营业日。未如此赎回的本票据的任何部分仍应按照其条款未偿还。“根本性变化”是指:(a)创客的普通股在未在其他一级市场上市的情况下从纳斯达克退市;(b)导致创客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任何合并、合并、合并、安排计划、出售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类似交易;或(c)创客的任何清算、解散或清盘。
第3节
违约事件;权利和补救措施
A.违约事件。就本说明而言,“违约事件”是指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条件或行为:
(i)根据本票据或本协议产生的明示赎回义务、回购义务或其他付款义务,制造商未能在到期时支付任何金额;
(ii)庄家未能按照本票据及协议的条款在到期时发行转换股份,除非该等未能完全是由于持有人提供的不完整信息或证明,或并非由于庄家严重违反本票据或协议的条款而产生的法律或监管障碍;
(iii)公司不得遵守或履行本说明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文所载的任何重大契诺、协议或保证,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任何重大违反或失责;
(iv)创办人(a)提出或以答覆或其他方式同意针对其提出的救济或重组或安排的呈请或破产中的任何其他呈请,要求进行清算或利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或其他类似法律,(b)在正常业务过程之外为其债权人的利益作出转让,(c)同意委任对其或对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具有类似权力的保管人、接管人、受托人或其他高级人员,(d)被裁定为资不抵债或将被清算或以其他方式被清算或解散,或(e)为上述任何目的采取公司行动;
(v)票据的任何重要条文,在其签立及交付后的任何时间,以及由于本协议或本协议下明示许可以外的任何理由,停止具有完全效力及效力,而票据亦不再是创办人的具约束力的义务;或
(vi)普通股将停止在任何一级市场进行报价或上市交易(如适用),为期连续30个营业日。“一级市场”是指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公司、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中的任何一个,以及上述任何一个市场或交易所的任何继任者。
B.权利和补救办法。一旦发生任何仍在持续并在三十(30)天内仍未得到纠正的违约事件,持有人可通过向制造商发出书面通知,宣布立即到期并支付根据本票据和本协议当时到期和应付的任何金额,并可就根据本票据和本协议明确应付或可履行的义务寻求具体履行、强制性救济和法律上或衡平法上可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但为免生疑问,加速不得为本票据中根据本票据或本协议的条款未以其他方式到期应付的任何部分设定固定到期日,除非其中另有明确规定。
C.豁免。持有人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的任何放弃,除非该放弃以书面作出,并由持有人签署,或由持有人的获授权一方以电子通讯方式向Maker确认,否则不得当作已作出。持有人保留放弃或不放弃本说明项下任何权利或补救的权利。持有人在行使本说明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方面的任何延迟或疏忽,均不得作为放弃该权利或补救措施或本说明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在任何一个场合的放弃,不得解释为在未来任何场合禁止或放弃任何该等权利或补救。
第4节
转换
A.转换权。根据第4.C节的限制,在发行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或时间,持有人有权根据第4.B节将本金的任何部分未偿还和未支付的余额(“转换金额”)转换为已缴足且不可评估的普通股,转换价格每股价格等于彭博页面‘AEHL美国AQR’报告的每日最低交易价格的90%(或者,如果无法获得,公司合理选择的国家认可的可比数据来源)在紧接转股通知送达前的交易日的常规交易时段(“转换价格”),但须遵守此处规定的惯常反稀释调整。“交易日”是指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开市交易的任何一天。根据本条第4.A款转换任何转换金额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应通过将(x)该转换金额除以(y)转换价格确定。公司不得在任何转换时发行任何零碎普通股。根据本条第4.a款进行的所有计算应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0.0001美元。如果此次发行将导致发行一小部分普通股,公司应将该部分普通股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整股。公司应在转换任何转换金额时支付与发行和交付普通股可能应付的任何和所有转让、印花和类似税款。尽管本票据或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公司的任何有效登记声明仅涵盖最多4,800,000股普通股(“转换股份登记上限”),且本票据转换后可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超过转换股份登记上限,不得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持有人承认并同意,任何超过转换股份登记上限发行的此类普通股应构成《证券法》规定的“限制性证券”,在没有有效登记声明或可用的登记豁免的情况下不得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B.转换的力学。
(i)如要在任何日期(“转换日期”)将任何转换金额转换为普通股,持有人须(a)于该日期纽约时间晚上11:59或之前以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交付)传送(或以其他方式交付)一份已签立的转换通知的副本(以本文件所附的格式作为附件 I(“转换通知”)予公司,连同对其当时的实益拥有权的证明以及公司为确认遵守第4.C条而合理要求的此类证明信息,以及(b)在第4.B.ii条要求的情况下,将本票据交由国家认可的隔夜交付服务交付给公司(或在本票据遗失、被盗或销毁的情况下公司对本票据合理满意的赔偿承诺)。在收到有效的转换通知和该等证明之日(“股份交割日”)后的第三(3)个交易日(即“股份交割日”)或之前,公司应(x)如无需在普通股凭证上放置图例,且前提是转让代理人正在参与存托信托公司(“DTC”)的快速自动证券转让计划,将持有人有权获得的持有人或其指定人余额账户的合计数量的普通股,通过其存款取款代理佣金系统记入DTC账户,或(Y)如果转让代理人不参与DTC Fast Automatic Securities转让计划,则签发并交付至转换通知书中指定的地址、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名义登记的凭证,对于持有人有权获得的普通股数量,除非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要求,否则这些证书不应带有任何限制性图例。在股份交割日或之前,公司还应以电汇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向持有人指定的账户支付归属于被转换的转换金额的任何应计未付利息。如果本票据被实际交还以进行转换,且本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金额大于正在转换的转换金额,则公司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且在不迟于收到本票据后三(3)个工作日内并自费向持有人发行并交付代表未转换的未偿还本金金额的新票据。有权获得在本票据转换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个人或个人,在转递转换通知时,就所有目的而言,均应被视为此类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或持有人。为免生疑问,对于任何转换日,转换价格应在该转换日的每日VWAP公布后于该转换日的常规交易结束后确定,本票据项下的结算和交付义务应使用该转换价格计算。
C.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按照本说明的条款转换本说明的任何部分时,除非(a)本说明所代表的全部转换金额正在被转换或(b)持有人已向公司提供事先书面通知(该通知可包括在转换通知中),要求在实际交出本说明时重新发行本说明,否则持有人无须将本说明实际交出。持有人及公司须维持记录,显示已转换的本金金额及该等转换的日期,或须采用持有人及公司合理满意的其他方法,以免在转换时要求实际交出本票据。
D.转换的限制。尽管本票据或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不得对本票据进行任何转换,且持有人无权转换本票据的任何部分,但在紧接本转换生效后,持有人连同其任何关联公司,以及根据《交易法》第13(d)条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其实益所有权将与持有人的实益所有权合并的任何其他人,将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根据《交易法》第13(d)条及其下颁布的规则确定)超过当时已发行和在实施此类转换或收到股份后立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的9.99%(“实益所有权限制”)。受益所有权限制应在本票据存续期内的任何时候适用,并应成为每次转换的持续条件。如果任何请求的转换将导致发行的普通股超过本协议项下允许的数量,则该转换应自动减少至在不违反受益权限制的情况下可转换的最大数量,并且任何超过该允许数量的转换投标金额应在本票据项下保持未偿还,并继续根据其条款可转换。
e.其他规定。
(i)根据本条第4款作出的所有计算,须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 0.0001或整股。
(ii)在本票据仍未偿还的储备期间,公司应随时从其正式授权和未发行的普通股中保留足够数量的普通股,以满足按转换价转换本票据的全部未偿还本金金额和根据协议发行的其他票据,但始终须遵守受益所有权限制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储备金额”),并应指示其转让代理人保持该保留。如果在任何时候已获授权但未发行和未以其他方式预留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不足以满足所需的储备金额,公司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行动,向其股东大会提议增加其法定股本以履行其根据本说明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并应建议其股东对该增加投赞成票。公司还应在转换时作出与本票据和任何普通股发行有关的所有纳斯达克通知、补充上市申请和其他必要的备案。公司承诺,一旦根据本说明发行,普通股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所需储备金额的计算应不考虑为公司授权目的的转换股份登记上限,但任何来自所需储备的发行仍应受登记上限、实益所有权限制和适用法律的约束。
(iii)公司有义务促使其法律顾问在普通股可能带有限制其转让的传说的任何持有期或其他要求届满时就任何传说移除向公司的转让代理人交付法律意见。
(iv)如公司在本票据尚未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须(a)支付股票股息或以其他方式就其普通股的股份或任何其他以普通股支付的股本或股本等值证券作出分派或分派,(b)将已发行普通股细分为较大数量的股份,(c)将(包括通过反向股票分割的方式)已发行普通股合并为较小数量的股份,或(d)通过普通股的重新分类发行公司股本的任何股份,然后,转换价格应乘以一个分数,其中分子应为该事件之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包括库存股,如果有的话)的数量,其中分母应为该事件之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数量。依据本条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确定有权收取该等股息或分派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立即生效,并须在细分、合并或重新分类的情况下于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F. 纳斯达克与母国实践。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规定,本公司在本票据转换时无须发行任何普通股,而持有人亦无权收取任何普通股,但在该发行生效后,根据本票据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以及就同一交易(以及根据规则5635 纳斯达克将与该交易合并的任何交易)发行的任何其他证券的总数将等于或超过紧接本票据发行前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19.99%,或将占该发行前已发行表决权的19.99%或更多,除非且直至公司已根据纳斯达克规则5635获得必要的股东批准,或此时有资格根据公司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615(a)(3)下披露的母国惯例依赖豁免。本公司的股东批准不得作为本票据发行的条件。公司应负责进行与任何此类依赖相关的所有备案、披露、提交、通知和其他程序步骤。公司声明并保证,截至本票据发行之日,据公司所知,根据公司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15(a)(3)条所披露的母国惯例,公司有资格获得该等股东批准要求的豁免。如果在发行日期之后,公司不再有权以对本说明所设想的转换机制产生重大影响的方式依赖该头寸,各方应本着诚意合作,修订转换机制或就本票据受影响部分的赎回、回购或其他合法结算作出规定,以便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保持本票据的商业意图。
第5节
杂项
A.转让和补发。未经创客事先书面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票据,但在事先向创客发出书面通知、遵守适用的证券法、签署遵守契据或同等承诺以及继续对该受让人适用受益所有权限制的情况下,可能允许转让给持有人的关联公司。票据和在本协议转换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应受习惯证券法转让限制、限制性传说和停止转让指示的约束,直到适用法律和本票据允许转让。如要转让本票据,持有人须将本票据交还公司,据此,公司将随即根据持有人的命令发行并交付一张新票据,该票据登记在已登记的受让人或受让人的名下,代表持有人正在转让的未偿还本金金额,如果正在转让的未偿还本金金额少于全部,则向持有人提供一张新票据,代表未转让的未偿还本金。持有人和任何受让人通过接受本票据,承认并同意,在本票据的任何部分转换或赎回后,本票据所代表的未偿本金可能低于本票据正面所述的本金金额。
B.遗失、被盗或残损的纸币。在公司收到本票据遗失、失窃、毁损或毁损的合理令公司满意的证据后,在遗失、失窃或毁损的情况下,持有人以惯常形式向公司作出的任何赔偿承诺,在毁损的情况下,在交出并取消本票据后,公司应签立并向持有人交付代表未偿还本金的新票据。
C.修正。本说明的任何条款可经公司和持有人书面同意或根据协议中规定的修订条款进行修订或放弃。
D.可切除性。如本说明所载的任何条款、契诺或条文,或其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须被确定为无效、无效、非法或在任何程度上不可执行,或须以其他方式使本说明全部或部分无效,则该等条款,仅契诺或条文应被视为未包含在本说明中;本说明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并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并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强制执行,就好像该条款或条文从未包含在本说明或其中一样;并且该条款、契诺或条文对其他人或情况的适用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损害或限制。
E.字幕。本说明中任何一段或任何一段的任何部分开头的标题或标题是为了方便创建者和持有者,仅供参考之用,不得限制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本说明各条款的含义。
F.管辖法律;地点。本说明的构建和执行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而不考虑会导致适用另一法域法律的法律选择原则。位于纽约州曼哈顿的纽约州州级法院、纽约州郡级法院和纽约州南区美国地区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可审理和裁定因本说明、本协议和相关最终文件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且每一方不可撤销地服从该管辖权。本说明各当事方在此放弃对根据本说明和相关协议产生的争端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并同意由担任事实发件人的适当法官进行本庭审判。
G.通知。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请求或其他通信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在以电子通信方式发送给下列一方且发送方收到书面回复确认此种电子通信已由适当一方适当收到时视为已适当发出:
| If to Maker: | Antelope Enterprise控股有限公司 | |
| 帝国大厦7540套房 | ||
| 第五大道350号 | ||
| 纽约,纽约10118 | ||
| 关注:CEO | ||
| 电话:+ 1.83 8.50 0.88 88 | ||
| 邮箱:tingtingzhang@aehltd.com | ||
| If to holder: | 平流层资本管理公司。 | |
| 8080室,纽约,NY10001 | ||
| 关注:吉朝阳 | ||
| 电话:3322608877 | ||
| 邮箱:cindy.huang @ stratosphereCapital.co |
H.约束效力;转让。本说明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其利益。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说明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除非是通过法律运作,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该书面同意;但条件是,如果创客转换为公司,创客应将本说明转让给该继承公司。
一、证券守法。
(i)持有人和所有所有者、成员、合伙人或在持有人中拥有股权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是《证券法》及其相关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联邦法规法典》第230部分第17篇条例D)中定义的“认可投资者”。
(二)持有人没有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支付、也不会向其支付任何佣金或其他报酬,作为本票据的佣金或费用。
(iii)持有人已获准查阅Maker的所有重要簿册、记录和合同,而持有人已有机会就本次投资的条款和条件向Maker或代表其行事的一名或多名人士提出问题并获得其答复;所有此类问题均已得到持有人完全满意的答复。
(iv)持有人在就本说明作出上述陈述和其他方面的陈述时,有机会与法律顾问进行协商,并且持有人根据该律师的要求,具备在本说明中作出陈述的必要知识。
[签名页关注]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于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签署了本可转换本票。
| “制造商” | ||
| 羚羊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Tingting Zhang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 “持有者” | ||
| 平流层资本管理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吉朝阳 | |
| 职位: | 董事 | |
【可换股本票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