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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32.1
首席执行干事的证明书
根据18 U.S.C. § 1350
§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Cintas公司(“公司”)以表格10-Q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期间的报告(“报告”),我Todd M. Schneider,根据《美国法典》第18号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我所知: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以及
(2)本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所列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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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odd M. Schnei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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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dd M. Schnei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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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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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6日